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第16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一百六十七卷 |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錄
蠶部紀事
蠶部雜錄
蠶部外編
蛾部彙考
蛾圖
詩經〈衛風碩人〉
爾雅〈釋蟲〉
古今注〈飛蛾〉
埤雅〈蛾〉
蛾部藝文一
飛蛾賦 宋鮑照
燈蛾賦 唐陳仲師
燈蛾賦 范鳴鶴
蛾部藝文二〈詩〉
燭蛾 宋賀鑄
蛾部紀事
蛾部雜錄
蛾部外編
禽蟲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蠶部紀事
[編輯]《通鑑前編》:黃帝有熊氏,命元妃西陵氏教民蠶。《外紀》 曰:「西陵氏之女嫘祖為帝元妃,始教民育蠶,治絲繭, 以供衣服,而天下無皴瘃之患,後世祀為先蠶。」 蔡邕《獨斷》:「桑扈氏農正,趣民養蠶。」
《詩經豳風七月章》:「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 鳴倉庚。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遲遲,采 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朱注〉載,始也。陽,溫和 也。倉庚,黃鸝也。懿,深美也。遵,循也。微行,小徑也。柔桑, 稚桑也。遲遲,日長而暄也。蘩,白蒿也。所以生蠶,今人 猶用之,蓋蠶生未齊,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也。祁祁, 眾多也。或曰,徐也。公子,豳公之子也。再言流火授衣 者,將言女功之始,故又本於此,遂言春日始和,有鳴 倉庚之時,而蠶始生,則執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 而未齊者,則采蘩者眾,而此治蠶之女,感時而傷悲。 蓋是時公子猶娶於國中,而貴家大族連姻公室者, 亦無不力於蠶桑之務,故其許嫁之女,預以將及公 子同歸,而遠其父母為悲也。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蠶月條桑。取彼斧斨,以伐遠揚, 「猗彼女桑。」七月鳴鵙,八月載績,載元載黃。「我朱孔陽, 為公子裳。」〈朱註〉萑葦,即蒹葭也。蠶月,治蠶之月,條桑枝 落之,采其葉也。「《斧隋》銎斨,方銎遠揚」,遠枝揚起者也。 取葉存條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條取,故取其 葉而存其條,猗猗然耳。鵙,伯勞也。績,緝也。元,黑而有 赤之色。朱,赤色,陽明也。言七月暑退將寒,而是歲禦 冬之備亦庶幾其成矣。又當預擬來歲治蠶之用,故 於八月萑葦既成之際而收蓄之,將以為曲薄。至來 歲治蠶之月,則採桑以供蠶食,而大小畢取,見蠶盛 而人力至也。蠶事既備,又於鳴鵙之後,麻熟而可績 之時,則績其麻以為布,而凡此蠶績之所成者皆染 之,或元或黃,而其朱者尤為鮮明,皆以供上而為「公 子之裳」,言勞於其事,而不自愛以奉其上,蓋至誠慘 怛之意。上以是施之,下以是報之也。
《禮記·祭義》:「古者天子諸侯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 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君皮 弁素幘,卜三宮之夫人世婦之吉者,使入蠶室,奉種 浴於川,桑於公桑,風戾以食之。歲既單矣,世婦卒蠶, 奉繭以示於君,遂獻繭於夫人。」
《祭統》:「天子親耕於南郊,以供粢盛。王后蠶於北郊,以 供純服。諸侯耕於東郊,亦以供粢盛。夫人蠶於北郊, 以供冕服。」天子、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蠶也。 《周禮·天官》內宰:「中春詔後,帥外內命婦,始蠶於北郊, 以為祭服。歲終則會內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後而 受獻功者,比其小大,與其麤良,而賞罰之。」〈訂義〉鄭鍔曰: 「觀《祭義》之篇曰:『古者天子必有公桑,蠶室近川而為 之,築宮仞有三尺,棘牆而外閉之。及大昕之朝,卜夫 人、世婦之吉者,入蠶於蠶室。