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第059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博物汇编 第五十九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艺术典
第五十九卷目录
医部汇考三十九
黄帝素问三十九〈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下之上〉
艺术典第五十九卷
医部汇考三十九
[编辑]《黄帝素问三十九》
[编辑]《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下之上〉
[编辑]帝曰:“夫子之言,可谓悉矣,然何以明其应乎?”岐伯曰: “昭乎哉问也!夫六气者,行有次,止有位,故常以正月 朔日平旦视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矣。运有馀,其至 先,运不及,其至后,此天之道,气之常也。运非有馀,非 不足,是谓正岁其至,当其时也。”
王冰曰:“睹其位而知其所在,谓阴之所在,天应以云,阳之所在,天应以清净。自然分布,象见不差。先后,皆寅时之先后也。先则丑后,后则卯初,天道昭然,当期必应,见无差失,是气之常。当时,谓当寅之正也。”
马莳曰:“此言验六岁之应有其法也。” 帝问六气各有所应,何以明之?伯言:“六气为主为客者,每岁行有其次,止有其位。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睹其分布之位,而知其应之所在。凡运气有馀之岁,当至于寅时之先;凡运气不及之岁,当至于寅时之后。若非有馀不足之岁,则正当寅时之正。即此验之,凡阴之所在” ,天应以“云” ;阳之所在,天应以清。净自然,象见不差也。
张志聪曰:“此言司天在泉之气,六期环转,而各有定位也。行有次者,少阳之右,阳明治之;阳明之右,太阳治之;太阳之右,厥阴治之;厥阴之右,少阴治之;少阴之右,太阴治之;太阴之右,少阳治之,六气终期,而六期环会也。止有位者,上下有位,左右有纪,一气各主六十日有奇也。以正月朔日平旦视之者,盖以寅为” 岁之首,朔为月之首,寅为日之首,而起初气也。睹其司天在泉之定位,则知六气之所在矣。运,谓六气之化运,如子午寅申辰戌六岁主有馀,其主岁主时之气,皆先天时而至。如丑未卯酉巳亥六岁主不及,其主岁主时之气,皆后天时而至。正岁谓岁会之纪,非太过非不及,其气应时而至也。
帝曰:“胜复之气,其常在也,灾眚时至,候也奈何?”岐伯 曰:“非气化者,是谓灾也。”
马莳曰:“此言候灾眚之应有其法也。帝问胜复之气,固有定在,可得而知,至于灾眚之至,何以候之?伯言非有关于气化而至者,如天时星变,物类民病,即上文十二变之类,皆谓之灾眚也。”
张志聪曰:“此论五运之胜复而为灾眚者,何以候之?非气化者,谓非运气之化也。如丁卯丁酉岁,其运风清热,风乃少角之气化,其清热乃胜复之气,此邪化也,是谓灾眚。”
帝曰:天地之数,终始奈何?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是明 道也。数之始,起于上而终于下,岁半之前,天气主之; 岁半之后,地气主之;上下交互,气交主之,岁纪毕矣。 故曰:“位明气月可知乎?”所谓气也。
王冰曰:“岁半谓立秋之日也。交,互体也。上体下体之中,有二互体也。位明气月者,大凡一气主六十日而有奇,以立位数之位。同一气则月之节气中气可知也。故言天地气者以上下体言,胜复者以气交言,横运者以上下互言,皆以节气准之,候之灾眚,变复可期矣。”
马莳曰:“此言明天地始终之数,有其纪也。帝以天地之数终始为疑,盖欲知司天在泉之始终,伯言数之所始,起于司天,而终于在泉。半岁之前,即大寒至小暑,天气之所主也。半岁之后,即大暑至小寒,地气之所主也。上文交互,则三四气之际,即天地之气交主之,此则一岁之纪毕矣。故曰凡六气之位,明则六十” 日,馀八十七刻半,而为每气,有节气、中气而为每月,皆可知矣。此正天气、地气、气交之谓也。
张志聪曰:天谓司天,地谓在泉,道谓天地阴阳之道。数之始起于上者,谓数之始于一,而起于天一也。终于下者,谓天数之始于一,而终于地六也。岁半之前,岁半之后者,谓天地之气上下有位也。气交者,谓天地之气上下相交也。位谓司天在泉及左右间气之六位。气月谓一气之各主两月也。愚谓司天在泉之六气,总属天一所生之真元。真元者,精气也。气为阳,精为阴,一阴一阳,化生太少之
四象而共为六气也。天包乎地之外,故不曰在地而曰“在泉。” 精通乎天之上,故曰天有精也。六气循天而环转,故六期而环会,复通贯乎地之中,故上下交互也。故曰:“食岁谷以全其真,食间谷以保其精。” 真者元真之气,精者天一之精。是以上文曰:“此天之道,气之常” 也。
帝曰:“余司其事,则而行之,不合其数,何也?”岐伯曰:“气 用有多少,化洽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帝曰:“愿 闻同化何如?”岐伯曰:“风温春化同,热曛昏火夏化同, 胜与复同,燥清烟露秋化同,云雨昏暝埃长夏化同, 寒气霜雪冰冬化同,此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盛 衰之常也。”
马莳曰:“此言五运六气之化,虽有多少盛衰,而皆同于四时之化也。帝以上文所言气化,其数有不合为问。伯言气化之用有多少,气化之洽有盛衰,然皆同天地之化也。盖凡气化有风温,则与春之化同;气化有热曛昏火,则与夏之化同,其所胜所复者,亦不过此。气化有燥清烟露,与秋化同;云雨昏暝埃,与长夏” 化同。寒气霜雪,冰,与冬化同。此乃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盛衰之常如此。
张志聪曰:此论五运六气,有同化之盛衰,是以有不合也。不合其数者,不合六气之数也。气用有多少者,谓六气之用,有有馀不足也。“化洽有盛衰” 者,谓五运之化有太过不及也。风热寒燥者,言阴阳之六气也。春夏秋冬者,言角征宫商羽主岁而主时也。风温春化同者,厥阴与角运同化也。热曛夏化同者,少阴少阳与征运同化也。“胜与复同” 者,谓五运之胜与复气,亦与六气之相同也。如清金胜角木,其胜气即与阳明同;炎火复秋金,其复气即与少阴少阳同也。此天地五运六气之化,更用盛衰之常,是以有不合也。如风温之多,合春化之盛,是气运同其化矣。若六气之少,合五运之盛;五运之衰,合六气之多。此“盛衰更用而不合矣。此节论六气主岁主时之多少。又当审五运主岁主时之盛衰。合而推之。斯得气运之微妙。”
帝曰:“五运行同天化者,命曰《天符》,余知之矣。愿闻同 地化者何谓也?”岐伯曰:“太过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 同天化者亦三,太过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 者亦三,此凡二十四岁也。”帝曰:“愿闻其所谓也。”岐伯 曰:“甲辰甲戌太宫,下加太阴;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 阴;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阳明,如是者三。癸巳癸亥少 征,下加少阳;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阳;癸卯癸酉少 征,下加少阴,如是者三;戊子戊午太征上临少阴;戊 寅戊申太征上临少阳;丙辰丙戌太羽上临太阳,如 是者三;丁巳丁亥少角上临厥阴;乙卯乙酉少商,上 临阳明;己丑己未少宫上临太阴,如是者三。除此二 十四岁,则不加不临也。”
