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春秋繁露/卷0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目錄 春秋繁露
◀上一卷 卷第八 下一卷▶

度制第二十七

[编辑]

  孔子曰:「不患貧而患不均。」故有所積重,則有所空虛矣。大富則驕,大貧則憂,憂則為盜,驕則為暴,此眾人之情也。聖者則於眾人之情,見亂之所從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貴而不至於驕,貧者足以養生而不至於憂,以此為度而調均之,是以財不匱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棄其度制,而各從其欲,欲無所窮,而俗得自恣,其勢無極,大人病不足於上,而小民羸瘠於下,則富者愈貪利而不肯為義,貧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難治也。

  孔子曰:「君子不盡利以遺民。」詩云:「彼其遺秉,此有不歛穧,伊寡婦之利。」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以此防民,民猶忘義而爭利,以亡其身。天不重與,有角不得有上齒,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數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況人乎!故明聖者象天所為為制度,使諸有大奉祿,亦皆不得兼小利、與民爭利業,乃天理也。

  凡百亂之源,皆出嫌疑纖微,以漸寖稍長,至於大。聖人章其疑者,別其微者,絕其纖者,不得嫌,以蚤防之。聖人之道,眾隄防之類也,謂之度制,謂之禮節,故貴賤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鄉黨有序,則民有所讓而不敢爭,所以一之也。書曰:「轝服有庸,誰敢弗讓,敢不敬應?」此之謂也。

  凡衣裳之生也,為蓋形煖身也,然而染五采、飾文章者,非以為益冗膚血氣之情也,將以貴貴尊賢,而明別上下之倫,使教前行,使化易成,為治為之也。若去其度制,使人人從其欲,快其意,以逐無窮,是大亂人倫而靡斯財用也,失文采所遂生之意矣。上下之倫不別,其勢不能相治,故苦亂也;嗜欲之物無限,其勢不能相足,故苦貧也。今欲以亂為治,以貧為富,非反之制度不可。古者天子衣文,諸侯不以燕,大夫衣綧,士不以燕,庶人衣縵,此其大略也。

爵國第二十八

[编辑]

