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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84号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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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83号解释 中华民国《最高法院
解字第84号解释》
最高法院解字第85号解释
解释日期:民国17年5月9日
资料来源:司法院解释汇编 第 5 册 3502 页


因为作品司法性质及年代久远,所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解释属于公有领域。


  查在禁烟条例颁布以前不问革命军到达前后如无特别法令足为免罪之依据当然适用刑律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