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卷028上
开元大衍历演纪上元阏逢困敦之岁,距开元十二年甲子,积九千六百九十六万一千七百四十算。
一曰步中朔术
通法三千四十。
策实百一十一万三百四十三。
揲法八万九千七百七十三。
灭法九万一千二百。
策馀万五千九百四十三。
用差万七千一百二十四。
挂限八万七千一十八。
三元之策十五,馀六百六十四,秒七。
四象之策二十九,馀千六百一十三。
中盈分千三百二十八,秒十四。
朔虚分千四百二十七。
爻数六十。[1]
象统二十四。
以策实乘积算,曰中积分。盈通法得一,为积日。爻数去之,馀起甲子算外,得天正中气。凡分为小馀,日为大馀。加三元之策,得次气。〈凡率相因加者,下有馀秒,皆以类相从。而满法迭进,用加上位。日盈爻数去之。〉
以揲法去中积分,不尽曰归馀之挂。以减中积分,为朔积分。如通法为日,去命如前,得天正经朔。加一象之日七、馀千一百六十三少,得上弦。倍之,得望。参之,得下弦。四之,是谓一揲,得后月朔。〈凡四分,一为少,三为太。〉综中盈、朔虚分,累益归馀之挂,每其月闰衰。〈凡归馀之挂五万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岁有闰。[2]因考其闰衰,满挂限以上,其月合置闰。或以进退,皆以定朔无中气裁焉。〉
凡常气小馀不满通法、如中盈分之半已下者,以象统乘之,内秒分,参而伍之,以减策实;不尽,如策馀为日。命常气初日算外,得没日。凡经朔小馀不满朔虚分者,以小馀减通法,馀倍参伍乘之,用减灭法;不尽,如朔虚分为日。命经朔初日算外,得灭日。
二曰发敛术
天中之策五,馀二百二十一,秒三十一;秒法七十二。
地中之策六,馀二百六十五,秒八十六;秒法百二十。
贞悔之策三,馀百三十二,秒百三。
辰法七百六十。
刻法三百四。
各因中节命之,得初候。加天中之策,得次候。又加,得末候。因中气命之,得公卦用事。以地中之策累加之,得次卦,若以贞悔之策加侯卦,得十有二节之初外卦用事。因四立命之,得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用事。以贞悔之策减季月中气,得土王用事。〈凡相加减而秒母不齐,当令母互乘子,乃加减之;母相乘为法。〉
常气〈月中节〉
|
初候 |
次候 |
末候 |
始卦 |
中卦 |
终卦 |
冬至〈十一月中〉
|
丘蚓结 |
麋角解 |
水泉动 |
公 中孚 |
辟 复 |
侯 屯〈内〉 |
小寒〈十二月节〉
|
雁北乡 |
鹊始巢 |
野鸡始雊 |
侯 屯〈外〉 |
大夫 谦 |
卿 睽 |
大寒〈十二月中〉
|
鸡始乳 |
鸷鸟厉疾 |
水泽腹坚 |
公 升 |
辟 临 |
侯 小过〈内〉 |
立春〈正月节〉
|
东风解冻 |
蛰虫始振 |
鱼上冰 |
侯 小过〈外〉 |
大夫 蒙 |
卿 益 |
雨水〈正月中〉
|
獭祭鱼 |
鸿雁来 |
草木萌动 |
公 渐 |
辟 泰 |
侯 需〈内〉 |
惊蛰〈二月节〉
|
桃始华 |
仓庚鸣 |
鹰化为鸠 |
侯 需〈外〉 |
大夫 随 |
卿 晋 |
春分〈二月中 〉 |
玄鸟至 |
雷乃发声 |
始电 |
公 解 |
辟 大壮 |
侯 豫〈内〉 |
清明〈三月节〉
|
桐始华 |
田鼠化为鴽 |
虹始见 |
侯 豫〈外〉 |
大夫 讼 |
卿 蛊 |
谷雨〈三月中〉
|
萍始生 |
鸣鸠拂其羽 |
戴胜降于桑 |
公 革 |
辟 史 |
侯 旅〈内〉 |
立夏〈四月节〉
|
蝼蝈鸣 |
丘蚓出 |
王瓜生 |
侯 旅〈外〉 |
大夫 师 |
卿 比 |
小满〈四月中〉
|
苦菜秀 |
靡草死 |
小暑至 |
公 小畜 |
辟 干 |
侯 大有〈内〉 |
芒种〈五月节〉
|
螳螂生 |
鵙始鸣 |
反舌无声 |
侯 大有〈外〉 |
大夫 家人 |
卿 井 |
夏至〈五月中〉
|
鹿角解 |
蜩始鸣 |
半夏生 |
公 咸 |
辟 姤 |
侯 鼎〈内〉 |
小暑〈六月节〉
|
温风至 |
蟋蟀居壁 |
鹰乃学习 |
侯 鼎〈外〉 |
大夫 丰 |
卿 涣 |
大暑〈六月中〉
|
腐草为萤 |
土润溽暑 |
大雨时行 |
公 履 |
辟 遁 |
侯 恒〈内〉 |
立秋〈七月节〉
|
凉风至 |
白露降 |
寒蝉鸣 |
侯 恒〈外〉 |
大夫 节 |
卿 同人 |
处暑〈七月中〉
|
鹰祭鸟 |
天地始肃 |
禾乃登 |
公 损 |
辟 否 |
侯 巽〈内〉 |
白露〈八月节〉
|
鸿雁来 |
玄鸟归 |
群鸟养羞 |
候巽〈外〉 |
大夫 萃 |
卿 大畜 |
