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投壶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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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壶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1

〈得乙进枉矢于宾。宾不拜,前云:“鲁鼓不作,失仪。”不伏,科罪。〉

周公制礼,玉女腾规,吐飞电于壶中,跃流星于箭里。周旋之礼,非无宾主之文;进退之言,自有威仪之法。岂得妄申鄙见,辄触公方,徒事曲躬,虚持枉矢。既投常宪,复挂彝章,此而不绳,法将焉措?请详条断,宜准礼科,按理详文,将谓为允。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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