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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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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行五 后汉书 《志》第十八
五行六 日蚀 日抱 日赤无光 日黄珥 日中黑 虹贯日 月蚀非其月
郡国一 

日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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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武帝古今注曰:“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蚀之。”即更始三年。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在危八度。杜预曰:“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蚀。日月同会,月奄日,故日蚀。蚀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奄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奄闲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蚀为文,阙于所不见。”春秋潜潭巴云:“甲子蚀,有兵敌强。”臣昭案:春秋纬六旬之蚀,各以甲子为说,此偏举一隅,未为通证,故于事验不尽相符。今依日例注,以广其候耳。京房占曰:“北夷侵,忠臣有谋,后大水在东方。”《日蚀说》曰:“日者,太阳之精,人君之象。君道有亏,有阴所乘,故蚀。蚀者,阳不克也。”其候杂说,《汉书·五行志》著之必矣。春秋纬曰:“日之将蚀,则斗第二星变色,微赤不明,七日而蚀。”儒说诸侯专权,则其应多在日所宿之国。春秋汉含孳曰:“臣子谋,日乃蚀。”孝经钩命决曰:“失义不德,白虎不出禁,或逆枉矢射,山崩日蚀。”管子曰:“日掌阳,月掌阴,星掌和。阳为德,阴为刑,和为事。是故日蚀,则失德之国恶之;月蚀,则失刑之国恶之;彗星见,则失和之国恶之。是故圣王日蚀则修德,月蚀则修刑,彗星见则修和。”诸象附从,则多为王者事。人君改修其德,则咎害除。孝经钩命决曰:“日蚀修孝,山崩理惑。”是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三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卯蚀,雷不行,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六年九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丙寅蚀,久旱,多有征。”京房曰:“有小旱灾。”史官不见,郡以闻。本纪“都尉诩以闻”。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群阳骚动所致,见浮传。七年三月癸亥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癸亥日蚀,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蚀,每多在晦,〔皆月〕行疾也。君亢急,臣下促迫。”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云中太守各举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丑蚀,主疑〔臣〕。”在昴七度。昂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余人,然后深悔之。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未蚀,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君责众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后,天下忧怖,以谷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谷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袷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申蚀,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主兵弱,诸侯〔强〕。”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谿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马援将兵击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尽。”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巳蚀,下有败兵。”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娵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于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于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癸酉蚀,连阴不解,淫雨毁山,有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后二年,宫车晏驾。

  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申蚀,水〔盛〕,阳溃阴欲翔。”在氐二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蚀之。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京师候者不觉,河南尹、郡国三十一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时雒阳候者不见。”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蚀之,既,潜潭巴曰:“壬寅蚀,天下苦兵,大臣骄横。”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于天文属吴。后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闰八月。甲辰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甲辰蚀,四骑胁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主后寿命绝,后有大水。”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午蚀,久旱谷不伤。”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日有蚀之,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庚辰蚀,彗星东至,有寇兵。”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非毁者。又别占云:“庚辰蚀,大旱。”六年六月辛未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未蚀,大水。”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蚀之。”

