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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府罢相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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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府罢相诏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12

右相兼行殷王府长史河间郡公李义府,缘兹小技,累升显地。尘露之益,未表于铨流;公廉之誉,有紊于彝典。漏禁中之语,鬻宠授之朝恩;交占候之人,轻朔望之哀礼。蓄邪黩货,实玷衣冠;稔恶嫉贤,载亏政道。特以任使多年,未忍加其重罚,宜从遐弃,以肃朝伦。可除名,配流巂州。其子太子右司议郎津,专恃权门,罕怀忌惮,奸淫是务,贿赂无厌,交游非所,潜报机密。亦宜明罚,屏迹荒裔,可除名,长流振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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