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1年有序用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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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2021年有序用电方案
2021年3月31日
发布机关: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提前做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需矛盾,平衡用电需求,稳定供电秩序,确保本溪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本溪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结合本溪地区负荷特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有序用电工作原则

1. 政府主导。有序用电工作应坚持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电网企业为重要实施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

2. 安全稳定。有序用电实施过程中,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用户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持正常供用电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 统筹兼顾。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规律等客观条件,合理安排有序用电措施,兼顾全社会整体利益,避免对社会生产及生活造成过多影响。

4. 有保有限。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涉及公众利益、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压减不合理用电需求。

5. 注重预防。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超前制定有序用电方案,及时发布电力供需预警,提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准备。

6. 节控并举。负荷控制与节约用电并举,优先采用节电措施降低负荷需求。

二、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原则

有序用电方案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顺序安排限电措施。

1. 有序用电方案应优先保障以下用电需求:

(1) 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 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 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 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 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 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2. 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重点限制以下用电需求:

(1) 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 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 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 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地区所有电力用户均有义务参加有序用电,根据产业结构和负荷特性的实际情况并遵照有序用电管理办法配合实施限电。

有序用电应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的监视与控制功能,不断提高负荷管理系统可监视和可控制负荷的比例,尽量做到限电不拉路。

三、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1. 上年度电力供需情况分析。

本溪电网通过500千伏徐家变与程家变与辽宁主网相连。220千伏市间联络线由抚徐线、抚石1号线、抚石2号线与抚顺电网相连,北弓线、兰丁线与辽阳电网相连,前丁线与鞍山电网相连,上草线、宽草线与丹东电网相连。

220千伏系统以徐家、程家两座500千伏变电站为电源支撑,形成环网布局。以18座22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形成龙地系统、兴南系统等7个66千伏供电区域,各供电区域之间正常采用环网布置,开环运行,相互之间具有联络。

2020年,本溪地区供电量115.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86%;售电量11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2%。地区最大全口径负荷1660兆瓦,出现在12月29日,同比增长3.75%。

2020年,非统调机组总发电量70.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7%;最大日发电量1102万千瓦时,出现在9月5日,同比上升7.5%;最大发电日出力58.6万千瓦时,出现在12月6日,同比上涨1.02%;最小发电日出力46.88万千瓦时,出现面在4月8日,同比上涨0.95%。

2. 地区电网输送能力分析。

2020年,本溪电网内有66千伏及以上公用和用户变电站157座,主变335台,总容量15917.73兆伏安。

(1)220千伏变电站20座,主变49台,容量7489兆伏安。其中公司属220千伏变电站18座,主变39台,容量7170兆伏安;用户220千伏变电站3座,主变10台,容量319兆伏安。

(2)66千伏变电站136座,主变286台,容量8428.73兆伏安,其中公司属66千伏变电站68座,主变140台,容量4026.13兆伏安;用户66千伏变电站68座,主变146台,容量4402.6兆伏安。

2020年,本溪电网内有66千伏及以上公用和用户输电线路216条,总长度3210.306公里。

3. 地区电源发电能力分析。

2020年,本溪电网内有各类发电厂(站)360座,总装机容量1851.754兆瓦。其中火电厂8座,机组24台,装机容量1162.5兆瓦;风电1座,机组29台,装机容量24.65兆瓦;水电64座,机组202台,装机639.721兆瓦;生物发电1座,机组3台,装机容量2兆瓦。380(220)伏并网光伏电站285座,总装机容量17.883兆瓦。

4. 地区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析

在最大负荷日(12月29日),220千伏变电站中主变负载率超过50%的有5座,分别为东风变3主变负载率56%,太子河变1主变负载率86%、2主变负载率62%(3主变热备用),富家变1主变负载率63%、2主变负载率63%(3主变热备用),北台变1主变负载率65%、1主变负载率65%(3主变热备用),南芬变2主变负载率52%。负载率超过50%的变压器所带负荷主要本溪钢厂和北台钢厂负荷,太子河变、富家变、北台变均有备用主变,在一台运行主变故障的N-1方式下,可由备用主变带出故障主变所带全部负荷。南芬变、东风变主变分列运行,在一台运行主变故障的N-1方式下,可由另一台运行主变带出全部负荷。

66千伏变电站中主变负载率超过50%的有9座,分别为崔东变1主变负载率50%,体育变1主变负载率50%,南芬变2主变负载率77%、田师府变2主变负载率52%、爱国变1主变负载率67%、江南变1主变负载率85%(2主变空载中)、梨树变1主变负载率58%,西高堡变2主变66%(1主变备用中),云盘变1主变56%,在N-1方式下均可由另一台主变带出全部负荷,不存在N-1方式下过载问题。

