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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37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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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三百六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百七十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三百七十一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七十卷目录

 太常寺部汇考二

  汉总一则 成帝阳朔一则

  后汉总一则 和帝永元一则

  魏文帝黄初一则

  晋总一则

  宋总一则

  南齐总一则

  梁总一则

  陈总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则

  北齐总一则

  北周总一则

  隋总一则 文帝开皇二则 炀帝大业二则

  唐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七十卷

太常寺部汇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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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承秦,置奉常,以掌宗庙礼仪。后改为“太常”,而太乐、 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诸令、丞,庙陵廱诸令、长、丞 及博士皆属之。

按《汉书百官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 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 医六令丞,又均官都水两长丞,又诸庙寝园食官令 长丞,又廱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又博士及诸 陵县皆属焉。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太 初元年更曰庙祀,初置太卜。”

应劭曰:“常,典也,掌典三礼也。”师古曰:“太常,王者旌旗也,画日月焉。王有大事,则建以行,礼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也。后改曰太常,尊大之义也。”服虔曰:“均官,主山陵上槁输入之官也。”如淳曰:“律,都水治渠堤水门。”《三辅黄图》云:“三辅皆有都水也。五畤在廱,故特置太宰以下诸官。”

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 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 十二人。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王莽改太 常曰秩宗。

成帝阳朔二年诏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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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汉书成帝本纪》:“阳朔二年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 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 行视。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 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源,宜皆明 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 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 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 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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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设“太常卿”,掌礼仪祭祀,太史博士、太祝、太宰、太 子乐令、庙令、陵园祠祀令皆属之。

按:《后汉书百官志》:“太常卿一人,中二千石。”

卢植《礼注》曰:“如《大乐》正。”

本注曰:“掌礼仪祭祀。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 赞天子。”

《汉旧仪》曰:“赞飨一人,秩六百石,掌赞天子

每选试博士,奏其能否。大射、养老、大丧,皆奏其礼仪。 每月前晦,察行陵庙。”

《汉官》曰:“员吏八十五人,其十二人四科,十五人佐,五人假佐,十三人百石,十五人骑吏,九人学事,十六人守学事。”臣昭曰:凡汉官所载列职人数,今悉以注,虽颇为繁,盖《周礼》列官,陈人役于前,以为民极,实观国制,此则宏模不可阙者也。

丞一人,比千石。

卢植《礼注》曰:“如小乐正。”

本注曰:“掌凡行礼及祭祀小事,总署曹事。”其署曹掾 吏,随事为员,诸卿皆然。

《汉旧仪》曰:“丞举庙中非法者。”

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 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

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
考证
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

日月星气,皆属太史。”

《汉官仪》曰:“太史待诏三十七人,其六人,治历三人,龟卜三人,庐宅四人,日时三人,易筮二人,典禳九人,籍氏、许氏、典昌氏各三人,嘉法、请雨、解事各二人,医二人,灵台待诏四十二人,其十四人,候星,二人,候日,三人,候风,十二人,候气,三人,候晷景,七人,候锺律一人,舍人。”

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博士 十四人,比六百石。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尚书》 三,欧阳、大、小夏侯氏。《诗》三,鲁、齐、韩氏;《礼》二,大、小戴氏; 《春秋》二公羊、严、颜氏。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 本四百石。宣帝增秩。

胡广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本纪》:“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太祝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 送神。”丞一人。本注曰:“掌祝小神事。”

《汉旧仪》曰:“庙祭,太祝令主席酒。”《汉官》曰:“员吏四十一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二人佐,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九人有秩百五十人,祝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六十人。”

太宰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宰工鼎俎馔具之物。 凡国祭祀,掌陈馔具。”丞一人。

《汉官》曰:“明堂,丞一人,二百石,员吏四十二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二十三人,佐九人,有秩二人学事,四人守学事。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太子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 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

《汉官》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一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卢植《礼注》曰:“太子令如古大胥。《汉大乐律》:卑者之子,不得舞宗庙之酎。除吏二千石到六百石及关内侯到五大夫子,取适子高五尺已上、年十二到三十,颜色和、身体修治者,以为舞人。大乐丞如古小胥。”

