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33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三百三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三百三十九卷目錄
汾州府部彙考三
汾州府學校考
汾州府賦役考
汾州府風俗考
職方典第三百三十九卷
汾州府部彙考三
[編輯]汾州府學校考 府志
[編輯]本府。〈汾陽縣附郭。〉
府儒學 在府治東。舊為州學。金同知節度使康玉潤重修,其肇不可考矣。後壞於兵燹。元初漸次修舉。明洪武、正統間,知州茅志道、李善相繼重葺。正德十六年,知州郁浩重修,增內外泮池。萬曆十二年,知州白夏拓修,壯麗甲晉陽。萬曆二十三年改府後,知府崔士棨等重修。
皇清順治間,知府郎永清、劉克孔相繼重葺。康熙二
年,改府學為「縣學」 ,改廢「成王府」 為府學。正殿五楹,東西廡各十五楹,兩墀碑亭各一,戟門三楹。神庫在戟門左,神廚在戟門右,石橋泮池在甬路中,兩旁碑亭各一。櫺星門左右角門在戟門外。
先師坊在櫺星門外路中。《鳳翥》。卜山坊在路西。龍
騰汾水坊在路東。龍池在。
先師坊前。「龍池」 亭在泮池中。臺上。「鐘樓」 在泮池左。
鼓樓在泮池右。青雲、得路坊在南城上。雲梯、月殿門在龍池南。正殿之後為明倫堂。堂左進德齋、時習齋,右修業齋、會饌堂。義路在堂之東。禮門在堂之西。升堂、入室在義路東。射圃亭在禮門西。敷教坊在入室亭前。觀德坊在射圃亭前。儒學門在敷教坊內。天衢、啟鑰坊在社學右。尊經閣、敬一亭俱在明倫堂後。
啟聖祠 在敬一亭後正中。
名宦祠 在戟門外東
鄉賢祠 在戟門外西
三賢祠 明嘉靖三年,改為尊經閣,後改為子夏祠。嘉靖二十八年重修,更名曰「三賢」 ,以段干木、田子方並祀之。萬曆十二年,改建於啟聖祠左。
文昌祠 在城上正東
魁星樓 在城上東南
白公書院 在「啟聖祠西。」
學田 地五段,共八十一畝,離城十五里,學道周置買。又地一段二十四畝,又二十六畝。又地四段,坐落上文里,計地九十一畝。又地三段,坐落肖莊里,計地七十七畝。俱守道徐置買。汾陽縣儒學 在立信廂,萬曆二十三年建。
皇清康熙二年移於城內,即舊府學也,正殿五楹,東
西廡各二十楹,南角房各四楹,北角房各三楹,大成門三楹。禮門在大成門左,義路在大成門右。前為櫺星門,左右角門,「德配天地」 坊在路東。「道冠古今」 坊在路西。泮池在櫺星門前,「青雲得路」 坊在南城上。正殿之左為明倫堂,堂左敬德齋,右修業齋,前為儀門,左右為角門,又前為儒學門。
尊經閣 「在明倫堂上。」
「敬一亭 」 在明倫堂後艮隅。
啟聖祠 在明倫堂後乾隅。
名宦祠 在大成門外東。
鄉賢祠 在大成門外西。
文昌閣 新改建城上,在青雲得路坊東。魁星樓 在學巽隅。
教諭宅 在「啟聖祠後。」
訓導宅 在敬一亭後,今頹廢,新建在儀門外左。
社學 在城東門內
仰高書院 在縣治西北。明嘉靖元年,即「狄公祠」 隙地。
卜山書院 在大廂村子夏祠。子夏退隱謁泉山,因名山卜山。元士民樊宗英等世居山下,建祠,因請於朝,得賜「卜山書院。」 有司春秋致祭。文昌書院 在學前。中太虛堂,左木雞館,右承蜩館。
學田 共五十畝,守道徐置買。
外州縣
孝義縣儒學 在城東南隅。宋大觀中,知縣董元愷創建。元元貞中,知縣董元澤修葺。大德七年,地震傾覆。八年,縣尹赫思敬重建。明洪武中,
