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 自蜩腹蛇蚹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 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 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 与可之教予如此。 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 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 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 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 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 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耶?”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 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 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 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 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袜材当萃于子矣。” 书尾复写一诗,其略曰:“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 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 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也哉。” 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 与可笑曰:“苏子辩则辩矣。然二百五十匹,吾将买田而归老焉。” 因以所画筼筜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 筼筜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筼筜谷其一也。 予诗云:“ 汉川修竹贱如蓬, 斤斧何曾赦箨龙。 料得清贫馋太守, 渭滨千亩在胸中。” 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 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 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予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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