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春秋繁露/卷08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目录 春秋繁露
◀上一卷 卷第八 下一卷▶

度制第二十七

[编辑]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俗得自恣,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羸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

  孔子曰:“君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彼其遗秉,此有不敛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以此防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

  凡百乱之源,皆出嫌疑纤微,以渐寖稍长,至于大。圣人章其疑者,别其微者,绝其纤者,不得嫌,以蚤防之。圣人之道,众堤防之类也,谓之度制,谓之礼节,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则民有所让而不敢争,所以一之也。书曰:“轝服有庸,谁敢弗让,敢不敬应?”此之谓也。

  凡衣裳之生也,为盖形煖身也,然而染五采、饰文章者,非以为益冗肤血气之情也,将以贵贵尊贤,而明别上下之伦,使教前行,使化易成,为治为之也。若去其度制,使人人从其欲,快其意,以逐无穷,是大乱人伦而靡斯财用也,失文采所遂生之意矣。上下之伦不别,其势不能相治,故苦乱也;嗜欲之物无限,其势不能相足,故苦贫也。今欲以乱为治,以贫为富,非反之制度不可。古者天子衣文,诸侯不以燕,大夫衣𬘯,士不以燕,庶人衣缦,此其大略也。

爵国第二十八

[编辑]

  春秋曰:“会宰周公。”又曰:“公会齐侯、宋公、郑伯、许男、滕子。”又曰:“初献六羽。”传曰:“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馀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凡五等,故周爵五等,士三品,文多而实少;春秋三等,合伯、子、男为一爵,士二品,文少而实多。春秋曰:“荆。”传曰:“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凡四等,命曰附庸,三代共之。然则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春秋曰:“宰周公。”传曰:“天子三公。”“祭伯来。”传曰:“天子大夫。”“宰渠伯纠。”传曰:“下大夫。”“石尚。”传曰:“天子之士也。”“王人。”传曰:“微者,谓下士也。”凡五等。春秋曰:“作三军。”传曰:“何以书?讥,何讥尔?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小国之大夫与次国下卿同,次国大夫与大国下卿同,大国下大夫与天子下士同,二十四等,禄八差,有大功德者受大爵土,功德小者受小爵土,大材者执大官位,小材者受小官位,如其能宣,治之至也。故万人者曰英,千人者曰俊,百人者曰杰,十人者曰豪,豪杰俊英不相陵,故治天下如视诸掌上。其数何法以然?曰:天子分左右五等,三百六十三人,法天一岁之数,五时色之象也;通佐十上卿与下卿,而二百二十人,天庭之象也;倍诸侯之数也。诸侯之外佐四等,百二十人,法四时六甲之数也;通佐五与下,而六十人,法日辰之数也。佐之必三三而相复何?曰:时三月而成,大辰三而成象。诸侯之爵或五何?法天地之数也,五官亦然。然则立置有司分指数奈何?曰:诸侯,大国四军,古之制也,其一军以奉公家也。凡口军三者何?曰:大国十六万口,而立口军三。何以言之?曰:以井田准数之,方里而一井,一井而九百亩而立口,方里八家,一家百亩,以食五口,上农夫耕百亩,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多寡相补,率百亩而三口,方里而二十四口,方里者十,得二百四十口,方十里为方里者百,得二千四百口,方百里为方里者万,得二十四万口,法三分而除其一,城池、郭邑、屋室、闾巷、街路市、官府、园囿、萎、台沼、椽采,得良田方十里者六十六,与方里六十六,定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则各五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口,为大国口军三,此公侯也。天子地方千里,为方百里者百,亦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百里者六十六,与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千六百万口,九分之,各得百七十七万七千七百七十七口,为京口军九,三京口军以奉王家。故天子立一后,一世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三良人,立一世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下士,有七上卿、二十一下卿、六十三元士、百二十九下士。王后置一大傅大母、三伯、三丞、世夫人、四姬、三良人、各有师傅。世子一人太傅三傅、三率三少。士入仕宿卫天子者,比下士,下士者如上士之下数。王后御卫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上下御各五人,三良人各五人,世子妃姬及士卫者,如公侯之制。