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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09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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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九十六卷目录

 真定府部汇考四

  真定府赋役考一

职方典第九十六卷

真定府部汇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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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定府赋役考一  通志府州县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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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诸志有赋役合载者有分户口田赋为二者各因其旧盖钱粮各地方不同未可任意为分合也真定府无新志旧志残缺已甚各州县或有或无今只据通志所载总数大略故赋役合载之各州县有志者照其原本以次列之其无志则姑阙真定府属户役总数:

原额《人丁三等九则》通折下下人丁,共一百一十三万一千七百二十丁。内除节次编审开除逃亡、故绝投充人丁外,康熙十九年实在人丁一百一十四万五千二百九十一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一十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九两一钱五分。

阜平县归并行曲二县并真、神定三卫及唐山屯槁城佃丁,康熙十九年,实在人丁三万九千四丁,每丁各征不等,共征银六千五百七十二两六钱五分。

附盐引

真定等三十一州县、原额、并新增盐引、共一十五万三千九百九十引

真定府属田赋总数

原额地、一十一万七千五百三十四顷三十四亩四分一厘七毫八丝一忽七微。内除

荒芜拨补投充并水冲沙压清丈不敷等地八千三百五十二顷二十六亩一分五釐三丝六忽四微。

实剩原额地一十万九千一百八十二顷八亩三分一厘二毫四丝五忽三微

节年开垦退回清出等地一千八百二十四顷九十七亩五釐九毫四丝五忽四纎一沙七尘。原额屯军农桑及清出退回等地二千九百八十八顷四十二亩五分七毫九丝七忽八微二纎八沙。外加充饷、新垦清出退回学田等地一万四千六百九十一顷四十八亩三分九釐一毫一丝三忽四微。

以上康熙十九年,实在行粮地共一十二万八百八十六顷九十六亩二分七釐一毫一忽五微六纎九沙七尘。内该征银五十五万八千五百六十六两九钱五釐八毫八丝五微七纎八沙八尘四埃三渺四漠、五湖四虚、一清八净狐皮二百零九张,价银一百四两五钱。脚价银一两五钱三分五釐。

《真定县志》阙。

井陉县

田赋

旧明起科官民白地五千七百三十一顷九十六亩一分七釐六毫。

万历九年,丈地均粮,分金、银、铜、铁四等。小白地、金地五十五顷二十四亩五分二釐。

银地一千一百顷六十五亩二分八釐五毫。铜地一千五百顷二十三亩九釐三毫。

铁地、三千七十四顷八十三亩二分七釐八毫,共合五千七百三十一顷九十六亩一分七釐六毫。俱折征粮。《大地》、每

金地二亩九分三釐为一亩。

银地三亩九分为一亩

铜地五亩八分六釐为一亩。

铁地、八亩七分九釐三毫三丝九忽七微为一亩,共折征粮。大地九百六顷九十三亩一分六釐二毫。

皇清定鼎,查明季原额征粮大地九百六顷九十三。

亩一分六釐二毫,照原额起科。康熙十年奉。

旨蠲除水冲沙压、并老荒征粮大地、共七十六顷五

十亩八釐五毫九丝

止存“见在成熟征粮大地” 八百三十顷四十三亩七釐七毫一丝。

新垦粮地六顷五十六亩二分七釐六毫。额外马厂地九顷六十九亩四釐

牧地、籽粒地、四顷八十二亩六分

“充饷河淤地” 二十一顷七十五亩四分。康熙十年奉

旨豁除“水冲地”一十二顷四亩九釐

实在成熟地九顷七十一亩三分一厘。以上俱照康熙十一年分“由《单》确数。” 《户口》

旧明洪武间,户一千七百四十八。

口,二万三千一百四十五。

弘治间户一千八百五十四。

口,二万二千五百四十。

正德间户一千九百五十五。

口,二万五千五百五十。

嘉靖初年,户一千九百六十五。

口,二万五千九百六十。

万历初年,军民匠户共一千八百四十二,口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九。内军户一百七十,民户一千六百一十一,匠户六十一至

《皇清》查明季原额人丁合三等,九则通折下下则人。

丁三万八百八十丁

康熙五年编审,“新增人丁” 二百八丁。

康熙十年编审,新增人丁一百七十四丁,共实在人丁三万一千二百六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每年共征银三千一百二十六两二钱。以上俱照康熙十一年由单确数。

