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39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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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三百九十三卷目录

 归德府部汇考三

  归德府赋役考上

职方典第三百九十三卷

归德府部汇考三[编辑]

归德府赋役考上       府志[编辑]

府属总数

归德府 旧志田七万七百八十顷三十八亩四分七釐八毫六丝,此初额也。久而为境外所侵没者甚多,向未厘正。至嘉靖四十三年冬,归德府知府罗复述职如京,因上疏正之。疏略云:“奏为正疆界,均赋役,以杜诡隐,以息争讼事。国初有例,山东、河南闲荒地土,许民尽力开垦,永不起科。盖当草创之初,流移未复” ,生齿未繁,野多旷土,不忍荒弃,设法招民开垦之耳。承平既久,得业诸人,擅利数世,固当即所开垦之地,一体均派粮差,以足所在州县之原额,非许流来耕垦之民得以诡隐地粮,原籍官司得增科于境外也。本府一州八县,据各申称,“商丘县原额大地六千六百七十馀顷” ,内查祥、杞、陈留、亳州、武平、陈州、睢阳三卫,太康、仪封、睢州、永夏、鹿柘、虞城、宁陵、山东曹各处军民共垦种该县地九百五十五顷三十一亩有零。鹿邑县申称:“额地九千九百三十八顷七十四亩四分。” 内查陈州、睢州、归德、睢阳、武平、颖川四卫,商丘、柘城、陈留、沈丘、项城、祥符、杞县,江南亳州、颖州军民共垦种该县地九百九“十二顷五十八亩。” 宁陵县申称“额地三千六百六十二顷七十四亩三分三釐,内查归德、宣武、睢阳三卫军舍共垦该县地九百九十八顷八十六亩五分四釐五毫。” 柘城县申称“额地一千九百一十四顷五亩,内查归德、雎阳二卫陈留、太康、杞县军民共垦种该县地八十六顷七十三亩七分。” 考城县申称、“额地三千一百三十五顷九十五亩二分五釐五毫。” 内查杞县民种地三百七十二顷九十亩七分九釐。祥符县民种地一百九十一顷五十四亩八分陈留县民种田一百三十顷三十四亩四分六釐睢州民种地一百八十顷四十九亩九分八釐。仪封县民种地八十四顷二十四亩五分。山东曹县民种地九十六顷八亩五釐,曹州民种地三十九顷六十二亩八分,宁陵县民种地十顷五十二亩,商丘县民种地三十六顷一十五亩七分,兰阳县民种地三十八顷五十一亩二分,亳州民种地五顷七十亩,通许县“民种地一顷三十五亩,怀庆卫军种地七十一亩,江西寄庄民种地三” 顷七十五亩八分。徽州寄住民种地四顷,共地一千一百九十五顷九十七亩七分四釐。永城县申称“额地二万六千一百顷,内查砀、萧、单、夏、鹿、柘、蒙城、仪封等县民共种地三千二百五十五顷七十六亩八分。睢州申称‘额地五千六百七十七顷六十五亩八分,内查直隶武平、宣卫、睢阳、陈州四卫’” ,亳州,祥、杞、陈留、仪封、太康、通许,山东、山西、陕西、南京等处军民共种地二千九百八十四顷二十四亩八分。虞城县申称“额地五千六百五十二顷一十六亩。” 内查祥、杞、陈留、兰阳、仪封、萧等县,徐、宿临清等州,商丘、夏、永宁等县军民共种地一千三百六十三顷四亩一分。夏邑县申称“额地六千四百” 九十三顷六十九亩。内查商丘、虞城、杞县,南直隶苏州府、徐、亳、宿、寿、颍等州,山东曹、单、萧、砀、山西泽州,浙江等处军民共种地八百顷一十八亩八分。备造《地亩文册》。各称“外省寄住如山、陕、直隶江浙徽州苏州等处军民垦种该州县田地、附籍纳粮当差无异。” 惟河南邻近州县军民垦种地土不纳“粮差,每遇有司丈量均派,则又指称报册原籍,在彼输纳。及吊查彼处境外粮册,则报纳者仅十一,而诡隐者常十九。夫封疆域民,则壤成赋,古今通义也。今所在州县,蓄此不令之民,食土之毛,隐任土之贡,使粮差累重于土著,征输阻挠于隔属,此赋役所以不均,而政令所由舛也。” 臣切计害之明“著者有五:一曰地亏正额。查据商丘县原额地六千馀顷,嘉靖四十二年未经丈量,以先载册办纳粮差,止有地三千六百顷,亏折地额二千四百馀顷。宁陵县原额地三千六百六十顷,旧年编审均徭。”

