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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33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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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三十九卷目录

 汾州府部汇考三

  汾州府学校考

  汾州府赋役考

  汾州府风俗考

职方典第三百三十九卷

汾州府部汇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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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州府学校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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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汾阳县附郭。

府儒学 在府治东。旧为州学。金同知节度使康玉润重修,其肇不可考矣。后坏于兵燹。元初渐次修举。明洪武、正统间,知州茅志道、李善相继重葺。正德十六年,知州郁浩重修,增内外泮池。万历十二年,知州白夏拓修,壮丽甲晋阳。万历二十三年改府后,知府崔士棨等重修。

皇清顺治间,知府郎永清、刘克孔相继重葺。康熙二

年,改府学为“县学” ,改废“成王府” 为府学。正殿五楹,东西庑各十五楹,两墀碑亭各一,戟门三楹。神库在戟门左,神厨在戟门右,石桥泮池在甬路中,两旁碑亭各一。棂星门左右角门在戟门外。

先师坊在棂星门外路中。《凤翥》。卜山坊在路西。龙

腾汾水坊在路东。龙池在。

先师坊前。“龙池” 亭在泮池中。台上。“钟楼” 在泮池左。

鼓楼在泮池右。青云、得路坊在南城上。云梯、月殿门在龙池南。正殿之后为明伦堂。堂左进德斋、时习斋,右修业斋、会馔堂。义路在堂之东。礼门在堂之西。升堂、入室在义路东。射圃亭在礼门西。敷教坊在入室亭前。观德坊在射圃亭前。儒学门在敷教坊内。天衢、启钥坊在社学右。尊经阁、敬一亭俱在明伦堂后。

启圣祠 在敬一亭后正中。

名宦祠 在戟门外东

乡贤祠 在戟门外西

三贤祠 明嘉靖三年,改为尊经阁,后改为子夏祠。嘉靖二十八年重修,更名曰“三贤” ,以段干木、田子方并祀之。万历十二年,改建于启圣祠左。

文昌祠 在城上正东

魁星楼 在城上东南

白公书院 在“启圣祠西。”

学田 地五段,共八十一亩,离城十五里,学道周置买。又地一段二十四亩,又二十六亩。又地四段,坐落上文里,计地九十一亩。又地三段,坐落肖庄里,计地七十七亩。俱守道徐置买。汾阳县儒学 在立信厢,万历二十三年建。

皇清康熙二年移于城内,即旧府学也,正殿五楹,东

西庑各二十楹,南角房各四楹,北角房各三楹,大成门三楹。礼门在大成门左,义路在大成门右。前为棂星门,左右角门,“德配天地” 坊在路东。“道冠古今” 坊在路西。泮池在棂星门前,“青云得路” 坊在南城上。正殿之左为明伦堂,堂左敬德斋,右修业斋,前为仪门,左右为角门,又前为儒学门。

尊经阁 “在明伦堂上。”

“敬一亭 ” 在明伦堂后艮隅。

启圣祠 在明伦堂后干隅。

名宦祠 在大成门外东。

乡贤祠 在大成门外西。

文昌阁 新改建城上,在青云得路坊东。魁星楼 在学巽隅。

教谕宅 在“启圣祠后。”

训导宅 在敬一亭后,今颓废,新建在仪门外左。

社学 在城东门内

仰高书院 在县治西北。明嘉靖元年,即“狄公祠” 隙地。

卜山书院 在大厢村子夏祠。子夏退隐谒泉山,因名山卜山。元士民樊宗英等世居山下,建祠,因请于朝,得赐“卜山书院。” 有司春秋致祭。文昌书院 在学前。中太虚堂,左木鸡馆,右承蜩馆。

学田 共五十亩,守道徐置买。

外州县

孝义县儒学 在城东南隅。宋大观中,知县董元恺创建。元元贞中,知县董元泽修葺。大德七年,地震倾覆。八年,县尹赫思敬重建。明洪武中,

“知县陈庄、天顺中沈纯、成化中王佐、弘治中张日升、正德中闵以仁、嘉靖中董恺,各重修正殿、廊庑、㦸门、泮池、碑坊等,以次就理。” 万历二十八年,知县周佑增修明伦堂。堂东博文斋,堂西约礼斋,敬一亭在明伦堂东。射圃亭在学西。启圣祠 在儒学东。

