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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1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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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九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方舆汇编 第一百卷
方舆汇编 职方典 第一百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一百卷目录

 真定府部汇考八

  真定府赋役考五

职方典第一百卷

真定府部汇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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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定府赋役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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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晋州志》:原额“下下则人丁四万七千二十八丁,内优免人丁四百三十二丁,吏承人丁四丁,二项人丁,奉文不免,照例派征。”

康熙五年,奉文编审:“新编《下下人丁》” 二千五百三十五丁。

康熙十年,奉文编审:“新编下下人丁” 二千二百三十九丁。

《实在下下则人丁》五万一千八百二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五千一百八十两二钱。

田赋

原额地五千九百八十五顷六十八亩四分一厘八毫。内分

优免地四百一十二顷九十八亩四分八釐三毫,奉文不免,每亩征正供杂办并改折花绒银二分九釐八毫六丝二忽七微二纤二沙九尘六埃三渺。共征银一千二百三十三两四钱九釐五丝二忽七纤一尘六埃五渺一漠二湖九虚。

行差地四千七百八十四顷三十一亩六分四釐五毫。每亩征正供杂办并改折花绒银二分九釐八毫六丝五忽七微二纤二沙九尘六埃三渺。共征银一万四千二百八十八两七钱六釐九毫六丝六忽三微二沙三尘六埃四渺一漠三湖五虚。

寄庄地七百八十八顷三十八亩二分九釐。每亩征正供杂办,比行差加半倍,并改折花绒银三分三釐七毫二丝七忽四微九纤一沙一尘七埃三渺。共征银二千六百五十九两一分七釐七毫三丝六纤九沙四尘一埃四渺一漠七湖。

不在府总地

清出新垦河淤地七十二顷八十一亩四釐四毫。每亩征银二分,共征银一百四十五两六钱二分八毫八丝。

清出隐漏地五顷七十九亩五分。每亩征银三分二釐一毫五忽七微八纤八尘四埃一渺五漠。共征银一十八两六钱五釐三毫。

清出隐漏地二顷六十九亩九分五釐二毫,每亩征银二分九釐八毫六丝五忽七微二纤二沙九尘六埃三渺。共征银八两六分二釐三毫一丝二忽。

康熙八年,新垦地一百八顷五十亩一分五釐六毫三丝五忽。每亩征银二分,共征银二百一十七两三釐一毫。

额外

“《开荒》充饷地” 一顷零八亩,每亩征银二分,共征银二两一钱六分。

顺治四年拨补易州地亩。嗣于顺治十三年奉文退随晋州就地征粮。四厂并河滩共地二百一十七顷九十七亩六釐内分

在城厂地一十六顷一十九亩九分九釐一毫,每亩征津旅胖衣、芝棉共银二分四釐九毫五丝九忽六纤三沙六尘一埃。共征银四十两四钱三分三釐六毫九丝八忽三微九纤。

宿生厂地三十八顷四十八亩六分七釐六毫。每亩征津旅胖衣、芝棉共银二分四釐四毫四丝九忽六微三沙六尘一埃。共征银九十四两九分六釐五毫二丝四忽三微。

张村厂地一十二顷二十亩一分一厘。每亩征津旅胖衣、芝棉共银二分四釐四毫七丝九忽六纤三沙六尘一埃。共征银二十九两八钱六分七釐一毫五丝。

杨家营厂地五十七顷六十六亩七分四釐二毫。每亩征“津旅胖衣、芝棉” 共银工分四釐七毫一丝九忽六尘一埃。共征银一百四十二两五钱四分八釐四毫六丝二忽三微二纤四尘六埃。

河滩地九十三顷四十一亩五分四釐一毫。每

亩征津旅胖衣、芝棉共银三分二釐三毫六丝九忽六纤三沙六尘一埃。共征银三百二两三钱七分六釐九毫三丝四忽八微四纤四沙四尘二埃。

按院学田地一顷五十亩一分七釐二毫。内分上地六十四亩九分五釐,每亩租谷三斗,共租谷十九石四斗八升五合。下地八十五亩二分二釐二毫,每亩租谷二斗,共租谷十七石四升四合四勺。