王冰曰:“六十年中同天地之化者凡二十四岁,馀悉随己多少。”
马莳曰:“此明同天符、同岁会。天符之义,正以其下加上临,而馀岁则不然也。” 帝以五运之气,同乎天化者,命曰天符,余已知之,而五运之行,同乎地化者,尚有未知为疑。伯乃总括其目而对曰:“‘太过之年而同天化者三,不及之年而同天化者亦三,皆谓之天符;太过而同地化者三,谓之同天符;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谓之同岁会。凡此有二十四岁也。故甲辰、甲戌之岁,乃土运太过为太宫,上见太阳司天,而下则加以太阴湿土在泉。壬寅、壬申之岁,乃木运太过为太角,上见少阳司天,而下则加以厥阴风木在泉。庚子、庚午之岁,乃金运太过为太商,上见少阴司天,而下则加以阳明燥金在泉。此即上文以太过之年,而地化与运气相同者三,所以谓之同天符也。癸巳癸亥之岁,乃火运不及为少征,上见厥阴司天,而下则加以少阳相火在泉。辛丑辛未之岁,乃水运不及为少羽,上见湿土司天,而下则加以太阳寒水在泉。癸卯癸酉之岁,乃火运不及为少征,上见阳明司天,而下则加以少阴君火在泉’。此即上文以不及之年,而地化与运气相同者三,所以谓之同岁会” 也。然此同天符、同岁会之六者,皆自在泉而论之耳,即所谓同地化也。下文曰:“太过而加曰同天符,不及而加曰同岁会者此也。戊子、戊午之岁,乃火运太过为太征,而上则临以少阴君火;戊寅、戊申之岁,乃火运太过为太征,而上则临以少阳相火;丙辰、丙戌之岁,乃水运太过为太羽,而上则临以太阳寒水。此即上文以太过之年,而司天之气与运气相同者三,所以谓之天符也。丁巳、丁亥之岁,乃水运不及为少角,而上则临以厥阴风木;乙卯、乙酉之岁,乃金运不及为少商,而上则临以阳明燥金;己丑、己未之岁,乃土运不” 及为少宫。而上则临以太阴湿土。此即上文“以不及之年。而司天之气。与运气相同。”
者三,亦谓之天符也。此六者皆自司天而论之耳,即所谓同天化也。下文曰:“太过不及,皆曰天符” 者此也。但内有己丑、己未、戊午、乙酉,又为太乙天符耳。此二十四岁上临下加,故有三者之分,除此之外,则不加不临也。按六十年中,太乙天符四年,天符十二年,岁会八年,同天符六年,同岁会六年,五者分而言之,共三十六年;合而言之,止三十二年。《经》言“二十四岁,除岁会八年” 也。
张志聪曰:“甲辰、甲戌、壬寅、壬申、庚子、庚午,此太过而同地化者,三运合六气,计六岁。癸巳、癸亥、辛丑、辛未、癸卯、癸酉,此不及而同地化者,三运六气,计六年。戊子成午,戊寅、戊申、丙辰、丙戌,此太过而同天化者,三运六气,计六年。丁巳、丁亥、乙卯、乙酉、己丑、己未,此不及而同天化者,三运六气,计六年,凡二十四岁,上下” 加临;馀三十六岁,则不加不临。
帝曰:加者何谓?岐伯曰:“太过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 同岁会也。”帝曰:临者何谓?岐伯曰:“太过不及,皆曰天 符,而变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马莳曰:“此承上文而明下加上临之义也。夫所以谓之加者,正以太过之年而在泉者,与运气相合,犹运气与司天相合,故谓之同天符也。不及之年而在泉者,与岁辰相合,犹运气与岁辰相合,故谓之同岁会也。此亦下加之义也。至于所谓临者,太过不及之年,而运气与司天相合,皆谓之天符。其太乙天符,则戊” 午为太过,己丑己未、乙酉为不及,此四年者皆是也。经文止曰天符,而不曰太乙天符,以其均谓之天符也。但见变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六微旨大论》曰:“天符为执法,岁会为行令,太乙天符为贵人邪。中执法,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贵人者,其病暴而死者” 是也。
张志聪曰:“太过而同地化者,与天符相同。不及而同地化者,与岁会相同也。其太过不及之十二岁,皆曰天符,然内有变行多少之分焉。多少者,即太过不及之变也。太过者暴,不及者徐,暴者为病甚,徐者为病持,故有微甚死生之分焉。” 按马注引执法行令贵人而言,然此节单论天符之有太过不及,前篇分别天符岁会,太乙天符,与此不合。
帝曰:“夫子言用寒远寒,用热远热,余未知其然也,愿 闻何谓远?”岐伯曰:“热无犯热,寒无犯寒,从者和,逆者 病,不可不敬畏而远之,所谓时兴六位也。”帝曰:温凉 何如?岐伯曰:“司气以热,用热无犯;司气以寒,用寒无 犯;司气以凉,用凉无犯;司气以温,用温无犯;间气同 其主无犯,异其主则小犯之,是谓四畏,必谨察之。”帝 曰:“善。”其犯者何如?岐伯曰:“天气反时,则可依时,及胜 其主,则可犯,以平为期而不可过,是谓邪气反胜”者。 故曰:“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 至治。”
王冰曰:“四时气王之月,药及食衣,寒热温凉四者,皆宜避之,差四时同犯,则以水济水,以火助火,病必生也。可犯” ,谓夏热甚,则可以热犯热,寒气不甚,则不可犯。“平不可过” ,谓气平则止,过则病生,与犯同也。“邪气反胜” 者,气动有胜,是谓邪客胜于主,不可不御也。六步之气,于六位中,应寒反热,应热反寒,应温反凉,应凉反温,是谓六步之邪胜也。差冬反温,差夏反冷,差秋反热,差春反凉,是谓四时之邪胜也,胜则反其气以平之。《天信》谓至时必定,翼赞皆佐之也。谨守天信,是谓至真妙理。
马莳曰:“此言寒热温凉,有不可犯者,以司气为本;有小可犯者,以间气所加之客气,与主气异也。司气,司天司地之气也。司气之寒热温凉,如辰戌太阳寒水司天,太阴湿土在泉之类,则不可轻犯之。间气者,天地左右二间之气也。《至真要大论》谓司天地者主岁,主岁者纪岁,司左右者为间气,间气者纪步。故天地左右二间之气,客气与主气同,则无犯之;若客气与主气异,则小犯之。” 此四畏所在,不可不察。且小犯者,正以天气虽反,仅可佐,不及客胜其主,如夏寒甚,则可以热犯热,若寒不甚,则不可犯之,但以平为期,过则病生,故不可过也。何也?邪客胜主,不可不御故耳。此乃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胜赞复而为治。法之至也。
张志聪曰:“兴,起也。” 此总言一岁之中,有应时而起之六位,各主六十日零八十七刻半,各有寒热温凉之四气,皆宜远而无犯之。如初之气,天气尚寒,是宜用热,时值少阳相火司令,又当远此一位而无犯也。如二之气,天气已温,是宜用凉,时值太阳寒水司令,又当远此一位而用凉也。每岁之六气皆然。从则和,逆则病。不可不敬畏而远之。又分论“司天在泉及间气之无犯也。如少阴在上。司气以热而用热者。又当远此少阴之热而无犯也。如阳明在泉。司气以凉而用凉者。又当远此阳明之凉。”
“而无犯也。馀气皆然。如间气与司天在泉之主气相同者,不可犯,与主气异者,则小犯之。” 假如少阳司天,初气乃少阴君火,是与司天之气相同,无犯其热;如少阴在泉,四之气乃太阳寒水,是与主气相异,可少用热,而小犯之,是谓寒热温凉之四畏,不可不谨察也。“天气反时” 者,如司气以热,而天气反凉,是当依时而用温矣。如司气以热,而寒反胜之,又可用热而犯主气之热矣。然止以气平为期,不可过用,以伤司气之元真,是谓邪气反胜者,则可犯也。《天信》,谓气之应时而至者,无差失而妄犯之。六气各有所宜,而不可逆。有胜气,又宜折之,而无翼其胜;有复气,又当抑之,而无赞其复调之正味,使上下合德,无相夺伦,五运和平,勿乖其政,是谓“至治。”
帝曰:“善。五运气行,主岁之纪,其有常数乎?”岐伯曰:“臣 请次之。”
