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禽虫典/第16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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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禽虫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录

 蚕部纪事

 蚕部杂录

 蚕部外编

 蛾部汇考

  蛾图

  诗经卫风硕人

  尔雅释虫

  古今注飞蛾

  埤雅

 蛾部艺文一

  飞蛾赋          宋鲍照

  灯蛾赋         唐陈仲师

  灯蛾赋          范鸣鹤

 蛾部艺文二

  烛蛾           宋贺铸

 蛾部纪事

 蛾部杂录

 蛾部外编

禽虫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蚕部纪事[编辑]

《通鉴前编》:黄帝有熊氏,命元妃西陵氏教民蚕。《外纪》 曰:“西陵氏之女嫘祖为帝元妃,始教民育蚕,治丝茧, 以供衣服,而天下无皴瘃之患,后世祀为先蚕。” 蔡邕《独断》:“桑扈氏农正,趣民养蚕。”

《诗经豳风七月章》:“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 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 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朱注载,始也。阳,温和 也。仓庚,黄鹂也。懿,深美也。遵,循也。微行,小径也。柔桑, 稚桑也。迟迟,日长而暄也。蘩,白蒿也。所以生蚕,今人 犹用之,盖蚕生未齐,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也。祁祁, 众多也。或曰,徐也。公子,豳公之子也。再言流火授衣 者,将言女功之始,故又本于此,遂言春日始和,有鸣 仓庚之时,而蚕始生,则执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 而未齐者,则采蘩者众,而此治蚕之女,感时而伤悲。 盖是时公子犹娶于国中,而贵家大族连姻公室者, 亦无不力于蚕桑之务,故其许嫁之女,预以将及公 子同归,而远其父母为悲也。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 “猗彼女桑。”七月鸣鵙,八月载绩,载元载黄。“我朱孔阳, 为公子裳。”朱注萑苇,即蒹葭也。蚕月,治蚕之月,条桑枝 落之,采其叶也。“《斧隋》銎斨,方銎远扬”,远枝扬起者也。 取叶存条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条取,故取其 叶而存其条,猗猗然耳。鵙,伯劳也。绩,缉也。元,黑而有 赤之色。朱,赤色,阳明也。言七月暑退将寒,而是岁御 冬之备亦庶几其成矣。又当预拟来岁治蚕之用,故 于八月萑苇既成之际而收蓄之,将以为曲薄。至来 岁治蚕之月,则采桑以供蚕食,而大小毕取,见蚕盛 而人力至也。蚕事既备,又于鸣鵙之后,麻熟而可绩 之时,则绩其麻以为布,而凡此蚕绩之所成者皆染 之,或元或黄,而其朱者尤为鲜明,皆以供上而为“公 子之裳”,言劳于其事,而不自爱以奉其上,盖至诚惨 怛之意。上以是施之,下以是报之也。

《礼记·祭义》:“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 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君皮 弁素帻,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室,奉种 浴于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岁既单矣,世妇卒蚕, 奉茧以示于君,遂献茧于夫人。”

《祭统》:“天子亲耕于南郊,以供粢盛。王后蚕于北郊,以 供纯服。诸侯耕于东郊,亦以供粢盛。夫人蚕于北郊, 以供冕服。”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 《周礼·天官》内宰:“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 以为祭服。岁终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 受献功者,比其小大,与其麤良,而赏罚之。”订义郑锷曰: “观《祭义》之篇曰:‘古者天子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 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卜夫 人、世妇之吉者,入蚕于蚕室。及献茧,遂朱绿之元黄 之,以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 至也。盖王者以奉宗庙为重,以躬耕之谷为粢盛,后 以亲蚕之丝为祭服。然蚕必以时,时至而不’”诏告之, 则有失时之愆。中春者,可蚕之候也。时则诏后,帅外 内命妇以共事。必于北郊者,妇人受阴之义。说者谓 《月令》季春之月,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而先儒于《祭义》大昕之注亦以为季春 朔日。今此仲春诏后,何也?然以七月之诗考之,春日 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爰求柔桑。”谓仲春也。《仓庚》 以仲春鸣,记《礼》者乃言季春,岂季春者蚕事之始欤? 谓之始蚕,意可知矣。李氏曰:“普天之下,蚕者非一女 而后犹亲蚕,天下之女子有不遵微行、求柔桑者乎? 耕者非一男而后犹佐天子之耕,天下之男子有不 馌南亩、喜田畯者乎?”王氏曰:“内人,王内之人。”贾氏曰: “稽,犹计也。功”事,丝枲之事。王昭禹曰:“典妇以功献于 后,内宰则佐后而受之。”