《双单》两甲,止有在册地二千六百顷,亏折一千馀顷。地果何为而缩哉?皆被隔别州卫军民占种,指称奉例开垦,报入原籍,不纳粮差故耳。商、宁二县若此,其他州县可概知也。二曰粮多诡隐。查据杞县民张璇等垦种商丘境内地二百二十二顷,捏称俱报册杞县,输纳。粮差查吊杞县境外地册报,才四十八顷耳,“影射者一百七十四顷。祥符县民张祥等垦种商丘县地三十七顷三十亩,亦云报册,原籍查吊祥符县境外地,册报才四顷六十八亩耳,馀皆隐漏。陈留县民孙荥等垦种商丘县地二十二顷三十亩,俱云报册,原籍及查吊报陈留者才三顷四十六亩耳。” 似此之类,不容毫举。祥符、陈留之民若此,在他县者概可知也。三曰差累居民。查据中州八郡,归德独处河委下流,积年泛决,土旷人稀,粮轻差重。据地科粮,亩才升合耳,照地科差,每亩逐年该杂差钱五十文,双单两甲递审均徭,编佥大户,所费不赀。至输值见年买马次钱,每地一顷,前此有出银三十两者。是以外郡得业居民,避重就轻,“将地粮诡隐原籍,影卸重差。夫州县差役各有定额,失地百顷,则减百顷之财力矣;失地千顷,则减千顷之财力矣。重累土著之民,瘠损不堪,并为逃徙。查《册》,商丘县户口近年减耗不及原额十分之七,夏邑、虞城户口减耗不及原额十分之六,奕世生息,曾不足以补其耗损。三县若此,他县之民差” 累贫徙,概可知已。四曰“讼争不息。” 夫民之所以安其田里而无忿争愁叹者,以赋役惟均,贫富各得其分也。今本府所属境内田地,容留异属军民耕种,不得收籍辏办粮差。其原籍各别州县,反有境外地册,使民诬上行私,互相隐射。流来豪猾者,作业数十顷,漏籍而媮幸优逸。土著贫下者,占地仅数十亩,按册而加倍追征。且年有荒馑,民多转徙,业多变卖,隔境军民,一得其业,辗转混乱,辄称地报原籍官司,与见寓州县无相干涉。里书受贿纵容,官府莫能究诘,辄将所遗粮差,责令见在居民包赔加纳;有等奸民将见存作业,架言卖在异县,诡闪粮差,不可追求者;有等贫民田地卖与外境“军民,包纳粮差,积年不完,告官拘提,结成仇怨,聚众攻劫者。是以杞、考争地告扰,积数十年而未决。宁陵县军占民地千馀顷,屡经奉勘而不服。下此琐琐求直者,月无宁日,此讼之所以益繁也。” 五曰官守失职。查据杞县民耿永泰等垦种考城县地三百七十三顷,潜报原籍,摊派杞县粮额、田庐,分布于考之四境老幼,托称为杞之编户;不粮不差,号称异属。有教有令,动生捍拒。比闾弗联于保伍,词讼辄烦于约会,是下得以抗其上。令之政不行于县。考城若此,他县可知矣。其为失职何如?以上诸弊,皆本府之积蠹也。查得《大明会典》内一款:凡各处招抚外郡人民,在境内居住,置有田地,已成家业,许令寄籍,将户丁事产报官,编入图甲,纳粮当差。明例昭然,载在《国典》。凡垦种人户,固当于置有田地所在州县,纳粮当差,无容紊者。又查奉嘉靖四十三年八月内,蒙钦差巡抚河南都察院案验,准户部咨:巡抚河南监察御史案验,奉都察院勘:“合为仰体圣衷《陈永议以裨治安》” 事:一、核田土以平赋税。内开:“府州县地土不明,轻重失均,或无地而虚赔粮石,或有地而飞诡无粮,及有军民讦告,即便申呈抚按,选廉干官员,履亩丈量,务要均平,使田不得以欺隐,粮不得以那移” 等因。案行到府。此我皇上采纳群言、体念元元之盛心也。所司遵行,固宜恪谨之。又据开封府陈留县民常济等,祖父永乐年间奉例开垦仪封县境内地土,流寓占种,不纳粮差。至嘉靖八年,陈留县奉例丈地均粮,常济等潜将前垦仪封县地,报入陈留,均派粮额,闪避仪封粮差。仪封县民王尚卿等,奉行河南都察院案行,守巡大梁道委官勘明,行开封府发落,责令改正,将地归仪封。原报粮额,陈留包纳,前卷尚存,明白可考。今归德府所属州县,分土有定界矣,彼此互争,潜生侵据之扰;牧养有分职矣,主客杂揉,反蓄无籍之民。流移之耕垦者,地必未赋,赋增于土著之户;流寓之富哿者,力未必役,役苦于土著之丁。虽使日听讼牒,争端终不可塞;日勤抚字,愁叹终不可息。臣实身亲目击,愤惋不平。又事干隔属,欲行掣肘,遽难辨正。去年九月,备由申蒙抚按两院及布按二司查议行间,事干通省,议论不一,或谓隔境军民垦种之地,报称原籍南京,湖册载额已定,似难纷更。又或以扰民为疑,甲可乙否,互生龃龉。夫地

