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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第16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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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禽蟲典 第一百六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一百六十七卷
博物彙編 禽蟲典 第一百六十八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錄

 蠶部紀事

 蠶部雜錄

 蠶部外編

 蛾部彙考

  蛾圖

  詩經衛風碩人

  爾雅釋蟲

  古今注飛蛾

  埤雅

 蛾部藝文一

  飛蛾賦          宋鮑照

  燈蛾賦         唐陳仲師

  燈蛾賦          范鳴鶴

 蛾部藝文二

  燭蛾           宋賀鑄

 蛾部紀事

 蛾部雜錄

 蛾部外編

禽蟲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蠶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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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鑑前編》:黃帝有熊氏,命元妃西陵氏教民蠶。《外紀》 曰:「西陵氏之女嫘祖為帝元妃,始教民育蠶,治絲繭, 以供衣服,而天下無皴瘃之患,後世祀為先蠶。」 蔡邕《獨斷》:「桑扈氏農正,趣民養蠶。」

《詩經豳風七月章》:「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 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 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朱注載,始也。陽,溫和 也。倉庚,黃鸝也。懿,深美也。遵,循也。微行,小徑也。柔桑, 稚桑也。遲遲,日長而暄也。蘩,白蒿也。所以生蠶,今人 猶用之,蓋蠶生未齊,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也。祁祁, 眾多也。或曰,徐也。公子,豳公之子也。再言流火授衣 者,將言女功之始,故又本於此,遂言春日始和,有鳴 倉庚之時,而蠶始生,則執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 而未齊者,則采蘩者眾,而此治蠶之女,感時而傷悲。 蓋是時公子猶娶於國中,而貴家大族連姻公室者, 亦無不力於蠶桑之務,故其許嫁之女,預以將及公 子同歸,而遠其父母為悲也。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 「猗彼女桑。」七月鳴鵙,八月載績,載元載黃。「我朱孔陽, 為公子裳。」朱註萑葦,即蒹葭也。蠶月,治蠶之月,條桑枝 落之,采其葉也。「《斧隋》銎斨,方銎遠揚」,遠枝揚起者也。 取葉存條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條取,故取其 葉而存其條,猗猗然耳。鵙,伯勞也。績,緝也。元,黑而有 赤之色。朱,赤色,陽明也。言七月暑退將寒,而是歲禦 冬之備亦庶幾其成矣。又當預擬來歲治蠶之用,故 於八月萑葦既成之際而收蓄之,將以為曲薄。至來 歲治蠶之月,則採桑以供蠶食,而大小畢取,見蠶盛 而人力至也。蠶事既備,又於鳴鵙之後,麻熟而可績 之時,則績其麻以為布,而凡此蠶績之所成者皆染 之,或元或黃,而其朱者尤為鮮明,皆以供上而為「公 子之裳」,言勞於其事,而不自愛以奉其上,蓋至誠慘 怛之意。上以是施之,下以是報之也。

《禮記·祭義》:「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 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 弁素幘,卜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室,奉種 浴於川,桑於公桑,風戾以食之。歲既單矣,世婦卒蠶, 奉繭以示於君,遂獻繭於夫人。」

《祭統》:「天子親耕於南郊,以供粢盛。王后蠶於北郊,以 供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供粢盛。夫人蠶於北郊, 以供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 《周禮·天官》內宰:「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於北郊, 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 受獻功者,比其小大,與其麤良,而賞罰之。」訂義鄭鍔曰: 「觀《祭義》之篇曰:『古者天子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 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卜夫 人、世婦之吉者,入蠶於蠶室。及獻繭,遂朱綠之元黃 之,以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 至也。蓋王者以奉宗廟為重,以躬耕之穀為粢盛,後 以親蠶之絲為祭服。然蠶必以時,時至而不』」詔告之, 則有失時之愆。中春者,可蠶之候也。時則詔後,帥外 內命婦以共事。必於北郊者,婦人受陰之義。說者謂 《月令》季春之月,鳴鳩拂其羽,戴勝降於桑,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而先儒於《祭義》大昕之注亦以為季春 朔日。今此仲春詔後,何也?然以七月之詩攷之,春日 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爰求柔桑。」謂仲春也。《倉庚》 以仲春鳴,記《禮》者乃言季春,豈季春者蠶事之始歟? 謂之始蠶,意可知矣。李氏曰:「普天之下,蠶者非一女 而後猶親蠶,天下之女子有不遵微行、求柔桑者乎? 耕者非一男而後猶佐天子之耕,天下之男子有不 饁南畝、喜田畯者乎?」王氏曰:「內人,王內之人。」賈氏曰: 「稽,猶計也。功」事,絲枲之事。王昭禹曰:「典婦以功獻於 後,內宰則佐後而受之。」

