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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岩先生文集 (柳长源)/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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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东岩先生文集
卷之四
作者:柳长源
1807年
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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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金定之镇东○丙午[编辑]

顷承手存。兼有别纸谬询。而久稽仰报。逋慢甚矣。老炎比酷。谨问静中经履。履玆如何。成服退行者。有禫无禫之疑。先辈议论不同。黄龙冈则以为成服既在于遭丧数月之后。则练祥禫节次。自当计成服后月日实数。一例行之于禫。更有何疑。湖上李先生说。则以为成服退行。固乡俗之末失。然练祥之行。不得不计月日实数。此本于答曾无疑书。而亦只论练祥。不及于禫。故近世遭此变者。皆有祥而无禫。盖练祥可退行。而禫不可过二十七月也。小记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注。已祥则除。不复禫。此亦可据云云。今按论礼文字。例以后出之说为定。则似当从湖上说。有祥而无禫矣。第于浅见。不能无疑。盖服未成则不可谓之行丧。恐不必以未行丧之月日。塡补二十七月之数而不行禫也。且练祥禫同一丧礼。而练祥则从成服日数。禫则从死日数。不几于斑驳乎。若三年而后葬者。则是齐斩之服。已成于初丧之时。而只以过期不葬之故。已过可祭之时而不祭也。故必再祭而不禫。与追后成服者。事面不同。窃疑龙冈之说。自有所见而不可废也。然今之行礼者。多从无禫之说。而湖上所论又如此。此必浅陋之见。有未深考者。何可以鄙说为断邪。幸以此意及于遭此之家如何。虽从无禫之说。而祥日即吉。亦为未安。尝观续解。宋同春问过时行祥。虽无禫。而用微凶之服似宜。慎独斋答曰。日月虽久。而脱衰则始于今。似不当遽著微凶之服行祥。当用纯白。虽不禫。而间月服吉。情礼方安。慎斋之说。实合人情。承用固好。然若疑于过重。则同春所谓微凶之服。即指缁笠缁带而言也。行祥时姑著缁笠缁带。间月然后方著纯吉之服。亦无妨邪。幸并入思议。回示指一之论如何。

答金定之丁未[编辑]

意外手书见坠。惊感无已。况审初寒。静养起居有相。仰慰仰慰。长源身病儿忧。一时澒洞。意况无可言者。奈何。子妇丧。期后撤筵礼也。而或有持服之儿。则姑留几筵。以致加隆之意。亦礼家之所不禁也。然令孙既在孩提。则依礼撤筵。似无所妨。长源家年前。亦如是行之。未知于兄意何如。丧中祠庙节荐。令服轻者代行。亦有前辈之论。不必为疑矣。妻丧再期。礼无退行之文。盖以祥禫已行。更不可以丧礼处之故也。且虞后设行忌祭。尤无所妨。以当日从略过行之意。通于彼家如何。然此皆臆断。何可准信邪。

答金定之[编辑]

怀仰之际。手札忽坠。惊喜展读。殆无异于觌面相呈。况闻与一二朋友通读大学。未论其间议论如何。此题目足令人想仰不已也。未知日间起居一向清裕。讲事亦日有头緖否。长源宿病。因寒陡加。家儿所苦。亦逐次作痛。百方无效。悯悯奈何。所询疑节。想在良遂知中。何每每枉扣也。然既有辱问。不敢不对。盖宗子在衰绖中。不得躬行节荐。使其子代行。是通行之礼也。异居诸父诸兄。只合往助其馈奠。恐不当遽主其祭也。如何。子妇丧告祝。依用父告子之文。亦是通行之规耳。志序中添入一款。更为思量。添了多少字。便成疣赘。盖以石刻文字。贵于简㓗。故平日事行。不能备载。只略略提及故也。鄙意则此一段。只就家状中添录。志文则不复移动无妨。如何。

答金定之戊申[编辑]

莫往莫来。每用耿耿。意外长笺见坠。披复感浣。殆无异于面承诲语也。况审秋潦。起居清裕。兼有课农捡学之乐。尤以为慰。长源夏末入东岩避暑。昨始下山。家兄京御同日归泊。私心欣幸可言邪。但贱疾无时打叠。神精日益消铄。旧茫新昧。兀然为村里陈人。老兄不知此实状。每有问寡之语。三复来书。为之一愧而一叹也。且书中辞意。往往过当。如就质有道之云。疑或指别人。而非下交之所敢闻也。如何如何。中庸二十五章之旨。尽难晓解。顾此陋识。何敢轻易为说邪。且家兄新到。宾客应酬甚烦。书册皆在东岩。从当就彼考捡。从所见报禀耳。独立不近四傍。或是集注旧文。不然则是记录传写之误。此等处恐不必深究也。三欲字属之人心。未见本语。不知主意何如。然既著欲字。则所欲者虽善。而是属自己。不关别人。谓之人心。恐无不可。如何。

答金定之别纸[编辑]

曾见湖上遗事。有论朱子答张南轩书。爱之之理。便是仁者。反复披玩。终不得其说。于九思说。亦不能透得。辄怅然自叹眼目之未到而已。近得一家说。云此书元有上下两段。今见于节要者。乃其下段也。其上段自己私既克。至非强为之数十字。先引南轩说。自盖字以下。方用己说辨驳。下段自爱之之理。至可得而言矣数十字。又先引南轩说。自盖字以下。又用己说辨驳。如此看下。则上下两段。间架义理。井井相应。两先生说。各归其主。无纷纭难决之患矣。盖南轩长于从善。几尽同于先生之说。其所争只毫厘。故使人难于辨别得出。然既能辨别得出。则只此毫厘。便自迥然不同矣。且如于此识得以下数句。恰是先生语。谁辨其为南轩说乎。然欲将于此之此。谓指爱之理一句。则其下二句。便是无用之赘语。不可浑合为说。欲以为兼指下二句而言。则又须说此仁之体。必待天地万物而为之圆缺。不知如何而能识得仁体。然后方可言天地万物乎。此岂非迥然不同处乎云云。及得此说而仔细究之。则间架义理。果似井井。而鄙见既不能自信。敢以禀于棣床。幸勿以先入为主。商量示破如何。

仁说平日只得依湖上说看读。不甚致疑。今因来诲之及。兄弟相对䌷绎。愈见湖训之为的当。此吾兄所谓先入为主者邪。所示或说。不知为谁某之说。然以大全观之。恐考之有不详。盖此书只是一段。非两段也。自又曰至贯通而后存。皆是南轩之说。今此数句以下。乃为朱子之语。而爱之之理以下。方是说破本说之非。所以节要尽删书首六七行。只载爱之之理以下语也。若使爱之之理以下。亦是南轩之说。则其说已自恰好而无渗漏。朱先生乌得以非之邪。其间尽有说话。而须破或说之非是然后。可以往复商量。姑不敢开口耳。