有分守,确不可乱。粮因地征,原无定数,但使粮无诡隐,籍无隐漏,原籍州县之粮额,归之耕垦州县可也。天下黄册,尽贮后湖,十年大造,田有买卖过割,悉听民便,又安得以纷更册籍为患?不夺民产、不加粮额、不烦丈量。查据各州县种地花户册籍,令就各种地州县输纳粮差,亦非扰也。然必奉明旨而后人心摄“服,文移无滞,积弊可平。伏乞皇上矜恻民隐,俯察下情” ,敕下户部,申明旧例及新奉事例,咨行河南巡抚、都察院查核各该州县地界,将本府所属州县境内原被祥、杞、兰阳、陈留、陈州、宣武、项城、通许、睢、陈、彰德等府州县卫所军民人等,节年开垦及置买田地,不论年月久近,尽归所属州县办纳粮“差,其原籍境外粮额,一一割归于垦地州县逐年征解人丁,则令原籍报册,应当民差。庶几丁地各有所归。经界既正,州县成画一之规;赋役惟均,里甲免偏累之苦。奸民不得以恣其隐射,告争不致于浩烦。大定群黎之志,永绝百年之患,地方幸甚,生灵幸甚!此境外田数不为不多,后迹鹿柘二邑丈勘之请,则田之侵没者又不啻数百千矣。夫赋以田输,田归境外,赋责居民,不有循长,力为正之,吾民之困将不知所终。” 又怀庆、卫辉告欲加赋,归德知府罗复垦辞申免。其略云:“本府旧治为州,近虽改府,而所辖地方实为狭隘。一州八县仅得一百七十七里。兼以归德、武平、雎、陈诸卫屯田,王府子粒、厂地杂处,其间额办夏税二万五百馀石,丝一万二千二百三十两,秋粮四万八千一百馀石,新增米一万八千一百六十馀石,徽府禄米一千六百石,岁派均徭银一万五千三百九十九两。额外征派,层出叠输,尽以责之。一百七十七里之民,居常无事,民已告匮。况中州八郡,惟归德居黄河之下流,沙土疏脆,泛决之患,无岁无之,且多在夏秋禾黍垂成之际,一经水后,泥沙满目,人无遗粒,牛无宿槁,老幼嗷嗷,类如失乳婴儿。为民父母,又忍重困之耶?” 今据河内县民周甫、《曹经》等呈告,欲以怀庆税粮减额加之归德,是犹分壮夫之任,加之尫嬴,垂毙之人也。画野分州,则壤成赋。国初图“籍已定,祖宗成法,岂河内之民得以变乱之乎?天下粮额最重者莫若苏、松。江坍海坍。地利不常,寇燹荼毒相继。庐、凤诸郡同一直隶也,庐、凤之粮,不及苏、松一大县,孰敢移苏、松之粮而加之庐、凤哉?无知小民,狡图利己,不计邻国之不可以为壑也。异日归德疲瘠之民,告奏不免纷纷,何时而定乎?伏望俯赐垂察,粮额姑容照旧苏濒河胥及之民,杜奸伪越分之逞,岂惟本府九属仰蒙利赖,阖省受赐亦多矣。” 知府罗复又为十段册,檄下九属,略云:为定册籍、均赋役、以杜诡隐、以革弊源事:据宁陵县知县熊秉元申议:“为照天下黄册,俱系十年一次大造,各户开收地粮,方许登报入册。凡遇审” 编徭役,悉据黄册为准。此古今不易之良法也。今本府所属州县黄册,止照洪武、永乐年间人丁地亩数目腾造轮应见年编派均徭。止据该年审册任意飞诡。豪猾者业逾数十顷,媮幸而优逸;贫下者地仅数十亩,按册而倍征。赋役不均,民生不遂,其弊实原于此。合候详示通行九属,比照宁陵县,“将各该十排地土,查计多寡,通融均派,分作十段应当里甲,造册一本,存县备照。仍照册填造由帖,每段一张,给各里排年收执。候轮该见年之时,各该州据凭书册内地数编差,各里甲据凭由帖内地数应役。十年之内,不许奸民捏称卖地、跳甲闪差。中间地土果有真卖出者,止许向买主照依年数,讨取帮贴,十段满日方许过割。另造十年,仍仿《均徭》之制,会算每年走递马匹、灯笼、更夫、解子、探马各项差役,酌定名数,算该工食若干,及春秋祭祀乡贤诸费,日用支应,一年之内,约用银若干,然后以该年分地丁共算该若干,九则不等,照依均徭出银” ,悉于该年人丁地内均派,先尽有力人户,“佥定名项头役剩下征人支应。庶人有定差,银有定数,额外科敛,无所用其计,积弊可革,而民困少甦矣。” 又曰:“本府议将所属州县地亩分为十段册编差,如有买卖,不许过割,以滋跳躲之奸。已经通行遵依去后。今查得定审嘉靖四十五年、六年双单甲均徭在迩,十段册既已编定,不容过割,小民” 卖出地数,据册不行开明,徭役无凭酌审,或致告争。为此合行帖仰本州县官吏,照帖事理,即行掌印官遇审均徭之际,晓令本年应审人户,备开本户原地若干顷亩,某年某月日卖出若干顷亩,与某里某人为业,见存