及獻繭,遂朱綠之元黃 之,以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 至也。蓋王者以奉宗廟為重,以躬耕之穀為粢盛,後 以親蠶之絲為祭服。然蠶必以時,時至而不』」詔告之, 則有失時之愆。中春者,可蠶之候也。時則詔後,帥外 內命婦以共事。必於北郊者,婦人受陰之義。說者謂 《月令》季春之月,鳴鳩拂其羽,戴勝降於桑,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而先儒於《祭義》大昕之注亦以為季春 朔日。今此仲春詔後,何也?然以七月之詩攷之,春日 載陽,有鳴倉庚。「女執懿筐,爰求柔桑。」謂仲春也。《倉庚》 以仲春鳴,記《禮》者乃言季春,豈季春者蠶事之始歟? 謂之始蠶,意可知矣。李氏曰:「普天之下,蠶者非一女 而後猶親蠶,天下之女子有不遵微行、求柔桑者乎? 耕者非一男而後猶佐天子之耕,天下之男子有不 饁南畝、喜田畯者乎?」王氏曰:「內人,王內之人。」賈氏曰: 「稽,猶計也。功」事,絲枲之事。王昭禹曰:「典婦以功獻於 後,內宰則佐後而受之。」
《夏官》大司馬之屬。馬質,禁原蠶者。〈訂義〉鄭康成曰:「原,再 也。」王昭禹曰:「物有異類,而同乎一氣,相為消長,相為 盈虛,其勢不能兩盛也。」以天文攷之,午馬為絲蠶,則 馬與蠶其氣同屬於午也。辰為龍,馬為龍之類,蠶為 龍之精,則馬蠶又同資氣於辰也。一歲之中,苟再蠶 焉,則蠶盛而馬衰。故原蠶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 之理者,烏能及此?鄭鍔曰:「蠶者衣之」原,可勸之勤,不 可禁其再。因其再而禁之,抑亦先王之世不專用絲。 故歟嬪婦所化者有麻枲獵所得者有狐貉,則雖禁 原,而衣不患不足。李嘉會曰:「今東南如兗、揚,衣被天 下,蠶盛而無馬;西北苦寒之地,有馬而無蠶,蓋可知 矣。」
《述異記》:闔閭夫人墓中,周迴八里,別館洞房,迤邐相 屬,漆燈照爛,如日月焉。尤異者,金蠶玉燕各千餘雙。 《禮記月令》:「季春之月,后妃齋戒,親東鄉躬桑,禁婦女 毋觀,省婦吏以勸蠶事。蠶事既登,分繭稱絲,效功以 共郊廟之服,毋有敢惰。」
孟夏之月,蠶事畢,后妃獻繭,乃收繭稅,以桑為均,貴 賤長幼如一,以給郊廟之服。
《神異經東荒經》:「東方有桑樹焉,其上自有蠶作繭,長 三尺,繰一繭得絲一斤。」
《東方朔別傳》:武帝求神仙,朔言能上天取藥。上知其 謾,欲極其言,即遣方士與朔上天,朔曰:「當有神來迎 我。」後方士晝臥,朔遽口呼從上天還,方士遂以聞。上 以為面欺,下朔獄,泣曰:「臣幾死者再」,天公問臣下方 何衣,朔曰:「衣蠶。蠶何若?」曰:「類馬,班班類虎。天公 大怒,以臣為謾,繫臣司寇。使使下問,還報有之,乃出 臣。今陛下以臣為詐,願使使上問之。」上曰:「齊人多詐, 欲以喻我。止方士也。」罷方士。
《後漢書。光武本紀》:「建武二年,蓋延等大破劉永於沛 西。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 穀旅生,麻尗尤盛,野蠶成繭,被於山阜,人收其利焉。」 《宋書符瑞志》:「漢光武建武初,野蠶穀充給百姓。其後 耕蠶稍廣,二事漸息。」
《東觀漢記》:「明德馬皇后,置織室蠶於濯龍門中,數往 來觀,以為娛樂。」
謝承《後漢書》「南陽范克,為桂陽太守,教民植桑絺紵 之屬,養蠶織履,民得利益。」
賈氏《說林》:蠶最巧作繭,往往遇物成形。有寡女獨宿 倚枕不寐,私傍壁孔中視鄰家蠶離箔,明日繭都類 之,雖眉目不甚悉,而望去隱然似愁女。蔡邕見之,厚 價市歸,繅絲製琴絃,彈之有憂愁哀慟之聲。問女琰, 琰曰:「此寡女絲也。」聞者莫不墮淚。
《抱朴子·論仙篇》:「甘始以藥粉桑飼蠶,蠶乃到十月不 老。」
《後漢書禮儀志》:「祠先蠶,禮以少牢。」〈注〉《漢舊儀》曰:「春桑 生而皇后親桑於苑中,於蠶室養蠶,千薄以上,祠以 中牢羊豕。」今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 臣妾從桑還,獻於繭觀,皆賜從桑者樂,皇后自行。凡 蠶絲絮,織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廟群 臣五時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縷縫衣,得以作巾絮而 已。置蠶官令丞,諸天下官皆詣蠶室,亦婦人從事,故 舊有《東西織室作法》。晉後祠先蠶,先蠶壇高一丈,方 二丈,為四出陛,陛廣五尺。