以上二项,共租谷三十六石五斗二升九合四勺。

本色学租谷三十六石五斗二升九合四勺,贮本州仓,备赈应用。

起运折色正杂并存留项下节年裁扣等项,共银二万一千五百一十两一钱五分一厘五毫六丝七忽六微四纤四沙九尘三埃三渺四漠三湖四虚。《滴珠》银四钱,路费银三十一两七钱,脚价银九十一两八钱六分七釐六毫,遇闰加银四百四十二两七钱四分五釐五毫一丝三忽五微,闰脚价银三钱六分七釐五丝二忽八微。于康熙三年奉。

旨作“为地丁名色起解。”

《万全》广积仓小麦,折银一十八两一钱四分四釐,脚价银一钱八分一厘四毫四丝。

延庆州龙门广盈仓小麦折银五百六两三钱四釐,脚价银五两六分三釐四丝

紫荆关、新城仓小麦折银一百九十四两五钱二分,脚价银一两五钱五分六釐一毫六丝。京库农桑丝折绢银一百四十八两八钱六分一厘,脚价银一两一钱九分八毫九丝

延庆州独石、广积仓米,折银一千一十八两三钱六分八釐,脚价银十两一钱八分三釐七毫;宣府、在城、宣德等三仓米,折银三百八十九两三钱八分九釐,脚价银三两八钱九分三釐八毫九丝。

阜平县仓米,折银一百八十四两六钱四分四釐,脚价银一两四钱七分七釐二毫。

供用库、本色芝麻十七石九斗六升一合,价银五十三两八钱八分三釐。置买本色、起解、折色芝麻、并加增、共银一百二十一两二钱三分六釐五毫。

京库、地亩本色花绒、七十三斤十两。价银六两六钱二分六釐二毫五丝。置买本色起解折色花绒、并续奉文改折加增、共银一百三十八两三钱五釐六毫五丝

宣府在城草折银五百一十九两七钱八釐,脚价银五两一钱九分七釐一毫

御马仓草折银二百七两七钱四分。脚价银一两六钱六分一厘九毫

天师庵草折银二百一十九两一钱七分五釐,脚价银一两七钱五分三釐四毫。

中府外场草折银一百七十一两六钱,脚价银一两三钱七分二釐八毫。

牺牲所草折银六十六两七钱五分,脚价银五钱三分四釐。

外象房草折银二百一十七两五钱八分,《脚价》银一两七钱四分六毫。

太仓银库草折银四百八两一钱三分五釐,脚价银三两二钱六分五釐一毫

京库、盐钞折银四十八两七钱一分四釐,脚价银三钱八分九釐七毫。遇闰、加银四两五分九釐五毫,脚价银三分二釐二毫七丝五忽。京库、人丁丝折绢银一百六十三两九钱七分五釐,脚价银一两三钱一分一厘八毫

在京酒醋面局稻皮折银二两一钱八分七釐五毫。

《天津》水、陆兵饷银三百四十九两三钱四分,脚价银一两三钱九分七釐三毫六丝;遇闰加银二十九两一钱一分一厘七毫,脚价银一钱一分六釐四毫四丝六忽八微。

《旅顺》兵饷银三十二两八钱八分,脚价银一钱三分一厘五毫二丝。遇闰加银二两七钱四分,脚价银一分九毫六丝。

昌平州银一两五钱六分二釐五毫。

裁剩银一千八百七十七两七钱四分一厘一毫八丝五忽四微九纤一沙九埃七渺二漠三湖四虚。

《节次新编人丁》银一千二百一十三两四钱,《吏承丁徭》银四钱。

釐剔优免地丁银三百六十二两一钱七分一毫二丝一忽九微六纤三沙一尘六埃七渺六。

地亩人丁流动增出馀剩银一千九十六两五钱八分七釐八毫三丝二忽九微八纤七沙六尘七埃六渺六漠。

《新垦河淤地》银一百四十五两六钱二分八毫八丝。

清出“《隐地粮》银” 二项,共二十六两六钱六分七釐六毫一丝二忽。

康熙八年,新垦地银二百一十七两三釐一毫二丝七忽。

两,经会议裁扣银二百七十三两四钱,遇闰裁银二十两二钱;