高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守庙,掌案行扫除。”无丞。

《汉官》曰:“员吏四人,卫士一十五人。”

世祖庙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如高庙。”

《汉官》曰:“员吏六人,卫士二十人。”

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园, 案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 贼事。”

应劭《汉官名秩》曰:“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代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

先帝陵,每陵食官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望晦 时节祭祀。”

《汉官》曰:“每陵食监一人,秩六百石;监丞一人,三百石;中黄门八人,从官二人。”案:食监即是食官令号。

右属太常。本注曰:“有祠祀令一人,后转属少府。”有太 卜令,六百石,后省并太史。中兴以来,省。前凡十官。

案前书十官者,太宰、均官、都水雍太祝,五畤各一尉也。《东观书》曰:“章帝又置祀令、丞,延光元年省。”

和帝永元十年秋九月庚戌复置廪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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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后汉书和帝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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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黄初元年冬十一月癸酉改奉常为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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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三国志魏文帝本纪》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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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以太常为列卿,统博士、协律校尉及太学博士、祭 酒、太史、太庙、太乐、鼓吹、陵诸令,有丞、功曹以佐之。 按《晋书职官志》:“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 宗正、大司农、少府、将作大匠、太后三卿、大长秋皆为 列卿,各置丞、功曹、主簿、五官等员。”

太常有博士、协律校尉员,又统太学诸博士、祭酒及 太史、太庙、太乐、鼓吹、陵等令。太史又别置灵台丞。 太常博士,魏官也,魏文帝初置,晋因之。掌引导乘舆。 王公已下应追谥者,则博士议定之。

协律校尉,汉协律都尉之职也。魏杜夔为之,及晋,改 为协律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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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仍设太常,而兼统博士、国子祭酒、助教、太庙、明堂 太祝、太史、太乐、乘黄诸令、丞。

按《宋书百官志》:太常一人,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 掌三礼,即其任也。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秦 改曰奉常,汉因之,景帝六年,更名曰太常。应劭曰:“欲 令国家盛,太常存,故称太常。”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 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史臣案:六国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成之世,五经家 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至东京凡十四人。《易》,施、孟、梁 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 秋》,严、颜。各一博士,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魏 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 经。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 人。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 士”也。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

国子博士二人:

国子助教十人。《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 左氏传》《公羊》《穀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 经助教分掌。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 祭酒也。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 晋初,助教十一人,江左以来损其员。自宋世若不置 学,则助教惟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并前汉置。西京曰长,东京曰“令”, 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丞,汉东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 中置。”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掌祭祀读祝、迎送神。太祝,周旧 官也。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广 记》。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 奏新历。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 以序事颁朔于邦国。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 氏,掌天文。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 也。汉西京曰太史令。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丞一人,掌凡诸乐事。周时为大司乐。汉 西京曰“太乐令。”汉东京曰太子乐令,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魏世置。自博士 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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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仍设太常统博士、祭酒及太庙、明堂太祝、太史、廪 牺、太乐,并诸陵令、丞。”

按:《南齐书百官志》:“太常府置丞一人,五官功曹主簿, 九府九史皆然。领官如左。”

博士谓之“太学博士。”

“国子祭酒一人,博士二人,助教十人。建元四年,有司 奏置国学,祭酒准诸曹尚书,博士准中书郎,助教准 南台御史,选经学为先,若其人难备,给事中以还明 经者,以本位领其下,典学二人,三品准太常,主簿,户 曹、仪曹各二人,五品白簿,治礼吏八人,六品保学医 二人,威仪二人。其夏国讳废学,有司奏省助教以下。” 永明三年立学,尚书令王俭领祭酒。八年,国子博士 何引单为祭酒,疑所服,陆澄等皆不能据,遂以元服 临试。月馀日,博议定,乃服朱衣。

总明观祭酒一人。太始六年,以国学废,初置总明观 元儒文史四科,科置学士各十人,正令史一人,书令 史二人,干一人,门吏一人,典观吏二人。建元中,掌治 《五礼》。永明三年,国学建,省。