张志聪曰:“此章与上章大义相同。前以太阳为始,序三阳三阴之六气;以角运为初,序角、征、宫、商、羽之五音,而年岁有所不齐也。故今以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从甲子而至癸巳,三十岁而为一纪。复从甲午而至癸亥,六十岁而为一周。斯岁运始顺,故复次之。”
甲子、 甲午岁。
上少阴火 中太宫土运 下阳明金 热化二, 雨化五, 燥化四,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 中苦热, 下酸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宫土运者,甲为土运,为太宫也。下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在泉也。热化二,言司天少阴主热。正化从本生数,对化从标成数,则甲子之年属对化成数,主热化七,其在泉亦主成数,主燥化九,甲午之年属正化生数,主热化二,其在泉亦主燥化四,雨化五,言主运土为雨” ,故雨化五。按本论后文云: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土常以生。今甲年土运太过,故言雨化五。五,土数也。燥化四,言在泉也。义见上。正化日者,详后文有邪气化日,则凡正化日者,皆正气所化也。按:太过之年,止有正化日者,即如火主热,土主雨,金主燥,无胜无复,谓之正气所化之日,后凡不及“之年,有邪化日,又有正化日者,以有胜有复,谓之邪化之日。其正化日,即如下节之乙丑年” ,丑为湿,乙为清,乃正化之日也。此句结上“热雨燥化” 三句,后仿此。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也。盖太过之土胜水,故用咸寒以扶水,即所谓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也。中苦热,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也。下酸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也。即所谓燥淫于内。治以苦温。此误言酸热。所谓药食宜也。乃结上三句。后仿此。
张志聪曰:“热化二者,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故其数从生始也。雨化五者,运居其中,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雨为土化,土以生也。燥化乃己卯、己酉,己主不及,故其数生。无胜复之邪化,故为正化。所谓” 日者,以一运统主一岁,而五运又以角木为初,羽水为终,各分主七十二日有奇也。上谓司天,下谓在泉,中谓化运。君火司天,故宜咸寒以制化,太阴湿土运化于中,故宜苦以燥湿,热以温阴。阳明清凉在泉,故宜酸以助收,热以温凉,药食并相宜也。此即上章“宜苦燥之温之,食宜同法” 之义。馀岁俱仿此。
乙丑、 乙未岁。
上太阴土 中少商金运, 下太阳水 热化寒化 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七宫。 湿化五, 清 化四, 寒化六,所谓正化曰也。 其化上苦热, 中 酸和, 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太阴湿土司天也。中少商金运者,乙为金运,为少商也。下太阳水者,太阳寒水在泉也。热化寒化胜复同者,热胜寒复也。所谓邪气化日者,因胜而复,乃邪气所化之日也。七宫西室兑位,天柱司也。灾之方以运之当方言湿化五,言司天。太阴正化于未,对化于丑,其化者五,以生数也。后文云:“土常以生也。” 不必分太过不及,而皆曰五也。清化四,言运也。金之气清,故言清化,不及者其数生,乙为不及,故言生数四也。寒化六,言在泉乙丑为对化,从标成数,当为寒化六,乙未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为寒化一也。正化日者,皆正气所化之日也。上苦热,此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中酸和,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不及之运有胜复,金运不及,火热胜之。”
金之子,寒水来复,有胜复之邪气,故为邪化。所谓日者,谓胜气在,胜彼所主之七十二日;复气在,复我所司之七十二日。此即上章清热胜复,同其运风清热之义。馀不及岁俱准此。七乃兑宫金运不及,为热寒胜复,故主灾眚,在于兑之西方。上章以太过之岁而主民病,此以不及之岁而言灾眚,盖太过之气暴,不“及之气,徐病甚而灾微也。湿化五者,乙主不及,故其数生。按乙运不及,则丑未之司天在泉,亦主不及,气运之同也。清化四,谓运不及,故其数生,馀不及岁准此。”寒化者,乃庚辰、庚戌也,庚主太过,故其数成。所谓正化日者,谓湿化五,清化四,寒化六,皆主正化,无胜复之邪气也。五运之气,分主七十二日司天在泉之气。各主六十日有奇也。金气主收。故宜酸以收之。和者,谓五运之气。虽各主一岁。而“岁之中又有生长化收藏之五运。故又宜五味以和之。甘为土味。能制化寒水。”
丙寅 丙申岁。
林亿云:“详丙申之岁,申金生水,水化之令转盛,司天相火为病减半。”
上少阳相火, 中太羽水运, 下厥阴木。 火化二, 寒化六, 风化三,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 中咸温, 下辛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寅申少阳相火司天也。中太羽水运者,丙为水运,为太羽也。下厥阴者,厥阴风木在泉也。火化二,言司天丙寅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为火化二,丙申为对化,从标成数,当为火化七也。寒化六,言水运太过,主成数,故寒化六也。风化三,言在泉,丙寅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云风化三,丙申为对化,从” 标成数,当云风化八,旧误矣。正化日,谓非胜非复,正气所化之日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火淫于内,治以咸冷。中咸温,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辛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风淫于内,治以辛凉’’。” 张志聪曰:“火化二者,火临于上,水承制之,故主不及。寒化六者,运太过” ,故其数成馀,太过运准此。风化乃辛巳、辛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水,运主咸而以咸助之,后之化运,多用和助之味,所谓“折其郁气,资其化源” 也。
丁卯 丁酉岁。
马莳曰:“丁卯岁会,丁为木运,卯之年辰亦为木运临加,故曰岁会。” 林亿云:“详丁年正月壬寅为干德符,便为平气,胜复不至,运同正角,金不胜木,木亦不灾土。又丁卯年得卯佐之,即上阳明,不能灾之。”