  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史官不见,佗官以闻。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下灾,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午蚀,久雨,旬望。”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京房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天应而日蚀。三公失国,后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四年六月戊戌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戌蚀,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女昏〉嫁家欲戮。”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在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案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是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于国蹙迫自杀。七年四月辛亥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亥蚀,子为雄。”在嘴觿,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人。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后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十五年四月甲子晦,日有蚀之,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水,雨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日有蚀之,在胃二度。胃主禀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禀为虚。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蚀之。”五年正月庚辰朔,日有蚀之,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于正月阳不克,示象也。于是阴预乘阳,故夷狄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七年四月丙申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丙申蚀,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后有地动。”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戊子蚀,宫室内淫,雌必成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后有大水。”在尾十度。尾为后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后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二年九月壬午晦,日有蚀之,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三年三月二日辛亥,日有蚀之,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四年二月乙已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亥蚀,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蚀。”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库火,烧兵器也。五年八月丙申朔,日有蚀之,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潜潭巴曰:“丙申蚀,夷狄内攘。”石氏占曰:“王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几尽,地如昏状。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蚀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后二岁三月,邓太后崩。李氏家书,司空李郃上书曰:“陛下祗畏天威,惧天变,克己责躬,博访群下。咎皆在臣,力小任重,招致咎征。去〔年〕二月,京师地震,今月戊午日蚀。夫至尊莫过乎天,天之变莫大乎日蚀,地之戒莫重乎震动。今一岁之中,大异两见,日蚀之变,既为尤深,地动之戒,摇宫最丑。日者阳精,君之象也。戊者土主,任在中宫。午者火德,汉之所承。地道安静,法当〔由〕阳,今乃专恣,摇动宫阙。祸在萧墙之内,臣恐宫中必有阴谋其阳,下图其上,造为逆也。灾变终不虚生,推原二异,日辰行度,甚为较明,譬犹指掌。宜察宫阙之内,如有所疑,急摧破其谋,无令得成。修政恐惧,以荅天意。十月辛卯,日有蚀之,周家所忌,乃为亡征,是时妃后用事,七子朝令。戊午之灾,近相似类。宜贬退诸后兄弟群从内外之宠,求贤良,征逸士,下德令,施恩惠,泽及山海。”时度辽将军遵多兴师重赋出塞妄攻之事,上深纳其言。建光元年,邓〔太〕后崩。上收考中人赵任等,辞言地震日蚀,任〔在〕中〔宫〕,竟有废〔立〕之谋,郃乃自知其言验也。

  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乙酉蚀,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石氏占曰:“日蚀张,王者失礼。”

  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食之,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后有水。”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宫,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蚀之,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案马融集,是时融为许令,其四月庚申,自县上书曰:“伏读诏书,陛下深惟禹、汤罪己之义,归咎自责。寅畏天戒,详延百僚,博问公卿,知变所自,审得厥故,修复往术,以荅天命。臣子远近,莫不延颈企踵,苟有隙空一介之知,事愿自效,贡纳圣听。臣伏见日蚀之占,自昔典籍‘十月之交’,春秋传记、汉注所载,史官占候,群臣密对,陛下所观览,左右所讽诵,可谓详悉备矣。虽复广问,〔昭〕在前志,无以复加。乃者茀气干参,臣前得敦朴之〔征〕,后三年二月,对策北宫端门。以为参者西方之位,其于分野,并州是也,殆谓西戎、北狄。其后种羌叛戾,乌桓犯上郡,并、凉动兵,验略效〔矣〕。今复见大异,申诫重〔谴〕,于此二城,海内莫见。三月一日,合辰在娄。娄又西方之宿,众占显明者。羌及乌桓有悔过之辞,将吏策勋之名。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脱目前,皆粗图〔伸〕一时之权,不顾为国百世之利。论者美近功,忽其远,则各相(不大)〔美其〕疢病。伏惟天象不虚。老子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消灾复异,宜在于今。诗曰:‘日月告凶,不用其行。四国无政,不用其良。’传曰:‘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谪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月安民,三曰从时。’臣融伏惟方今有道之世,汉典设张,侯甸采卫,司民之吏,案绳循墨,虽有殿最,所差无几。其陷罪辟,身自取祸,百姓未被其大伤。至边郡牧御失和,吉之与凶,败之与成,优劣相悬,不诫不可。审择其人,上以应天变,下以安民隶。窃见列将子孙,生长京师,食仰租奉,不知稼穑之艰,又希遭厄困,故能果毅轻财,施与孤弱,以获死生之用,此其所长也。不拘法禁,奢泰无度,功劳足以宣威,逾滥足以伤化,此其所短也。州郡之士,出自贫苦,长于捡押,虽专赏罚,不敢越溢,此其所长也。拘文守法,遭遇非常,狐疑无断,畏首畏尾,威恩纤薄,外内离心,士卒不附,此其所短也。必得将兼有二长之才,无二短之累,参以吏事,任以兵法。有此数姿,然后能折冲厌难,致其功实,转灾为福。孔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以天下之大,四海之众,云无若人,臣以为诬矣。宜特选详誉,审得其真,镇守二方,以应用良择人之义,以塞大异也。”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甲戌蚀,草木不滋,王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后小旱。”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亥蚀,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案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蚀,此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须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谷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五年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日蚀己丑,天下唱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三辅宿。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六年九月辛亥晦,日有蚀之,在尾十一度。尾主后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三年四月丁卯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卯蚀,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后有裸虫之殃。”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京房占曰:“庚辰蚀,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后有水。”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扆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为琴若此,一而足矣。’”