答金定之别纸[编辑]

仁说。归后再三探玩。果见上段之非先生说。实为明白。而但所谓于此识得仁体者。谓是徒指爱之之理便是仁云尔。则与下句所谓天地万物血脉贯通而用无不周者。体用相贯。无复夹杂鹘突之患。而刊补乃谓指爱之之理以下云云。似是通天地万物一款而言。则恐不免有夹杂鹘突之患。未知如何。

仁说不粘滞旧见如此。深所叹服。但所示一条。犹有些旧来意见。何也。盖爱之之理便是仁。此言仁体之真。若无天地万物。此理亦有亏欠。此言仁体之大。如西铭所谓塞体帅性。即上一截意思。同胞物与。即下一截意思。合并普说。方是直截该遍。绝渗漏无病败耳。然必如朱子之训。先说爱之之理。次说天地万物。而血脉相贯通而用无不周者。可得而言矣。若如南轩说。先言天地万物。而后方言爱之理。则宾主倒置。本末错陈。是所谓夹杂也。是所谓鹘突也。旧日所闻于师门者。大略如此。幸以此意更加究玩。有所不合。复以见教如何。

答金定之庚戌[编辑]

仁说往复书草不存。不知前日鄙说作如何说。然来谕不以为不是。则或不至大谬邪。其不以真体大体言之。而以名义体段分言之者。恐非有他义也。盖湖上初说。固以仁体之真仁体之大。对举言之。而九思翁乃拈出名义二字为说。故又却以名义体段分言之。然非真体之外。别有所谓名义。不过曰以训诰言之则曰名义。以理言之则曰真体耳。如何如何。伊川答龟山书。是通指西铭一篇而言。而来谕以为不及下截。心窃惑焉。盖于时保之以下。是言做工夫处。使人推而行之。以致夫用。恐不可遽以是专属之用也。如论语立人达人。岂不是用。而先儒以为状仁之体。莫切于此。又如节用爱人。使民以时。岂不是政。而龟山以为只论所存。不及为政。详味此等处。可以知西铭下截之未便是用也。如何。节要疑义。承问多时。而近有紧急校勘之役。无暇铺排。仓卒遇便。只供答仁说一条。而更无馀力矣。当俟后便。一一仰复。然窃以为老境工程。只合取熟底文字。反复玩味。领略大意而已。不必就零言琐义之间。费了多少精神也。如何。鄙陋近日。时以书册遮眼。而其节度如此。正所谓自己懒惰。教他人懒惰者也。还发一笑。来谕前程不远无复解悟之日甚可叹也十四字。何其言之有味也。朱先生尝有中年以后尤宜汲汲之训。老兄年力已衰。而勇进不已。字求其训。句求其旨。正无负于朱子之训。而如长源闲界学问。直悠悠泛泛而已。自承兄教。非不欲奋迅以改前辙。而摧颓已甚。筋骨已解。无复有进步之望。奈何。

答金定之辛亥[编辑]

有便。辄承惠书。仰认厚眷。不胜感幸。况审新正。静养起居有相。且有观书玩理之乐。尤用慰耸。长源前冬。因病下山。宛转床席。已过三朔。近日略有安意。而衰老气血。易陷难复。悯怜奈何。兄病幸得药效。乍有佳意。侄儿亦由归侍侧。病未能往省。已数月。来书乃有团会融泄之语。为之抚枕一叹也。病苦如此。书册不知在何处。吾兄乃欲与之上下其论。其何说之敢对邪。节要询目。似在东岩。病若少间。则当复入山。即当条报。然逋慢则甚矣。最后书。不敢虚辱盛问。略供愚见。而昏愦中所草。必未中理。更赐反复如何。盖立人达人。谓之用亦可也。而先言我欲立我欲达。而后方说立人达人。则是所重在于状仁之体而不在于用也。节用使民等事。谓之政亦可也。而只论大纲。不及节目之详。则是论所存而已。不及为政也。西铭下一截。虽说做工夫处。而只是说事亲事天为一个道理而已。亦不可以此而遽谓之专说用也。如何。然体用初不相离。言体而用在其中。言用而体不外是。所以圣贤说体。亦必带用为说。如今所论数条是也。世间宁有有体无用底学邪。第二书所询疑节。以先满先除后满后除之义观之。兄所绵蕝。甚得礼意。但近世礼家别有一说。以为闻丧在亡月内。则以丧出日行祥为可云。盖以古者卜日而祥。丧在月晦。卜日未必在月晦故也。以此为据则具丧人家所处。或不至大害否。更加考捡如何。

别纸[编辑]

节要第十三篇答刘仲升书。专守文字。但务存养。乡本大全纸头注。但唐本作不。但字之误。恐或然矣。而刊补不曾致疑何也。

此亦尝考得及此。乡本大全。果有但唐本作不五字。当从无疑。刊补所以不论者。疑节要旧本。亦有此纸头标识。故泛然看过而不复论耳。如何。

答郑子上第六书。表里虚实。刊补里与虚以尽心言。表与实以知性知天言。尽心之所以为里与虚。知性知天之所以为表与实。终未晓然。

尝解此段之义。以为表里二字。应上粗妙字。虚实二字。应上轻重字。盖以理而言。则粗者为表而妙者为里矣。以工夫而言。则尽可为实而知可为虚矣。今刊补下说。即用此意。然今因来诲之及。复为䌷绎。则上说更觉稳当。盖尽其心者。即是知性而知天者也。尽心是尽得自己心者。则是所谓里也。无工夫之可言。则是所谓虚也。知性知天。是格物之功。而有事实之可言。则是为表为实也。如何。

答曾择之书。皆以百日为断。殊失礼意。开元礼似是丧服小记报葬者卒哭必待三月之意。而先生云然。岂小记之说。亦汉儒之傅会邪。

报葬。是死而即葬者也。或缘事故死而即葬。而卒哭则必待三月礼也。过期不葬。而犹必断以三月者。后世之末失也。何可比而同之。而疑小记之为傅会邪。

答金定之别纸[编辑]

第十八卷答余正甫问目加服条。姨与舅自合同为缌麻。此与家礼不同。此当为定论邪。

按礼曰外服不过缌麻。外祖父母小功。以尊加也。据此则姨与舅自合同为缌麻。而开元礼既以小功为定。历代承用。今不容有他议耳。

与湖南诸公论中和书。以其无过不及不偏不倚。故谓之中。中庸章句。兼说体用。故如此言之。而以不偏不倚为先。此则对举中和而犹复云云。且以无过不及先之何也。此为第七书。则当为定论。而与章句不同如此。