名宦祠 在戟门外东

乡贤祠 在戟门外西

文昌阁 、魁星楼所在《志》俱未载。

教谕宅 在“明伦堂后。”

训导宅 在明伦堂东

义学 在桥南厢

学田 在城东,长畛地、尖角地共一顷二十四亩七分八釐。每年除纳粮外,额征租银四两七分八釐。俱霍锺瑜捐。

平遥县儒学 旧在县治东南。元大德间建。明洪武三年重建。嘉靖、隆庆、万历间,殿庑、学舍相继修建。崇祯九年,知县王凝命移于治东太子寺。

皇清康熙十四年,县令魏改建旧所。三十九年,县令

王见宫墙废坠,复为修葺,仍辟云路。其制:正殿前有戟门、棂星门、祭器库、“道冠古今” 坊、“德配天地” 坊、学之中为明伦堂;堂东、西各有斋。

敬一亭 、尊经阁 俱在“明伦堂后。”

《云路》、争先坊 、《鲲化》、天池坊 :俱在明伦堂前。泮池 在棂星门内,两腋各建房三间,左为神库、右为神厨。

启圣祠 在敬一亭西

名宦祠 在戟门外东

乡贤祠 在戟门外西

文昌阁 “在云路” 左。

“魁星楼 ” 在东南城角楼上。

教谕宅 在学东

训导宅 在学西

义学 在县治东南。康熙二十三年,县令黄汝钰建。

社学 合城内外凡十所,县令王绶设。

西河书院 :在县治西南。康熙四十二年,祀卜夫子。

卿士书院 在上东门内路北,即卿士庙也。学田 共地六段,计地二顷八十七亩。每岁征租粟二十二石四斗五升三合五勺,征租银一两九钱三分五釐。一段八十亩在县东南中曲村;一段八十亩在县东善信村;一段五十亩在县北王家庄;一段四十亩在县西北安里;一段三十二亩在县东北阎村;一段五亩在县南岳壁村。

义学学田 ,县令黄汝钰设。岁计租课所入,以为馆谷之需,地归文会坊,免其差徭,正赋输官。计户村、马铺、民地四十亩七分一厘,价银四十八两八钱五分。

西河书院田 康熙四十七年置地一顷九十四亩七分五釐。

介休县儒学 在城东南隅。唐咸宁初建。元至元间徙今地。明洪武二十七年,知县武信重建。

皇清康熙九年重修。其制:中建正殿二,左、右为东、西

两庑前为大成门,门前为泮池,池前为棂星门。门外东西石坊,左曰《腾蛟》,右曰《起凤》。神库在殿东、东庑。神厨在殿西、西庑。

省牲所 在大成门东

斋宿所 在大成门西

明伦堂 在大成殿后,堂前有东西两斋。尊经阁 在明伦堂后。

“敬一亭 ” “在尊经阁” 东。

太和元气坊 在儒学门西。

“金声玉振” 坊 在儒学门东。

启圣祠 在明伦堂东斋后。

名宦祠 :在大成门外泮池后。

乡贤祠 在大成门外泮池东。

文昌阁 在城南

奎星楼 在城南上

教谕宅 在儒学东门内。

训导宅 在儒学西门内。

义学

景贤书院 旧地东南城上,年久拆毁。

三贤书院 旧在郭林宗祠,今废,改为奎星楼学田 共地七十二亩五分三釐零。每年共征租谷三十二石七斗。每石折银六钱二分五釐,通共折银二十两四钱三分七釐五毫。

石楼县儒学 在县治东。金时建。明洪武六年,知县顾硕增修。正统十一年,知县刘述继修。嘉

靖五年,知县王仁增拓重修。

皇清顺治十四年,知县周士章、同署教谕姜宗品复。

行,重修殿庑、学舍、戟门、泮池、碑坊等,始埒他学。启圣祠 、名宦祠 、乡贤祠 所在,《志》俱未载。文昌阁 在儒学东。

奎星楼

教谕宅 、训导宅 所在《志》俱未载。

社学 在文昌宫内,明万历间建。

学田

临县儒学 在旧城东门外秋河西岸。元至正中建。明洪武二十七年,知县王昱修。永乐十年,河溢倾圮,知县吕磻迁旧址东南百步许。成化五年,知县雎让拓之。嘉靖间,知县张天禄增修。中为正殿,殿左右为东西两庑,前为戟门、棂星门、泮池后为明伦堂,堂后为尊经阁、敬一亭。启圣祠 在。

