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竹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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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竹辩
作者:欧阳修 北宋
本作品收录于《庐陵文钞/32

谓竹为有知乎?不宜生于庑下;谓为无知乎?乃能避槛而曲全其生。

其果有知乎?则有知莫如人。人者,万物之最灵也,其不知于物者多矣。至有不自知其一身者,如骈拇、枝指、悬疣、附赘,皆莫知其所以然也。以人之灵,而不自知其一身,使竹虽有知,必不能自知其曲直之所以然也。

竹果无知乎?则无知莫如枯草死骨,所谓蓍龟者是也。自古以来,大圣大智之人有所不知者,必问于蓍龟而取决,是则枯草死骨之有知,反过于圣智之人所知远矣。以枯草死骨之如此,则安知竹之不有知也?遂以蓍龟之神智,而谓百物皆有智,则其他草木瓦石,叩之又顽然皆无所知。然则竹未必不无知也。

由是言之,谓竹为有知不可,谓为无知亦不可,谓其有知无知皆不可知,然后可。万物生于天地之间,其理不可以一概。谓有心然后有知乎?则蚓无心。谓凡动物皆有知乎?则水亦动物也。人兽生而有知,死则无知矣;蓍龟生而无知,死然后有知也。是皆不可穷诘。故圣人治其可知者,置其不可知者,是之谓大中之道。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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