大全未发说及此书。皆以无过不及。并属未发。而答胡广仲书。以无过不及为说。未发之中不著。盖答胡书。为最后定论也。然以无过不及属未发。亦自有说。非初无此理而先生误言之也。既属之未发。则先言无过不及。恐无所妨也。

与长子受之。不称其名。与他人同称表德。虽是后人之所为。而亦似未安。

受之恐或朱塾儿名。时尚未娶。受之从学东莱。始议亲于潘叔度家。故称儿名。后因以为字欤。

答林择之书。扩之来此相聚。先生于母夫人葬前。亦不废讲习。又尝及魏公之舟而哭之。与南轩有所讲论。此恐与古人非丧事不言之意不同。未知如何。

朱先生于母夫人葬前。不废讲学。蒙未前闻。或有可据文字否。家礼是朱子所作。而慰疏修答。亦令停废。以待卒哭之后。则况于讲学乎。及魏公之舟而与南轩讲论。此果可疑。然此必丧礼祭礼之类。未必泛及于诸经传也。古人居丧。衰麻之衣。不释于身。哭泣之声。不绝于口。所以有非丧事不言之训也。而今人则卒哭之后。未免周旋人事。而日用应接。不得不渐向于吉。则馈奠之暇。料理经业。以讲明孝敬之道。未遽为忘哀也。

别集诸子姓名上。不著与字答字。此盖依大全初本。而初本之或书或不书。特偶然邪。

先辈言别集条例之严。不如正集。此等之谓也。

答金定之别纸[编辑]

答张敬夫问目。却去腔子外寻觅云云。答林择之第十四书。江民表云腔子外是甚底。前后两语。似相矛盾。先生于南轩。何不以语黄毅然者告之。而乃反云云。岂南轩之学。以察识端倪之发为主。而欠了亲切。故欲救其病而然。而林择之,江民表诸公。规模或不广故邪。

仁体至大。无内外无彼此。浑同是恻隐之心。然若不就自家腔子里。先立大本。而泛然求之于外。则莾荡无交涉矣。此所以有却去腔子外寻觅之戒也。又或限于形骸。局于物我。而不能廓然而大公。则不足以谓之仁矣。此所以有腔子外是甚底之语也。两说相须。其义尤备。答择之书。未及考见。然南轩仁说。先言廓然大公。而后方说爱之之理。择之平日议论。稍欠恢拓。各救其病之论。为近之邪。妄言及此。幸更考究而回教之如何。

中和第六书。易而置之云云。今曰要须静以涵动之所本云云则固好。而又曰察夫动以见静之所存云云。则察夫字。终似未稳。故晦斋箚目中。著存夫字于静字之上。使与察夫字对待邪。此段既经西山篁墩及近来先辈之勘断。则不可妄有论辨。而宋相所谓察夫字通加动静之上者。似有意见。未知如何。

宋说固自有意见。然诸先辈皆从西山说。必有意义。恐不可轻立议论。

答吕伯恭第一书。一一剔拨出后云云。既曰剔拨出后。方见得精明纯粹无对之道云云。而下文又言阴阳消长。君子小人进退循环。不害为无对。则似不免和泥合水。藏得许多病痛之病。未知如何。莫是伯恭于异端邪说。不能痛辨。故欲救其弊而为此剔拨之论。而下文方正说无对中。自然不得不然之道邪。

道固是无对者。然无对之中。有阴有阳。有善有恶。直须一一剔拨出。扶阳而抑阴。存善而去恶。然后无对者益尊。此所谓初不害其为无对也。更安有藏得病痛之患乎。此书首尾。只是一意。恐不可曰下文方正说无对中。不得不然之道。如何。

与刘子澄书。论荀家事。此书大意出于伤时之意。则所谓邪说。非指异端邪说。似指和议邪说。而先生于论和议处。辄皆直截痛快。不如此之宛转隐忍。未知如何。末段云云字。刊补以为马范出处。而不甚明白。并为痛辨敢望。

所谓邪说。非指和议。乃指一种议论而言。盖其论议。文餙盖覆。使人莫究其要领。以之取功名登显仕。若将有深谋奇计。可以活国救民。而其实欺天罔人之尤者。自东汉时。已有此风习。刘公尝论马范出处。而以为避世金马门。亦是同一意见。故先生戒之。如何。马范出处。见刊补一卷三十四板。

又与刘子澄书。此事分付甚人。甲录以为指恢复而言。前后引据。固亦有理。而但其上下皆作藏头说话。先生于此事。未尝如此回护。恐不如处之以阙疑之道邪。

所谕诚然。

下书甚不满人意。祠禄果使害义。则先生虽食贫。必不为之。使其无害。则亦似不为自歉之辞。岂于义固无害。而终有所自歉而然邪。

义固无害。而终有歉然云者。恐为得之。

第五卷答陆子美书。只见利害云云。所谓利害。果指何事。

此段言若如所云。则是圣贤初不见义理之如何。但见仁爱之为利私己之有害。而妄有所增坏也。如何。

未发说。固闻命矣。但来教所谓既属之未发。则先言无过不及。恐无所妨。属之未发。则当先言不偏不倚。而今曰云云。必有其说。更望指教。

中庸章句。以无过不及属之已发。则先言不偏不倚。固是次第之当然。而大全未发说。以无过不及属之未发。则先言无过不及。亦无所妨。盖以无过不及之理。具于未发之前而不偏不倚也。然当以章句为正。何必就初说。苦苦辨论邪。

李季章之独称姓。别于刘季章。固明甚。而更放他书。不如此处。亦多有之。或非偶然邪。如象先有薛陆之异。而亦不言姓。未知如何。

李季章独称姓。似是别于刘季章。然他书未尽然。则来谕所谓偶然者为长矣。大抵盛论于没紧要处。亦不放过。可见读书之密。然一向缴绕于零言琐义之间。或恐于大义例。反有所阔略耳。如何。感下史问寡之盛意。每供不逮之言。悚悚。鄙说差处。却望一一见教也。

答金定之别纸癸丑[编辑]

第八篇答何叔京第三书。无适而非此事。无适而非此个道理。如左右逢原之云邪。下文以是为主云云。中庸要义。当以未发已发为主云。而武阳学中已写本。是写刊本云邪。

此事恐指上文天性人心未发已发而言。下文以是为主之云亦同。如何。学中写本。来谕得之。

大全第四十卷答何叔京书。是天下之理。从性生出而在性之外云云。此与中庸天下之理皆由此出者。似或相反。盖谓在性之外则固不可。而谓从此出则恐无不可。叔京误处。专在下句。而不在上句故邪。