上阳明金, 中少角木运, 下少阴火, 清化热化 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三宫。 燥化九, 风 化三, 热化七,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辛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卯酉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角木运者,丁为木运,为少角也。下少阴火者,少阴君火在泉也。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热复也。所谓邪化日,谓因胜而复,乃邪气所化之日也。灾三宫林亿云:“详三宫东室震位,天冲司灾之方以运之,当方言。燥化九者,言司天卯酉主燥,正化从本生数,对化从标” 成数,则丁卯之年属对化,成数主燥化九,丁酉之年属正化,生数主燥化四也。风化三,言木运不及主生数,故风化三也。热化七,言在泉丁卯对化,当云热化七,丁酉正化,当云热化七也。正化日者,乃正气所化之日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所胜,平以苦温中辛和” ,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热淫于内,治以咸寒。” 张志聪曰: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气,热复气也。三宫主震,分野之东方。燥化九者,委和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木不及,金胜之,今燥化临上,则金盛矣。热化乃壬子壬午子午主太过,故主成。
戊辰 戊戌岁。
上太阳水 中太征火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 热化七, 湿化五,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温, 中甘和, 下甘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征火运者,戊为火运,为太征也。下太阴湿土者,太阴湿土在泉也。寒化六者,司天戊辰对化,从标成数,当云寒化六,戊戍正化,从本生数,当云寒化七也。热化七,言火运戊辰对化七,戊戌正化二也。湿化五,言在泉之化,所谓土常以生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苦” 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中甘和。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甘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
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主太过,故其数成。” “湿化者,癸丑癸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己巳 己亥岁。上厥阴木 中少宫土运 下少阳相火 风化清 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五宫。 风化三, 湿化五, 火化七,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辛凉, 中甘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宫土运者,己为阴土,为少宫。林亿云:“详至九月甲戌月,巳得甲戌,方还正宫。” 下少阳相火者,少阳相火在泉也。风化清化胜复同者,风胜清复也。所谓邪气化日者,因胜而复,邪气所化之日也。灾五宫,林亿云:“按《五常政大论》云,其眚四维,按《天元玉册》云,中室天禽” 司非维宫同正宫寄位二宫坤位。风化三,言司天,己巳对化,从标成数,当云风化八,己亥正化,从本生数,当云风化三也。湿化五,言土运也。火化七,言在泉己巳属对化,从标成数,主热化七,己亥属正化,从本生数,主热化二也。所谓正化日者,正气所化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风淫所胜,平以辛凉。中甘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火淫于内,治以咸寒’。”
张志聪曰:“五宫乃中央土宫也。风化三者,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 “火化乃戊寅戊申也,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
庚午。〈同天符〉 庚子岁。〈同天符〉
上少阴火 中太商金运, 下阳明金 热化七, 清化九, 燥化九,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 中辛温, 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商金运者,庚为阳金,为太商。” 林亿云:“详庚午年金令减半,以上见少阴君火,年干亦为火故也。庚子年子是水金气相得,与庚午年又异。下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在泉也。” 热化七,言司天庚午年属正化,从本生数,主热化二,庚子年属对化,从标成数,主热化七也。清化九,言金运庚午年亦从正化生数,主清化四,庚子年亦从对化成数,主清化九也。燥化九,言在泉庚午年燥化四,庚子年燥化九,义同上,所谓正化日者,正气所化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热淫所胜,平以咸寒。中辛温,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于内,治以苦温。” 张志聪曰:“热化七者,子午主太过,故其数成。” 清化九者,金运太过也。燥化乃乙卯乙酉也,从革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金气不足,而得运化之助,故与正商相同而盛也。
辛未。〈同岁会〉 辛丑岁。〈同岁会〉
上太阴土 中少羽水运 下太阳水 雨化风化 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一宫。 雨化五, 寒 化一,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热, 中苦和, 下 苦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太阴湿土司天也。中少羽水运者,辛为水运,为少羽也。林亿云:详此。至七月丙申月,水还正羽。下太阳水者,太阳寒水在泉也。” 雨化风化胜复同者,雨胜风复也。所谓邪气化日者,因胜而复,乃邪气所化之日也。灾一宫林亿云:“详一宫。北室坎位,天元司雨化五,言司天之化,土常以生,故辛未辛丑年皆土。” 雨化五也。寒化一,言在泉也。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在泉俱水,故只言寒化一。寒化一者,少羽之化气也。若太阳在泉之化,则辛未寒化一,辛丑寒化六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中苦和,言运气宜用之药食。下苦热,言在’” 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一宫,北方坎位也。雨化者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寒化在化,运主不及,故其数生” 在在泉乃丙辰丙戌也。辰戌乃太阳之水,合丙之化,运而始生,故其数一。