奉裁“迎送上司扇伞银八两。”

裁减《里马》银六百三十两。遇闰裁银二十九两一钱六分六釐七毫。

新裁官俸廪粮等银四百六十一两二钱四分六釐七毫。遇闰裁银二十两九钱三分七釐二毫二丝。

遇闰,又裁各官闰月俸银二十四两七钱四分五釐一毫四丝九忽。

奉裁书办工食银一百三两二钱,遇闰裁银八两六钱。

奉裁廪生月粮银九十六两,遇闰裁银八两。裁训导经费银九十三两九钱二分,裁闰银七两八钱二分六釐六毫六丝。

驿站抵作起运银三千二十三两四钱八分五釐九毫三丝八忽。遇闰加银二百五十一两九钱五分七釐一毫六丝一忽六微。

查出《里马夫皂》,应裁闰月银一十一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三丝三忽。

查出孤贫冬衣布花,应裁闰月银一两五钱。奉文“科岁二考” ,应裁半银一十五两。

《开荒充饷》银二两一钱六分。

易州拨补就地征粮银六百九两三钱二分二釐七毫七丝二微二沙九尘九埃。

听差银三十两

会同馆馆夫银十两,脚价银八分。遇闰加银八钱三分四釐,脚价银六釐七毫。

杨村口弓兵银十六两。遇闰加银一两三钱三分四釐。

京班值堂皂隶银十两。外加《滴珠》银四钱,《脚价》银五钱。

春秋二季备用本折马价银三千八百一十两,脚价银三十四两八分。

草料正项银六百三十五两,脚价银五两八分,抬柴夫银二百四十两八钱,脚价银二两四钱八釐,遇闰加银二十两六分六釐八毫,脚价银二钱六毫七丝。

营缮司料银一百五两七钱三分七釐,脚价银八钱四分五釐九毫。

砖料银二十九两四钱六分。脚价银二钱三分五釐七毫。

胖袄、裤鞋新旧共银二十四两三钱,《脚价》银四钱五分。

《狐狸皮》四十五张,价银二十二两五钱,脚价银一钱八分。康熙十年,奉文改折起解。

易州山厂砍柴夫银九百五十一两,外加路费银三十一两七钱,脚价银七两八钱六分一厘六毫。

顺柴夫银一百三十两六钱,脚价银一两四分四釐八毫。

协济曲阳县上运瓶坛车价银五十两,脚价银四钱。

存留部颁原额《经制》项款共银七千四百三十二两三钱四分一厘六毫八忽,遇闰共加银五百五十两七钱一分五毫七丝七忽五微。内除节年裁扣并驿站抵作起运共银四千七百四两二钱五分二釐六毫三丝八忽,遇闰裁银三百八十四两五钱九分九釐五毫二丝三忽五微。

实解支存留共银二千七百二十八两八分八釐九毫七丝。遇闰共加银一百六十六两一钱一分一厘五丝四忽。

万寿正旦冬至:撰表银十五两,外盘费银十二两。顺。

治十四年,裁盘费银六两,实支银二十一两。

龙亭修理银一两

文庙修理银十两

巡抚俸每年银八十四两七钱,遇闰加银七两五分八釐三毫三丝。顺治十六年,奉裁闰月银实支银八十四两七钱。

定州道门子四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八两八钱。

遇闰加银二两四钱顺治九年,会议全裁。本府心红、纸张、油烛每年银五十两,遇闰加银四两一钱六分六釐六毫。

经历,俸每年银二十四两二钱二釐;遇闰加银二两一分六釐八毫三丝三忽。顺治十六年,奉裁闰月银,实支银二十四两二钱二釐。

岁贡生考贡赴京《花红旗扁》盘费银四十两。本州知州俸银,每年八十五两六钱八分四釐,遇闰加银七两一钱四分三毫三丝三忽。顺治十四年,新裁银五两六钱八分四釐,遇闰裁银四钱七分三釐六毫六丝七忽。顺治十六年,又裁闰月银六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六丝六忽,实支银八十两。