性即理也。性外无理。理外无性。叔京看作二物。乃曰天下之理。宗本于此。宗本云者。以此宗彼之谓也。其为二物甚矣。故先生答之曰若如此说。则是先有无理之性。而必待天下之理来会宗本于此。此乃在外之理。从于性而生出。非理由性而出者也。其义恐只是如此。如何。

第十篇答蔡季通第二书。大全自注。允执厥中。则无过不及而自得中。非精一以求中。既曰允执厥中。则其自得中。恐非所可论。今曰云云。未知如何。答郑子上书。所谓答蔡季通书。语多未莹。不足据以为说者。或指此等处乎。下文不隔乎理之隔字。当看作不悖之义乎。

大全自注。未见可疑。其曰惟精惟一。所以审其善不善者。是以审其善不善。释惟精惟一之义也。其曰允执厥中。则无过不及。而自得中者。是以无过不及而自然得中。释允执厥中之义也。如是看则自无可疑。如何。答郑子上书。所谓答蔡书语多未莹者。恐非指此注而言也。盖此心之灵。其觉于理者道心也。其觉于欲者人心也。答蔡书。不曾如此别白言之。故子上误看。而以此心之灵专属之道心。此所谓语有未莹。如何。不隔之隔。恐是遮隔之隔。盖气清则不隔于理。气恶则隔于理而流于欲耳。

第十五书。乃是揍著此数。四象之画。是自然之数。揲蓍归奇之数。是由人安排之数。过揲之数。又是重著安排之数云邪。

归奇之数。吻合于四象所含之数。过揲之数。又吻合于归奇之数。是皆自然之妙。恐不可以人之揲归而谓之安排。末段屈指而计。是亦人计之。先生何乃以直是可笑。不由人安排称之也。

同书自十倒数尽六。尽字看作止字之义乎。大全作画六。此则似误。未知如何。

尽六。恐是恰尽六数之义。盖自十倒数。恰尽太阴所含之六数。则其馀为太阴所居之四数。是亦自然之妙。非人安排。至此而强止之也。大全画字。恐是字误。

第二十书。一息之间。便有晦朔弦望云云。一呼一吸。谓之一息。此消息字。以呼吸分言之。而以吸为息。以呼为消邪。然则方息为自下而上。方消为自上而下。以月之亏盈言之。上弦为自下而上。下弦为自上而下。而今曰云云。岂以大体言之。方息虽是自下而上。而已是自上而下之渐。方消虽是自上而下。而已是自下而上之渐云邪。

范休以为人之吸时气自上而下。呼时气自下而上。月之上弦时方息之气。自上而盈于下。下弦时方消之气。自下而缺向上。其说良是。但高明所解。与此相反。必有一误。更于呼吸之间验之如何。

答江德功第三书。参以他经传记。内外本末。反复证验云云。所谓他经传记。即是大学或问。易所谓学聚问辨。中庸所谓明善择善。孟子所谓知性知天之类。则所谓内外本末。果何所指也。若以固守力行为本为内。以问学为外为末。则不足为的当之证验。又以众物之内外本末言之。亦无下落。未知如何。下文宏纲实用。亦何所指也。

他经传记。来谕大槩得之。内外本末。如身心性情。内也本也。一草一木。外也末也。至于固守力行。则是诚意以后事。恐不可赚连格物说。如何。宏纲实用。考之或问。亦略可见。今不敢轻立议论耳。

与方伯谟书。固不容独破戒云云。此与答蔡季通杜门齰舌。未必可免之说不同。岂先生本意。固不欲杜门谢绝。而亦不欲故犯奸慝之锋。谢遣生徒邪。

季通散遣诸生。有过慑之病故云云。然圣贤处患。盖未尝慑畏。亦未尝不慎。所以孔子有天生德于予之训。而又却微服过宋。此等处。恐不必局定为说。

答廖子晦第三书。根于理而日生者。浩然无竆云云。

此书之义。固难晓解。然徐究之。亦似无可疑。盖气聚而生。气散而死。正中庸章句所谓所得之理既尽。则是物亦尽而无有者也。然气虽已散。而子孙致其如在之诚。则便有昭格之理。既有是理。则便有是气。气之根于是理而生焉者。固浩然而无竆。此上蔡所以有云云之说也。如是平看似当。如何。气有聚散。故有有无。理无形象。故不可以有无言。其所以然。恐不过如此。上蔡之说。本是以气言者。何以有以理言之之云也。妄陈所见。以俟斤教耳。

第十一篇答吕子约第二十六书。须知必有事焉。只此一句云云。此书从前多有窒碍。近者粗能寻其语脉。然于此一句上。终未能真实见得活泼泼意味。此固由于无敬字工夫而然。老兄胸中已浩然。见得此个意思。幸有以指教。

活泼泼地。老兄亦叹其不得见。则况于愚昧乎。今以虚辞相加。殊非所望于执事者。虽然腾舌非难。实得为难。来谕所谓无敬字工夫而然云云。尽是交相勉力处。苟能实用其力。真积力久。则不患其不睹此境界。幸自为而又加警教。与作桑楡活计。所拱而俟也。

答金定之别纸[编辑]

第十二篇答万正淳问目。妾母不世祭。非疏义之言。乃丧服小记之言。而先生云然。或容有别庙。又与春秋传隐公立别庙非礼之说不合。小记及春秋传之说皆非欤。

窦文卿尝举小记此段为问。朱先生答曰。未详。当俟询考云云。而更无定论。古今礼制之变。难于爬梳。如欲行之。只合从朱子容有别庙之训。如何。

诸侯不再娶

白虎通曰。天子诸侯一娶九女何。重国家广继嗣也。或曰天子娶十二女。必一娶何。防淫泆也。为弃德嗜色。故一娶而已。人君无再娶之义也。○语类曰。天子诸侯不再娶。亡了后妃。只是以一娶十二女九女者推上。齐鲁破了此法。再娶。

第十六篇赵致道问目。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云云。答蔡季通书。人心道心之别。盖自其根本而已然。人心道心。固就已发上言之。而所谓根本则是未发境界也。未发之前。已有主理主气之别。则又似两物相对而生。未知如何。

赵书所谓两物。是指善恶而言也。以善恶言之。则未发之前。有善而无恶。是所谓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者也。答蔡书所云根本而已然者。是指理气而言也。以理气言。则二者根柢苗脉。未尝不具于未发之前。此所谓自其根本而已然者也。以象类言之。恶虽属气。而气之始。亦无不善。两书之指。自是一串义理。恐不必疑。如何。来目中主理主气两主字。下得似太重。如何。

答金定之别纸[编辑]

第九卷答陈明仲书。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岂计岁月而论其施报之为哉。此与论语本注及孟子滕文公注不合。未知何说为定论也。