壬申。〈同天符〉 壬寅岁。〈同天符〉
马莳曰:盖木运太过,下加厥阴,即厥阴为在泉也,故曰“同天符。”
上少阳相火, 中太角木运, 下厥阴木。 火化二, 风化八,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 中酸和, 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寅申为相火司天也。中太角木运者,壬为阳水,为太角也。下厥阴木者,厥阴风木在泉也。火化二者,壬申为对化,从标成数,当云火七化,壬寅为正化,从本生数,当云火化二也。风化八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在泉俱木,故只有风化八,乃太角之运化也。若厥阴在泉之化,则壬申风化三,壬寅风” 化八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酸和,言木运宜用之。
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二者,壬申壬寅为同天符,故其数生。天主生也。风化在中,运主角,木太过,故其数成。” 在在泉,乃丁巳丁亥也。委和之纪,上角与正角同,故主成。盖木气不及,而得运化之助,则木气盛矣,故其数八。
癸酉。〈同岁会〉 癸卯岁。〈同岁会〉
马莳曰:火运不及,下加少阴,以在泉为火,故曰“同岁会。”
上阳明金 中少征火运, 下少阴火 寒化雨化 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九宫。 燥化九, 热 化二,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咸温,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征火运者,癸为阴火,为少征也。下少阴火者,少阴君火在泉也。” 寒化雨化胜复同者,寒胜雨复也。灾九宫林亿云:“详九宫离位,南室天英司也。燥化九,癸酉燥化四,癸卯燥化九也。热化二,以运与在泉俱火,故只言热化二。热化二者,少征之运化也。若少阴在泉之化,则癸酉热化七,癸卯热化二也。正化日,谓正气所化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温,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九宫乃南方离位,燥化。九者,伏明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火运不及,收气自政,而又上临于司天,则其气盛矣。热化在中,运主不及,故其数二在在泉,乃戊子戊午属天符之岁,故其数成,盖天生而地成也。”
甲戌。〈岁会同天符〉 甲辰岁。〈岁会同天符〉
马莳曰:“运与年辰皆土,曰岁会。又土运太过,下加太阴在泉,曰同天符。”
上太阳水 中太宫土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 湿化五,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苦热, 中苦温, 下苦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宫土运者,甲为阳土为太宫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寒化六,详甲戌正化,从本生数,当云寒化一,甲辰对化,从标成数,当云寒化六,湿化五。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在泉俱土,故只言湿化五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苦热。中’” 苦温。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苦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
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主太过,故其数成。” 按土盛而不胜水者,乃岁会之年,气之平也,故无胜复。湿化中运,土常以生在,在泉乃己丑己未,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乙亥、 乙巳岁。
上厥阴木 中少商金运, 下少阳相火 热化寒 化胜复同,邪气化日也。 灾七宫。 风化八, 清化 四, 火化二,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酸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商金运者,乙为阴金,为少商也。” 林亿云:“详乙亥年三月得庚辰月建见于德符,即气还正商,火未得王而先平,火不胜则水不复,又亥是水得力年,故火不胜也。乙巳岁火来小胜,巳为火,佐于胜也。即于二月中气君火时化日,火来行胜,不得水复,遇三月庚辰月,乙见庚而气自全,金还正商,下少阳相火者,相火在泉也。热化寒化胜复同者,热胜寒复也。灾七宫者,七为金方也。风化八,言司天也。详乙亥正化从本生数,当云风化三,乙巳对化从标成数,当云风化八也。” 清化四,言金运,乙亥清化四,乙巳清化九也。火化二,言在泉,乙亥热化二,乙巳热化七也。度谓时度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酸和,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八者,从革之纪,上角与正角同,故主成。盖金运不及,生气乃扬,而又上临于司天,则木气盛矣。” 火化乃庚寅庚申也,当主成数,疑误。度者,谓所主之时度也。
丙子。〈岁会〉 丙午岁:
《马莳》曰:“丙为水运,子为年辰,又为水,故曰岁会。”
上少阴火 中太羽水运 下阳明金 热化二, 寒化六, 清化四,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咸 热, 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羽水运者,丙为阳水,为太羽也。下阳明金者,燥金在泉也。热化二,言司天也。” 林亿云:“详丙子岁热化七,金之灾得其半,以运水太过,胜于天令,天令减半。丙午热化二,午为火,少阴君火同天运虽水。”
“一水不能胜二火,故异于丙子岁。” 寒化六,言水运太过者其数成,故寒化六也。清化四,言在泉。丙子燥化九,丙午燥化四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热,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于内,治以酸温。” 张志聪曰:“热化二者,火司于上,水承制之,故主不及。” 清化乃辛卯、辛“酉也,卯酉主不及,故其数生。”