文庙左

名宦祠 在戟门外东

乡贤祠 在戟门外西

文昌阁 在学前左

奎星楼 在道冠古今坊旁。

教谕宅 在学东

训导宅 在教谕宅西

义学 在儒学前

学田 地一顷六十八亩八分三釐。每年额征租谷一十一石五斗三升。知县张问行、署印县丞魏宾同输。

永宁州儒学 在州治东南。元大德、至元间建。明洪武七年,学正许孟和修。正统初,毁于火。天顺间,知州杜章增修。隆庆元年毁,署州事同知李春芳复修。万历二十四年,庙宇颓败,州守夏惟勤新之。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州徐灏振重建正殿五间,左右

两庑共十间,戟门三间,神库三间,神厨三间,省牲砖楼一,焚帛砖楼一,泮池一,上甃砖桥,棂星门一。西侧设义路。礼门,东西设《道冠》、古今、“德配天地” 二坊。正殿后明伦堂五间,东西斋房二所。兴贤门在东斋房南腋。尊经阁在堂后,斋膳房在阁东。宰牲房三间。射圃通南北街,出兴贤门,敬一亭 在正殿左。

启圣祠 “在正殿左。”

名宦祠 在戟门东

乡贤祠 在戟门西

文昌宫 在

文庙东

奎星塔 :在城东南隅。

学正宅 、训导宅 ,共二十六间,俱在“启圣祠后。”

义学 久废

学田 地五十亩五分,坐落凤山底、马茂庄、西崖底三处。每年收地租银三两三钱三分六釐。宁乡县儒学 在县治西南。“金泰和间建。元至正间修。明洪武五年知县宋文中、正统间知县梁杲重修。嘉靖七年知县张轼、训导曹昌改建正殿、东西庑二门、泮池、宰牲房、造酒房、棂星门、道冠古今坊、德配天地坊、明伦堂、进” 德斋、修业斋、尊经阁、“大门” 、云路坊,俱与庙制相称。

启圣祠 在

文庙左

名宦祠 在戟门外东

乡贤祠 在戟门外西

文昌宫 在县治东

奎星楼

教谕宅 、训导宅 所在《志》俱未载。

义学 一在《乡庞》家会,一在赵家庄,一在惠家坪,一在杨家《圪塔》。

社学 在县治北,今废。

学田

汾州府赋役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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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属总载

原额名丁并额外土著新增共一十八万四千六十九丁,徭银四万四千一百三十两三钱七分三釐零。内除优免并逃亡外,

实行差丁一十五万三千六百九十七丁,实征徭银并地差四万八千三百四十五两六分二釐零。

办买本色颜料加增银三百六十九两八钱五。

分二釐零

原额民地四万七千七百四十八顷九十五亩一分九釐零,共征秋夏粮二十二万三千六百八十八石二斗六升一合零,坐价不等,并丝、绢、马草及亩地九釐,通共银二十六万八十六两四钱九分七釐零。内除荒外,实在熟地四万四千五百九十九顷四十三亩三分二釐零,共征粮一十九万二千四百一十八石一斗八升八合零,共派银一十七万四千六百三十四两二钱九分六釐零。

又地亩九釐银三万六千三百七十四两二钱六分二釐零。

驿站银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一两四钱六分九釐零。

原额废藩地一百二十三顷五十六亩九分。又三十六垧。内除墙垣走路荒芜地二十顷一十五亩

实在地一百三顷四十一亩九分又三十六垧,共征《折色》银三百一十九两八钱五分六釐七毫零。

外开垦过民田四千二百七十五顷七十四亩二分五釐零。

共征折色粮一万四千七十二石六升五合零,共折银一万四千四百五十五两一钱七分三釐零。

又清出无粮民地二十三顷一十三亩五分八釐六毫。

共征折色粮九十三石九斗六升一合零,共折银一百两二钱四分七釐零。

原额汾州卫屯丁,归并汾阳、介休、孝义三县,于康熙二年审编,共实在新差并清出土著五百三十三丁,各征不等,共编徭银一百三十三两二钱四分七釐零。

原额太原左卫屯田坐落平遥、孝义二县,汾州卫屯田归并汾阳、介休、孝义三县,共三百六十六顷七十二亩六分八釐四毫,额征折色粮一千五百六十六石六斗七升六合零,实征银一千一百六十七两九钱二分八釐零。