「知縣陳莊、天順中沈純、成化中王佐、弘治中張日升、正德中閔以仁、嘉靖中董愷,各重修正殿、廊廡、㦸門、泮池、碑坊等,以次就理。」 萬曆二十八年,知縣周佑增修明倫堂。堂東博文齋,堂西約禮齋,敬一亭在明倫堂東。射圃亭在學西。啟聖祠 在儒學東。
名宦祠 在戟門外東
鄉賢祠 在戟門外西
文昌閣 、魁星樓所在《志》俱未載。
教諭宅 在「明倫堂後。」
訓導宅 在明倫堂東
義學 在橋南廂
學田 在城東,長畛地、尖角地共一頃二十四畝七分八釐。每年除納糧外,額徵租銀四兩七分八釐。俱霍鍾瑜捐。
平遙縣儒學 舊在縣治東南。元大德間建。明洪武三年重建。嘉靖、隆慶、萬曆間,殿廡、學舍相繼修建。崇禎九年,知縣王凝命移於治東太子寺。
皇清康熙十四年,縣令魏改建舊所。三十九年,縣令
王見宮牆廢墜,復為修葺,仍闢雲路。其制:正殿前有戟門、櫺星門、祭器庫、「道冠古今」 坊、「德配天地」 坊、學之中為明倫堂;堂東、西各有齋。
敬一亭 、尊經閣 俱在「明倫堂後。」
《雲路》、爭先坊 、《鯤化》、天池坊 :俱在明倫堂前。泮池 在櫺星門內,兩腋各建房三間,左為神庫、右為神廚。
啟聖祠 在敬一亭西
名宦祠 在戟門外東
鄉賢祠 在戟門外西
文昌閣 「在雲路」 左。
「魁星樓 」 在東南城角樓上。
教諭宅 在學東
訓導宅 在學西
義學 在縣治東南。康熙二十三年,縣令黃汝鈺建。
社學 合城內外凡十所,縣令王綬設。
西河書院 :在縣治西南。康熙四十二年,祀卜夫子。
卿士書院 在上東門內路北,即卿士廟也。學田 共地六段,計地二頃八十七畝。每歲徵租粟二十二石四斗五升三合五勺,徵租銀一兩九錢三分五釐。一段八十畝在縣東南中曲村;一段八十畝在縣東善信村;一段五十畝在縣北王家莊;一段四十畝在縣西北安里;一段三十二畝在縣東北閻村;一段五畝在縣南嶽壁村。
義學學田 ,縣令黃汝鈺設。歲計租課所入,以為館穀之需,地歸文會坊,免其差徭,正賦輸官。計戶村、馬鋪、民地四十畝七分一釐,價銀四十八兩八錢五分。
西河書院田 康熙四十七年置地一頃九十四畝七分五釐。
介休縣儒學 在城東南隅。唐咸寧初建。元至元間徙今地。明洪武二十七年,知縣武信重建。
皇清康熙九年重修。其制:中建正殿二,左、右為東、西
兩廡前為大成門,門前為泮池,池前為櫺星門。門外東西石坊,左曰《騰蛟》,右曰《起鳳》。神庫在殿東、東廡。神廚在殿西、西廡。
省牲所 在大成門東
齋宿所 在大成門西
明倫堂 在大成殿後,堂前有東西兩齋。尊經閣 在明倫堂後。
「敬一亭 」 「在尊經閣」 東。
太和元氣坊 在儒學門西。
「金聲玉振」 坊 在儒學門東。
啟聖祠 在明倫堂東齋後。
名宦祠 :在大成門外泮池後。
鄉賢祠 在大成門外泮池東。
文昌閣 在城南
奎星樓 在城南上
教諭宅 在儒學東門內。
訓導宅 在儒學西門內。
義學
景賢書院 舊地東南城上,年久拆毀。
三賢書院 舊在郭林宗祠,今廢,改為奎星樓學田 共地七十二畝五分三釐零。每年共徵租穀三十二石七斗。每石折銀六錢二分五釐,通共折銀二十兩四錢三分七釐五毫。
石樓縣儒學 在縣治東。金時建。明洪武六年,知縣顧碩增修。正統十一年,知縣劉述繼修。嘉
靖五年,知縣王仁增拓重修。
皇清順治十四年,知縣周士章、同署教諭姜宗品復。
行,重修殿廡、學舍、戟門、泮池、碑坊等,始埒他學。啟聖祠 、名宦祠 、鄉賢祠 所在,《志》俱未載。文昌閣 在儒學東。
奎星樓
教諭宅 、訓導宅 所在《志》俱未載。