丁丑 丁未岁。
上太阴土 中少角木运, 下太阳水, 清化热化 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三宫。 雨化五, 风化三,
寒化一,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温 中,辛温 下。
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为太阴湿土司天。林亿云:“详此木运平气,上刑天令减半也。” 中少角木运者,丁为阴木为正角也。林亿云:“详丁年正月壬寅,为干德符,为正角。” 下太阳水者,太阳寒水在泉也。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热复也。灾三宫者,三为木方也。雨化五,言司天雨为湿土,五为土数也。风化三,言木运不及其数生,故风化三,寒化一,言在泉丁丑寒化六,丁未寒化一也。上苦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中辛温,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雨化五者,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寒化乃壬辰壬戌也,辰戌之水,合于水而始生,故其数一。按天一始生之水曰天癸,然太阳之水,止合丙之化气,壬之生气,而不与辛癸相合,盖辛与丙合,壬与癸合也 。倪仲宣曰:“寒水在泉,土制于上,故主不及。”
戊寅。〈天符〉 戊申岁。〈天符〉
马莳曰:“火运上见少阳,火与司天相合,故曰天符。” 又详戊申年与戊寅年小异,申为金,佐于肺,肺受火刑,其气稍实,民病得半。
上少阳相火 中太征火运 下厥阴木 火化七,
风化三,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甘和 下。
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火者,寅申为相火司天也。中太征火运者,戊为阳火,为太征也。下厥阴木者,厥阴风木在泉也。火化七,言司天也。详《天符》司天与运合,故只言火化七。火化七者,太征之运气也。若少阳司天之气,则戊寅火化二,戊申火化七也。风化三,言在泉戊寅风化八,戊申风化三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 中甘和。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七者,寅申太征,皆主火运太过,故其数成。” “《风化》乃癸巳癸亥主不及,故其数生。”
己卯 己酉岁。
马莳曰:“详己卯金与运土相得,子逆父位为逆。”
上阳明金 中少宫土运 下少阴火 风化清化 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五宫。 清化九, 雨化五,
热化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甘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宫土运者,己为阴土为少宫也。” 林亿云:“详复罢土气未正后,九月甲戌月,土还正宫,己酉之年,木胜火微也。下少阴火者,少阴君火在泉也。风化清化胜复同者,木胜金复也。灾五宫者,五为中土也。清化九,言司天。己卯燥化九,己酉燥化四也。雨化五,言土运也。热化七,言” 在泉也。详己卯热化二,己酉热化七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甘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张志聪曰:“清化九者,金不及而土运生之,故其气盛,热化乃甲子甲午也。子午主太过,故其数成。”
庚辰 庚戌岁
上太阳水 中太商金运 下太阴土 寒化一, 清化九, 雨化五,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热, 中辛 温, 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商金运者,庚为阳金为太商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寒化一,言司天也。详庚辰寒化六,庚戌寒化一也。清化九,言金运太过者其数成。雨化五,言在泉也。五为土数。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辛温,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寒化一者,土制其水,故主不及。雨化乃乙丑、乙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辛巳 辛亥岁。
上厥阴木 中少羽水运 下少阳相火 雨化风 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一宫。 风化三, 寒化 一, 火化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苦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羽水运者,辛为阴水,为少羽也。详辛巳年未复土罢,至七月丙申月,水还正羽,辛亥年为水平气,以亥为水,相佐为正羽,与辛巳年小异。下少阳相火者,相火在泉也。雨化风化胜复同者,雨胜风复也。灾一宫者,一为水之方也。风化三,言司天也。详辛巳风化八,辛亥风化三也。寒化一,言水运不及,其数生也。火化七,言在泉。辛巳热化七,辛亥热化二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苦和,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上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三者,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火化乃丙寅、丙申也。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
壬午 壬子岁。
上少阴火 中太角木运, 下阳明金, 热化二, 风化八, 清化四,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酸 凉, 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角木运者,壬为阳木为太角也。下阳明金者,燥金在泉也。热化二,言司天壬午热化二,壬子热化七也。风化八,言木运太过者其数成。清化四,言在泉壬午燥化四,壬子燥化九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酸凉,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 食。
张志聪曰:“热化二者,受壬水之制,故主不及。清化乃丁卯、丁酉也,卯酉主不及,故其数生。”
癸未、 癸丑岁
