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人事典/第09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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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人事典

 第九十三卷目录

 掩胔部汇考

  上古大巢氏一则 神农氏一则

  周总一则

  汉高祖一则 成帝河平一则

  后汉光武建武一则 安帝元初一则 冲帝永嘉一则 质帝本初一则 桓帝建和

  一则 永寿一则 献帝延康一则

  魏高贵乡公正元一则

  晋愍帝建兴一则

  宋文帝元嘉一则 武帝大明一则 后废帝元徽一则 顺帝昇明一则

  南齐高帝建元一则 世祖永明二则 和帝中兴一则

  梁高祖天监二则 敬帝太平一则

  陈文帝天嘉一则 宣帝太建一则

  北魏显祖皇兴一则 高祖延兴一则 太和二则 世宗景明一则 正始一则 肃

  宗神龟二则 出帝太昌一则 孝静帝天平一则

  北周世宗一则 武帝建德一则

  隋炀帝大业二则

  唐总一则 高祖武德一则 太宗贞观四则 高宗永淳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肃宗

  至德一则 代宗宝应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二则 穆宗长庆一则 懿宗咸

  通二则 僖宗乾符一则 中和一则

  辽太宗天显一则 圣宗统和一则

  宋太祖乾德二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一则 雍熙一则 至道一则 真宗咸

  平三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二则 天禧一则 仁宗天圣三则 明道一则 宝元一

  则 康定一则 庆历一则 皇祐一则 至和一则 英宗治平一则 神宗熙宁三则

  哲宗元祐一则 徽宗崇宁一则 高宗绍兴三则 宁宗嘉定一则 理宗淳祐二则 景

  定一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世宗大定四则 章宗承安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延祐一则 泰定帝泰定一则 文宗至顺一

  则 顺帝元统一则 至元一则

  明英宗正统一则 天顺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掩胔部艺文一

  髑髅赋          汉张衡

  髑髅说          魏曹植

  行殣赋         宋颜延之

  文王葬枯骨赋      唐白行简

  上韩魏公乞葬董传书    宋苏轼

  武昌官葬暴骨铭       前人

  徐州祭枯骨文        前人

  惠州祭枯骨文        前人

  张大将军收瘗枯骨碑    明杨璥

  劝掩骸骨说        吕维祺

  掩骼会序         陈龙正

  瘗骸文          唐顺之

  瘗旅文          王守仁

 掩胔部艺文二诗词

  髑髅诗          魏曹植

  掩役夫张进骸      唐柳宗元

  经战地           刘乂

  髑髅诗已上诗    宋黄庭坚

  沁园春戏作髑髅国就题已上词 梅花道人

人事典第九十三卷

掩胔部汇考[编辑]

上古[编辑]

大巢氏始为掩覆[编辑]

按《路史》:“太古大巢氏,民之葬者犹未详焉。过者颡泚, 于是厚衣之薪而瘗之。不封不植也,掩覆而已。”

神农氏制请雨法瘗露骸以待天泽[编辑]

按《路史》。“神农氏制请雨之法,盖南置水,掩骼埋胔,以 待天泽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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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命》蜡氏“掌除骴瘗。死于道路者,并以孟春之月掩 骼埋胔。”

按《周礼秋官》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掌除骴。凡国 之大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凶服者,以 及郊野。大师、大宾客亦如之。若有死于道路者,则令 埋而置楬焉,书其日月焉,县其衣服、任器于有地之 官,以待其人。掌凡国之骴禁。”

订义郑康成曰:“蜡,骨肉腐臭,蝇虫所蜡也。《月令》曰:‘掩骼埋骴,此官之职’。”刘执中曰:“枯骨曰骼,肉腐曰骴。人兽皆同。职掌揜而埋之,不令暴露于沟壑道路也。”郑康成曰:“蠲读如吉圭。惟饎之圭,洁也。刑者,黥劓之属,任人司圜所收,教罢民也。凶服,服衰绖也。此所禁除者,皆为不欲见人所秽恶也。”李嘉会曰:“大师、大宾,俱尚清”净,不令所可恶者乱其目也。郑康成曰:“禁谓孟春掩骼埋胔之属。”郑锷曰:“骴与胔同。”然其字乃与蜡祭之蜡字同。昭禹谓:蜡祭百物,昔之羽蠃鲜毛介之物毕致焉。蜡祭

所致者神,蜡氏所治者形,形神相聚而为生,相离而为死,二者实相待焉,故其字同。然蜡者索也,无乃索朽腐之骨肉而除之者乎?

按《礼记月令》:“孟春之月,掩骼埋胔。”

骨枯曰骼。肉腐曰“胔。”正义胔,骨之尚有肉者也。骼言“掩”,“胔”言“埋”,互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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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八年令士卒从军死者县给衣衾棺葬[编辑]

按《汉书高祖本纪》:“八年,上东击韩信馀寇还。十一月, 令士卒从军死者为槥,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 以少牢,长吏视葬。”

成帝河平四年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行举濒河之郡为水流压死者令郡国葬埋[编辑]

按《汉书成帝本纪》:“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遣光 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 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 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

后汉[编辑]

光武建武元年帝命收葬范阳吏士[编辑]

按《后汉书光武本纪》:“元年,光武从蓟还,过范阳,命收 葬吏士。”

安帝元初二年春二月遣中谒者葬客死者[编辑]

按《后汉书安帝本纪》:“二年二月戊戌,遣中谒者收葬 京师客死无家属及棺椁朽败者,皆为设祭。其有家 属尤贫无以葬者,赐钱人五千。”

冲帝永嘉元年诏遣使者案行未敛葬者[编辑]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皇太后诏曰:“朕以不德,托母天 下,布政不明,每失厥中,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 不敛,或停棺莫收,朕甚愍焉。昔文王葬枯骨,人赖其 德。今遣使者案行,若无家属及贫无资者,随宜赐恤, 以慰孤魂。”

质帝本初元年诏瘗九江广陵二郡枯骸并遣官收葬乐安海水漂没者[编辑]

按:《后汉书质帝本纪》:“元年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 二郡,数离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委尸 原野。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为之。况我元元, 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乏厄,掩骼埋胔之时,其调 比郡见谷,出禀穷弱,收葬枯骸,务加埋恤,以称朕意’。” 五月,海水溢。戊申,使谒者案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 “《水所漂没》死者。”

桓帝建和三年诏瘗京师家贫无以葬者[编辑]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三年十一月甲申,诏曰:‘朕摄政 失中,灾眚连仍,三光不明,阴阳错序,监寐寤叹,疢如 疾首。今京师厮舍,死者相枕,郡县阡陌,处处有之,甚 违周文掩胔之义。其有家属而贫无以葬者,给直人 三千,丧主布三疋。若无亲属,可于官壖地葬之,表识 姓名,为设祠祭。又徒在作部,疾病致医药,死亡厚埋’” 藏。民有不能自振及流移者,禀谷如科。州郡检察,务 崇恩施,以康我民。

