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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麦尊子爵致大清皇帝钦命宰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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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运皇帝敕谕英咭利国王 巴麦尊子爵致大清皇帝钦命宰相书
又名:巴麦尊子爵致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 清朝
第三代巴麦尊子爵亨利·坦普尔
1840年2月20日
译者:小马礼逊
南京条约
本作品收录于《筹办夷务始末

大英国主钦命管理通外事务大臣巴麦尊,敬此照会
 大清国
皇帝钦命宰相。

兹因官宪扰害本国驻在中国之民人,及该官宪
亵渎大英国家威仪,是以大英国主调派水陆军师,前往
中国海境,求讨
皇帝昭雪伸冤。


 大清、大英两国通商,已历一百馀年之久。当此时间,
 大清国家准英国民人居住内地,俾得在彼贸易。是以经有大
英国民人,赖
 大清国家实信,即住粤省为商,往往携带重多费货进省。此外
英国民人,欲与中国经商,但因多端,不能亲自赴到,故将
所运货物进粤,而托付驻内地同国人等经手,请在彼代
销后,将所获价值寄送英国地方,交与货主。

如此,常有英民数人带货重多,居在
 大清
皇帝境内也。大英国主与
 大清
皇帝,虽未得相互盟约,然大英国民人,全赖
皇帝秉公实信,常时赴到中国,以为经商。更兼大英国主,近年特
调大英国家官员驻粤,其官已奉严禁经商,并与贸易稍
无相结,且经谕该官与粤省官宪,迳行文移往来,俾得保
护英国民人,及致大英、
 大清两国家,得有经由交通矣。

兹于旧年之间,有某官宪,奉
 大清
皇帝之钦命,辄将在粤省依赖
 大清国家实信之英人,向之强行残害。且该官宪轻视大英国
家,特委管理领事宪职,亦行强迫凌辱该领事等情。呈到
大英国家,一经闻知,诧异不胜,抱恨良深。追问其故,止称
因英国数人违禁贩卖鸦片,故有此等行为。据称
 大清律例,禁止运带鸦片进入内地,又声明凡有带来鸦片,尽行没官也。

夫大英国主,甚愿凡有民人前往外国,一概遵
照该国律例,如在外国犯法,宜然自取罪孽,则不愿包庇。
虽然如此,国主不容住在他邦之本国民人,遭残受辱吃
亏。倘若已经见屈,国主必行查鉴伸冤。设使某国家立法,
关涉中外者,该国家须必执法从事、不偏不倚。如不然,终
不可行也。倘若以法绳外民,亦应以法绳内民,并不宜徇
纵百姓犯法而姑宽,但外人同犯则治罪也。若是日久,使
该法律废弛,视为具文,及令内外一均以为无力,旋后未
究明之先,忽然执法,吃紧严行,实属不合情理也。


 大清禁例,虽不准运来鸦片,向经多年粤省官宪徇庇任纵贩
卖鸦片之弊,为众所周知也。况该官完自总督以下,任徇
外国人等贩卖鸦片,年受规银,厚得利益矣。且近来该官
宪违法,将停泊零丁洋面外国之鸦片,装载舟师入
口,不法至此极矣。试问京师御政,知此弊否?傥实知此,而
任官宪行为,犹无此等禁例,则果废本法。即
 大清国家称云不知此弊,犹若说云,果知外国人等违例运来
鸦片,但不知宫宪违法相助运进,额受规银任纵,则外地
国家可问
 大清国家,何等严行防范,岂得开一眼而鉴远人犯罪,闭一眼
不得鉴官宪犯罪乎。且官宪自应认真力行其
 国家之法,既敢违法,即为犯罪甚重者。

即使
 大清国不欲仍旧视鸦片禁令为具文,乃率然立志执法从事,
则该国家必应首先治该官宪之罪也。乃外人被两广总
督暨属下官员示鼓包庇,引诱犯法,伊等即见强迫。惟官
宪甚有责处,即见宽免。所办之法,殊属反理。

设如
 大清国家始行国法之前,明示改意之原由,及将违法运入内
地之鸦片一切境内拏获没官,若如此大英国家亦不以
此为宽。若
 大清国谕饬本官宪,在本疆内照此办法,殊合义理。

而其缘何拟定,不宜照此办事,惟
 大清国家所自知也。然反立志不拏违禁之鸦片,转缉安分英
国之商民,替罪犯者,致刑无罪之人,且磨难良人,以掯勒
歹人。又定议将奉大英国官职之领事,为官宪手之器,
以致逼勒。执
 大清国之法而行者,独不思该法非该领事所干也。

因此诸端,大英国家告明,不任此等作行。且因此等办法,大英国家
决讨昭雪。

夫大英国商人多有安分驻省,忽然见禁在本
馆内,尽绝食物,所佣内地工人见驱不准相助。该官宪自
不能查出拏获鸦片,故此拘禁商人,雇令将住别处,自所
不管理他人之鸦片若干,呈缴官宪。当时虽数分不在
 大清属辖之地,然不呈缴,吓呼使之饿死。至国主特命之领事
闻知该英商人被官宪强迫,致生命临危,即冒碍难赴省,
询问委曲,苦劝官宪歇手,不可此等妄行。却钦差大臣将
本国主官员之词,置如罔闻,及背各国交通之义理,又稍
不顾系大英国家官员,宜为尊重者,而行监禁。领事暨商
人,一概将口腹之需,仍行断绝。夫该领事职分权势,并未
及谕令不在省之别人,将鸦片若干呈缴。奈
 大清官宪吓呼,傥不行谕,即要悉使饿死。是以领事特意拯救
被禁同国人之命,毕竟徇催令即行谕缴。又该人奉谕,本
未必应遵,况且所催缴货物,大分由他人受托,并非自己
之货,其尚且循遵谕令,无不意欲将在粤省之英商,救之
脱死,定系仰赖大英国主,将来必使赔还其损。