上太阴土 中少征火运, 下太阳水 寒化雨化 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九宫。 雨化五, 火化二,
寒化一,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温 中,咸温 下。
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为太阴湿土司天也。中少征火运者,癸为阴火为少征也。详癸未癸丑,左右二火为间相佐。又五月戊午干德符,癸见戊而气全,水来行胜,为正征也。下太阳水者,寒水在泉也。寒化雨化胜复同者,寒胜雨复也。灾九宫者,九为火之方也。雨化五,言司天土数五也。火化二,言火运不及者其” 数生。寒化一,癸未寒化一,癸丑寒化六也。上苦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热所胜,平以苦热。” 中咸温,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于内,治以甘热。”
张志聪曰:“雨化五者,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寒化乃戊辰、戊戌也,水受土制,故主不及。
甲申 甲寅岁。
上少阳相火 中太宫土运 下厥阴木 火化二,
雨化五 ,风化八,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
咸和 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寅申为少阳相火司天也。中太宫土运者,甲为阳,土为太宫也。” 林亿云:“详甲寅之岁,小异于甲申,以寅木可刑,土气之平也。下厥阴木者,风木在泉也。火化二,言司天也。详甲申火化七,甲寅火化二,雨化五,言土运土常以生也。风化八,言在泉。详甲申岁风化三,甲寅风化八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二者,寅申主太过,其数成。疑悮。风化乃己巳己亥也,上角与正角同,故主成。盖卑监之纪,化气不令,生政独彰,而又与巳亥相合,则木气盛矣,故其数八。”
乙酉。〈太乙天符〉 乙卯岁:〈天符〉
上阳明金, 中少商金运, 下少阴火 热化寒化 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七宫。 燥化四, 清化四,
《热化》二,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苦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卯酉为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商金运者,乙为阴金,为少商。” 林亿云:“按乙酉为正商,以酉金相佐,故得平气。乙卯之年,二之气,君火分中,火来行胜,水来行复,其气以平。以三月庚辰,乙得庚合,金运正商,其气乃平。下少阴者,少阴君火在泉也。热化寒化胜复同者,热胜寒复也。灾七宫者,金之方也。燥化四,言司天,详乙酉燥化四,乙卯燥化九也。清化四,言金运不及,其数生也。热化二,言在泉,详乙酉热化七,乙卯热化二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苦和,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燥化四者,卯酉主不及,故其数生。热化乃庚子庚午也,同天符岁,故其数生。”
丙戌。〈天符〉 丙辰岁。〈天符〉
上太阳水 中太羽水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 雨化五,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热, 中咸温, 下甘 热,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羽水运者,丙为阳水为太羽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寒化六,言司天与运也。” 林亿云:“详此以运与司天俱水运,故只言寒化六。寒化六者,太羽之运化。若太阳司天之化,则丙戌寒化一,丙辰寒化六也。雨化五,言在泉土生数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 中咸温,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 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太羽,皆主太过,故其数成。雨化乃辛丑辛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丁亥。〈天符〉 丁巳岁。〈天符〉
上厥阴木 中少角木运, 下少阳相火 清化热 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三宫。 风化三, 火化 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辛和, 下咸寒,所 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角木运者,丁为阴木,为少角也。林亿云:“详丁年正月壬寅,丁得壬合,为干德符,为正角平气也。下少阳相火者,相火在泉也。” 清化热化胜复同者,清胜热复也。灾三宫者,木之方三也。风化三,言司天与运也。林亿云:“详此运与司天俱木,故只言风化三。风化三者,少角之运化。若厥阴司天之化,则丁亥风化三,丁巳风化八也。火化七,言在泉也。详丁亥热化二,丁巳热化七,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辛和,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三者,巳亥少角皆主木运不及,故其数生。火化乃壬寅壬申也,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
戊子。〈天符〉 戊午岁。〈太乙天符〉
上少阴火 中太征火运, 下阳明金 热化七, 清化九,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甘寒, 下酸 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阴火者,子午为少阴君火司天也。中太征火运者,戊为阳火,为太征也。下阳明金者,燥金在泉也。热化七,言司天与运也。” 林亿云:“详此运与司天俱火,故只言热化七。热化七者,太征之运化。若少阴司天之化,则戊子热化七,戊午热化二也。清化九,言在泉也。详戊子清化九,戊午清化四。上咸寒,言司天” 宜用之药食。中甘寒,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酸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燥淫于内,治以苦温。”
张志聪曰:“热化七者,子午太征,皆主太过,故其数成。清化乃癸卯癸酉也。伏明之纪,上商与正商同,故主成。盖长气不宣,收气自政,而又与卯酉相合,则金气盛矣,故其数九。”
己丑。〈太乙天符〉 己未岁。〈太乙天符〉