永寿元年六月大水诏收葬被水流压尸骸[编辑]

按《后汉书。桓帝本纪》:“元年六月,洛水溢,坏鸿德苑。南 阳大水。诏被水死流失尸骸者,令郡县钩求收葬,及 所唐突压溺物故七岁以上,赐钱人二千;坏败庐舍 亡失谷食尤贫者,禀人二斛。”

献帝延康元年魏王丕令郡国殡送士卒死亡者[编辑]

按《后汉书献帝本纪》,不载按《魏志文帝本纪》:“冬十 一月癸卯,令曰:‘诸将征伐,士卒死亡者,或未收敛,吾 甚哀之。其告郡国,给槥椟殡敛,送致其家,官为设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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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十一月癸丑诏瘗洮西战亡及溺死露骸[编辑]

按《魏志高贵乡公纪》二年:“诏曰:往者洮西之战,将吏 士民或临阵战亡,或沉溺洮水,骸骨不收,弃于原野, 吾常痛之。其告征西将军、安西将军,各令部人于战 处及水次钩求尸丧,收敛藏埋,以慰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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愍帝建兴三年敕雍州掩盗发露胔[编辑]

按《晋书愍帝本纪》:“三年六月,盗发汉霸、杜二陵。辛巳, 敕雍州掩骼埋胔,修复陵墓,有犯者诛及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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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元嘉二十八年诏遭寇郡县掩骼封尸[编辑]

按《宋书文帝本纪》,二十八年“二月丙辰,索虏自盱眙 奔走。癸酉,诏曰:‘𤞤允孔炽,难及数州,眷言念之,寤寐 兴悼。凶羯痍挫,迸迹远奔,雕伤之民,宜时振理。凡遭 寇贼郡县,令还复居业,封尸掩骼,赈赡饥流。东作方 始,务尽劝课,贷给之宜,事从优厚。其流寓江淮者,并 听即属,并蠲复税调’。”

孝武帝大明元年遣使葬疾疫死者[编辑]

按:《宋书孝武帝本纪》:“元年夏四月,京邑疾疫。丙申,遣 使按行,赐给医药,死而无收敛者,官为敛埋。”

====后废帝元徽二年五月丁酉诏京邑二县埋藏所杀====贼并战亡者。

按:《宋书后废帝本纪》云云。

顺帝昇明元年齐王筑新亭垒凡古墟曩隧悉为收葬[编辑]

按《宋书顺帝本纪》,不载。按《南齐书高帝本纪》,元年 闰十二月辛丑,太祖率大众出屯新亭中兴堂,治,严 筑垒。教曰:“河南称慈,谅由掩胔,广汉流仁,实存殡朽。 近袤制兹营,崇沟浚堑,古墟曩隧,时有湮移,深松茂 草,或致刊薙。凭轩动怀,巡隍增怆。宜并为收改葬,并 设薄祀。”

南齐[编辑]

高帝建元元年夏六月诏埋枯骸可识者运送还故里[编辑]

按《南齐书高帝本纪》,元年六月乙亥,诏曰:“宋末频年 戎寇,兼灾疾凋损,或枯骸不收,毁榇莫掩,宜速宣下, 埋藏营恤。若标题犹存,姓字可识,可即运载,致还本 乡。有司奏遣外监典事四人周行,离门外三十五里 为限。其馀班下州郡,无棺器标题者,属所以台钱供 市。”

世祖永明元年夏四月诏袁粲刘秉沈攸之等皆得改葬[编辑]

按《南齐书世祖本纪》,“元年夏四月壬午,诏曰:‘魏矜、袁 绍,恩洽丘墓;晋亮两王,荣覃馀裔,二代弘义,前载美 谈。袁粲、刘秉与先朝同奖宋室,沈攸之于景和之世, 特有迺心,虽末节不终,而始诚可录。岁月弥往,宜特 优降。粲、秉前年改葬,茔兆未修,材椁,可为经理,令粗 足《周礼》。攸之及其诸子丧柩在西者,可符荆州送反 旧墓,在所为营葬事’。”

永明二年八月诏瘗京师二县毁发及未榇露骸 按《南齐书世祖本纪》,二年八月甲子诏曰:“窆枯掩骼, 义重前诰;恤老哀癃,实惟令典。朕求思民瘼,弗忘鉴 寐,声憓未敷,物多乖所。京师二县,或有久坟毁发,可 随宜掩埋。遗骸未榇,并加殓瘗。疾病穷困,不能自存 者,详为条格,并加沾赉。”

和帝中兴元年十二月梁王令葬义师阵亡病死及建康死逆者[编辑]

按《南齐书和帝本纪》,不载。按《梁书武帝本纪》,元年 十二月己卯,高祖入屯阅武堂下,令以义师临阵致 命,以疾病死亡者,并加葬敛,收恤遗孤。又令曰:“朱爵 之捷,逆徙送死者,特许家人殡葬。若无亲属,或有贫 苦,二县长尉即为埋掩。建康城内,不达天命,自取沦 灭”,亦同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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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天监十一年诏瘗战亡者[编辑]

按《梁书高祖本纪》,十一年“四月戊子,诏曰:‘去岁胊山, 大歼丑类,宜为京观,用旌武功。但伐罪吊民,皇王盛 轨,掩骼埋胔,仁者用心。其下青州,悉使收藏’。”

天监十二年二月,诏“远近收瘗暴骸。”

按《梁书高祖本纪》,“十二年二月丙寅,诏曰:‘掩骼埋胔, 义重《周经》,槥椟有加,事美汉策。朕向喁载怀,每勤造 次,收藏之命,亟下哀矜。而㝢县遐深,遵奉未洽,髐然 路隅,往往而有。言愍沈枯,弥劳伤恻。可明下远近,各 巡境界,若委骸不葬,或蒢衣莫改,即就收敛,量给棺 具。庶夜哭之魂斯慰,霑霜之骨有归’。”

敬帝太平元年遣瘗战亡军士[编辑]

按《梁书敬帝本纪》:“元年六月戊午,大赦天下,军士身 殒战场,悉遣敛祭,其无家属,即为瘗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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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天嘉元年六月诏遣使迎葬梁孝元灵榇[编辑]

按《陈书文帝本纪》,元年六月壬辰,诏曰:“梁孝元遭离 多难,灵榇播越。朕昔经北面,有异常伦,遣使迎接,以 次近路。江宁既有旧茔,宜即安卜。车旗礼章,悉用梁 典,依魏葬汉献帝故事。”