秋分〈八月中〉
|
雷乃收声 |
蛰虫培户 |
水始涸 |
公 贲 |
辟 观 |
侯 归妹〈内〉 |
寒露〈九月节〉
|
鸿雁来宾 |
雀入大水为蛤 |
菊有黄华 |
侯 归妹〈外〉 |
大夫 无妄 |
卿 明夷 |
霜降〈九月中〉
|
豺乃祭兽 |
草木黄落 |
蛰虫咸俯 |
公 困 |
辟 剥 |
侯 艮〈内〉 |
立冬〈十月节〉
|
水始冰 |
地始冻 |
野鸡入水为蜃 |
侯 艮〈外〉 |
大夫 既济 |
卿 噬嗑 |
小雪〈十月中〉
|
虹藏不见 |
天气上腾地气下降 |
闭塞而成冬 |
公 大过 |
辟 坤 |
侯 未济〈内〉 |
大雪〈十一月节〉
|
鹖鸟不鸣 |
虎始交 |
荔挺生 |
侯 未济〈外〉 |
大夫 蹇 |
卿颐 |
各以通法约其月闰衰,为日,得中气去经朔日算。求卦、候者,各以天、地之策,累加减之。凡发敛加时,各置其小馀,以六爻乘之,如辰法而一,为半辰之数。不尽者,三约为分。[3]〈分满刻法为刻。若令满象积为刻者,即置不尽之数,十之,十九而一,为分。〉命辰起子半算外。[4]
三曰步日躔术
干实百一十一万三百七十九太。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虚分七百七十九太。
岁差三十六太。
定气 |
盈缩分 |
先后数 |
损益率 |
朓朒积 |
冬至 |
盈二千三百五十三 |
先端 |
益百七十六 |
朒初 |
小寒 |
盈千八百四十五 |
先二千三百五十三 |
益百三十八 |
朒百七十六 |
大寒 |
盈千三百九十 |
先四千一百九十八 |
益百四 |
朒三百一十四 |
立春 |
盈九百七十六 |
先五千五百八十八 |
益七十三 |
朒四百一十八 |
雨水 |
盈五百八十八 |
先六千五百六十四 |
益四十四 |
朒四百九十一 |
惊蛰 |
盈二百一十四 |
先七千一百五十二 |
益十六 |
朒五百三十五 |
春分 |
缩二百一十四 |
先七千三百六十六 |
损十六 |
朒五百五十一 |
清明 |
缩五百八十八 |
先七千一百五十二 |
损四十四 |
朒五百三十五 |
谷雨 |
缩九百七十六 |
先六千五百六十四 |
损七十三 |
朒四百九十一 |
立夏 |
缩千三百九十 |
先五千五百八十八 |
损百四 |
朒四百一十八 |
小满 |
缩千八百四十五 |
先四千一百九十八 |
损百三十八 |
朒三百一十四 |
芒种 |
缩二千三百五十三 |
先二千三百五十三 |
损百七十六 |
朒百七十六 |
夏至 |
缩二千三百五十三 |
后端 |
益百七十六 |
朓初 |
小暑 |
缩千八百四十五 |
后二千三百五十三 |
益百三十八 |
朓百七十六 |
大暑 |
缩千三百九十 |
后四千一百九十八 |
益百四 |
朓三百一十四 |
立秋 |
缩九百七十六 |
后五千五百八十八 |
益七十三 |
朓四百一十八 |
处暑 |
缩五百八十八 |
后六千五百六十四 |
益四十四 |
朓四百九十一 |
白露 |
缩二百一十四 |
后七千一百五十二 |
益十六 |
朓五百三十五 |
秋分 |
盈二百一十四 |
后七千三百六十六 |
损十六 |
朓五百五十一 |
寒露 |
盈五百八十八 |
后七千一百五十二 |
损四十四 |
朓五百三十五 |
霜降 |
盈九百七十六 |
后六千五百六十四 |
损七十三 |
朓四百九十一 |
立冬 |
盈千三百九十 |
后五千五百八十八 |
损百四 |
朓四百一十八 |
小雪 |
盈千八百四十五 |
后四千一百九十八 |
损百三十八 |
朓三百一十四 |
大雪 |
盈二千三百五十三 |
后二千三百五十三 |
损百七十六 |
朓百七十六 |
以盈缩分盈减、缩加三元之策,为定气所有日及馀。乃十二乘日,又三其小馀,辰法约而一,从之,为定气辰数。不尽,十之,又约为分。以所入气幷后气盈缩分,倍六爻乘之,综两气辰数除之,为末率。又列二气盈缩分,皆倍六爻乘之,各如辰数而一;以少减多,馀为气差。至后以差加末率,分后以差减末率,为初率。倍气差,亦倍六爻乘之,复综两气辰数除,为日差。半之,以加减初末,各为定率。以日差至后以减、分后以加气初定率,为每日盈缩分。乃驯积之,随所入气日加减气下先后数,各其日定数。其求朓朒仿此。〈冬至后为阳复,在盈加之,在缩减之;夏至后为阴复,在缩加之,在盈减之。距四正前一气,在阴阳变革之际,不可相幷,皆因前末为初率。以气差至前加之,分前减之,为末率。馀依前术,各得所求。其分不满全数,母又每气不同,当退法除之。以百为母,半已上,收成一。〉冬至、夏至偕得天地之中,无有盈缩。馀各以气下先后数先减、后加常气小馀,满若不足,进退其日,得定大小馀。〈凡推日月度及轨漏、交蚀,依定气;注历,依常气;〉以减经朔、弦、望,各其所入日算。若大馀不足减,加爻数,乃减之。减所入定气日算一,各以日差乘而半之;前少以加、前多以减气初定率,以乘其所入定气日算及馀秒。〈凡除者,[5]先以母通全,内子,乃相乘;母相乘除之。〉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其入朓朒定数。〈若非朔望有交者,以十二乘所入日算;三其小馀,辰法除而从之;以乘损益率,如定气辰数而一。所得以损益朓朒积,各为定数。〉