  春秋曰:「會宰周公。」又曰:「公會齊侯、宋公、鄭伯、許男、滕子。」又曰:「初獻六羽。」傳曰:「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凡五等,故周爵五等,士三品,文多而實少;春秋三等,合伯、子、男為一爵,士二品,文少而實多。春秋曰:「荊。」傳曰:「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凡四等,命曰附庸,三代共之。然則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春秋曰:「宰周公。」傳曰:「天子三公。」「祭伯來。」傳曰:「天子大夫。」「宰渠伯糾。」傳曰:「下大夫。」「石尚。」傳曰:「天子之士也。」「王人。」傳曰:「微者,謂下士也。」凡五等。春秋曰:「作三軍。」傳曰:「何以書?譏,何譏爾?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凡四等,小國之大夫與次國下卿同,次國大夫與大國下卿同,大國下大夫與天子下士同,二十四等,祿八差,有大功德者受大爵土,功德小者受小爵土,大材者執大官位,小材者受小官位,如其能宣,治之至也。故萬人者曰英,千人者曰俊,百人者曰傑,十人者曰豪,豪傑俊英不相陵,故治天下如視諸掌上。其數何法以然?曰:天子分左右五等,三百六十三人,法天一歲之數,五時色之象也;通佐十上卿與下卿,而二百二十人,天庭之象也;倍諸侯之數也。諸侯之外佐四等,百二十人,法四時六甲之數也;通佐五與下,而六十人,法日辰之數也。佐之必三三而相復何?曰:時三月而成,大辰三而成象。諸侯之爵或五何?法天地之數也,五官亦然。然則立置有司分指數奈何?曰:諸侯,大國四軍,古之制也,其一軍以奉公家也。凡口軍三者何?曰:大國十六萬口,而立口軍三。何以言之?曰:以井田准數之,方里而一井,一井而九百畝而立口,方里八家,一家百畝,以食五口,上農夫耕百畝,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多寡相補,率百畝而三口,方里而二十四口,方里者十,得二百四十口,方十里為方里者百,得二千四百口,方百里為方里者萬,得二十四萬口,法三分而除其一,城池、郭邑、屋室、閭巷、街路市、官府、園囿、萎、臺沼、椽采,得良田方十里者六十六,與方里六十六,定率得十六萬口,三分之,則各五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口,為大國口軍三,此公侯也。天子地方千里,為方百里者百,亦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百里者六十六,與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千六百萬口,九分之,各得百七十七萬七千七百七十七口,為京口軍九,三京口軍以奉王家。故天子立一后,一世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三良人,立一世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二百四十三下士,有七上卿、二十一下卿、六十三元士、百二十九下士。王后置一大傅大母、三伯、三丞、世夫人、四姬、三良人、各有師傅。世子一人太傅三傅、三率三少。士入仕宿衛天子者,比下士,下士者如上士之下數。王后御衛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夫人、中左右夫人、四姬、上下御各五人,三良人各五人,世子妃姬及士衛者,如公侯之制。王后傅、上下史五人,三伯、上下史各五人,少伯、史各五人。世子太傅、上下史各五人,少傅、亦各五人,三率三下率亦各五人。三公、上下史各五人;卿、上下史各五人;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元士、上下史各五人;上下卿、上下士之史、上下亦各五人;卿、大夫、元士、臣各三人。故公侯方百里,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六十六,與方里六十六,定率得十六萬口,三分之,為大國口軍三,而立大國。一夫人、一世婦、左右婦、三姬、二良人,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亦有五通大夫、立上下士。上卿位比天子之元士,今八百石,下卿六百石,上士四百石,下士三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婦、左右婦、三姬、二良人、各有師保。世子、一上傅丞。士宿衛公者,比公者,比上卿者,有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者,如上下之數。夫人衛御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婦、左右婦、上下御各五人,二卿、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丞、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士、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士、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公侯之制也。公侯賢者為州方伯,錫斧鉞,置虎賁百人,故伯七十里,七十四十九,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二十八,與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十萬九千二百一十二口,為次國口軍三,而立次國。一夫人、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二孺子;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與五通大夫、五上士、十五下士;其上卿位比大國之下卿,今六百石,下卿四百石,上士三百石,下士二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二御人、各有師保。世子、一上下傅,士宿衛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比上下士,如上下之數。夫人御衛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婦、左右婦、上下御各五人,二御、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丞、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下史各五人,下士、史各五人,通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卿、臣二人。故子男方五十里,五五二十五,為方十里者六十六,定率得四萬口,為小國口軍三,而立小國。夫人、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二孺子,立一世子、三卿、九大夫、二十七上士、八十一下士、與五通大夫、五上士、十五下士,其上卿比次國之下卿,今四百石,下卿三百石,上士二百石,下士百石。夫人一傅母、三伯、三丞、世婦、左右婦、三良人、一御人、各有師保。世子、一上下傅,士宿衛公者、比上卿者三人,下卿六人。夫人御衛者、上下御各五人,世婦、左右婦、上下御各五人,二御人、各五人。世子上傅、上下史各五人,三卿、九大夫、上下史各五人,士、各五人,通大夫、上下史亦各五人,卿、臣二人,此周制也。春秋、合伯子男為一等,故附庸字者、地方三十里,三三而九,三分而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六,定率得一萬四千四百口,為口師三。而立一宗婦、二妾,一世子、宰丕、丞一、士一、秩士五人。宰視子男下卿,今三百石。宗婦有師保,御者三人,妾各二人。世子一傅,士宿衛君者比上卿,下卿一人,上下各如其數。世子傅、上下史各五人,下良五。稱名善者、地方半字君之地,九半,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三,定率得七千二百口。一世子宰,今二百石,下四半三半二十五。三分除其一,定得田方十里者一,與方里者五,定率得三千六百口,一世子宰,今百石,史五人,宗婦、仕衛、世子臣。

仁義法第二十九

[编辑]