太庙令一人,丞一人。

明堂令一人,丞一人。

《太祝》令一人,丞一人。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廪牺》令一人,丞一人。置令、丞以下皆有职吏。

《太乐》令一人,丞一人。

诸陵令,永明末置,用二品三品勋,置主簿、户曹各一 人。六品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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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改“太常”为“太常卿”,统明堂二庙太史、太乐等诸令、 丞。

按《隋书百官志》:“诸卿,梁初犹依宋齐,皆无卿名。天监 七年,以太常为太常卿,加置宗正卿,以大司农为司 农卿,三卿是为春卿,皆置丞及功曹主簿,而太常视 金紫光禄大夫,统明堂二庙太史、太祝、廪牺、太乐、鼓 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及陵监、国学等。又置协 律校尉、总章校尉,监掌故、乐正之属,以掌乐事。太乐” 又有清商署丞,太史别有灵台丞。诏以为“陵监之名, 不出《前诰》。且宗庙宪章,既备典礼,园寝职司,理不容 异。诸正陵先立监者,改为令”,于是陵置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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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承梁制,置太常卿、国子祭酒等官,品秩有差。 按《隋书百官志》:“陈承梁皆循其制,官其所制品秩:太 常卿、国子祭酒,秩二千石,品第三;国子博士,千石,品 第四;明堂、太庙、帝陵等令,六百石,品第五;五经博士, 六百石,品第六;太常丞、太学博士、国子助教、司樽郎, 六百石,品第八。”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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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太常卿等阶品====
考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 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 于令:三卿、太常、光禄勋、卫尉从第一品下;少卿第三 品上;协律中郎从第四品下;太常丞第五品下;协律 郎、太祝令从第五品上;太乐祭酒从第五品中;辨章 郎”、廪牺令,从第五品下。礼官博士,第六品中。太乐博 士,第六品下。方舞郎,从第六品中。治礼郎,从第六品 下。太庙门仆,第七品下。祝史,太常斋郎,从第七品中。 太史博士,太卜博士,太常日者、太乐典录,从第七品 下。祀官斋郎,太史助教,第九品中。

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定太常卿以下阶品 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太和二十三年 高祖复次职令。及帝崩,世宗初班行之。以为永制。三 卿:太常、光禄卫尉,第三品;少卿,第四品上阶;丞,从第 六品;博士,从第七品;协律郎,辨章郎,第八品;太祝令, 第九品上阶;太常光禄卫尉领护治礼郎,从第九品。”

北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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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齐仍置太常寺,置“卿、少卿、丞,领博士、协律郎及诸 令、丞、局丞。”

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制官,多循后魏。太常寺置卿、少 卿、丞各一人,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掌陵庙群 祀、礼乐、仪制、天文术数、衣冠之属。其属官有博士、协 律郎、八书博士等员。统诸陵太庙、太乐、衣冠、鼓吹、太 祝、太史、太医、廪牺、太宰等署令、丞,而太庙兼领郊祠、 崇虚二局丞,太乐兼领清商部丞,鼓吹兼领黄户局 丞。太史兼领灵台、太卜二局丞。”

“博士四人,掌礼制;协律郎二人,掌监调律吕音乐。八书博士二人。”诸陵署,掌守卫山陵等事。太庙署,掌郊庙、社稷等事。太乐署,掌诸乐及行礼节奏等事。衣冠署,掌冠帻、舄履之属等事。鼓吹署,掌百戏鼓吹乐人等事。太祝署,掌郊庙赞祝祭祀衣服等事。太史署,掌天文地动,风云气色,律历卜筮等事。太医署,掌医药等事。廪牺署,掌养牺牲、供祭群祀等事。“太宰署,掌诸神祀烹宰行礼事。郊祠局,掌五郊群神事。崇虚局,掌五岳、四渎神祀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清商部,丞掌清商音乐等事。黄户局,丞掌供乐人衣服。灵台局,掌天文观候。太卜局,掌诸卜筮。”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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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依《周礼》,置春官宗伯,有“理礼、司郊、司社、太祝、司 乐之属。”

