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廨供給判〈丁以公廨供給親屬,郡科之。云:亦是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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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廨供給判〈丁以公廨供給親屬,郡科之。云:亦是賓。〉
作者:盧藻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36

祿以馭賢,矧茲賓客;將不速而是敬,豈乾餱而以愆。眷彼丁也,給茲親屬。未聞輟已之仁,且有害公之負,於焉獲譴,何以為辭?然獄貴原情,事資愜眾。必若行高曾史,才茂鄒枚。簞食恨空,未改顏生之樂;樵蘇不爨,能師範子之廉。乃謂國賢,豈惟家食?以之恤乏,何必正名,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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