《夏官》大司马之属。马质,禁原蚕者。订义郑康成曰:“原,再 也。”王昭禹曰:“物有异类,而同乎一气,相为消长,相为 盈虚,其势不能两盛也。”以天文考之,午马为丝蚕,则 马与蚕其气同属于午也。辰为龙,马为龙之类,蚕为 龙之精,则马蚕又同资气于辰也。一岁之中,苟再蚕 焉,则蚕盛而马衰。故原蚕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 之理者,乌能及此?郑锷曰:“蚕者衣之”原,可劝之勤,不 可禁其再。因其再而禁之,抑亦先王之世不专用丝。 故欤嫔妇所化者有麻枲猎所得者有狐貉,则虽禁 原,而衣不患不足。李嘉会曰:“今东南如兖、扬,衣被天 下,蚕盛而无马;西北苦寒之地,有马而无蚕,盖可知 矣。”

《述异记》:阖闾夫人墓中,周回八里,别馆洞房,迤逦相 属,漆灯照烂,如日月焉。尤异者,金蚕玉燕各千馀双。 《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 毋观,省妇吏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 共郊庙之服,毋有敢惰。”

孟夏之月,蚕事毕,后妃献茧,乃收茧税,以桑为均,贵 贱长幼如一,以给郊庙之服。

《神异经东荒经》:“东方有桑树焉,其上自有蚕作茧,长 三尺,缲一茧得丝一斤。”

《东方朔别传》:武帝求神仙,朔言能上天取药。上知其 谩,欲极其言,即遣方士与朔上天,朔曰:“当有神来迎 我。”后方士昼卧,朔遽口呼从上天还,方士遂以闻。上 以为面欺,下朔狱,泣曰:“臣几死者再”,天公问臣下方 何衣,朔曰:“衣蚕。蚕何若?”曰:“类马,班班类虎。天公 大怒,以臣为谩,系臣司寇。使使下问,还报有之,乃出 臣。今陛下以臣为诈,愿使使上问之。”上曰:“齐人多诈, 欲以喻我。止方士也。”罢方士。

《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二年,盖延等大破刘永于沛 西。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 谷旅生,麻尗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 《宋书符瑞志》:“汉光武建武初,野蚕谷充给百姓。其后 耕蚕稍广,二事渐息。”

《东观汉记》:“明德马皇后,置织室蚕于濯龙门中,数往 来观,以为娱乐。”

谢承《后汉书》“南阳范克,为桂阳太守,教民植桑𫄨纻 之属,养蚕织履,民得利益。”

贾氏《说林》:蚕最巧作茧,往往遇物成形。有寡女独宿 倚枕不寐,私傍壁孔中视邻家蚕离箔,明日茧都类 之,虽眉目不甚悉,而望去隐然似愁女。蔡邕见之,厚 价市归,缫丝制琴弦,弹之有忧愁哀恸之声。问女琰, 琰曰:“此寡女丝也。”闻者莫不堕泪。

《抱朴子·论仙篇》:“甘始以药粉桑饲蚕,蚕乃到十月不 老。”

《后汉书礼仪志》:“祠先蚕,礼以少牢。”《汉旧仪》曰:“春桑 生而皇后亲桑于苑中,于蚕室养蚕,千薄以上,祠以 中牢羊豕。”今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 臣妾从桑还,献于茧观,皆赐从桑者乐,皇后自行。凡 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 臣五时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缕缝衣,得以作巾絮而 已。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皆诣蚕室,亦妇人从事,故 旧有《东西织室作法》。晋后祠先蚕,先蚕坛高一丈,方 二丈,为四出陛,陛广五尺。

《世说》:《司马徽别传》曰:有人临蚕求簇箔者,徽自弃 其蚕而与之。或曰:“凡人损己以赡人者,谓彼急我缓 也。今彼此正等,何为与人?”徽曰:“人未尝求,已求之不 与,将惭,何有以财物令人惭者?”

《广州记》:“吴黄武三年,遣交州治中吕瑜发赵婴齐冢, 得金蚕白珠各数斛。”

《宋书符瑞志》:“吴孙权黄龙三年夏,野蚕茧大如卵。” 《江宁府志》:“汉建兴九年五月,建业有野蚕成茧,大如 卵。”

《搜神记》:“建业有妇人背生一瘤,大如数斗,囊中有物 如茧栗甚众,行即有声,恒乞于市,自言村妇也。常与 姊姒辈分养蚕,已独频年损耗,因窃其姒一囊茧焚 之。顷之,背患此疮,渐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气闭闷,常 露之乃可,而重如负囊。”

《宋书符瑞志》:“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广野蚕 成茧,大如雉卵,弥漫林谷,年年转盛。”