南斗二十六,牛八,婺女十二,虚十,〈虚分七百七十九太。〉危十七,营室十六,东壁九,奎十六,娄十二,胃十四,昴十一,毕十七,觜觿一,参十,东井三十三,舆鬼三,柳十五,七星七,张十八,翼十八,轸十七,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为赤道度。其毕、觜觿、参、舆鬼四宿度数,与古不同。依天以仪测定,用为常数。纮带天中,仪极攸凭,以格黄道。
推冬至岁差所在,每距冬至前后各五度为限,初数十二,每限减一。尽九限,数终于四。当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春分前、秋分后,初限起四,每限增一,尽九限,终于十二,而黄道交复。计春分后、秋分前,亦五度为限。初数十二,尽九限,数终于四。当二立之际,一度少强,依平。乃距夏至前后,初限起四,尽九限,终于十二。皆累裁之,以数乘限度,百二十而一,得度。不满者,十二除,为分。〈若以十除,则大分,十二为母,命太、半、少及强、弱。〉命曰黄赤道差数。二至前后各九限,以差减赤道度,二分前后各九限,以差加赤道度,各为黄道度。
开元十二年,南斗二十三半,牛七半,婺女十一少,虚十,〈六虚之差十九太。〉危十七太,营室十七少,东壁九太,奎十七半,娄十二太,胃十四太,昴十一,毕十六少,觜觿一,参九少,东井三十,舆鬼二太,柳十四少,七星六太,张十八太,翼十九少,轸十八太,角十三,亢九半,氐十五太,房五,心四太,尾十七,箕十少,为黄道度,以步日行。月与五星出入,循此。〈求此宿度,皆有馀分,前后辈之成少、半、太,准为全度。若上考往古,下验将来,当据岁差,每移一度,各依术算,使得当时度分,然后可以步三辰矣。〉
以干实去中积分;不尽者,盈通法为度。命起赤道虚九,宿次去之,经虚去分,至不满宿算外,得冬至加时日度。〈以三元之策累加之,得次气加时日度。〉
以度馀减通法;馀以冬至日躔距度所入限数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黄赤道差,以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馀满百二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以象统乘之,复除,为秒分。乃以定差减赤道宿度,得冬至加时黄道日度。
又置岁差,以限数乘之,满百二十除,为秒分。不尽为小分。以加三元之策,因累裁之。命以黄道宿次,各得定气加时日度。
置其气定小馀,副之。以乘其日盈缩分,满通法而一,盈加、缩减其副。用减其日加时度馀,得其夜半日度。因累加一策,以其日盈缩分盈加、缩减度馀,得每日夜半日度。
四曰步月离术
转终六百七十万一千二百七十九。
转终日二十七,馀千六百八十五,秒七十九。
转法七十六。
转秒法八十。
以秒法乘朔积分,盈转终去之;馀复以秒法约,为入转分;满通法,为日。命日算外,得天正经朔加时所入。因加转差日一、馀二千九百六十七、秒一,得次朔。以一象之策,循变相加,得弦、望。盈转终日及馀秒者,去之。各以经朔、弦、望小馀减之,得其日夜半所入。
转日 |
转分 |
列衰 |
转积度 |
损益率 |
朓朒积 |
一日 |
九百一十七 |
进十三 |
度初 |
益二百九十七 |
朒初 |
二日 |
九百三十 |
进十三 |
十二度〈五分〉 |
益二百五十九 |
朒二百九十七 |
三日 |
九百四十三 |
进十三 |
二十四度〈二十三分〉 |
益二百二十 |
朒五百五十六 |
四日 |
九百五十六 |
进十四 |
三十六度〈五十四分〉 |
益百八十 |
朒七百七十六 |
五日 |
九百七十 |
进十四 |
四十九度〈二十二分〉 |
益百三十九 |
朒九百五十六 |
六日 |
九百八十四 |
进十六 |
六十二度〈四分〉 |
益九十七 |
朒千九十五 |
七日 |
千 |
进十八 |
七十五度〈空〉 |
〈初益四十八〉
|
朒千一百九十二 |