《世說》:〈註〉《司馬徽別傳》曰:有人臨蠶求簇箔者,徽自棄 其蠶而與之。或曰:「凡人損己以贍人者,謂彼急我緩 也。今彼此正等,何為與人?」徽曰:「人未嘗求,已求之不 與,將慚,何有以財物令人慚者?」
《廣州記》:「吳黃武三年,遣交州治中呂瑜發趙嬰齊冢, 得金蠶白珠各數斛。」
《宋書符瑞志》:「吳孫權黃龍三年夏,野蠶繭大如卵。」 《江寧府志》:「漢建興九年五月,建業有野蠶成繭,大如 卵。」
《搜神記》:「建業有婦人背生一瘤,大如數斗,囊中有物 如繭栗甚眾,行即有聲,恆乞於市,自言村婦也。常與 姊姒輩分養蠶,已獨頻年損耗,因竊其姒一囊繭焚 之。頃之,背患此瘡,漸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氣閉悶,常 露之乃可,而重如負囊。」
《宋書符瑞志》:「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廣野蠶 成繭,大如雉卵,彌漫林谷,年年轉盛。」
孝武帝大明三年五月癸巳,宣城宛陵縣石亭山生野蠶三百餘里,太守張辯以聞。《梁四公記》:「梁天監中,四公謁武帝,傑公嘗與諸儒語 及方域,雲東至扶桑,扶桑之蠶長七尺,圍七寸,色如 金,四時不死。五月八日嘔黃絲,布於條枝而不為繭, 脆如綖。燒扶桑木灰汁煮之,其絲堅韌,四絲為係,足 勝一鈞。蠶卵大如鷰雀卵,產於扶桑下。齎卵至句麗 國,蠶變小如中國蠶耳。俄而扶桑國使使貢方物,有」 黃絲三百斤,即扶桑蠶所吐扶桑灰汁所煮之絲也。 帝有金爐,重五十斤,係六絲以懸爐,絲有餘力。 《魏書。高祖本紀》:「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長安二蠶多 死,丐民歲賦之。」
《靈徵志》:高祖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張萬壽表,「建 興濩澤縣民賈日成以去四月中養蠶,有絲網成幕, 中有卷物,似絹帶,長四尺,廣三寸,薄上復得黃繭二, 狀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蠶蛾喫人,尫殘者一百一 十餘人,死者二十二人。
《大業拾遺記》:時越溪進耀光綾,綾紋突起有光彩。越 人乘樵風舟泛於石帆山下,收野繭繰之。繰絲女夜 夢神人告之:「禹穴三千年一開,汝所得野繭,即江淹 文集中壁魚所化也。」
《冊府元龜》:武德五年,梁州言「野蠶成繭,百姓得而用 之。」
貞觀十二年六月,滁州言「野蠶成繭於山阜。」九月,楚 州野蠶成繭,遍於山谷。濠州、廬州獻野繭。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三年,滁州野蠶成繭。」
十四年,滁州野蠶成繭。
《雲仙雜記》:「蠶退之後,多為乾臘貨之。開元中,春未雨, 市多白眼蜂如山,市人以此卜絲帛之豐歉。」
杜甫寓蜀,每蠶熟,即與兒躬行而乞曰:「如或相憫,惠 我一絲兩絲。」
《杜陽雜編》:「元和八年,大軫國貢重明枕、神錦衾、碧麥、 紫米。雲其國在海東南三萬里,當軫宿之位,故曰大 軫國。」《經》「合丘禺槁之山,神錦衾,水蠶絲所織也。方二 丈,厚一寸,其上龍文鳳彩,殆非人工。其國以五色彩 石甃池塘,採大柘葉,飼蠶於池中。始生如蚊睫,游泳 於其間,及老可五六寸。池中有挺荷,雖驚風疾吹,不」 能傾動。大者可闊三四尺,而蠶經十五月,即跳入荷 中,以成其繭,形如斗,自然五色。國人繰之以織神錦, 亦謂之靈泉絲。上始覽錦衾與嬪御,大笑曰:「此不足 以為嬰兒綳席,曷能為我被耶?」使者曰:「此錦之絲,水 蠶也。得水則舒,水火相反,遇火則縮。」遂於上前令四 官張之,以水一噴即方二丈,五色煥爛,逾於向時。上 乃歎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不亦然哉。」則 卻令以火逼之。須臾如故。上益異之。翌日出示術士 田元佐、李元戢焉。
上嘗幸興慶宮,於複壁間得寶匣,匣中獲玉鞭,鞭末 有文曰「軟玉鞭」,即天寶中異國所獻,光可鑑物,節文 端妍,雖藍田之美,不能過也。屈之則頭尾相就,舒之 則勁直如繩,雖以斧鑕鍛斫,終不傷缺。上嘆為異物, 遂命聯蟬繡為囊,碧玉絲為鞘。碧玉蠶絲,即永泰元 年東海彌羅國所貢雲。其國有桑,拔幹盤屈,覆地而 「生,大者連延十數頃,小者蔭百畝。其上有蠶,可長四 寸,其色金,其絲碧,亦謂之『金蠶絲。縱之一尺,引之一 丈,撚而為鞘,表裡通瑩,如貫瑟瑟,雖併十夫之力,挽 之不斷。為琴瑟絃,則鬼神悲愁忭舞。為弩弦則箭出 一千步,為弓弦,則箭出五百步。上令藏之於內府。至 朱泚犯禁,闈其鞕,不知所在』。」 《唐書尹思貞傳》:思貞為青州刺史,治州有績,蠶至歲 四熟。黜陟使路敬潛至部,歎曰:「是非善政致祥乎?」表 言之。
