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康实录/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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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孝武皇帝骏 少帝子业

世祖孝武皇帝[2][编辑]

世祖孝武皇帝讳骏,字休龙,[3]幼名道民,文帝第三子。六岁,以元嘉十二年封武陵郡王。自江左已来,襄阳未有皇子镇,太祖欲经略关、河,故以武陵王为雍秦荆江四州六郡诸军事、抚军将军、雍州刺史。

三十年,以西中郎将移镇西阳,[4]闻元凶构逆,遂垂涕召沈庆之及僚佐等议。

初,庆之统武陵军事,世祖在镇,元凶尝密与庆之书,令致世祖。庆之入,帝疑之,称疾不敢见。庆之突入前,以元凶书呈帝。帝悲泣,求入内与母别。庆之曰:“下官受先帝厚命,今日唯力是视,殿下何疑?”帝前拜曰:“国家安危,在将军也。”即日令勒兵处分,内外军事,一委庆之。以主簿颜竣为谘议,[5]掌总文书。议定,庆之即戎勒兵,竣乃进曰︰“今步兵少力薄,宜待众军集。”庆之怒曰︰“方兴大事,而黄口小儿参预,此祸至矣,宜斩以徇!”竣惧,再拜以谢庆之。庆之曰:“君但知笔札事。”庚寅,[6]使颜竣驰檄四方,言劭凶异,杀害君父,毒流王公卿士。

三月乙未,建牙于军门。是日,众军发自西阳,以宁朔将军柳元景为都督前锋。[7]丁酉,军次寻阳,四方征镇不谋同举,所在云集。是时会稽太守随王诞以众兵次于西陵,刘秀之充前军来会。

四月己未,武陵军次于溧洲,筑垒归者相属。时帝中风暴疾,殆将数旬,颜竣惧闻于众,拥王于膝上,亲视起居,内外军政,室内经略,间以文教书檄,应接遐迩,自舟中甲士,亦不知帝之危疾也。壬戌,柳元景众军大破元凶等于新亭,退至于涧,劭军人马投涧死者不可胜数,涧水为之不流,至今犹呼为死马涧。劭走马还台城,江夏王义恭自东堂与数十人出奔,济于冶渚,策马诣新亭,于马上上疏劝进。戊辰,帝迁营于新亭。

己巳,百寮奉玺绂,帝泣下固辞,江夏王再拜三辞,因设坛,即帝位于营所,改新亭为中兴亭。下诏大赦天下,进文武爵位二等,赏士卒各有差,孤独不能自存者,皆赐谷帛。以江夏王义恭领太尉、录尚书六条事,给鼓吹、班剑、黄钺,进颜竣为侍中。

五月丙子,擒元凶于太仓井。庚辰,臧质以甲仗百人入守朝堂。辛巳,车驾幸龙舟,迁于东府,群臣请罪。诏曰:“巨逆作乱,人伦道尽。王公卿士,受制凶威,事难势屈,无所追谢。”甲申,尊所生路淑媛为皇太后。[8]诏褒故太子左卫率袁淑特加殊礼,赠侍中、太尉,谥曰忠宪公。追死王事,赠徐湛之散骑常侍、司空,谥曰忠烈公。江湛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谥曰忠简公。王僧绰谥曰忠愍侯。以柳元景为前锋军。甲午,初谒长宁陵。[9]追赠卜天与龙骧将军。[10]

六月丙午,谒太庙还,登太极殿,哭尽哀,百官陪位,莫不下泪。初置殿门及上阖门屯兵。丁巳,[11]诏诸司薄己厚民,去繁从简,悉宜施行。辛未,大纪勋行赏,封南谯王义宣为南郡王、随王诞为竟陵王,各五千户。封臧质始兴郡公、沈庆之南昌郡公、柳元景曲江公,各三千户。宗悫洮阳侯、刘延孙东昌侯、颜竣建武侯,各二千户。徐遗宝益阳侯,五百户。庚午,[12]复置南兖州。

丙子,[13]使使兼散骑常侍巡行天下。蠲寻阳租布三年。己亥,立皇后王氏。丙申,置卫尉官。[14]诏使建平王宏迎皇太后于寻阳。庚子,上谥大行皇帝庙号太祖。

秋七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辛酉,下诏任百姓采捕,贵戚不得竞利。壬戌,皇太后至自寻阳。

八月乙亥,以王僧达拜护军将军。僧达时自负才地,不称所望,遂上表陈让曰:“臣有志于学,无独见之敏,有道在身,无遍览之识,固不足以达言治世,备办时宜。窃谓当今之务,唯在先恤庶心,从民之欲。如使臣享厚禄,居重荣,衣狐坐熊,而无事于世者,固不能安也。护军之任,不敢处。”书奏帝,帝知其不惬志。甲午,以僧达为征虏将军、吴郡太守,封营道侯。

九月壬寅,侍中谢庄上疏:“宜大臣各举所知,以付尚书依分铨用。若任得其才,举主延赏;有不称职,宜及其坐。凡所莅民之职,宜遵六年之限。”初,太祖代,限年三十而仕郡县,[15]六周及选代,刺史或十馀年。至是时皆易之,仕者不拘长少,莅民以三周为满,故庄复表论之。

冬十月癸未,听讼于阅武堂。琅琊献白鹿。高丽使贡方物。

十二月,罢都水使者,置水衡令官。

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16]拜南郊,大赦,改元。壬寅,[17]立皇子子业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孝悌力田有差。诏长史劝尽地宜,[18]务农食,举孝秀,凡弃产业而窃荣位者,皆禁锢还田里。尚书百官之本,曹局事无巨细,悉令归诸令仆。诏中书录事参军周朗献谠言,曰:“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学经;十七至二十,尽使修武。[19]女子十五不嫁,宜坐家人。地堪滋养,悉种麻稻,巷陌悉树桑柘,列庭皆植竹栗。宫掖金翠,工人奇伎淫器,皆请焚之。锦绣罗縠,小民皆不得服。帝王子、帝弟,何必长史参军?但宜置宾师傅官以辅之。”

是月,新作正光殿。诏铸四铢钱。

时车骑将军、江州刺史始兴公臧质握疆兵,据冲要,辄散钓矶仓米,心惭不安,乃要豫州刺史鲁爽、兖州刺史徐道宝、司州刺史鲁秀等,说南郡王义宣曰︰“夫有震主之威,鲜能全众者。万物系心于公,声迹已著,见机不作,将为他人所先。今命徐、鲁驱西北精兵,来屯江上,质帅九江楼舰,盘踞中流,为公前驱,天下已半。公以八州大众,凤翔云动,龙舟徐迈,虎视川陆,虽韩、白更生,亦不能为建业之计。少主失德,天下闻之;沈、柳小将,不足为意。夫不再至者,年齿也;不可失者,徐、鲁也。质常恐先朝露填沟壑,不得养其膂力,为公扫除,虽悔黄泉,复何及也!”义宣许之,使使报鲁爽、徐遗宝于寿阳。爽等杀长史韦处穆,登坛,自进号征北大将军,戴黄标,遗法物,命书二札,一曰“丞相刘,今补为天子,名义宣”,二曰“车骑将军臧,今补为丞相,名质”。使户曹宋兴归报江陵。使使京师,誓其亲属。