孝武帝大明三年五月癸巳,宣城宛陵县石亭山生
考证
野蚕三百馀里,太守张辩以闻。

《梁四公记》:“梁天监中,四公谒武帝,杰公尝与诸儒语 及方域,云东至扶桑,扶桑之蚕长七尺,围七寸,色如 金,四时不死。五月八日呕黄丝,布于条枝而不为茧, 脆如𫄧。烧扶桑木灰汁煮之,其丝坚韧,四丝为系,足 胜一钧。蚕卵大如燕雀卵,产于扶桑下。赍卵至句丽 国,蚕变小如中国蚕耳。俄而扶桑国使使贡方物,有” 黄丝三百斤,即扶桑蚕所吐扶桑灰汁所煮之丝也。 帝有金炉,重五十斤,系六丝以悬炉,丝有馀力。 《魏书。高祖本纪》:“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长安二蚕多 死,丐民岁赋之。”

《灵征志》:高祖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张万寿表,“建 兴濩泽县民贾日成以去四月中养蚕,有丝网成幕, 中有卷物,似绢带,长四尺,广三寸,薄上复得黄茧二, 状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蚕蛾吃人,尫残者一百一 十馀人,死者二十二人。

《大业拾遗记》:时越溪进耀光绫,绫纹突起有光彩。越 人乘樵风舟泛于石帆山下,收野茧缲之。缲丝女夜 梦神人告之:“禹穴三千年一开,汝所得野茧,即江淹 文集中壁鱼所化也。”

《册府元龟》:武德五年,梁州言“野蚕成茧,百姓得而用 之。”

贞观十二年六月,滁州言“野蚕成茧于山阜。”九月,楚 州野蚕成茧,遍于山谷。濠州、庐州献野茧。

《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三年,滁州野蚕成茧。”

十四年,滁州野蚕成茧。

《云仙杂记》:“蚕退之后,多为干腊货之。开元中,春未雨, 市多白眼蜂如山,市人以此卜丝帛之丰歉。”

杜甫寓蜀,每蚕熟,即与儿躬行而乞曰:“如或相悯,惠 我一丝两丝。”

《杜阳杂编》:“元和八年,大轸国贡重明枕、神锦衾、碧麦、 紫米。云其国在海东南三万里,当轸宿之位,故曰大 轸国。”《经》“合丘禺槁之山,神锦衾,水蚕丝所织也。方二 丈,厚一寸,其上龙文凤彩,殆非人工。其国以五色彩 石甃池塘,采大柘叶,饲蚕于池中。始生如蚊睫,游泳 于其间,及老可五六寸。池中有挺荷,虽惊风疾吹,不” 能倾动。大者可阔三四尺,而蚕经十五月,即跳入荷 中,以成其茧,形如斗,自然五色。国人缲之以织神锦, 亦谓之灵泉丝。上始览锦衾与嫔御,大笑曰:“此不足 以为婴儿綳席,曷能为我被耶?”使者曰:“此锦之丝,水 蚕也。得水则舒,水火相反,遇火则缩。”遂于上前令四 官张之,以水一喷即方二丈,五色焕烂,逾于向时。上 乃叹曰:“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不亦然哉。”则 却令以火逼之。须臾如故。上益异之。翌日出示术士 田元佐、李元戢焉。

上尝幸兴庆宫,于复壁间得宝匣,匣中获玉鞭,鞭末 有文曰“软玉鞭”,即天宝中异国所献,光可鉴物,节文 端妍,虽蓝田之美,不能过也。屈之则头尾相就,舒之 则劲直如绳,虽以斧锧锻斫,终不伤缺。上叹为异物, 遂命联蝉绣为囊,碧玉丝为鞘。碧玉蚕丝,即永泰元 年东海弥罗国所贡云。其国有桑,拔干盘屈,覆地而 “生,大者连延十数顷,小者荫百亩。其上有蚕,可长四 寸,其色金,其丝碧,亦谓之‘金蚕丝。纵之一尺,引之一 丈,撚而为鞘,表里通莹,如贯瑟瑟,虽并十夫之力,挽 之不断。为琴瑟弦,则鬼神悲愁忭舞。为弩弦则箭出 一千步,为弓弦,则箭出五百步。上令藏之于内府。至 朱泚犯禁,闱其鞕,不知所在’。” 《唐书尹思贞传》:思贞为青州刺史,治州有绩,蚕至岁 四熟。黜陟使路敬潜至部,叹曰:“是非善政致祥乎?”表 言之。

《南诏传》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蚕以柘。蚕生阅 二旬,而茧织锦缣,精致大和。“祁鲜而西,人不蚕,剖波 罗树实状若絮,纽缕而幅之。”

《册府元龟》:“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洺州献野茧二十斤。” 《清异录》:“齐、鲁、燕、赵之种蚕,收茧讫,主蚕者簪通花银 碗谢祠庙,村野指为女及第。”

《封丘县志》:“宋太祖开宝元年,蚕织成被。邑人程铎家, 蚕自织成被,广五尺,长倍之。”