《夏官》大司馬之屬。馬質,禁原蠶者。訂義鄭康成曰:「原,再 也。」王昭禹曰:「物有異類,而同乎一氣,相為消長,相為 盈虛,其勢不能兩盛也。」以天文攷之,午馬為絲蠶,則 馬與蠶其氣同屬於午也。辰為龍,馬為龍之類,蠶為 龍之精,則馬蠶又同資氣於辰也。一歲之中,苟再蠶 焉,則蠶盛而馬衰。故原蠶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 之理者,烏能及此?鄭鍔曰:「蠶者衣之」原,可勸之勤,不 可禁其再。因其再而禁之,抑亦先王之世不專用絲。 故歟嬪婦所化者有麻枲獵所得者有狐貉,則雖禁 原,而衣不患不足。李嘉會曰:「今東南如兗、揚,衣被天 下,蠶盛而無馬;西北苦寒之地,有馬而無蠶,蓋可知 矣。」

《述異記》:闔閭夫人墓中,周迴八里,別館洞房,迤邐相 屬,漆燈照爛,如日月焉。尤異者,金蠶玉燕各千餘雙。 《禮記月令》:「季春之月,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禁婦女 毋觀,省婦吏以勸蠶事。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 共郊廟之服,毋有敢惰。」

孟夏之月,蠶事畢,后妃獻繭,乃收繭稅,以桑為均,貴 賤長幼如一,以給郊廟之服。

《神異經東荒經》:「東方有桑樹焉,其上自有蠶作繭,長 三尺,繰一繭得絲一斤。」

《東方朔別傳》:武帝求神仙,朔言能上天取藥。上知其 謾,欲極其言,即遣方士與朔上天,朔曰:「當有神來迎 我。」後方士晝臥,朔遽口呼從上天還,方士遂以聞。上 以為面欺,下朔獄,泣曰:「臣幾死者再」,天公問臣下方 何衣,朔曰:「衣蠶。蠶何若?」曰:請幫助識別此字。請幫助識別此字。「類馬,班班類虎。天公 大怒,以臣為謾,繫臣司寇。使使下問,還報有之,乃出 臣。今陛下以臣為詐,願使使上問之。」上曰:「齊人多詐, 欲以喻我。止方士也。」罷方士。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年,蓋延等大破劉永於沛 西。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 穀旅生,麻尗尤盛,野蠶成繭,被於山阜,人收其利焉。」 《宋書符瑞志》:「漢光武建武初,野蠶穀充給百姓。其後 耕蠶稍廣,二事漸息。」

《東觀漢記》:「明德馬皇后,置織室蠶於濯龍門中,數往 來觀,以為娛樂。」

謝承《後漢書》「南陽范克,為桂陽太守,教民植桑絺紵 之屬,養蠶織履,民得利益。」

賈氏《說林》:蠶最巧作繭,往往遇物成形。有寡女獨宿 倚枕不寐,私傍壁孔中視鄰家蠶離箔,明日繭都類 之,雖眉目不甚悉,而望去隱然似愁女。蔡邕見之,厚 價市歸,繅絲製琴絃,彈之有憂愁哀慟之聲。問女琰, 琰曰:「此寡女絲也。」聞者莫不墮淚。

《抱朴子·論仙篇》:「甘始以藥粉桑飼蠶,蠶乃到十月不 老。」

《後漢書禮儀志》:「祠先蠶,禮以少牢。」《漢舊儀》曰:「春桑 生而皇后親桑於苑中,於蠶室養蠶,千薄以上,祠以 中牢羊豕。」今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 臣妾從桑還,獻於繭觀,皆賜從桑者樂,皇后自行。凡 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群 臣五時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縷縫衣,得以作巾絮而 已。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皆詣蠶室,亦婦人從事,故 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晉後祠先蠶,先蠶壇高一丈,方 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

《世說》:《司馬徽別傳》曰:有人臨蠶求簇箔者,徽自棄 其蠶而與之。或曰:「凡人損己以贍人者,謂彼急我緩 也。今彼此正等,何為與人?」徽曰:「人未嘗求,已求之不 與,將慚,何有以財物令人慚者?」

《廣州記》:「吳黃武三年,遣交州治中呂瑜發趙嬰齊冢, 得金蠶白珠各數斛。」

《宋書符瑞志》:「吳孫權黃龍三年夏,野蠶繭大如卵。」 《江寧府志》:「漢建興九年五月,建業有野蠶成繭,大如 卵。」

《搜神記》:「建業有婦人背生一瘤,大如數斗,囊中有物 如繭栗甚眾,行即有聲,恆乞於市,自言村婦也。常與 姊姒輩分養蠶,已獨頻年損耗,因竊其姒一囊繭焚 之。頃之,背患此瘡,漸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氣閉悶,常 露之乃可,而重如負囊。」

《宋書符瑞志》:「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廣野蠶 成繭,大如雉卵,彌漫林谷,年年轉盛。」