夫大英国领事,见逼迫抑勒,势不可当,既特奉领事之职,以保护本
国民人,又人多临残命者,遂救援之。

故大英国家不能贬损其办法。所有人等一经奉谕,即便呈缴催讨之货,甘心
悦服该赀货消灭,以免消灭同国多人之生命等情,大英
国家殊为嘉奖。但大英国家缘此事情,催讨
 大清国家尽行伸冤,按照左例之各条款也。

一、所有逼夺之货物,以赎领事并被禁英商等之命,悉应
催讨赔还,给予原缴之人也。惟大英国家查闻所缴官之
货,已经置之,再不能仍原缴之样交回,则大英国家决讨求
 大清国家将该货价偿给大英国家,以转还应收之人。

一、因凌辱国主特命领事,即是亵渎大英国威仪,故英国决要
 大清国家昭雪,且本国主将来派官驻在中国,管理本国民人
贸易之为。
 大清通文移往来之经由,则该国家兼其官宪,必须照大英
国威仪所宜之尊重,即与该官交通相待,按照成化各国
之体制,兹乃大英国所催讨也。

一、大英国家决要担保将来妥当,按照两国历久相通之
理,使凡有英国民人,赴到中国经商,傥务正经贸易,不得
再遭强迫吃亏。又欲免或京师之上宪,或有天下口岸之
地方官,不得擅自恃势,累即在中国经商之英国商民。因
此各缘故,大英国家催讨在
 大清国沿海地方,将岛地割让与大英国家,永远主持,致为大
英民人居住贸易之市,以免其身子磨难,而保其赀货妥
当。所割让之岛,广大形势之便,或止一岛,或数岛,皆照大
英奉全权公使所拟也。除此据传
 大清官宪,向来限制驻粤之大英商等,将其货物卖给洋行商,
并不卖与他人。且
 大清国家因如此限制大英商人之经营,则该国家亦宜为其
限制。经承之洋商,承当责任。又近年洋行中,数商之行倒
歇,及大英商所损之银甚重。傥听伊随便择人交易,不致
受此损。是以大英国家决要  
 大清国,将该倒歇洋行之欠银,赔还英国债主。更兼大英国家,
近闻官宪另行强悍,逼迫英国民人。傥此书未到宰相之
先,在中国傥有另行事端,以惹大英国家,又须别催讨之
条。若如此,则大英国准本国之奉全权公使另行催讨。便请
 大清宰相将伊所催讨各款,视若在此书内命讨各条无异矣。夫
 大清、大英两国,相离遥远,事体最为紧要。大英国家不能听候得知
 大清国家如何回复所计各款。如俟候英国接到覆文,而所称
竟或不足肃照大英国家之威仪大体,则迁延须办之法。
是以大英国定议,即行调派水陆军师,赴到
 大清国海境,加力追讨,辩明情形,使御政知悉,大英国以此情
最为紧要事体,不容迁延。更兼大英国家,要令京师上宪
触目惊心,知悉大英国家以此事情为紧要,务须善妥速
即定事。故该统水陆之师,已经奉命,一经驶到
 大清国海境,即行固围坚封
 大清广大之海口,将所逢中国之各船只,拦截拘留持守,且命占据
 大清属辖之便当地方,为英国军师所镇守之地,迨各事成
就完竣,全足大英国之意矣。因官宪肆行迫胁大英国官民
人等,大英国所行,与
 大清国结衅相战,不独合义理,乃不得不然而行。且
 大清国未善妥昭雪定事,仍必相战不息矣。夫英国欲惜光阴,要给
 大清国便易,及早办事,遂赐水师提督及该领事全权斟酌定
议。并已训谕各情,飭令前往直隶内海,近就京都内阁之
白河口。第因上年在粤凌辱本国领事,现当未相结,具约
安堵,英国民人,在中国妥当尊重居住,即大英国家难容
本国官员置身于官宪之管下,故此本大臣必请
 大清国家赐令特派
钦命之大臣,前往统帅船上,与大英国奉全权之公使,及此事商
量。如到师船,自必全行恭敬迎接,厚礼优待,视为钦命差
委大臣也。夫
 大清官宪,忘义强办,所以派此军师赴到
 大清海境。故此本大臣声明所有缘此之使费,大英国家催讨,务要
 大清国家抵偿也。本大臣特此陈明晰诉情节,启
 大清宰相,并将大英国受冤屈之缘由,及大英国家所催讨赔
还之各款,并所谕饬将帅始行办法各情,一一述明,并未
得稍隐矣。仰思
皇帝睿智秉公之风,声名扬于世界四方,可冀
 大清国家,查鉴前来催讨各款,系属公道,果系大英国家所慕
望也。且本国家诚愿
 大清国家将催讨之款,一概直捷全允,俾得
 大清大英两国民人,日久友和,交通之路,即速复开,彼此自然
获益也。现将此照会,抄录寄字本国奉全权公使,令之译
出汉字,且将译文及原书并寄
 大清
皇帝钦命宰相大人查鉴。

兼仰慕光范,并候享祚无既。

一八四〇年二月二十日巴麦尊于伦敦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