《挥麈前录》:太平兴国六年五月,诏遣供奉官王延德、 殿前承旨白勋使高昌。雍熙元年四月,延德等叙其 行程来上,云:“初自夏州历伊州,地有野蚕,生苦参上, 可为绵帛。”

《宋史孔维传》:维为国子司业,上书请禁原蚕以利国。 马直史馆乐史驳之曰:“《管子》云:‘仓廪实,知礼节;衣食 足,知荣辱’。是以古先哲王厚农桑之业,以其为衣食 之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天下 有受其寒者。故天子亲耕,后妃亲蚕。屈身以化下者, 邦国之重务也。”《吴都赋》曰:“国赋再熟之稻,乡贡八蚕” 之绵,则蚕之有原,其来旧矣。今孔维请禁原蚕以利 国马,徒引前经“物类同气”之文,不究时事确实之理夫所市国马,来自外方,涉远驰驱,亏其秣饲,失于善 视,遂至元黄,致毙之由,鲜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蚕事, 甚无谓也。唐朝畜马,具存监牧之制,详观本书,亦无 禁蚕之文。况近降明诏,来年春有事“于籍田,是则劝 农之典方行,而禁蚕之制又下。事相违戾,恐非所长。 臣尝历职州县,粗知利病。编民之内,贫窭者多。春蚕 所成,止充赋调之备;晚蚕薄利,始及卒岁之资。今若 禁其后图,必有因缘。为弊滋彰,挠乱民岂皇宁?涣汗 丝纶所宜重慎。”上览之,遂寝晚蚕之禁。维复抗疏曰: “按《周礼夏官司马职》,‘禁原蚕者,为伤马也。原,再也。《天 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蚕 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故禁再蚕以益马也。又郭璞 云:“重蚕为原,今晚蚕也。”臣少亲耕桑之务,长历州县 之职,物之利害尽知之矣。𧈪𧈪之氓,知其利而不知 其害,故有早蚕之后,重养晚蚕之茧,出丝甚少,再采 之叶,来岁不茂,岂止伤及于马,而桑亦损矣。臣自县 历官,路见坰野之地,官马多死,若非明授典据,助其 畜牧,安敢妄有举陈哉?按《本草》注以僵蚕涂马齿则 不能食草,物类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马祖,季春享 先蚕”,皆为天驷房星也。为马祈福,谓之马祖,为蚕祈 福谓之先蚕,是蚕与马同其类尔。蚕重则“马损,气感 之而然也。”臣谓依《周礼》禁原蚕为当。上虽不用维言, 而嘉其援引经据,以章付史馆。

《五行志》:“仁宗景祐四年五月,滑州灵河县民黄庆家 蚕目成被,长二丈五尺,阔四尺。”

嘉祐五年,深州野蚕成茧,被于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

七年五月,北海县“蚕自织如绢,成领带。”

元符元年七月,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 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织纴成万匹。

二年六月,房陵县“野蚕成茧。”

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蚕成茧。

四年,相州野蚕成茧。

五年,南京野蚕成茧,织䌷五匹,绵四十两,圣茧十五 两。

《礼志》:绍兴八年,宰臣奏积雨伤蚕。上曰:“朕宫中自蚕 一薄,欲知农桑之候,久雨叶湿,岂不有损。”乃命往天 竺祈晴。

《茅亭客话》:“新繁县李氏,失其名家养蚕甚多,将成,值 桑大贵,遂不终,饲而埋之,鬻其桑叶,大获其利。将买 肉面归家,造馒头食之,擘开,每颗中有一蚕,自此灾 疠俱兴,人口沦丧。”夫蚕者灵虫,衣被天下,愚氓坑蚕 获利,有此征报尔。

《金史五行志》:“太宗天会三年七月,锦州野蚕成茧。 章帝明昌四年,邢、洛、深、冀及河北西路十六谋克之 地,野蚕成茧。”

《承安》元年六月,平晋县民利通家蚕自成绵段,长七 尺一寸五分,阔四尺九寸。

《真腊风土记》:“土人皆不事蚕桑。近年暹人来居,却以 蚕桑为业。”桑种、蚕种,皆自暹中来。

《仰山脞录》:临海赵太守,洪武间卒业太学,为中贵题 《蚕妇图》云:“蚕未成丝叶已无,鬓云撩乱粉痕枯,宫中 罗绮轻如布,争得王孙见此图。”太祖幸中贵宅,见之, 诘问,中贵以赵对,即召除肇庆知府。在郡有廉声。及 归,叹曰:“昔赵清献持一砚,今吾倍之。”遂持二砚以归。 时号“赵双砚。”

《堂邑县志》:洪武间,尚书郭公敦家群蚕合结一茧,环 如金带。谚曰:“春蚕性巧,见物成形。”信然哉。此茧近为 李侯廷臣取去。

蚕部杂录[编辑]