孝武帝大明三年五月癸巳,宣城宛陵縣石亭山生
考證
野蠶三百餘里,太守張辯以聞。

《梁四公記》:「梁天監中,四公謁武帝,傑公嘗與諸儒語 及方域,雲東至扶桑,扶桑之蠶長七尺,圍七寸,色如 金,四時不死。五月八日嘔黃絲,布於條枝而不為繭, 脆如綖。燒扶桑木灰汁煮之,其絲堅韌,四絲為係,足 勝一鈞。蠶卵大如鷰雀卵,產於扶桑下。齎卵至句麗 國,蠶變小如中國蠶耳。俄而扶桑國使使貢方物,有」 黃絲三百斤,即扶桑蠶所吐扶桑灰汁所煮之絲也。 帝有金爐,重五十斤,係六絲以懸爐,絲有餘力。 《魏書。高祖本紀》:「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長安二蠶多 死,丐民歲賦之。」

《靈徵志》:高祖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張萬壽表,「建 興濩澤縣民賈日成以去四月中養蠶,有絲網成幕, 中有卷物,似絹帶,長四尺,廣三寸,薄上復得黃繭二, 狀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蠶蛾喫人,尫殘者一百一 十餘人,死者二十二人。

《大業拾遺記》:時越溪進耀光綾,綾紋突起有光彩。越 人乘樵風舟泛於石帆山下,收野繭繰之。繰絲女夜 夢神人告之:「禹穴三千年一開,汝所得野繭,即江淹 文集中壁魚所化也。」

《冊府元龜》:武德五年,梁州言「野蠶成繭,百姓得而用 之。」

貞觀十二年六月,滁州言「野蠶成繭於山阜。」九月,楚 州野蠶成繭,遍於山谷。濠州、廬州獻野繭。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三年,滁州野蠶成繭。」

十四年,滁州野蠶成繭。

《雲仙雜記》:「蠶退之後,多為乾臘貨之。開元中,春未雨, 市多白眼蜂如山,市人以此卜絲帛之豐歉。」

杜甫寓蜀,每蠶熟,即與兒躬行而乞曰:「如或相憫,惠 我一絲兩絲。」

《杜陽雜編》:「元和八年,大軫國貢重明枕、神錦衾、碧麥、 紫米。雲其國在海東南三萬里,當軫宿之位,故曰大 軫國。」《經》「合丘禺槁之山,神錦衾,水蠶絲所織也。方二 丈,厚一寸,其上龍文鳳彩,殆非人工。其國以五色彩 石甃池塘,採大柘葉,飼蠶於池中。始生如蚊睫,游泳 於其間,及老可五六寸。池中有挺荷,雖驚風疾吹,不」 能傾動。大者可闊三四尺,而蠶經十五月,即跳入荷 中,以成其繭,形如斗,自然五色。國人繰之以織神錦, 亦謂之靈泉絲。上始覽錦衾與嬪御,大笑曰:「此不足 以為嬰兒綳席,曷能為我被耶?」使者曰:「此錦之絲,水 蠶也。得水則舒,水火相反,遇火則縮。」遂於上前令四 官張之,以水一噴即方二丈,五色煥爛,逾於向時。上 乃歎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不亦然哉。」則 卻令以火逼之。須臾如故。上益異之。翌日出示術士 田元佐、李元戢焉。

上嘗幸興慶宮,於複壁間得寶匣,匣中獲玉鞭,鞭末 有文曰「軟玉鞭」,即天寶中異國所獻,光可鑑物,節文 端妍,雖藍田之美,不能過也。屈之則頭尾相就,舒之 則勁直如繩,雖以斧鑕鍛斫,終不傷缺。上嘆為異物, 遂命聯蟬繡為囊,碧玉絲為鞘。碧玉蠶絲,即永泰元 年東海彌羅國所貢雲。其國有桑,拔幹盤屈,覆地而 「生,大者連延十數頃,小者蔭百畝。其上有蠶,可長四 寸,其色金,其絲碧,亦謂之『金蠶絲。縱之一尺,引之一 丈,撚而為鞘,表裡通瑩,如貫瑟瑟,雖併十夫之力,挽 之不斷。為琴瑟絃,則鬼神悲愁忭舞。為弩弦則箭出 一千步,為弓弦,則箭出五百步。上令藏之於內府。至 朱泚犯禁,闈其鞕,不知所在』。」 《唐書尹思貞傳》:思貞為青州刺史,治州有績,蠶至歲 四熟。黜陟使路敬潛至部,歎曰:「是非善政致祥乎?」表 言之。

《南詔傳》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蠶以柘。蠶生閱 二旬,而繭織錦縑,精緻大和。「祁鮮而西,人不蠶,剖波 羅樹實狀若絮,紐縷而幅之。」

《冊府元龜》:「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洺州獻野繭二十斤。」 《清異錄》:「齊、魯、燕、趙之種蠶,收繭訖,主蠶者簪通花銀 碗謝祠廟,村野指為女及第。」

