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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第086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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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

 第八百六十九卷目录

 南康府部汇考三

  南康府公署考

  南康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南康府户口考

  南康府田赋考

职方典第八百六十九卷

南康府部汇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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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府公署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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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星子县附郭。

府治 在旧子城内。宋为军治,太平兴国七年创。建炎兵毁。绍兴间,军守晏孝本重建。乾道间,增置楼台馆阁。德祐间废。元为总管府。至正间,总管孙天民建谯楼。明初甲辰年,知府吕明寓兜率寺基,创馆署事。吴元年,知府孟钦迁复故基。前创正厅,后建直舍、斋房。洪武三年,增建六房、仪门、资积库,司狱司,厅东创推官厅,后改为照磨所,西创经历司。九年,郡守安智增创谯楼,中置漏壶。宣德五年,知府刘麒重建正厅、仪门。正统四年,知府翟溥福重建后厅,即六老堂、川堂东西两廊。天顺五年,知府陈敏政重建谯楼,下筑崇台,建二贤祠于六老堂后,以祀周、朱。建榜亭三十间于谯楼外,吏舍四十间于仪门西。成化五年,知府许颙修筑垣墙,极其坚厚。七年,知府曹凯大展宏基而撤新之。建正厅于宋时旧址,迁经历于东,照磨所于西。前建两廊。仪门左建后土祠,仪门右二贤祠。东创书堂及爱莲池亭。正德六年,厅事及经历司、照磨所为流贼毁,知府刘章重建。嘉靖间,谯楼倾圮,知府李纯修。

皇清顺治戊戌年,知府薛所习重修。康熙十年,知府

廖文英增修。十三年,遭土寇。十四年,知府伦品卓重修大堂、川堂、六老堂,旁设柬房,堂左、右葺寮吏公廨、资积库,后添置别室,东增架阁、庖湢。回廊重修戒石坊、两庑补修八房门栅。仪门外设东、西号房,左寅宾馆,复建爱莲池亭,右葺神祠,并司狱廨舍。谯楼。外添筑围墙,南辟三门,中、外额“湖山重郡” ,内额“理学、名邦” ,左额“旬宣” ,右额“怀保。” 垣内两翼增置榜亭公署,内外焕然壮观,勒石大堂。

清军署 在正堂西

督粮署 :即“理刑署。”

理刑署 :康熙六年,裁理刑官,公署渐圮。八年,通判伦《品卓》到任申详,自行修葺,改为督粮公署。

经历司 在粮厅前西

照磨所

察院 在府治左,宋真庆观旧基。嘉靖九年,御史穆相、佥事陈公辅、知府王溱同建。

布政司行署 在府治元妙观西南,即税课司旧基。明成化间,知府曹凯以其地近市,喧易民地迁于此,久未修。

九江道行署 “在府治南五十步,为录事司。明洪武三年,知府孟钦建。正统六年,知府翟《溥福》、知县江文重修。成化八年,知府曹凯重建” ,久未修。

分守道行署 在府治西,旧为守备府。明嘉靖四十年,参政王应时建,久未修。

湖防厅 :在府城南。旧名“接官亭” ,知府朱桂芳改为湖防厅。今废。

紫阳公署 :在紫阳门内。顺治十八年,新买“吴宦宅。” 康熙十四年,改建。

杨林河泊所 在通货坊。明洪武初,河泊陈善卿建。万历间,知府田琯移置匡庐驿东,今废。阴阳学 旧在三皇庙前。明成化九年,知府曹凯改建于谯楼外西,今废。

医学 旧在元妙观侧。明成化九年知府曹凯改建于谯楼外,东附于“惠民药局内,今废。” 丰济仓 在府治南一里。明洪武二年改建,嘉靖间移置浔阳门内。

遗惠仓 在府仪门内。同知赵琮建,以贮洞租,今废。

鹿洞义仓 在五里牌。知府田琯建。中议将元真武宫香米收贮本仓,以备荒歉。仓垂成,嗣议革。

星子县治 在府南。宋太平兴国三年建。绍兴中,县令史龟年建“三不欺堂” 于厅西,毛策作养鹿堂于厅后。明洪武初,县令葛俊德建正厅、捕

厅、后堂、左右司房。五年,知县朱敏建谯楼、监房、架阁库。永乐九年,知县王用建榜亭于谯楼外。宣德五年,知县杨铎重创正厅。成化、弘治,知县张荣、何冕、陈衍相继修葺。正德三年,知县王渊之重建谯楼。嘉靖间,厅事毁于火,知县阮朝随再建。万历十七年,知县陈经重建仪门。二十年,知县吴福重建“三不欺堂” 于正厅后,改延宾馆为“虚己堂。”

皇清顺治十二年,知县黄秉坤重修大堂。康熙三年

重修仪门。八年,重建谯楼。

县丞署  、主簿署  、典史署 俱在县治内。

长岭巡检司 在县治东北旧延庆院故基。明洪武十一年,巡检庞文振创,后移置潴溪。万历间,复移置青山镇。

便民仓 在孝行坊。弘治初建。

预备仓四所 明洪武二十三年,知县吴善甫奉勘合建,东仓在清泉乡十一都,西仓在西乡四都,南仓在东乡一都,北仓在丹桂乡八都,义仓 在县治西北朱公坡上。朱文公建,后废。明洪武五年,知县朱敏重建,曰“文公义仓。” 外县