八日 |
千一十八 |
进十九 |
八十八度〈十二分〉 |
损六十四 |
朒千二百三十四 |
九日 |
千三十七 |
进十四 |
百一度〈四十二分〉 |
损百六 |
朒千一百七十 |
十日 |
千五十一 |
进十四 |
百一十五度〈十五分〉 |
损百四十八 |
朒千六十四 |
十一日 |
千六十五 |
进十四 |
百二十九度〈二分〉 |
损百八十九 |
朒九百一十六 |
十二日 |
千七十九 |
进十三 |
百四十三度〈三分〉 |
损二百二十九 |
朒七百二十七 |
十三日 |
千九十二 |
进十三 |
百五十七度〈十八分〉 |
损二百六十七 |
朒四百九十八 |
十四日 |
千一百五 |
〈进十〉
|
百七十一度〈四十六分〉 |
〈初损二百三十一〉
|
朒二百三十一 |
十五日 |
千一百一十二 |
退十三 |
百八十六度〈十一分〉 |
益二百八十九 |
朓六十六 |
十六日 |
千九十九 |
退十三 |
二百度〈五十九分〉 |
益二百五十 |
朓三百五十五 |
十七日 |
千八十六 |
退十三 |
二百一十五度〈十八分〉 |
益二百一十一 |
朓六百五 |
十八日 |
千七十三 |
退十四 |
二百二十九度〈四十分〉 |
益百七十一 |
朓八百一十六 |
十九日 |
千五十九 |
退十四 |
二百四十三度〈四十九分〉 |
益百三十 |
朓九百八十七 |
二十日 |
千四十五 |
退十七 |
二百五十七度〈四十四分〉 |
益八十七 |
朓千一百一十七 |
二十一日 |
千二十八 |
退十八 |
二百七十一度〈二十五分〉 |
〈初益三十六〉
|
朓千二百四 |
二十二日 |
千一十 |
退十八 |
二百八十四度〈六十五分〉 |
损七十三 |
朓千二百二十二 |
二十三日 |
九百九十二 |
退十四 |
二百九十八度〈十一分〉 |
损百一十六 |
朓千一百四十九 |
二十四日 |
九百七十八 |
退十四 |
三百一十一度〈十五分〉 |
损百五十七 |
朓千三十三 |
二十五日 |
九百六十四 |
退十四 |
三百二十四度〈五分〉 |
损百九十八 |
朓八百七十六 |
二十六日 |
九百五十 |
退十三 |
三百三十六度〈五十七分〉 |
损二百三十七 |
朓六百七十八 |
二十七日 |
九百三十七 |
退十三 |
三百四十九度〈十九分〉 |
损二百七十六 |
朓四百四十一 |
二十八日 |
九百二十四 |
〈退七〉
|
三百六十一度〈四十四分〉 |
〈初损百六十五〉
|
朓百六十五 |
各置朔、弦、望所入转日损益率,幷后率而半之,为通率。又二率相减,为率差。前多者,以入馀减通法,馀乘率差,盈通法得一,幷率差而半之;前少者,半入馀,乘率差,亦以通法除之:为加时转率。乃半之,以损益加时所入,馀为转馀。其转馀,应益者,减法;应损者,因馀:皆以乘率差,盈通法得一,加于通率,转率乘之,通法约之,以朓减、朒加转率,为定率。乃以定率损益朓朒积,为定数。〈其后无同率者,亦因前率。应益者,以通率为初数,半率差而减之;应损者,即为通率。其损益入馀进退日,分为二日,随馀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以损益转率。此术本出皇极历,以究算术之微变。若非朔望有交者,直以入馀乘损益率,如通法而一,以损益朓朒,为定数。〉
七日:〈初数二千七百一,末数三百三十九。〉十四日:〈初数二千三百六十三,末数六百七十七。二十一日:初数二千二十四,末数千一十六。〉二十八日:〈初数千六百八十六,末数千三百五十四。〉以四象约转终,均得六日二千七百一分。就全数约为九分日之八。各以减法,馀为末数。乃四象驯变相加,各其所当之日初末数也。视入转馀,如初数已下者,加减损益,因循前率。如初数以上,则反其衰,归于后率云。
各置朔、弦、望大小馀,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之,为定朔、弦、望大小馀。定朔日名与后朔同者,月大;不同者,小;无中气者,为闰月。〈凡言夜半,皆起晨前子正之中。若注历,观弦、望定小馀,不盈晨初馀数者,退一日。其望有交、起亏在晨初已前者,亦如之。又月行九道迟疾,则有三大二小。以日行盈缩累增损之,则容有四大三小,理数然也。若俯循常仪,当察加时早晚,随其所近而进退之,使不过三大三小。[6]其正月朔有交、加时正见者,消息前后一两月,以定大小,令亏在晦、二。〉定朔、弦、望夜半日度各随所直日度及馀分命之。乃列定朔、望小馀,副之。[7]以乘其日盈缩分,如通法而一,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夜半日度,各得加时日度。
