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领为衣判〈甲为方伯,以黄纨方领为衣。丁告,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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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领为衣判〈甲为方伯,以黄纨方领为衣。丁告,不伏。〉 
作者:阙名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85

分土建邦,地方千里,择贤授职,荣加九命。将以大炜时宪,钦奉国仪,惠康庶绩,宣扬大化。甲为方伯,实佩仪章,既剖竹以分忧,伫坐棠而行政,理宜潜润德教,广扇仁风,用申象阙之仪,以副专城之望。何得异文翁之简化,昧朱邑之廉平,擅易长裾,忽为方领。效韩延之东郡,有制黄纨;比胡质之南荆,曷无清誉。且簪绂之节,礼有等威,逾矩不祥,僭奢斯咎。服之不称,身之为灾,自投三尺之书,须免六条之秩。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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