  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于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有蚀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后二岁,梁皇后崩,翼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切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戌亥。今太岁在丙戌,五月甲戌,日蚀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怨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擿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肃,有司奏收杀狱中。”八年正月丙甲晦,日有蚀之,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九年正月辛卯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日有蚀之,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淳水日,而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勃海海溢。

  灵帝建宁元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丁未蚀,王者崩。”冬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二年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右扶风以闻。三年三月丙寅晦,日有蚀之。梁相以闻。四年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辛酉蚀,女谋主。”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谓荒,厥异日蚀,厥咎亡。”灵帝好为商估,饮于宫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十二月癸酉晦,日有蚀之,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群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天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六年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赵相以闻。谷永上书:“赋敛滋重,不顾黎民,百姓虚竭,则日蚀,将有溃叛之变。”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十月丙子晦,日有蚀之,在箕四度。箕为后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案:本传卢植上书,丙子蚀自巳过午,既蚀之后,云雾晻暧,陈八事以谏。蔡邕对问曰:“诏问践阼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日蚀、地动,风雨不时,疫疠流行,劲风折树,河、雒盛溢。臣闻阳微则日蚀,阴盛则地震,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暗则疾,简宗庙,〔水〕不润下,川流满溢。明君臣,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于圣躬,致精虑于共御,其救之也。”二年四月甲戌朔,日有蚀之。四年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庚寅蚀,将相诛,大水,多死伤。”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壬辰蚀,河决海〔溢〕,久雾连阴。”六年四月丙午朔,日有蚀之。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在营室四度。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是时,李傕、郭汜专政。袁宏纪曰:“未蚀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机,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兴平元年六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庚午蚀,后火烧官兵。”六年二月丁卯朔,日有蚀之。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癸未蚀,仁义不明。”在尾十二度。十五年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十七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二十一年五月己亥朔,日有蚀之。潜潭巴曰:“己亥蚀,小人用事,君子絷。”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

日抱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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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武建武七年四月丙寅,日有晕抱,白虹贯晕,在毕八度。古今注曰:“时日加卯,西面东面有抱,须臾成晕,中有两钩,〔在〕南北面,有白虹贯晕,在西北南面,有背在景,加巳皆解也。”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皇德传史曰:“白虹贯,下破军,晋分也。”古今注曰:“章帝建初元年正月壬申,白虹贯日。五年七月甲寅,夜白虹出乙丑地西北曲入。七年四月丙寅,日加卯,西面有抱,须臾成晕,有白虹贯日。殇帝延平元年六月丁未,日晕上有半晕,晕中外有僪,背两珥。十二月丙寅,日晕再重,中有背僪。顺帝永建二年正月戊午,白虹贯日。三年正月丁酉,日有白虹贯交晕中。六年正月丁卯,日晕两珥,白虹贯珥中。永和六年正月己卯,晕两珥,中赤外青,白虹贯晕中。”案郎𫖮传,阳嘉二年正月乙卯,白虹贯日。又唐檀传,永建五年,白虹贯日,檀上便宜三事,陈其咎征。春秋元命苞曰:“阴阳之气,聚为云气,立为虹蜺,离为倍僪,分为抱珥。”考异邮曰:“臣谋反,偏刺日。”巫咸占曰:“臣不知则日月僪。”如淳曰:“蝃𬟽谓之虹,雌谓之蜺,向外曰倍,刺日曰僪,在傍如半环向日曰抱,在傍直对曰珥。”孟康曰:“僪如僪也。”宋均曰:“黄气抱日,辅臣纳忠。”

