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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名二字不连称不得回避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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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名二字不连称不得回避敕
作者:李亶 后唐
(后唐明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108

古者酌礼以制名,惧废于物;难犯而易避,贵便于时。况征在二名,抑有前例。以太宗文皇帝自登宝位,不改旧称。时即臣有世南,官有民部,靡闻曲避,止禁连呼。朕猥以眇躬,托于人上,止遵圣范,非敢自尊。应文书内所有二字,但不连称,不得回避。如是臣下之名,不欲与君亲同字者,任自改更,务从私便,庶体朕怀。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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