社學 在文昌宮內,明萬曆間建。
學田
臨縣儒學 在舊城東門外秋河西岸。元至正中建。明洪武二十七年,知縣王昱修。永樂十年,河溢傾圮,知縣呂磻遷舊址東南百步許。成化五年,知縣雎讓拓之。嘉靖間,知縣張天祿增修。中為正殿,殿左右為東西兩廡,前為戟門、櫺星門、泮池後為明倫堂,堂後為尊經閣、敬一亭。啟聖祠 在。
文廟左
名宦祠 在戟門外東
鄉賢祠 在戟門外西
文昌閣 在學前左
奎星樓 在道冠古今坊旁。
教諭宅 在學東
訓導宅 在教諭宅西
義學 在儒學前
學田 地一頃六十八畝八分三釐。每年額徵租穀一十一石五斗三升。知縣張問行、署印縣丞魏賓同輸。
永寧州儒學 在州治東南。元大德、至元間建。明洪武七年,學正許孟和修。正統初,燬於火。天順間,知州杜章增修。隆慶元年燬,署州事同知李春芳復修。萬曆二十四年,廟宇頹敗,州守夏惟勤新之。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州徐灝振重建正殿五間,左右
兩廡共十間,戟門三間,神庫三間,神廚三間,省牲磚樓一,焚帛磚樓一,泮池一,上甃磚橋,櫺星門一。西側設義路。禮門,東西設《道冠》、古今、「德配天地」 二坊。正殿後明倫堂五間,東西齋房二所。興賢門在東齋房南腋。尊經閣在堂後,齋膳房在閣東。宰牲房三間。射圃通南北街,出興賢門,敬一亭 在正殿左。
啟聖祠 「在正殿左。」
名宦祠 在戟門東
鄉賢祠 在戟門西
文昌宮 在
文廟東
奎星塔 :在城東南隅。
學正宅 、訓導宅 ,共二十六間,俱在「啟聖祠後。」
義學 久廢
學田 地五十畝五分,坐落鳳山底、馬茂莊、西崖底三處。每年收地租銀三兩三錢三分六釐。寧鄉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金泰和間建。元至正間修。明洪武五年知縣宋文中、正統間知縣梁杲重修。嘉靖七年知縣張軾、訓導曹昌改建正殿、東西廡二門、泮池、宰牲房、造酒房、櫺星門、道冠古今坊、德配天地坊、明倫堂、進」 德齋、修業齋、尊經閣、「大門」 、雲路坊,俱與廟制相稱。
啟聖祠 在
文廟左
名宦祠 在戟門外東
鄉賢祠 在戟門外西
文昌宮 在縣治東
奎星樓
教諭宅 、訓導宅 所在《志》俱未載。
義學 一在《鄉龐》家會,一在趙家莊,一在惠家坪,一在楊家《圪塔》。
社學 在縣治北,今廢。
學田
汾州府賦役考 府志
[編輯]府屬總載
原額名丁並額外土著新增共一十八萬四千六十九丁,徭銀四萬四千一百三十兩三錢七分三釐零。內除優免並逃亡外,
實行差丁一十五萬三千六百九十七丁,實徵徭銀並地差四萬八千三百四十五兩六分二釐零。
辦買本色顏料加增銀三百六十九兩八錢五。
分二釐零
原額民地四萬七千七百四十八頃九十五畝一分九釐零,共徵秋夏糧二十二萬三千六百八十八石二斗六升一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及畝地九釐,通共銀二十六萬八十六兩四錢九分七釐零。內除荒外,實在熟地四萬四千五百九十九頃四十三畝三分二釐零,共徵糧一十九萬二千四百一十八石一斗八升八合零,共派銀一十七萬四千六百三十四兩二錢九分六釐零。
又地畝九釐銀三萬六千三百七十四兩二錢六分二釐零。
驛站銀一萬五千七百四十一兩四錢六分九釐零。
原額廢藩地一百二十三頃五十六畝九分。又三十六垧。內除牆垣走路荒蕪地二十頃一十五畝
實在地一百三頃四十一畝九分又三十六垧,共徵《折色》銀三百一十九兩八錢五分六釐七毫零。