都昌县治 在城东。宋绍兴中,邑令周纶于厅东建清晖堂,后为“定轩憩斋。” 明洪武初,知县项仲瑄即故址建厅宇。四年,知县周象贤改造正厅。十一年,知县俞贞木重修,东为幕厅。二十五年,知县卞同再修。二十八年,知县赵元晖创谯楼于前,中置漏壶。永乐九年,知县吴英建榜亭于谯楼外。正德十六年,知县徐钺“重修。嘉靖二十二年知县胡嵩因东西各楼延毁,易楼为石门二座。隆庆四年知县周廷韶因厅事倾圮重建。” 崇祯九年为盗毁,庚辰知县杨寅旭重修于

皇清康熙五年,又遭盗毁川堂后廨。十年,知县李翼

凡重建头门鼓楼并川堂后廨。

县丞署  、主簿署  、典史署 俱在县治内。

布政司行署 在县治西。明成化七年,知县章琏买民地建。八年,知县吴绅修葺。

九江道行署 在县治西南。明洪武二十年,知县翟裴建,成化八年,知县吴绅修。

公馆 旧因兵焚之后,尽行拆毁。康熙二年,知县李芝馨会同阖邑绅衿里递人等共捐银一千两,买民屋一所,改为公馆,在治西三百步。石牛岭公馆 :在治东四十里十六都。明崇祯五年,知县陈嗣清建。今废。

井田公馆 二所在治东北八十里,长宁乡十一都。

张伯宽岭公馆 今废

左蠡公馆 明万历七年,知县陈舜咨、县丞胡天禄鼎建,今废。

柴栅巡检司 在县东四十里。明洪武初,巡检向文聪创。

左蠡巡检司 在治西四十里。明洪武初,巡检师伯昇创。

税课司 在县治北。明洪武间,大使胡理兴建。阴阳学 在县治东。明洪武九年,知县汪敬中建。

医学 在县治东。明洪武十七年,知县汪敬中建,附“惠民药局” 内。

僧会司 在新寺,今废。

预备仓 有四:东在孝行乡十五都,西在汇泽乡三十四都,南在新城乡三都,北在清化乡二十六都,俱明洪武二十四年建。

存留仓 在谯楼西,明洪武五年建。

建昌县治 在仰止门内西城隅。宋嘉泰中,知县赵时通建。元毁于兵。明洪武三年,知县倪恭建正厅、幕厅、谯楼。八年,知县梁崧建东、西司库、吏廨。永乐二年,知县张文建后堂、架阁、榜亭。弘治十七年,知县李如圭重建正厅。

皇清顺治六年毁。康熙三年癸卯,知县马骅建正厅。

幕厅后堂

县丞署  、主簿署  、典史署 俱在县治正厅东西。

察院 在县东一里。知县陈克勤修,顺治三年废。

布政司行署 在县东一里。明正统十年,知县潘彝建。

皇清康熙十二年,知县李道泰重修。

九江道行署 在县东一里。明洪武三十年,知县杨仲建。

按察分司行署 在布政分司左,明嘉靖间知。

县张璠建

丰安公馆 在县东四十里。顺治十六年,知县任天祚建。

塔水公馆 康熙十一年,知县李道泰修。“驿南公馆 ” ,去县三十里,顺治十六年,知府薛所习建。

医学 在日中桥。明洪武十六年,知县冯敬建,今废。

阴阳学 在日中桥。明洪武十八年,知县冯敬以《絜壶所》改建。郑维桓重修,今废。

僧会司 明洪武五年,设于大果寺。

道会司 明洪武十五年,设于隆道观。

义仓二所 俱在城社学内。

水次仓 在省城章江门外,临河。明万历癸卯,知县张光裕请建。

皇清康熙五年,知县马骅节修。十年,知县李道泰增。

建仓廒二十馀座。仓后临江一带,坚筑石基,上建楼屋十楹,山色水光,殊堪登眺。

存留仓 在县治东北五十步。明洪武五年,知县倪恭置。

预备仓 四所俱明洪武二十三年,知县郭焘建。

养济院 旧在城东一里,今改北门内五十步。门屋一座,厅三间,孤老舍二十四间。额定孤贫六十名,有缺随补。岁给薪米、布帛。死令收殓葬之。

漏泽园 在北门二里

安义县治 ,明正德十三年始设县署在城中。丁丑九月,南康通判蔡骧总其纲,建昌县知县方铎分其事,戊寅二月工竣。中为正厅,扁曰“牧爱堂” ,左右为库、东库前为赞政厅,东西列六曹,并承发架阁。当甬道之中,为戒石亭,前为仪门,两旁为角门,又前为谯楼。大门内东则土地祠,西则司狱所。正厅之后为后堂,北则正衙。东吏曹之后为东吏舍,西吏曹之后为西吏舍。万历三十八年,知县杨三省鼎建“忠爱堂。”