起运存留

旧明起运各部寺夏税秋粮、布绢、花绒、盐钞、马草等项,及存留官俸役食、勘合口粮、驿逓马匹工料等项。历年裁减不一。至

皇清康熙三年、奉

旨。“钱粮总归户部。”除本色花绒七十六觔办解外。各

项,俱折色起解。自康熙五年、十年两次编审后,合地丁二项额内额外,共征银一万六千一百三十三两八钱六分六釐九毫六丝八忽四微九纤八沙二尘七埃。遇闰加银四百八十六两八钱九分五釐三毫五丝一忽五微八纎八沙。今除康熙十年豁除水冲沙压并老荒地粮,共除银一千一百一十两三钱九分四釐三毫八丝四忽七微九纤三沙一埃五渺九漠六湖六虚。外连闰实共银一万五千五百一十两三钱六分七釐九毫三丝五忽二微九纎三沙二尘五埃四渺三湖三虚。内额载起运银九千九百六十九两五钱九分六釐四毫三丝三忽七微“五沙二尘五埃四渺三湖三虚。” 额载存留解支银五千五十三两八钱七分六釐一毫五丝。康熙七年,因驿站不敷,奉文将起运银内兑留本县驿站支用银二千二百二十八两七钱六分五釐四毫五丝二忽九微一纤七沙。每年月建大小不等,即照比年月建解支外,实解银七千七百四十两八钱三分九毫八丝七微八纤八沙二尘五埃四渺,三湖《三虚》。每年置办本色花绒七十六觔,价银六两八钱四分;又额外药材银二两七钱八分三釐八毫三丝一忽二微五纎在内,遇闰加银一百一十五两一钱七分六釐二毫五丝三忽五沙。

“存留” 额载“并兑留” 银共七千二百八十二两六钱四分一厘六毫二忽九微一纎七沙;遇闰加银三百七十一两九钱一分九釐九丝八忽五微八纎三沙。以上俱照康熙十一年由《单确数》《盐引》。

每年额销盐引六千四百引

杂税

当税银一十五两

牛、驴税银一十三两四钱六分一厘。

猪羊杂税银三十一两五钱五分六釐。

牙帖税银六两三钱四分七釐。

《房地税》银七十七两五钱。

匠价银九两。以上俱照康熙十一年由单确数。获鹿县:

户口

成化十八年,运民匠役杂户共二千四百二十八户。

民户一千八百八十九户,军户四百三十八户,杂役户一百一户,男妇共二万八千七百一十二口。

男子一万七千九百二十三名,妇女一万七百八十九口。

弘治、正德年,男妇共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二口,男子一万九百一十名,妇女一万七百二口。嘉靖二十一年,实在军民匠役杂户共二千四百九十四户

民户一千九百五十九户,军户四百三十八户,杂役户一百一户。

嘉靖三十四年,实在男妇二万九千五百六名,男子一万八千一百三十五名,妇女一万一千三百七十一口。

考证

贡赋

粮地九百六十二顷五十一亩五分六釐六毫。夏税小麦八百九十三石九斗九升六合二勺。人丁丝折绢二百七十三疋,农桑丝折绢二百三十八疋九寸四分。

秋粮一千九百一十四石六斗六升七合八勺一抄二撮五圭。糓草三万五千五百四十九束九分六釐,净绵花一千一百六十斤九钱一分六釐。

知县赵惟勤曰:“买田不过割,及将田分割与人佃种承带钱粮者,皆富室诡寄之术也。夫过割缓门,则不章以稽差,纵其承带钱粮,遇有荒歉,则佃户逃而追呼烦扰矣。” 乃申严法禁,许其各自归正,限外隐避不报,及首报不进者,痛惩之。于是前弊一洗矣。

课程

岁额硝、熟带毛白山羊皮一十二张。商税抄一千三百二贯一百一十文。折银二两六钱四釐二毫二丝。酒课钞一百二十二贯。纸课钞三十贯。皮课钞四十二贯。公务课钞七贯二百文。门摊课钞一百二十贯。窑课钞二十八贯。水磨钞七贯二百文。契本工墨课二贯五百六十文。房屋赁钱课钞五十一贯六百文。枣树课钞七百五十文。闰月课钞一百文。粉课钞七贯三百文。《徭役》