宣帝太建五年夏四月癸亥诏北伐众军所杀齐兵并令埋掩[编辑]

按:《陈书宣帝本纪》云云。

北魏[编辑]

显祖皇兴二年诏瘗暴骨[编辑]

按《魏书显祖本纪》:二年“十有二月甲午,诏曰:‘顷张永 迷扰,敢拒王威,暴骨原隰,残废不少,死生冤痛,朕甚 愍焉。天下民一也,可敕郡县,永军残废之士,听还江 南,露骸草莽者收瘗之’。”

高祖延兴三年诏埋狱死者[编辑]

按《魏书高祖本纪》:“三年九月己亥,诏曰:‘自今京师及 天下之囚,罪未分判,在狱致死,无近亲者,公给衣衾 棺椟葬埋之,不得曝露’。”

太和五年诏埋露骸[编辑]

按《魏书高祖本纪》:五年“四月甲寅,诏曰:‘时雨不霑,春 草萎悴,诸有骸骨之处,皆敕埋藏,勿令露见。有神祇 之所,悉可祷祈’。”

太和十九年。命瘗道旁露棺按《魏书高祖本纪》。十九年八月甲辰。幸西宫。路见坏 冢露棺。驻辇殣之。

世宗景明三年诏以旱瘗暴骨[编辑]

按《魏书世宗本纪》:三年“春二月戊寅,诏曰:‘自比阳旱 积时,农民废殖,寤言增愧,在予良多。申下州郡,有骸 骨暴露者,悉可埋瘗’。”

正始三年诏埋暴骨[编辑]

按《魏书世宗本纪》:三年五月丙寅,诏曰:“掩骼埋胔,古 之令典;顺辰修令,朝之恒式。今时泽未降,春稼已旱, 或有孤老馁疾,无人赡救,因以致死,暴露沟堑者,洛 阳部尉依法棺埋。”

肃宗神龟元年诏以干脯以西为九原[编辑]

按《魏书肃宗本纪》:元年“十有二月辛未,诏曰:民生有 终,下归兆域。京邑隐赈,口盈亿万,贵贱攸凭,未有定 所。为民父母,尤宜存恤。今制干脯山以西,拟为九原。” 神龟二年,诏以时泽愆期,敕内外掩骼埋胔,及收葬 冀瀛暴骨。

按《魏书肃宗本纪》:二年二月壬寅,诏曰:“农要之月,时 泽弗应,嘉谷未纳,三麦枯悴。德之无感,叹惧兼怀。可 敕内外,依旧雩祈,率从祀典,察狱理冤,掩胔埋骼。冀、 瀛之境,往经寇暴,死者既多,白骨横道,可遣专令收 葬。赈穷恤寡,救疾存老,准访前式,务令周备。”

出帝太昌元年夏五月诏有露尸所在埋覆[编辑]

按《魏书出帝本纪》:元年“夏五月庚戌,诏曰:‘顷西土年 饥,百姓流徙,或身倚沟渠,或命悬道路,皆见弃草土, 取厌乌鸢。言念于此,有警夜寐,掩骼之礼,诚所庶几; 行墐之义,冀亦可勉。其诸有露尸,令所在埋覆。可宣 告天下’。”

孝静帝天平三年十一月诏掩河北露胔[编辑]

按:《魏书孝静帝本纪》:三年“十有一月戊申,诏尚书可 遣使巡检河北流移饥人邢陉,滏口所经之处,若有 死尸,即为藏掩,勿使灵台枯骨,有感于通梦;广汉露 骸,时闻于夜哭。”

北周[编辑]

世宗二年六月壬申遣使分行州郡掩骼埋胔[编辑]

按:《周书世宗本纪》云云。

武帝建德六年诏窆措已故齐臣[编辑]

按《周书武帝本纪》,六年春正月庚子,诏曰:“伪齐之末, 奸佞擅权,滥罚淫刑,动挂罗网。伪右丞相、咸阳王故 斛律明月,伪侍中、特进、开府故崔季舒等七人,或功 高获罪,或直言见诛。朕兵以义动,剪除凶暴,表闾封 墓,事切下车。宜追赠谥,并窆措。其见存子孙,各随荫 叙,家口田宅没官者,并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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炀帝大业十年诏遣使分道瘗伐高丽战亡之士[编辑]

按《隋书炀帝本纪》:“十年二月辛未,诏百寮议伐高丽, 数日无敢言者。戊子,诏曰:竭力王役,致身戎事,咸由 徇义,莫匪勤诚。委命草泽,弃骸原野,兴言念之,每怀 愍恻。往年出军问罪,将届辽滨,庙筭胜略,具有进止。 而谅惛凶,罔识成败。高颎愎狠,本无智谋,临三军犹 儿戏,视人命如草芥,不遵成规,坐贻挠退,遂令死亡” 者众,不及埋藏。今宜遣使人,分道收葬,设祭于辽西 郡,立道场一所,恩加泉壤,庶弭穷魂之冤,泽及枯骨, 用弘仁者之惠。

《大业 年》帝北巡收葬长安骸骨。

按:《隋书》本纪不载。按《韩洪传》,仁寿元年,突厥达头 可汗犯塞,洪拒之,遇虏于长安,虏悉众围之,洪溃围 而出,死者大半。炀帝北巡,至长安,见白骨被野,以问 侍臣,侍臣曰:“往者韩洪与虏战处也。”帝悯然伤之,收 葬骸骨,命五郡沙门为设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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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制,“凡遇夏旱,命掩骼埋胔。”

按:《旧唐书礼仪志》:“京师,孟夏以后,旱,则祈雨,审理冤 狱,赈恤穷乏,掩骼埋胔。”

高祖武德三年诏窆隋帝及宗室柩并瘗州县暴骨按唐书高祖本纪三年六月癸卯诏隋帝及其宗室柩在江都者为营窆乙卯瘗州县暴骨[编辑]

太宗贞观二年四月己卯瘗隋人暴骸[编辑]

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贞观四年九月庚午,瘗长城南,隋人暴骨。

按:《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贞观五年七月甲辰。遣使毁《高丽》所立京观。收隋人 骸骨。祭而葬之。

按《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太宗本纪》云云。 贞观十九年。瘗战亡者及死事官。

按《唐书太宗本纪》:“十九年五月庚午,次辽泽瘗隋人 战亡者。七月壬申,葬死事官,加爵四级,以一子袭。”

高宗永淳元年诏瘗疫死者[编辑]

按《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高宗本纪》:“元年 六月,关中民多疫疠,死者枕藉于路。诏所在官司埋 瘗

元宗开元二年以旱葬暴骸并敕州县瘗吐蕃露胔按唐书元宗本纪二年正月壬午以关内旱葬暴骸 按吐蕃传开元二年坌达延将兵十万寇临洮诏[编辑]