外開墾過民田四千二百七十五頃七十四畝二分五釐零。
共徵折色糧一萬四千七十二石六升五合零,共折銀一萬四千四百五十五兩一錢七分三釐零。
又清出無糧民地二十三頃一十三畝五分八釐六毫。
共徵折色糧九十三石九斗六升一合零,共折銀一百兩二錢四分七釐零。
原額汾州衛屯丁,歸併汾陽、介休、孝義三縣,於康熙二年審編,共實在新差併清出土著五百三十三丁,各徵不等,共編徭銀一百三十三兩二錢四分七釐零。
原額太原左衛屯田坐落平遙、孝義二縣,汾州衛屯田歸併汾陽、介休、孝義三縣,共三百六十六頃七十二畝六分八釐四毫,額徵折色糧一千五百六十六石六斗七升六合零,實徵銀一千一百六十七兩九錢二分八釐零。
額外
商稅酒課匠價等項,共銀三千三百七十五兩九錢二分二釐。
「府、縣志」 多係明時舊志,與此不合。
汾州府風俗考 府志
[編輯]本府。〈汾陽縣附郭。〉
《詩傳》:「土瘠民貧,勤儉質朴,憂深思遠,有堯之遺風。」
《史記》:「參為晉星,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水深土厚,性多剛直。」
《漢書》:「西河魏土,文侯所興,有段干木、田子方之遺風焉。凜然皆有節概,知去就之義。」
其民五男二女
《隋書》:「西河上地沃少瘠多,以是傷於儉嗇。其俗剛強,亦風氣然也。」
《宋史》:「人性質厚少文,專經術,大率氣勇尚義,號為強忮。」 土平而近邊,習戰𩰚《杜氏通典》:「晉魏以降,文字盛興。并州近北,俗尚武藝。」
宋謝悰《清虛觀碑記》:「其民純儉,有陶唐之風。慷慨好義,髣髴子夏、干木之遺風。」 《文獻通考》:「其民重厚知義,尚信好文,其人勤儉。」 《元伶思賢安樂會詞》:「風俗返樸而還淳,人物居仁而由義。雖雲去古以益遠,猶有陶唐之遺意。」 《太原圖經》:「人物輩出,代不乏人,皆有文武全才。」 舊志:「古西河地,人民繁庶。」
《通志》:「民性淳厚,俗尚儉約,勤於稼穡,好義。三月初三日,民間男婦皆赴西頂真武廟進香賽願。」
四月初六日,民間領童男女赴《聖仙廟》,以祈福佑。
六月十五日,「民間男婦皆赴畢,宿廟祭奠」 ,餘未載。
孝義縣
《舊志》:「民多儉嗇健訟,好事鬼神,亦頗尚義。」 《郡志》:「民性淳厚,尚義禮,婚喪鄰里相周而不吝。」 縣俗有最近古者,如男女之別,視他處為尢嚴。閨閫間,婦女與翁伯絕不相習見,即其他帷薄之隔亦斬然。
夏至食麥飯
中元懸麻穀
平遙縣
平遙地瘠薄,性剛勁,人多耕織,少商賈,健訟,尚奢,雖唐堯遺墟,而婚喪尤奢。
《冠禮》久廢。〈各屬同。〉
婚姻六禮不備。始結婚,或以金土十帛食盒;或無帛,必設席,遍招親友家長親納於女家,女家回以靴帽等物,名曰「定親。」
「納采」 或銀一百二十兩,或八十,或六十、二三十不一。幣帛、衣服布綿等物。家長亦親至女家,女家但回饅首等物於食盒內而已。
親迎,無所謂「奠鴈」 、「御輪」 、合巹諸儀。及期,壻以羊酒、綵轎,轎夫皆紅衣大帽,綵旗鼓吹,火砲、旗鎗二對或四對,盛粧男女各二人,名曰「娶客親迎。」 女家設筵,請內親宴。至昏與壻,花紅亦盛粧,男女各二人,名曰「送客」 ,兼致金銀、首飾、衣服等物。新婦父兄抱新婦上轎。至壻門,用相禮人撒帳以五穀。門旁設草二束,覆之以紅帛,燃火以祓除不祥。新婦背鏡,步則藉以紅布或生絹。新壻執弓矢至垣中天井,翁姑拜祖先,新婦新郎皆卻立不拜。寢門限置馬鞍,取平安也。床頭預設柳斗,入將男女所執物皆納其中。食新婦以拌麵湯,夜燈不息。忌三日不掃除,親友賀多,書喜聯貼門外。次日,新婦拜合家及諸姑姊姒人,饋手巾一,諸姑姒姊酬以銀或帕,無所謂「廟見」 者。女家先期數日,送粧奩什物,稱其納采之禮。十日,新婦歸寧。數日後,女家宴新壻。新年,壻以豬首酒食盒拜妻父母,妻父母贈之以金。