皇清顺治十七年,知县王宗圣建“思补堂。”康熙十年

知县陈㻶建“退思堂。” 县丞署 在正堂左。

主簿署 “在正堂右。”

典史署 在县丞署南

布政分司行署 在县治西北,倚城。明正德十四年,通判蔡骧建。嘉靖三十七年,知县高旸重修。

府馆 在县治西。明正德十四年,通判蔡骧建。嘉靖三十七年,知县高旸重建。

防守厅 在县治西街府馆之东。康熙十年,知县陈㻶建。阴阳学 在县治北街。

医学 在县治北街

预备仓 在县治东北。明正德十四年,通判蔡骧鼎建。

皇清顺治八年,知县陈宗义重修。

起运仓 在县治西南临城。明正德十四年建。嘉靖二十三年知县陈良谦重修。

省仓 康熙元年,知县毛天麒鼎建。九年,知县陈㻶“增建” 四廒养济院 在县治东北城隍庙侧,屋二重,门一间,横一十二丈,直八丈。

南康府学校考书院社学附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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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星子县附郭。

南康府儒学 旧在城西门外。宋绍兴间,郡守徐端甫改迁于福星门内,即今址也。乾道间,郡守史俣增置书籍。淳熙七年,文公守郡,图像于壁,奏请置庙器,给献官祭服。增置五贤濂溪祠。嘉定间,郡守又一新之。元末兵燹,明洪武三年,知府安智重建,规制悉备,扁四斋曰“志道” 、《据德》《依仁》《游艺》。永乐间,教授翁宗言重建明伦堂,置文卷库。正统间,知府翟溥福建殿庑。天顺间,佥事余复建号舍二十四间。成化五年,知府许颙建殿庑、戟门,塑从祀诸像。大成殿高二丈八尺,深三丈二尺,广六丈二尺。又为二庑,总三十间,两庑先贤旧本木主许君复塑像如十哲仪。前建戟门、泮池、棂星门一视国学之制。八年,知府曹凯重建堂斋,迁泮宫于棂星门右,建“崇文” 、“广化” 二坊于门外。弘治二年,知府郭琎置乐舞器,请乐师以教歌舞。增广生员以充班佾。十一年

知府刘定昌重修殿堂及“尊经” 、“聚奎” 二阁,鼎建两庑“四斋。” 正德九年,知府陈霖移棂星门进内二丈许,以避城垣,改儒学门于聚奎阁右。万历十九年,知府田琯修庙及启圣祠,建射圃亭、观澜阁,高起一层。复以庙之地势高露,掘平三尺,移就今向。

皇清顺治十四年,知府薛所习重修,康熙十二年知。

府廖文英节修。十三年兵燹之后,又复倾圮。十四年知府伦品卓大修复置尊经阁于旧址,勒碑大成门外。

鹿洞书院 在郡北十五里。唐李渤读书处也。贞元中,渤与兄涉俱隐庐山,而渤养一白鹿甚驯,行常随之,人称为白鹿先生。宝历中,渤为江州刺史,就今书院地创台榭,遂以“白鹿” 名洞。先是,鲁公颜真卿寓郡之五里牌,其裔孙颜翃率子弟三十馀人授经洞中。南唐昇元中,即鹿洞建学,聚徒置田,命国子监《九经》李善道主之,号曰“庐山国学。” 宋初,置为书院,益开拓之,与睢阳、石鼓、岳麓三书院并名天下,学徒常数十百人。太平兴国丁丑,诏从知江州周述请,俾国子监给印本《九经》,驿送至洞,号曰“白鹿国学” ,官。其洞主明起为褒信县主簿。壬午,置南康军,遂属焉。咸平壬寅,诏有司修缮。祥符初,直史馆孙冕请归老子洞,许之,未至而卒。皇祐中,冕子比部郎中琛因父志增置学舍十馀间于洞旁,以教子弟,扁曰“白鹿洞书堂。” 四方有来学者谷之,当涂郭祥正有记刻石。后馆毁于兵,徙石天庆观。会观废,石竟不存。淳熙己亥,朱子来知军事,复拓其址,檄军学教授杨大法、县令王仲杰董建书院,授岳麓书院例疏请敕额,并高宗御书石经与监本《九经》于其中。既而学徒日众,寻置谷源等庄及旁邑没入田八百七十馀亩为学田以赡之。岁壬寅,朱子迁浙东提举,复遗钱三十万,属郡守钱闻诗建礼圣殿并两庑塑像。越三年,军守朱端章加板壁,绘从祀诸像,又拨浮屠诡名没入田七百馀亩益之嘉定。辛巳,军守黄桂增辟门三,又以没入田三百亩,定置西源庄。咸淳间,军守刘传汉增置贡士庄。元大德间,燕山崔翼之为守,又增置上壤田百亩。元季兵毁,累世兴构,鞠为茂草,而学田之疆畛尽亡矣。明正统戊午,翟溥福来守,始剪荆棘以复其制。成化三年,提学李龄复增廓之,置学田、书籍、祠器等项,聘馀干布衣胡居仁主教,四方宗之。后御史陈铨、唐龙,提学苏葵、邵宝、蔡清、李梦阳相继兴理,如唐龙、秦起、蔡宗兖主洞事,尤称加意。自嘉、隆以来,增置田庐有差。自万历己卯,议禁书院,而洞田官鬻。癸未,给事中邹元标题复参政程拱震檄知府潘志伊修祠宇,赎田亩。己丑,提学朱廷益礼聘南昌布衣潢,讲明正学。知府田琯改创桥梁门路,移“三贤祠于殿左,文会堂于殿右,建忠节祠于洗心桥东,复五里牌颜家山之鹿洞憩馆,以元帝宫香资增置田七百馀亩,赡生徒。” 甲寅,参议葛寅亮捐俸三百金,大加修葺,增校舍数十间。丁巳,知府袁懋贞申聘南昌舒绅曰敬,开讲筵以读礼还乡。复推推官李应昇董其事。崇祯戊寅,提学副使侯峒曾入境,先诣白鹿洞,然后考试。庚辰春,岭南廖文英为司李,随檄领书院事,慨以作人兴教为己任。巡按御史徐养心、巡抚佥都御史刘宗祥,会请南昌翰林李明睿号太虚,讲学鹿洞。未几,奉召,复历升礼、兵二部侍郎。