“《银力》听差” 共银五千四百一十四两八钱三分,银差银三千三百九十八两四钱三分六釐。文庙春秋二祭,每次银二十五两。

启圣祠银三两

风云坛银九两

社稷坛银六两

厉坛银六两

本县马夫银四十八两

祗候银每名十二两

斋夫银七十二两

膳夫银四十两

乡饮每次银一十两

岁贡银四十两

韩侯庙银一两

《力差》银一千九百三十七两四钱。

“井陉道” 门子二名,每名银四两。

《皂隶》八名,每名银四两。

易州道门子一名,每名银四两。

《皂隶》二名,每名银五两。

察院门子六名,每名银三两。

《皂隶》二名,每名银三两。

太仆寺门子二名,府馆门子二名,每名银二两。“本县门子二名,每名银三两。”

《皂隶》二十四名,每名银二两。

县丞门子一名,每名银三两。

《皂隶》四名,每名银二两。

典史:皂隶二名,每名银二两。

儒学门子三名,每名银三两。

《库子》一名,每名银三两。

《斗级》二名,每名银三两。

镇宁驿铺陈库子二名,每名银六两。

《斗级》四名,每名银三两六钱。

馆夫六名,每名银十两。

逓运所:防夫二十名,每名银四两。预备仓草库子四名,每名银三两五钱。

《斗级》八名,每名银三两六钱。

县库子二名,每名银三两。

《禁子》七名,每名银三两六钱。

守城民壮一百五十六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各铺司兵四十名,每名银三两六钱。

府禁子二名,每名银四两八钱。

广盈库库夫一名,每名银十两。

协济阜平县《守口民壮》七十一名,每名银三两六钱。

听差银七十八两九钱九分八釐。

兵快

守城民壮一百五十六名,

山口《民壮》七十一名。

巡捕快手二十名

奇兵十七名

民兵二十五名

牧马草场

在城草场一十一顷四十五亩。县西南仵家庄毕村草场一十二顷二十一亩。县东北小壁郑家庄草场一十三顷二十五亩。县西南水峪留营草场地一十顷五十四亩。“县南小龙池”

镇头草场地一十顷七十五亩。县南。大车行任村草场地一十三顷九十亩。县南寨

甘子草场地一十四顷七十亩。“县南桥水口永璧草场‘地’” 一十八顷八十九亩八分。县东南张家庄

龙贵草场地一十二顷七十二亩,县东南梁政村。

塔冢草场地三十六顷四十六亩。县东南魏村馀地三十七顷八十二亩三分八釐二毫七丝。馀地银四十三两四钱六分,籽粒银二百一十三两四钱二分二釐。

《元氏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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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

赋税

原额地一千四百三顷。顺治十七年奉

旨除荒地二百八十五顷五十九亩六分四釐八毫

二丝四忽,照依《刊书则例》行差征粮,每亩蠲银一钱二分一厘四毫七丝九忽八微八纤一沙九尘七埃一渺。

共除银三千四百六十九两四钱二分二釐三毫二丝二微三纤一沙九尘一埃五渺。

实在征粮地一千一百一十七顷四十亩八分五釐一毫七丝六忽。

新增地一顷六十三亩八分五釐九毫。

新旧共地一千一百一十九顷四亩七分一厘七丝六忽。内于康熙七年戊申岁冬十月望日,

圣驾巡幸、至灵寿驻跸。二月、周览山川、咨访疾苦。见

冲压地亩,《包粮苦累》。

敕。有司据实申请。永行除豁。直隶巡抚金履亩清勘

具题奉

旨除豁“水冲沙压共地”、二百三十二顷一十七亩一

分九釐五毫。内行差水冲地九十八顷七十五亩二分一厘八毫七丝五忽,行差沙压地一百三十一顷一十八亩九分七釐六毫二丝五忽。每亩各除银一钱二分一厘五毫三丝九忽一微一纎二沙五埃一渺,共除银二千七百九十四两六钱九分四釐四丝一忽七微六纤一尘七埃一渺。

寄庄地二顷二十三亩,每亩除银一钱三分七釐九丝六微七纎二沙五埃一渺,共除银三十两五钱七分一厘二毫一丝九忽八微六纎七沙三尘七埃三渺。二顷,共除银二千八百二十五两二钱六分五釐二毫六丝一忽六微二纎七沙。实在并新增地共地八百八十六顷八十七亩五分一厘七丝六忽。