《封丘縣志》:「宋太祖開寶元年,蠶織成被。邑人程鐸家, 蠶自織成被,廣五尺,長倍之。」

《揮麈前錄》:太平興國六年五月,詔遣供奉官王延德、 殿前承旨白勳使高昌。雍熙元年四月,延德等敘其 行程來上,云:「初自夏州歷伊州,地有野蠶,生苦參上, 可為綿帛。」

《宋史孔維傳》:維為國子司業,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 馬直史館樂史駁之曰:「《管子》云:『倉廩實,知禮節;衣食 足,知榮辱』。是以古先哲王厚農桑之業,以其為衣食 之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天下 有受其寒者。故天子親耕,后妃親蠶。屈身以化下者, 邦國之重務也。」《吳都賦》曰:「國賦再熟之稻,鄉貢八蠶」 之綿,則蠶之有原,其來舊矣。今孔維請禁原蠶以利 國馬,徒引前經「物類同氣」之文,不究時事確實之理夫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於善 視,遂至元黃,致斃之由,鮮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蠶事, 甚無謂也。唐朝畜馬,具存監牧之制,詳觀本書,亦無 禁蠶之文。況近降明詔,來年春有事「於籍田,是則勸 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長。 臣嘗歷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之內,貧窶者多。春蠶 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今若 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皇寧?渙汗 絲綸所宜重慎。」上覽之,遂寢晚蠶之禁。維復抗疏曰: 「按《周禮夏官司馬職》,『禁原蠶者,為傷馬也。原,再也。《天 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 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以益馬也。又郭璞 云:「重蠶為原,今晚蠶也。」臣少親耕桑之務,長歷州縣 之職,物之利害盡知之矣。𧈪𧈪之氓,知其利而不知 其害,故有早蠶之後,重養晚蠶之繭,出絲甚少,再采 之葉,來歲不茂,豈止傷及於馬,而桑亦損矣。臣自縣 歷官,路見坰野之地,官馬多死,若非明授典據,助其 畜牧,安敢妄有舉陳哉?按《本草》注以僵蠶塗馬齒則 不能食草,物類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馬祖,季春享 先蠶」,皆為天駟房星也。為馬祈福,謂之馬祖,為蠶祈 福謂之先蠶,是蠶與馬同其類爾。蠶重則「馬損,氣感 之而然也。」臣謂依《周禮》禁原蠶為當。上雖不用維言, 而嘉其援引經據,以章付史館。

《五行志》:「仁宗景祐四年五月,滑州靈河縣民黃慶家 蠶目成被,長二丈五尺,闊四尺。」

嘉祐五年,深州野蠶成繭,被於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閏八月,定州七縣野蠶成繭。

七年五月,北海縣「蠶自織如絹,成領帶。」

元符元年七月,槁城縣野蠶成繭。八月,行唐縣野蠶 成繭。九月,深澤縣野蠶成繭,織紝成萬匹。

二年六月,房陵縣「野蠶成繭。」

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蠶成繭。

四年,相州野蠶成繭。

五年,南京野蠶成繭,織紬五匹,綿四十兩,聖繭十五 兩。

《禮志》:紹興八年,宰臣奏積雨傷蠶。上曰:「朕宮中自蠶 一薄,欲知農桑之候,久雨葉濕,豈不有損。」乃命往天 竺祈晴。

《茅亭客話》:「新繁縣李氏,失其名家養蠶甚多,將成,值 桑大貴,遂不終,飼而埋之,鬻其桑葉,大獲其利。將買 肉麪歸家,造饅頭食之,擘開,每顆中有一蠶,自此災 癘俱興,人口淪喪。」夫蠶者靈蟲,衣被天下,愚氓坑蠶 獲利,有此徵報爾。

《金史五行志》:「太宗天會三年七月,錦州野蠶成繭。 章帝明昌四年,邢、洛、深、冀及河北西路十六謀克之 地,野蠶成繭。」

《承安》元年六月,平晉縣民利通家蠶自成綿段,長七 尺一寸五分,闊四尺九寸。

《真臘風土記》:「土人皆不事蠶桑。近年暹人來居,卻以 蠶桑為業。」桑種、蠶種,皆自暹中來。

《仰山脞錄》:臨海趙太守,洪武間卒業太學,為中貴題 《蠶婦圖》云:「蠶未成絲葉已無,鬢雲撩亂粉痕枯,宮中 羅綺輕如布,爭得王孫見此圖。」太祖幸中貴宅,見之, 詰問,中貴以趙對,即召除肇慶知府。在郡有廉聲。及 歸,嘆曰:「昔趙清獻持一硯,今吾倍之。」遂持二硯以歸。 時號「趙雙硯。」