皇清顺治十四年,巡抚蔡士英同前任知府李长春。

倡复,爰檄知府薛所习、推官范请帮助识别此字。“知县黄秉坤捐资六百二十二两一钱八分零,复买吴苏子田六百馀亩,入洞收租,清出本洞原田及新置田,分为上中下三则,每亩照则量加,除完粮外,每年共收洞租银九百三十八两零。内除七百八十六两派定支销款目,馀银存为大修等需。礼请建昌熊绅维典主教讲学,重建大成殿,条列规制。”康熙元年,巡抚部院张朝璘复加修理,知县黄秉坤督建明伦堂,推官朱雅淳重建“宗儒堂。”七年,推官巫之峦、知县刘瑆修两庑并“礼圣门。”九年,知府廖文英详请巡抚部院董卫国减豁四县拖欠洞租银三分之二。康熙十四年,知府伦品卓详请鼎新书院。兵燹之后,大加经营,鼎建新添堂亭号舍计七十四间,重修整理计六十五间,通共一百三十九间。

星子县儒学 宋绍兴间,郡守徐端甫建于西门外旧军学基。明洪武四年,知县朱敏改迁水军万户府旧址。殿庑、门台、斋堂、射圃悉备。知县邵进诚创仓廒、教官廨舍,教谕方杜林创《文卷》。

库。成化间,知府曹凯鼎建殿庑,辟民地以广前门,甃桥跨涧以拓其道,移棂星门于涧南,学士彭教记。正德七年,知县崔孜重建两斋。隆庆间,参议冯谦鼎建明伦堂、尊经阁、棂星、戟门、泮池。提学徐爌“记。” 万历十九年,知府田琯因学基低洼,移建明伦堂于后侧西傍县治东面城垣,新两斋,辟三门,竖尊经阁,造文峰塔,今东城上有石塔者是。改学宫私廨三所。逾年,又就明伦堂前掘池,半壁环墙植桂,题曰:“月桂。” 甃以石门,题曰:“龙门” 陞青,云路三尺,给谏邹元标“记。” 万历癸丑,知府费兆元以学基低下,议迁,巡道葛寅亮题其议。乡绅吴道长输银百两助费,知县王成位董其事,遂移建于余家塘侍讲基,即今址也。

皇清康熙十年,知县刘瑆重修戟门向稍东。

外县

都昌县儒学 ,汉、晋、五代无。唐咸通中,县令陈杲始建学于治东南东坛侧。宋仍唐制。元末毁于兵燹。明洪武四年,知县周象贤迁于治东数步,原为谯楼,内预备仓场,今关王庙与主簿廨是也。基地浅陋,斋舍未立,教官俱赁民房以居。六年,知县王敬中迁复旧基,乃先立山川坛于西偏,遂移学宫于坛之东,殿堂、斋舍俱备。前阻城隍庙,后倚弦歌坊,左邻民居,右邻山川坛。三十一年,知县洪俊新建明伦堂两斋于大成殿之西北,扁其斋东曰“进德” ,西曰“修业。” 建门,去堂百步。建膳堂于堂之东,建文卷库于堂之左。棂星门、库房、宰牲所、射圃亭次第修举。兹后代有兴建修葺。

皇清康熙九年庚戌,改建于“小南门城外,庀材鸠工。”

于十一年壬子工竣。二十二年,知事曾复大加整葺,凡所未备,皆为举修,庙制聿新,焕然称盛。汇东书院 在治右八十步。郡邑旧无书院,明天启时,以旧学之基,明伦堂及两斋舍存焉。以无资售小南门外之新基,故鬻之于邵氏,为祠堂之用。其后邵氏亦以圣贤旧栖,不忍私踞,复还其直,故置为汇东书院。至崇祯十三年,因四方多故,圣宫依城外,乃复移置治东,而新开寺又移于治西。然则今之“新开寺” ,即前之“汇东书院” 基,因旧有“书院” 之名,故备述之。