优免地一百五十九顷七十九亩。每亩征起运并递马夫皂一年银七计分。又存留官俸役食等项。以康熙十一年三月十四日奉

旨之日、扣算银七等银一钱一分一厘二毫八丝七。

忽一微四纤三沙九尘一埃二渺三漠四湖,共征银一千七百七十八两二钱六分六釐八毫五丝九忽九微七纎六沙九尘六埃八漠六湖。每亩征存留递马夫皂一年钱三计分。又存留官俸役食等项,以康熙十一年三月十一日以前全征钱,三月十四日以后“三清” 字等钱十文二分五釐一毫三丝六忽八微。

共征清字钱一十六万三千八百六文六分一厘一毫四丝八忽七微六纤四沙八尘。

行差地七百一十九顷二十六亩五分三釐三毫七丝六忽。每亩征起运银、并递马夫皂一年银七计分。又存留官俸役食等项、以康熙十一年三月十四日奉

旨之日、扣算银七等银一钱一分一厘二毫八丝七。

忽七微四纤

共征银八千四两四钱七分八釐一丝七忽六微五纎八沙七尘。每亩征存留递马夫皂一年钱三计分。又官俸役食等项,以康熙十一年三月十三日以前全征钱,三月十四日以后“三清” 字等钱一十文二分五釐一毫三丝六忽八微一纎三沙八尘八埃六渺。共征清字钱七十三万七千三百四十五文三分七釐六毫五丝一忽一微五纎一沙六尘八埃五渺。

寄庄地六顷一十八亩一分二釐三毫,每亩征“起运银并逓马夫皂一年银七” 计分。又“官俸役食” 等项,以康熙十一年三月十四日奉

旨之日、扣算银七等银一钱二分五釐五毫三丝七。

“忽六微三纎八沙三尘七埃六渺二湖” ,共征银七十七两五钱八分七釐七毫一忽“六微五纤三沙四尘三埃一渺六漠八湖” ,每亩征存留递。

马夫皂一年钱三计分。又存留官俸、役食等项,以康熙十一年三月十三日以前全征钱,三月十四日以后钱三、“清” 字等钱一十一文五分五釐三毫三忽三微六纤七沙四尘八埃。共征“清” 字钱七千八百四十一文一分九釐五毫八丝三忽四微一纎六沙八尘三埃二渺。新增地一顷六十三亩八分五釐九毫。每亩征银一钱二分一厘五毫三丝九忽一微一纤二沙五埃一渺。

共征:银一十九两九钱一分五釐二毫七丝七忽三微六纎九沙八尘八埃六渺丁粮。

原额下下则人丁一万五千五百二十一丁。康熙五年编审清出幼丁三十一丁。康熙十年编审清出幼丁三十四丁。

实在新旧下下则人丁一万五千八十七丁五分。每丁征银一钱。

共征:银一千五百五十八两五钱五分。

以上地丁二项,实征起运银并逓马夫皂及存留官俸役食等项银七,共银一万一千四百三十八两九钱九分七釐八毫五丝六忽六微五纤九沙八渺六漠。九湖照依合县起运并存留递马夫皂官俸、役食等项银七银数计算,每银一钱,该征闰月银四釐五丝五忽六微一纤五沙一尘七埃五渺五漠。

共征:闰月银四百六十三两九钱二分一厘七毫三丝三忽。

共征存留逓马夫皂并存留官俸、役食等项钱“三清” 字钱九十万八千二百九十三文一分八釐三毫八丝三忽三微三纎三沙三尘三埃一渺。照存留递马夫皂官俸、役食等项钱“三清字钱” 总数计算,每清字钱一百文,该征闰月清字钱五文二釐四毫四丝四忽一微五纤三渺六尘三埃一渺。