《南詔傳》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蠶以柘。蠶生閱 二旬,而繭織錦縑,精緻大和。「祁鮮而西,人不蠶,剖波 羅樹實狀若絮,紐縷而幅之。」
《冊府元龜》:「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洺州獻野繭二十斤。」 《清異錄》:「齊、魯、燕、趙之種蠶,收繭訖,主蠶者簪通花銀 碗謝祠廟,村野指為女及第。」
《封丘縣志》:「宋太祖開寶元年,蠶織成被。邑人程鐸家, 蠶自織成被,廣五尺,長倍之。」
《揮麈前錄》:太平興國六年五月,詔遣供奉官王延德、 殿前承旨白勳使高昌。雍熙元年四月,延德等敘其 行程來上,云:「初自夏州歷伊州,地有野蠶,生苦參上, 可為綿帛。」
《宋史孔維傳》:維為國子司業,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 馬直史館樂史駁之曰:「《管子》云:『倉廩實,知禮節;衣食 足,知榮辱』。是以古先哲王厚農桑之業,以其為衣食 之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天下 有受其寒者。故天子親耕,后妃親蠶。屈身以化下者, 邦國之重務也。」《吳都賦》曰:「國賦再熟之稻,鄉貢八蠶」 之綿,則蠶之有原,其來舊矣。今孔維請禁原蠶以利 國馬,徒引前經「物類同氣」之文,不究時事確實之理夫所市國馬,來自外方,涉遠馳驅,虧其秣飼,失於善 視,遂至元黃,致斃之由,鮮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蠶事, 甚無謂也。唐朝畜馬,具存監牧之制,詳觀本書,亦無 禁蠶之文。況近降明詔,來年春有事「於籍田,是則勸 農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長。 臣嘗歷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之內,貧窶者多。春蠶 所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今若 禁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皇寧?渙汗 絲綸所宜重慎。」上覽之,遂寢晚蠶之禁。維復抗疏曰: 「按《周禮夏官司馬職》,『禁原蠶者,為傷馬也。原,再也。《天 文》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 與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以益馬也。又郭璞 云:「重蠶為原,今晚蠶也。」臣少親耕桑之務,長歷州縣 之職,物之利害盡知之矣。𧈪𧈪之氓,知其利而不知 其害,故有早蠶之後,重養晚蠶之繭,出絲甚少,再采 之葉,來歲不茂,豈止傷及於馬,而桑亦損矣。臣自縣 歷官,路見坰野之地,官馬多死,若非明授典據,助其 畜牧,安敢妄有舉陳哉?按《本草》注以僵蠶塗馬齒則 不能食草,物類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馬祖,季春享 先蠶」,皆為天駟房星也。為馬祈福,謂之馬祖,為蠶祈 福謂之先蠶,是蠶與馬同其類爾。蠶重則「馬損,氣感 之而然也。」臣謂依《周禮》禁原蠶為當。上雖不用維言, 而嘉其援引經據,以章付史館。
《五行志》:「仁宗景祐四年五月,滑州靈河縣民黃慶家 蠶目成被,長二丈五尺,闊四尺。」
嘉祐五年,深州野蠶成繭,被於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閏八月,定州七縣野蠶成繭。
七年五月,北海縣「蠶自織如絹,成領帶。」
元符元年七月,槁城縣野蠶成繭。八月,行唐縣野蠶 成繭。九月,深澤縣野蠶成繭,織紝成萬匹。
二年六月,房陵縣「野蠶成繭。」
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蠶成繭。
四年,相州野蠶成繭。
五年,南京野蠶成繭,織紬五匹,綿四十兩,聖繭十五 兩。
《禮志》:紹興八年,宰臣奏積雨傷蠶。上曰:「朕宮中自蠶 一薄,欲知農桑之候,久雨葉濕,豈不有損。」乃命往天 竺祈晴。
