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384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三百八十四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四卷目录
留守部汇考
周〈武王一则 成王二则 康王一则〉
后汉〈总一则〉
晋〈怀帝永嘉一则 愍帝建兴一则〉
北魏〈孝文帝太和一则〉
北齐〈总一则〉
隋〈炀帝大业一则〉
唐〈总一则〉
后梁〈总一则〉
辽〈总一则〉
宋〈总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七则〉
明〈太祖洪武一则 成祖永乐一则 世宗嘉靖二则〉
皇清〈总一则〉
官常典第三百八十四卷
留守部汇考
[编辑]周
[编辑]武王十一年命周平公治东都
[编辑]按:《竹书纪年》:“武王十一年,王命周平公治东都。”
〈注〉沈约按:“周平公即周公之子,伯禽之弟。”
成王七年命周公留后治洛
[编辑]按《书经洛诰》:“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 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 见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周公拜手稽首曰: ‘朕复子明辟,王如弗敢及天基命定命。予乃引保大 相东土,其基作民明辟’。”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 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 “水东,亦惟洛食。伻来以图。”及献卜,王拜手稽首曰:“公 不敢不敬天之休,来相宅,其作周匹休。公既定宅,伻 来来视予卜,休恒吉。我二人共贞。公其以予万亿年 敬天之休。”拜手稽首诲言。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 新邑,咸秩无文。予齐百工,伻从王于周?予惟曰庶有 事’。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惟命曰:“汝受命 笃弼,丕视功载,乃汝其悉自教工,孺子其朋,孺子其 朋,其往,无若火始焰焰,厥攸灼,叙弗其绝,厥若彝及 抚事如予惟以在周工,往新邑,伻向即有僚,明作有 功,惇大成裕,汝永有辞。”公曰:“已!汝惟冲子,惟终。汝其 敬识百辟享,亦识其有不享。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 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凡民惟曰不享。惟事其爽侮,乃 惟孺子颁朕不暇,听朕教,汝于棐民彝,汝乃是不蘉 乃时,惟不永哉,笃叙乃正,父罔不若,予不敢废乃命。 汝往敬哉兹,予其明农哉!彼裕我民,无远用戾。”王若 曰:“公明保予冲子,公称丕显德,以予小子,扬文武烈, 奉答天命,和恒四方民,居师,惇宗将礼,称秩元祀,咸 秩无”文。惟公德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 迓衡不迷,文武勤教。予冲子,夙夜毖祀。王曰:“公功棐 迪笃,罔不若时。”王曰:“公,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 后四方迪乱,未定于宗礼,亦未克敉公功迪将其后 监我士师工,诞保文武,受民乱为四辅。”王曰:“公定,予 往已公功肃将祗欢,公无困哉!我惟无斁其康事,公 勿替刑四方其世享!”周公拜手稽首曰:“王命予来承 保乃文祖,受命民越乃光烈考武王弘朕恭孺子来 相宅,其大惇典,殷献民乱,为四方新辟作周恭先曰: 其自时中乂,万邦咸休,惟王有成绩。予旦以多子越 御事,笃前人成烈答其师作周,孚先考,朕昭子刑乃 单文祖德,伻来毖殷,乃命”宁,予以秬鬯二卣,曰明禋。 拜手稽首休享。予不敢宿则禋于文王武王惠笃叙, 无有遘自疾,万年厌于乃德。殷乃引考王伻殷乃承 叙,万年,其永观朕子怀德。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 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 其后王宾杀禋咸格。王入太室,祼。王命周公后作册, 《逸诰》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蔡传〉洛邑既定,周公遣使告卜。史氏录之,以为《洛诰》,又并记其君臣答问及成王命周公留治洛之事。按“周公拜手稽首”以下,周公授使者告卜之辞也;“王拜手稽首”以下,成王授使者复公之辞也;“王肇称殷礼”以下,周公教成王宅洛之事也。“公明保予冲子”以下,成王命公留后治洛之事也;“王命予来”以下,周公许成王留洛,君臣各尽其责难之辞也。“伻来”以下,成王锡命,毖殷命宁之事也。“戊辰”以下,史又记其祭祀册诰等事,及周公居洛岁月久近以附之,以见周公作洛之始终,而成王举祀发政之后,即归于周,而未尝都洛也。“三月”,周公摄政七年之三月也。
按《多士》: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王若 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 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 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我闻曰:上帝引 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飨于时夏。弗克庸帝,大’” 淫泆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 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自成汤至于帝乙,罔 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 帝,罔不配天,其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 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祇?