《书经·禹贡》:“桑土既蚕。”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蚕 桑。

《礼记·檀弓》:“蚕则绩而蟹有匡。”匡,背壳似匡也。丝之 绩者,必由乎匡之所盛。然蟹之有匡,非为蚕也,为背 而已。

《祭统》:“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夫人蚕千北郊,以共 冕服。王后夫人非莫蚕也,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 《周礼·地官·闾师》:“凡庶民不蚕者不帛。”

《春秋文曜》“钩商弦绝蚕合丝。”

《韩子内储》说:“鳣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 毛起。然而妇人拾蚕,而渔者握鳣,利之所在,则忘其 所恶,皆为孟贲。”

《史记天官书》:“正月上甲,风从东方来,宜蚕。”

《易林》:“饥蚕作室,缗多乱缠,绪不可得。”

左跌右僵,前踬触桑。其稽据石,伤其弟兄。老蚕不作, 家无织帛。贵货贱身,久留连客。

秋蚕不成,冬种不生《淮南子天文训》:“蚕珥丝而商弦绝。”《珥丝》谓弄丝于 口。

《泰族训》。蚕一岁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 为其残桑也。

《说林训》:“人食礜石而死,蚕食之而不饥。”

《论衡无形篇》:“蚕食桑老,绩而为茧,茧又化而为蛾,蛾 有两翼,变去蚕形。蛴螬化为复育,复育转而为蝉,蝉 生两翼,不类蛴螬。凡诸命蠕蜚之类,多变其形,易其 体。”

蔡邕《与人书》,家祖居常言:“客有三当死,夜半蚕时至, 人室家也。今者一行而犯其两。”

《玉历通政经》:“三月三日,天无雨,无日不见雨,蚕大善。 舍北种榆九株,蚕大得。”

《元中记》:大月支有牛名为日及,今日割取其肉三四 斤,明日疮愈。汉人入此国,见牛不知以为珍异。汉人 曰:“吾国有蚕,大小如指,食桑叶,为人吐丝。”外国人不 复信有蚕也。

《续博物志》:“蚕以无胃而育。”

无能。子固本篇:“食桑之虫,丝其肠者曰蚕,以丝自舍 曰茧,茧伏而化,于是羽而蛾焉,其禀也宜如此。犹兽 之胎,鸟之卵,俱非我由也。智者知其丝可缕,缕可织, 于是烹而缕之,机杼以织之,幅而缯之,缯而衣之。夫 蚕自茧,将为蛾也,非为乎人谋其衣而甘乎烹也。所 以烹者,丝所累尔。烹之者,又非嫉其蚕也,利所系尔。” 夫兽之胎,鸟之卵,蚕之茧,俱其所禀也。蚕所禀独乎 丝,丝必烹,似乎不幸也,不幸似乎分也。故无为者,无 幸无不幸,何分乎?有为善,不必福;有为恶,不必祸。或 制于分焉,故圣人贵乎无为。

《物类相感志》:“苍蝇叮蚕则生虫。”

蚕畏鼓声,则伏而不起,亦畏雷故也。

《感应类从志》“僵蚕拭唇,马不咬人。”

《茅亭客话》:蜀有蚕市,每年正月至三月,州城及属县 循环一十五处。耆旧相传,“古蚕藂氏为蜀主,民无定 居,随蚕藂所在致市居,此之遗风也。”又蚕将兴以为 名也,因是货蚕农之具及花木果草药什物。

鼠璞《唐乘异集》载蜀中寺观多塑女人,披马皮,谓马 头娘以祈蚕。《搜神记》载女思父,语所养马:“若得父归, 吾将嫁女。”马迎得,父见女辄怒。父杀马,曝皮于庭中, 皮忽卷女飞去,桑间俱为蚕俗,谓蚕神为马明菩萨 以此。然《周礼》“马质禁原蚕”,注:“天文,辰为马,蚕为龙精, 月直大火,蚕马同气,物不能两大,禁再蚕者,为伤马。” 旧祀先蚕与马同祖,亦未可知。

《槎庵燕语》:“蚕为茧而身化其中,故能入而复能出。” 西吴枝乘湖民以蚕为田,故谓胜意则增饶,失手则 坐困。绵以两蚕共作茧者为同功,绵值即倍常。其丝 以三茧抽者为合罗丝,岁以充御服,士庶家不得有 也。

《檐曝偶谈》:杨廉夫尝论蚕有六德:“衣被天下生灵,仁 也;食其食,死其死,以答主恩,义也;身不辞汤火之厄, 忠也;必三眠三起而熟,信也;象物以成茧,色必尚黄 素,智也;茧而蛹,蛹而蛾,蛾而卵,卵而复茧,神也。此六 德也。”