二月己巳朔,[20]有流星大如月,西行。辛未,丞相、荆襄二州刺史南郡王义宣举兵反,[21]自号建平元年。乙亥,曲赦司、豫二州,加柳元景抚军,以王玄谟为豫州刺史、辅国将军,师次梁山。

三月己亥,[22]内外戒严。假江夏王义恭黄钺,[23]都督众军。辛丑,柳元景为雍州刺史,出次采石。以沈庆之为镇军将军,率安都西讨鲁爽。

夏四月丙戌,左将军薛安都等大破鲁爽于小岘,斩首,传京师,豫州平。丙子,[24]庆之等还师以益元景,次于南州。

五月甲辰,义宣至芜湖,而臧质逼梁山,使谓义宣曰:“今日万人次南州,则梁山中绝;万人守梁山,王玄谟必不敢出。下官中流鼓棹,直趋石头,此上策也。”义宣不用质计,尽说攻梁山,陷其西垒。王玄谟使崔勋之来救,皆没,王师大惧。元景闻之,欲卷甲赴之,垣护之谏:[25]“不如分兵为援,将军自镇南州。”元景乃留老弱自守,悉其精锐,多张旗帜向梁山。甲寅,王玄谟帅众军与臧质大战于梁山,质败走,义宣自芜湖赴焉。玄谟纵兵苦战,薛安都继出乘之,贼等大败,船舫鳞沓,垣护之命火焚之。时东风急,火猛,延烧西屯兵,义宣单舸南走,闭航而泣。是日,垣护之、朱修之等帅师南定遗寇。己未,[26]解严。

六月,臧质走归寻阳,焚府舍,尽家西向武昌,无所据,投于南湖,摘莲实为食。戊辰,追兵至南湖,质急投水中,折荷蒙首,军士遥射之,贯肠,腹出绕蕰藻,就斩之,传首京师。子孙皆弃市,而漆首藏于府库。甲戌,大论功计赏,进柳元景、沈庆之并大将军、仪同三司;进王玄谟前将军,封曲江侯;朱修之荆州刺史、西昌侯。庚寅,修之至江陵,杀义宣并其十子、馀党竺超民、徐寿之等,诏绝义宣属籍,废为庶人。癸未,分扬州浙江东五郡为东扬州,治会稽,而扬州仍领十五郡。又分荆、襄、江等三州八郡为鄂州,[27]治江夏。罢南蛮校尉,迁其营于京师。戊子,诏罢录尚书。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蚀之。是月,会稽大水,平地八尺。

冬十月,荧惑犯进贤星。[28]戊寅,褒孔子同诸侯之制,寝庙合祭祀。丁丑,[29]置安陆郡,属郢州。初令王侯、内史、相及封内官长,不臣于封君,罢官不追。诸王在镇,常行不过六队,车舆不得油幢,听事不得南向施帐幡,国臣不得跣登国殿,传命不得朱服,障扇不得雉尾。

十一月癸卯,[30]诏褒侍中张敷孝道淳深,改其所居曰孝张里。复置郡都水使者官。

是月,始课南徐州租。甲申,[31]甘露降长宁陵。

十二月,徴朱年为太子舍人。[32]年,会稽人也。以孝行闻。初,母以冬亡,殓衣无絮,年终身不衣绵。隐居会稽山南,以樵采为事。每束柴置路间,随取者任留价而去。

二年春二月,婆皇国遣使贡献。丙寅,始兴公沈庆之请老归,帝听以公就第,月给钱十万,米百硕,使何尚之豫往累陈上意。庆之笑曰:“沈公不学何公,往而复来。”尚之有惭色。

夏四月,司马石亡命反于淮南,[33]推立夏方进为主,[34]改姓李名弘,以惑众,豫州刺史王玄谟讨平,斩之怀、汝间。壬午,以王玄谟为雍州刺史,以交州刺史檀和之为豫州刺史。初,和之在交州有威名,盗贼屏迹。独出猎,虎伏不敢起,故帝用以镇怀、汝。

秋七月,镇西将军、郢州刺史萧思话卒,赠开府仪同三司,谥穆侯。

八月庚申,征虏将军、雍州刺史武昌王浑在襄阳与左右戏造书檄,自署为楚王,号元光元年,[35]置百官长史。王翼之得其檄,封奏帝,使中书舍人戴明宝往责之。有司奏废为庶人,自杀,时年十七。

九月己丑朔,[36]齐郡广饶县上言嘉禾生异亩同穗。丁亥,[37]阅武于宣武场。诏孝建元年已前罪不放,悉听还本。犯衅家子弟,随才置吏。

十月壬午,征江夏王义恭为扬州刺史,以建平王宏为中书令。

十一月戊子,王僧达上表自解,帝以辞不逊,付门下免官。

三年春正月辛丑,祀南郊。以骠骑将军建昌公到彦之、卫军将军新建文宣侯王华、豫宁文侯王昙首配食太庙。壬子,皇太子纳妃何氏。

二月辛未,策孝秀于东堂。是月丁丑,初制朔望临西堂,接群臣,受奏事。是月,豫州刺史檀和之卒,赠安北将军,谥壮侯。

闰三月乙丑,[38]白兔见平原,获以献。癸酉,鄱阳王休业薨,文帝第十五子,董美人生。

夏四月,初禁民车及酒器用铜。戊戌,太白犯舆鬼。

五月辛酉,初令荆、雍、豫、兖、徐、青、冀等七州养马,复其赋役。

六月□未,[39]听讼于华林园。

秋八月甲午,太白入心。[40]秋八月,[41]太常颜延之卒,赠特进,谥献子。

九月壬子,诏颜竣右将军、丹杨尹,竣固辞,表十奏,帝乃许。使中书舍人戴明宝抱竣登车,载之郡舍,赐以布衣一袭。

四年正月辛亥朔,改元为大明元年,大赦,赐高年孤寡粟帛各有差。辛未,使使巡行赈贷。

三月壬戌,初命大臣加班剑者,不得入宫城门。时梁獠请内属,以为州郡。[42]