额外

商税酒课匠价等项,共银三千三百七十五两九钱二分二釐。

“府、县志” 多系明时旧志,与此不合。

汾州府风俗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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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汾阳县附郭。

《诗传》:“土瘠民贫,勤俭质朴,忧深思远,有尧之遗风。”

《史记》:“参为晋星,其民有先王遗教,君子深思,小人俭陋,水深土厚,性多刚直。”

《汉书》:“西河魏土,文侯所兴,有段干木、田子方之遗风焉。凛然皆有节概,知去就之义。”

其民五男二女

《隋书》:“西河上地沃少瘠多,以是伤于俭啬。其俗刚强,亦风气然也。”

《宋史》:“人性质厚少文,专经术,大率气勇尚义,号为强忮。” 土平而近边,习战𩰚《杜氏通典》:“晋魏以降,文字盛兴。并州近北,俗尚武艺。”

宋谢悰《清虚观碑记》:“其民纯俭,有陶唐之风。慷慨好义,髣髴子夏、干木之遗风。” 《文献通考》:“其民重厚知义,尚信好文,其人勤俭。” 《元伶思贤安乐会词》:“风俗返朴而还淳,人物居仁而由义。虽云去古以益远,犹有陶唐之遗意。” 《太原图经》:“人物辈出,代不乏人,皆有文武全才。” 旧志:“古西河地,人民繁庶。”

《通志》:“民性淳厚,俗尚俭约,勤于稼穑,好义。三月初三日,民间男妇皆赴西顶真武庙进香赛愿。”

四月初六日,民间领童男女赴《圣仙庙》,以祈福佑。

六月十五日,“民间男妇皆赴毕,宿庙祭奠” ,馀未载。

孝义县

《旧志》:“民多俭啬健讼,好事鬼神,亦颇尚义。” 《郡志》:“民性淳厚,尚义礼,婚丧邻里相周而不吝。” 县俗有最近古者,如男女之别,视他处为尢严。闺阃间,妇女与翁伯绝不相习见,即其他帷薄之隔亦斩然。

夏至食麦饭

中元悬麻谷

平遥县

平遥地瘠薄,性刚劲,人多耕织,少商贾,健讼,尚奢,虽唐尧遗墟,而婚丧尤奢。

《冠礼》久废。各属同。

婚姻六礼不备。始结婚,或以金土十帛食盒;或无帛,必设席,遍招亲友家长亲纳于女家,女家回以靴帽等物,名曰“定亲。”

“纳采” 或银一百二十两,或八十,或六十、二三十不一。币帛、衣服布绵等物。家长亦亲至女家,女家但回馒首等物于食盒内而已。

亲迎,无所谓“奠雁” 、“御轮” 、合巹诸仪。及期,婿以羊酒、彩轿,轿夫皆红衣大帽,彩旗鼓吹,火炮、旗枪二对或四对,盛妆男女各二人,名曰“娶客亲迎。” 女家设筵,请内亲宴。至昏与婿,花红亦盛妆,男女各二人,名曰“送客” ,兼致金银、首饰、衣服等物。新妇父兄抱新妇上轿。至婿门,用相礼人撒帐以五谷。门旁设草二束,覆之以红帛,燃火以祓除不祥。新妇背镜,步则藉以红布或生绢。新婿执弓矢至垣中天井,翁姑拜祖先,新妇新郎皆却立不拜。寝门限置马鞍,取平安也。床头预设柳斗,入将男女所执物皆纳其中。食新妇以拌面汤,夜灯不息。忌三日不扫除,亲友贺多,书喜联贴门外。次日,新妇拜合家及诸姑姊姒人,馈手巾一,诸姑姒姊酬以银或帕,无所谓“庙见” 者。女家先期数日,送妆奁什物,称其纳采之礼。十日,新妇归宁。数日后,女家宴新婿。新年,婿以猪首酒食盒拜妻父母,妻父母赠之以金。