答陈明仲书。与论语本注及孟子注。未见其不合。盖所谓三年而免于父母之怀者。是夫子言丧必三年之故。以责宰予之不能跂及耳。夫所以丧必三年者。以孝子之心无竆。故圣人为之中制。使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跂而及之。非谓三年之丧。为足以报其亲也。今明仲乃以施报为言。则父子之情。出于自然而无尽。岂以岁月而论施报哉。如是平看。似无所疑。未知如何。

第十八卷答余正甫问目。二十五月而服襕襆以禫。不用禫服而用襕襆何意。

当时群臣服制。率用短丧之制。卒哭后便服皂衫。正甫欲以襕襆居丧而皂衫以禫。先生以为此固为复古之渐。然莫若一遵孝宗所制之礼。服练以祥。襕襆以禫。二十七月而朝服以除之也。盖襕襆虽非居丧之服。而视朝服为有间。当时以为君丧禫除之服。恐不必深疑。如何。

魏元成加服条。非降为小功云云。乙录以为似当云非自大功而降为小功。乃自缌而加小功。今按仪礼。齐衰三月。在大功之上。月数虽少。而自是重于大功。故云非降为小功。岂谓自大功而降为小功邪。

所论甚当。

第二十卷答程钦国书。须识得个本体。所谓本体。是心之本体邪。抑天理本体邪。

窃谓所云本体。谓之心之本体。亦可谓之天理之本体。亦可只是此个道理。不待人安排。而自然昭著者耳。如何。

与金定之甲寅[编辑]

岩斋永日。怀想倍切。古人听蝉怀风。果非歇后语也。旱炎此酷。谨问静养起居际玆何如。长源病益沉痼。气益惫劣。方束装以待符到。而耿耿一念。未尝不在于那边。想兄亦如之矣。初夏两度询目。即为条对。挟在册间。顷遇龙潭便。搜捡不出。便去后始觅得。因作书封置。以待后便。而其导达几案。未知在何时。书信相通。若是其难。况其进于是者邪。晋州朴友所请。兄既居间。如有可堪之势。则何敢固辞。而不但老病如此。自念浅识。无位无德。何敢自列于作者之林。而使远人委来谒铭邪。玆已百拜辞之。所来纸笔。亦不敢受。迹涉不恭。追思悚惧耳。裴处士遗稿。昏愦中略加删润。其说象数处则不敢犯手。可待知者。盖其人品甚高。才分甚奇。其所存所见。足以传后。惜其早世。不能充其量也。墓文实非老病者可堪。向对其兄。已劝其他求耳。贤胤当此科年。似未免分了工夫。然志意坚恳。必随事点捡。不至失故步也。

答金定之[编辑]

侄儿历拜床下。奉惠书而来。惊喜开读。如接笑语。况审静养体度有相。不胜欣贺。长源惫劣日甚。目不能辨物。手不能作字。只日夕兀然而已。奈何。晋阳两世文字。重违郑重之教。已入山始手。而迹钜事伟。非拙笔所可阐明。春间或赐一临。则可相对论量邪。或恐兄以蒭饭为虑。然仓有积粟。山有嘉蔬。主客共啜菜粥。谈话十馀日。岂非一胜事邪。前后所询。久病失其所在。搜出后谨当条报。然长源于此实有惶恐而不敢当者。长源则摧颓已甚。不能发疑仰禀。兄乃以多问寡。有便必有辱询。长源是何人。乃敢随问供答。有若先觉之觉后觉邪。此所以郑重而不敢遽对。如何如何。次子妇丧。舅亦主之。甚为得礼。虞卒哭则夫若子主之。盖为父虽主丧。而馈奠之节则命少者主之。以其焚香降神奠酌进馔等节。非尊者所宜躬亲故也。祝则舅犹主之。用使字例为可。如何。

答金定之丙辰[编辑]

前书未复。又此承讯。眷顾之意。若是郑重。感荷之馀。又为之怅然兴怀。何时可得握手说积怀也。细询伯雍。备审斋居履用一向轻健。不知何修而能如此。令人羡叹不已。长源气息日觉奄奄。实有自危之心。然只当安意以俟命耳。文峯散稿。闻已收聚成篇。实为斯文之幸。师门答辞。亦书极行已有例。依此为之。或无妨否。前便蛤醢之惠。极感情味。但拟与共破而兄不成行。每食未尝不停著而思之耳。南宗伯游屐经由彼中。得以款叩游山。凡百恨不与兄对坐倾耳也。

答金德夫相权○戊申[编辑]

家弟所后家宗祠隔远。本生家庙在咫尺。朝祖之礼。未行于所后祠庙。而只行于本生庙。莫无未安否。

祖庙隔远。朝祖之礼。势不得行。似当告于灵筵曰。今当永迁。礼合朝祖。而祖庙隔远。不得如礼。尤增罔极云云。如何。祖庙则不必告。盖以初丧时无告丧之节。不必至此告以朝祖之事故也。朝于本生庙。古无可据。有难刱开。然朝者所以顺死者之孝心也。生家在隔篱之地。平日出必辞反必面。今于大归之日。亦不忍不辞而行也。虽不必立朝祖之名。而发引之际。暂为停柩。向本生庙哭而行。似合情理。如何。

丧中死者。葬前不用肉。世或有卒哭日用肉。或有题主奠用肉。何者为是。

丧中死者。初丧用蔬菜。自虞用肉。已有礼家定论。恐当依而行之。不必待卒哭也。题主奠用肉之说。未知何据。然题主毕。因旧奠炷香斟酒告祝即返礼也。今人别设盛奠。出于俗礼。初非备物之祭。则似不可遽用肉而神事之也。如何。

两世同日入葬于上下穴。后土奠当各行否。

后土祭不必各行。下位则虽不举于祝文中。不害为统于尊之义。如何。

与金君遇骏行○甲辰[编辑]