夏四月,京师疾疫。丙申,使使给医药,死无以为殓者,官为埋殡。

五月壬子,紫气出景阳楼,状如烟,回薄久之。诏改景阳为庆云楼。戊午,嘉禾一株五茎生清暑殿鸱吻中。

六月丁亥,以颜竣为东扬州刺史,刘秀之为丹杨尹案,《宋略》:秀之从子潍,[43]性刚猛,有才气,素轻易之,时仕吴兴太守。闻秀之为尹,书与故人曰:“吾家黑面阿秀乃居刘安众处,朝廷不为多士。”庚子,白兔见即墨,获以献。

秋七月,京师获三脊茅。江夏王义恭率百官请奏封禅,事奏,曰:“陛下睿孝缔基,灵武继业,道溢兴殷,功光复禹。日者河镜海湛,景曜阶平,祥浃郊林,气凝宫沼。伏愿俯藉民心,仰协干意,威风群后,百辟下齐,郊掩高里,坛集神光,山称万岁。臣生属吉辰,方待大礼。”帝犹谦让。辛未,以并、雍二州三郡十六县开一郡,郡四县。刺史王玄谟请断流民。当时不愿属籍,罢之。或谤玄谟反,玄谟驰使白启帝,帝报曰:“梁山风尘,初不介意,君臣之际,过足相了,聊复伸卿眉头。”玄谟为人性严少笑,眉头常不伸,故帝以此戏之。

八月甲申,青州上言,嘉禾生异亩同穗。戊戌,初置平阳郡,属兖州。

冬十月丙申,诏:“有怀诚抱志,拥郁衡闾,失理负谤,未闻朝听者,皆躬自申奏。听政之日,朕亲览焉。”

二年春正月丙辰,复郡县田秩,并九亲禄奉。

三月丁未,建平王宏薨,赠侍中,给班剑二十人,谥曰宣简。乙卯,[44]停太官膳牛,以农时也。

夏四月辛丑,地震。

五月戊申,吏部尚书何偃卒,赠光禄大夫,谥靖子。

六月戊寅,增置吏部尚书一人,罢五兵尚书。徙都官尚书谢庄为吏部尚书。帝恶选官权重,故分曹以减其势。乙卯,[45]有司奏晋陵余齐民,少俊孝行,改所居为孝义里。

秋七月甲辰,彭城民高阇自云见龙出于井中,当贵。谋反,为天子。事觉,伏诛。己酉,太白入东井。

八月丙戌,帝以高阇事,诏收王僧达下狱,赐死。

九月庚戌,[46]置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官。

三年春正月,夜,通天薄云,四方生赤黄气,长三四尺,乍见寻皆灭。

二月乙卯,[47]以扬州六郡为王畿,并东扬州,治会稽。将置司隶,以元凶尝置,故止。甲子,复置廷尉监官。

三月,土守牵牛。己亥,司空竟陵王诞杀兖州刺史垣阆,据广陵城反。[48]己巳,内外戒严。以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沈庆之为南兖州刺史,帅师北伐。[49]豫州刺史宗悫、徐州刺史刘道隆并引军来会。司空参军何康弃母逾城出降。[50]案,《宋略》:康时为竟陵王府参军,闻沈庆之逼,招范义曰:[51]︰“事必不振,子将行乎!”义曰:“子不可以背母,义不可以弃君,人生若何!”康曰︰“□不为己。”[52]遂弃母出降。诞闻之怒,为高木缚康母,绝食暴露数日而死。[53]辛亥,诞烧郭邑,驱居民于城内。癸丑,庆之至广陵,为长围。诞连战败,乃自登城巡师,因呼庆之曰:“沈公,君垂白之年,何苦来此!”庆之曰︰“朝廷以君不足烦壮少,[54]故老夫来耳。”帝乃封送章及二剑授庆之,其一曰︰“竟陵县侯,千户,募擒刘诞。”二曰:“建兴县侯,三百户,募先登。”诏庆之立烽于桑里,克外城,即举一烽;克内城,举二烽;擒诞,举三烽。甲子,帝御六师出宣武堂。

夏五月,建城侯颜竣死于狱中。

七月己巳,沈庆之克广陵,斩皇弟诞,传首京师。杀城中男口五千馀人,妇女为军赏。其刑者皆先鞭其面乃斩,其首归淮滨,以筑京观。贬诞族为留氏。

诞字休文,文帝第六子,母殷修华。迁骠骑将军、都督南兖州诸军事,以好士见疑,心不自安,遂据广陵反。诞初修武城,自出巡检功,人或大呼曰:“大兵将至,何以为辛苦百姓?”执而问曰:“广陵人,姓夷名孙,[55]云大祸将至,何不立六顺门?”诞曰︰“六顺门何也?”答曰:“古语有之,祸不入六顺之门。”诞杀之。将举兵,兵士初梦人告之曰:“取官发为矟睡。”既觉,问如是数十人。诞又经自夜坐,有赤光满室,诞深恶之,而不自免。

辛未,大赦天下。解严。王畿内贫者,蠲租布一年。

八月丙戌,[56]分淮南北复置二豫州。

九月,月在胃而蚀。己巳,诏无留狱。壬辰,初筑上林苑于玄武湖北。今县北十三里,见有古池,南俗呼为饮马塘,其西见有望宫台。

冬十月,诏来岁可使六宫嫔妃修亲桑之礼。

十一月,肃慎国重译献楛矢、石弩。西域献舞马。[57]

十二月辛酉,[58]初置谒者仆射官。

四年春正月辛未,祀南郊。[59]帝耕籍田,大赦天下。逋租宿债,一切原除。孝悌力田,随才擢用。鳏寡孤独,赐谷有差。

三月甲申,[60]皇后躬桑于西郊。

夏四月癸卯,以南琅琊郡隶王畿。五月,月入太微。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之卒,[61]赠特进,谥曰敬侯。庚寅,以南下邳郡并入彭城。六月,太白犯井。

秋七月甲戌,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何尚之薨,赠司徒,谥简穆公。

十月,流前庐陵内史周朗于宁州,道杀之。

朗字义利,汝南人。少爱奇。以江夏王太尉府参军累迁庐陵内史,因猎火逸烧郡廨屋,以私财偿之。初,朗奏谠言,帝衔之。及丁母忧,便诬朗失丧礼,迁之。将行,朝无送者,唯侍中蔡兴宗独往造别。帝怒,左迁兴宗。

