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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廨供给判〈丁以公廨供给亲属,郡科之。云:亦是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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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廨供给判〈丁以公廨供给亲属,郡科之。云:亦是宾。〉
作者:卢藻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36

禄以驭贤,矧兹宾客;将不速而是敬,岂干糇而以愆。眷彼丁也,给兹亲属。未闻辍已之仁,且有害公之负,于焉获谴,何以为辞?然狱贵原情,事资惬众。必若行高曾史,才茂邹枚。箪食恨空,未改颜生之乐;樵苏不爨,能师范子之廉。乃谓国贤,岂惟家食?以之恤乏,何必正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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