谨问悲恼之馀。服履何似。孀女已入木矣。世间冤痛。宁有此比。私情摧割。无以自堪。惟吾兄血心救护之恩。铭在心胸。未死不可忘也。立后一事。渠生时既有属意处。而吾兄亦无持难之意。亡女之魂。庶乎其有归矣。其为感慰。岂胜言喩。但以傍题事。有郑重之意。人情无怪其如是矣。且系他门事。外人何敢有他议邪。第念古人遇此等节拍。必质之礼家。博询知旧。务归至当。以其礼意精微。毫厘有差。神人俱憾。有不可草草放过故也。未知吾兄亦思量及此否。昔李尧卿之兄无后而死。尧卿立他家襁褓儿为兄后。而自主其丧。以弟称题主。朱夫子大以为不可。亟令以儿名改题。襁褓之儿。何能执丧。而犹如是者。诚以祖宗不可一日无统。亡灵不可一日无归也。世或有无子可立。无亲可主丧。而只有夫弟。果有以显嫂题主者。然此乃万不得已之事。决不可为遵用之常格也。虽是襁褓儿。既云立后。则以弟题主。犹云不可。况可以夫弟题主乎。礼曰嫂叔之无服。推以远之也。又曰嫂叔不亲授。以推以远之不亲授受之人而题主。神其肯安于是乎。既不可以夫弟题主。又不得以儿名傍题。则姑勿造主。以俟孩儿之成长。似为无妨。然其于神理人情。亦恐有未易处者。所设魂帛。有不可久置。当于三虞后或小祥后埋之。当初所以复魂立帛。盖将以萃聚精神而立主依神也。今乃遽埋既复之魂。而不为立主。则又将飘散于冥冥之中而无所依泊矣。如是十五六年之后。虽或造成神主。既散之魂。安保其萃聚于此乎。古人所谓丧而无主。骨肉悼心。今姑勿说。先王所以许立后嗣。使之立主祭祀之义。恐不如是也。长源非敢有一毫介介之意。只恐吾兄悲遑震剥。未及深思。故有此缕缕。然长源亦丧失心魂者。所言必未中理。更问于尊门诸贤。审思而善处之。如何如何。

答金士濬崇默○庚子[编辑]

泗上分手。非寻常别离之比。迨耿耿不能已。意外惠书见坠。如更接晤。第承卸鞍后连欠和节。无或有种种不快之意。而致令外邪交侵邪。如是则甚非所望于吾兄。世间不如意事。十常八九。惟当随分应去看末梢作如何而已。何必以这个事横却肚里。以伤吾虚明广大之体邪。爱慕之深。有此妄规。想以为良遂揔知而一笑之矣。长源兄弟相守亭中。困暑涔涔。兼村患炽蔓。前头之虑。有不可言耳。霁山集勘校之役。其时果了毕。而惟诗卷似有未称停处。然已登苏湖几案。必更刊落。无馀憾矣。竹杖之惠甚盛。但来伻中路失其一。似夷山清丛。不肯入于俗人之手。既感且叹耳。

答李敬胤祖范○己丑[编辑]

所询两条。皆是礼之大节。虽使知礼者当之。亦必逡巡而不敢对。况此愚陋无识如长源者乎。极令人惶恐。然哀侍以吾居亲戚之列。私以所疑相询。非若古人所谓就质礼家之为者。如是则略供愚见。似或无妨。故妄言如左。幸一览而秘之。大抵适子未终丧而亡。适孙接服之节。古有其文。其言曰亡在小祥前者。于小祥受服。在小祥后者则申心丧。并通三年而除。盖以古者受服有节。或于葬时。或于小祥。未有无时受服之文故也。勉斋黄氏亲受朱子音旨。收入通解中。后之行礼者遵行无疑矣。然金沙溪问解中。以只申心丧。为未知其恰当。而退陶先生亦有因朔望或朝奠受服之说。故世之遭此变者。或有接服于小祥之后者。此亦不为无据。幸以此两说参照。裁择而行之如何。但以哀家所遭言之。后丧卒哭在十八日。前丧大祥在廿九日。嫡孙接服。不过旬馀日耳。齐衰重制。才服旋除。无或近于烦琐而伤于文者乎。且前丧之祥。退行于下丁。而其日月实数则已过之矣。设令先府君无恙。则当于再期之日。去衰服禫。而为其子者。乃反接服衰麻于再期已过之后。恐亦无意义。未知如何。愚意则窃以为沙溪未恰当之论。亦不过为疑而未定之说。要非使人断然行之也。与其迁就于后儒未定之论。曷若直从通解之说。为有据而寡过哉。前丧大祥时仪节。似当略依前贤说。前一日告由于两殡行祀之际。以素衣巾从事。祝辞则称孝似未安。至于女子成昏未归者服制。诚有如所示者。然吾东国俗不行亲迎之礼。而率皆就成于女家。至或有未归夫家而有子有女者。如是者其可以许嫁未行之礼例之。而不为之降服乎。来谕所引朱子说。已是分明据依。恐不必为疑也。如何如何。诔语虽非俯索。固欲以数句语称扬先德之万一。且以道平生慕仰之忱。而非但文词俚拙。屡思屡踬。有服之亲操挽送往。未得古据。累日思量。终有所不安于心者。只得封还挽纸。极为未安。早晩当别为文。哭于几筵。而以致区区之意。幸并有以谅之也。又窃有私布。近世不幸于丧中者。知旧亦皆操挽而哀之。丧家又以挽纸求之。虽好礼之家。皆不免焉。今哀侍送纸求诔于亲厚之人。实是孝子之至情。而不可以非之也。第念挽语。亦是歌曲之类也。幽明虽曰有间。而未葬之前。不许用肉。则此等仪节。恐亦当少损也。浅见则已求之挽。虽不可辞。而发引之际。似不必揭竿前导。如何如何。然若有前辈已行之规。则鄙言直是妄发。只以至亲之故。效此𥌒见。休咎为望。

答权元卿[编辑]

先考大祥在正月初二。而以两丧未葬。不得设行。今则葬礼已毕。欲以今月下丁追行。其日似当以直领布网行事。即反服。未知如何。将以祥事后一日行祔事。行事时亦当用直领布网否。

并有丧。前丧大祥时著白笠白带。卒事后反后丧之服。已有先辈定论。恐当依以行之。而祔祭时著其所祔之服。亦有明据。似不必为疑也。

先祖妣葬礼在去二月。葬后即行虞卒哭。而新塘金丈日前临问。以为卒哭是吉祭。当待后丧葬后。卜日行之。中立兄则以为卒哭是向吉之祭。故虽谓之吉祭。而亦安有衰麻哭踊而谓之吉乎。若待后丧葬后。则事故未可知。趁时设行。未为不可云云。已行之礼。今不必追说。而既有异同之论。不敢不仰禀。

此无显据。不敢质言。然以义推之。窃恐金丈之说。为得其礼意也。盖虞祭急于安神。故不可不即行。卒哭则只是生人有杀哀变服之节。古礼卒哭变麻受葛。故为设盛祭而告之以成事耳。是以古人以卒哭为吉祭。而容或有退行之时。如报葬者三月而卒哭之类是也。今以哀家言之。前丧虽已克襄。而后丧方在浅土。孝子似不当遽为栉沐为餙。则安神之祭。虽不可退行。而卒哭之祭则差待后丧既葬之后。恐为得之。如何如何。近看续解。以为将卒哭而有同宫之丧。必葬而后祭。同宫有丧。犹可退行。则况母丧之未葬者乎。但哀侍主中立之说。而已行卒哭。长源之言。正犯成事勿说之戒。悚仄悚仄。

答权如天思溥[编辑]