陈经归书院 在西山。明弘治间,知县王珀奉建,祝文祭品皆奉颁降。正德四年,知府陈霖买祭田五亩。正德六年,知县徐冠建,择坊于道院,提学李梦阳书额。万历间,张江陵毁书院,改名“云住祠” ,今复旧名。刘定之、余濂宝俱有奏请先儒陈灏从祀。祠堂三间,大厅三间,大门一座,校舍八间。

社学二所 一在治东,医学之右。嘉靖四十四年,知县吴英鼎建。屋三间,周围墙垣,选师以教邑子弟之贫者。一在原建陶公庙前。万历间,知县洪量拆毁,改造足兵堂三间于教场,而社学废。至四十二年,知县杨舒荣目击社学久旷,甚为阙典,遂以新开寺前旧学馀地为社学址,详允存案。

建昌县学 “旧在仰止门外。宋崇宁间建于隆道观侧。绍兴间,县丞曾熹徙于县治旁。庆元二年,知县许锡迁仰止门外。至元二年,知州孙辅臣重修。明洪武五年,知县倪恭重建。明正统景泰间,知县潘彝增修。成化六年,知县罗献重建殿庑、门廊,塑诸贤象。十八年,知县郑惟桓重修。弘治间,副使邵宝、知府刘定昌重” 建斋堂、号舍及书籍、祭器二库。天启辛酉,知县罗尚忠迁儒学于修江桥北。

皇清康熙五年:

文庙倾颓,知县马骅、训导周曰鼎重修两庑戟门。

康熙五年,训导周曰鼎同生员艾金城、吕大章“重修。” 乡贤祠在戟门东。名宦祠在戟门西。康熙十四年,知县李道泰重建戟门,并修两祠。棂星门、启圣祠。

马融书院 去县二十五里,有洗墨池,知县周广有诗。今书院废为“马融寺。”

修江书院 朱晦翁守郡时,邑人游其门者,建此为讲学之所,今废。

甘棠书院 元至元间建,明洪武十年,赵宗信即其址重建。景泰中,教谕张湜《记》。

石潭书院 石潭山下,邑人熊德明建。结“云锦文社” ,讲学造士,一时巍科伟行,辈出其门。芗山书院 ,五吕先生遗址,生员吕玉扆重建。李弘斋书院 旧有祠,在县东。又有书堂山在儒学东北,迺李文定读书处。明嘉靖二年,知县顾阳和于县北城隍庙右建祠,年久颓废。四十三年,署县通判梁典重修。万历戊寅,知县费价。

于祠后设庵舍,僧供扫除,至今生儒肄业焉。翔鸾社学 在儒学傍。

安乐社学 在拱辰门内。

新招社学 在分司右。以上俱《坊市》。

乡社学凡五十三所,今废无考。

安义县学 在县治南。明正德十四年,都御史孙燧、宪副宗玺、知县熊价佥谋共建堂庑、斋亭及周围墙垣毕备。至崇祯十一年,诸生具呈于督学侯峒曾,迁庙改向。知县黄瑶捐修工成。至十三年,知县张士祥复迁明伦堂于大成殿之后。

皇清康熙十一年重修。

雷湖书院 在治南三十里南昌乡。宋咸淳间,义门洪文抚建。今存故址。

社平书院 距县北三十里卜邻乡。宋嘉祐间义门陈思悦建。元毁于兵火,故址见存。

讲堂 在文庙东南。康熙初年,知县魏济众建。灵溪书院 在县东八里。邑吏部徐公大相建,今废。

董公书院 :在明伦堂东。康熙四年,知县魏济众为省都御史董卫国建。

文公书院 :在明伦堂东,康熙十一年建。壬辰进士、户科都给事中鄱阳史彪古撰“记。”

社学 三间,在县治西北。周围缭以土垣。明正德十五年,知县熊价建。

南康府户口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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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见在活丁口五万九千七十四丁。

除优免丁一千三十二丁。

《妇女》七千九百三十二口,

实在编差丁五万一百一十丁。

共征:丁银八千九两六钱四釐八毫。

星子县

见在丁口一万四千六百一十八丁。每丁口各征不等。

优免丁二百六十丁,止免《本身差徭则例》,每丁于本户该纳丁银内扣除免银一钱六分七毫八丝一忽四微六纤九沙外,实征解部银一钱六分七釐八毫五丝五忽七纤。

《妇女》七千九百三十二口,每口征银三釐三毫七丝六忽四微一纤。

实在编差丁六千四百二十六丁,每丁征银三钱二分八釐五毫八丝六忽五微三纤九沙。共征丁银二千一百八十一两九钱八釐一毫。内《刊书》额内升补迯亡银二百七十五两五钱三分九釐八毫,额外新收丁增银七两三钱五分六釐七毫。又馀丁不免解京部银五十一两九钱七分九釐四毫。