凡合朔所交,冬在阴历、夏在阳历,月行青道;〈冬至、夏至后,青道半交在春分之宿,当黄道东。立冬、立夏后,青道半交在立春之宿,当黄道东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冬在阳历,夏在阴历,月行白道;〈冬至、夏至后,白道半交在秋分之宿,当黄道西。立冬、立夏后,白道半交在立秋之宿,当黄道西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在阳历,秋在阴历,月行朱道;〈春分、秋分后,朱道半交在夏至之宿,当黄道南。立春、立秋后,朱道半交在立夏之宿,当黄道西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春在阴历,秋在阳历,月行黑道。〈春分、秋分后,黑道半交在冬至之宿,当黄道北。立春、立秋后,黑道半交在立冬之宿,当黄道东北。至所冲之宿,亦如之。〉四序离为八节,至阴阳之所交,皆与黄道相会,故月有九行。各视月交所入七十二候距交初中黄道日度,每五度为限,亦初数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乃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而至半交,其去黄道六度。又自十二,每限减一,数终于四,亦一度强,依平。更从四起,每限增一,终于十二,复与日轨相会。各累计其数,以乘限度,二百四十而一,得度。不满者,二十四除,为分,〈若以二十除之,则大分,以十二为母。〉为月行与黄道差数。距半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减;距正交前后各九限,以差数为加。〈此加减出入六度,单与黄道相较之数。若较之赤道,则随气迁变不常。〉计去冬至、夏至以来候数,乘黄道所差,十八而一,为月行与赤道差数。凡日以赤道内为阴,外为阳;月以黄道内为阴,外为阳。故月行宿度,入春分交后行阴历、秋分交后行阳历,皆为同名。若入春分交后行阳历、秋分交后行阴历,皆为异名。其在同名,以差数为加者,加之;减者,减之。若在异名,以差数为加者,减之;减者,加之。皆以增损黄道度,为九道定度。
各以中气去经朔日算,加其入交汎,乃以减交终,得平交入中气日算。满三元之策去之,馀得入后节日算。〈因求次交者,以交终加之,满三元之策去之,得后平交入气日算。〉
各以气初先后数先加、后减之,得平交入定气日算。倍六爻乘之,三其小馀,辰法除而从之;以乘其气损益率,如定气辰数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气朓朒积,为定数。
又置平交所入定气馀,加其日夜半入转馀,以乘其日损益率,满通法而一,以损益其日朓朒积,交率乘之,交数而一,为定数。乃以入气入转朓朒定数,朓减、朒加平交入气馀,满若不足,进退日算,为正交入定气日算。其入定气馀,副之,乘其日盈缩分,满通法而一,以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得正交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度馀减通法,馀以正交之宿距度所入限数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月道与黄道差,以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馀满二百四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一退为秒。以定差及秒加黄道度、馀,仍计去冬至、夏至已来候数乘定差,十八而一;所得依名同异而加减之,满若不足,进退其度,得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