《蜩笑偶言》:“茧,蚕出也,而蚕非茧,则不能藏身以形化。” 《华川卮辞》:“冰蚕不知寒,与生俱化故也。 辟寒火蚕,绵出火洲,絮衣一袭,止用一两,稍过度则 熇蒸之气不可耐。”

蚕部外编[编辑]

《搜神记》: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馀人,唯有 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 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 绝缰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 所自来,悲鸣不己,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 故乎?”亟乘以归,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 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 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 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父行,女与 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 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 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 已出失之。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 为蚕,而绩于树上。其茧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 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 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言桑蚕者,是古蚕之馀类 也。案《天官》“辰为马星。”《蚕书》曰:“月当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也。《周礼》教人职掌禁原蚕者。注云:“物莫 能两大,禁原蚕者,为其伤马也。”《汉礼》皇后亲采桑,祀 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菀 窳,妇人先蚕者也。故今世或谓蚕为女儿者,是古之 遗言也。

《拾遗记》:“员峤山有木,名‘猗桑’”,煎椹以为蜜。有冰蚕,长 七寸,黑色,有角有鳞,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长一尺, 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经宿不燎。 唐尧之世,海人献之,尧以为黼黻。

《搜神记》:“园客者,济阴人也,貌美,邑人多欲妻之,客终 不娶。尝种五色香草,积数十年,服食其实,忽有五色 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桑蚕焉。至蚕 时,有神女夜至助客养蚕,亦以香草食蚕,得茧百二 十头,大如瓮。每一茧缫六七日乃尽。缫讫,女与客俱 仙去,莫知所如。”

《齐谐记》:吴县张成夜起,忽见一妇人立于宅上南角, 举手招成,成即就之,妇人曰:“此地是君家蚕室,我即 是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于上祭我, 必当令君蚕桑百倍。”言绝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 后大得蚕。今正月半作白膏粥,自此始也。

《酉阳杂俎》:“新罗国有第一贵族金哥,其远祖名旁㐌, 有弟一人,甚有家财,其兄旁㐌因分居乞衣食。国人 有与其隙地一亩,乃求蚕谷种于弟,弟蒸而与之,㐌 不知也。至蚕时,有一蚕生焉,目长寸馀。居旬,大如牛, 食数树叶不足。其弟知之,伺间杀其蚕。经日,四方百 里内,蚕飞集其家,国人谓之巨蚕。”意其蚕之王也。四 邻共缲之,不供谷,唯一茎植焉。其穗长尺馀,旁㐌常 守之,忽为鸟所折,衔去,旁㐌逐之上山五六里,鸟入 一石罅,日没径黑,旁㐌因止石侧。至夜半月明,见群 小儿赤衣共戏,一小儿云:“尔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儿 露一金锥子击石,酒及樽悉具。一曰要食。又击之,饼 饵羹炙罗于石上,良久,饮食而散,以金锥插于石罅。 旁㐌大喜,取其锥而还,所欲随击而办,因是冨侔国 力,常以珠玑赡其弟,弟方始悔其前所欺蚕谷事,仍 谓旁㐌:“试以蚕谷欺我,我或如兄得金锥也。”旁㐌知 其愚,谕之不及,乃如其言。弟蚕之,止得一蚕,如常蚕 谷,种之复一茎植焉。将熟,亦为鸟所衔。其弟大悦,随 之入山。至鸟入处,遇群鬼,怒曰:“是窃予金锥者。”乃执 之谓曰:“尔欲为我筑糠三版乎,欲尔鼻长一丈乎?”其 弟请筑糠三版,三日饥困不成,求哀于鬼,乃拔其鼻, 鼻如象而归。国人怪而聚观之,惭恚而卒。其后子孙 戏击锥求狼粪,因雷震锥,失所在。

佛祖《历代通》载:第十一祖冨那夜,奢华氏国人也,姓 瞿昙氏。父宝身,既得法于胁尊者,寻诣波罗奈国,有 马鸣大士迎而作礼,因问曰:“我欲识佛,何者即是?”祖 曰:“汝欲识佛,不识者是。”曰:“佛既不识,焉知是乎?”祖曰: “既不识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锯义。”祖曰:“彼是木义。”复 问:“锯义者何?”曰:“与师平出。”又问:“木义者何?”祖曰:“汝被 我解。”马鸣豁然惺悟,稽首归依,遂求剃度。祖谓众曰: “此大士者,昔为毘舍离国王。其国有一类人,如马裸 露,王运神力,分身为蚕,彼乃得衣。王后复生中印度, 马人感恋悲鸣,因号马鸣焉。”

《济南府志》:“黉山在淄川城东,世传有仙于洞中养金 蚕,后有拾金蚕者。”

蛾部汇考[编辑]

释名

蛾罗。尔雅    火花:古今注

慕光。古今注

蛾图

蛾图

《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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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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螓首蛾眉。