《堂邑縣志》:洪武間,尚書郭公敦家群蠶合結一繭,環 如金帶。諺曰:「春蠶性巧,見物成形。」信然哉。此繭近為 李侯廷臣取去。

蠶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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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經·禹貢》:「桑土既蠶。」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蠶 桑。

《禮記·檀弓》:「蠶則績而蟹有匡。」匡,背殼似匡也。絲之 績者,必由乎匡之所盛。然蟹之有匡,非為蠶也,為背 而已。

《祭統》:「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夫人蠶千北郊,以共 冕服。王后夫人非莫蠶也,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 《周禮·地官·閭師》:「凡庶民不蠶者不帛。」

《春秋文曜》「鉤商絃絕蠶合絲。」

《韓子內儲》說:「鱣似蛇,蠶似蠋,人見蛇則驚駭,見蠋則 毛起。然而婦人拾蠶,而漁者握鱣,利之所在,則忘其 所惡,皆為孟賁。」

《史記天官書》:「正月上甲,風從東方來,宜蠶。」

《易林》:「饑蠶作室,緡多亂纏,緒不可得。」

左跌右僵,前躓觸桑。其稽據石,傷其弟兄。老蠶不作, 家無織帛。貴貨賤身,久留連客。

秋蠶不成,冬種不生《淮南子天文訓》:「蠶珥絲而商絃絕。」《珥絲》謂弄絲於 口。

《泰族訓》。請幫助識別此字。蠶一歲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 為其殘桑也。

《說林訓》:「人食礜石而死,蠶食之而不饑。」

《論衡無形篇》:「蠶食桑老,績而為繭,繭又化而為蛾,蛾 有兩翼,變去蠶形。蠐螬化為復育,復育轉而為蟬,蟬 生兩翼,不類蠐螬。凡諸命蠕蜚之類,多變其形,易其 體。」

蔡邕《與人書》,家祖居常言:「客有三當死,夜半蠶時至, 人室家也。今者一行而犯其兩。」

《玉曆通政經》:「三月三日,天無雨,無日不見雨,蠶大善。 舍北種榆九株,蠶大得。」

《元中記》:大月支有牛名為日及,今日割取其肉三四 斤,明日瘡愈。漢人入此國,見牛不知以為珍異。漢人 曰:「吾國有蠶,大小如指,食桑葉,為人吐絲。」外國人不 復信有蠶也。

《續博物志》:「蠶以無胃而育。」

無能。子固本篇:「食桑之蟲,絲其腸者曰蠶,以絲自舍 曰繭,繭伏而化,於是羽而蛾焉,其稟也宜如此。猶獸 之胎,鳥之卵,俱非我由也。智者知其絲可縷,縷可織, 於是烹而縷之,機杼以織之,幅而繒之,繒而衣之。夫 蠶自繭,將為蛾也,非為乎人謀其衣而甘乎烹也。所 以烹者,絲所累爾。烹之者,又非嫉其蠶也,利所繫爾。」 夫獸之胎,鳥之卵,蠶之繭,俱其所稟也。蠶所稟獨乎 絲,絲必烹,似乎不幸也,不幸似乎分也。故無為者,無 幸無不幸,何分乎?有為善,不必福;有為惡,不必禍。或 制於分焉,故聖人貴乎無為。

《物類相感志》:「蒼蠅叮蠶則生蟲。」

蠶畏鼓聲,則伏而不起,亦畏雷故也。

《感應類從志》「僵蠶拭脣,馬不咬人。」

《茅亭客話》:蜀有蠶市,每年正月至三月,州城及屬縣 循環一十五處。耆舊相傳,「古蠶藂氏為蜀主,民無定 居,隨蠶藂所在致市居,此之遺風也。」又蠶將興以為 名也,因是貨蠶農之具及花木果草藥什物。

鼠璞《唐乘異集》載蜀中寺觀多塑女人,披馬皮,謂馬 頭娘以祈蠶。《搜神記》載女思父,語所養馬:「若得父歸, 吾將嫁女。」馬迎得,父見女輒怒。父殺馬,曝皮於庭中, 皮忽卷女飛去,桑間俱為蠶俗,謂蠶神為馬明菩薩 以此。然《周禮》「馬質禁原蠶」,註:「天文,辰為馬,蠶為龍精, 月直大火,蠶馬同氣,物不能兩大,禁再蠶者,為傷馬。」 舊祀先蠶與馬同祖,亦未可知。

《槎菴燕語》:「蠶為繭而身化其中,故能入而復能出。」 西吳枝乘湖民以蠶為田,故謂勝意則增饒,失手則 坐困。綿以兩蠶共作繭者為同功,綿值即倍常。其絲 以三繭抽者為合羅絲,歲以充御服,士庶家不得有 也。

《簷曝偶談》:楊廉夫嘗論蠶有六德:「衣被天下生靈,仁 也;食其食,死其死,以答主恩,義也;身不辭湯火之厄, 忠也;必三眠三起而熟,信也;象物以成繭,色必尚黃 素,智也;繭而蛹,蛹而蛾,蛾而卵,卵而復繭,神也。此六 德也。」