所须疑节。蒙陋何足以及此邪。且有小冗。未及细考。然窃以为丧而无主。里尹及东西家亦可主丧。况夫之同堂之亲乎。昔有遭此节拍者。问于朴南溪。答曰当以从嫂题主而傍注则阙之。若是兄嫂则从上当有显字。此说似可遵用。未知如何。所示甲说。不为无见。而父子异主。事裂体分。恐未稳便。礼家既明言死而无子。同居之尊者主之。只得依此行之。如何如何。祝辞中夙兴夜处等语。似当改以他语。而措辞为难。向见前辈说。儿名摄主告。奄及初虞下。直继以清酌庶羞云云无妨云。此可傍照否。士雅哀变制之节。高明所论。盖已得之。禫已过时。自当准礼废祭。而其服色则古无明文。近考问解续。宋同春问过时不禫者。祥祭时著微㐫之服如何。慎斋答曰。日月虽久。而脱衰则始于今。不可遽著微㐫之服。行祥当用纯白。虽不禫。而间月即吉。情礼方安。据此则行祥服白。间月服缁。方成次第。然缁服亦是表哀之制。而异于吉服。则直受缁笠缁带。恐亦无大害否。感吾兄问寡之意。摸索供答。必未中理。幸更询考如何。

答表侄李鲁望龟蒙问。父丧中迁母合葬之仪。[编辑]

开茔域祝辞

以妇统于夫之义观之。则只书夫位无妨。然如欲并举于祝文中。则营建宅兆下。添入以某封某氏迁祔云云。似可。

启墓前一日告祠堂

按问解曰。父丧未葬。改葬母告庙。主人当自行。凶服入庙。于祔祭可见。续解曰。主人时未澡洁。令子弟代行。而主人则只行拜礼。恐当依此行之。而其祝辞则曰年月日。孤哀子庙中称孤哀。古无其文。故朴南溪以为当称孝。然父未葬。称孝似未安。备要祔祭告祖考祝。亦称孤子。今亦依此称孤哀无妨否。某敢昭告于显妣其封某氏。某罪逆不灭。奄遭先考丧。将以某月某日。奉窆于某所。仍念显妣体魄。托非其地。先考在世时。已尝经营迁厝。卜得吉地。今用遗意。以来日干支破坟。某月某日出柩。以某日行合葬之礼。不胜感痛。谨以酒果用伸虔告云云。如何。

启墓时成缌服

据小记之文。则父未葬之前。虽有事于母坟。亦当以斩衰从事。而其虞祭则又不可不各服其服。依此行之。可为寡过否。或以为改窆与新葬有异。父丧卒哭前。遽著下缅之缌似未安。改葬虞祭时。因以斩衰行事无妨云。此亦不为无见。并入思议如何。若从前说。则当依家礼重服中遭轻丧。成服后反重服之例。破坟时成缌服。还服斩衰。从丧下棺时。皆用斩衰。至虞及哭庙。始可以服缌行事。若从后说。则缌服无可著之地。初不制服无妨。

启墓告辞

备要启墓告辞。今将改葬四字。改以今因先考葬礼。将奉迁合祔云云。如何。

新丧朝祖

哀家祖庙。方在宗子任所。先庭主祀祧主。亦在溪上旧宅。朝祖之礼。势不得行。似当告于灵筵曰。今当永迁。礼合朝祖。而宗孙某方任某县。奉往祖庙。所奉祧庙。亦在溪上旧居。玆不得依礼。尤增罔极云云。如何。

新旧丧虞祭

按父丧未葬。迁改母墓。与父同葬。则葬虽先轻。奠当先重。而新丧之虞。当行于家。改葬之虞。当行于墓所。势有相妨。金沙溪以为父之虞祭。葬日反哭后行之。母之虞祭。翼日行之。以此世之遭此者。每于反哭后翼日。出主行改葬之虞。而兼行哭庙之仪。此于先重后轻之义则得矣。然改葬之虞。自是安体魄之祭。而今乃舍墓所而行之于家。似非朱子葬毕奠而归之意。而既设灵座。不设祭奠。而无端撤归。亦甚碍理矣。且虞祭与哭庙。自是两项事。而一时兼行。岂非未安之甚乎。若翼日更为上墓行虞。则可无此碍。而灵座既撤而复设。亦似未稳。且如哀家墓所在八九十里之地。势不得更为具馔上墓。不知何以则可以得合于情文也。幸更博考广询。期得定论如何。

若下棺时晩。犯夜题主。则势不得返魂。而经夜于山上。以礼经葬日必虞之意观之。则又将不得已行虞于山上矣。新丧虞祭。既行于山上。则翼早行改葬虞祭而后返魂为宜。近世礼家有如是行之者。故玆并奉闻耳。

又按家礼题主条。只言炷香斟酒。而今人例设盛奠。从俗固无妨。然若以下棺时晩。不得已行虞于山上。则时刻之间。叠设殷荐。似涉烦渎。如是者只以酒果行题主奠。虞祭始设盛馔似宜。如何。

答内侄金圣希有臣问目壬辰[编辑]

按丧礼改葬条。应服三年者皆服缌。缅服中恒著之服。用缁笠直领。如心丧之服。未知如何。

平居服色。当用素衣布带。若缁笠则未闻。

按丘仪曰馀皆素服布巾。是指诸孙曾而言否。通指五服之亲而言否。既有布巾则带亦用布否。

丘仪所谓馀皆素服布巾者。指期功以下诸亲而言。非独指孙曾也。但古礼馀亲皆加麻。不但著布巾而已。加麻之制。头著白布巾。加单服环绖。腰亦用麻绖。而今无用腰绖者。则只首加白巾环绖。带用白绦儿恐当。

朝夕上食。当依初丧时右设。而虞祭始左设否。

当如所示。

新占之穴。乃旧山阶下。以手奉移。无载轝发引之事。其告辞何以为之。

咫尺移穴。虽无载轝发引之事。而亦不可昧然移奉。祝斟酒跪告曰。今以吉辰。往即新宅云云。如何。

葬日前夕。当依初葬时。设殷奠否。

改葬无祖奠。然略仿俗礼。设饼面而无祝行事。亦不至害理否。惟在本家量处耳。

考妣灵座。当并设一处否。

几筵各设。而中隔屏帷。奉祭之人则无所遮障。祭奠时一时陈设。而先献考位读祝。次献妣位读祝。似不悖于祭则先重之义。而于事为便。未知如何。

下棺时仪节。详细下教伏望。

下棺先轻。赠币亦当先轻。考右妣左。棺齐头。

今所并迁。乃前配之墓。而既是三合椟。则祭告时只出方迁葬之位。似涉如何。何以为之。

只出改葬之主似当。

山上灵座。似当设纸榜。如何。

只设虚位。不设纸榜。已有退溪定论。

新旧穴俱是先垅。先茔诸位。不可不告由否。

破土之日。当以酒果告由。宗子方在忧中。他人代告无妨。然宗子以深衣方笠亲告。亦无不可邪。

答金圣希中庸问目甲午[编辑]

