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告闽粤等省保护华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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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告闽粤等省保护华侨文 临时大总统袁世凯 1912年12月11日 |
临时大总统令:
闽、粤各省人民,懋迁为业,转徙海外者,所在多有。以彼久居殊域,犹复眷怀祖国,先后来归,乃地方有司,往往抚辑无方,致情意每多隔阂。
前清末造,亦有保护侨民之议,而奉行不善,实效未彰。方今民国肇兴,凡属中华国民,咸得享同等之权利。所有闽、粤等省回国侨民,应责成各该省都督、民政长,通饬所属,认真保护。其有借端需索,意存侵害者,务当随时查察,按法严惩,俾遂侨民向之诚,益彰民国大同之治。
特此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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