《蜩笑偶言》:「繭,蠶出也,而蠶非繭,則不能藏身以形化。」 《華川巵辭》:「冰蠶不知寒,與生俱化故也。 辟寒火蠶,綿出火洲,絮衣一襲,止用一兩,稍過度則 熇蒸之氣不可耐。」

蠶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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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記》: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 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 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 絕韁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 所自來,悲鳴不己,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 故乎?」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 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 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 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父行,女與 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 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 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 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 為蠶,而績於樹上。其繭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 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 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言桑蠶者,是古蠶之餘類 也。案《天官》「辰為馬星。」《蠶書》曰:「月當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也。《周禮》教人職掌禁原蠶者。註云:「物莫 能兩大,禁原蠶者,為其傷馬也。」《漢禮》皇后親採桑,祀 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稱也。菀 窳,婦人先蠶者也。故今世或謂蠶為女兒者,是古之 遺言也。

《拾遺記》:「員嶠山有木,名『猗桑』」,煎椹以為蜜。有冰蠶,長 七寸,黑色,有角有鱗,以霜雪覆之,然後作繭,長一尺, 其色五彩,織為文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經宿不燎。 唐堯之世,海人獻之,堯以為黼黻。

《搜神記》:「園客者,濟陰人也,貌美,邑人多欲妻之,客終 不娶。嘗種五色香草,積數十年,服食其實,忽有五色 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桑蠶焉。至蠶 時,有神女夜至助客養蠶,亦以香草食蠶,得繭百二 十頭,大如甕。每一繭繅六七日乃盡。繅訖,女與客俱 仙去,莫知所如。」

《齊諧記》:吳縣張成夜起,忽見一婦人立於宅上南角, 舉手招成,成即就之,婦人曰:「此地是君家蠶室,我即 是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於上祭我, 必當令君蠶桑百倍。」言絕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 後大得蠶。今正月半作白膏粥,自此始也。

《酉陽雜俎》:「新羅國有第一貴族金哥,其遠祖名旁㐌, 有弟一人,甚有家財,其兄旁㐌因分居乞衣食。國人 有與其隙地一畝,乃求蠶穀種於弟,弟蒸而與之,㐌 不知也。至蠶時,有一蠶生焉,目長寸餘。居旬,大如牛, 食數樹葉不足。其弟知之,伺間殺其蠶。經日,四方百 里內,蠶飛集其家,國人謂之巨蠶。」意其蠶之王也。四 鄰共繰之,不供穀,唯一莖植焉。其穗長尺餘,旁㐌常 守之,忽為鳥所折,銜去,旁㐌逐之上山五六里,鳥入 一石罅,日沒徑黑,旁㐌因止石側。至夜半月明,見群 小兒赤衣共戲,一小兒云:「爾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兒 露一金錐子擊石,酒及樽悉具。一曰要食。又擊之,餅 餌羹炙羅於石上,良久,飲食而散,以金錐插於石罅。 旁㐌大喜,取其錐而還,所欲隨擊而辦,因是冨侔國 力,常以珠璣贍其弟,弟方始悔其前所欺蠶穀事,仍 謂旁㐌:「試以蠶穀欺我,我或如兄得金錐也。」旁㐌知 其愚,諭之不及,乃如其言。弟蠶之,止得一蠶,如常蠶 穀,種之復一莖植焉。將熟,亦為鳥所銜。其弟大悅,隨 之入山。至鳥入處,遇群鬼,怒曰:「是竊予金錐者。」乃執 之謂曰:「爾欲為我築糠三版乎,欲爾鼻長一丈乎?」其 弟請築糠三版,三日饑困不成,求哀於鬼,乃拔其鼻, 鼻如象而歸。國人怪而聚觀之,慚恚而卒。其後子孫 戲擊錐求狼糞,因雷震錐,失所在。

佛祖《歷代通》載:第十一祖冨那夜,奢華氏國人也,姓 瞿曇氏。父寶身,既得法於脅尊者,尋詣波羅奈國,有 馬鳴大士迎而作禮,因問曰:「我欲識佛,何者即是?」祖 曰:「汝欲識佛,不識者是。」曰:「佛既不識,焉知是乎?」祖曰: 「既不識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鋸義。」祖曰:「彼是木義。」復 問:「鋸義者何?」曰:「與師平出。」又問:「木義者何?」祖曰:「汝被 我解。」馬鳴豁然惺悟,稽首歸依,遂求剃度。祖謂眾曰: 「此大士者,昔為毘舍離國王。其國有一類人,如馬裸 露,王運神力,分身為蠶,彼乃得衣。王後復生中印度, 馬人感戀悲鳴,因號馬鳴焉。」

《濟南府志》:「黌山在淄川城東,世傳有仙於洞中養金 蠶,後有拾金蠶者。」

蛾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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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名