薛讷为陇右防御使与王晙等并力击虏大败相枕 藉死洮水为不流帝诏紫微舍人倪。若水临按军实 战功。且吊祭战亡士敕州县并瘗吐蕃露胔。

肃宗至德二载瘗阵亡者[编辑]

按《唐书肃宗本纪》二载:“四月壬午,瘗阵亡者。十二月 戊午,大赦,瘗阵亡者,致祭之,给复其家。”二载。

代宗宝应元年诏瘗浙江疫死及京城内外暴骨[编辑]

按《唐书代宗本纪》:“元年十月乙卯,诏浙江水旱,百姓 重困州县,勿辄科率。民疫死不能葬者,为瘗之。十二 月戊辰,瘗京城内外暴骨。”

德宗贞元六年十一月庚午有事于南郊葬战亡暴骨者[编辑]

按:《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宪宗元和元年葬征蜀阵亡者[编辑]

按《唐书宪宗本纪》:“元年正月,长武城使高崇文为左 神策行营节度使,率左右神策、京西行营兵马使李 元奕、山南西道节度使严砺、剑南东川节度使李康 以讨刘辟。九月辛亥,高崇文克成都。十月甲子,减剑 南东西川、山南西道今岁赋,释胁从将吏,葬阵亡者, 廪其家五岁。”

元和十二年,“葬征淮西战士。”

按《唐书宪宗本纪》:“十二年九月甲寅,李愬及吴元济 战于吴房,败之。十月甲申,给复淮西二年,免旁州来 岁夏税,葬战士,廪其家五年。”

穆宗长庆二年诏瘗汴宋郑三州战亡者[编辑]

按《唐书穆宗本纪》:“二年六月癸亥,宣武军衙门都将 李㝏反。七月戊申,陷宋州。丙辰,兖郓节度使曹华及 李㝏战于宋州,败之。丁巳,忠武军节度使李光颜又 败之于尉氏。八月壬申,宣武军节度使韩充又败之 于郭桥。丙子,李㝏伏诛。癸未,诏瘗汴、宋、郑三州战亡 者,廪其家三岁。”

懿宗咸通五年瘗邕巂州死事者[编辑]

按《唐书懿宗本纪》:“五年正月丙午,云南蛮寇巂州。三 月,寇雍州。五月丁酉,瘗邕、嶲州,死事者”

咸通十年,诏“瘗征、徐阵亡将士及掩藏先贤坟墓被 贼毁废者。”

按《唐书懿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懿宗本纪》,“九年 七月,徐州赴桂林,戍卒五百人,官健许佶、赵可立杀 其将王仲甫,以粮科判官庞勋为都头,剽掠湘潭、衡 山两县。九月甲午,陷宿州,乙未,陷徐州,攻泗州,十一 月,陷滁州。十年九月,贼宿州守将张元稔以城降。勋 欲南趋濠州,马举追及琼河,击败之,勋溺水而死,徐 寇”悉平。诏:“将士被贼杀害者,委所在州县量事救接, 重与改瘗,勿令暴露,兼与设祭。应有先贤坟墓碑记 为人所识,被贼毁废者,即与掩藏,仍量致祭。”

僖宗乾符三年以旱葬暴骸[编辑]

按:《唐书僖宗本纪》:“三年二月丙子,以旱,降死罪以下, 三月葬暴骸。”

中和四年六月乙卯瘗京畿骸骨[编辑]

按:《唐书僖宗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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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天显十一年诏瘗战殁者[编辑]

按《辽史太宗本纪》:十一年闰十一月“辛巳,晋帝至河 阳,李从珂穷蹙,召人皇王倍同死,不从,遣人杀之,乃 举族自焚。诏收其士卒战殁者,瘗之汾水上,以为京 观。”

圣宗统和七年诏收战骸筑京观[编辑]

按《辽史圣宗本纪》:七年三月“丁亥,诏知易州赵质收 战亡士卒骸骨,筑京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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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乾德 年诏葬历代帝王被发陵墓及前代功臣烈士[编辑]

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按《礼乐志》:“乾德初,诏历代 帝王诸陵有经开发者,有司造衮冕服、常服各一袭, 具棺椁以葬掩次日,所在长吏致祭。又诏前代功臣 烈士详其勋业优劣,各置守冢,皆具棺椁朝服以葬 掩次日致祭。”

乾德三年,诏“瘗征蜀战亡者。”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正月乙亥,诏瘗征蜀战死,士 卒被伤者,给缯帛。”

开宝三年诏葬历代帝王陵寝被盗发者[编辑]

按《宋史太祖本纪》,“三年九月甲辰,诏西京凤翔雄耀 等州,周文、成、康三王,秦始皇,汉高文、景、武、元、成、哀七 帝,后魏孝文,西魏文帝,后周太祖,唐高祖、太宗、中宗、 肃宗、代宗,德顺文武、宣懿、僖、昭诸帝,凡二十七陵,尝 被盗发者,有司被法服常服各一袭,具棺椁重葬,所 在长吏致祭。”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命瘗战士====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五月乙酉,命录死事将校子 孙,瘗战士。”

雍熙四年诏瘗死事暴骸[编辑]

按《宋史太宗本纪》:“四年正月丙戌,诏应行营将士战 败溃散者,并释不问;缘边城堡备御有劳可纪者,所 在以闻,瘗暴骸死事者,廪给其家。”

至道元年二月甲申令川峡诸州瘗暴骸[编辑]

按:《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真宗咸平元年七月己巳诏沿淮诸州藏瘗遗骸[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咸平二年闰三月丁亥,诏“两京诸路收瘗暴骸,营塞 破冢。”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咸平四年正月乙酉,命收瘗西州遗骸。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景德元年遣使瘗河北暴骸[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纪》:元年十二月“丁亥,遣使安集河北 流民,瘗暴骸。”

景德二年,遣官收瘗战没遗骸。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正月“乙卯,遣监察御史朱抟 赴德清军,收瘗战没遗骸致祭。”

景德三年正月丁巳,收瘗遗骸。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景德四年三月丁巳,诏“天下收瘗遗骸致祭。”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大中祥符元年诏瘗溺死暴骸[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纪》:元年五月“丙子,诏瘗汴、蔡、广济河 流尸暴骸,仍致祭。”

大中祥符二年,诏“瘗压溺者。”

按《宋史真宗本纪》:“二年九月乙亥,无为军言,大风拔 木,坏城门营垒民舍,压溺者千馀人。诏内臣恤视,蠲 来年租,收瘗死者,家赐米一斛。”

天禧元年令瘗死者及流尸[编辑]

按《宋史真宗本纪》:“元年十二月丙寅,京城雪寒,给贫 民粥,并瘗死者。壬辰,遣使缘汴河收瘗流尸。”

