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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捕鸟鼠获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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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捕鸟鼠获豹判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77

〈甲捕鸟鼠获豹,以为有异,送官求赏。所由科罪。〉

网罟结绳,见彼取禽之道;雄雌共穴,闻于导渭之山。甲雅志平生,盘于是习。利有攸往,每怀驰骋之娱;适我愿兮,仍持采捕之术。既寻峦而讨谷,遂乘幽而历险。罻罗未亘,傍掩西岭之岩;雾雨潜栖,并获南山之兽。然体君子之变,虽符彖象;入虞人之羁,盖无奇异。瞻言赏典,或恐难从;乃眷刑科,宁宜滥罚!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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