“若干顷亩,详注册内。其应出徭役银钱,照依《则例》均派。地之见存者,该出银数,在本户名下办纳。地之卖出者,该出银数,即于买主名下追征。” 照地多寡,或以二八,或以三七,或以四六,编定银数,备载榜中。“卖地之贫窭者,不必上门讨要,免包赔之累。买主之富哿者,不得负豪坐视,绝羁勒之奸。十年之后,查照审册,开载买卖地数,一一过割,庶籍册定无纷更之患,赋役均革跳闪之弊矣。” 又为“定审均徭。今照各州县军匠例,析户,多者混各十数家,少者亦不下数家。凡审大户并编佥均徭,止以户头一人出名分列上、中、下等,九则审编均徭。” 其实一户中间,有田连阡陌,占地数十顷者,其次有一二顷,贫下或地“仅数十亩或数亩者,皆以上上户或中上户等则点差。富者负豪占奸,不无指差科派之扰,贫民俯首听命,反受上户靠损之累,深为未便。合行州县官吏,即今定审均徭,务审人户册内一户户头某人地若干顷,丁若干户丁每地若干亩,丁几丁逐一分柝,户内分门,门别三等,九则地多而力优者为上上门,或上中门、上下门。编审重差,地少而力乏者为中上门、中中门、中下门,或下上门、下中门、下下门。审佥轻役,分别停妥,明注榜内,使小民人人知之,照榜应办。庶在官无含糊概审之弊,私门无因差靠损之患。或审编大户,俱当照此例矣。” 又为查革冗役。府属田赋,以银计者,岁数万金,以力役者率多挎副,雇直倍加。知府罗复与推官罗青霄协议酌处,或量减工食,或力革挎役,节概比裁,起自府厅,遍及属县,商、宁、虞、夏、鹿、永、考、柘,岁省前费殆半,睢亦减十之三。事办而民抒,始均平于旧。其行九属,略云:“照得本府所属州、县,政必均平,民无横敛,此字下之一端也。然巧于渔者,设法罔利” ,跳于法者加倍追求。田野小民,不识字书,不谙派额,据凭里书各役,口称坐派数目,或惧豪猾势压,不得已而屈从办纳。盖有官取其一、私取其三者矣。冤抑之情,曷从控诉。查据府属夏税秋粮,原奉布政司札付《承准户部勘合坐单议派》一条边征收。然大户催收析银分外多加数目,此倚税粮而侵害下户者也。又如有马民兵每名工食银二十四两,步兵每名工食银七两二钱,代当人役执帖收讨,或至二十馀两者,此倚差役而侵克粮户者也。似此之类,不可枚举。至如本府堂上门子四人,皂隶三十八名,每名工食一十三两,人多足用,皆无挎役,得无指称“挎役倍取银两” 者乎?其各厅及经历、照磨等皂隶门子数少,旧有挎役每名该工食银二十四两,及查本府柴薪银,前此每两加耗二钱,今皆革去,得无正数之外多增秤耗者乎?其州额设接递夫马、甲首、灯夫、禁子、铺兵、民兵,该出银差、京班柴薪、《北征民兵》、王府校尉、厨役、盐钞、铜料价,春秋庙祭、乡饮、举监盘缠之类,一应均徭诸差,小民未必尽晓。合行各属清查夏秋税粮折银定数。其馀差役或以丁论,或以地论,人丁一丁出银若干,地一顷该银若干,将以上各项逐一开列条件申府,以凭酌议。开载书册,立为定式,垂诸久远。遍谕居民,及其编派征收之际,每由帖一张,亦载额定数目。庶几成法颁布,视听毕周,豪猾无分外之侵没,寡昧免无名之陪累,赋役均平,公私俱便矣。府堂门子四名,皂隶三十八名,旧俱一正一挎,每名工食银十二两,今挎役尽革。民兵三十五名,旧商丘县二十名,夏邑、鹿邑各九名,宁陵八名,睢州、虞城、柘城各六名,考城三名,共七十六名,每名工食银十二两,共九百一十二两,今量留三十“五名看守库狱,馀俱回各属操练。清军厅皂隶九名,管河、管粮、理刑三厅各八名,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四衙各六名,旧每名一正一挎,工食俱银十二两,今革桍役半名。” 清军厅民兵三十四名,管粮厅四十八名,管河厅九名,理刑厅二十五名,每名工食银十二两,今清军厅革十名,管粮厅革二十四名。解子八名,原取之九属,每名工食百两,今以皂快代之。库子八名,库子岁办各衙日用心红、笔墨、油烛、柴炭及府堂铺陈,约费银千馀两,今俱革,悉于自理赃罚银内支给。禁子十二名,每名雇直岁约百金。今议一正一桍,工食银二十四两,刑具银四两,徭户解府发司狱司置办,代当者无辞多累。“斗级十三名,广盈仓四名,预备仓四名,常平义仓四名。” 旧规一年一更,然事体相关,谷一有折,连坐以罪,往往破家,民甚苦之。今仓新建,限岁终交盘,新旧无相干涉,役者深以为便。大甲总小甲每晨赴府司县卫九处回

