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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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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
沿革
中华民国法律
中华民国 99 年 11 月 19 日
制定53条
中华民国 99 年 12 月 8 日公布
1.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09900331411号令
制定公布全文 53 条;本法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 101 年 6 月 1 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零一年二月七日
司法院院台厅司一字第1010003598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零一年六月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2 年 4 月 16 日
增订第19之1条
修正第2, 6, 7, 9条
中华民国 102 年 5 月 8 日公布
2.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20008270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6、7、9 条条文;并增订第 19-1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司法院院台厅司一字第1020014011号令
发布第 2、6、7、9 条条文定自一百零二年五月十日施行;第 19-1 条条文定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 103 年 1 月 10 日
修正第11条
中华民国 103 年 1 月 29 日公布
3.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030001186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1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 103 年 1 月 31 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一日
司法院院台厅司一字第1030003272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
中华民国 111 年 4 月 19 日
修正第2条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4 日公布
4.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100037521号令
修正公布第 2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 111 年 6 月 24 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司法院院台厅司一字第1110019123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施行
中华民国 111 年 5 月 31 日
修正第13条
中华民国 111 年 6 月 22 日公布
5.
总统华总一义字第11100050781号令
修正公布第 13 条条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中华民国 111 年 6 月 24 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司法院院台厅司一字第1110019123号令
发布定自一百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施行
姊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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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来自
中华民国法律
,依据《
著作权法
》第九条,
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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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中华民国99年制定法律
中华民国曾经修正4次的法律
中华民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