《茅亭客話》:「新繁縣李氏,失其名家養蠶甚多,將成,值 桑大貴,遂不終,飼而埋之,鬻其桑葉,大獲其利。將買 肉麪歸家,造饅頭食之,擘開,每顆中有一蠶,自此災 癘俱興,人口淪喪。」夫蠶者靈蟲,衣被天下,愚氓坑蠶 獲利,有此徵報爾。
《金史五行志》:「太宗天會三年七月,錦州野蠶成繭。 章帝明昌四年,邢、洛、深、冀及河北西路十六謀克之 地,野蠶成繭。」
《承安》元年六月,平晉縣民利通家蠶自成綿段,長七 尺一寸五分,闊四尺九寸。
《真臘風土記》:「土人皆不事蠶桑。近年暹人來居,卻以 蠶桑為業。」桑種、蠶種,皆自暹中來。
《仰山脞錄》:臨海趙太守,洪武間卒業太學,為中貴題 《蠶婦圖》云:「蠶未成絲葉已無,鬢雲撩亂粉痕枯,宮中 羅綺輕如布,爭得王孫見此圖。」太祖幸中貴宅,見之, 詰問,中貴以趙對,即召除肇慶知府。在郡有廉聲。及 歸,嘆曰:「昔趙清獻持一硯,今吾倍之。」遂持二硯以歸。 時號「趙雙硯。」
《堂邑縣志》:洪武間,尚書郭公敦家群蠶合結一繭,環 如金帶。諺曰:「春蠶性巧,見物成形。」信然哉。此繭近為 李侯廷臣取去。
蠶部雜錄
[編輯]《書經·禹貢》:「桑土既蠶。」〈傳〉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蠶 桑。
《禮記·檀弓》:「蠶則績而蟹有匡。」〈注〉匡,背殼似匡也。絲之 績者,必由乎匡之所盛。然蟹之有匡,非為蠶也,為背 而已。
《祭統》:「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夫人蠶千北郊,以共 冕服。王后夫人非莫蠶也,敬盡然後可以事神明。」 《周禮·地官·閭師》:「凡庶民不蠶者不帛。」
《春秋文曜》「鉤商絃絕蠶合絲。」
《韓子內儲》說:「鱣似蛇,蠶似蠋,人見蛇則驚駭,見蠋則 毛起。然而婦人拾蠶,而漁者握鱣,利之所在,則忘其 所惡,皆為孟賁。」
《史記天官書》:「正月上甲,風從東方來,宜蠶。」
《易林》:「饑蠶作室,緡多亂纏,緒不可得。」
左跌右僵,前躓觸桑。其稽據石,傷其弟兄。老蠶不作, 家無織帛。貴貨賤身,久留連客。
秋蠶不成,冬種不生《淮南子天文訓》:「蠶珥絲而商絃絕。」〈注〉《珥絲》謂弄絲於 口。
《泰族訓》。蠶一歲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 為其殘桑也。
《說林訓》:「人食礜石而死,蠶食之而不饑。」
《論衡無形篇》:「蠶食桑老,績而為繭,繭又化而為蛾,蛾 有兩翼,變去蠶形。蠐螬化為復育,復育轉而為蟬,蟬 生兩翼,不類蠐螬。凡諸命蠕蜚之類,多變其形,易其 體。」
蔡邕《與人書》,家祖居常言:「客有三當死,夜半蠶時至, 人室家也。今者一行而犯其兩。」
《玉曆通政經》:「三月三日,天無雨,無日不見雨,蠶大善。 舍北種榆九株,蠶大得。」
《元中記》:大月支有牛名為日及,今日割取其肉三四 斤,明日瘡愈。漢人入此國,見牛不知以為珍異。漢人 曰:「吾國有蠶,大小如指,食桑葉,為人吐絲。」外國人不 復信有蠶也。
《續博物志》:「蠶以無胃而育。」
無能。子固本篇:「食桑之蟲,絲其腸者曰蠶,以絲自舍 曰繭,繭伏而化,於是羽而蛾焉,其稟也宜如此。猶獸 之胎,鳥之卵,俱非我由也。智者知其絲可縷,縷可織, 於是烹而縷之,機杼以織之,幅而繒之,繒而衣之。夫 蠶自繭,將為蛾也,非為乎人謀其衣而甘乎烹也。所 以烹者,絲所累爾。烹之者,又非嫉其蠶也,利所繫爾。」 夫獸之胎,鳥之卵,蠶之繭,俱其所稟也。蠶所稟獨乎 絲,絲必烹,似乎不幸也,不幸似乎分也。故無為者,無 幸無不幸,何分乎?有為善,不必福;有為惡,不必禍。或 制於分焉,故聖人貴乎無為。
《物類相感志》:「蒼蠅叮蠶則生蟲。」
蠶畏鼓聲,則伏而不起,亦畏雷故也。
《感應類從志》「僵蠶拭脣,馬不咬人。」
《茅亭客話》:蜀有蠶市,每年正月至三月,州城及屬縣 循環一十五處。耆舊相傳,「古蠶藂氏為蜀主,民無定 居,隨蠶藂所在致市居,此之遺風也。」又蠶將興以為 名也,因是貨蠶農之具及花木果草藥什物。
鼠璞《唐乘異集》載蜀中寺觀多塑女人,披馬皮,謂馬 頭娘以祈蠶。《搜神記》載女思父,語所養馬:「若得父歸, 吾將嫁女。」馬迎得,父見女輒怒。父殺馬,曝皮於庭中, 皮忽卷女飛去,桑間俱為蠶俗,謂蠶神為馬明菩薩 以此。然《周禮》「馬質禁原蠶」,註:「天文,辰為馬,蠶為龍精, 月直大火,蠶馬同氣,物不能兩大,禁再蠶者,為傷馬。」 舊祀先蠶與馬同祖,亦未可知。
