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行政公署设立南充市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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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行政公署令


民干字肆号
1950年3月11日
原文本为竖排

事由一一令知南充设市,并委袁观为市长,及各科局长由

行署各处局室

令南充分区王专员:

南充县县长:

为了加强对南充的领导,特决定南充设市政府,按乙等县编制,暂归行署直接领导,连郊区划十三万人口,属市政府管辖,并委袁观为市长,康尚仁、魏荐男为秘书,高瑞庭为财政科长,郑书香为建设科副科长,张崇古为教育科长,罗松柏为教育科副科长,郭子玉为税务局长,康守忠为公安局长,除呈报并分令外,希即知照此令。

主任:胡耀邦
副主任:秦仲方
刘聚奎
公元195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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