惟 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 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王若曰:“尔殷多士!今惟 我周王,丕灵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惟我事 不贰适,惟尔王家我适’。予其曰:‘惟尔洪无度,我不尔 动自乃邑’。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王曰:“猷!告 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 时惟天命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惟尔知,惟殷先 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今尔又曰:‘夏迪𥳑在王庭,有 服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 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惟天命’。”王曰:“《多》七:昔朕来 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 比事臣我宗多逊。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 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 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 尔乃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 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今尔惟时宅尔 邑,继尔居,尔厥有干有年于兹洛,尔小子乃兴从尔 迁。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
〈蔡传〉商民迁洛者,亦有有位之士。故周公洛邑初政,以王命总呼多士而告之,编书者因以名篇,亦诰体也。今文、古文皆有。吴氏曰:“方迁商民于洛之时,成周未作。其后王与周公患四方之远,鉴三监之叛,于是始作洛邑,欲徙周而居之。其曰‘昔朕来自奄,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者”,述迁民之初也。“曰: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者,言迁民而后作洛也。故《洛诰》一篇,始终皆无欲迁商民之意。惟周公既诰成王留治于洛之后,乃曰“伻来毖殷”,又曰“王伻殷”,乃承叙当时商民已迁于洛,故其言如此。愚谓武王已有都洛之志,故周公黜殷之后,以殷民反复难制,即迁于洛。至是建成周,造庐舍,定疆场,乃诰命与之更始焉尔。此《多士》之所以作也。由是而推,则《召诰》攻位之庶殷,其已迁洛之民欤?不然,则受都,今卫州也;洛邑,今西京也,相去四百馀里,召公安得舍近之友民而役远之仇民哉?《书序》以为“成周既成,迁殷顽民”者,谬矣。吾固以为非孔子所作也。《三月》,成王祀洛,次年之三月也,周公至洛久矣。此言“初”者,成王既不果迁,留公治洛,至是公始行治洛之事,故谓之“初”也。
成王 年,命君陈继尹东郊。
按《书经君陈》:“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 兄弟,克施有政,命汝尹兹东郊。敬哉!昔周公师保万 民,民怀其德,往慎乃司,兹率厥常,懋昭周公之训,惟 民其乂。我闻曰:‘至治馨香,感于神明,黍稷非馨,明德 惟馨。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惟日孜孜,无敢逸豫。凡 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尔其戒哉! 尔惟风下民惟草图厥政莫或不艰。有废有兴,出入 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尔有嘉谋嘉猷,则入告尔后 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呜呼! 臣人咸若时,惟良显哉’’’!”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 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宽而有制,从容以和。殷民 在辟,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有 弗若于汝政,弗化于汝训,辟以止辟,乃辟狃于奸宄, 败常乱俗,三细不宥。尔无忿疾于顽,无求备于一夫, 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简厥修,亦简其或不 修,进厥良,以率其或不良,惟民生厚,因物有迁,违上 所命,从厥攸好。尔克敬典在德,时乃罔不变,允升于 大猷。惟予一人,膺受多福。其尔之休,终有辞于永世。
〈蔡传〉《君陈》,臣名。〈大全〉郑氏曰:“《君陈》,周公子葵初。”王氏曰:“观篇中‘尔尚式时周公之猷训’,与《毕命》‘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语意略同,不见‘《君陈》为周公之子。使是其子,则当如《微子之命》云‘殷王元子,乃祖成汤’,《康诰》云‘朕其弟’,《酒诰》云‘乃穆考文王’,《蔡仲之命》云‘率乃祖文王之彝训,无若尔考’之违王命’,此书中命体大抵然也。今不曰‘尔考周公’”,而但与《毕命》同称周公,若言他人耳。周公以王叔父有大勋劳于天下,安有命其子以继父职,独无一语及父子相继以宠之乎?吕氏曰:“此篇戒敕之词,与《毕命》轻重不类。见《君陈》,盖新进者也。”
康王十二年六月壬申命毕公保釐东郊