  灵帝时,日数出东方,正赤如血,无光,高二丈余乃有景。且入西方,去地二丈,亦如之。京房占曰:“国有佞谗,朝有残臣,则日不光,暗冥不明。”孟康曰:“日月无光曰薄。”其占曰,事天不谨,则日月赤。是时,月出入去地二三丈,皆赤如血者数矣。春秋感精符曰:“日无光,主势夺,群臣以谗术。色赤如炭,以急见伐,又兵马发。”礼斗威仪曰:“日月赤,君喜怒无常,轻杀不辜,戮于无罪,不事天地,忽于鬼神。时则天雨,土风常起,日蚀无光,地动雷降。其时不救,兵从外来,为贼戮而不葬。”京房占曰:“日无故日夕无光,天下变枯,社稷移〔主〕。”

  光和四年二月己巳,黄气抱日,黄白珥在其表。春秋感精符曰:“日朝珥则有丧孽。”又云:“日已出,若其入,而云皆赤黄,名曰日空,不出三年,必有移民而去者也。”

  中平四年三月丙申,黑气大如瓜,在日中。春秋感精符曰:“日黑则水淫溢。”五年正月,日色赤黄,中有黑气如飞鹊,数月乃销。

  六年二月乙未,白虹贯日。春秋感精符曰:“虹贯日,天下悉极,文法大扰,百官残贼,酷法横杀,下多相告,刑用及族,世多深刻,狱多怨宿,吏皆惨毒。”又曰:“国多死孽,天子命绝,大臣为祸,主将见杀。”星占曰:“虹蜺主内淫,土精填星之变。”易谶曰:“聪明蔽塞,政在臣下,婚戚干朝,君不觉悟,虹蜺贯日。”

  献帝初平元年二月壬辰,白虹贯日。袁山松书曰:“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吴书载韩馥与袁术书曰:“凶出于代郡。”

  桓帝永寿三年十二月壬戌,月蚀非其月。古今注曰:“光武建武八年三月庚子夜,月晕五重,紫微青黄似虹,有黑气如云,月星不见,丙夜乃解。中元元年十一月甲辰,月中星齿,往往出入。”

  延熹八年正月辛巳,月蚀非其月。袁山松书曰:“兴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门中重晕二珥,两白气广八九寸,贯月东西南北。”

【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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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曰:皇极惟建,五事克端。罚咎入沴,逆乱浸干。火下水腾,木弱金酸。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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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五七页 四行 在危八度 按: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后汉纪作“十度”。

  三三五七页 七行 虚危齐也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也”一作“地”。

  三三五七页一二行 有兵敌强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开元占经引作“有兵狄强起”。

  三三五八页 三行 或逆枉矢射 按:“矢”原讹“失”,迳改正。

  三三五八页 四行 阴为刑 按:“刑”原讹“则”,迳改正。

  三三五八页 九行 雷不行雪杀草不长奸人入宫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雷不行,霜不杀草,长人入宫”。

  三三五八页一0行 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按:依当时行用之历, 后简称时历。 建武四年五月庚戌晦,非乙卯。今推是年六月合朔在庚戌晨夜,日蚀不能见。古今注误。

  三三五八页一二行 丙寅蚀久旱多有征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丙寅日蚀,虫,久旱,多水征”。

  三三五八页一三行 本纪都尉诩以闻 按:校补谓此本纪当是续汉书本纪。

  三三五九页 一行 天人崩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大人崩,王者忧之”。

  三三五九页 一行 〔皆月〕行疾也 据集解引惠栋说补。

  三三五九页 二行 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蚀之 按:依时历,建武九年七月辛亥朔,无丁酉。今推是年八月合朔己卯,即时历七月晦,日蚀可见。十一年六月己亥朔,癸丑非朔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戊辰,即时历六月晦晨夜,日蚀不能见。又是年十二月丁酉朔,辛亥亦非朔日。今推是月合朔丙申,时历十一月晦,日蚀可见。此处古今注皆误。

  三三五九页 五行 主疑(王)〔臣〕 按:“主疑王”不词,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主疑臣,三公有免黜者”。今据改。

  三三五九页一五行 地动摇侵兵强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地动摇,宫室摧,侵兵强”。

  三三五九页一五行 主兵弱诸侯(争)〔强〕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0页 一行 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蚀之 按:依时历,建武二十六年二月甲辰朔,无戊子。今推是年二、三月均无日蚀,古今注误。

  三三六0页 六行 下有败兵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败”作“聚”。

  三三六0页 九行 淫雨毁山有兵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毁山”作“数出”。又按:校补谓占经“兵”下有“起”字。

  三三六0页一一行 其占重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此下当有阙文。下永平十六年,日蚀,儒说其占重,后二岁,宫车晏驾。此条下当云“明年,宫车晏驾”。或蒙三十一年之占,不重出也?

