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凶荒判〈豫州昔岁人羹芋魁,所由征租,百姓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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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凶荒判〈豫州昔岁人羹芋魁,所由征租,百姓不伏。〉
作者:颜朝隐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400

食以为天,农固其本,几缺有秋之稔,徒有望岁之忧。睇彼荆河,实惟菜色,丰祥不闻于鸣雀,徇急颇见于蹲鸱。地虽化于岐山,岂臻丰富?人已歌于翟氏,讵得征收?百姓有词,理固难夺。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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