十二月戊辰,改细作署令为左右御府令。丙戌,复置大司农官。[62]丁未,倭国遣使贡献。

五年春正月戊午,花雪降江夏王衣,[63]散为六出,有司奏以为瑞,帝悦之。庚寅,[64]彭城民孙萨亡军当斩,[65]其兄棘诣郡请身代弟,曰:“棘为家长,弟之逋逃,罪由棘也。且亡母遗命,以萨最少为属,今乞与身代萨。”萨亦请曰:“萨三岁丧父,所恃者兄,兄虽怜萨,萨何忍?”兄弟二人争死,未定刑,棘妻出谓棘曰:“君当门户,岂可委罪季叔?且先姑临终,以叔为累,竟未婚立家道。君今已有二儿,死复何恨?”彭城太守张岱异而奏之,帝诏原萨罪,加兄棘辟命。己酉,新昌献白孔雀。[66]

二月,阅武于玄武湖西。

三月甲戌,幸江乘,使使祭太保华容公王弘、宁文侯王昙首于墓。是夜,众星西流。

夏五月,嘉瓜生建康蒋陵里,丹杨尹王僧朗表献之。癸酉,[67]初制宗室期亲,月给钱十万。壬戌,[68]南徐州献白鹿。

是月,新作明堂于丙巳之地,始宗祀皇考太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六月,赤乌见蜀郡,益州刺史刘思考获以献。[69]壬子,分广陵置沛郡,省东平郡,并入广陵。

八月戊子,封皇子为郡王。己丑,[70]诏来岁可修葺庠序,旌延国胄。庚寅,[71]初令方镇所假白板郡县,依台除,食禄三分之一。

九月甲寅,日有蚀之。丁卯,幸琅琊郡讯狱。甲戌,迁南豫州于淮南。庚午,[72]河、济清。

闰月戊子,皇太子妃何氏薨。丙申,初筑驰道,自阊阖抵大航,北自承天门抵玄武湖。

冬十一月丁酉,增置少府丞一人。己巳,[73]甘露降新安王第。甲戌,[74]初令民户输布四疋。

是岁,始坏士族新婚者补将吏,[75]于是民多逃亡,王役弗增而盗贼代起,侍中沈怀文固谏,不听。

六年春正月辛卯,祀南郊。乙未,置五官中郎将、左右郎将官。

是月,策秀宇、孝子于中堂。扬州秀士顾法秀对制问曰:[76]“源清即流深,神胜则形全。躬化易于上风,体训甚于草偃。”上览之,疾其谅也,投策于地。

二月,月犯左角。戊午,甘露降于京师。己未,[77]复百官秩。

三月,[78]改豫州之南梁郡为淮南郡,以淮南故郡并入宣城于姑孰。丁未,侍中、广陵太守沈怀文以正言左迁,下狱死。丙午,[79]青雀见华林园。

夏四月,新作朱雀门。淑妃殷氏卒,赠贵妃,谥曰宣,[80]班亚皇后。

丙戌,[81]初置阴室于覆舟山,修藏冰之礼。

六月辛酉,刘延孙卒,赠司徒,给班剑三十人,谥文穆公。

秋七月甲申,地震,有声如雷。

八月辛未,青、冀二州刺史刘道隆表嘉禾生乐陵县界。乙亥,置清台令。[82]初,武帝自永初迄于元嘉,多为经史之学,自大明之代,好作词赋,故置此官,考其清浊。

冬十月壬申,葬宣淑妃殷氏于龙山。

十一月己卯,会稽太守张畅卒,[83]谥宣子。初,畅爱其弟子辑,临死欲与合葬,论者谓张少微于是乎黩,至爱莫若父子,同穴可乎?

七月春正月癸未,诏于玄武湖大阅水军,并巡江右,讲武校猎。时帝多狎游,置酒高会,酣适之间,多诟辱朝士。尝嘲王彧以其父讳,吏部郎江智渊正色曰:“陛下进人以礼,无宜此戏。”帝怒曰:“卿江僧安儿,居然相惜!”智渊伏涕,自是诟之无度,智渊不堪其耻,退而自杀。癸巳,以王畿之内郡属南徐州。

二月甲寅,车驾西巡,济江,立行宫于历阳𧑀石浦。丙辰,诏使使祭南岳霍山。大蒐于乌江县榜口。己未,[84]祭六合山。庚申,分秦郡历阳置临江郡,即所在也。壬戌,飨于行宫。大赦天下,行李所经,[85]免今年租布,赐民男子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巡问疾苦。如有一介之善,随才铨用。癸亥,幸尉氏县,观温泉。

三月,汝南献白燕。

夏四月,诏非临军阵,不得专杀人。

是月,大风折初宁陵华表。[86]

秋七月乙酉,[87]高丽王高琏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八月,南徐州献白龟。时大旱,自四月不雨,至于是月。诏太官彻膳。大赦天下,自大明七年已前,一切放免。亲幸秣陵讯狱囚。

冬十月壬寅,太子子业冠于太极前殿,赐王公已下帛有差。丁未,车驾南巡,百姓有冤厄屈滞,皆听自面朕陈诉。自江宁县南登山,及陵望台。甲子,馆行宫于南豫州城。丙寅,听政于行所。

十一月丙子,小会行所,登白纻山。使使祭晋大司马桓温、毛璩等墓,置守冢三十户。讯溧阳狱囚于行所。戊子,幸梁山。诏为山下征元凶军士战死者举哀,加赏赐三世复除。癸巳,登梁山,大阅水军于中江,二白雀集于华盖。

十二月,立双阙于梁山。

八年春正月,宗祀于明堂。安北将军、雍州刺史刘秀之卒,赠侍中,谥忠诚公。

二月辛丑,领军朱修之卒,赠侍中,特进如故,谥贞侯。时大旱,七年不登,迄乎是岁。三吴尤甚,米有价,无籴所,富人实珠玉锦绣,相交枕死于道路,建康、秣陵两县为薄粥赈之。前年会稽雨绩于山泽,绩初如纻麻,晩似地毛。至是,饥人将拾,死不能起,[88]横尸原野,如乱麻焉。己亥,[89]诏公卿致祭山岳,祈雨以穄。榖种付以东诸郡县。

四月,雨雹。荆州献雉诏。扬州立左学于山阴,置儒林祭酒各一人。壬子,以吴郡太守顾悌之为吏部尚书,加给事中。乙卯,帝寝疾,顾命江夏王义恭为中书监,柳元景为尚书令,事无巨细,悉关二公。其典师旅悉沈庆之,尚书事委颜师伯,外监事委王玄谟。

五月庚申,帝崩于玉烛殿。[90]

秋七月丙午,葬景宁陵,在今上元县南四十里岩山之阳。[91]帝年二十五即位,立十一年,年三十五,谥曰孝武皇帝,庙号世祖。

少帝[编辑]