心红纸张、油烛,每年银三十两,遇闰加银二两五钱。顺治十四年,新裁银十两,遇闰裁银八钱三分三釐三毫三丝三忽,实支银二十两,遇闰加银一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六丝七忽。修宅家伙银二十两,顺治九年,会议全裁。迎送上司伞扇旗帜,每年银十两。顺治十二年,户部裁银八两。顺治十四年,新裁银二两。书办十二名,每年工食银一百二十九两六钱,遇闰加银十两八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五十七两六钱,遇闰裁银四两八钱。康熙元年,又裁银七十二两,遇闰裁银六两。

门子二名,每年工食银十四两四钱,遇闰加银一两二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二两四钱,遇闰裁银二钱,实支银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皂隶十六名,每年工食银一百一十五两二钱,遇闰加银九两六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十九两二钱,遇闰裁银一两二钱,实支银九十六两,遇闰加银八两。

马快八名,每年工食银一百四十四两,遇闰加银十二两。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九两六钱,遇闰裁银八钱,实支银一百三十四两四钱,遇闰加银十一两二钱。

《民壮》五十名,每年工食银三百六十两,遇闰加银三十两;顺治九年,会议裁银六十两,遇闰裁银五两,实支银三百两,遇闰加银二十五两;灯夫四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八两八钱,遇闰加银二两四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四两八钱,遇闰裁银四钱,实支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看监禁卒” 八名,每年工食银五十七两六钱,遇闰加银四两八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九两六钱,遇闰裁银八钱,实支银四十八两,遇闰加银四两。

《修理监仓》,每年银二十两。

轿伞扇夫七名,每年工食银五十两四钱,遇闰加银四两二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八两四钱,遇闰裁银七钱,实支银四十二两,遇闰加银三两五钱。

库书、仓书每名工食银十二两,遇闰每名加银一两。两次奉文全裁。

库子四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八两八钱,遇闰加银二两四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四两八钱,遇闰裁银四钱,实支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斗级四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八两八钱,遇闰加银二两四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四两八钱,遇闰裁银四钱,实支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州判俸银,每年六十一两八钱九分六釐,遇闰加银五两一钱五分八釐。顺治十四年,新裁银十六两八钱九分六釐,遇闰裁银一两四钱八釐。顺治十六年,又裁闰月银三两七钱五分,实支银四十五两。

书办一名,每年工食银七两二钱,遇闰加银六钱。两次奉文全裁。

皂隶六名,每年工食银四十三两二钱,遇闰加银三两六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七两二钱,遇闰裁银七钱,实支银三十六两,遇闰加银三两;笼马伞夫二名,每年工食银十四两四钱,遇闰加银一两二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二两四钱,遇闰裁银二钱,实支银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门子一名,每年工食银七两二钱,遇闰加银六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一两二钱,遇闰裁银一钱,实支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

吏目俸银,每年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六丝。顺治十六年,奉裁闰月银实支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书办一名,每年工食银七两二钱,遇闰加银六钱。两次奉文全裁。

门子一名,每年工食银七两二钱,遇闰加银六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一两二钱,遇闰裁银一

钱,实支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

皂隶四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八两八钱,遇闰加银二两四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四两八钱,遇闰裁银四钱,实支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马夫一名,每年工食银七两二钱,遇闰加银六钱;顺治九年,会议裁银一两二钱,遇闰裁银一钱,实支银六两,遇闰加银五钱。

学正俸银:每年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六丝。顺治十六年,奉裁闰月银实支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训导俸银每年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遇闰加银二两六钱二分六釐六毫六丝。康熙三年,奉文全裁。