[编辑]按《书经毕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 王朝步自宗周,至于丰。以成周之众,命毕公保釐东郊。王若曰:‘呜呼,父师,惟文王、武王敷大德于天下,用 克受殷命。惟周公左右先王,绥定厥家,毖殷顽民,迁 于洛邑,密迩王室。式化厥训,既历三纪。世变风移,四 方无虞,予一人以宁。道有升降,政由俗革,不臧厥臧’”, 民罔攸劝。惟公懋德,克勤小物,弼亮四世,正色率下, 罔不祗师言嘉绩,多于先王。予小子垂拱仰成王曰: “呜呼父师!今予祗命公以周公之事往哉!”旌别淑慝, 表厥宅里,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弗率训典,殊厥并疆。 俾克畏慕,申画郊圻,慎固封守,以康四海。政贵有恒, 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商俗靡靡,利口“惟贤,馀风未殄, 公其念哉!我闻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以荡陵德,实 悖天道,敝化奢丽,万世同流。兹殷庶士,席宠惟旧,怙 侈灭义,服美于人,骄淫矜侉,将由恶终,虽收放心,闲 之惟艰。资富能训,惟以永年。惟德惟义,时乃大训。不 由古训,于何其训’?”王曰:“呜呼,父师!邦之安危,惟兹殷 士,不刚不柔,厥德允”修,惟周公克慎厥始,惟君陈克 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终。三后协心,同底于道。道洽政 治,泽润生民,四夷左衽,罔不咸赖。予小子永膺多福。 公其惟时成周建无穷之基,亦有无穷之闻,子孙训 其成式。惟又呜呼!罔曰弗克,惟既厥心;罔曰民寡,惟 慎厥事。钦若先王成烈,以休于前政。
按《书序》:“康王命作册毕,分居里,成周郊,作《毕命》。”
〈孔传〉命为《册书》,以命毕公。分别民之居里,异其善恶,成定东周郊境,使有保护。
〈蔡传〉毕公尝相文王,故康王就丰文王庙,命之成周下都也。保,安。釐,理也。保釐,即下文“旌别淑慝”之谓。盖一代之治体,一篇之宗要也。毕公代周公为太师也。
后汉
[编辑]后汉以长安为旧都,仍设官如《三辅》故事。
按《后汉书百官志》:“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 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 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 武帝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中兴建武六年省。”
〈注〉《古今注》曰:六年八月,省都尉官。应劭曰:“每有剧贼,郡临时置都尉,事讫罢之。”
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 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诸曹掾史。
〈注〉应劭《汉官》曰:盖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尚矣,《易》称“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春秋》三时务农,一时讲武,《诗》美公刘,匪居匪康,人耕出战,乃裹糇粮,干戈载扬,四方莫当。自郡国罢材官骑士之后,官无警备,实启寇心,一方有难,三面救之,发兴雷震,烟蒸电激,一切取办,黔首嚣然,不及讲其射御,用其戒誓,一旦驱之,以即强敌,犹鸠鹊捕鹰鹯,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战常负,王旅,不振张角,怀挟妖伪,遐迩摇荡,八州并发,烟炎绛天,牧守枭裂,流血成川。尔乃远征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而战,是谓“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国威,抑私力也。”今虽四海残坏,王命未洽,可折冲压难,若指于掌,故置右扶风。《新论》曰:“王莽时,置西海郡令,其吏皆百石亲事,一曰为四百石,二岁而迁补。”
《本注》曰:“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
〈注〉蔡质《汉仪》曰:“河南尹掾,出考案与从事同。
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 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正门有亭长一人, 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无令史,阁下及诸曹各 有书佐干,主文书。”
〈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史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吏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
按《前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师古曰:“《三辅黄图》云:京兆 在尚冠前街,东入故中尉府;冯翊在太上皇庙西,入; 右扶风在夕阴街北,入故主爵府。长安以东为京兆, 长陵以北为左冯翊,渭城以西为右扶风。”
晋
[编辑]怀帝永嘉六年春二月大司马王浚承制奉荀藩为晋台太尉
[编辑]按《晋书怀帝本纪》:永嘉五年“夏六月丁酉,刘曜、王弥 入京师。帝开华林园门,出河阴藕池,欲幸长安,为曜 等所追,及帝蒙尘于平阳。刘聪以帝为会稽公,荀藩 移檄州镇,以琅琊王为盟主。秋七月,大司马王浚承 制假立太子,置百官,署征镇。六年春正月,帝在平阳。 二月癸丑,镇东大将军琅琊王睿上《尚书》,檄四方,以” 讨石勒,大司马王浚移檄天下,称被,中诏承制以荀藩为太尉。按《荀勗传》,勗子藩,以从驾讨齐王冏勋, 封西华县公,累迁尚书令。永嘉末,转司空,未拜而洛 阳陷没,藩出奔密王浚承制奉藩为留台太尉。
愍帝建兴元年诏太尉荀藩行留台事