蛾羅。爾雅    火花:古今注

慕光。古今注

蛾圖

蛾圖

《詩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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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風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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螓首蛾眉。

朱註蛾,「蠶蛾也,其眉細而長曲。」

《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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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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蛾羅。

蠶蛾:此即蠶蛹所變者也。《說文》云:「蛾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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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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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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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蛾:善拂燈,一名《火花》,一名《慕光》。

《埤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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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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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繭生蛾,蛾生卵。」《博物志》曰:「食桑者有緒而蛾,蛾類者 先孕而後交。」蓋蛹者蠶之所化,蛾者蛹之所化。《荀子》 曰「蛹以為母,蛾以為父」是也。蛹一名螝,蛾一名羅。孫 炎《爾雅正義》以為螝即是雄,蛹即是雌,羅即是雄,蛾 即是雌。峨。似黃蝶而小,其眉勾曲如畫,故《詩》以譬莊 姜。《碩人》曰:「螓首蛾眉。」今一種善拂燈火夜飛,謂之飛 蛾,一名慕光。《符子》曰:「不安其昧而樂其明,是猶文蛾 去暗,赴燈而死,亦其類也。」與䗪而為牝牡。䗪一名過 街,言逢申日則過街,殆與鶝忌庚申、燕避戊己無異。 周人設官,覆夭鳥之巢,以方書十日之號、十有二辰 之號、十有二月之號、十有二歲之號、二十有八星之 號,縣其巢上則去之。言夭鳥見此五者而去,良有以 也。《變化論》曰:「蝙蝠夜值庚申乃伏。」

蛾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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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蛾賦》
宋·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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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鼠伺闇,飛蛾候明。均靈舛化,詭欲齊生。觀齊生而 欲詭,各會住以憑方。凌焦煙之浮景,赴熙焰之明光。 拔身幽草下,畢命在此堂。本輕死以邀得,雖糜爛其 何傷。豈學南山之文豹,避雲霧而巖藏。

《燈蛾賦》以人皆日予知為韻
唐·陳仲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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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者火也,尊而不親。奚斯蟲之眇質,飜體密而意馴。 必將蹈火而後止,是以疑冰之與鄰。雖異探湯,執熱 之情可見;不蒙明照,暗投之罪則均。是以鴈飛無忘 於避繳,龍蟄有貴乎存神。於以知無知之智,有以同 有知之人。無損於明,雖光暉可借;自貽其咎,與壓溺 同塵。始其燄燄中開,青煙爰發;薨薨四足,白羽若月。 焦爛唐突,離披觸蹶人心,卒然天意。若曰「嬰焚灼者 何如玉石之俱盡;處高明者,曷若烏兔之屢闕。」且繼 彼覆車,雖百夫死難而無餘;納諸密網,狀眾鳥驚飛 而在初。循環貴實,宛轉投虛,沉脂膏則屈死,觸煙燄 則焚。如自我搆,患非天禍。予愛水螢之光,載浮熠熠; 笑鼎魚之樂,其斃徐徐。阽乎焦原,可葉其義;投畀炎 火,莫之知避。曷若晨雞候明以自得,火鼠就燥而無 累。莫不守之以為順,居之以為智。是蛾也,餘光可託, 留影如寄。排朱燄,扇輕吹,胡糜爛於瞬息,為腐餘之 容易。若然者,蠢蠢之類,將外強而必乖;炎炎之著,非 內熱之所懷。既油然相煦於膏火,亦瞥然相忘於形 骸。吾所以知捐軀於「鼎鑊,與是道而孔偕。」

《燈蛾賦》
范鳴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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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月半庭兮頹光初夕,金缸坐明兮凝暉的的。蛾繚 繞而未息,意沉潛而自溺。逝者已往,存者可哀,伊戚 戚之未畢,俄栩栩而復來,睹前軌之已覆,因委命而 不回。彼尚無恨哉?殊化難窮,神理斯昧,物情無傷,亦 或貽害。每捐慮於進止,恆忘懷於否泰。任逍遙以無 營,將何負而顛沛?如膏之明,豈怪前死;比薰之馥,豈 惜同燬。儔二美而多慚,痛一生之虛委。明不可投,投 之必斃;膏不可赴,赴之必泥。彼優遊之萬端,奚於斯 乎失計?始來也,吾故知其必凶,及死也,吾未識於所 從。何生微而智劣?苟不若於自空。爾愛候明,何不候 日?光陰不留,尚存爾質。爾愛候明,何不候月?素華將 移,爾猶不滅。何相繼以焚軀?竟不知謀之為拙。元豹 深隱終不效,幾是蟲以慾。卒與命違。豈若貴死之僊, 鼠得昏夕而後飛。

蛾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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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燭蛾》
宋·賀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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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蛾來翩翩,慕此堂上燭。附炎竟何功,自取焚如酷。 感彼萬動微,保生在無欲。不見青林蟬,飲風聊自足。