按杜佑《通典》:“周宗伯为春官,掌邦礼。后周建六官,置 大宗伯卿一人,掌邦礼,以佐皇帝和邦国,是为春官。 有理礼中士、下士各一人,有司郊上士、中士,司社中 士、下士。” 又《周官》“太祝下大夫三人、上士四人,掌六 祝之辞,以祈福祥。”后周依之。 又《周官》有大司乐,“掌 成均之法,亦谓之乐尹,以乐舞教国子。”后周有大司 乐,掌成均之法。后改为“乐部”,有上士、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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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仍设太常寺卿,以率其属。

按《隋书百官志》,“高祖既受命,改周之六官。其所制名, 多依前代之法。置太常寺,太常寺置卿、少卿各一人, 丞二人,主簿、录事各二人。又有博士四人,协律郎二 人,奉礼郎十六人。统郊社、太庙、诸陵太祝、衣冠、太乐、 清商、鼓吹、太医、太卜、廪牺等署,各置令并一人。太乐、 太医则各加至二人,丞各一人。郊社太乐、鼓吹则各 置二人。”郊社署,又有典瑞四人。太祝署,有太祝二人。 太乐署、清商署,各有乐师员,太乐八人,清商二人。鼓 吹署,有哄师二人。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医师二百人、 药园师二人、医博士二人、助教二人、按摩博士二人、 祝禁博士二人等员。太卜署,有卜师二十人、相师十 人,男觋十六人,女觋八人,太卜博士、“助教各二人,相 博士、助教各一人。”等员:“太常卿为正三品,太常少 卿为正四品,太常丞为从六品,太常博士为从七品; 郊社、太庙、太祝、太乐、鼓吹署令为正八品,衣冠署令 为从八品上阶;诸陵太卜、清商、廪牺署令为从八品; 郊社、太庙、太祝、太乐、鼓吹署丞为正九品,衣冠署丞 为从九品上阶;诸陵太卜,清商,廪牺署丞,诸乐师,为 从九品。”

文帝开皇三年废卫尉入太常尚书省废鸿胪亦入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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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云云。

开皇九年,诏“于太常置清商署。”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按《音乐志》,“开皇九年平陈, 获宋齐旧乐,诏于太常置清商署以管之。求陈太乐 令蔡子元、于普明等,复居其职。”

炀帝大业三年太常寺置二少卿更定卿以下官品诸署亦各有废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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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三年 定令,光禄已下八寺卿皆降为从三品。少卿各加置二人,为从四品。诸寺上署令并增为正六品,中署令 为从六品,下署令为正七品。始开皇中,署司唯典掌 受纳。至是署令为判首,取二卿判丞惟知勾检。令阙 丞判,太常寺罢太祝署,而留太祝员八人,属寺。后 增为”十人,奉礼减置六人。太庙署又置阴室丞,守视 阴室。改乐师为乐正,置十人。太卜又省博士员,置太 卜卜正二十人,以掌其事。太医又置医监五人,正十 人。罢衣冠、清商二署。汲古阁作医监五十人无正十人 大业五年,增太常寺丞为从五品。

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五年,光禄已下 八寺丞。并增为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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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仍置“太常卿,少卿、丞、博士佐之。统太祝、协律郎、郊 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汾祠诸署令。”

按《唐书百官志》:“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 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 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少卿为之贰。凡大礼则赞 引有司摄事,则为亚献;三公行园陵则为副;大祭祀 省牲器,则谒者为之导;小祀及公卿嘉礼,命谒者赞 相。凡巡幸、出师、克获,皆择日告太庙。凡藏大享之器” 服有四院:一曰天府院,藏瑞应及伐国所获之宝,禘 祫则陈于庙庭;二曰御衣院,藏天子祭服;三曰乐县 院,藏六乐之器;四曰神厨院,藏御廪及诸器官奴婢。

初有衣冠署令,正八品上。贞观元年,署废。高宗即位,改治礼郎曰奉礼郎,以避帝名。龙朔二年,改太常寺曰奉常寺,九寺卿皆曰“正卿”,少卿曰“大夫。”武后光宅元年,复改太常寺曰司常寺。