共征闰月清字钱四万五千六百三十六文六分六釐。

额外新垦河淤小白地七顷二十八亩九釐四毫。每亩征银三分三毫六丝九忽九微七纤一沙。共征银二十二两一钱一分二釐一毫九丝四忽。

学田地一顷四十六亩,下下地四十四亩五分。每亩征租谷五升。

共征租谷二石二斗二升五合;中地一顷一十亩五分,每亩征租谷一斗。

共征租谷十石一斗五升。二项共征租谷一十二石三斗七升五合。该县贮仓应用。

药材银二两七钱八分三釐八毫三丝一忽二微三纎额内额外实征起运并存留逓马夫皂官俸役食银七,共征银一万一千四百六十三两八钱九分三釐八毫八丝一忽。

共征:闰月银四百六十三两九钱二分一厘七毫三丝三忽。

共征存留递马夫皂并存留官俸役食等项钱三“清” 字钱九十万八千二百九十三文一分八釐三毫八丝三忽三微三纤三沙。

本色花绒一百一十四斤七两,价银十两二九分九釐三毫七丝五忽。置买本色起解,查《赋役》刊载起运折色并节次裁扣及新增人丁等项,共银一万三百四十四两四钱四分五釐八毫八丝四忽三微六纤九沙八尘八埃六渺。内:

康熙十年,除水冲沙压地银二千八百二十五两二钱六分六釐二毫六丝一忽六微二纎七沙五尘四埃四渺。

实该共银七千五百一十九两一钱八分六毫二丝二忽七微四纤二沙三尘四埃二渺。闰月银一百三十二两四钱四分四釐三毫二丝三忽。

《滴珠路费》脚价共银七十二两九钱四分八釐七毫八忽。闰月银二钱四分九釐八毫二丝。康熙十五年新增人丁银三两一钱五分;康熙十年新增人丁银三两四钱。

驿站抵作起运银二千五百五十七两三钱一分八釐一毫二丝,闰月银二百一十三两一钱一分二釐。

扣解各官闰月俸银一十一两六钱二分九釐九毫八丝。

以上实征起解折色,共银一万一百五十五两九钱九分七釐八毫九丝七微四纤二沙三尘四埃二渺。共闰月银三百五十七两四钱三分。

六釐一毫九丝三忽

实解支存留银二千二百五两八钱八分九釐八毫。每两征清钱一千文,共征清钱二百二十万五千八百八十九文八分。

闰月银一百五十二两一钱二分二釐二毫。每两征清钱一千文。

共征闰月清钱一十五万二千一百二十二文二分。

户口

下民杂役人户共八百八十五户:

男子成丁共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九丁。

通折下下人丁一万五千五百八十七丁五分。《槁城县》:

户口

“明洪武初、户一千四百八十数。口五千六百三十四数。官民男妇二十口、食盐一引、折钞一百贯。市民男妇二千七百八十口” 、共食盐一百三十九引、折钞一万九百贯。我

皇清户口增至三万六丁、共食盐四千一百引。其盐

其引俱属官商办卖

丁徭

实在人丁三万六千,俱下下则。每年每丁征银一钱。

贡额:附:“地亩”

明洪武初,官民地共八百三十八顷三十三亩五分。每地四亩八分七釐四毫,折中地一亩。我

《皇清》俱改为《小白地》。

原额、一例起科《小白地》四千八十三顷四十六亩五分

清丈出额外坑壕地五顷四亩三分四釐八毫八丝。

额外

马厂、籽粒地五顷七十六亩

牧地、籽粒地、三顷七十亩四分七釐

充饷地一顷八十二亩三分四釐;