少帝讳子业,小字法师,孝武长子也。元嘉二十六年正月甲申生。三十年,元凶构逆,世祖讨之,被囚于侍中下省,江夏王义恭保护之。世祖即位,为太子。大明二年,始出居东宫。

八年夏五月庚申,世祖崩,[92]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天下,文武进位有差。

六月,有流星大如斛,赤色有光,照见人面,尾长一丈,从参北出东行,直下经东井,通南河,没。戊寅,复分宣城为淮南郡,复淮南为梁山郡。[93]

七月庚戌,[94]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居永训宫。乙卯,罢南北二驰道。丙辰,追崇献妃何氏为献皇后。

己丑,[95]皇太后崩于含章殿。

九月乙卯,祔葬孝穆皇后于景宁陵。

冬十月,太白守房。

十二月乙酉,[96]复王畿为扬州,浙江已东为东扬州。

永光元年春正月乙未朔,大赦,改元。

二月己巳,[97]初减郡县禄秩之半。戊午,[98]诏赐沈庆之执仗、三望车、给亲信三十人。甲申,月入南斗。庚寅,初铸二铢钱。

夏六月庚午,荧惑入东井。光禄大夫宗悫卒,赠征西将军,谥肃侯。

秋七月己酉,有星入紫微,经北极。

八月辛酉,诛越骑校尉戴法兴。壬戌,帝始亲政事,狂暴益甚,内外危惧。柳元景、颜师伯欲废帝而立江夏王,以告沈庆之。庆之与王素不协,遂发其事于帝。癸酉,帝自率宿卫兵杀太宰江夏王义恭于第及诸子。

义恭,高祖第四子,姿质端丽,高祖特爱之。帝即位,封为江夏王,[99]出为荆、湘等八州刺史。性褊急,朝廷为书戒之曰:“拘忌褊心,魏武之类;豁达大度,汉祖之德。”元嘉十六年,进位司空,录尚书。二十一年,入为太尉。元凶构逆,进位太保。世祖讨元凶至新亭,元凶杀其子十二人。世祖即位,拜太傅,兼尚书令。

性嗜不恒,奢侈无度。曾市百姓物,无钱可还,有通辞求钱者,辄题后作“原”字。及帝无道,柳元景等欲立王,帝知,自率兵杀之,时年五十三。使使抉出义恭睛,渍于蜜中,谓之“鬼目”。

召柳元景,以兵杀于都街,又杀颜师伯于路。案,《宋略》:初,世祖性急,朝臣不敢妄相从。既崩之后,江夏王与颜、柳私相贺曰︰“无横祸矣!”及山陵后,王公大臣,声酒驰逐,不舍昼夜。及少主凶悖,内外忧惧,人不自安。不能辅之德义,而欲谋之废立,语有之曰:“君不君,臣不臣,世祖之朝见之矣。”

景和元年,文武各进位二等。乙亥,诏天下秀孝,随才擢用。帝释素服御锦衣。庚辰,罢东扬州。以石头城为长乐宫,东府城为未央宫。甲戌,[100]以北邸为建章宫,南第为长阳宫。己丑,[101]复南北驰道。

九月癸巳,[102]幸湖熟县,始奏鼓吹。甲辰,[103]废抚军将军、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为庶人,发宣贵妃殷氏墓。追憾世祖,将掘景宁陵。太史奏于帝不利,乃止。案,《宋书》:新安王子鸾,殷淑妃所生。世祖盛宠贵妃,素疾帝,常欲废之,故帝追恨焉。是日,诏收吏部尚书谢庄。初,贵妃薨,世祖诏庄为诔,曰:“赞轨尧门。”方汉钩弋,帝在东宫怨之。及此下狱,谓曰:“卿当彼时,知有东宫否?”戊申,徐州刺史义阳王昶闻江夏王之诛,恐,举兵将袭帝。帝闻,喜曰︰“自我即位,未曾戒严,令人悒悒!”己酉,内外戒严,征兵北伐,以沈庆之为前驱。昶闻王师来,内无亲附,遂弃家而载爱妾,出彭城北门,奔后魏。戊午,诏亲往彭城,将耀威宋野。是日,于白下济江,幸瓜步城。初听民私铸钱,沈庆之请也。

十月丙寅,帝旋于京师。庚辰,爵宫人谢氏为贵妃夫人,加虎贲钑戟,銮辂龙旗,出警入跸。实帝姑新蔡公主也,出嫁何迈,帝召还宫,伪称主薨,宫婢殡之,归于何氏。迈见公主纳,心不安,恐祸及,乃结恶少,伺帝出入,将执废之,谋泄。十一月,帝自率兵诛之。案,《宋书》:于时帝室子女淫荡,率多刚躁。王藻尚高祖女广陵长公主,[104]下狱死。藻父偃,初亦尚世祖少女永嘉公主。[105]公主常裸偃缚之庭树,时天寒夜雪,噤冻久之。偃兄排阖诟主,得免。于时贵门子弟,咸以尚主为忧。迈素豪侠,好劔士,出入从者满路。及主被纳,故惧而见害。癸巳,始兴公沈庆之薨,赠侍中、太保,给銮辂、辒辌车、前后部羽葆、鼓吹,谥忠信公。[106]甲戌,[107]进帝姊山阴公主。主性淫泆无礼甚,尝谓帝曰:“妾与陛下,男女虽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妾唯一驸马,事不均平,乃何如此!”帝为主置面首左右三十人。朝士袁愍孙、吏部褚渊等美于貌,公主尝请帝求十夕,渊等奉诏往,而终不渝。帝促愍孙,迫之使走。愍孙雅步如常,顾而言曰︰“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公主出就渊,渊竦立,主曰:“观君髭须乃丈夫,何无男子之气!”渊曰:“不敢以为乱阶。”时少主凶悖,多杀害,喜怒不常。于时通官大臣,日被构成,朝廷危惧,内外骚然。东海、建安、湘东、山阳等四王,皆帝叔也,尝被拘录。号建安曰“铩王”,山阳曰“贼王”,湘东尤肥,曰“猪王”,鏁而笼之。湘东尝失音,帝敕左右屠猪,建安王绍护之曰︰“猪未可杀。”帝曰:“何对?”曰:“应待太子生,取其肝肺。”帝喜,敕付廷尉。壬寅,立皇后路氏。案,《宋书》:路道庆女也。始用金石之乐。十一月丁未,[108]太白犯哭星。皇太子生,是月大赦天下。案,《宋略》:太子少傅刘蒙之子也。[109]闻蒙之妻在坐,召入宫,既生子男,将立为太子。太史始奏“湘东有天子气”,帝将南巡以厌之,刻取明旦,诛四叔乃行。诸王见幽日久,计无所出,乃与阮佃夫、李道儿等阴谋执帝。时直阁将军柳先世与姜产亦有此谋,[110]未知所立,及闻佃夫所说,遂告中书舍人戴明宝,明宝响应,诬言华林后堂有鬼。十一月戊午夕,[111]帝同建安王、山阳王、山阴公主向华林后堂自射鬼。直阁将军宗越、童太一、谭金,乃帝腹心也,并宿于外。主衣寿寂之、姜产乃怀刀以入,弑帝。帝惊,引弓射寂,不中,寂乃刃帝而死,时年十七,即位一年见杀。既而殿省仓卒,未知所为,建安王休仁就秘书省延湘东王。湘东王跣至西堂,升御座,召朝臣,称太皇太后令,数少帝子业忍酷害大臣,不堪君临万国。以卫军湘东王,体自太祖,可继宗庙社稷。