仁宗天圣二年遣官收瘗汴口流尸[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庚午,遣内臣收瘗汴口 流尸,仍祭奠之。”

天圣四年,诏“瘗溺死者。”

按《宋史仁宗本纪》:“四年六月丁亥,建、剑、邵武等州军 大水,诏赐被灾家米二石,溺死者官瘗之。”

天圣七年,瘗溺死者。

按:《宋史仁宗本纪》七年,“是岁河北水,遣使决囚,振贫 瘗,溺死者,给其家缗钱。”

明道二年诏瘗江淮饥死者[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二年二月“庚子,诏江淮民饥死者, 官为之葬祭。”

宝元元年瘗溺死者[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元年六月己卯,建州大水,坏民庐 舍,赐死伤家钱有差,其无主者,官葬祭之。”

康定元年诏葬戍边家人病死者[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元年四月癸巳,诏诸戍边军,月遣 内侍存问其家,病致医药,死为敛葬之。”

庆历八年葬战没者[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八年“闰正月甲辰,曲赦河北,赐平 贝州将士缗钱,战没者官为葬祭。”

皇祐五年葬战死者[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五年二月甲申,赦广南,凡战死者, 给棺椟护送还家,无主者,葬祭之。”

至和元年诏瘗冻馁死者[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元年正月辛未,诏京师大寒,民多 冻馁死者,有司其瘗埋之。”

英宗治平二年葬水死者[编辑]

按《宋史英宗本纪》:“二年八月庚寅,京师大雨水。癸巳, 遣官视军民水死者千五百八十人,赐其家缗钱葬 祭其无主者。”

神宗熙宁五年诏葬山崩压死者[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五年九月丙寅,少华山崩,诏压死 者赐钱,贫者官为葬祭。”

熙宁七年五月辛丑,诏“河州瘗蕃部暴骸。”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九年,瘗战亡士。

按《宋史神宗本纪》,“九年三月丙辰,恤钦、廉、邕三州死 事家,瘗战亡士。”

哲宗元祐二年诏瘗冻死者[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十一月乙亥,大雪甚,民冻多死。诏 加振恤,死无亲属者官瘗之。”

徽宗崇宁三年收瘗死者[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三年八月壬寅,大雨,坏民庐舍,令 收瘗死者。”

====高宗绍兴四年命瘗战死将士====按《宋史高宗本纪》:四年十月“戊子,韩世忠邀击金人 于大仪镇,败之。己亥,韩世忠捷奏至,命收瘗战死将 士,仍令胡松年致祭。十二月辛丑,诏葬祭浙西、江东 二军之死事者。”

绍兴七年,葬疫死者。

按:《宋史高宗本纪》:“七年七月甲申,以建康疫盛,遣医 行视,贫民给钱,葬其死者。”

绍兴十四年,命“葬死无归者。”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四年十二月己卯,命诸郡置漏 泽园,葬死而无归者。”

宁宗嘉定四年瘗疫死者[编辑]

按《宋史宁宗本纪》:四年四月“戊申,出内库钱瘗疫死 者贫民。”

理宗淳祐四年命瘗交兵地方遗骸[编辑]

按《宋史理宗本纪》:“四年二月癸酉,出封桩库缗钱各 十万,命两淮、京湖、四川制司收瘗频年交兵遗骸,立 为义冢。”

淳祐七年,诏“瘗经兵州县遗骼。”

按《宋史理宗本纪》:七年六月戊申,诏:“旱势未释,两淮 襄蜀及江闽内地曾经兵州县,遗骼暴露,感伤和气, 所属有司收瘗之。”

景定三年诏瘗溺死者[编辑]

按《宋史理宗本纪》:“三年二月丁亥朔,临安、安吉、嘉兴 属邑,水民溺死者众,诏守臣给槥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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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宗皇统四年诏瘗河朔诸郡地震压死者[编辑]

按《金史熙宗本纪》:“四年十一月甲辰,以河朔诸郡地 震,诏复百姓一年,其压死无人收葬者,官为敛藏之。”

世宗大定三年诏收葬正隆末军士被杀者[编辑]

按《金史世宗本纪》,三年六月丙子,诏曰:“正隆之末,济 州逃回军士,为中都官军所邀杀者,官为收葬。” 大定十一年,命葬天水郡公旅榇。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一年三月“辛巳,命有司以天水 郡公旅榇依一品礼,葬于巩洛之原。”

大定十六年,谕收葬孛论出等遗骸。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六年九月癸丑,谕左丞相良弼 曰:“海陵非理杀戮臣下,甚可哀悯。其孛论出等遗骸, 仰逐处访求,官为收葬。”

大定十七年,诏葬海陵。时辽、宋子孙被害者,并瘗咸 平所寄骨殖。

按《金史世宗本纪》:十七年正月“壬戌,诏宰臣海陵,时 大臣无辜被戮,家属籍没者,并释为良。辽豫王、宋天 水郡王被害,子孙各葬于广宁河南旧茔。其后复诏 天水郡王亲属于都北安葬外咸平所寄骨殖,官为 葬于本处。辽豫王亲属未入本茔者,亦迁祔之。”

章宗承安元年七月乙酉命有司收瘗西北路阵亡骸骨[编辑]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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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祖至元十六年诏湖南葬戍军死者[编辑]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二月乙未,诏湖南行省于 戍军还涂,每四五十里立安乐堂,疾者医之,饥者廪 之,死者槁葬之。”

武宗至大二年九月庚辰诏田野死亡遗骸暴露官为收拾[编辑]

按:《元史武宗本纪》云云。

仁宗延祐元年五月丁卯敕岭北行省瘗阵殁遗骼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编辑]

泰定帝泰定三年七月己巳命瘗京城外弃骸[编辑]

按《元史泰定帝本纪》云云。

文宗至顺二年瘗漂死者[编辑]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七月戊戌,湖州安吉县大水 暴涨,漂死百九十人,人给钞二千贯瘗之。”

顺帝元统二年诏葬军士亡殁者[编辑]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四月庚午,诏云南出征军士 亡殁者,人赐钞二锭以葬。”

至元二年诏瘗边远官无亲属者[编辑]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年八月甲戌,诏云南、广海八番 及甘肃、四川边远,官死而不能归葬者,有司给粮食 舟车,护送还乡。去乡远者加钞二十锭,无亲属者,官 为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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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正统九年令瘗扬州渰死人民[编辑]

按:《明会典》:“正统九年,令扬州府江潮泛涨,渰死人民, 量给钞锭收瘗。”

天顺四年令埋通州及临清沿河露胔[编辑]

按《明会典》:“天顺四年,令京城崇文、宣武、安定、东直、西 直、阜城门外,各置漏泽园。仍令通州、临清沿河有遗 胔暴露者,一体掩藏。”

