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熊氏家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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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熊氏家传》后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录于《方苞集/05

周官》之法,国有大事,诸子“帅国子而致于太子”以守王宫。掌固颁守政于士庶子以帅众庶。盖惟士明于义理,能为众庶之倡,虽至危死而志不可夺也。明之末造,流贼横发于中原,延蔓海隅。其以诸生捍卫乡里、而破家亡身、残其支体者,荒陬小邑必有数人焉。盖不经乱亡变故,不知古圣人制法之心。凡事皆然,而兹尤其显见者矣。

余游四方,所至长老各有述,而语在搢绅间者,惟睢州汤潜庵先生之母(流贼破睢州。骂贼。贼怒,支解之。)闽中郑侍郎重之父(父字华振,闻变,自山庄挈其妻入城守御。城破,登楼举火,并自焚死。)。然郑父之义,不若汤母之远闻。因是叹死者之义声,又以子孙为显晦。然于视死如归之义,则固无加损也。

自张献忠出没楚、蜀,江西寇乱,至国初未已。每有警,城邑士民争窜山泽。熊孔敷者,新昌诸生也。城将陷,独不肯避。其子迎龙使家人以母出而独身侍父。俄而贼至,孔敷端坐不起,贼怒,手刃之。迎龙以身蔽,左额受刃,目睛缀眶外,仆地,告哀不已。乃免其父。南丰梁质人作《传》,以传其事。其曾孙晖吉于余为道义交。以余衰病,必欲其祖见于余文。乃告之曰:“吾闻善人必有后,今子之志行端直,是乃祖之义心孝德有以开之也。然书传所记,祖若父之令名,每赖后之人而章彻。子果能比迹于汤公,则奕世以下,犹将溯源于高曾而有所兴起焉!又何藉于余言?”既以语之,因为书于《传》后。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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