风,责限一时,不能遍及,至有先后,辄以稽察索贿。卫官营造宴会,及察院各分司椅棹什物,悉令供应。总小甲一名,至月费银十馀两。知府罗复议令回风,本府捕盗厅、参将府朔望一赴卫县官、巡捕官处,各衙门器具俱以官银置完,其费始省,民颇称便。

《皇清》原额“人丁”一十八万九千五百零;陆丁除逃亡

老故六万七千七百五十七丁。又十四年编审,新入一万零五百一十一丁,共见丁一十二万四千二百五十九丁。除绅衿吏、承优免人丁一万二千一百五十一丁,实在行差人丁一十一万一千九百零八丁,实征丁银三千三百五十七两二钱四分。

原额地六万八百四十八顷五十六亩九分二釐三毫二忽。内除堤压河上孔圣祭田、教场、义冢、福厂、学田,荒芜有主无主等地,又清丈出熟地并自首退滩等地,共实征地银二十二万零七百二十二两一钱八分三釐九毫二丝七忽五微九纤一尘八埃一渺。

《丁地》二项,连闰共实征银二十二万四千零七十九两四钱二分三釐九毫二丝七忽五微九纤一尘八埃一渺。

户部夏税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三千五百七十五两二钱二分六釐一毫四丝三忽六微。秋粮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一万五千二百六十五两五钱四分九釐五毫七丝六微一纤五沙四渺五漠。

《马草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二千八百五十一两三钱五分八釐三毫四丝

盐钞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七百零四两五钱七分一厘四毫零

“加增九釐,除荒征熟” 银四万五千二百五十五两六钱三分七釐三毫二丝零。

礼部光禄寺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一千四百零七两三分四釐二毫四丝四忽

兵部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一千四百零七两六钱七分一厘九毫。加闰月、除荒征熟银、一百一十七两三钱五釐九毫四丝

太仆寺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二百六十七两零四分三釐二毫

工部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五千三百五十三两三钱五分七釐七毫六丝四忽零

户部起运夏秋本色漕米,槐花、蓝靛、黄丹、明矾、生铜等项,原额米一万零六百石,除荒征熟米九千五百二十一石六斗二升三合一勺。每石价银九钱五分,该银八千四百三十二两零三釐七毫。外加耗米,原额二千八百六十一石五斗,除荒征熟米二千五百六十三石一斗八升九合零

《盘剥》原额银八十三两五钱,除荒征熟银七十五两三钱九分五釐。

《路费》银四两四钱五分六釐八毫。

改兑原额米三千三百二十八石五斗,除荒征熟米二千七百五十四石六斗五升六合七勺一抄。每斗价银不等,该银二千零一十两九钱一分二釐一毫。除荒征熟米四百六十八石二斗九升一合零。