各置定朔、弦、望加时日度,从九道循次相加。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谓离象。〈先置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所在黄道宿度减之;馀以加其正交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度算外,即朔、弦、望加时所当九道宿度也。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去极,若应绳准。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以一象之度九十一、馀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为上弦,兑象。倍之,而与日冲,得望,坎象。参之,得下弦,震象。各以加其所当九道宿度,秒盈象统从馀,馀满通法从度,得其日加时月度。〈综五位成数四十,以约度馀,为分。不尽者,因为小分。〉
视经朔夜半入转,若定朔大馀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经朔为定。累加一日,得次日。各以夜半入转馀乘列衰,如通法而一;所得以进加、退减其日转分,为月转定分。满转法,为度。
视定朔、弦、望夜半入转,各半列衰以减转分。退者,定馀乘衰,以通法除,幷衰而半之;进者,半馀乘衰,亦以通法除:皆加所减。乃以定馀乘之,盈通法得一,以减加时月度,为夜半月度。各以每日转定分累加之,得次日。若以入转定分,乘其日夜漏,倍百刻除,为晨分。以减转定分,馀为昏分。望前以昏、望后以晨加夜半度,各得晨昏月。
交日 |
屈伸率 |
屈伸积 |
一日 |
屈二十七 |
积初 |
二日 |
屈十九 |
积二十七 |
三日 |
屈十三 |
积四十六 |
四日 |
屈八 |
积五十九 |
五日 |
屈十三 |
积六十七 |
六日 |
屈十九 |
积一度四 |
七日 |
〈初屈二十〉
|
积一度二十三 |
八日 |
伸十九 |
积一度三十六 |
九日 |
伸十三 |
积一度十七 |
十日 |
伸八 |
积一度四 |
十一日 |
伸十三 |
积七十二 |
十二日 |
伸十九 |
积五十九 |
十三日 |
伸二十七 |
积四十 |
十四日 |
〈初伸十三〉
|
积十三 |
各视每日夜半入阴阳历交日数,以其下屈伸积,月道与黄道同名者,加之;异名者,减之。各以加减每日晨昏黄道月度,为入宿定度及分。
五曰步轨漏术
爻统千五百二十。
象积四百八十。
辰八刻百六十分。
昏、明二刻二百四十分。
定气 |
陟降率 |
消息衰 |
阳城日晷 |
漏刻 |
黄道去极度 |
距中星度 |
冬至 |
降七十八 |
息空〈六十四〉 |
丈二尺七寸一分〈五十〉 |
二十七刻〈二百三十分〉 |
百一十七度〈二十分〉[8] |
八十二度〈二十六分〉 |
小寒 |
降七十二 |
息十一〈九十一〉 |
丈二尺二寸二分〈七十七〉 |
二十七刻〈百三十五分〉 |
百一十四度〈三十五分〉 |
八十二度〈九十一分〉 |
大寒 |
降五十三 |
息二十二〈四十二〉 |
丈一尺二寸一分〈八十二〉 |
二十六刻〈三百八十分〉 |
百一十一度〈九十分〉 |
八十四度〈七十七分〉 |
立春 |
降三十四 |
息三十〈二十五〉 |
九尺七寸三分〈五十一〉 |
二十五刻〈四百七十五分〉 |
百八度〈五分〉 |
八十七度〈七十分〉 |
雨水 |
降〈初限七十八〉 |
息三十五〈七十八〉 |
八尺二寸一分〈六〉 |
二十四刻〈四百七十分〉 |
百三度〈二十分〉 |
九十一度〈三十九分〉 |
惊蛰 |
降一 |
息三十九〈五十〉 |
六尺七寸三分〈八十四〉 |
二十三刻〈三百六十分〉 |
九十七度〈三十分〉 |
九十五度〈八十八分〉 |
春分 |
陟五 |
息三十九〈六十五〉 |
五尺四寸三分〈十九〉 |
二十二刻〈二百三十分〉[9] |
九十一度〈三十分〉 |
百度〈四十四分五十〉 |
清明 |
陟〈初限一〉 |
息三十八〈八十九〉 |
四尺三寸二分〈十一〉 |
二十一刻〈百二十分〉 |
八十五度〈三十分〉 |
百五度〈一分〉 |
谷雨 |
陟三十二 |
息三十三〈五十六〉 |
三尺三寸〈四十七〉 |
二十刻〈十分〉 |
七十九度〈三十分〉[10] |
百九度〈五十分〉 |
立夏 |
陟五十二 |
息二十八〈三十八〉 |
二尺五寸三分〈三十一〉 |
十九刻〈五分〉 |
七十四度〈五十五分〉 |
百十三度〈十九分〉 |
小满 |
陟六十三 |
息二十〈十二〉 |
尺九寸五分〈七十六分〉 |
十八刻〈百分〉 |
七十度〈七十分〉 |
百一十六度〈十二分〉 |
芒种 |
陟六十四 |
息十〈十二〉 |
尺六寸〈三〉 |
十七刻〈三百三十五分〉[11] |
六十八度〈二十五分〉 |
百一十七度〈九十八分〉 |
夏至 |
降六十四 |
消空〈五十二〉 |
尺四寸七分〈七十九〉 |
十七刻〈二百五十分〉 |
六十七度〈四十分〉 |
百一十八度〈六十三分〉 |