上太阴土 中少宫土运 下太阳水 风化清化 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五宫。 雨化五, 寒化一, 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热, 中甘和, 下甘热,所谓 “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阴土者,丑未为太岁湿土司天也。中少宫土运者,己为阴土,为少宫也。林亿云:“详是岁木得初气而来胜,脾乃病,久土至危,金乃来复。至九月甲戌月,己得甲合,土还正宫也。下太阳水者,寒水在泉也。” 风化清化胜复同者,风胜清复也。灾五宫者,土之方生数也。雨化五,言司天与运。林亿云:“详此运与司天俱土,故只言雨化五也。寒化一,言在泉,详己丑寒化六,己未寒化一也。上苦热,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所胜,平以苦热’。” 中甘和,言土运宜用之药食。下甘热,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雨化五者,丑未少宫,皆主不及,故其数生。” 寒化乃甲辰甲戌也。土盛则水衰,故主不及。
庚寅 庚申岁
上少阳相火 中太商金运 下厥阴木。 火化七,
清化九 ,风化三,正化度也 。其化上咸寒 ,中。
辛温 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少阳相火者,庚申为少阳相火司天也。中太商金运者,庚为阳,金为太商也。林亿云:详庚寅岁为正商,得平气,以上见少阳相火,下克于金,运不能太过,庚申之岁,申酉佐之,乃为太商也。下厥阴木者,风木在泉也。” 火化七,言司天。林亿云:“详庚寅热化二,庚申热化七也。清化九,言金运太过以成数。风化三,言在泉。详庚辰风化八,庚申风化三也。上咸寒,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辛温,言金运宜用之药食;下辛凉,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火化七者,寅申主太过,故其数成。” “风化乃乙巳、乙亥也,巳亥主不及,故其数生。”
“辛卯、 辛酉岁上阳明金, 中少羽水运, 下少阴火, 雨化风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一宫。 清化九, 寒化一。
热化七,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小温 ,中苦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阳明金者,卯酉为阳明燥金司天也。中少羽水运者,辛为阴水为少羽也。” 林亿云:“详此岁七月丙申,水还正羽。下少阴火者,君火在泉也。雨化风化胜复同者,雨胜风复也。灾一宫者水之方也。清化九,言司天也。详辛卯燥化九,辛酉燥化四也。寒化一,言水运不及之生数。热化七,言在泉。详辛卯热化二,辛酉热化七也。上苦小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苦和,言水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之药食。”
张志聪曰:“清化九者,涸流之纪,少羽与少宫同,故其数成。盖藏令不举,化气乃昌,土盛生金,则金气盛矣。热化乃丙子丙午也,子午主太过,故其数成。”
壬辰 壬戌岁
上太阳水, 中太角木运, 下太阴土, 寒化六, 风化八, 雨化五,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温, 中酸 温, 下甘温,所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太阳水者,辰戌为太阳寒水司天也。中太角木运者,壬为阳木为太角也。下太阴土者,湿土在泉也。” 寒化六,言司天。林亿云:“壬辰寒化六,壬戌寒化一也。风化八,言水运太过之成数。雨化五,言在泉湿土常以生数。上苦温,言司天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寒淫所胜,平以辛热’。” 中酸和,言木运宜用之药食。下甘温。言在泉宜用之药食。《至真要大论》云。“湿淫于内。治以苦热。”
张志聪曰:“寒化六者,辰戌主太过,故其数成。” “雨化乃丁丑、丁未也。丑未主不及,故其数生。”
癸巳。〈同岁会〉 癸亥岁。〈同岁会〉
上厥阴木 中少征火运, 下少阳相火 寒化雨 化胜复同,邪气化度也。 灾九宫。 风化八, 火化 二,正化度也。 其化上辛凉, 中咸和, 下咸寒,所 谓药食宜也。
马莳曰:“上厥阴木者,巳亥为厥阴风木司天也。中少征火运者,癸为阴火,为少征也。” 林亿云:“详癸巳正征火气平,一谓已为火,亦名岁会,二谓水未得化,三谓五月戊午,癸得戊合,故得平气。癸亥之岁亥为水,水得年力,便来行胜,至五月戊午,月还正征,其气始平也。下少阳火者,相火在泉也。寒化雨化胜复同者,寒” 胜雨复也。灾九宫者,火之方。风化八,言司天,详癸巳风化八,癸亥风化三也。火化二,言运与在泉。林亿云:“详此运与在泉俱火,故只言火化二。火化二者,少征火运之化。若少阳在泉岁之化,则癸巳热化七,癸亥热化二也。上辛凉,言司天宜用之药食。中咸和,言火运宜用之药食。下咸寒,言在泉宜用” 之药食。
张志聪曰:风化八者,天干终于癸,地支终于亥,故其数成。火化在化,运主少征,故其数二。在在泉,乃戊寅戊申也。岁主天符,故其数生。以上司天在泉之生数成数,诸家以子丑申卯辰巳为对化,从标主成。午未寅酉戌亥为正化,从本主生。惟张介宾疑为不然,言《内经》诸篇,并无正对之说,止本篇后文云:“太过者其数成;不及者,其数生。” 此但欲因生成之数,以明气化之微盛耳。故其言生者不言成,言成者不言生,皆各有深义存焉,似不可以强分也。然欲明各年生成之义者,以上中下三气合而观之,以察其盛衰之象,庶得《本经》之义。愚按《本经》之所分,太过、不及,在天干以甲丙戊庚壬主太过,乙丁己辛癸主不及,在地支以子午寅申辰戌主太过,卯酉巳亥丑未主不及,今复以子午卯酉之中,又分出太过不及,是与《经》旨相违,而不无蛇足矣。且甲子为六十岁之首,子既属对化,主成,不当云热化二矣。次庚午为正化,主生,又不当为热化七矣。如卯酉之对化五年,乃九九九四九,奚以卯之对化主四年,而酉之正化止一年耶?如巳亥之风化五年,乃三八三三八;再查寅申岁厥阴在泉之风化五年,乃三八三八三十年。合而论之,当主生数五,成数五,又奚三居六而八居四耶?此皆不明《经》义,强为臆说,诒误后人。愚仍以子午卯酉之太过不及,兼以上中下之生克,五运六气之相资,参疏于右,其间或有未尽。以待后贤参补可也。
凡此定期之纪,胜复正化,皆有常数,不可不察。故知 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之谓也。帝 曰:“善。”
王冰曰:“复,报也。先有胜制,则后必复也。”
马莳曰:“此总结上文定期之纪,乃要之当知者。” 张志聪曰:“定期之纪,谓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子甲相合,三十岁而为一纪,六十岁而成一周。胜复者,不及之年,正化者,太过之纪,皆有经常不易。”
之数要者总属阴阳之盛衰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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