《盘剥》原额银二十七两八钱六分五釐五毫,除荒征熟银二十四两四钱一分二釐九毫。《轻赍》原额银八百四十八两,除荒征熟银七百六十两七钱二分九釐八毫。

折席,原额银四十八两七钱四分九釐七毫五丝,除荒征熟银四十二两九钱六分七釐五丝。临清、广济二仓无麦纳米,原额米三千九百九十六石四斗六升八合,除荒征熟米三千五百八十一石一斗九勺零,该银二千八百六十四两八钱八分六毫四丝。外加一耗,该米三百九十九石六斗四升六合。内有永城县原额耗米银二百零八两五钱九分五釐,除荒征熟银一百七十二两六钱九分四釐九毫

又呈准“改派运军行粮,原额米一千一百石,除荒征熟米九百九十六石一斗六升九合,每石价银八钱,该银七百九十六两九钱三分五釐五毫;德州仓原额米一千五百八十石七斗七升七合,除荒征熟米一千四百一十二石八斗零四合五勺,每石价银八钱,该银一千一百三十两二钱四分三釐六毫;外加” 一耗,该米一百五十八石七升七合七勺。除荒征熟米一百四十一石二斗八升,该银十二两四钱七分一厘。《甲字库》槐花原额七千五百四十斤七钱五分五釐零,每斤价银一分五釐,脚价不等,铺垫银

一分一厘,共银二百二十一两九钱五分六釐五毫零。

《上传》止解本色七百九十八斤五两,照时价办解铺。

垫银一分一厘。照旧该银二十一两七钱八分七釐三毫一丝二忽五微。其项改折

题准每斤连折加价银三分,脚价不等,铺垫银一分一厘,除荒征熟,该银一百八十三两九钱一分二釐七毫零。铺垫银除荒征熟,银六十七两六分七釐八毫零。车脚价一钱三分二釐三毫零。

“甲” 字库黄丹,原额六百二十六斤八两。每斤价银四分三釐,铺垫银一分一厘,该银三十三两八钱三分一厘。遵奉

《上传》止解本色一百九十一斤,照时价办解铺垫银。

一分一厘。照旧该银十两三钱一分四釐。其馀改折

题准每斤连折加价银一钱四分九釐,脚价不等,铺垫银一分一厘,共该银六十九两六钱八分八毫零。车脚银一钱五分九釐五毫零。《甲字库》蓝靛原额二千八百一十七斤一十五两四钱九分九釐三毫零,每斤银一分三釐,铺垫银一分一厘。

题准全折每斤议价银一分三釐,原额并加价铺垫共银三分七釐,除荒征熟,该银六十八两九钱八分七釐一毫,铺垫银二十九两一钱八分六釐九毫,车脚银二钱三分五釐五毫。明矾原额九斤三两四钱九釐八毫四丝零,每斤一分五釐,铺垫银一分一厘,共银二钱三分九釐五毫四丝一忽。遵奉

《上传》止解本色一斤九两,照时价办解,铺垫银一分。

一厘照旧。其馀改折每斤一分五釐,并《铺垫》银一钱九分八釐九毫一丝六忽。除荒征熟银一钱七分六釐七毫五丝

“丁” 字库生铜,原额一千二百四十斤。每斤价银五分五釐,铺垫银一分一厘。

题准全折每斤连铺垫共银六分六釐,除荒征熟,该银七十二两一钱一分四毫。

工部起运夏税弓折本色牛角五十六付,每付价银四两,原额银二百二十四两,除荒征熟银二百六两六钱六分八釐七毫五丝。

以上户、工二部起运夏秋折色漕米,槐花、蓝靛、黄丹、明矾、生铜、牛角等项,共银一万九千一百八十八两五钱八分三釐五毫六丝六忽。除荒征熟银一万七千四十五两三钱一分三毫零。《宗禄》折色起运改解原额银一万二千四百七十两九钱七分六釐五毫,除荒征熟银一万一千七十四两八钱七分四釐零。

存留

龙亭修理,原额银九两,除荒征熟银八两三钱五。

分二釐四毫

修理

文庙:原额银九十两,除荒征熟银八十三两五钱。

二分四釐二毫

本府各州县应解抚按两院并布政各司道心红纸张油烛并衙役工食等项,俱照经费银内新编共原额银四千七百二十二两一钱一分二釐。除荒征熟银四千二百三十两九钱一分一厘八毫零,内除会议裁扣银五百四十七两六钱五分六釐四毫八丝五微,实支银三千六百八十三两二钱五分六釐四毫。