====世宗嘉靖三十二年敕五城御史及抚按督有司掩埋暴骸====
考证
按《明通纪》:“嘉靖三十二年九月,上问严嵩:‘民多无食

何以?嵩曰:‘四方饥民来京求食,一时米价腾贵,请以 太仓米数万石平价发粜。上允之,复曰:‘我思必有毙 诸途者,暴露骸骨,宜有所处。嵩请敕在京行五城御 史,在外抚按,各督有司,查视掩埋’’’。”

掩胔部艺文一[编辑]

《髑髅赋》
汉·张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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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卒,子将游目于九埜,观化乎八方,星回日运,凤举 龙骧,南游赤野,北陟幽乡,西经昧谷,东极扶桑,于是 季秋之辰,微风起凉,聊回轩驾,左翔右昂,步马于畴 阜,逍遥乎陵冈,顾见髑髅,委于路旁,下居于壤,上有 元霜。平子怅然而问之曰:“子将并粮推命,以夭逝乎? 本丧此土,流迁来乎?为是上智,为是下愚,为是女人, 为是丈夫?”于是肃然有灵,但闻神响,不见其形。答曰: “吾宋人也,姓庄名周,游心方外,不能自修,寿命终极, 来齿元上,公子何以问之?”对曰:“我欲告之于五岳,祷 之于神祇,起子素骨,反子四肢,取耳,北《坎》求目,南离 使东震献足,西坤授腹,五内皆还,六神尽复,子欲之 不乎?”髑髅曰:“公子之言殊难也,死为休息,生为役劳, 冬水之凝,何如春冰之消,荣位在身,不亦轻于尘毛, 巢许所耻,伯成所逃,况我已化,与道逍遥。离朱不能 见,子埜不能听,尧舜不能赏,桀纣不能刑,虎豹不能 害,戟剑不能伤。与阴阳同其流,元气合其朴,造化为 父母,天墬为床褥,雷电为鼓扇,日月为灯烛,云汉为 川池,星宿为珠玉。合”体自然,无情无欲,澄之不清,浑 之不浊,不行而至,不疾而速。于是言卒响绝,神光除 灭,顾盼轸恤。乃命仆夫,假之以缟巾,衾之以元尘,为 之伤涕,酬于路滨。

《髑髅说》
魏·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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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子游乎陂塘之滨,步乎蓁秽之薮,萧条潜虚,经幽 践阻。顾见髑髅,块然独居。于是伏轼而问之曰:“子将 结缨首剑,殉国君乎?将被坚执锐,毙三军乎?将婴兹 固疾,命陨倾乎?将寿终数极,归幽冥乎?叩遗骸而叹 息,哀白骨之无灵;慕严周之适楚,傥托梦以通情。”于 是伻若有来,恍若有存,影见容隐,厉声而言曰:“子何 国之君子乎?既枉舆驾,愍其枯朽,不惜咳唾之音,慰 以若言,子则辩于辞矣,然未达幽冥之情,死生之说 也。夫死之为言归也,归也者,归于道也;道也者,身”以 无形为主,故能与化推移,阴阳不能更,四时不能亏。 是故洞于纤微之域,通于恍惚之庭,望之不见其象, 听之不闻其声,挹之不充,注之不盈,“吹之不凋,嘘之 不荣,激之不流,凝之不停,寥落冥漠,与道相拘;偃然 长寝,乐莫是逾。”《曹子》曰:“予将请之上帝,求诸神灵,使 司命辍籍,反子骸形。”于是髑髅长呻,廓然叹曰:“甚矣, 何子之难语也!太素氏不仁,劳我以形,苦我以生。今 也幸变而之死,是反吾真也。何子之好劳,而我之好 逸?子则行矣,予将归于太虚。”于是言卒响绝,神光雾 除。顾将旋轸,乃命仆夫,拂以元尘,覆以缟巾,爰将藏 彼路滨。覆以丹土,翳以绿榛。夫存亡之异世,乃《宣尼》 之所陈。何神凭之虚对,云死生之必均。

《行殣赋》
宋·颜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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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我来之云远,睹行殣于水隅。崩朽棺以掩圹,仰枯 颡而枕衢。资沙砾以含实,藉《水章》之《襚储》。抚躬中涂, 太息《兰渚》。行徘徊于永路,时悄怆于川侣。

《文王葬枯骨赋》
唐·白行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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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虽无知,葬以表德。”展厚礼于九原,示深仁于万国。 惠加于鬼,则游岱之魂有依;义感于人,故归周之心 不忒。原夫灵台肇建,璧池是穿,宛彼枯骨,委兹穷泉。 既靡睹其铭志,曾莫知夫岁年。西伯乃色变惨尔,涕 流泫然。爰命从者,将收瘗焉。俾夫恻隐之心,因形骸 而下至于地;升闻之德,随精魄而上动于天。徒观其 “年代超忽,英灵沦没,土变丰肌,苔封朽骨。”于是惠霑 生死,泽及荣枯,遣奠有加于𬞟藻,备物无阙于刍涂。 幽壤始开,见佳城于白日;灵丘是启,旋卜宅于青乌。 既而迁彼古埏,葬之中野,推诚于重泉之内,昭德于 普天之下。念此穷尘之骨,尚或墐之,欲使行路之人, 不得见也。且夫圣人哀死,君子表微,用之于国而上 下忻戴,书之于史而载籍光辉。诸侯感而思服,百姓 从而知归。以之理人而人自化,以之奉天而天不违。 故能掩骼教行,送终义立。泽靡不浸,仁无不及。恩加 师旅,而同德数千;庆延子孙,而卜代三十。且封比干 之墓,惟德是钦;护信陵之冢,其仁未深。曷!若我罔辨 名氏,莫知古今,招亡散之魂,复于棺椁;收无主之骨, 敛以衣衾。盖所以感鬼神而动天地,岂止夫“三分天 下,而二者归心。”