  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以仁安人,以義正我;故仁之為言人也,義之為言我也,言名以別矣。仁之於人,義之於我者,不可不察也,眾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義設人,詭其處而逆其理,鮮不亂矣。是故人莫欲亂,而大抵常亂,凡以闇於人我之分,而不省仁義之所在也。是故春秋為仁義法,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予為義;人不被其愛,雖厚自愛,不予為仁。昔者,晉靈公殺膳宰以淑飲食,彈大夫以娛其意,非不厚自愛也,然而不得為淑人者,不愛人也。質於愛民以下,至於鳥獸昆蟲莫不愛,不愛,奚足謂仁!仁者,愛人之名也,嶲傳無大之之辭,自為追,則善其所恤遠也;兵已加焉,乃往救之,則弗美;未至,豫備之,則美之,善其救害之先也。夫救蚤而先之,則害無由起,而天下無害矣。然則觀物之動,而先覺其萌,絕亂塞害於將然而未形之時,春秋之志也,其明至矣,非堯舜之智,知禮之本,庸能當此;故救害而先,知之明也,公之所恤遠,而春秋美之,詳其美恤遠之意,則天地之間,然後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選賢之精,庸能如此。是以知明先,以仁厚遠,遠而愈賢,近而愈不肖者,愛也,故王者愛及四夷,霸者愛及諸侯,安者愛及封內,危者愛及旁側,亡者愛及獨身,獨身者,雖立天子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無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蓋愛獨及其身者也,故曰:仁者愛人,不在愛我,此其法也。義云者,非謂正人,謂正我,雖有亂世枉上,莫不欲正人,奚謂義!昔者,楚靈王討陳蔡之賊,齊桓公執袁濤塗之罪,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為義者,我不正也;闔廬能正楚蔡之難矣,而春秋奪之義辭,以其身不正也;潞子之於諸侯,無所能正,春秋予之有義,其身正也;趨而利也,故曰:義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夫我無之而求諸人,我有之而誹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謂義!義者,謂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後可以稱義,故言義者,合我與宜以為一言,以此操之,義之為言我也,故曰:有為而得義者,謂之自得,有為而失義者,謂之自失;人好義者,謂之自好,人不好義者,謂之不自好;以此參之,義我也明矣。是義與仁殊,仁謂往,義謂來;仁大遠,義大近;愛在人,謂之仁,義在我,謂之義;仁主人,義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義者,我也,此之謂也。君子求仁義之別,以紀人我之間,然後辨乎內外之分,而著於順逆之處也,是故內治反理以正身,據禮以勸福,外治推恩以廣施,寬制以容眾。孔子謂冉子曰:治民者,先富之而後加教。語樊遲曰:治身者,先難後獲。以此之謂治身之與治民所先後者不同焉矣。詩曰:「飲之食之,教之誨之。」先飲食而後教誨,謂治人也;又曰:「坎坎伐輻,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先其事,後其食,謂治身也。春秋刺上之過,而矜下之苦;小惡在外弗舉,在我書而誹之;凡此六者,以仁治人,義治我;躬自厚而薄責於外,此之謂也。且論已見之,而人不察,曰:君子攻其惡,不攻人之惡。不攻人之惡,非仁之寬與!自攻其惡,非義之全與!此之謂仁造人,義造我,何以異乎!故自稱其惡,謂之情,稱人之惡,謂之賊;求諸己,謂之厚,求諸人,謂之薄;自責以備,謂之明,責人以備,謂之惑;是故以自治之節治人,是居上不寬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為禮不敬也;為禮不敬則傷行,而民弗尊,居上不寬則傷厚,而民弗親;弗親則弗信,弗尊則弗敬;二端之政詭於上而僻行之,則誹於下;仁義之處,可無論乎!夫目不視,弗見;心弗論,不得;雖有天下之至味,弗嚼,弗知其旨也;雖有聖人之至道,弗論,不知其義也。

必仁且智第三十

[编辑]

  莫近於仁,莫急於智。不仁而有勇力材能,則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辯慧獧給,則迷而乘良馬也。故不仁不智而有材能,將以其材能,以輔其邪狂之心,而贊其僻違之行,適足以大其非,而甚其惡耳。其強足以覆過,其禦足以犯軸,其慧足以惑愚,其辨足以飾非,其堅足以斷辟,其嚴足以拒諫,此非無材能也,其施之不當,而處之不義也。有否心者,不可藉便埶,其質愚者,不與利器,論之所謂不知人也者,恐不知別此等也。仁而不智,則愛而不別也;智而不仁,則知而不為也。故仁者所愛人類也,智者所以除其害也。

  何謂仁?仁者,憯怛愛人,謹翕不爭,好惡敦倫,無傷惡之心,無隱忌之志,無嫉妒之氣,無感愁之欲,無險詖之事,無辟違之行,故其心舒,其志平,其氣和,其欲節,其事易,其行道,故能平易和理而無爭也,如此者,謂之仁。

  何謂智?先言而後當。凡人欲舍行為,皆以其智,先規而後為之,其規是者,其所為得其所事,當其行,遂其名,榮其身,故利而無患,福及子孫,德加萬民,湯武是也。其規非者,其所為不得其所事,不當其行,不遂其名,辱害及其身,絕世無復,殘類滅宗亡國是也。故曰:莫急於智。智者見禍福遠,其知利害蚤,物動而知其化,事興而知其歸,見始而知其終,言之而無敢譁,立之而不可廢,取之而不可舍,前後不相悖,終始有類,思之而有復,及之而不可厭,其言寡而足,約而喻,簡而達,省而具,少而不可益,多而不可損,其動中倫,其言當務,如是者,謂之智。

  其大略之類,天地之物,有不常之變者,謂之異,小者謂之災,災常先至,而異乃隨之,災者,天之譴也,異者,天之威也,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詩云:「畏天之威。」殆此謂也。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災害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知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謹案:災異以見天意,天意有欲也、有不欲也,所欲、所不欲者,人內以自省,宜有懲於心,外以觀其事,宜有驗於國,故見天意者之於災異也,畏之而不惡也,以為天欲振吾過,救吾失,故以此報我也。春秋之法,上變古易常,應是而有天災者,謂幸國。孔子曰:「天之所幸有為不善,而屢極。」楚莊王以天不見災,地不見孽,則禱之於山川曰:「天其將亡予邪!不說吾過,極吾罪也。」以此觀之,天災之應過而至也,異之顯明可畏也,此乃天之所欲救也,春秋之所獨幸也,莊王所以禱而請也,聖主賢君尚樂受忠臣之諫,而況受天譴也。

◀上一卷 下一卷▶
春秋繁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