66千伏线路中南开一线负载率48%,南开二线负载率53%,兴崔一线负载率52%,兴崔二线负载率46%,N-1方式下存在线路过载或满载问题,建议对兴崔一、二线、南开一、二线进行线路改造,增大线径以解决N-1方式下线路过载或满载问题。

四、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结合2021年辽宁省及各地区电力负荷预测情况,将本溪市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划分为以下四级:

Ⅰ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在48万千瓦(20%)及以上。

Ⅱ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在32万千瓦(10%-20%)之间。

Ⅲ级(黄色预警):较重,电力缺口在16万千瓦(5%-10%)之间。

Ⅳ级(蓝色预警):一般,电力缺口在8万千瓦(5%以下)。

五、调控指标措施

在安排各调控指标措施时,Ⅳ级、Ⅲ级和Ⅱ级调控措施仅安排错峰和避峰,在Ⅰ级调控措施中安排系统限电。

Ⅳ级(蓝色预警):一般,电力缺口在8万千瓦(5%)以下,安排避峰8万千瓦。

Ⅲ级(黄色预警):较重,电力缺口在16万千瓦(5%-10%)之间, 安排避峰16万千瓦。

Ⅱ级(橙色预警):严重,电力缺口在32万千瓦(10%-20%)之间, 安排避峰32万千瓦。

Ⅰ级(红色预警):特别严重,电力缺口在48万千瓦(20%)及以上, 安排避峰47万千瓦,限电1万千瓦。

六、职责与分工

1. 工作小组。

为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管控,确保有序用电工作顺利开展,本溪市成立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闫青春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杨爱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潘泳超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振东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 宫任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电力科)科长

高天生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赵庆源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主任

杨  赞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

李奎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运行科(电力科)一级主任科员

陈  旭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田春红  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本溪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发布有序用电启动公告。

2. 工作职责。

(1)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针对可能预知的电力供应不足的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保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维护正常的供电秩序,将电力供需矛盾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为使避峰限电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随时根据本溪地区企业的市场变化、用电情况、限电时间等情况在方案中对限电企业进行调整。

(2)本溪供电公司在接到上级下达的避峰限电负荷通知后,按照所限负荷等级,将符合该负荷等级的企业上报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后,由双方分别通知该等级的企业准备执行限电。如有拒不执行,本溪供电公司经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后,可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对其实行限电,其限电后果用户自负。

(3)各限电企业在接到避峰限电负荷通知后,应及时调整好本企业的生产,在规定的限电时间内,完成限制负荷限电。

(4)在限电期间内,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溪供电公司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规定企业的限电情况进行检查。

七、具体措施

根据电网供电能力和电力负荷预测确定全省电力缺口,并按电力缺口与当前最大电力负荷需求所占比例将有序用电方案分为四个等级。

1. Ⅳ级:一般(蓝色、5%以内,附表1)。

(1)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班次,组织企业有计划的避峰生产。

(2)各限电企业应利用周休日轮休错峰生产。

(3)各限电企业应减少非生产用电负荷。

(4)各限电企业应组织非连续性生产的设备进行轮休。

2. Ⅲ 级:较重(黄色、5%--10%,附表2)。

(1)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年、月度检修计划,合理安排生产。

(2)各限电企业应及时调整和组织可中断负荷设备停产。

(3)各限电企业根据限电的时段和负荷情况进行内部自行减负荷。

(4)供电部门将根据地区负荷情况,适当限制高耗能企业的用电。

3.  Ⅱ级:严重(橙色、10%--20%,附表3)。

(1)终止国家产业政策明令限制类高耗能企业、污染严重的高耗能企业供电。

(2)对已安装负控装置的用户,供电部门有权对其拉闸到户限电,对没安装负控装置的用户,供电部门将强制限负荷。连续作业企业保留保安电力。

(3)对机械、冶金、水泥等可中断生产的企业将强制限负荷。

(4)对用电大企业将强制限负荷。

4.  Ⅰ级:特别严重(红色、20%以上,附表4)。

(1)终止对人民群众和经济发展没有重大影响的照明用电。

(2)终止装见容量为1万千瓦及以上、可中断负荷的企业供电。

(3)供电部门调度有权对用电大企业专线进行拉路限电。

(4)终止其它工业企业用电。

八、工作要求

1. 各有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限电工作的领导,做到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生产,减少限电带来的损失。

2. 对电力用户实施、变更、取消有序用电措施前,应提前履行告知义务,并保留工作痕迹。

3.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参加限电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 各有关企业在接到避峰限电通知后,必须坚决执行,不准推诿或拖延时间及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拒不执行避峰限电命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强制执行。

九、附则

1. 本方案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新的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发布前均按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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