庚辰,葬少帝于南郊坛,[112]诛同产豫章王子尚,出山阴公主。

初,王太后疾笃,遣呼帝,帝曰:“病人间多鬼,那可往!”太后闻之,语侍者曰:“将刀来破我腹肠,那得生如此儿!”既居尊位,凶狂非分,每召诸王妃主列于前,以配左右。南平穆王敬猷妃江氏不受命,帝怒,杀其三子,而鞭妃一百。

卷第十三校勘记[编辑]

  1. 宋下上 徐钞本无“上”字。
  2. 世祖孝武皇帝 各本皆作“中宗世祖孝武皇帝”,误,中宗乃宋文帝庙号,今据《宋书‧文帝纪》删。又其下原有标题“少帝子业”四字,今据库本删。
  3. 字休龙 “休龙”原作“龙休”,据徐钞本及《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乙正。
  4. 西中郎将 徐钞本及《宋书‧孝武帝纪》作“南中郎将”。
  5. 颜竣 原作“颜峻”,据徐钞本及《宋书》、《南史》本传改正,下同。
  6. 庚寅 二月甲辰朔,无庚寅。《通鉴》一二七作“庚子”。三月甲戌朔,二十七日庚子,亦不得列于“三月乙未”之前。
  7. 以宁朔将军柳元景为都督前锋 “宁朔将军”,《宋书‧孝武帝纪》、《柳元景传》、《刘劭传》并作“冠军将军”。
  8. 路淑媛 “媛”原作“婉”。今据《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后妃传》改正。
  9. 初谒长宁陵 《南史‧宋本纪》中作“谒初宁陵”,《通鉴》一二七作“帝谒初宁、长宁陵”,疑此“初谒”二字倒误,又“初”下脱“宁”字。
  10. 卜天与 “与”原作“兴”,据《宋书》、《南史》本传改正,《通鉴》一二七亦作“卜天与”。
  11. 丁巳 各本及《宋书‧孝武帝纪》并作“丁亥”。孙虨《宋书考论》云︰“丁亥盖丁巳误。”六月壬寅朔,无丁亥,十六日丁巳。孙说是,今改正。
  12. 庚午 原作“庚子”。六月无庚子,《宋书‧孝武帝纪》作“庚午”,为六月二十九日,今据改。
  13. 丙子 是年六月逢闰,初五日丙子,此“丙子”上当脱“闰月”二字,《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可证。
  14. 己亥立皇后王氏丙申置卫尉官 闰六月壬申朔,二十八日己亥,二十五日丙由,己亥不得在丙申之前。
  15. 太祖代限年三十而仕郡县 “太祖代”,《南史‧谢庄传》作“文帝世”,《实录》避唐讳改,《南史》盖避之未尽者。
  16. 孝建元年春正月己亥朔 “己亥”原作“乙亥”。按《朔闰表》是年正月己亥朔,《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八皆作“己亥朔”,今据改。
  17. 壬寅 《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并作“丙寅”,正月己亥朔,初四日壬寅,二十八日丙寅,皆在正月。
  18. 诏长史劝尽地宜 “劝”,《册府》一九一作“勤”,疑是。
  19. 十七至二十尽使修武 “十七”,《宋书‧周朗传》作“十八”。上文已云“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学经”,此“十七”当作“十八”为是。
  20. 二月己巳朔 据《朔闰表》,二月戊辰朔,此作“己巳朔”误。
  21. 辛未丞相荆襄二州刺史南郡王义宣举兵反 “辛未”,《宋书‧孝武帝纪》作“庚午”,初三日庚午,初四日辛未,皆在二月。
  22. 三月己亥 “己亥”原作“癸亥”。《通鉴》一二八作“己亥”。《通鉴考异》云:“按《长历》,是月戊戌朔,癸亥二十六日,辛丑乃四日也;当作‘己亥’。”徐钞本作“辛亥”,然依日序,辛亥不得在辛丑之前。当从《通鉴》作“己亥”为是,今据改。
  23. 江夏王义恭 “江夏王”各本皆作“江东王”,据《宋书》、《南史‧刘义恭传》改正。
  24. 夏四月丙戌丙子 四月丁卯朔,二十日丙戌,初十日丙子,丙戌不得在丙子之前。
  25. 垣护之 “垣”原作“桓”,据《宋书》、《南史》本传改正,《通鉴》一二八亦作“垣”。下同。
  26. 己未 原作“乙未”,五月丁酉朔,无乙未,《宋书‧孝武帝纪》、《通鉴》一二八并作“己未”,为五月二十三日,今据改。
  27. 又分荆襄江等三州八郡为鄂州 “襄”,当从《宋书‧孝武帝纪》、《通鉴》一二八作“湘”,《宋书‧州郡志》三亦云湘州于“孝武孝建元年又立”。
  28. 冬十月荧惑犯进贤星 “星”原作“里”,今从徐钞本,《宋书‧天文志》四亦同。
  29. 戊寅褒孔子丁丑 是月甲子朔,十五日戊寅,十四日丁丑,丁丑不得列戊寅之前。
  30. 十一月癸卯 “癸卯”原作“癸未”。十一月甲午朔,无癸未,《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并作癸卯,为十一月初十,今据改。
  31. 甲申 十一月甲午朔,无甲申。
  32. 朱年 《宋书》、《南史》本传皆作“朱百年”。下同。
  33. 司马石 《宋书‧王玄谟传》、《沈庆之传》、《蛮夷传》及《南史‧沈庆之传》、《夷貊传》下皆作“司马黑石”。
  34. 夏方进 《宋书‧王玄谟传》、《沈庆之传》及《南史‧沈庆之传》、《夷貊传》下皆作“夏侯方进”。
  35. 号元光元年 “元光”,《宋书》、《南史‧刘浑传》及《通鉴》一二八皆作“永光”,《册府》二九九作“允光”。
  36. 九月己丑朔 “己丑”原作“己巳”。按《朔闰表》九月己丑朔,非己巳,《宋书‧符瑞志》下亦作“己丑”,今据改。
  37. 丁亥 九月己丑朔,是月无丁亥。
  38. 闰三月乙丑 “乙丑”各本作“己丑”。闰三月丙辰朔,无己丑,《宋书‧符瑞志》下作“乙丑”,为是月初十日,是,今据改。
  39. 六月□未 各本“未”前皆缺一字,唯库本作“癸未”,周钞本作“辛未”,然是月甲申朔,无癸未、辛未,祇有乙未(十二日)、丁未(二十四日),疑此缺字为“乙”或“丁”字。
  40. 秋八月甲午太白入心 此九字原列于“五月辛酉”之上,当属错简,今移于“六月□未,听讼于华林园”句之后。
  41. 秋八月 此三字重出,当删。
  42. 时梁獠请内属以为州郡 “州”字原缺,今据周钞本补,《宋书‧孝武帝纪》云︰“梁州獠求内属,立怀汉郡。”则所立之郡当为怀汉郡也。
  43. 秀之从子潍 “潍”,徐钞本作“维”,《宋书》、《南史‧刘穆之传》及《册府》九四四皆作“瑀”。
  44. 乙卯 原作“原未”。三月乙巳朔,无乙未。《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并作“乙卯”,为月之十一日,今据改。