  三三六0页一三行 水(灭)〔盛〕阳溃阴欲翔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灭”作“盛”,是。今据改。

  三三六0页一五行 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蚀之 按:依时历,永平六年丁巳朔,丙戌晦,庚辰二十四日。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丙戌,即时历六月晦晨夜,日蚀不能见,古今注误。

  三三六一页 三行 古今注曰十二月 按:志文作“八年十月壬寅晦”,明帝纪同。今推永平八年十月壬寅晦日蚀,与志、纪合,古今注讹。

  三三六一页 四行 天下苦兵大臣骄横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天下苦兵大起”。

  三三六一页 五行 十三年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明帝纪作“十月壬辰晦”,注引古今注作“闰八月”。按:依时历,是年闰七月,十月甲辰为朔,非晦,亦无壬辰。今推是年八月合朔甲辰,即时历闰七月晦,日蚀可见。纪、志与古今注皆讹。

  三三六一页 七行 四骑胁大水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无“大水”二字,“胁”作“爵”。

  三三六一页 八行 主后寿命绝 按:“主”原讹“王”,迳改正。

  三三六一页 九行 日有蚀之 “蚀”原作“食”,以前后皆作“蚀”,今改归一律。

  三三六二页 一行 彗星东至有寇兵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作“彗星东出,有寇兵,旱”。

  三三六二页 五行 辛未蚀大水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大水”下有“汤汤”二字。

  三三六二页 七行 (元)〔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有蚀之 校补引钱大昭说,谓“元和”当作“章和”,闽本亦失正。按:推章和元年八月乙未晦日蚀,章帝纪亦书于章和元年,钱说是,今据改。

  三三六二页一四行 有土殃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无“土”字。

  三三六三页 三行 子为雄 按:王先谦谓占经引“雄”下有“近臣忧”三字。

  三三六三页 五行 无非无仪 殿本“仪”作“议”。按:此与毛诗合。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列女传引诗正作“议”,盖本鲁诗。

  三三六三页一0行 三年三月日有蚀之 按:今推是年三月合朔辛卯,无日蚀,古今注误。

  三三六三页一五行 丙申蚀诸侯相攻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丙申日蚀,诸侯相攻,夷狄内侵,旱”。案本书注例,日名同者不更注,乃此引“诸侯相攻”句,后元初五年八月丙申朔下引“夷狄内攘”句,同日异占,不可晓。今按:校补谓钱氏以后注引“夷狄内攘”句为即“夷狄内侵”之异文,其说亦误。盖注所引潜潭巴丙申占验,本阙“夷狄内侵旱”五字,说另详后。

  三三六四页 一行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日有蚀之 集解引惠栋说,谓本纪三月癸酉朔日蚀。今按:元初元年三月合朔壬戌,无日蚀,纪误。

  三三六四页 四行 雌必成雄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必成雄,有忧”。

  三三六四页 七行 四年二月乙(亥)〔巳〕朔 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安纪作“乙巳”,下云乙卯、壬戌,则日辰当以本纪为是。又引周寿昌说,谓下云“其月十八日壬戌,武库火”,与纪同。计乙巳朔至壬戌正十八日,若是乙亥朔,则下不得有壬戌,宜从本纪。今按:推是年二月合朔乙巳,日蚀可见,洪、周说是,今据改。又按:刘注引春秋讳潜潭巴“乙亥”云云,足证所见本原作“乙亥”。

  三三六四页 八行 其〔月〕十(月)八日 据集解引周寿昌说改,与安纪合,说详上。

  三三六四页 九行 乙亥蚀东国(发)兵 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作“乙亥日蚀,阳不明,冬无水,东国兵”。按:张森楷校勘记谓“东国”下无“发”字是,若有“发”字则与乙巳占同,非也。今据张说删“发”字。