序说之也详。尧舜不言未发。而子思言未发。孔子罕言性命。而子思详说性命。曾子只言慎独。而子思推言戒惧云云。

推说得好。然序文所谓详。盖指下文天命率性择善固执君子时中等语而言也。

天命之谓性。经文专言理。而章句兼言气何欤。

非气则理无安顿处。故章句兼言气。

章句人物之生五常之德。人固有仁义礼智信之性。物亦有仁义礼智信之德欤。

天之命物。一而已。虽禽兽草木。无不具得那五常之德。但以形气之不同。而有通塞之分。草木逆生。全塞不通。禽兽横生。或通一路。如虎狼之父子。蜂蚁之君臣。豺獭之报本。雎鸠之有别是也。其说详于或问。可考而知之。

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云云。

退溪先生尝论此曰。天道至公。而赋与纯驳之不一。非有私意于其间。二五之气。运行交错。升降往来。纷纶杂糅。其端千万。其于妙凝成物之际。所值之气。自不能无纯驳邪正之不齐。虽天地造化。亦不奈他何耳。此训尽之。

不闻不睹。便是未发之中云云。

不睹不闻。虽是未发境界。而必须戒慎恐惧。不令昏昧放倒。然后方可为天下之大本。不可以冥然漠然者。而谓之未发之中也。

鸢飞鱼跃小注。程子曰。若说鸢上面。更有天在。说鱼下面。更有地在。朱先生曰。天有四时。春秋冬夏。风雨霜露。无非教也。地载神气。神气风霆。风霆流形。庶物露生。无非教也云云。两先生所言之旨。看得不出。提示伏望。

谢氏尝推明程子之意曰。鸢飞戾天。鱼跃于渊。非是极其上下而言。又曰非指鸢鱼而言。若指鸢鱼而言。则上面更有天在。下面更有地在。详味此说。则可以知程子之旨矣。盖通天地。无非活物。非独鸢鱼为然。子思姑借二物。以明道体无所不在之实。若以为上下昭著。惟鸢鱼为然。则其奈上有天下有地何。程子之意。似不过如是。而朱先生深有感于其言。故不复答门人之问。而但微诵天有四时地载神气之语。盖言其流行充满于覆载间者。无非此理之实体也。如何。

十六章章句曰。其言体物。犹易所谓干事。其义未详。

不言为物之体而曰体物。正犹不言为事之干而曰干事。故章句引之。其义则详见或问。

答李幼闻重祖[编辑]

贤器历访。承拜手札。惊感无已。但书中有非分之托。此则不敢当耳。书后有日。谨问静居履用更何如。长源病日深神益愦。只杜门兀兀而已。奈何。胤哥望其眉睫。可知为门庭中人。顾此衰朽。何能扶助得他邪。近有一二朋友。误扣荆扉。相守数日。毕竟垂槖而归。不意胤哥又落此虚套也。然见人有向学之意。辄乐与之倾倒。此亦秉彝之未全泯者。如或不弃而往来相询。则敢不以所闻告之邪。但来书过加推排。至有文丈道体等语。令人惊恐。至欲奉还尊札。此后如或问讯。除去此等戏玩之语如何。

答金昌汝启运[编辑]

旧墓虽破封坟。而未见尸柩则不宜别制缌服。只于破墓时。举哀为当否。封墓既毕。设酒果。并告以役毕。果有续解之说。然鄙意则窃以为新葬圹土才复。遽设墓祭。使飘荡之魂。安于丘原。无或有伤于迎精即返之义乎。旧墓则始役之日。既已具由祭告。虽不更告。恐无未安。如何。

答南丧人尚晖问目庚子[编辑]

尚晖等幼而失怙。葬未备礼。今因母葬。将迁父合葬。而因以追造神主。或云新葬位神主。则固当题于墓所。而迁厝位神主。题于墓所为未安云。此说如何。

来示迁厝位神主。题于墓所为未安云者。似据退溪先生答赵起伯说。然彼以葬时既立主。返魂而祔于庙。则一朝神主火烧。自可题主于平日安神之所也。哀家则异于是。当初权窆时。既未立主。今因妣位葬礼。奉迁合窆。而追行立主之礼。则似当比类于并有丧之仪。而与妣位神主同题于墓所。如何。

考妣位几筵各设否

各设为是。各设非必别所。设于一处而中隔屏帷无妨。

考位题主奠祝。似当有措语。书示伏望。

云云。伏以府君下世时。不肖孤等幼不省事。重以家祸荐仍。草草权窆。未遑立主。因徇岁月。每深怵惕。今因迁厝。追成神主。伏惟尊灵。是凭是依。

罪人自称。考位称孝。妣位称孤哀否。

似当并称孤哀。

改葬一虞。行于山上。而新丧之虞。反哭而行之否。

按改葬之虞。必行于山上幕次者。以其初葬之时。既立主祔庙。则神已在庙久矣。今不必更为返魂而叠行虞祔。故只就幕次。一虞而归。若初葬时未得备礼。而改葬时始为立主。则似当一依初葬立主之礼。题主奠毕。即为奉返而设祭于平日居处之室。以尽其怀附木主之意。方为宛转。如何如何。改葬毕奠而归。反哭于庙礼也。而初未立主。既无反哭之所。则行题主奠于山上。以应奠而归之文。反而虞。以应哭庙之文。或不至于全无据否。但反虞之礼。可仿山上一虞之仪行之。而三虞卒哭则有不敢辄行者。似当依礼经祔祭前连接设祭之礼。古礼卒哭若退行。则卒哭前其日尚賖。不可无祭。虞后比至于祔。连接其祭。至祔而后止。此乃孝子不忍使其亲一日无所归也。每于妣位设祭之时。并为设奠。而单献无祝以连接之。妣位卒哭之明日。并设祔祭。祔祭毕。考位神主则入于祠堂。妣位神主则复于殡宫。似或为无于礼之礼。未知如何。然此是变礼之大者。妄自杜撰。事近义起。极为惶恐。幸勿以鄙言为断。更为博考广询。无踬大礼。如何如何。

考妣位祔祭。同日设行否。

以斋不两用之义观之。则异日设行似当。而尝观尼山尹氏礼。考妣位同日祔祭。则其行祭也。并奉祖考妣位。而新主则分东西考西妣东对设。如祔位之相向。一时行事。此似便于事而不至于害理。近世礼家亦有遵用者。依此行之。未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