王后傅、上下史五人,三伯、上下史各五人,少伯、史各五人。世子太傅、上下史各五人,少傅、亦各五人,三率三下率亦各五人。三公、上下史各五人;卿、上下史各五人;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元士、上下史各五人;上下卿、上下士之史、上下亦各五人;卿、大夫、元士、臣各三人。故公侯方百里,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六十六,与方里六十六,定率得十六万口,三分之,为大国口军三,而立大国。一夫人、一世妇、左右妇、三姬、二良人,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亦有五通大夫、立上下士。上卿位比天子之元士,今八百石,下卿六百石,上士四百石,下士三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妇、左右妇、三姬、二良人、各有师保。世子、一上傅丞。士宿卫公者,比公者,比上卿者,有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者,如上下之数。夫人卫御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妇、左右妇、上下御各五人,二卿、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丞、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士、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士、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公侯之制也。公侯贤者为州方伯,锡斧钺,置虎贲百人,故伯七十里,七十四十九,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二十八,与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十万九千二百一十二口,为次国口军三,而立次国。一夫人、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二孺子;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与五通大夫、五上士、十五下士;其上卿位比大国之下卿,今六百石,下卿四百石,上士三百石,下士二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二御人、各有师保。世子、一上下傅,士宿卫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如上下之数。夫人御卫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妇、左右妇、上下御各五人,二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丞、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下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故子男方五十里,五五二十五,为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四万口,为小国口军三,而立小国。夫人、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二孺子,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与五通大夫、五上士、十五下士,其上卿比次国之下卿,今四百石,下卿三百石,上士二百石,下士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妇、左右妇、三良人、一御人、各有师保。世子、一上下傅,士宿卫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夫人御卫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妇、左右妇、上下御各五人,二御人、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士、各五人,通大夫、上下史亦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周制也。春秋、合伯子男为一等,故附庸字者、地方三十里,三三而九,三分而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六,定率得一万四千四百口,为口师三。而立一宗妇、二妾,一世子、宰丕、丞一、士一、秩士五人。宰视子男下卿,今三百石。宗妇有师保,御者三人,妾各二人。世子一傅,士宿卫君者比上卿,下卿一人,上下各如其数。世子傅、上下史各五人,下良五。称名善者、地方半字君之地,九半,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三,定率得七千二百口。一世子宰,今二百石,下四半三半二十五。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一,与方里者五,定率得三千六百口,一世子宰,今百石,史五人,宗妇、仕卫、世子臣。

