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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50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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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49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150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151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8月17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16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适用刑事诉讼律省份可由告诉人委任律师出庭代行告诉若沿用刑事诉讼条例省份则难适用此办法参照本院本年解字第八六号第八九号解释例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