《槎菴燕語》:「蠶為繭而身化其中,故能入而復能出。」 西吳枝乘湖民以蠶為田,故謂勝意則增饒,失手則 坐困。綿以兩蠶共作繭者為同功,綿值即倍常。其絲 以三繭抽者為合羅絲,歲以充御服,士庶家不得有 也。
《簷曝偶談》:楊廉夫嘗論蠶有六德:「衣被天下生靈,仁 也;食其食,死其死,以答主恩,義也;身不辭湯火之厄, 忠也;必三眠三起而熟,信也;象物以成繭,色必尚黃 素,智也;繭而蛹,蛹而蛾,蛾而卵,卵而復繭,神也。此六 德也。」
《蜩笑偶言》:「繭,蠶出也,而蠶非繭,則不能藏身以形化。」 《華川巵辭》:「冰蠶不知寒,與生俱化故也。 辟寒火蠶,綿出火洲,絮衣一襲,止用一兩,稍過度則 熇蒸之氣不可耐。」
蠶部外編
[編輯]《搜神記》:舊說太古之時,有大人遠征,家無餘人,唯有 一女,牡馬一匹,女親養之,窮居幽處,思念其父,乃戲 馬曰:「爾能為我迎得父還,吾將嫁汝。」馬既承此言,乃 絕韁而去,徑至父所,父見馬驚喜,因取而乘之,馬望 所自來,悲鳴不己,父曰:「此馬無事如此,我家得無有 故乎?」亟乘以歸,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芻養,馬 不肯食,每見女出入,輒喜怒奮擊,如此非一。父怪之, 密以問女,女具以告父:必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 門,且莫出入。」於是伏弩射殺之,暴皮於庭。父行,女與 鄰女於皮所戲,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為 婦耶?招此屠剝,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馬皮蹶然而起, 卷女以行。鄰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還求索, 已出失之。後經數日,得於大樹枝間,女及馬皮盡化 為蠶,而績於樹上。其繭綸理厚大,異於常蠶。鄰婦取 而養之,其收數倍,因名其樹曰桑。桑者,喪也。由斯百 姓競種之,今世所養是也。言桑蠶者,是古蠶之餘類 也。案《天官》「辰為馬星。」《蠶書》曰:「月當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馬同氣也。《周禮》教人職掌禁原蠶者。註云:「物莫 能兩大,禁原蠶者,為其傷馬也。」《漢禮》皇后親採桑,祀 蠶神曰:「菀窳婦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稱也。菀 窳,婦人先蠶者也。故今世或謂蠶為女兒者,是古之 遺言也。
《拾遺記》:「員嶠山有木,名『猗桑』」,煎椹以為蜜。有冰蠶,長 七寸,黑色,有角有鱗,以霜雪覆之,然後作繭,長一尺, 其色五彩,織為文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經宿不燎。 唐堯之世,海人獻之,堯以為黼黻。
《搜神記》:「園客者,濟陰人也,貌美,邑人多欲妻之,客終 不娶。嘗種五色香草,積數十年,服食其實,忽有五色 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桑蠶焉。至蠶 時,有神女夜至助客養蠶,亦以香草食蠶,得繭百二 十頭,大如甕。每一繭繅六七日乃盡。繅訖,女與客俱 仙去,莫知所如。」
《齊諧記》:吳縣張成夜起,忽見一婦人立於宅上南角, 舉手招成,成即就之,婦人曰:「此地是君家蠶室,我即 是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於上祭我, 必當令君蠶桑百倍。」言絕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 後大得蠶。今正月半作白膏粥,自此始也。
《酉陽雜俎》:「新羅國有第一貴族金哥,其遠祖名旁㐌, 有弟一人,甚有家財,其兄旁㐌因分居乞衣食。國人 有與其隙地一畝,乃求蠶穀種於弟,弟蒸而與之,㐌 不知也。至蠶時,有一蠶生焉,目長寸餘。居旬,大如牛, 食數樹葉不足。其弟知之,伺間殺其蠶。經日,四方百 里內,蠶飛集其家,國人謂之巨蠶。」意其蠶之王也。四 鄰共繰之,不供穀,唯一莖植焉。其穗長尺餘,旁㐌常 守之,忽為鳥所折,銜去,旁㐌逐之上山五六里,鳥入 一石罅,日沒徑黑,旁㐌因止石側。至夜半月明,見群 小兒赤衣共戲,一小兒云:「爾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兒 露一金錐子擊石,酒及樽悉具。一曰要食。又擊之,餅 餌羹炙羅於石上,良久,飲食而散,以金錐插於石罅。 旁㐌大喜,取其錐而還,所欲隨擊而辦,因是冨侔國 力,常以珠璣贍其弟,弟方始悔其前所欺蠶穀事,仍 謂旁㐌:「試以蠶穀欺我,我或如兄得金錐也。」旁㐌知 其愚,諭之不及,乃如其言。弟蠶之,止得一蠶,如常蠶 穀,種之復一莖植焉。將熟,亦為鳥所銜。其弟大悅,隨 之入山。至鳥入處,遇群鬼,怒曰:「是竊予金錐者。」乃執 之謂曰:「爾欲為我築糠三版乎,欲爾鼻長一丈乎?」其 弟請築糠三版,三日饑困不成,求哀於鬼,乃拔其鼻, 鼻如象而歸。國人怪而聚觀之,慚恚而卒。其後子孫 戲擊錐求狼糞,因雷震錐,失所在。