《上韩魏公乞葬董传书》
宋·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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轼再拜。近得秦中故人书,报进士董传三月中病死轼往岁官岐下,始识传,至今七八年,知之熟矣。其为 人不通晓世事,然酷嗜读书,其文字萧然有出尘之 姿。至诗与《楚词》,则求之于世,可与传比者,不过数人。 此固不待轼言,公自知之。然传尝望公不为力致一 官,轼私心以为公非有所爱也,知传所禀赋至薄,不 “任官耳。”今年正月,轼过岐下,而传居丧二曲。使人问 讯其家,而传径至长安,见轼于传舍,道其饥寒穷苦 之状,以为几死者数矣。赖公而存,又且荐我于朝。“吾 平生无妻,近有彭驾部者,闻公荐我,许嫁我其妹。若 免丧得一官,又且有妻,不虚作一,世人皆公之赐。”轼 既为传喜,且私忧之。此二事,生人之“常理,而在《传》则 为非常之福,恐不能就。”今传果死,悲夫!书生之穷薄, 至于如此其极耶!夫传之材器,固不通于世用,然譬 之象犀珠玉,虽无补于饥寒,要不可使在涂泥中,此 公所以终荐传也。今父子暴骨僧寺中,孀母弱弟,自 谋口腹不暇,决不能葬。轼与其故旧在京师者数人, 相与出钱赙其家,而气力微薄,不能有所济,甚可悯 矣。公若犹怜之,不敢望其他,度可以葬传者足矣。陈 绎学士当往泾州,而宋迪度支在岐下,公若有以赐 之,轼且敛众人之赙,并以予陈,而致之宋,使葬之有 馀,以予其家。传平生所为文,当使人就其家取之,若 获,当献诸公。

《武昌官葬暴骨铭》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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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宋绍圣二年,葬暴骨于是,是其无主,仁人君子斯其主矣。” 东坡居士铭其藏曰:

人耶天耶,随念而徂。有未能然,宅此枯颅。后有君子, 无废此心。陵谷变坏,复棺衾之。

《徐州祭枯骨文》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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嗟尔亡者,昔惟何人?兵耶?氓耶?谁其子孙。虽不可知, 孰非吾民。暴骨累累,见之酸辛。为卜广宅,陶穴宽温。 相从归安,各反其真。

《惠州祭枯骨文》
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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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等暴骨于野,莫知何年,非兵则民,皆吾赤子。”恭惟 朝廷法令有掩骼之文,监司举行,无吝财之意。是用 一新此宅,永安厥居。所恨犬豕伤残,蝼蚁穿穴,但为 藂冢,罕致全躯。幸杂居而靡争,义同兄弟;或解脱而 无恋,超生人天。

《张大将军收瘗枯骨碑》
明·杨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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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民自失橐耜,而日受蠹木隙墙之风雨,则孰生孰 死,几不知所昵就矣。夫不知昵就,则兵兵之,盗贼盗 贼之,武关西瞰,淮水东流,抑何时何地不为锋镝?而 方城负隅之啸,更出没人篱壁,观浩劫于中原,敢必 南阳一角有今日哉?天子曰:“嗟,予指顾中原,而莽戎 聊定,惟宛民仳离其简,能肃戎行而养民者,为我蔽” 南、汝于是大将军乃应诏。莅政之日,城无完郛,民与 寇狎,官舍倾覆,而有司若寄。大将军曰:“国初伤痍,民 气未复。吾先习民,而后致力于盗,俾盗与民分,而后 选锋剿盗,而民不伤。此吾今日之军政也。”行之历年, 而盗与民分,再行之历年,而民不知有兵。如是者数 岁,其间料敌应变,定南、汝而屏襄、汉者,姑不暇举,即 拐河馀孽,终不忍杀,迟之又久而后剪,定复推功于 有司而不肯自居,此其度量为何如耶?余尝读《史》,至 “吴起杀谤己者三千人,武安君坑赵降卒四十万,王 全斌妄戮黩货,其守西河、拔上党,下蜀”之勋,非不赫 燿一时,而事后论定,又未尝不薄其为人也。以此论 大将军,而大将军抱活人之志,见之军功者,岂无传 述?而余独表其掩骼一事,何也?盖掩骼,王政也,有司 不及举,而大将军举之,盖大将军无日无念,不欲翳 死人而肉白骨也。恐府中人冒京观以失实,乙酉冬, 始得元妙观道士四人,月给米八斗,钱二千,冬夏给 衣服。于是四人者力填墓窦,大小凡若干孔,聚骨如 山。大“将军卜地于观之前,开万人圹卜期于仲冬廿 七,收众骨而瘗之,作佛事,施晚食。”呜呼!余备藩于此 且经年,时时与大将军相周旋。兹叨陪卿贰,将别,亦 谓大将军坐匡床,著弋绨,袍日击鲜飨士,习骑射,谨 烽火。门无宾客,不肯预政事。有斛律光、曹彬遗风,而 孰知其山不槎糵,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䴠,鸟 翼𪃟卵,虫舍蚳蝝。先王种种不忍人之政,皆充满于 大将军掩骼一事。呜呼!此一事足传矣。”乃勒之碑,复 推大将军之意以作歌。大将军讳应祥,辽东人。歌曰: “孰谓一将成功兮,万骨枯而为沙。讵知慈纛之一麾 兮,屯蒙廓其有家。白日兮马鬣,黄泉兮天涯。男耶?女 耶?饥寒耶?病耶?有流矢在白骨耶。受将军之度”而咸 利无为。嗷嗷在野而啸悲笳。

《劝掩骸骨说》
吕维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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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闻之《礼》云:“掩骼埋胔。”而述文王之仁者,必曰:“泽及 枯骨。”嗟夫!江、雒之民何辜哉!昔之言人相食及杀人 而食者,偶然耳。未有城市郊原,其孑遗饥饿之极,人 人皆然,在在皆然,日日皆然。有之。自今河、雒之民,始 每见血胔淋漓,白骨委顿,皆孑遗饥饿,果腹代薪之 馀也。嗟夫!民亦何辜,罹此奇劫,初见犹少,今且岑岑“然、蓬蓬然,无非是者。触之掩鼻,言之下泪,始犹骇异, 竟且相习,恐旦夕皆为《爨下薪》。”嗟夫!此非独干上天 之和,抑且有不祥之忌。想仁人君子见之闻之,必有 恻然不忍者。予仅捐数缗,雇觅力舁之城隅,为数大 冢掩之。虽然,见闻或有未广,掩埋或有未遍,所愿凡 有力有心者,皆因所见闻而扩充之。夫掩骼泽枯,施 少而及多,非以为徼誉祈报地也。《淮南子》曰:“芥子入 目,必加抚扪。”盖由中发,非为观容。敬以公诸同志者。

《掩骼会序》
陈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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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茕!民没无槥,犹之生无食,其无告同,其哀迫同。 然生而无食,足尚能游行,口尚能呼号,告之一线有 未或穷者,死矣,不能告矣,非仁人自往而求之,谁与 乞之?是故谋生非后,哀死尢先?呜呼!统之“无告”,至较 量于方生方死,能乞不能乞之间,又宁独乞人之穷, 而非施济者之穷哉?然救民之生,固不一端,一命之 膺,一箸之馀,长怀是心,何言何动而忍为民害?何居 何往而不思为民利?虽穷于势,岂穷于心?于是乎处 京师者,来游京师者,一与若会,人人皆太颠、《闳夭》、散 宜生之徒,而可以疏附我文王也已。