丞二人,从五品下。掌判寺事。“凡享太庙,则修《七祀》于 西门之内。”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博士四人,从七品上。掌辨五礼,按王公三品以上功 过善恶为之谥,《大礼》则赞卿导引。

太祝六人,正九品上。掌出纳神主,祭祀则跪读祝文; 卿省牲则循牲告充,牵以授太官。奉礼卿二人,从九 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礼。“宗庙则设皇 帝位于庭,九庙子孙列焉,昭、穆异位,去爵从齿。凡樽、 彝、勺、幂、篚、坫、簠、簋、登钘、边豆,皆辨其位。”凡祭祀、朝会, 在位拜跪之节,皆赞导之。公卿巡行诸陵,则主其威 “仪鼓吹,而相其礼。”

协律郎二人,正八品上。“掌和律吕。”录事二人,从九品 上。

有礼院修撰、检讨官各一人,府十一人,史二十三人,谒者十人,赞引二十人,太常寺、礼院礼生各三十五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

两京郊社署:令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一人,从八品 上。“令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与奉礼郎设樽罍篚幂, 而太官令实之,立燎坛积柴。合朔有变,则巡察四门 以俟变,过明则罢。”

有府二人,史四人,典事五人,掌固五人,门仆八人,斋郎百一十人。斋郎掌供郊庙之役。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罍、篚幂、锁钥;又有罍洗二人,郊坛有掌座二十四人,以主神御之物,皆礼部奏补。凡室长十年,掌座十二年,皆授官祭飨,而员少兼取。三馆学生皆绛衣、绛帻,更一番者,户部下蠲符,岁一申考。诸署所择者,太常以十月申解于礼部,如贡举法。帖《论语》及一大经。中第者录奏吏部注,冬集散官,否者番上如初。六试而绌,授散官。唐初,以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官、左藏、乘黄、典厩、典客、上林、太仓、平准、常平、典牧、左尚、右尚为上署,钩盾、右藏、织染、掌冶为中署,珍羞、良酝、掌酝、守宫、武器、车府、司仪、崇元、导官、甄官、河渠、弩坊、甲坊、舟楫、太卜、廪牺、中校、左校、右校为下署。

太乐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乐正八 人,从九品下。令掌调钟律,以供祭飨。凡习乐,立师以 教,而岁考其师之课业,为三等以上。礼部十年大校, 未成,则五年而校。以番上下有故及不任供奉,则输 资钱以充伎衣、乐器之用。散乐闰月,人出资钱百六 十,长上者复繇役;音声人纳资者岁钱二千。博士教 “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不勤者为下第。”礼 部覆之,十五年,有五上考、七中考者,授散官,直本司, 年满考少者不叙。教长上弟子四考,难色二人,次难 色二人,业成者进考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 业成。《习难色》大部伎三年而成,次部二年而成,《易色》 小部伎一年而成,皆入等第。三为业“成。业成行修谨 者为助教,博士𡙇以次补之。长上及别教未得十曲, 给资三之一;不成者,隶鼓吹署,习大、小横吹。难色四 番而成,《易色》三番而成,不成者,博士有谪内教博士 及弟子长教者,给资钱而留之。”武德后,置内教坊于 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开元 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 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 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改唐《太乐》为乐正。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二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有别教院,开成三年改法曲所处院曰“仙韶院。”

鼓吹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乐正四 人,从九品下。令掌鼓吹之节,合朔有变,则帅工人设 五鼓于太社,执麾旒于四门之塾,置龙床。有变则举 麾击鼓,变复而止。马射,设㧏鼓、金钲,施龙床。大傩,帅 鼓角以助《侲子》之唱。

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四人,掌固四人。唐并《清商》《鼓吹》为一署,增令一人。

太医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二人,医监四人,并从八 品下。医正八人,从九品下。令掌医疗之法,其属有四: 一曰医师,二曰针师,三曰按摩师,四曰咒禁师。皆教 以博士,考试登用,如国子监医师、医正、医工、疗病,书 其全之多少为考课。岁给药以防民疾。凡陵寝庙皆 储以药,尚药、太常医各一人受之。宫人患,坊有药库, 监门莅出给医师。医监、医正番别一人莅坊。凡课药 之州,置采药师一人。京师以良田为园,庶人十六以 上为药园生,业成者为师。凡药,辨其所出,择其良者 进焉。