佛祖《歷代通》載:第十一祖冨那夜,奢華氏國人也,姓 瞿曇氏。父寶身,既得法於脅尊者,尋詣波羅奈國,有 馬鳴大士迎而作禮,因問曰:「我欲識佛,何者即是?」祖 曰:「汝欲識佛,不識者是。」曰:「佛既不識,焉知是乎?」祖曰: 「既不識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鋸義。」祖曰:「彼是木義。」復 問:「鋸義者何?」曰:「與師平出。」又問:「木義者何?」祖曰:「汝被 我解。」馬鳴豁然惺悟,稽首歸依,遂求剃度。祖謂眾曰: 「此大士者,昔為毘舍離國王。其國有一類人,如馬裸 露,王運神力,分身為蠶,彼乃得衣。王後復生中印度, 馬人感戀悲鳴,因號馬鳴焉。」
《濟南府志》:「黌山在淄川城東,世傳有仙於洞中養金 蠶,後有拾金蠶者。」
蛾部彙考
[編輯]釋名
蛾羅。〈爾雅〉 火花:〈古今注〉
慕光。〈古今注〉
蛾圖
《詩經》
[編輯]《衛風碩人》
[編輯]螓首蛾眉。
〈朱註〉蛾,「蠶蛾也,其眉細而長曲。」
《爾雅》
[編輯]《釋蟲》
[編輯]蛾羅。
〈註〉蠶蛾:〈疏〉此即蠶蛹所變者也。《說文》云:「蛾羅」是也。
==飛蛾
[編輯]飛蛾:善拂燈,一名《火花》,一名《慕光》。
《埤雅》
[編輯]《蛾》
[編輯]「繭生蛾,蛾生卵。」《博物志》曰:「食桑者有緒而蛾,蛾類者 先孕而後交。」蓋蛹者蠶之所化,蛾者蛹之所化。《荀子》 曰「蛹以為母,蛾以為父」是也。蛹一名螝,蛾一名羅。孫 炎《爾雅正義》以為螝即是雄,蛹即是雌,羅即是雄,蛾 即是雌。峨。似黃蝶而小,其眉勾曲如畫,故《詩》以譬莊 姜。《碩人》曰:「螓首蛾眉。」今一種善拂燈火夜飛,謂之飛 蛾,一名慕光。《符子》曰:「不安其昧而樂其明,是猶文蛾 去暗,赴燈而死,亦其類也。」與䗪而為牝牡。䗪一名過 街,言逢申日則過街,殆與鶝忌庚申、燕避戊己無異。 周人設官,覆夭鳥之巢,以方書十日之號、十有二辰 之號、十有二月之號、十有二歲之號、二十有八星之 號,縣其巢上則去之。言夭鳥見此五者而去,良有以 也。《變化論》曰:「蝙蝠夜值庚申乃伏。」
蛾部藝文一
[編輯]《飛蛾賦》宋·鮑照
[編輯]仙鼠伺闇,飛蛾候明。均靈舛化,詭欲齊生。觀齊生而 欲詭,各會住以憑方。凌焦煙之浮景,赴熙焰之明光。 拔身幽草下,畢命在此堂。本輕死以邀得,雖糜爛其 何傷。豈學南山之文豹,避雲霧而巖藏。
《燈蛾賦》〈以人皆日予知為韻〉唐·陳仲師
[編輯]燈者火也,尊而不親。奚斯蟲之眇質,飜體密而意馴。 必將蹈火而後止,是以疑冰之與鄰。雖異探湯,執熱 之情可見;不蒙明照,暗投之罪則均。是以鴈飛無忘 於避繳,龍蟄有貴乎存神。於以知無知之智,有以同 有知之人。無損於明,雖光暉可借;自貽其咎,與壓溺 同塵。始其燄燄中開,青煙爰發;薨薨四足,白羽若月。 焦爛唐突,離披觸蹶人心,卒然天意。若曰「嬰焚灼者 何如玉石之俱盡;處高明者,曷若烏兔之屢闕。」且繼 彼覆車,雖百夫死難而無餘;納諸密網,狀眾鳥驚飛 而在初。循環貴實,宛轉投虛,沉脂膏則屈死,觸煙燄 則焚。如自我搆,患非天禍。予愛水螢之光,載浮熠熠; 笑鼎魚之樂,其斃徐徐。阽乎焦原,可葉其義;投畀炎 火,莫之知避。曷若晨雞候明以自得,火鼠就燥而無 累。莫不守之以為順,居之以為智。是蛾也,餘光可託, 留影如寄。排朱燄,扇輕吹,胡糜爛於瞬息,為腐餘之 容易。若然者,蠢蠢之類,將外強而必乖;炎炎之著,非 內熱之所懷。既油然相煦於膏火,亦瞥然相忘於形 骸。吾所以知捐軀於「鼎鑊,與是道而孔偕。」
《燈蛾賦》范鳴鶴
[編輯]流。月半庭兮頹光初夕,金缸坐明兮凝暉的的。蛾繚 繞而未息,意沉潛而自溺。逝者已往,存者可哀,伊戚 戚之未畢,俄栩栩而復來,睹前軌之已覆,因委命而 不回。彼尚無恨哉?殊化難窮,神理斯昧,物情無傷,亦 或貽害。每捐慮於進止,恆忘懷於否泰。任逍遙以無 營,將何負而顛沛?如膏之明,豈怪前死;比薰之馥,豈 惜同燬。儔二美而多慚,痛一生之虛委。明不可投,投 之必斃;膏不可赴,赴之必泥。彼優遊之萬端,奚於斯 乎失計?始來也,吾故知其必凶,及死也,吾未識於所 從。何生微而智劣?苟不若於自空。爾愛候明,何不候 日?光陰不留,尚存爾質。爾愛候明,何不候月?素華將 移,爾猶不滅。何相繼以焚軀?竟不知謀之為拙。元豹 深隱終不效,幾是蟲以慾。卒與命違。豈若貴死之僊, 鼠得昏夕而後飛。