都昌县

见在人丁一万一千八百九十七丁,每丁各征不等。

除优免丁二百四十七丁止免《本身差徭则例》,每丁于本户该纳丁银内扣除免解九分五釐一毫二丝九忽三微二纤七沙外,实征解部银七分六釐五毫五丝八忽六微三纤。

实在编差丁一万一千六百五十丁,每丁征银一钱七分一厘六毫八丝七忽九微五纤七沙。共征丁银二千一十九两七分四釐七毫。内刊书“额外新收丁增” 银一两七钱二分九釐七毫。又馀丁不免解部银三十一两五钱四分八釐六毫。

建昌县

见在人丁二万四千九百一十丁,每丁各征银不等。

除优免丁三百八丁,止免《本身差徭则例》,每丁于本户该纳丁银内扣除免银四分八釐五毫四丝四忽二微五纤一沙外,实征解部银五分七釐七毫八丝一忽九微一纤。

实在编差丁二万四千六百二丁,每丁征银一钱六釐三毫二丝六忽一微六纤一沙。

共征:丁银二千六百三十三两六钱三分三釐。内《刊书》额内升补迯亡银四百九十一两六钱四分六釐一毫,额外新收丁增银三两五钱二分七釐。又馀丁不免解部银一十五两二钱四釐九毫。

安义县

见在人丁七千六百四十九丁,每丁各征银不等。

除“优免人丁” 二百一十七丁,止免《本身差徭,则》

例每丁于本户该纳丁银内扣除免银七分一厘五毫五丝九忽七微一纤一沙外,实征解部银八分四釐八丝三忽八微三纤。

《寔在编》差丁七千四百三十二丁,每丁征银一钱五分五釐六毫四丝三忽五微四纤一沙。共征丁银一千一百七十四两九钱八分九釐。内《刊书》额内升补迯亡银七两三钱二釐八毫,额外馀丁不免解部银六两九钱一分九釐六毫。

带征盐钞银一百四两三釐七毫七忽。无闰止征九十六两四釐。

南康府田赋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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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总

官民田地山塘共计一万八千三百九十五顷二十四亩一分三毫,每亩各征不等。

额编粮差加增地亩银,共计七万三千六百八十七两三钱三分八釐七毫。内除星子县白鹿洞田粮免四差银一十两五钱一分一厘三毫、建昌县学田粮、白鹿洞田粮及王美八入官洞田粮共免四差银三十四两一钱八分五釐三毫,俱不征外。

实征银七万三千六百四十二两二钱四分二釐一毫。内刊书“额内扣解四县绅衿优免” 银共六百四十六两八钱九分四釐一毫八丝七忽零三纤。

额编官民米,共计四万一千五百三十三石八斗六升二合二勺一抄六撮。

《丁地》二项,共征银八万一千五百二十二两五钱一分八毫。

外,“田产下增本折物料时价” 银三百一十九两九钱九分三釐二毫。

又丁地下增匠班正脚连闰银一百二十七两四钱二分三釐八毫。

都、建安三县漕粮正副米共三万三千一百六十四石五斗七升七勺。

杨林河泊所原额“星子、都昌、建昌、安义、德化、德安六县” 课米,共四千七百五十九石二斗六升二合八勺。每石编征银一钱。

共银四百七十五两九钱二分六釐二毫八丝。外湖口县原额课米四百二十七石二斗二升六合七勺。每石编征银一钱五分。

共银六十四两八分四釐。

每年原额课钞、麻、铁料银共五百四十两一分二毫八丝。内额解户部项下课钞银九十六两六钱七分五釐二毫。工部项下麻、铁料银四百四十三两三钱三分五釐八丝。

共脚耗银五十一两六钱二分二毫。遇闰年共加正银四十两八钱三分四釐四毫五丝,加脚耗银一两五钱八分。于康熙三年奉题改入“丁地兵饷。”

