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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太庙官名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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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太庙官名敕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35

宗庙所奉,尊敬之极,因以名署,情所未安。宜令礼官详择所宜奏闻。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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