学田地四顷六十六亩二分七釐五毫。

钱粮

每年额内额外共征银一万五千三百九十七两六钱五分七釐六丝二忽六微三纤六沙一尘三埃。

起运

唐县新兴仓《小麦》折银四百两五钱六分,照年起解。

永平府、阔白布、折银一十四两四钱,照年起解。《京库》。《农桑丝》、折银六十三两七分六釐,照年起解

唐县新兴仓米,折银一千八十九两七钱二分,照年起解。

京库、地亩改折花绒银、五十八两七钱三分一厘七毫五丝。照年起解

延庆卫仓、草折银三十三两三钱九分六釐。照年起解

司苑局草折银五十两一钱,照年起解

内象房仓草折银三百三十七两九钱五釐,照年起解。

太仓银库、草折银六百五十四两八分。照年起解

盐钞、连闰银二十两二分。遇闰方加。不闰减征、照年起解

在京醋面酒局稻皮折银二两一钱八分七釐五毫,照年起解。

天津水陆兵饷连闰银二百四十六两五钱六分六釐七毫七丝。照年起解。

旅顺口兵饷连闰银二十三两一钱五分三毫三丝一忽;不闰,照例起解。

《协济》昌平州银一两五钱六分二釐五毫,照年起解。

都水司料银三百六十九两六钱六分五釐。照年起解。

砖料银一十九两六钱四分。照年起解。

胖袄鞋银二十一两六钱。照年起解。

易州山厂四季砍柴夫银一百三十二两,照年起解。

以上各款奉文总归

《户部》项下,共银九千一百三十五两一钱一分三釐零。

康熙七年,奉文兑留本县驿站支用。应起解银一百二十两。

本色钱粮

京库、地亩本色花绒、三十一斤一两、价银二两七钱九分五釐六毫零

一、存留官役俸工等项,共银六千一百三十九两七钱四分七釐八毫零,照款支领。

关城驿斗级、铺陈、库子、草库子之类、最为民累,久经革除。铺陈等项、今俱官办

银差

文庙 、启圣祠祭祀,银四十两。

社稷坛祭祀

风云雷雨坛祭祀

八蜡神祭祀

马神祭祀:以上四项,共银三十两。

邑厉坛三祭,银十两。每逢清明节,七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祭之。

《乡饮》二次,银十两。奉文裁去五两。

儒学斋夫六名,膳夫二名,工食银旧例一百一十二两。奉文裁,膳夫银二十八两八钱八分八釐零。

岁贡盘费等银二十两,三年一办。

《廪生》二十名,粮银二百八两。奉文全裁。

力差

本县直堂皂隶十六名,连闰工食银一百二十四两。奉文裁银二十两八钱。

知县门子二名,工食连闰银十五两六钱。奉文裁银二两六钱。

马快八名,工食连闰银一百五十六两。奉文裁银十两四钱。

《民壮》五十名,《工食》连闰银三百九十两。奉文裁银六十五两。

灯夫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裁银五两二钱。

看监禁卒八名,工食连闰银六十二两四钱,裁银十两四钱。

察院门子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裁银五两二钱。

轿伞扇夫七名,工食连闰银五十四两六钱,裁银九两一钱。

库子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裁银五两二钱。

看仓斗级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裁银五两二钱。

典史门子一名,工食连闰银七两八钱,裁银一两二钱。

皂隶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裁银五两二钱。

马夫一名,工食银连闰银七两八钱,裁银一两二钱。

教谕奉

旨《裁缺门》役不载。

“训导” 门斗五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九两。

教官喂马草料银一十二两。

驿丞奉

旨《裁缺门》役不载。

馆夫六名,工食连闰银四十六两八钱,裁银七两八钱。

递运所皂隶二名,工食连闰银十五两六钱,裁银二两六钱。

防夫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

裁银五两二钱

《听差》银二十两,照年起解。

接递皂隶六十名,工食连闰银三百九十两;走递牌夫六十名,工食连闰银三百九十两。吹手八名,工食连闰银五十二两。

各铺司兵四十名,工食连闰银二百六十两;更夫五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裁银五两二钱。

火夫十名,工食连闰银五十二两二钱。

抚院传报:舍人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按季解院。

井陉道门子四名,工食连闰银三十一两二钱,裁银五两二钱。

本府步快十六名,工食连闰银一百二十四两八钱,裁银二十两八钱,按季解府。

司狱司俸银十二两

本府铺兵四名,工食银二十六两。

官俸

知县,俸薪银四十五两。

典史俸薪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训导,俸薪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递运所大使,俸薪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课程》

当税银四十两。康熙五年新增当铺一座银五两。康熙十七年又新增当铺一座银五两。《康熙》

十年复增当铺一座,银五两。康熙十一年,又复增当铺一座,银五两,共银六十两。

《地亩税》银五十二两。

牛、驴税银二十一两四分九釐。

猪羊花布税银一十三两五钱五分九釐;牙帖税银一十两四钱四分。

马政

马厂籽粒地,见《地亩》内。

牧地、籽粒地,见《地亩》内。

充饷地见地亩内

“关城驿” ,原额正马十匹、帮差马二十匹,骡换马二十匹。明初七州县协济高邑、隆平、平山、武邑,至嘉靖四十一年,奉例改作土民应当,共马五十匹,大为民累,应役者每多逃亡。我

