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假求官判〈乙诈假求官。科其罪。诉云求而未得,诈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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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求官判〈乙诈假求官。科其罪。诉云求而未得,诈伪。〉
作者:苏宁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46

为官择人,聿求俊乂,强学干禄,必正科名。彼乙伊何,不求诸己。射宫明试,无闻六义之能;藻镜抡材,将乱九流之序。况今唐虞御极,才子在官,王裴持衡,至公选士。方听得贤之颂,宁容诈假之辜?顾三面而(阙)斯宅。既称未得,须议减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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