仁义法第二十九

[编辑]

  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诡其处而逆其理,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暗于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嶲传无大之之辞,自为追,则善其所恤远也;兵已加焉,乃往救之,则弗美;未至,豫备之,则美之,善其救害之先也。夫救蚤而先之,则害无由起,而天下无害矣。然则观物之动,而先觉其萌,绝乱塞害于将然而未形之时,春秋之志也,其明至矣,非尧舜之智,知礼之本,庸能当此;故救害而先,知之明也,公之所恤远,而春秋美之,详其美恤远之意,则天地之间,然后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选贤之精,庸能如此。是以知明先,以仁厚远,远而愈贤,近而愈不肖者,爱也,故王者爱及四夷,霸者爱及诸侯,安者爱及封内,危者爱及旁侧,亡者爱及独身,独身者,虽立天子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无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盖爱独及其身者也,故曰:仁者爱人,不在爱我,此其法也。义云者,非谓正人,谓正我,虽有乱世枉上,莫不欲正人,奚谓义!昔者,楚灵王讨陈蔡之贼,齐桓公执袁涛涂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为义者,我不正也;阖庐能正楚蔡之难矣,而春秋夺之义辞,以其身不正也;潞子之于诸侯,无所能正,春秋予之有义,其身正也;趋而利也,故曰:义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夫我无之而求诸人,我有之而诽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谓义!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义之为言我也,故曰:有为而得义者,谓之自得,有为而失义者,谓之自失;人好义者,谓之自好,人不好义者,谓之不自好;以此参之,义我也明矣。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君子求仁义之别,以纪人我之间,然后辨乎内外之分,而著于顺逆之处也,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据礼以劝福,外治推恩以广施,宽制以容众。孔子谓冉子曰:治民者,先富之而后加教。语樊迟曰:治身者,先难后获。以此之谓治身之与治民所先后者不同焉矣。诗曰:“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先饮食而后教诲,谓治人也;又曰:“坎坎伐辐,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先其事,后其食,谓治身也。春秋刺上之过,而矜下之苦;小恶在外弗举,在我书而诽之;凡此六者,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此之谓也。且论已见之,而人不察,曰:君子攻其恶,不攻人之恶。不攻人之恶,非仁之宽与!自攻其恶,非义之全与!此之谓仁造人,义造我,何以异乎!故自称其恶,谓之情,称人之恶,谓之贼;求诸己,谓之厚,求诸人,谓之薄;自责以备,谓之明,责人以备,谓之惑;是故以自治之节治人,是居上不宽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为礼不敬也;为礼不敬则伤行,而民弗尊,居上不宽则伤厚,而民弗亲;弗亲则弗信,弗尊则弗敬;二端之政诡于上而僻行之,则诽于下;仁义之处,可无论乎!夫目不视,弗见;心弗论,不得;虽有天下之至味,弗嚼,弗知其旨也;虽有圣人之至道,弗论,不知其义也。

必仁且智第三十

[编辑]

  莫近于仁,莫急于智。不仁而有勇力材能,则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辩慧狷给,则迷而乘良马也。故不仁不智而有材能,将以其材能,以辅其邪狂之心,而赞其僻违之行,适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恶耳。其强足以覆过,其御足以犯轴,其慧足以惑愚,其辨足以饰非,其坚足以断辟,其严足以拒谏,此非无材能也,其施之不当,而处之不义也。有否心者,不可藉便埶,其质愚者,不与利器,论之所谓不知人也者,恐不知别此等也。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知而不为也。故仁者所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

  何谓仁?仁者,憯怛爱人,谨翕不争,好恶敦伦,无伤恶之心,无隐忌之志,无嫉妒之气,无感愁之欲,无险诐之事,无辟违之行,故其心舒,其志平,其气和,其欲节,其事易,其行道,故能平易和理而无争也,如此者,谓之仁。

  何谓智?先言而后当。凡人欲舍行为,皆以其智,先规而后为之,其规是者,其所为得其所事,当其行,遂其名,荣其身,故利而无患,福及子孙,德加万民,汤武是也。其规非者,其所为不得其所事,不当其行,不遂其名,辱害及其身,绝世无复,残类灭宗亡国是也。故曰:莫急于智。智者见祸福远,其知利害蚤,物动而知其化,事兴而知其归,见始而知其终,言之而无敢哗,立之而不可废,取之而不可舍,前后不相悖,终始有类,思之而有复,及之而不可厌,其言寡而足,约而喻,简而达,省而具,少而不可益,多而不可损,其动中伦,其言当务,如是者,谓之智。

  其大略之类,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谨案:灾异以见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内以自省,宜有惩于心,外以观其事,宜有验于国,故见天意者之于灾异也,畏之而不恶也,以为天欲振吾过,救吾失,故以此报我也。春秋之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者,谓幸国。孔子曰:“天之所幸有为不善,而屡极。”楚庄王以天不见灾,地不见孽,则祷之于山川曰:“天其将亡予邪!不说吾过,极吾罪也。”以此观之,天灾之应过而至也,异之显明可畏也,此乃天之所欲救也,春秋之所独幸也,庄王所以祷而请也,圣主贤君尚乐受忠臣之谏,而况受天谴也。

◀上一卷 下一卷▶
春秋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