[编辑]按《晋书愍帝本纪》,不载。按《荀勖传》:“勗子藩,愍帝为 太子,委藩督摄远近。”又勗子组,永嘉末复为侍中, 领太子太保,未拜,会刘曜、王弥逼洛阳,组与兄藩俱 出奔。怀帝蒙尘,司空王浚以组为司隶校尉,组与藩 移檄天下,以琅琊王为盟主。愍帝称皇太子,组即皇 太子之舅,及领司隶校尉,行豫州刺史事,与藩并保 荥阳之开封。建兴初,诏藩行留台事。
建兴二年以荀组为司空行留台事。
按《晋书愍帝本纪》,建兴元年秋九月,司空荀藩薨。二 年春二月壬寅,以卫将军荀组为司空。按《荀勗传》: “勖子藩、组,建兴初诏藩行留台事,俄而藩薨,帝更以 组为司空,领尚书左仆射,又兼司隶,复行留台事,州 征郡守,皆承制行焉。进封临颍县公,加太夫人、世子 印绶。”
北魏
[编辑]孝文帝太和 年诏议官制定代尹以下官品〈按高 祖迁河南代其旧都也故入留守〉
[编辑]按:《魏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官氏志》:“自太祖至高祖 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旧 令亡失,无所依据。太和中,高祖诏群僚议定百官,著 于令:代尹第三品上;代尹丞从第五品中;代郡功曹、 主簿,第六品上;代郡通事第七品上。”
北齐
[编辑]后齐尚书省置殿中尚书,统四曹。
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尚书省置殿中尚书,统殿中仪 曹三公、驾部四曹。”
〈注〉殿中曹。掌驾“行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供御、《衣仓》等事。”
隋
[编辑]炀帝大业三年以迁都豫州置河南郡置尹
[编辑]按《隋书炀帝本纪》,不载。按《百官志》,“炀帝即位,多所 改革。三年定令京兆、河南俱为尹,并正三品。罢长史、 司马,置赞务一人以贰之。次置东西曹掾,从五品。其 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京兆、河南则谓 之内史。”改郡赞务为丞,位在通守下。按《地理志》,“京 兆郡,开皇三年置雍州,大业三年改州为郡,故名焉, 置尹。”《河南郡》旧置洛州,大业元年移都,改曰《豫州》。三 年改为郡,置尹。
按《河南府志》。“炀帝建东都以为巡游之所,其都仍在 长安,而官制则同京兆。”
唐
[编辑]唐制,西都、东都、北都各置尹及少尹,如京兆之制。 按《唐书百官志》:“西都、东都、北都,牧各一人,从二品。西 都、东都、北都、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府,尹各 一人,从三品。掌宣德化,岁巡属县,观风俗,录囚恤鳏 寡。亲王典州,则岁以上佐巡县。”
〈注〉武德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初,太宗伐高丽,置京城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留守,以右金吾大将军为副留守。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为尹,通判府务,牧缺则行其事。十一年,太原府亦置尹及少尹,以尹为留守,少尹为副留守,谓之“三都留守。”三都大都督府,有典狱十八人,问事十二人,白直一十四人,典狱以防守囚系,问事以行罚。中府、上州,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下府、中州,典狱十二人,问事六人,白直十六人。下州,典狱八人,问事四人,白直十六人。自三都以下,皆有执刀十五人。
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州事,岁终则更次入计。 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功 曹、仓曹、户曹、田曹、兵曹、法曹、士曹参军事各二人,皆 正七品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六府录事参军事 以下减一人。录事参军事,掌正违失,莅符印。
〈注〉武德初,改州主簿曰录事参军事,开元元年改曰“司录”,有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史四人,中府有史三人,下府、都护府、上州、中州、下州有史二人。
功曹、司功参军事,掌考课、假使、祭祀、礼乐、学校、表疏、 书启、禄食祥异、医药、卜筮、陈设、丧葬。
〈注〉武德初,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书佐皆为司功等参军事,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六人;中府有府二人、史三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三人。大都护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仓曹司仓参军事,掌租调、公廨、庖厨、仓库、市肆。
〈注〉有府五人,史十三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六人;中府、下府各有府三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
人
户曹、司户参军事“掌户籍计帐,道路过所,《蠲符杂傜》、 逋负、良贱、刍槁、逆旅、婚姻、田讼,旌别孝弟。”
〈注〉有府八人,史十六人,帐史二人,知籍,按帐目捉钱。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七人,帐史二人;中府有府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上州有佐四人,史六人,帐史一人;中州有佐三人,史五人,帐史一人;下州有佐一人,史四人,帐史一人。都护府有府、史各二人,帐史一人。
田曹、司田参军事,掌“园宅口分、永业及荫田。”
〈注〉景龙三年,初置司田参军事,唐隆九年省,上元二年复置。有府四人,史十人。大都督府有府二人,史六人;中府有府、史各二人;下府有府一人、史二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下州减史二人。
兵曹司兵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 防烽候,传驿畋猎。