蛾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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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冥記》:「武帝既耽於靈怪,得丹豹之髓,白鳳之膏,磨 青錫為屑,以蘇油和之,照於神壇。夜暴雨,火不滅,有 霜蛾如蜂赴火,侍者舉麟鬚拂以驅之。」

《搜神記》:「園客濟陰人,種五色香草,服食其實,忽有五 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桑蠶焉。」 《述異記》:「晉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麥化為飛蛾。」

《南史傅亮傳》:「亮伏誅,妻子流建安。亮之方貴,兄迪每 深戒焉,而不能從。及見世路屯險,著論名曰《演慎》。及少帝失德,內懷憂懼,直宿禁中,睹夜蛾赴燭,作《感物 賦》以寄意。」

《雲笈七籤》:「花姑者,道行高潔,臨川郡臨汝水西石並 山有仙壇,遂訪求之,躬申葺理。開元九年無疾而終。 開元二十八年庚辰三月乙酉,敕道士齎龍壁來醮, 忽有白鹿自壇東出,至姑塚間而滅。又有五色仙蛾 集於壇上,刺史張景佚以為聖德所感,立碑頌述。」 《酉陽雜俎》:荊州百姓張七政,善治傷折,王公子弟與 之狎,嘗祈其戲術。張取馬草一掬,再三挼之,悉成燈 蛾飛。

田間書「林子夜對客,有粉羽飛繞燭上,以扇驅之,既 去復來,如是者七八,終於焦頭爛額,猶撲撲必期以 死,人莫不笑其愚也。」予謂聲色利慾,何啻膏火爍金, 有蹈之而不疑,滅其身而不悔者,亦寧免為此蟲嘆 哉!噫!

《岳陽風土記》:岳州夏秋水漲,即生飛蛾,蔽空而飛,夜 見明即投至,不可燃燭,雖樽俎之間,須臾遍滿,久之 復投水中,俗謂「天蛾。」

《禹州志》:「明萬曆二年,天雨蟲蛾形如麥大,白色,四翅, 晝飛如雪,城中尤甚,拂面迷目,人不可行。」

蛾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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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書》:「蛾為婦女,肩偎也。」夢見蛾者,憂婚也。

《譚子化書》:「天下賢愚,營營然若飛蛾之投夜燭,蒼蠅 之觸曉窗,知往而不知返,知進而不知退,但知避害 就利,不知聚利而就害。夫賢於人而不賢於身,何賢 之謂也?博於物而不博於己,何博之謂也?是以大人 利害俱亡,何往不臧。」

《物類相感志》:「麥得濕氣則為蛾。」

「三月三日收薺菜花置燈檠上,則飛蛾蚊蟲不投。」 《蒙齋筆記》:余居山間,默觀物變固多矣,取其灼然者, 如蚯蚓為百合,麥之壞為蛾,則每見之物理固不可 盡解,業識流轉,要須有知,然後有所向。若蚯蚓為百 合,乃自有知為無知,麥之為蛾,乃自無知為有知。蚯 蚓在土中,方其欲化時,蟠結如毬,已有百合之狀,麥 蛾一夕而變,紛然如飛塵。以佛氏論之,當須自其一 意念真精之極,因緣而有,即其近者。雞之伏卵,固自 出此。今雞伏鴨,乃知莊周所謂「越雞伏鵠」者,此何道 哉?麥之為蛾,蓋自蛾種而起,因以化麥,非麥之能為 蛾也。由是而言之,一念所生,無論善惡,要自有必至 者。

《螢雪叢說》:王勃作《滕王閣序》,中間有「落霞與孤鶩齊 飛,秋水共長天一色」之句,世率以為警聯。然而落霞 者,乃飛蛾也,即非雲霞之霞,土人呼為霞蛾。至若鶩 者,乃野鴨也,野鴨飛逐蛾蟲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齊 飛。若雲霞則不能飛也。見《吳獬事始》。

蛾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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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異記》:楚莊王時,宮人一旦而化為野蛾飛去。 《拾遺記》:燕昭王思諸神異,有谷將子,學道之人也,言 於王曰:「西王母將來遊,必語虛無之術。」不踰一年,王 母果至,與昭王遊於燧林之下,說炎帝鑽火之術,取 綠桂之膏,燃以照夜,忽有飛蛾㘅火,狀如丹雀,來拂 於桂膏之上。此蛾出於圜丘之穴,穴洞達九天,中有 細珠如流沙,可穿而結,因用為珮,此是神蛾之火也。 蛾憑氣飲露,飛不集下,群仙殺此蛾合丹藥。西王母 與群仙遊圜丘之上,聚神蛾以瓊筐盛之,使玉童負 筐以遊四極,來降燕庭,出此蛾以示昭王,王曰:「今乞 此蛾以合九轉神丹。」王母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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