《丧礼》,初丧时即成服,吊客,尊者送孝带,等辈给以孝巾。每七日作佛事,葬日始设铭旌,奠用鼓吹演戏,陈刍灵幢纸。男丧祭方相氏,女丧祭引路菩萨来奠,宾客亲朋代宴,名曰“歇主。” 奠礼或丰或俭不一。至亲带客来奠,礼银十数两作祭幛。及发引,以僧道鼓吹导。丧多不祀土,亦多不题主。葬毕三日,则祭于墓。小祥、“大祥除服,亦祭于墓。”

《祭礼》惟元旦设影,清明中元上坟墓。各属同。其四时生忌,忌日亦多缺然不讲。有吉庆则祭祖于墓。

生子三朝,蒸馒首馈外家以报喜。九日,外家送粥、米、褓、衣、衾、枕。弥月,外家以银镯、首饰、绸帛遗其女,以银锁、衣、帽、衾、裯遗外甥。亲友亦有作《幛文》并银物往贺者。

立春食春饼

元旦,设祖考影于堂祭之,亲友于近者,未明,相拜贺。是日,忌扫地。三日后相宴会。自元日至二十五日,男女皆辍业。

初五日晨起,纸糊妇人杂尘土扫出,名曰“送穷。” 初八日,各祭本命星官。

初十日,以面饼置墙根,名曰“贺老鼠” 嫁女。十三日,以面茶酒屋上食寒鸦,祈其不害豆田。元宵,街巷设松柏棚,多祭三官神,张灯火,扮社伙,以天官赐福故。

十七日妇作针指。名曰“剌蛔蜒。”

二十日夜设祭,名曰《小添仓》。

二十一日夜,设祭,名曰《大添仓》。

新正一月内。忌糊纸背。

二月初二日午,祭天地,夜哭,焚纸钱于门外。三月初三日未明,以柳条扫墙,书《禁帖》于壁,以除蝎。

寒食日不举火,祭祖先于墓。设秋千,妇女带红花子结夜哭于门外。

四月初一日,门窗贴纸葫芦,雄鸡壮戴于首,曰“辟瘟。”

端阳,食角黍,饮雄黄、菖蒲酒,以艾插门,或戴于首,系五色线。馈婿以角黍,夜哭于门外。六月,以新麦饭祭天地。

初六日夜哭于门外

二十四日夜,哭于门外。

七月初七日夜放河灯以祭鬼,于田禾上挂花红纸条以辟冰雹。

十五日,以瓜果殽蔬祭于墓,夜哭于门外。十月初一日,夜,焚纸钱,寒衣哭于门外。

冬至早祭天以米糕,夜焚纸钱,哭于门外。十二月初一日,食炒面,亦曰“辟瘟。” 初八日,食腊八粥。

二十三日,祀灶以糖果。除日,早食糕,晚留饭;至元日食,名曰“隔年饭。” 夜哭于门外。

凡哭者,皆系妇人,名曰“鬼节。” 谓是日亡人来,故哭耳。至期,满城皆然,村落亦尔,或并代之俗长。

征不返戍妇遗哀相沿至今乎。

介休县

《旧志》:“士习驯雅,民风俭朴。” 每喜士大夫敦朴,有古民风。独虑民习于奢,几不可训,且崇佛重祷,市利轻生,而少知教子,今渐有正俗之化,自昔未及。

婚期亲迎,羊酒奠雁,外用油蜜、炉糖、果品。谚谓之“行头” ,其实即祭先品物也。

《丧礼》惟事繁文,富者矜胜,贫者效尤。

介俗士夫家间有祠堂以祀先,其馀祭于寝室,或祭于坟墓。唯丧之日有引灵祭品,胜于他邑。大祭四十馀桌,中祭二十馀桌,下祭十馀桌。元宵夕、元宵宾友饮酒赏节。

二月初二日,合学供文昌、魁星,乡里供城隍。三月初三日,祭源神、灰柳泉,各乡祭水神。十八日,供后土。

二十八日,供《五岳》。

四月初八日,供《关帝》:

六月十五日供龙王

二十四日,合学于东郊外,供《关夫子》。

中秋月饼瓜果供月,宾朋合欢饮酒赏月《东郊外》,合学供林宗。

十二月二十四日扫舍

石楼县

其性醇,其俗俭朴。略少文。男不经商,女不纴织,惟农是务。栋宇不饰,民多穴处,依然陶复遗风。仲春龙会,寒食秋千,每逢神腊,村乡男女聚赛,羽毛装饰,社鼓阗阗。以地近边塞,犹仍其俗,馀未载。

