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林补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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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家择婿章第十二
[编辑](以子孙为主,官鬼为凭。)
将女招夫继子祥,必须兼看结婚章,内阴外阳称大吉,鬼旺财生夫妇昌。
赘婿者,比同继子也,却与婚姻章同看。卦中内外或世应,必须得一阴一阳,方为良配。如遇纯阴纯阳,决不可就。倘若财鬼不全,又不宜也。
父母忌神愁发动,子孙用象怕空亡,世应变空难送老,六冲之卦岂绵长。
父母为忌神,不动为吉。子孙为赘婿,空则非定,又不宜动,动则犹恐妨夫。子孙虽动,而财亦动者,助鬼无妨。又论世为己应为婿,皆不可空。世空者,自有遣归之意。应空者,婿无久恋之心,世应皆动,后必有更,但遇六冲丝毫莫用。合处逢冲及变出六冲,主始得和谐,后当分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