  45. 乙卯 六月癸酉朔,无乙卯,疑“乙”为“己”之误,己卯为是月初七日。
  46. 九月庚戌 “庚戌”,《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庚午”,九月壬寅朔,庚戌初九日,庚午二十九日,皆在九月。
  47. 二月乙卯 “乙卯”原作“乙亥”。二月己亥朔,无乙亥。《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乙卯”,是月十七日乙卯,是,今据改。
  48. 己亥司空竟陵王诞杀兖州刺史垣阆据广陵城反 三月戊辰朔,无己亥。《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云竟陵王刘诞于四月乙卯日反。又“垣阆”原作“桓阆”,据《宋书》、《南史》及《通鉴》一二九改。
  49. 己巳内外戒严帅师北伐 三月有己巳,然沈庆之伐刘诞,不得在其反之前。据《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九,沈庆之伐刘诞亦在是年四月。下文辛亥、癸丑、甲子皆在四月。又“北伐”原作“伐北”,今据徐钞本、周钞本乙正。
  50. 何康 库本及《宋书‧刘诞传》、《邓琬传》及《通鉴》一二九皆作“何康之”。
  51. 招范义曰 “义”下原空一字,唯徐钞本不空,今从之。《通鉴》一二九作“或为义曰”。
  52. □不为己 周钞本作“可各为己”,当是后人据文意增改。
  53. 为高木缚康母绝食暴露数日而死 “暴露数日”四字原空缺,今据库本补。周钞本全句作“为木押以囚康母,绝其食,至八日而死”。
  54. 朝廷以君不足烦壮少 “壮少”,宋本、库本同。甘钞本、徐钞本、丁钞本、周钞本、刘钞本及《宋书》、《南史‧沈庆之传》皆作“少壮”。
  55. 广陵人姓夷名孙 《宋书》、《南史‧刘诞传》皆云︰“姓夷名孙,家在海陵。”
  56. 八月丙戌 八月丙申朔,无丙戌。《宋书‧孝武帝纪》作“七月丙戌”。七月丁卯朔,二十日丙戌。据此,此“八月”二字疑衍。
  57. 西域献舞马 “酉域”原作“西城”,据徐钞本及《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改。
  58. 十二月辛酉 “辛酉”原作“辛未”。十二月甲午朔,无辛未。《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并作“辛酉”,为二十八日,是,今据改。
  59. 四年春正月辛未祀南郊 “辛未”原作“乙未”。正月甲子朔,无乙未。《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作“辛未”,是月初八日辛未,今据改。
  60. 三月甲申 “甲申”原作“庚申”。三月癸亥朔,无庚申。《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九皆作“甲申”,二十二日甲申,是,今据改。
  61. 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之卒 “丙戌”原作“丙申”。五月壬戌朔,无丙申。《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九皆云褚湛之卒于丙戌。丙戌,为月之二十五日,今据改。
  62. 十二月戊辰丙戌复置大司农官 十二月己丑朔,无戊辰、丙戌。《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系于十一月。
  63. 五年春正月戊午花雪降江夏王衣 各本“正月”下皆衍“雪”字,今据库本删,《南史‧宋本纪》中、《通鉴》一二九亦可证。又“戊午”原作“戊子”,戊午为正月朔日,是月无戊子,今亦据《南史》、《通鉴》改正。
  64. 庚寅 正月戊午朔,无庚寅。
  65. 孙萨 “萨”原作“薛”,今据徐钞本及《宋书》、《南史‧孙棘传》改。下同。
  66. 己酉新昌献白孔雀 正月无己酉日。《宋书‧符瑞志》下云︰“正月丙子,交州刺史垣闳献白孔雀。”疑是一事。
  67. 癸酉 《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作“癸亥”。五月丙辰朔,初八日癸亥,十八日癸酉,皆在五月。
  68. 壬戌 《宋书‧符瑞志》中作“丙寅”。初七日壬戌,十一日丙寅,皆在五月,然壬戌不得列癸酉之后,疑前“癸酉”当作“癸亥”,此“壬戌”当作“丙寅”,日序方顺。
  69. 益州刺史刘思考 “考”原作“孝”。思考为遵考从弟,与宋高祖同族,以“考”字排行,《宋书》本传、《符瑞志》下皆作“刘思考”,今据改。
  70. 己丑 原作“乙丑”。八月乙酉朔,无乙丑。《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己丑”,是月初五日己丑,今据改。
  71. 庚寅 原作“庚辰”。八月无庚辰日,《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庚寅”,为月之初六日,是,今据改。
  72. 庚午 原作“庚戌”。九月甲寅朔,无庚戌。《南史‧宋本纪》中作“庚午”,是月十七日庚午,今据改。
  73. 己巳 十一月癸未朔,无己巳。
  74. 甲戌 十一月无甲戌,《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九皆作“十二月甲戌”。
  75. 始坏士族新婚者补将吏 “坏”原作“怀”。黄廷鉴《第六弦溪文钞》三《书校建康实录后》云︰“‘坏’误‘怀’。”徐钞本及《宋书》、《南史‧沈怀文传》皆作“坏”,今据改。又《通鉴》一二九“离婚”作“杂婚”,胡注云︰“杂婚,谓与工商杂户为婚也。”疑是。
  76. 扬州秀士顾法秀 “顾法秀”,《通鉴》一二九作“顾法”。《南史‧齐本纪》上云︰“乌程令吴郡顾昌玄,坐父法秀宋泰始中北征死亡,尸骸不反,而昌玄宴乐嬉游,与常人无异。”此顾法秀当与扬州秀士顾法秀同为一人,《通鉴》当脱“秀”字。
  77. 己未 原作“乙未”。二月壬子朔,无乙未。《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通鉴》一二九皆作“乙卯”,为二月初四日,然乙卯不得列戊午(初七日)之后,亦有误。徐钞本作“己未”,为二月初八日,当是,今据改。