〈注〉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都护府》有府三人、史四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减史二人。
法曹。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
〈注〉有府六人,史十四人。《大都督》有府三人、史八人;中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下府有府二人、史五人。上州有佐四人、史七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下州有佐一人、史三人。
士曹司士参军事。“掌津梁、舟车、舍宅、工艺。”
〈注〉有府五人,史十一人。《大都督府》有府四人,史八人;中府、下府有府三人,史六人。上州有佐二人,史五人;中州有佐一人,史四人。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
〈注〉武德初,改行书佐曰“行参军。”寻又改曰“参军事。”初有《亟使》十五人,后省。
文学一人,从八品上。掌以《五经》授诸生。县则州补,州 则授于吏部。然无职事,衣冠耻之。
〈注〉武德初,置经学博士、助教、学生。德宗即位,改博士曰“文学。”元和六年,废“中州、下州文学。”京兆等三府,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大都督府、上州,各助教一人。中都督府,学生五十人,下府、下州,各四十人。
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掌疗民疾。
〈注〉贞观三年,置医学,有医药博士及学生。开元元年,改医药博士为医学博士,诸州置助教,写《本草百一集验方》藏之。未几,医学博士、学生皆省,僻州少医药者如故。二十七年,复置医学生,掌州境巡疗。永泰元年,复置医学博士。三都、都督府、上州、中州各有助教一人;三都学生二十人;都督府、上州二十人,中州、下州十人。
后梁
[编辑]梁以洛阳为西都,置河南尹。
按,《五代史梁太祖本纪》:“开平元年夏四月甲子,皇帝 即位,戊辰,改元,国号梁。升汴州为开封府,建为东都, 以唐东都为西都。四年秋八月丙寅,如陜州,河南尹 张宗奭留守西都。”
辽
[编辑]辽四京各置留守司,行府尹事如上京,有尹、少尹等 员。
按《辽史百官志》:五京留守司兼府尹《职名总目》: “某京留守行府尹事,圣宗绍和元年见。上京留守,行 临潢府尹事,吴王稍。”
某京副留守:天祚天庆六年见“东京副留守。”高清臣 知“某京留守事。”萧惠,开泰二年知“东京留守事。” “某府少尹”,圣宗太平四年见“临潢少尹。”郑弘节 同知某京留守事。太平八年见“中京同知。”耶律野, 同签某京留守事。《萧滴洌》,太平六年同签南京留守 事。
某京留守判官室昉,天禄中为南京留守判官、 某京留守推官。开泰元年,见中京留守推官李可举。 上京留守司。
东京留守司。
中京留守司。太宗大同元年,命赵延寿为中京留守, 治镇州。圣宗统和十二年,命室昉为中京留守,治大 定府。
南京留守司。太宗天显三年升东平郡为南京,治辽 阳。十三年以幽州为南京,治析津。圣宗开泰元年改 幽都府为“析津府。”
西京留守司。
宋
[编辑]宋南京置应天府尹及知府事等官,西京、北京俱置 留守司,有留守、副留守诸员。及高宗都临安,复置留 守司于建康。
按《宋史职官志》:留守、副留守。“旧制,天子巡守,亲征,则 命亲王或大臣总留守事。建隆元年,亲征泽潞,以枢密使吴廷祚为东京留守,其西、南北京留守各一人, 以知府兼之。留司管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葺、弹压 之事,畿内钱谷兵民之政皆属焉。政和三年,资政殿 大学士邓洵武言,河南应天、大名府号陪京,乞依开 封制,正尹、少之名。”从之。宣和三年,诏河南、大名少尹 依熙宁旧制,分左右厅治事,应天少尹一员及三京 司录,通管府事。南渡初,其东京、北京并置留守,以开 封、大名知府兼,又以掌兵官为副留守。其后,河南复, 南京、西京置留守。绍兴四年,帝将亲征,以参知政事 孟庾为行宫留守,奏差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官一员, 干办官二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三员,使臣五十员。”又 置留司台官一员。五年罢局。其后秦桧为行宫留守, 援例置官。
〈注〉西京,河南,南京,应天,北京大名。
河南应天府牧尹,少尹,司录、户曹、法曹、士曹尹以下, 掌同开封府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
〈注〉以郎中以上充,二品以上曰“判府。”次府及节度州准此。
通判一人。
〈注〉以朝官充。
判官、推官各一人。
〈注〉或以京朝官签书。
使院牙职,左右军巡,悉同开封,而主典以下差减其 数。户曹通掌府院户籍、考课、税赋,法曹专掌谳议,士 曹或荫叙起家,不常置。
〈注〉诸州府同。至道初,罢司理院。州置司士,取官吏强慢者为给簿、尉奉。
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釐务。
金
[编辑]金制,“诸京设留守、副留守判官、推官佐之。”
按《金史百官志》:“诸京留守司,留守一员,正三品。带本 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同知留守事一员,正四品。 带同知本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副留守一员,从 四品。带本府少尹,兼本路兵马副都总管。留守判官 一员,从五品。都总管判官一员,从五品。掌纪纲,总府 众务,分判兵案之事。推官一员,从六品。掌同府判分” 判刑案之事。上京兼管林木事。司狱一员。正八品。
〈注〉“司吏,女直司吏,上京二十人,北京十三人,东京十人,南京、西京各五人。汉人司吏,三十万户以上六十人,二十五万户五十五人,十万户以上四十人,七万户以上三十五人,五万户以上三十人,三万户以上二十四人,不及万户十人。”译人,上京、北京各三人,东京、西京、南京各二人。通事二人。
知法,女直、汉人各一员,南京汉人二员。
〈注〉抄事一人,掌抄录事目,书写法状公事百人。
元