星子县

官民田地山塘共计一千六百五十二顷六十四亩九分五釐七毫,每亩各征不等。

一则田,二百一十三顷九十二亩三分八釐二毫,每亩征银八分三毫三丝三忽九微九纤。米六合二勺三圭二粟。

二则田,五百五十五顷七十八亩二分八釐六毫。每亩征银七分二釐七毫四丝三忽六微六纤。征米五合六勺一抄四撮四圭九粟。

三则田,二百五十九顷七十亩三釐三毫。每亩征银五分一厘四毫三丝四忽九微二纤。征米三合九勺六抄九撮八圭四粟。

四则田二十五顷亩,每亩征银二分九釐三毫九丝一忽三微八纤。征米二合二勺六抄六撮四圭八粟。

五则白鹿洞田一十顷二十七亩一分五釐,每亩征银八分三毫三丝三忽九微九纤。征米六合二勺三圭二粟。

一则地二十五顷八十二亩六分七釐一毫。每亩征银一分四釐六毫九丝四忽九微七纤。征米一合一勺三抄四撮二圭四粟。

二则地一百一十一顷九十一亩四分一厘三毫。每亩征银一分二毫八丝六忽九微八纤。征米七勺九抄三撮九圭七粟。

三则地一百二十三顷一十八亩七釐九毫。每亩征银六釐七毫六丝二纤,征米五勺二抄一撮七圭五粟。

一则山二百七十三顷四十五亩四分。每亩征银二釐二毫四忽三微五纤。征米一勺七抄一圭四粟。

一则塘九顷四十七亩七分一厘一毫。每亩征银二分九釐三毫九丝一忽三微八纤。征米二合二勺六抄八撮四圭八粟。

二则塘三十六顷三十七亩五分五釐九毫。每亩征银二分二釐四丝三忽五微三纤。征米一合七勺一撮三圭六粟。

“三则塘” 七顷七十四亩二分七釐三毫。每亩征银一分四釐六毫九丝五忽七微二纤。征米一合一勺三抄四撮五圭三粟。

共征:银七千六百六十九两三钱八釐三毫。内除“白鹿洞田粮免四差” 银一十两九钱一分一厘三毫不征外。

实征七千六百五十八两三钱九分七釐。内《刊书》额内“扣解绅衿优免” 银二百六十五两二钱四釐六丝一微。

共征米五百九十一石九斗三升一合二勺九抄六撮。原编“本色京米南粮” ,今改扺坐给南康营兵米。

丁地二项,共征银九千八百四十两三钱五釐一毫。内准布政司册移奉部文,兵饷银七钱三分搭放征收。存留驿站俸工、杂支等项,俱收放制钱,每一文作银一厘,共该搭征铜钱四百七十一万三千四百四文,遵照部文,载入由单收放。

外田产下增本折物料时价银二十一两六钱六分八釐六毫。每两带征银二釐八毫二丝九忽三微九纤一沙。

又丁地下增匠班正脚银一十三两一钱五分四釐四毫。每两带征银一厘三毫三丝六忽七微八纤八沙。遇闰加银一两九分六釐二毫,不载“由单带征商税” 正脚银四十一两一钱二分。

都昌县

官民田地山塘共七千四百八十七顷九十五亩六分二釐八毫,每亩各征不等。

一则田,九百七十八顷九十一亩四分四釐,每亩征银四分八釐八毫五丝五微九纤。征米三升四合二勺六抄一圭八粟。

《二则》田二千一百八十三顷九十亩四分七釐三毫,每亩征银四分六釐二毫八丝七微八纤,征米三升二合六勺五抄八撮四圭九粟。三则田六百七十五顷三十二亩六分四毫,每亩征银二分七釐五毫七丝二忽三微六纤,征米一升九合四勺五抄六撮六圭七粟。

一则地七百四十四顷六十亩七分一厘。每亩征银一分七釐二毫七丝七忽四微三纤。征米一升一合四勺四抄三撮五圭六粟。

二则地一千四百四顷六十亩六分四釐五毫。每亩征银九釐二毫五丝六忽一微七纤。征米六合五勺三抄一撮七圭一粟。

一则山一千二百二十七顷九十九亩六分三釐八毫。每亩征银八釐二丝八忽二微七纤。征米五合六勺六抄三撮五圭三粟。

一则塘二百七十二顷六十亩一分一厘八毫。每亩征银四分六釐二毫八丝七微八纤。征米三升二合六勺五抄八撮四圭九粟。

共征:银二万一千五百五十六两一钱七釐三毫。内《刊书》额内“扣解绅衿优免银” 一百四十两五钱六分四釐二毫六丝四忽一微七纤。共征米一万五千一百五十五石三斗三升九合四勺九抄五撮。

丁地二项,共征银二万三千五百三十八两七钱九分。内准布政司册移奉部文,兵饷、驿站银七钱三搭放征收。存留俸工、杂支等项,俱收放制钱,每钱一文作银一厘,共该搭征铜钱四百八万三千四百六十七文,遵照部文,载入由单收放。

外田产下增本折物料时价银三十六两三分五釐八毫。每两带征银一厘三毫三丝七忽八微四纤八沙。

又丁地下增匠班正脚连闰银五十四两五钱四分五釐四毫。每两带征银二釐三毫一丝七忽二微五纤六沙。

又《丁地下增全书》刊载:闰月银二百五十五两一钱九分四釐二毫。内县学生员廪粮及孤贫

月粮已奉裁解,应减银一十四两五钱不编外,实加闰银二百四十两六钱九分四釐二毫。每两该带征银一分二毫二丝五忽四微二纤八沙。

又不载“由单” 外征商税银四十一两一钱二分,建昌县:

官民田地山塘共六千四百七十九顷三十四亩九分六釐一毫,每亩各征不等。

一则上田三百二十五顷九十六亩二分七毫,每亩征银八分三釐七毫二丝七忽一微七纤,征米四升九合九勺八抄六撮六圭二粟。二则中田一千四百二十四顷七十八亩六釐五毫,每亩征银六分七釐九毫一丝八忽六微一纤,征米四升五勺四抄八撮六圭三粟。三则下田二千一百五十三顷五十九亩八分九釐二毫,每亩征银五分二釐三毫四丝六忽三微三纤,征米三升一合二勺五抄一撮七圭。四则山水田,五百一十四顷八十二亩四分一厘二毫,每亩征银三分五毫八丝一忽五微六纤,征米一升八合二勺五抄七撮七圭八粟。一则地,一千一十一顷四亩八分八釐八毫,每亩征银二分一厘一毫三丝二微一纤。征米一升二合六勺一抄五撮一圭二粟。

