对不以采𬞟为节判甲会射,制氏不以采𬞟为节,取由加罪。诉称:非三命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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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以采𬞟为节判甲会射,制氏不以采𬞟为节,取由加罪。诉称:非三命已上。
作者:冯万石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208

三皇威察,利用弧矢;六艺和容,率由饮射。故泽宫相圃,揆尊卑之节;出正中质,定贤愚之分。既参之以乐章,必备之以礼物。甲利迺习妙,言会其仪,岂徒主皮之善,将勤君子之争。制氏颇晓铿锵,班乎乐职,属斯登降,须徇畴人。宁宜簨虡不修,锺鼓靡奏,阙于所守,罪亦何疑?至如武侯熊侯,自天子而斯达;采𬞟采蘩,由命士而有差。理合各附等威,咸依节制。诉非三命,已觉游词;将扣两端,须知甲品。请更阅实,然后定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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