[编辑]元置留守司于上都,兼本路都总管府。有留守、同知、 副留守诸员。其大都留守司,掌宫府守卫供亿,不理 京兆府事。
按《元史百官志》:“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品秩 职掌如大都留守司,而兼治民事。车驾还大都,则领 上都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 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 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四十四人,译史六 人,回回令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一十二人。” 国初,置开平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 年,又给留守司印。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 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修内府之事。大史一员,从五 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妆銮油染表褙之事。大使一员, 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营造钉线之事。大 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 大四年,罢“典设署”,改置为局。
兵马司,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 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 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 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平盈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 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 置永盈仓。大德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 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 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 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置八作司,品秩职掌,悉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达鲁花 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大都留守司,秩正二品,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 供亿诸务,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方车服、 殿庑供帐、内苑花木,及行幸汤沐宴游之所,门禁关 钥启闭之事。”留守五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 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六 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管勾承发架阁库一员,正八品; 照磨兼覆料官一员,部役官兼壕寨一员,令使十八 人,宣使十七人,典吏五人,知印二人,蒙古必阇赤三 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一人。至元十九年,罢宫殿府 行工部,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知少府监事。 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府,治民事,并少府监 归留守司。皇庆元年,别置少府监。延祐七年,罢少府 监,复以留守兼监事。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领十四局人匠四百五十户,掌修 建宫殿及大都造作等事,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 一员,直长一员,吏目一员,照磨一员,部役七员,司吏 六人。中统二年置。至元中,增工匠一千二百七十有 二户。其属附见:
“大木局”,提领七员,管勾三员。掌殿阁营缮之事。中统 二年置。
小木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三员,管勾二 员,提控四员。中统四年置。
“泥厦局”,提领八员,管勾二员。中统四年置。
“车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中统五年置。
“妆钉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中统四年置。
铜局,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管勾一员。中统四年置。 以上六局,秩从八品。
“竹作局”,提领二员,提控一员。中统四年置。
“绳局”,提领二员。中统五年始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内府诸王邸第异巧工作修禳 应办寺观营缮,领工匠七百户。大使一员,从五品;副 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吏目一员,司吏二 人。国初建西京殿宇,始置司以备工役。其属附见: “油漆局,提领五员,同提领、副提领各一员,掌两都宫 殿髹漆之工。”中统元年置。