二则茶地二十一顷六十六亩三分二釐七毫,原不泒粮差,止征课米银二十六两八釐,办解荐新芽茶,另编《附载款》内。

三则桑地一十七顷九十五亩九分五釐五毫,每亩征银一分六釐四毫二丝八忽三微五纤。四则新陞潮生洲地七顷八十四亩二分四釐四毫,每亩征银一分七釐八毫二丝三忽一微四纤。

一则山九百顷六十六亩三分九釐五毫。每亩征银四釐三毫五丝五忽九微八纤,征米二合六勺六圭。

一则塘三十顷三十八亩零五釐。每亩征银五分二釐三毫六丝六忽四微五纤。征米三升一合二勺六抄三撮七圭二粟。

二则塘七十顷六十二亩五分二釐六毫。每亩征银四分八釐九毫一丝四忽八微一纤。征米二升九合二勺二撮九圭七粟。

共征:银二万八千三百三十两零五钱四分三釐九毫。内除学田粮、白鹿洞田粮及“王美八入官洞田粮共免四差” 银三十四两一钱八分五釐三毫,俱不征外。

实征银二万八千二百九十六两三钱五分八釐六毫。内《刊书》额内“扣解绅衿优免银” 一百七十三两九钱九分七釐五毫五丝九微八纤。共征米一万六千八百八十七石八斗八升六合二勺八抄。

丁地二项,共征银三万八百三十七两四分七釐五毫。内准布政司册移奉部文,兵饷驿站银七钱三搭放征收存留俸工、杂支等项,俱收放制钱,每钱一文作银一厘,共该铜钱五百五十九万一千八十七文,遵照部文载入由单收放外,田产下增本折物料时价银二百二十四两七钱九分七釐,每两带征银五釐五毫七丝五忽六微二纤六沙。

又丁地下增匠班正脚连闰银二十五两零六分一厘四毫。每两加带征银八毫一丝二忽七微四沙。

又《丁地下增全书》刊载闰月银五百零七两八分一厘五毫。内县学生员廪粮及孤贫月粮已奉裁解,应减银一十九两不编外。

实征加闰银四百八十八两八分一厘五毫。每两带征银一分五釐八毫二丝七忽七微六纤四沙。

安义县

官民田地山塘共二千七百七十五顷二十八亩五分五釐七毫,每亩各征不等。

一则上田,二百八十七顷九十四亩二分八釐,每亩征银八分三釐八毫五丝三忽一微八纤,征米四升六合三勺二抄四撮九圭四粟。二则中田,八百九十四顷八亩六分五釐,每亩征银七分七釐八毫五丝三忽九微四纤,征米四升三合一抄六圭四粟。

《三则》下田八百三十顷六十三亩九分八釐。每亩征银六分五釐八毫九丝八忽二纤。征米三升六合四勺五撮五圭五粟。

四则水乡田一十顷八十二亩一分二釐,每亩征银三分五釐九毫六丝九忽九微,征米一升九合八勺七抄一撮八粟。

五则盈田三顷二亩二分八釐七毫。每亩征银四分一厘一丝六微七纤。征米二升二合六勺五抄九撮八圭四粟。

一则地三百九十三顷七十五亩八分六釐。每亩征银二分四釐五毫四微六纤。征米一升三合二勺六抄一撮八圭九粟。

二则桑田地一十九顷六亩四分。每亩征银一分一厘五毫一丝一忽五微九纤。

三则茶地九十八亩七分,原不泒,征银米。一则山三百一十四顷九十五亩九分,每亩征银四釐八毫一丝七忽八微七纤,征米二升六勺六抄一撮六圭四粟。

一则塘二十顷一亩三分八釐。每亩征银五分六釐二丝六忽九微三纤。征米三升九勺五抄二撮二圭四粟。

共征:银一万六千一百三十一两三钱七分九釐二毫。内《刊书》额内“扣解绅衿优免银” 六十七两一钱二分八釐三毫一丝一忽七微八纤。共征米八千八百九十九石七斗五合四抄五撮。

丁地二项,共征银一万七千三百六两三钱六分八釐二毫。内准布政司册移奉部文,兵饷银七钱三搭放征收。存留驿站俸工、杂支等项,俱收放制钱,每钱一文作银一厘,共该撘征铜钱四百六十四万三千一百四十八文,俱遵照部文,载入由单收放。

外田产下增本折物料时价银三十七两四钱九分一厘八毫。每两带征银二釐三毫二丝四忽一微五纤三沙。

又丁地下增匠班正脚银三十三两五钱六分六釐四毫。每两带征银一厘九毫三丝九忽五微四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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