有府二人,史四人,主药八人,药童二十四人,药园师二人,药园生八人,掌固四人,医师二十人,医工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一人,针工三十人,针生二十人,按摩工五十六人,按摩生十五人,咒禁师二人,咒禁工八人,咒禁生十人。

医博士一人,正八品上;助教一人,从九品上。掌教授 诸生以《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 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

针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一人,针师十人,并从九 品下。掌教针生,以经脉孔穴,教如医生。

“按摩博士一人,按摩师四人”,并从九品下。掌教导引 之法,以除疾,损伤、折跌者正之。

《咒禁》博士一人,从九品下。掌教咒禁祓除为厉者,斋 戒以受焉。

太卜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二人,从八品下;卜正、博 士各二人,从九品下。掌卜筮之法,一曰龟,二曰五兆, 三曰易,四曰式。祭祀大事,率卜正卜日,示高于卿,退 而命龟。既灼而占,先上旬,次中旬,次下旬。小祀、小事 者,则卜正示高。命龟作,而太卜令佐莅之。季冬,帅侲 子堂赠、大傩,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 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磔雄鸡 于宫门、城门。

有卜助教二人,卜师二十人,巫师十五人,卜筮生四十五人,府一人,史二人,掌固二人。

廪牺署: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牺牲 粢盛之事。祀用太牢者,三牲加酒、脯、醢,与太祝牵牲 就榜位。卿省牲,则北面告腯,以授太官。籍田则供耒 于司农卿,卿以授侍中。籍田所收,以供粢盛、五齐、三 酒之用,以馀及槀饲牺牲。

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二人,掌固二人。

汾祠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上。掌享祭、 洒扫之制。

有府二人,史二人,庙干二人。开元二十一年,置

“三皇、五帝以前帝王、三皇、五帝、周文王、周武王、汉高 祖、两京《武成王庙》。”令一人,从六品下;丞一人,正八品 下。掌开阖、洒扫、释奠之礼。

有录事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庙干二人,掌固四人,门仆八人。神龙二年,两京置齐太公庙署,其后废。开元十九年,复置。天宝三载,初置周文王庙署;六载,置三皇、五帝庙署。七载,置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署。九载,置周武王、汉高祖庙署。上元元年,改齐太公署为武成王庙署。朱全忠曰“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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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仍依唐制,设太常卿、少卿、丞,统主簿及博士以下 诸职。

按《辽史百官志》:“南面朝官,辽有北面朝官矣,既得 燕代十有六州,乃用唐制,复设南面三省、六部、台、院、 寺、监、诸卫、东宫之官。”

太常寺《职名总目》:

卿。

少卿。

丞。

主簿。

太常寺有博士、赞引、太祝,奉礼郎,协律郎。

太乐署令、丞。

鼓吹署令、丞

法物库《辽朝杂礼》有法物库,所掌图籍。

法物库使。

法物副库使。

===宋===宋太常寺置卿及少卿、博士,而郊社、太庙、诸陵太医 皆统之。

按《宋史职官志》:“太常寺 卿、 少卿、 丞各一人, 博士四人, 主簿,协律郎、奉礼郎、太祝各一人。卿掌礼乐、郊庙、社 稷、坛壝、陵寝之事,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礼之名有 五,曰吉礼,曰宾礼,曰军礼,曰嘉礼,曰凶礼,皆掌其制 度仪式。祭祀有大祠,有小祠。其牺牲、币玉、酒醴、荐献、 器服,各辨其等。掌乐律、乐舞、乐章,以定宫架、特架之” 制,祭祀享则分乐而序之。凡亲祠及四孟月朝献景 灵宫,郊祀告享太庙,掌赞相礼仪升降之节。岁时朝 拜陵寝,则视法式辨具,以授祠官。凡祠事,差官卜日, “斋戒皆检举以闻。初献用执政官,则卿为终献;用卿 则少卿为亚献,博士为终献;阙则以次互摄。郊祀已 颁御札,则撰仪以进。宫架、鼓吹、警场,率前期按阅即 习。馀祀及朝会、享宴、上寿、封册之仪物亦如之。若礼 乐有所损益,及祀典神祇、爵号、封袭、继嗣之事当考 定者,拟上于礼部。”凡太医之政令,以时颁行。宋初旧 制,判寺无常员,以两制以上充。丞一人,以礼官久次 官高者充。别置太常礼院,虽隶本寺,其实专达,有判 院、同知院四人。寺与礼院事不相兼。康定元年,置判 寺、同判寺,始并兼礼院事。元丰正名,始专其职。分案 五,置吏十有一。元祐三年,诏太常寺置长、贰,他寺、监 则互置。绍圣中,复旧制。大观元年,应太常寺所被旨 及施行典礼事,季轮博士铨次成籍,以备讨论。政和 四年,令祠事监察御史阙,则以六曹郎官及馆职摄 充。宣和三年,令本寺《因革礼》五年一检举,接续编修。 建炎初,并省冗职,惟太常、大理不能。诏太常少卿一 员兼宗正少卿,罢丞、簿,惟置博士一员。绍兴三年,复 置丞。九年,臣僚言:“元丰正名,太常主议论者博士四 人。乞参稽旧典,添置博士,以称朝廷蒐补阙轶、缉熙 弥文之意。”诏添博士一员。十年,置簿一员。十五年,诏 太常讨论,置《籍田令》,续置太社令。隆兴元年,并省博 士一员、主簿一员。又以光禄寺并归太常,罢丞。明年, 诏丞、簿并依旧制分案。九曰“礼仪”,掌讨论大庆典礼, 神祠、道、释、袭封定谥、检举忌辰;曰“祠祭”,掌大中小祠 祀,差行事官并酒齐、币帛、蜡烛礼料;曰坛庙,掌行室 坛、庙域陵寝;曰“大乐”,掌大乐教习乐舞鼓吹警场;曰 “法物”,掌给纳朝祭服;曰《廪牺》,掌岁中祠祭牲牢、羊豕 涤室;曰“太医”,掌臣僚陈乞、医人补充太医助教等;曰 《掌法》,曰“知杂”,并掌本寺条制、杂务裁减吏额:赞引使 二人,正礼直官二人,副礼直官二人,正名赞者七人, 守阙赞者七人,私名赞者七人,胥吏一人,胥佐四人, 贴司一人,书表司一人。祠祭局供官十二人,祭器司 供官十人,乐正三人,鼓吹令一人。本寺天乐祭器库 专知官一人,库子二人。圆坛大乐礼器库专知官一 人,库子一人。

博士,掌讲定《五礼》仪式。有改革,则据经审议。凡于法 应谥者,考其行状,撰定谥文。有祠事,则监视仪物。掌 凡赞导之事。

《主簿》,“掌稽考簿书。”

协律郎,掌律吕以和阴阳之声,正宫架、特架乐舞之 位。大祭祀享宴用乐,则执麾以诏作止之节,举麾鼓 柷而乐作,偃麾、戛敔而乐止。凡乐,掌其序事。 奉礼郎,掌奉币帛授初献官。大礼则设亲祠版位。 太祝掌读册辞,授抟黍以嘏告。饮福则进爵,酌酒受 其虚爵。

《郊社令》,“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掌凡扫除之事,祭 祀则省牲。”

《太庙令》,掌宗庙荐新七祀及功臣从享之礼。

《籍田令》,掌帝籍耕耨出纳之事,植五谷蔬果,藏冰以 待用。

宫闱令率其属,以汛洒庙庭,凡修治洁除之事。 提点“管干郊庙祭器所、南郊太庙祭器库、提点朝服 法物库所、朝服法物库、南郊什物库、太庙什物库”,掌 藏其器服,以待祭祀、朝会之用。凡冠服,视其等而颁 于执事之臣。

教坊及钤辖教坊所掌“宴乐阅习,以待宴享之用,考 其艺而进退之。”

