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亩多于什一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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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税亩多于什一判
作者:成震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953

〈得县官税亩,多于什一。御史纠其擅赋敛。诉称:“尽供军旅,二犹不足。”〉

当官而行,必议征敛,赋里以入,宜均有无。政或违于小康,税乃行于大桀。是以我疆我理,分上下之田;有国有家,建中正之术。不是过也,皆将取焉。伊惟县官,昧尔为政。诚合酌于古训,量其经入;使谷不过藉,人斯乐输。今乃将多征于前,复重敛其后,所谓莫益或击,徒闻浚我以生。虽亿兆是谋,用给如貔之士;而征求失道,宁忘《硕鼠》之诗?且九年之储,常闻富国;二犹不足,匪曰“能言”?请从避马之绳,庶叶《公羊》之训。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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