各州县经费原额银一万三千九百二十七两九钱七分四釐,除荒征熟银一万二千五百四十七两八钱四分九釐零,内除会议裁扣银一千八百六十二两八釐五毫六丝三微,实支银一万六百八十五两八钱二分七釐。

各州县存留杂支河堤夫驿站、协济驿站存留内起解司府各州县支发宾兴等项六款,共原额银七万三千五百七十两一钱八分三釐二毫零,除荒征熟银六万五千七百二十七两八钱五分二釐九毫一丝三微。

各州县应裁解部并各州县《旧编抚院经费》馀剩银二项,共原额银二万九千二十一两五钱二釐八毫零,除荒征熟银二万六千二百六十五两八钱六分四釐九毫三忽零。

九年四月,会议裁扣本府、厅等银五百四十七两六钱五分七釐四毫八丝五微,各州县等银一千四百五十四两二分八釐四毫,丁、地二项银二十一万九千四百四两三钱九分四釐三毫七丝八忽零。

起运条边折色银、一万八千八百四十四两九钱四分三釐七毫零

起运本色并改折银、一万七千四百二十九两一钱五分一厘八丝三忽零。

存留银八万七百八十二两三钱六分七毫五丝八忽三微。

裁剩并裁扣改解户部银二万八千一百四十二两六钱五分九釐四毫零。

商丘县

旧志田六千五百九十三顷九十一亩六分四釐三毫,内除告准改拨归德卫籽粒地二十三顷六十五亩四分八釐三毫,实在行粮地六千五百七十顷二十六亩一分五釐九毫零。户旧志三千七百四十三。口旧志五万八千一百四十五。今人丁二万五千五百五十六,不分上中下,每丁征银三分。除绅衿、吏承优免实征丁银六百九十五两七钱六分,丁地二项并额外原额熟地,共征银三万四千五百七十三两六钱一分四釐九毫五忽零。

正赋《旧志》:夏麦二千七百四十六石七斗七升一合四勺二抄七撮。

税丝《旧志》:一千五百六十六两八钱一分一厘四毫六丝。

农桑折绢《旧志》一百七十八疋六尺四寸四分三釐五毫。以上夏税,今户部折色起运共银七百八十三两六钱七分三丝六忽一微。

秋米《旧志》四千四百七十一石一斗九升七勺。今户部折色起运,共银一千四百四十三两三钱二釐零。

草《旧志》六千五百二十九束十三斤一两八钱。今折色起运天顺庵外场草银三百三十两。杂赋盐课钞:《旧志》共一十五万二千三百六十贯。今盐钞折色起运宣府盐钞带闰银二百一十七两九钱九分三釐二毫

加增九釐,共银五千一百九十七两五钱六分八釐一毫零。

礼部折色起运药材银二两二钱六分八釐一毫七丝一忽。

光禄寺、菉豆、银、二百三十一两

《柿饼》银一百一十五两二钱七分九釐六毫八丝七忽五微。

《胶枣》,银一百二十两。

兵部京边柴直折色起运、共银一百七十五两。工部“砖料料价、移明岁缎、羊皮、盔甲、刀箭、弓弦、撒袋铺垫等项,折色起运” 、共银五百二十二两五钱八分七釐二毫四丝四忽六微六纤五沙四尘一埃。

户部起运夏秋本色漕米,黄丹、槐花、工部牛角等项,共该银二千三百三十六两六钱七分八釐六毫零。

《宗禄、折色》民校冠服、杂用、改解户部、共银一千二百一十六两七钱四分六釐五毫零

存留

龙亭修理银一两

文庙银十两

本县应解抚院、布按二司并各道府厅心红纸张、油烛及衙役工食、喂马草料等项,照《新编》经费,共银一千三百二十四两三钱四分二釐。内除裁扣本府家伙各役工食银一百二十九两四钱解部,实支银一千一百九十四两九钱四分二釐。

本县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儒学、巡检心红、纸张、油烛、衙役工食等项,照《新编》经费,共银一千六百八十四两四钱八分六釐。内除裁扣本县修宅家伙等项银二百四十二两解部,实支银一千四百四十二两四钱八分六釐。