《瘗骸文》
唐·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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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髑髅,完毁凡若干具,其髆髃髀䯒脊胁诸杂骨无筭, 盖出乎乌鸢犬猪所餍饱,与夫日炙燹烧,风销水啮 之馀,而仅有存者。自癸卯至乙巳,东南荐饥,流尸顺 河而下,多于河中之船。逮水落不能浮下,尸遂积叠 河壖,久之。维古昔时遇饥馑疾疫,则有荒政以聚民; 其不幸死而暴露,则又有掩骼埋胔之令。惜哉,其不” 遭乎此时也。褚生淊书舍在河壖,余与弟正之数往 焉。每相与散步河壖之上,则见泥滓间圜者如破瓯, 撑者如枯株,碎者如砂砾,纷然弥望,白日照之,星星 玼玼,若上有光怪。予三人者哀其澌灭且尽也,命役 夫裒而坎之。嗟乎!古者葬则旌之以铭。旌者,别也。铭 者,自名也。若曰是某人之骸云耳,虽后百千年有得 之者,亦识之曰:“是某人之骸云耳。”古人之于骨骸,严 而别,亦不欲其混也若是。今乃以五方四裔杂流异 业之人,而又以残毁不完之尸尔髆我股,甲脊乙胁, 辏于一坎,若藂苇乱蓬然,亦重可悲矣。然予尝见元 发宋诸陵事,火其尸,以其馀骨杂牛马骨而埋之,今 此犹尚人骨也。嗟乎!彼生时何等人也?尚不免与牛 马骨同葬,况此辈殍丐之馀,犹得以人骨相附,复何 憾焉!使髑髅有知,如庄生之说,必且一噱于吾言矣。 坎之以嘉靖戊申春二月,是掩骼埋胔之时也。

《瘗旅文》
王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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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云自京来者,不知其 名氏,携一子一仆将之任。过龙场,投宿土苗家。予从 篱落间望见之,阴雨昏黑,欲就问讯北来事,不果。明 早遣人觇之,已行矣。薄午,有人自蜈蚣坡来,云“一老 人死坡下,傍两人哭之哀。”予曰:“此必吏目死矣。伤哉!” 薄暮,复有人来,云:“坡下死者二人”,傍一人坐。叹询其 状,则其子又死矣。明早,复有人来,云:见坡下积尸三 焉,则其仆又死矣。呜呼伤哉!念其暴骨无主,将二童 子持畚锸往瘗之,二童子有难色,然予曰:“嘻!吾与汝 犹彼也。”二童悯然涕下,请往,就其傍山麓为三坎埋 之,又以只鸡饭三盂。嗟吁涕洟,而告之曰:“呜呼伤哉! 繄何人!繄何人!吾龙场驿丞馀姚王”《守仁也》。“吾与尔 皆中土之产,吾不知尔郡邑,尔乌为乎来为兹山之 鬼乎?古者重去其乡,游宦不逾千里,吾以窜逐而来 此,宜也。尔亦何辜乎?闻尔官吏目耳,俸不能五斗,尔 率妻子躬耕,可有也,乌为乎以五斗而易尔七尺之 躯,又不足而益以尔子与仆乎?呜呼伤哉!尔诚恋兹 五斗而来,则宜欣然”就道,乌为乎?吾昨望见尔,容蹙 然,盖不任其忧者。夫冲冒雾露,扳援崖壁,行万峰之 顶,饥渴劳顿,筋骨疲惫,而又瘴疠侵其外,忧郁攻其 中,其能以无死乎?吾固知尔之必死,然不谓若是其 速,又不谓尔子尔仆,亦遽尔奄忽也,皆尔自取,谓之 何哉?吾念尔三骨之无依而来,瘗尔,乃使吾有无穷 之怆也。呜呼伤哉!纵不尔,瘗幽厓之狐成群,阴壑之 虺如车轮,亦必能葬尔于腹,不致久暴露尔。尔既已 无知,然吾何能为心乎?自吾去父母乡国而来此二 年矣,历瘴毒而苟能自全,以吾未尝一日之戚戚也。 今悲伤若此,是吾为尔者重而自为者轻也,吾不宜 复为尔悲矣。吾为尔歌,尔听之。歌曰:连峰“际天兮,飞 鸟不通,游子怀乡兮,莫知西东。莫知西东兮,维天则 同。异域殊方兮,环海之中,达观随寓兮,奚必予宫?魂 兮魂兮,无悲以恫。”又歌以慰之曰:“与尔皆乡土之离 兮,蛮之人言语不相知兮。性命不可期,吾苟死于兹 兮,率尔子仆来从予兮。吾与尔遨以嬉兮,骖紫彪而 乘文螭兮,登望故乡而嘘”唏兮,“吾苟获生归兮,尔子 尔仆尚尔随兮,无以无侣悲兮。道傍之冢累累兮,多 中土之流离兮,相与呼啸而徘徊兮。飧风饮露,无尔 饥兮。朝友麋鹿,暮猿与栖兮。尔安尔居兮,无为厉于 兹墟兮

掩胔部艺文二诗词[编辑]

《髑髅诗》
魏·曹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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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落冥漠,与道相驱。隐然长寝,其乐无逾。

《掩役夫张进骸》
唐·柳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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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悠悠尔,一气聚散之。偶来纷喜怒,奄忽已复辞。 为役孰贱辱,为贵非神奇。一朝纩息定,枯朽无妍媸。 生平勤皂枥,锉秣不告疲。既死给槥椟,葬之东山基。 奈何值崩湍,荡析临路垂。髐然暴百骸,散乱不复支。 从者幸告余,眷之涓然悲。猫虎获迎祭,犬马有盖帷。 伫立唁尔魂,岂复识此为。”畚锸载埋瘗,沟渎护其危。 “我心得所安,不谓尔有知。掩骼著春令,兹焉适其时。 及物非吾事,聊且顾尔私。”

《经战地》
刘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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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气不上天,阴风吹雨血。冤魂不入地,髑髅哭沙月。 人命固有常,此地何夭折。

《髑髅诗》
宋·黄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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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沙枯髑髅,本是桃花面。如今不忍看,当时恨不见。 业风相鼓击,美目巧笑倩。无脚又无眼,著便成一片。

《沁园春》戏作髑髅国就题
梅花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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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泄元阳,爷娘搬贩,至今未休。吐百种乡音,千般扭 扮,一生人我,几许机谋。有限光阴,无穷活计,汲汲忙 忙作马牛。何时了,觉来枕上,试听更筹。古今多少 风流。想蝇利蜗名谁到头。看昨日他非,今朝我是,三 回拜相,两度封侯。采菊篱边,种瓜圃内,只到邙山一 土丘。惺惺汉,皮囊扯破,便是枯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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