画局,提领五员,管勾一员。掌诸殿宇藻绘之工。中统 元年置。
“销金局,提领一员,管勾二员。掌诸殿宇装鋈之工。”中 统四年置。
裱褙局,提领一员,掌诸殿宇装潢之工。中统二年置。 “烧红局”,提领二员,掌诸宫殿所用心红颜料。至元元 年置。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内府宫殿、京城门户,寺观公廨 营缮,及御用各位下鞍辔、忽哥、轿子、帐房车辆、金宝 器物,凡精巧之艺,杂作匠户,无不隶焉。大使一员,从 五品;副使一员,正七品;直长二员,正八品;吏目一员, 司吏二人。中统四年,始立“御用器物局”,受省札。至元 七年,改为器物局。秩如上。其属附见:
铁局,提领三员,管勾三员,提控一人。掌诸殿宇轻细 铁工。中统四年置。
减铁局,管勾一员,提控二人,掌造御用及诸宫邸系 腰。中统四年置。
盒钵局,提领二员,掌制御用系腰。中统四年置。 “成鞍”局,提领三员,掌造御用鞍辔象轿。中统四年置。 “羊山鞍”局,提领一员,提控一员,掌造常课鞍辔诸物。 至元十八年置。
网局,提领二员,管勾一员。掌成造宫殿网扇之工。中 统四年置。
刀子局,提控二员。掌造御用及诸宫邸宝员佩刀之 工。中统四年置。
旋局,提领二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器物之工。中统 四年置。
“银𡱈。”提领一员。掌造御用金银器盒系腰诸物。中统 四年置。
轿子局,提领一员。掌造御用异样木植鞍子诸物。中 统四年置。
采石局,秩从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员,掌夫匠“营造内 府殿宇寺观桥闸石材之役。”至元四年置。
石局总管。十一年,拨采石之夫二千馀户,常任工役, 置“大都等处采石提举司。”二十六年,罢立采石局。山 场提领一员,管勾五员。至元四年置。
大都城门尉,秩正六品。尉二员,副尉一员,掌门禁启 闭,管钥之事。至元二十年置,以四怯薛八剌哈赤为 之。二十四年,复以六卫亲军参掌。凡十有一门,曰丽 正,曰文明,曰顺承,曰平则,曰和义,曰肃清,曰安贞,曰 健德,曰光熙,曰崇仁,曰齐化,每门设官如上。
犀象牙局,秩从六品,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司吏一人,掌两都宫殿营缮犀象龙床桌器系腰等事。中统 四年置,设官一员。至元五年,增副使,管匠户一百有 五十。其属附见:
雕木局,提领一员,掌宫殿香阁营缮之事。至元十一 年置。
牙局,提领一员,管勾一员,掌宫殿象牙龙床之工。至 元十一年置。
大都四窑场,秩从六品,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领匠 夫三百馀户,营造素白琉璃砖瓦,隶少府监。至元十 三年置。其属三:
“南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西窑场。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四年置。
“琉璃局。”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凡山采木提举司,秩从五品,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 植,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达鲁花赤、提举各一员, 并从五品;同提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 吏目一员,司吏六人。至元十四年置。
上都采山提领所,秩从八品,提领、副提领、提控各一 员。至元九年,以采伐材木,炼石为灰,征发夫匠一百 六十三户,遂置官以统之。
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二员,“管 领催车材户”,提领一员。至元十五年置。
器备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从六 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四员。正八品。掌殿阁金银 宝器二千馀事。至元二十七年置。
甸皮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员,管匠三十馀户。至元七 年置。十四年,始定品秩。二十一年,改隶留守司。岁办 熟造红甸羊皮二千有奇。
上林署,秩从七品,署令、署丞各一员,直长一员。掌“宫 苑栽植花卉,供进蔬果,种苜蓿,以饲驼马,备煤炭,以 给营缮。”至元二十四年置。
“养种园”,提领二员。掌西山淘煤,羊山烧造黑白木炭, 以供修建之用。中统三年置。
花园,管勾二员,掌花卉果木。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园,提领三员,掌种苜蓿,以饲马驼膳羊。
“仪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灯烛张设之事,及殿阁浴 室门户锁钥,苑中龙舟圈槛、珍异禽兽给用。内府诸 宫、太庙等处祭祀庭燎,缝制帘帷,洒扫掖庭,领烛刺, 赤水手、乐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馀户。”轮直怯薛大 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从六品;直长二员,正八品; 都目一员,书吏二人,库子一人。至元十一年置局,秩 正七品。二十三年,升正五品。至大四年,仁宗御西宫, 又别立仪鸾局,设置亦同。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员,以 宧者为之。领四提领所。
烛剌赤,提领八员,提控四员。
水手提领二员。
针工提领一员。
蜡烛局,提领一员。