临县

《旧志》:“民性质朴,俗尚俭啬,鲜好学,惟务力田,喜畜牧,尚气嚚讼。” 今则民畏法度,士知自守,衣冠礼让之风行,惜质朴俭约之俗变矣。

王永春云:“临近俗,户诵家弦,士子优游于制艺;科煌甲炜,文声洋溢乎贤书。”

《婚礼》:“乡民论财,绅衿尚礼。”

士夫居丧悉遵《家礼》,乡民多不中礼。

《祭礼》罕见鸡鸣盥漱之仪。

三月初三日,“祀北极元天上帝。”

初六日,祀水神张大明王。

二十日祀酂侯神

四月初四日,祀“马王神。”

初七日,祀《金龙四大王》。

初八日,祀北岳大帝,四方士女俱往进香。是日,旧祭东林寺“泉水青龙神,今废。”

端阳,男家用纱二疋,或夏布二疋,女家答以巾帻鞋扇。若《诗礼》之家,加以笔墨等项。兼迎女初八日祭衙神土地。

十三日,庆关帝,献戏、献赛不等。

二十七日,报赛“城隍庙。”

夏至日祭河神庙

六月初六日,取水踹面。初伏日,浴于湫河,谓之“洗百病。” 女人采凤仙花染指甲,此日曝衣。十八日,祭黑龙庙。

七月初二日,祭圣母庙。

初六日,农家俱挂田旛。

初七日,《陈瓜果》,女人夜间穿针乞巧。

九月初九日,迎女追节,酿酒。

十三日,祭“关圣帝君。”

十一月冬至日,祭祀庆贺,如元旦仪。

除日嫁娶

永宁州

《旧志》:“民性强毅质朴,农务耕牧,士习弦诵,有忠厚之风。”

土瘠民贫,野旷人稀,性率质鲁,俗尚俭朴,勤于农业,拙于服贾,衣冠文物,颇有古风。明隆庆间,新隶汾府奸民结识豪宗,窝访习讼,公私尝病焉。

永宁介燕、秦之间,士多慷慨。

士民之家缔姻,在孩提时间有至童者,完娶则至十四五以至二十馀。初通媒行聘礼,谓之“小送” ;临娶纳币,谓之“大送。” 其仪物丰约,称其家财,多寡不计。乡村之中,亦有用猪羊粟麦等类者,择吉亲迎。至期,父命子往迎,其醮子奠雁之礼不行,女家亦不醮。婿新妇至之夕,行合巹礼。次日,见舅姑拜祖先。三日,婿偕妇至岳家谢亲人贺;娶妇之家亦《相赠以联》。

“人死三日而敛” ,死之日,亲友闻讣送纸往奔。敛后成服,多不计日,但冠服衰绖如礼。每七必祭,用浮屠术,间事道教。至四十九日,七尽奄丧。葬无定期,大约不出三年,亦不甚拘。堪舆家说明。

考证

器等项相尚以华,临葬之前,择日开吊,吊必以文,亦有送助葬钱者。士大夫家皆遵《文公家礼》而行,惟缛节茂焉。

《祭礼》随便设主、无仪文

生子洗。三旦亦设汤饼会,受贺宴客。

立春先一日,迎春之期,诸妓各逞其能,谓之“办会” ,乡城男妇聚观。

正月初三、四、五等日择吉,迎喜神。

春社日,各乡赛社,以祈丰年。

二月二日以炭灰围墙根,辟蛇蝎诸虫。

三月三日上巳,以青柳梢围插壁辟蝎。

五月五日,以彩丝系小儿项背及四肢。名曰《百岁索》。

《六月六日曝书及衣,食花糕》。

秋社日,各乡赛社,有演戏致祭,以报秋成者。中元作《盂兰盆会》。

中秋之夕,守夜烧香,祀太阴星。

宁乡县

《旧志》:“土瘠民穷,俗尚敦朴。困苦相安,无奇饰,无逐末。婚姻死丧,族党相助。士崇礼节,知名间出,有陶唐氏之遗风。”

馀同各志,唯“每逄令节,夜哭于门外” ,不载。。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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