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一名词确定之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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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Mathematics)一名词确定之经过
国立编译馆
1945年12月
国立编译馆编订《数学名词》一书,收录中英对照数学名词,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十二月初版,并在书首简述“数学”一词定名经过。

  “数学”与“算学”二名词,国内并用已久,实同名异,识者不免有分歧之感。二十二年四月,本馆呈请教育部召开天文数学物理讨论会南京,当时通过数学常用名词百数十则,然于Mathematics一名词译为“数学”抑“算学”,因意见不一,未予决定。

  二十四年九月,中国数学会名词审查委员会开会于上海,就本馆编订之名词加以审查,全稿顺利通过,惟于“数学”或“算学”二名词,仍主两存。

  迨本学科全部名词经本馆呈请教育部核定公布后,“数学”与“算学”二名词并用如故。教育部认为事有未当,爰于二十七年九月,通令征询设有该项学系之大学及独立学院教授之意见。至二十八年六月,各校院教授意见陆续报部者,计二十八单位,其中赞成采用“数学”者,计十四单位,赞成采用“算学”者,计十三单位,皆言之成理,此外有一单位,则无所主张。教育部为慎重计,将原案及统计结果提交由部召集之理学院课程会议。该会议认为:二名词中可任择其一,议决:“由教育部决定,通令全国各校院一律遵用,以昭划一”。

  教育部鉴于“数”,“理”,“化”已成为通用之简称;六艺之教,“数”居其一;且教育规程中,久已习用“数学”一名词;又各校院之沿用“数学”,“数理”,或“数学天文”为系名者,共二十九单位,而沿用“算学”或“天文算学”为系名者,仅七单位,因选用“数学”为Mathematics之译名,而于同年八月通令全国各校院一律遵用之。

  本馆奉令后,即就已公布之数学名词中凡含有“数学”或“数理”之名词,一律加以改订。按“数学”与“算学”二名词,由混用而至划一,经过甚久,故述其大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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