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囚为前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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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囚为前锋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8

〈甲受律讨不庭,以囚为前锋,薄威去备。人告失军容,云:“先者之法。”〉

古之用兵,抑为制胜,或以柔远,或以伐谋。逸乃楚囚,其来报也。无捍樵采,亦我诱焉。果而称师,特蕴权决,不薄之险隘,不邀之未济,而壮士曲踊于幕庭,将军下矢而鸣鼓,岂止血刃,当观系俘。亦有藏地势之间,用人谋之运,右广初驾,左轮未殷。犯围蹈锋,申厥诚果,衿甲面缚,衅鼓缧囚。列之前伍,以待后殿,而薄威去备,类阵振旅。使戈旌霜指,耀征垒而冲喉;剑气风趋,骇辕门而籍骨。于惟胜敌,亦为奇兵,何失军容?更成馀议。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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