皇清顺治三年,俱官养官支,民困始甦。工料详《赋役》。

全书

递运所、原额车四十辆。骡一百六十头。夫一百六十名。旧七州县协济。至明嘉靖四十年、俱派坐本县。我

皇清、俱系本所职官料理

《背包》马二十六匹,出自真定卫、定州、茂山卫应当。今土民应当工料,仍在两卫关领。

里甲走递马四十匹,连闰草料银一千四十两。奉文“每年裁银一百二十两,遇闰裁银十两。” 旧在民间应当,大为民累。令俱官当,民困始甦。兵戎

明旧有“逃故军” 、“编发军” 、“失陷军力、不勾丁力” 七等名目,今俱革除。

学田

明嘉靖四十五年,教谕俞子良、训导鲁臣、陈琛等并乡士夫以义相劝,出赀买田九十亩,为生员冠、婚、丧、祭贫乏者之助。隆庆四年,知县周文化检闲旷官地二十六亩入为学田,令上中下地增至四顷六十亩二分七釐五毫。其籽粒银,载在《赋役全书》。

“南五里铺” 一段,四十亩。

栾武庙后一段,二十亩。

王家庄一段三十亩

“治河铺” 一段,十八亩。

南门外迤西一段,迤东一段,共地八亩。

栾城县:缺。

无极县

户口

民军杂役共二千一百一十八户、四万一千五百六十三口。

田赋

官地一百一十四顷二十四亩一分;民地四千八百一顷八十二亩一分,共四千九百一十六顷六亩二分;

夏税九百六十石六斗七升二合五勺。秋粮二千一百二十二石二斗一升一合五勺。草三万八千一百二束二分。

“农桑丝折绢二百一十九疋三尺三寸三分八釐五毫,人丁丝折绢三百五十七疋五尺,绵花一千九十一斤六两八钱三分六釐,杂翎二千二百五十根,熟羊皮九十张,萝卜子三十斤。站银协济:西乐驿:一百八十一两四钱四分,伏城驿:五百三十七两七钱七分四釐,永定驿:三百二两四钱,新乐递运所:一千八” 十九两三钱四分,定州递运所二百四十两八钱四分八釐,馀银三百三两六钱一分一厘五毫,共银二千六百五十五两四钱一分三釐五毫。

《均徭力差》银三百五十一两七钱,银差银四千一百四十九两六分六釐,听差银一百一两三钱二分四釐,共银四千六百二两九分。每三年一编,增损无常。今据见编者,纪以例馀。

“定国公地” 八厂:“东丰厂” ,三十顷二十六亩;牛新厂,一斗七顷一十四亩;四公厂一十八顷七十八亩五分;高头厂三十六顷八十九亩;谭下厂三十七顷九亩六分;南焦厂四十一顷三十二亩五分;坡头厂一十顷四十二亩;北焦厂,七顷七十亩。共地一百九十九顷六十一亩六分。每亩征银三分,共银五百九十八两八钱四分八釐。

课程

商税钞一千五百三十六贯三百八十四文。酒课钞二百二十九贯六百文。门摊课钞三千八十四贯四百四十四文。粉课钞三百二十四贯四百一十文。契本工墨课钞一十一贯八百文。赁房地课钞六十八贯四百文。油榨课钞六十六贯四百二文。树株课钞二十七贯八百文。共

钞五千三百四十九贯二百四十文。每贯、折铜钱二文。共铜钱一万六百九十八文四分八釐。《马政》

永乐初,以户养马,三户养一牡,五户养一牝。后更以丁一丁养牡,三丁养牝,二年一算,驹免税粮一半。弘治六年,罢丁用地,五十亩养牡,百亩养牝。后增二顷六十一亩五分养牡,五顷二十三亩养牝。本县亩一百二匹牝四百八匹,共五百一十匹。《俵解》大马,一年二运,每运五十一匹,共一百二匹。

牧马草场地二百三顷三十四亩四分四釐;上一顷二十八亩,亩征银五分,共六两四钱;中八顷五十三亩九分,亩征银三分,共二十五两六钱一分七釐;下一百四顷四十二亩二分四釐,亩征银二分,共二百八两八钱四分四釐八毫;上、中、下共征银二百四十两八钱六分一厘八毫。馀一十一顷五十九亩三分五釐,亩征银二分,共二十三两一钱八分七釐;“不堪种” 七十七顷五十亩九分五釐。

皇清顺治三年,同八厂地尽拨补易州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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