《喪禮》,初喪時即成服,弔客,尊者送孝帶,等輩給以孝巾。每七日作佛事,葬日始設銘旌,奠用鼓吹演戲,陳芻靈幢紙。男喪祭方相氏,女喪祭引路菩薩來奠,賓客親朋代宴,名曰「歇主。」 奠禮或豐或儉不一。至親帶客來奠,禮銀十數兩作祭幛。及發引,以僧道鼓吹導。喪多不祀土,亦多不題主。葬畢三日,則祭於墓。小祥、「大祥除服,亦祭於墓。」
《祭禮》惟元旦設影,清明中元上墳墓。〈各屬同。〉其四時生忌,忌日亦多缺然不講。有吉慶則祭祖於墓。
生子三朝,蒸饅首餽外家以報喜。九日,外家送粥、米、褓、衣、衾、枕。彌月,外家以銀鐲、首飾、綢帛遺其女,以銀鎖、衣、帽、衾、裯遺外甥。親友亦有作《幛文》並銀物往賀者。
立春食春餅
元旦,設祖考影於堂祭之,親友於近者,未明,相拜賀。是日,忌掃地。三日後相宴會。自元日至二十五日,男女皆輟業。
初五日晨起,紙糊婦人雜塵土掃出,名曰「送窮。」 初八日,各祭本命星官。
初十日,以麵餅置牆根,名曰「賀老鼠」 嫁女。十三日,以麵茶酒屋上食寒鴉,祈其不害豆田。元宵,街巷設松柏棚,多祭三官神,張燈火,扮社夥,以天官賜福故。
十七日婦作針指。名曰「剌蚘蜒。」
二十日夜設祭,名曰《小添倉》。
二十一日夜,設祭,名曰《大添倉》。
新正一月內。忌糊紙背。
二月初二日午,祭天地,夜哭,焚紙錢於門外。三月初三日未明,以柳條掃牆,書《禁帖》於壁,以除蠍。
寒食日不舉火,祭祖先於墓。設鞦韆,婦女帶紅花子結夜哭於門外。
四月初一日,門窗貼紙葫蘆,雄雞壯戴於首,曰「辟瘟。」
端陽,食角黍,飲雄黃、菖蒲酒,以艾插門,或戴於首,繫五色線。餽壻以角黍,夜哭於門外。六月,以新麥飯祭天地。
初六日夜哭於門外
二十四日夜,哭於門外。
七月初七日夜放河燈以祭鬼,於田禾上掛花紅紙條以辟冰雹。
十五日,以瓜果殽蔬祭於墓,夜哭於門外。十月初一日,夜,焚紙錢,寒衣哭於門外。
冬至早祭天以米糕,夜焚紙錢,哭於門外。十二月初一日,食炒麪,亦曰「辟瘟。」 初八日,食臘八粥。
二十三日,祀竈以糖果。除日,早食糕,晚留飯;至元日食,名曰「隔年飯。」 夜哭於門外。
凡哭者,皆係婦人,名曰「鬼節。」 謂是日亡人來,故哭耳。至期,滿城皆然,村落亦爾,或並代之俗長。
征不返戍婦遺哀相沿至今乎。
介休縣
《舊志》:「士習馴雅,民風儉朴。」 每喜士大夫敦樸,有古民風。獨慮民習於奢,幾不可訓,且崇佛重禱,市利輕生,而少知教子,今漸有正俗之化,自昔未及。
婚期親迎,羊酒奠鴈,外用油蜜、爐糖、果品。諺謂之「行頭」 ,其實即祭先品物也。
《喪禮》惟事繁文,富者矜勝,貧者效尤。
介俗士夫家間有祠堂以祀先,其餘祭於寢室,或祭於墳墓。唯喪之日有引靈祭品,勝於他邑。大祭四十餘桌,中祭二十餘桌,下祭十餘桌。元宵夕、元宵賓友飲酒賞節。
二月初二日,合學供文昌、魁星,鄉里供城隍。三月初三日,祭源神、灰柳泉,各鄉祭水神。十八日,供后土。
二十八日,供《五嶽》。
四月初八日,供《關帝》:
六月十五日供龍王
二十四日,合學於東郊外,供《關夫子》。
中秋月餅瓜果供月,賓朋合歡飲酒賞月《東郊外》,合學供林宗。
十二月二十四日掃舍
石樓縣