小暑 |
降六十三 |
消十〈七十六〉 |
尺六寸〈三〉 |
十七刻〈三百三十五分〉[12] |
六十八度〈二十五分〉 |
百一十七度〈九十八分〉 |
大暑 |
降五十二 |
消二十〈七十五〉 |
尺九寸五分〈七十六〉 |
十八刻〈百分〉 |
七十度〈七十分〉 |
百一十六度〈十二分〉 |
立秋 |
降三十二 |
消二十八〈九十〉 |
二尺五寸三分〈三十一〉 |
十九刻〈五分〉 |
七十四度〈五十五分〉 |
百十一三度〈十九分〉 |
处暑 |
降〈初限九十九〉 |
消三十四〈五十五分〉 |
三尺三寸〈四十七〉 |
二十刻〈十分〉 |
七十九度〈三十分〉[13] |
百九度〈五十分〉 |
白露 |
降五 |
消三十八〈九十〉 |
四尺三寸二分〈十一〉 |
二十一刻〈百二十分〉 |
八十五度〈三十分〉 |
百五度〈一分〉 |
秋分 |
陟一 |
消三十九〈六十六〉 |
五尺四寸三分〈十九〉 |
二十二刻〈二百三十分〉[14] |
九十一度〈三十分〉 |
百度〈四十四分五十〉 |
寒露 |
陟〈初限一〉 |
消三十九〈五十〉 |
六尺七寸三分〈八十四〉 |
二十三刻〈三百六十分〉 |
九十七度〈三十分〉 |
九十五度〈八十八分〉 |
霜降 |
陟三十四 |
消廿四〈九十八〉[15] |
八尺二寸一分〈六〉 |
二十四刻〈四百七十分〉 |
百三度〈二十分〉 |
九十一度〈三十九分〉 |
立冬 |
陟五十三 |
消二十九〈七十二〉 |
九尺七寸三分〈五十一〉 |
二十五刻〈四百七十五分〉 |
百八度〈五分〉 |
八十七度〈七十分〉 |
小雪 |
陟七十二 |
消二十一〈七十〉 |
丈一尺二寸一分〈八十二〉 |
二十六刻〈三百八十分〉 |
百一十一度〈九十分〉 |
八十四度〈七十七分〉 |
大雪 |
陟七十八 |
消十一〈十三〉 |
丈二尺二寸二分〈七十七〉 |
二十七刻〈百三十五分〉 |
百一十四度〈三十五分〉 |
八十二度〈九十一分〉 |
各置其气消息衰,依定气所有日,每以陟降率陟减、降加其分,满百从衰,各得每日消息定衰。其距二分前后各一气之外,陟降不等,皆以三日为限。雨水初日,降七十八。初限,日损十二。次限,日损八。次限,日损三。次限,日损二。次限,日损一。清明初日,陟一。初限,日益一。次限,日益二。次限,日益三。次限,日益八。末限,日益十九。处暑初日,降九十九。初限,日损十九。次限,日损八。次限,日损三。次限,日损二。末限,日损一。寒露初日,陟一。初限,日益一。次限,日益二。次限,日益三。次限,日益八。末限,日益十二。各置初日陟降率,依限次损益之,为每日率。乃递以陟减、降加气初消息衰,各得每日定衰。
南方戴日之下,正中无晷。自戴日之北一度,乃初数千三百七十九。自此起差,每度增一,终于二十五度,计增二十六分。又每度增二,终于四十度。又每度增六,终于四十四度,增六十八。又每度增二,终于五十度。又每度增七,终于五十五度。又每度增十九,终于六十度,增百六十。又每度增三十三,终于六十五度。又每度增三十六,终于七十度。又每度增三十九,终于七十二度,增二百六十。又度增四百四十。又度增千六十。又度增千八百六十。又度增二千八百四十。又度增四千。又度增五千三百四十。各为每度差。因累其差,以递加初数,满百为分,分十为寸,各为每度晷差。又累其晷差,得戴日之北每度晷数。
各置其气去极度,以极去戴日度五十六及分八十二半减之,得戴日之北度数。各以其消息定衰所直度之晷差,满百为分,分十为寸,得每日晷差。乃递以息减、消加其气初晷数,得每日中晷常数。
以其日所在气定小馀,爻统减之,馀为中后分。不足减,反相减,为中前分。以其晷差乘之,如通法而一,为变差。以加减中晷常数,〈冬至后,中前以差减,中后以差加。夏至后,中前以差加,中后以差减。冬至一日,有减无加。夏至一日,有加无减。〉得每日中晷定数。
又置消息定衰,满象积为刻,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减、消加其气初夜半漏,得每日夜半漏定数。其全刻,以九千一百二十乘之,十九乘刻分从之,如三百而一,为晨初馀数。
各倍夜半漏,为夜刻。以减百刻,馀为昼刻。减昼五刻以加夜,即昼为见刻,夜为没刻。半没刻加半辰,起子初算外,得日出辰刻。以见刻加而命之,得日入。〈置夜刻,五而一,得每更差刻。又五除之,得每筹差刻。以昏刻加日入辰刻,得甲夜初刻。又以更筹差加之,得五夜更筹所当辰。其夜半定漏,亦名晨初夜刻。〉
又置消息定衰,满百为度,不满为分。各递以息减、消加气初去极度,各得每日去极定数。