  78. 三月 原作“五月”。下有“夏四月”,五月不得列于四月之前,且下文云“丁未,侍中、广陵太守沈怀文以正言左迁,下狱死”事,《宋书‧孝武帝纪》、《通鉴》一二九皆系于三月,今丁钞本正作“三月”,据改。
  79. 丙午 三月辛巳朔,二十六日丙午,二十七日丁未,此丙午不得列于丁未之后,日序有误。
  80. 淑妃殷氏卒赠贵妃谥曰宣 “宣”原作“宁”。《南史‧后妃传》、《通鉴》一二九皆云殷淑仪“谥曰宣”,《宋书‧张茂度传》、《江智渊传》亦称殷淑仪为“宣贵妃殷氏”,本书下文亦作“宣淑妃殷氏”,其谥当作“宣”,今据改。
  81. 丙戌 四月辛亥朔,无丙戌。《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五月丙戌”。五月庚辰朔,初七日丙戌,是。此“丙戌”前当脱书“五月”二字。
  82. 清台令 “清”原作“青”。下文云“自大明之代,好作词赋,故置此官,考其清浊”,由此可知,当作“清”为是。徐钞本及《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亦并作“清台令”,今据改。
  83. 十一月己卯会稽太守张畅卒 《宋书‧张畅传》云畅卒于大明元年。
  84. 己未 原作“癸未”。二月丙午朔,无癸未。《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并作“己未”,是月十四日己未,今据改。
  85. 行李所经 “李”,《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并作“幸”。
  86. 是月大风折初宁陵华表 “初宁陵”原作“和宁陵”。宋无和宁陵,《宋书‧五行志》五云︰“孝武帝大明七年,风吹初宁陵隧口左标折。”徐钞本正作“初宁陵”,今据改。
  87. 秋七月乙酉 《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作“七月乙亥”。七月甲戌朔,乙亥初二日,乙酉十二日,皆在是月。
  88. 死不能起 “起”字原缺,据周钞本补。
  89. 己亥 二月庚子朔,无己亥。
  90. 五月庚申帝崩于玉烛殿 五月己巳朔,无庚申。是年为闰五月,二十三日庚申。《宋书‧孝武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夏闰五月庚申”,《通鉴》一二九亦系于闰五月。此“五月”上当脱“闰”字。
  91. 在今上元县南四十里岩山之阳 《元和郡县图志》二五云景宁陵在上元县西南四十里岩山。
  92. 八年夏五月庚申世祖崩 世祖崩于大明八年夏闰五月庚申,见《宋书‧孝武帝纪》、《前废帝纪》及《南史‧宋本纪》中,此“五月”前脱“闰”字。
  93. 复淮南为梁山郡 《宋书‧州郡志》二南梁太守下云︰“孝武大明六年废属西豫,改名淮南,八年复旧。”《宋书‧少帝纪》亦云︰“以豫州之淮南郡复为南梁郡。”据此则“梁山”当为“南梁”之讹。
  94. 七月庚戌 “庚戌”原作“癸酉”。是月戊戌朔,无癸酉。《宋书‧前废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九皆作“庚戌”,为七月十三日,是,今据改。
  95. 己丑 七月戊戌朔,无己丑。八月丁卯朔,己丑为二十三日。《通鉴》一二九亦作“八月己丑”,此“己丑”前当脱“八月”二字。
  96. 十二月乙酉 “乙酉”,《宋书‧前废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九皆作“壬辰”。是月乙丑朔,二十一日乙酉,二十八日壬辰,皆在十二月。
  97. 二月己巳 “己巳”,《宋书‧前废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乙丑”。二月甲子朔,初二日乙丑,初六日己巳,皆在二月。
  98. 戊午 二月无戊午,疑“戊午”为“庚午”之误。
  99. 义恭高祖第四子帝即位封为江夏王 义恭封为江夏王在宋文帝元嘉元年八月,见《宋书‧文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二0。“帝即位”当作“文帝即位”。
  100. 甲戌 《宋书‧前废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甲申”。八月辛酉朔,十四日甲戌,二十四日甲申,皆在八月,未知孰是。
  101. 己丑 原作“乙未”。八月辛酉朔,无乙未。《宋书‧前废帝纪》、《南史‧宋本纪》中皆作“己丑”,是月二十九日己丑,是,今据改。
  102. 九月癸巳 “癸巳”原作“丁卯”。九月辛卯朔,无丁卯。《宋书‧前废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三0皆作“癸巳”,初三日癸巳,今据改。
  103. 甲辰 《宋书‧前废帝纪》、《南史‧宋本纪》中及《通鉴》一三0并作“辛丑”。九月辛卯朔,十一日辛丑,十四日甲辰,皆在九月。
  104. 王藻尚高祖女广陵长公主 宋无广陵长公主,《宋书‧后妃传》、《南史‧王藻传》、《通鉴》一三0皆云王藻“尚文帝第六女临川长公主”,疑是。
  105. 藻父偃初亦尚世祖少女永嘉公主 《宋书‧后妃传》、《南史‧王偃传》云,王偃“尚宋武帝第二女吴兴长公主”,此“世祖”当为“高祖”之误,“永嘉公主”为“吴兴长公主”之误。
  106. 忠信公 《宋书》、《南史‧沈庆之传》及《通鉴》一三0皆作“忠武公”。
  107. 甲戌 十一月庚寅朔,无甲戌。
  108. 十一月 前文已有十一月,此误重,当删。
  109. 刘蒙之 《宋书‧前废帝纪》作“刘胜”,《符瑞志》中、《刘休仁传》及《南史‧宋本纪》中、《刘休仁传》、《通鉴》一三0皆作“刘蒙”。
  110. 时直阁将军柳先世与姜产亦有此谋 “柳先世”,《宋书》《南史‧柳元景传》、《薛安都传》皆作“柳光世”,《通鉴》一三0亦同。“姜产”,《宋书》、《南史》本传及《通鉴》皆作“姜产之”。
  111. 十一月 误重,当删。
  112. 庚辰葬少帝于南郊坛 十一月庚寅朔,无庚辰。上文云少帝于十一月戊午夕见杀,戊午为是月二十九日,其葬当之后。十二月庚申朔,二十一日庚辰。据此“庚辰”上当脱“十二月”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