诸陵祠坟所掌先世后妃之坟园而以时献享。 太医局有丞,有教授,有九科医生,额三百人。岁终,则 会其全失而定其赏罚。

太医局,熙宁九年置,以知制诰熊本提举,大理寺寺丞单骧管干。后诏勿隶太常寺,置“提举一、判局二。判局选知医事者为之。科置教授一,选翰林医官以下与上等学生及在外良医为之。学生常以春试取合格者三百人为额。太学、律学、武学生、诸营将士疾病,轮往治之,各给印纸书其状,岁终稽其功绪为三等”,第补之:上等月给钱十五千,毋过二十人;中等十千,毋过三十人;下等五千,毋过五十人。失多者罚黜之。受兵校钱物者,论如《监临强乞取法》,三学生愿预者听受,而禁邀求者。又官

制行,隶太常礼部。自政和以后,隶医学。详见《选举志》。

孝宗隆兴元年,省并医官而罢局生。续以虞允文请, 依旧存留“医学科”,遂举附试、省试、别试所,更不置局, 权令太常寺掌行。绍熙二年,复置太医局,局生以百 员为额,馀并依未罢局前体例,仍隶太常寺。

太晟府,以大司乐为长,典乐为贰;次曰太乐令,秩比 丞;次曰主簿,协律郎。又有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 等官,以京朝官、选人或白衣士人通乐律者为之。又 以武臣监府门及太乐法物库,以侍从及内省近侍 官提举。所典六案:曰《太乐》,曰《鼓吹》,曰《宴安乐》,曰法物, 曰知杂,曰掌法。国朝礼乐,掌于奉常。崇宁初,置局议 太乐,乐成,置府建官以司之,礼乐始分为二。五年二 月,因省穴员,并之礼官,九月,复旧。大观四年,以官徒 廪给繁厚,省乐令一员、监官二员,吏禄并视太常格。 宣和二年,诏以太晟府近岁添置冗滥徼幸并罢,不 复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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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常寺设“卿、少卿、丞、博士、检讨、检阅等员,统郊社、 陵庙诸署,太祝、太乐之属。”

按《金史百官志》:太常寺:

皇统三年正月始置。

“太庙廪牺、郊社、诸陵、太乐等署隶焉。”卿一员,从三品。 少卿一员,正五品。丞一员,正六品。掌礼乐、郊庙、社稷、 祠祀之事。博士二员,正七品。掌检讨典礼。检阅官一 员,从九品。掌同博士。

泰和元年置,四年罢。

检讨二员,从九品。

明昌元年置。以品官子孙及终场举人,同国史院汉人书写例试补。

太祝,从八品。掌奉祀神主。奉礼郎,从八品。掌设版位、 执仪行事。协律郎,从八品。掌以麾节乐、调和律吕,监 视音调。太庙署。皇统八年,太庙成,设署,置令、丞,仍兼 提举。《庆元》《明德》《永祚》三官。令一员,从六品。掌太庙、衍 庆、“坤宁宫殿神御诸物,及提控诸门关键、扫除守卫, 兼廪牺令事。”丞一员,从七品。兼廪牺署丞直长。明昌 三年,罢廪牺署令、丞,以太庙令、丞兼。掌荐牺牲及养 饲等事。

郊社署:

承安三年,设祝史、斋郎百六十人,作班祗儤使,周年一替。大安元年,奏兼武成王庙署。

令一员,从六品。丞一员,从七品。掌“社稷祠祀祈祷,并 厅舍祭器等物。”直长。明昌三年废。

武成王庙署。大安元年置。令,从六品。丞,从七品。掌春 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诸陵署:

大安四年同随朝。

提点山陵,正五品。涿州刺史兼。令,从六品。丞一员,从 七品。掌守山陵。直长,正八品。

园陵署。令,宛平县丞兼。贞祐二年,以园陵迁大兴县 境,遂以大兴县令、丞兼。

“太乐署兼鼓吹署。乐工百人。令一员,从六品。丞,从七 品。掌调和律吕、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乐工部籍》。直 长一员,正八品。太乐正,从九品。掌祠祀及行礼陈设 乐县。太乐副正,从九品。

右属太常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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