斋夫六名,每年工食银七十二两,遇闰加银六两。康熙三年奉裁训导应裁三名银三十六两,遇闰裁银三两,实支三名银三十六两,遇闰加银三两。

膳夫二名,每年工食银四十两,遇闰加银三两三钱三分三釐三毫四丝。顺治十四年,新裁银二十六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遇闰裁银二两二钱二分二釐二毫二丝,实支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遇闰加银一两一钱一分一厘一毫二丝,系廪生支领。

门子五名、掌教三名、分教二名,每年工食银三十六两,遇闰加银三两。康熙三年奉裁,训导应裁二名,银十四两四钱,遇闰裁银一两二钱,实支三名银二十一两六钱,遇闰加银一两八钱;学书一名,每年工食银七两二钱,遇闰加银六钱。两次奉文全裁。

教官二员,喂马草料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奉裁“训导” ,应裁银十二两,遇闰裁银一两,实支银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

“廪生” 三十名,每年月粮银二百八十八两,遇闰加银二十四两。两次奉文全裁。

学院科、岁二考并本州季考生员试卷花红银三十两。康熙十三年,奉文裁半,银一十五两,实支银一十五两。

文庙、启圣、名宦、乡贤春秋二大祭银四十两。

“社稷、山川、风云雷雨、城隍等神春秋二大祭” ,银三十两。

三、小祭无祀鬼神银十两。

春牛、芒神、桃符、门神酒席银五两。顺治十四年新裁银二两,实支银三两。

历日银三两

乡饮二次酒席,银十二两。顺治十四年新裁银六两,实支银六两。

朔望行香纸烛银一两全裁。

“修理察院公馆” 等项银十两,全裁。

“看守察院” 门子二名,每年工食银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

杂支供应过往上司下程中伙坐饭等项银三百两,全裁。

《恒山驿》黑豆:每年银二十三两。

恒山等九驿,草,每年银五十四两四钱八分。走递马二十四匹,每年草料银五百七十六两,遇闰加银四十八两。顺治十三年裁银二百六十八两八钱,遇闰裁银二十二两四钱,实支银三百七两二钱,遇闰加银二十五两六钱。接递皂隶四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顺治十三年裁银十一两二钱,遇闰裁银九钱三分三釐三毫三丝三忽,实支银十二两八钱,遇闰加银一两六分六釐六毫六丝七忽。

扛轿夫四十五名,每年工食银四百五十两,遇闰加银三十七两五钱。顺治十三年裁银二百一十两,遇闰裁银十七两五钱,实支银二百四十两,遇闰加银二十两。

吹手四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

各铺司兵二十五名,每年工食银一百五十两,遇闰加银十二两五钱。

更夫五名,每年工食银二十四两,遇闰加银二两。

火夫十二名,每年工食银四十八两,遇闰加银四两。

滹沱河水手二名,每年工食银十二两,遇闰加银一两。

滹沱河搭盖桥梁,柱木椽稍秫鞂,每年银二十两。

《孤贫》七十五名口,月粮每年银二百一十六两,遇闰加银十八两。

冬衣布花每年银一十八两,遇闰加银一两五钱。康熙十三年,查出“冬衣布花不应加闰” ,奉文全裁。

贡生盘费《花红、旗扁》银四十两。每年该银二十两。

本州朝觐官吏盘费银五十五两。内知州银三十两,吏目银二十两,随朝吏银五两,每年该银十八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顺治十四年新裁,遇朝觐年免裁,历年因官吏既未入觐,仍入起运项下。起解。《朝觐》造册纸张银五两,每年该银一两六钱六分六釐七毫。顺治十四年新裁,遇朝觐年免裁,历年因官吏既未入觐,仍入《起运》项下起解

科举生员宾兴盘费银八十四两,每年该银二十八两。奉裁银十四两,实支银十四两。

会试举人,每名盘费该银十八两,每年该银六两。奉文将额设银两文武均分。

《新中举人》,每名坊价银八十两,每年该银二十六两六钱六分六釐六毫七丝。

新中进士,每名坊价银一百两,每年该银三十三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

武闱并入帘公宴银十二两。每年该银四两。新中武举每名《花红旗扁》银十两。每年该银三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