又置消息定衰,以万二千三百八十六乘之,如万六千二百七十七而一,为度差。差满百为度。各递以息加、消减其气初距中度,得每日距中度定数。倍之,以减周天,为距子度。
置其日赤道日度,加距中度,得昏中星。倍距子度,以加昏中星,得晓中星。命昏中星为甲夜中星,加每更差度,得五夜中星。
凡九服所在,每气初日中晷常数不齐。使每气去极度数相减,各为其气消息定数。因测其地二至日晷,〈测一至可矣,不必兼要冬夏。〉于其戴日之北每度晷数中,较取长短同者,以为其地戴日北度数及分。每气各以消息定数加减之,〈因冬至后者,每气以减。因夏至后者,每气以加。〉得每气戴日北度数。各因所直度分之晷数,为其地每定气初日中晷常数。〈其测晷有在表南者,亦据其晷尺寸长短与戴日北每度晷数同者,因取其所直之度,去戴日北度数。反之,为去戴日南度。然后以消息定数加减之。〉
二至各于其地下水漏以定当处昼夜刻数。乃相减,为冬夏至差刻。半之,以加减二至昼夜刻数,为定春秋分初日昼夜刻数。乃置每气消息定数。以当处差刻数乘之,如二至去极差度四十七分,八十而一,所得依分前后加减初日昼夜漏刻,各得馀定气初日昼夜漏刻。
置每日消息定衰,亦以差刻乘之,差度而一,所得以息减、消加其气初漏刻,得次日。〈其求距中度及昏明中星日出入,皆依阳城法求之。仍以差刻乘之,差度而一,为今有之数。〉若置其地春秋定日中晷常数与阳城每日晷数,较其同者,因其日夜半漏亦为其地定春秋分初日夜半漏。求馀定气初日,亦以消息定数依分前后加减刻分,〈春分后以减,秋分后以加。〉满象积为刻。求次日,亦以消息定衰,依阳城术求之。〈此术究理,大体合通。然高山平川,视日不等。较其日晷,长短乃同。考其水漏,多少殊别。以兹参课,前术为审。〉
校勘记
- ↑ 爻数六十 各本原无。按本卷步中朔术后列术文有“爻数去之”语,则前列数据应有“爻数”一项。旧书卷三四历志、合钞卷四五并有“爻数六十”四字,据补。
- ↑ 凡归馀之挂五万六千七百六十以上其岁有闰 合钞卷四五无“十”字。按每岁闰馀为三万三千六十七,以加五万六千七百六,得八万九千七十三,适为揲法。此衍“十”字。
- ↑ 各置其小馀以六爻乘之如辰法而一为半辰之数不尽者三约为分 旧书卷三四历志“不尽者”下有“五之三刻法除之为刻又不尽者”十三字。按大衍通法三千四十,先乘以六,再乘以五,得九万一千二百,为刻法的三百倍。一日为百刻,故须以三刻法除之,乃为刻。此无求刻之计算步骤,迳云“不尽者三约为分”,盖有脱误。
- ↑ 命辰起子半算外 旧书卷三四历志此下有“各其加时所在辰刻及分也”十一字。
- ↑ 凡除者 钱校谓此注叙述带分数乘法步骤,“除”字乃“乘”字之讹。
- ↑ 使不过三大三小 钱校谓“‘三小’乃‘二小’之讹。下文云‘其正月朔有交,加时正见者,消息前后一两月以定大小,令亏在晦、二。’其意盖谓倘依定朔法须有三月频小者,大衍历为牵就习俗计,酌减为二月频小,使交蚀前之月应小而大,后月之朔蚀得在前月之晦日也。若得三月频小,则决无退为晦蚀之事矣。”
- ↑ 乃列定朔望小馀副之 按上文云“各置朔弦望大小馀……为定朔弦望大小馀”,则此处“朔”下亦当有“弦”字。旧书卷三四历志“朔”下有“弦”字可证。
- ↑ 百一十七度二十分 按冬至、夏至二日黄道去极度之和应为一百八十二度六十分,即今一百八十度。冬至与大雪、小寒,夏至与芒种、小暑,其黄道去极度之差均应相等。据此核算,冬至黄道去极度为“百一十五度二十分”。此误。
- ↑ 二十二刻二百三十分 按春分、秋分二日昼夜等长。二乘二十二刻二百四十分,加昏明五刻,适得五十刻。此误。
- ↑ 七十九度三十分 旧书卷三四历志作“七十九度四十”。按本卷同表记雨水、霜降二日黄道去极度各为“百三度二十分”。谷雨、雨水(或霜降)二日黄道去极度之和应为一百八十二度六十分,即今一百八十度,依此核算,谷雨黄道去极度应为“七十九度四十”。此误。
- ↑ 十七刻三百三十五分 按同表小寒漏刻为“二十七刻百三十五分”,大雪漏刻同。芒种、小寒(或大雪)二日漏刻之和应为四十五刻。据此核算,芒种漏刻应为“十七刻三百四十五分”。此误。
- ↑ 十七刻三百三十五分 按小暑、芒种二气漏刻相同,此与芒种漏刻同误。参见本卷校记。
- ↑ 七十九度三十分 按处暑、谷雨二气黄道去极度相等,此与谷雨黄道去极度同误。参见本卷校记。
- ↑ 二十二刻二百三十分 按春分、秋分二日昼夜等长,漏刻应同。此与春分漏刻同误。参见本卷校记。
- ↑ 消二十四 按以霜降日数乘霜降消衰,得立冬消衰。按此核算,“二”应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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