朱注蛾,“蚕蛾也,其眉细而长曲。”

《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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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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蛾罗。

蚕蛾:此即蚕蛹所变者也。《说文》云:“蛾罗”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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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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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蛾[编辑]

飞蛾:善拂灯,一名《火花》,一名《慕光》。

《埤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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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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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茧生蛾,蛾生卵。”《博物志》曰:“食桑者有绪而蛾,蛾类者 先孕而后交。”盖蛹者蚕之所化,蛾者蛹之所化。《荀子》 曰“蛹以为母,蛾以为父”是也。蛹一名螝,蛾一名罗。孙 炎《尔雅正义》以为螝即是雄,蛹即是雌,罗即是雄,蛾 即是雌。峨。似黄蝶而小,其眉勾曲如画,故《诗》以譬庄 姜。《硕人》曰:“螓首蛾眉。”今一种善拂灯火夜飞,谓之飞 蛾,一名慕光。《符子》曰:“不安其昧而乐其明,是犹文蛾 去暗,赴灯而死,亦其类也。”与䗪而为牝牡。䗪一名过 街,言逢申日则过街,殆与鶝忌庚申、燕避戊己无异。 周人设官,覆夭鸟之巢,以方书十日之号、十有二辰 之号、十有二月之号、十有二岁之号、二十有八星之 号,县其巢上则去之。言夭鸟见此五者而去,良有以 也。《变化论》曰:“蝙蝠夜值庚申乃伏。”

蛾部艺文一[编辑]

《飞蛾赋》
宋·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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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鼠伺暗,飞蛾候明。均灵舛化,诡欲齐生。观齐生而 欲诡,各会住以凭方。凌焦烟之浮景,赴熙焰之明光。 拔身幽草下,毕命在此堂。本轻死以邀得,虽糜烂其 何伤。岂学南山之文豹,避云雾而岩藏。

《灯蛾赋》以人皆日予知为韵
唐·陈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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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者火也,尊而不亲。奚斯虫之眇质,翻体密而意驯。 必将蹈火而后止,是以疑冰之与邻。虽异探汤,执热 之情可见;不蒙明照,暗投之罪则均。是以雁飞无忘 于避缴,龙蛰有贵乎存神。于以知无知之智,有以同 有知之人。无损于明,虽光晖可借;自贻其咎,与压溺 同尘。始其焰焰中开,青烟爰发;薨薨四足,白羽若月。 焦烂唐突,离披触蹶人心,卒然天意。若曰“婴焚灼者 何如玉石之俱尽;处高明者,曷若乌兔之屡阙。”且继 彼覆车,虽百夫死难而无馀;纳诸密网,状众鸟惊飞 而在初。循环贵实,宛转投虚,沉脂膏则屈死,触烟焰 则焚。如自我构,患非天祸。予爱水萤之光,载浮熠熠; 笑鼎鱼之乐,其毙徐徐。阽乎焦原,可叶其义;投畀炎 火,莫之知避。曷若晨鸡候明以自得,火鼠就燥而无 累。莫不守之以为顺,居之以为智。是蛾也,馀光可托, 留影如寄。排朱焰,扇轻吹,胡糜烂于瞬息,为腐馀之 容易。若然者,蠢蠢之类,将外强而必乖;炎炎之著,非 内热之所怀。既油然相煦于膏火,亦瞥然相忘于形 骸。吾所以知捐躯于“鼎镬,与是道而孔偕。”

《灯蛾赋》
范鸣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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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月半庭兮颓光初夕,金缸坐明兮凝晖的的。蛾缭 绕而未息,意沉潜而自溺。逝者已往,存者可哀,伊戚 戚之未毕,俄栩栩而复来,睹前轨之已覆,因委命而 不回。彼尚无恨哉?殊化难穷,神理斯昧,物情无伤,亦 或贻害。每捐虑于进止,恒忘怀于否泰。任逍遥以无 营,将何负而颠沛?如膏之明,岂怪前死;比薰之馥,岂 惜同毁。俦二美而多惭,痛一生之虚委。明不可投,投 之必毙;膏不可赴,赴之必泥。彼优游之万端,奚于斯 乎失计?始来也,吾故知其必凶,及死也,吾未识于所 从。何生微而智劣?苟不若于自空。尔爱候明,何不候 日?光阴不留,尚存尔质。尔爱候明,何不候月?素华将 移,尔犹不灭。何相继以焚躯?竟不知谋之为拙。元豹 深隐终不效,几是虫以欲。卒与命违。岂若贵死之仙, 鼠得昏夕而后飞。

蛾部艺文二[编辑]

《烛蛾》
宋·贺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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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蛾来翩翩,慕此堂上烛。附炎竟何功,自取焚如酷。 感彼万动微,保生在无欲。不见青林蝉,饮风聊自足。