其性醇,其俗儉朴。略少文。男不經商,女不紝織,惟農是務。棟宇不飾,民多穴處,依然陶復遺風。仲春龍會,寒食鞦韆,每逢神臘,村鄉男女聚賽,羽毛裝飾,社鼓闐闐。以地近邊塞,猶仍其俗,餘未載。
臨縣
《舊志》:「民性質朴,俗尚儉嗇,鮮好學,惟務力田,喜畜牧,尚氣嚚訟。」 今則民畏法度,士知自守,衣冠禮讓之風行,惜質朴儉約之俗變矣。
王永春云:「臨近俗,戶誦家絃,士子優游於制藝;科煌甲煒,文聲洋溢乎賢書。」
《婚禮》:「鄉民論財,紳衿尚禮。」
士夫居喪悉遵《家禮》,鄉民多不中禮。
《祭禮》罕見雞鳴盥漱之儀。
三月初三日,「祀北極元天上帝。」
初六日,祀水神張大明王。
二十日祀酇侯神
四月初四日,祀「馬王神。」
初七日,祀《金龍四大王》。
初八日,祀北嶽大帝,四方士女俱往進香。是日,舊祭東林寺「泉水青龍神,今廢。」
端陽,男家用紗二疋,或夏布二疋,女家答以巾幘鞋扇。若《詩禮》之家,加以筆墨等項。兼迎女初八日祭衙神土地。
十三日,慶關帝,獻戲、獻賽不等。
二十七日,報賽「城隍廟。」
夏至日祭河神廟
六月初六日,取水踹麪。初伏日,浴於湫河,謂之「洗百病。」 女人採鳳仙花染指甲,此日曝衣。十八日,祭黑龍廟。
七月初二日,祭聖母廟。
初六日,農家俱掛田旛。
初七日,《陳瓜果》,女人夜間穿針乞巧。
九月初九日,迎女追節,釀酒。
十三日,祭「關聖帝君。」
十一月冬至日,祭祀慶賀,如元旦儀。
除日嫁娶
永寧州
《舊志》:「民性強毅質朴,農務耕牧,士習絃誦,有忠厚之風。」
土瘠民貧,野曠人稀,性率質魯,俗尚儉朴,勤於農業,拙於服賈,衣冠文物,頗有古風。明隆慶間,新隸汾府奸民結識豪宗,窩訪習訟,公私嘗病焉。
永寧介燕、秦之間,士多慷慨。
士民之家締姻,在孩提時間有至童者,完娶則至十四五以至二十餘。初通媒行聘禮,謂之「小送」 ;臨娶納幣,謂之「大送。」 其儀物豐約,稱其家財,多寡不計。鄉村之中,亦有用豬羊粟麥等類者,擇吉親迎。至期,父命子往迎,其醮子奠鴈之禮不行,女家亦不醮。壻新婦至之夕,行合巹禮。次日,見舅姑拜祖先。三日,壻偕婦至岳家謝親人賀;娶婦之家亦《相贈以聯》。
「人死三日而斂」 ,死之日,親友聞訃送紙往奔。斂後成服,多不計日,但冠服衰絰如禮。每七必祭,用浮屠術,間事道教。至四十九日,七盡奄喪。葬無定期,大約不出三年,亦不甚拘。堪輿家說明。
器等項相尚以華,臨葬之前,擇日開弔,弔必以文,亦有送助葬錢者。士大夫家皆遵《文公家禮》而行,惟縟節茂焉。
《祭禮》隨便設主、無儀文
生子洗。三旦亦設湯餅會,受賀宴客。
立春先一日,迎春之期,諸妓各逞其能,謂之「辦會」 ,鄉城男婦聚觀。
正月初三、四、五等日擇吉,迎喜神。
春社日,各鄉賽社,以祈豐年。
二月二日以炭灰圍牆根,辟蛇蠍諸蟲。
三月三日上巳,以青柳梢圍插壁辟蠍。
五月五日,以綵絲繫小兒項背及四肢。名曰《百歲索》。
《六月六日曝書及衣,食花糕》。
秋社日,各鄉賽社,有演戲致祭,以報秋成者。中元作《盂蘭盆會》。
中秋之夕,守夜燒香,祀太陰星。
寧鄉縣
《舊志》:「土瘠民窮,俗尚敦樸。困苦相安,無奇飾,無逐末。婚姻死喪,族黨相助。士崇禮節,知名間出,有陶唐氏之遺風。」
餘同各志,唯「每逄令節,夜哭於門外」 ,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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