  三三六四页一一行 潜潭巴曰丙申蚀夷狄内攘 按:校补谓案占经作“庚申日蚀,夷狄内攘”,是“丙申蚀”乃“庚申蚀”之误。而此引“潜潭巴曰”十一字应在后“延光三年九月庚申晦日有蚀之”下,因“庚申”误为“庚寅”,故注文亦误移于此。钱大昕氏偶忘“夷狄内攘”四字本为庚申蚀占验,故虽知前注所引潜潭巴丙申蚀占验有误,而仍不免误说也。

  三三六四页一五行 去〔年〕二月京师地震 据汲本、殿本补。

  三三六五页 三行 法当(坤)〔由〕阳 据汲本、殿本改。按:“法当坤阳”不可解,由有从义,当不误,今据改。

  三三六五页 七行 建光元年邓〔太〕后崩 据汲本补。按:“元年”汲本、殿本并讹“二年”。

  三三六五页 七行 辞言地震日蚀任〔在〕中(官)〔宫〕 汲本、殿本作“辞言地震日蚀在中宫”。按:上文言“戊者土主,任在中宫”,足证原本“任”下脱“在”字,“宫”误“官”,而汲本、殿本则“在”上脱一“任”字也。今据以改正。

  三三六五页 八行 竟有废〔立〕之谋 据汲本、殿本补。

  三三六五页 九行 永宁元年七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安帝纪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乙酉,无日蚀。

  三三六五页一0行 贤人消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引“消”上有“退”字。

  三三六五页一二行 延光三年九月庚(寅)〔申〕晦 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安纪作“庚申”,上云丁酉、乙巳,则日辰当以本纪为是。今据改。

  三三六五页一六行 案马融集是时融为许令 按:“马”原讹“焉”,“时”原讹“蚀”,迳改正。

  三三六六页 三行 (陷)〔昭〕在前志 据张森楷校勘记改。

  三三六六页 三行 茀气干参 按:“干”原讹“于”,迳改正。

  三三六六页 三行 臣前得敦朴之(人)〔征〕 校补谓“人”当作“征”,今据改。按:融于顺帝阳嘉二年以敦朴征。

  三三六六页 四行 殆谓西戎北狄 按:“北”原讹“此”,迳改正。

  三三六六页 五行 验略效〔矣〕 据汲本、殿本补。

  三三六六页 五行 申诫重(讳)〔谴〕 据汲本、殿本改。

  三三六六页 六行 将吏策勋之名 按:“勋”原讹“动”,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页 六行 皆粗图(身)〔伸〕一时之权 据校补说改。

  三三六六页 七行 则各相(不大)〔美其〕疢病 据校补说改。

  三三六六页一二行 施与孤弱 按:“孤”原讹“不”,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六页一四行 狐疑无断 按:“狐”原讹“孤”,迳据汲本、殿本改正。

  三三六七页 二行 王命不行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王命”作“主命”。

  三三六七页一一行 日蚀己丑天下唱之 按:钱大昕考异谓占经引作“己丑日蚀,臣伐其主,天下皆亡”。又按:“日蚀己丑”汲本作“己丑蚀”。

  三三六八页 三行 有旱有兵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旱”上无“有”字。

  三三六八页 四行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日有蚀之 桓帝纪同。按今推是年七月合朔己卯,无日蚀。

  三三六八页 七行 凄怆伤心 按:“凄”原讹“连”,迳改正。

  三三六八页一四行 太史陈援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梁冀传“援”作“授”。

  三三六九页 三行 九年正月辛卯朔 按:集解引洪亮吉说,谓案桓纪作“辛亥”,下云己酉,则日辰当以续志为是。

  三三六九页 五行 臣代其主 按:殿本“代”作“伐”,与占经合。校补谓桓帝崩,灵帝由外藩入继而代其位,则作“代”亦自可通。

  三三六九页 七行 勃海(盗贼)〔海溢〕 按:集解引惠栋说,谓“盗贼”误,案纪云“勃海海溢”也。今据改。

  三三六九页 八行 壬子蚀妃后专恣女谋主 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占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