河夫一百七十名

堡夫三十五名

看堤堡夫三十五名

以上三项,共银一千八十三两三钱。

商丘驿递附居府城,昔系极冲,议设马八十匹,扛夫八十名,中长夫三十名。自顺治十五年九月内巡抚贾题准分东西两路行差,止留马四十匹,夫七十名,工食照额支发。

驿站共银七千六百一十三两。

协济驿站,共银一千零一十三两八钱一分五釐。

《存留》内起解司府共银一千零六十四两一钱二分五釐五丝。

本县支发自本县学仓米麦,内有“廪生二十名” 至春秋祭祀,共三十二款,共银一千五百五十七两八钱七分三釐。

宾兴二年一办。自府学岁贡生、县学应试生员。

共十三款,共银五百五十五两四钱七分七釐七丝。外不遇科举免派举人牌坊盘费银二百八十五两四钱三分八毫四丝,实在银二百七十两零三分九釐九毫三丝。

本部应裁解部。自管粮主簿俸银至商丘驿四季投递,盐马二院循环共四十三款,共银一千六百五十九两八钱九分七釐六毫九丝零。本县旧编布、按各司道府厅经费工食抵照《新编》经费外,馀剩应裁。自布政司修理。至本县旧编剩银共银一千九百五十八两一钱一分四釐二毫零。

顺治九年四月,会裁扣府厅各役工食银一百二十九两四钱,裁扣本县家伙并各役工食银二百四十二两。

本县实征丁地二项,共银三万一千九百四十一两八分七釐一毫三丝零。

起运京边折色共银一万零三百五十五两四钱一分五釐一毫零

起运本色并改折共银二千三百五十六两六钱七分八釐六毫。

《存留》共银一万五千二百三十九两五钱八分一厘三毫零。

裁剩并裁扣解部,共银三千九百八十九两四钱一分一厘九毫零。

又额外田赋

程朋、乔举、余第、陈言、张涉、陈海等厂地二百九十四顷八十亩三分七釐一丝。

宣武卫、新增籽粒地六顷八十亩

福、瑞二府赡田九顷五十亩六釐八毫。顺治九年,奉文比照民田一例起科,每年征银解部。归德卫旧设指挥、千、百户等官,管理屯政,地有见故军宗禄、条鞭、籽粒等项名色。

兴朝定鼎,易以守备、千总,皆繇部选。顺治十六年

旨“裁革卫所,分隶附近各州县,入民籍一体行差。”

商丘县新收原额见故军籽粒《条鞭》《宗禄》等地共四千八百四十一顷三十四亩六分四釐,该银九千六百六十三两四钱五分七釐五毫六丝。除荒征熟、见在行粮四项熟地四千七百五顷五十九亩八分四釐一毫,实在征银九千一百六十五两一钱八分九釐三毫零。

户口卫所原无人丁,亦无额征徭银。今审丁二千三百三十二丁,每丁征银三分,银六十九两九钱六分,丁地二项,共银九千三百三十五两一钱四分九釐三毫零。

户部起运屯粮宗禄,除荒征熟银三千七百八十四两六钱三分六釐一毫零。

户部起运班价,实征银三千二百四十七两七钱四分四釐。

工部折色起运,除荒征熟银三百一十一两九钱八分二釐八丝九忽。

《军器脚价》,实征银一百三十二两六钱一分八釐三毫四丝四忽。

烧造除荒征熟银一百七十九两三钱六分一厘九毫零。

夏秋存留经费,支发起解等项,照依新制经费,除荒征熟,连闰银一千九百九十两七钱八分八釐八毫九丝,全裁解部

宁陵县新收见故军屯地一百二十九顷六亩四分,该征银二百七十九两七钱一分八釐七毫五丝。

户口,今审丁八十八丁,每丁征银三分,共银二两六钱四分。丁地二项,共实征银二百八十二两三钱五分八釐七毫五丝。

《户部起运班价屯粮》实征,并比照民田起科增出,共银二百七十九两四钱九分八釐七毫五丝。

裁解存留经费照依“《新编》经费” 连闰共实征银二两八钱六分,全裁解部。

睢州新收见故军屯地五百二十六顷九十八亩二分六釐,该征银一千七百六十六两四钱四分七釐零

户口今审丁二百三十,每丁征银三分,共银六两九钱。丁、地二项,共实征银一千七百七十三两三钱四分七釐零。

起运户部班价屯银实征比照民田起科增出,共银一千四百七十两四钱三分一厘八毫零。裁解存留经费照依《新编》经费,连闰实征银三百二两九钱一分五釐二毫一丝。

柘城县新收见故军屯地五顷三亩九分,该征银十五两九钱四分七釐八毫。

户口,今审丁二丁,该征银六分;丁地二项,共银十六两七釐八毫。

户、工二部起运实征,比照民田起科增出,共银十五两九钱四分二釐零。

裁解存留经费照依《新编经费》连闰共实征银六分五釐,全裁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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