蛾部纪事[编辑]

《洞冥记》:“武帝既耽于灵怪,得丹豹之髓,白凤之膏,磨 青锡为屑,以苏油和之,照于神坛。夜暴雨,火不灭,有 霜蛾如蜂赴火,侍者举麟须拂以驱之。”

《搜神记》:“园客济阴人,种五色香草,服食其实,忽有五 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桑蚕焉。” 《述异记》:“晋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麦化为飞蛾。”

《南史傅亮传》:“亮伏诛,妻子流建安。亮之方贵,兄迪每 深戒焉,而不能从。及见世路屯险,著论名曰《演慎》。及少帝失德,内怀忧惧,直宿禁中,睹夜蛾赴烛,作《感物 赋》以寄意。”

《云笈七签》:“花姑者,道行高洁,临川郡临汝水西石并 山有仙坛,遂访求之,躬申葺理。开元九年无疾而终。 开元二十八年庚辰三月乙酉,敕道士赍龙壁来醮, 忽有白鹿自坛东出,至姑冢间而灭。又有五色仙蛾 集于坛上,刺史张景佚以为圣德所感,立碑颂述。” 《酉阳杂俎》:荆州百姓张七政,善治伤折,王公子弟与 之狎,尝祈其戏术。张取马草一掬,再三挼之,悉成灯 蛾飞。

田间书“林子夜对客,有粉羽飞绕烛上,以扇驱之,既 去复来,如是者七八,终于焦头烂额,犹扑扑必期以 死,人莫不笑其愚也。”予谓声色利欲,何啻膏火烁金, 有蹈之而不疑,灭其身而不悔者,亦宁免为此虫叹 哉!噫!

《岳阳风土记》:岳州夏秋水涨,即生飞蛾,蔽空而飞,夜 见明即投至,不可燃烛,虽樽俎之间,须臾遍满,久之 复投水中,俗谓“天蛾。”

《禹州志》:“明万历二年,天雨虫蛾形如麦大,白色,四翅, 昼飞如雪,城中尤甚,拂面迷目,人不可行。”

蛾部杂录[编辑]

《梦书》:“蛾为妇女,肩偎也。”梦见蛾者,忧婚也。

《谭子化书》:“天下贤愚,营营然若飞蛾之投夜烛,苍蝇 之触晓窗,知往而不知返,知进而不知退,但知避害 就利,不知聚利而就害。夫贤于人而不贤于身,何贤 之谓也?博于物而不博于己,何博之谓也?是以大人 利害俱亡,何往不臧。”

《物类相感志》:“麦得湿气则为蛾。”

“三月三日收荠菜花置灯檠上,则飞蛾蚊虫不投。” 《蒙斋笔记》:余居山间,默观物变固多矣,取其灼然者, 如蚯蚓为百合,麦之坏为蛾,则每见之物理固不可 尽解,业识流转,要须有知,然后有所向。若蚯蚓为百 合,乃自有知为无知,麦之为蛾,乃自无知为有知。蚯 蚓在土中,方其欲化时,蟠结如球,已有百合之状,麦 蛾一夕而变,纷然如飞尘。以佛氏论之,当须自其一 意念真精之极,因缘而有,即其近者。鸡之伏卵,固自 出此。今鸡伏鸭,乃知庄周所谓“越鸡伏鹄”者,此何道 哉?麦之为蛾,盖自蛾种而起,因以化麦,非麦之能为 蛾也。由是而言之,一念所生,无论善恶,要自有必至 者。

《萤雪丛说》:王勃作《滕王阁序》,中间有“落霞与孤鹜齐 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句,世率以为警联。然而落霞 者,乃飞蛾也,即非云霞之霞,土人呼为霞蛾。至若鹜 者,乃野鸭也,野鸭飞逐蛾虫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齐 飞。若云霞则不能飞也。见《吴獬事始》。

蛾部外编[编辑]

《述异记》:楚庄王时,宫人一旦而化为野蛾飞去。 《拾遗记》:燕昭王思诸神异,有谷将子,学道之人也,言 于王曰:“西王母将来游,必语虚无之术。”不逾一年,王 母果至,与昭王游于燧林之下,说炎帝钻火之术,取 绿桂之膏,燃以照夜,忽有飞蛾㘅火,状如丹雀,来拂 于桂膏之上。此蛾出于圜丘之穴,穴洞达九天,中有 细珠如流沙,可穿而结,因用为珮,此是神蛾之火也。 蛾凭气饮露,飞不集下,群仙杀此蛾合丹药。西王母 与群仙游圜丘之上,聚神蛾以琼筐盛之,使玉童负 筐以游四极,来降燕庭,出此蛾以示昭王,王曰:“今乞 此蛾以合九转神丹。”王母弗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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