《新中武进士花红旗扁》银二十两。每年该银六两六钱六分六釐七毫。

会试《誊录》书手工食二十四两,每年该银八两。顺天卿试贡院供给银四两,每年该银一两三钱三分三釐四毫。

凡遇乡会试年分。如中式名多、照数征给额外匠价银九两

《安平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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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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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原额户一千八百九十四。原额实在下下人丁共二万丁,每丁征银一钱,共征银二千两。田亩

自明万历间屡经丈量,实在小白地二千三百四十三顷九十五亩八分七釐,遂为定数。

皇清因之。顺治二年,于泓等带去投充地六顷八十

一亩八分八釐。又顺治六年,除无主荒地二十五顷三十六亩九分,实在征粮地二千三百一十一顷七十七亩九釐

优免地七百一十三顷一十三亩四分。顺治十四年,奉文暂行停免,俟府库充实,另行议免,与差地一例起科

行差地一千三百七十六顷三十七亩三分四釐六毫。每亩征“起运并存留银七,征银五分三釐一毫六丝二忽三微五纤二沙五埃九渺九漠” 二项,共征银一万一千一百零八两三钱一分二釐六毫。每亩征存留钱“三征清字钱五文一分八釐三毫三忽四纤一沙四尘八埃” 二项,共征钱一百零八万二千九百九十八文。寄庄地二百一十六顷九十六亩一分九釐四毫,每亩征起运并存留银七征银六分一厘四毫五丝三忽七微四纤三沙七尘二埃八漠,共征银一千三百三十三两三钱一分二釐。每亩征存留钱三征清字钱五文九分九釐一毫三丝九忽四微四纤二沙三尘九埃。共征钱十二万九千九百九十文。

退回投充地五顷三十亩一分五釐。每亩征起运并存留银七,征银五分三釐一毫五丝三忽六微八纤九尘八埃五渺一漠。共征银二十八两一钱七分九釐九毫。每亩征存留钱三,征清字钱五文一分八釐三毫三忽四纤一沙四尘八埃。共征钱二千七百四十七文。

《农桑丝》九十六顷六十二亩八分七釐。每亩征银七釐二毫七丝八忽七纤。共征银七十两三钱二分七釐一毫二丝二忽。

盐斤

旧《志》:武强煮盐地十顷,每岁征盐六千斤,每斤银二釐,共银一十二两,不行商盐,与深、冀、饶平八州县等。至明隆庆三年,奉文行盐一百引,民甚苦之。万历元年,知县刘梓申请停罢商盐,止办盐课六十两,民甚称便。彼时未经题疏,商人渔利,复为开窦。而商盐再行后复加五十引,自

皇清顺治间,知县刘朝宗令民开垦,行粮每亩征银。

四分一毫三丝七忽二微一沙一尘,共征银四十两一钱三分七釐二毫一丝一忽。商引加至六百,既户口均食又加三百九十六道,每岁共九百九十六引。此盐斤之大略也。

马厂

旧志:永乐十一年,令民间三户养牡马一,五户养牝马一,每牡约接三牝,三年两驹。养马之人,俱免粮草一半。原额种儿骡马三百七十五匹,儿马五十匹,骡马三百二十五匹。牧马草场九区,青莲寺厂,五村厂,城角厂,孙家庄厂,孙村厂,谷谈村厂,平都厂,城东厂,城西厂,共计地一百一十七顷二十亩七分六釐。成化初立碑,凡厂地方圆四至数目,载之于上,设县丞一员主之,立郡长,置医兽,此《马政》之大略也。至万历初,将马变价解讫地,令百姓耕种纳粮。

皇清初,拨补满城县士民,今仍就地纳粮。马厂地五:

十顷三十八亩,内除投充地五顷二十八亩一分七釐,实在地四十五顷九亩八分三釐,每亩征银二分三釐一毫五丝二忽,共征银一百零四两四钱一分一厘六毫。牧地六十六顷八十二亩七分六釐,内除投充地九顷二十四亩一厘,实在地五十七顷五十八亩七分五釐,每亩征银三分二釐六毫七丝九忽,共征银一百八十八两一钱八分九釐八毫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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