蛾部藝文二〈詩〉
[編輯]《燭蛾》宋·賀鑄
[編輯]雙蛾來翩翩,慕此堂上燭。附炎竟何功,自取焚如酷。 感彼萬動微,保生在無欲。不見青林蟬,飲風聊自足。
蛾部紀事
[編輯]《洞冥記》:「武帝既耽於靈怪,得丹豹之髓,白鳳之膏,磨 青錫為屑,以蘇油和之,照於神壇。夜暴雨,火不滅,有 霜蛾如蜂赴火,侍者舉麟鬚拂以驅之。」
《搜神記》:「園客濟陰人,種五色香草,服食其實,忽有五 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薦之以布,生桑蠶焉。」 《述異記》:「晉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麥化為飛蛾。」
《南史傅亮傳》:「亮伏誅,妻子流建安。亮之方貴,兄迪每 深戒焉,而不能從。及見世路屯險,著論名曰《演慎》。及少帝失德,內懷憂懼,直宿禁中,睹夜蛾赴燭,作《感物 賦》以寄意。」
《雲笈七籤》:「花姑者,道行高潔,臨川郡臨汝水西石並 山有仙壇,遂訪求之,躬申葺理。開元九年無疾而終。 開元二十八年庚辰三月乙酉,敕道士齎龍壁來醮, 忽有白鹿自壇東出,至姑塚間而滅。又有五色仙蛾 集於壇上,刺史張景佚以為聖德所感,立碑頌述。」 《酉陽雜俎》:荊州百姓張七政,善治傷折,王公子弟與 之狎,嘗祈其戲術。張取馬草一掬,再三挼之,悉成燈 蛾飛。
田間書「林子夜對客,有粉羽飛繞燭上,以扇驅之,既 去復來,如是者七八,終於焦頭爛額,猶撲撲必期以 死,人莫不笑其愚也。」予謂聲色利慾,何啻膏火爍金, 有蹈之而不疑,滅其身而不悔者,亦寧免為此蟲嘆 哉!噫!
《岳陽風土記》:岳州夏秋水漲,即生飛蛾,蔽空而飛,夜 見明即投至,不可燃燭,雖樽俎之間,須臾遍滿,久之 復投水中,俗謂「天蛾。」
《禹州志》:「明萬曆二年,天雨蟲蛾形如麥大,白色,四翅, 晝飛如雪,城中尤甚,拂面迷目,人不可行。」
蛾部雜錄
[編輯]《夢書》:「蛾為婦女,肩偎也。」夢見蛾者,憂婚也。
《譚子化書》:「天下賢愚,營營然若飛蛾之投夜燭,蒼蠅 之觸曉窗,知往而不知返,知進而不知退,但知避害 就利,不知聚利而就害。夫賢於人而不賢於身,何賢 之謂也?博於物而不博於己,何博之謂也?是以大人 利害俱亡,何往不臧。」
《物類相感志》:「麥得濕氣則為蛾。」
「三月三日收薺菜花置燈檠上,則飛蛾蚊蟲不投。」 《蒙齋筆記》:余居山間,默觀物變固多矣,取其灼然者, 如蚯蚓為百合,麥之壞為蛾,則每見之物理固不可 盡解,業識流轉,要須有知,然後有所向。若蚯蚓為百 合,乃自有知為無知,麥之為蛾,乃自無知為有知。蚯 蚓在土中,方其欲化時,蟠結如毬,已有百合之狀,麥 蛾一夕而變,紛然如飛塵。以佛氏論之,當須自其一 意念真精之極,因緣而有,即其近者。雞之伏卵,固自 出此。今雞伏鴨,乃知莊周所謂「越雞伏鵠」者,此何道 哉?麥之為蛾,蓋自蛾種而起,因以化麥,非麥之能為 蛾也。由是而言之,一念所生,無論善惡,要自有必至 者。
《螢雪叢說》:王勃作《滕王閣序》,中間有「落霞與孤鶩齊 飛,秋水共長天一色」之句,世率以為警聯。然而落霞 者,乃飛蛾也,即非雲霞之霞,土人呼為霞蛾。至若鶩 者,乃野鴨也,野鴨飛逐蛾蟲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齊 飛。若雲霞則不能飛也。見《吳獬事始》。
蛾部外編
[編輯]《述異記》:楚莊王時,宮人一旦而化為野蛾飛去。 《拾遺記》:燕昭王思諸神異,有谷將子,學道之人也,言 於王曰:「西王母將來遊,必語虛無之術。」不踰一年,王 母果至,與昭王遊於燧林之下,說炎帝鑽火之術,取 綠桂之膏,燃以照夜,忽有飛蛾㘅火,狀如丹雀,來拂 於桂膏之上。此蛾出於圜丘之穴,穴洞達九天,中有 細珠如流沙,可穿而結,因用為珮,此是神蛾之火也。 蛾憑氣飲露,飛不集下,群仙殺此蛾合丹藥。西王母 與群仙遊圜丘之上,聚神蛾以瓊筐盛之,使玉童負 筐以遊四極,來降燕庭,出此蛾以示昭王,王曰:「今乞 此蛾以合九轉神丹。」王母弗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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