木场,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掌受给营造宫 殿材木。至元四年,置南东二木场。十七年,并为一场。 大都路管领诸色人匠提举司,秩从五品,掌大都诸 色匠户理断昏田词讼等事。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 举一员,正七品;副提举一员,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 二人。中统四年,置人匠奥鲁总管府,秩从四品。至元 十二年,改提举司。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户。秩如旧。 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使一员,副 使一员。中统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从七品。保定大使一员,副 使一员,管匠官一员,《宣德》二员。中统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从七品,大使一员,管匠官三员。中 统四年置。
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秩从七品,每路大 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四年置。
收支库,秩正九品,掌受给营缮,提点一员,大使一员, 副使二员,直长二员,库子二人。至元四年置。
诸色库,秩从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异样木 植,并应办官寺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司库二人。 至大四年置。
太庙收支诸物库,秩从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员,司库 四人。至治二年,以营治太庙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秩从七品,提领、大使各一 员,副使二员,司库之属凡十人。至治元年,以建寿安 山寺始置。
广谊司,秩正三品;司令二员,正三品;同知二员,正四 品;副使二员,正五品;判官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 二员,照磨一员。总和顾和买、营缮、织造工役、供亿物 色之务。至元十四年,改覆实司辩验官,兼提举市令 司。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至 顺二年罢之,立广谊司。
====世祖至元三年秋七月壬寅诏上都路总管府遇车驾巡幸行留守司事车驾还即复旧====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七年夏六月丁丑,“罢上都奥鲁官,以留守司 兼管奥鲁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八年春二月乙亥,立上都留守司。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九年夏四月戊戌,敕以大都巡军隶留守司。 壬寅,以留守司兼行工部。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一年夏四月乙酉,立大都留守司兼少府 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三年,中书具两都留守司存减员数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三年冬十月己酉,中书 省具宣徽大司农大都上都留守司存减员数以闻。 帝曰“在禁近者朕自沙汰,馀从卿等议之。”
至元二十七年冬十月己卯,增“上都留守司副留守 判官各一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明
[编辑]太祖洪武三年置中都留守司
[编辑]按《明会典》:“洪武初,置中都留守司。正留守,秩正二品; 副留守,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 旧例中都留守 司正副留守,于皇亲勋旧及在京武臣内推举,今不 行。”
按:《明一统志》:“中都,古涂山氏之国,太祖皇帝龙兴之 地。洪武三年,建为中都,遂设留守司于此。”
成祖永乐十八年以应天府为南京其府尹府丞等官如旧制又置留守五卫千户所
[编辑]按《明大政记》:“十八年十二月诏改京师为南京。 按《明会典》”:“应天府,国初改集庆路为应天府,设知府、 同知、通判及经历、知事、照磨等官,后添设治中、推官。 洪武三年升正三品衙门,赐银印。改知府为府尹,同 知为府丞。二十七年添设检校。”本府官职专亲民之 事,惟以京府事重,故品秩体貌视在外诸府特异云。 凡本“府每岁祭历代忠臣,府尹不具祭服,用便服行 礼。”
凡本府乡试、永乐以后不进题
凡本府行迎春行礼毕。其春牛春花等物。永乐后俱 进太庙。内官收送至京
凡南京外罗城、旧例俱南京工部修理。景泰六年奏 准、行本府属县、暂拨人夫、相兼应用。成化九年奏准、 自驯象门起八门、属本府修理。沧波门起八门、属工 部修理。又令镇江宁国二府、及广德州、每年各出银 六十两、送本府收贮、以备修理之用
凡太仆寺官岁终比较马匹。成化十四年奏准、府尹 府丞、许纳米赎罪
凡南京户兵工三部官银、俱寄收本府永丰库。成化 十八年、设大使一员。佥拨库子十名
国初,置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后又以亲军诸卫分番 守卫,而改都镇抚司为“留守五卫。每卫设指挥五员 关领,内府铜符,日轮二员点闸,守卫官军,夜亦如之。” 南京留守左卫通济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嘉靖三十七年革,并入聚宝门千户所兼管。
留守左卫聚宝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右卫石城,户千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中卫金川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前卫上方、高桥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留守后卫观音佛宁门千户所。
〈注〉旧有吏目一员,万历九年革。
世宗嘉靖十八年置兴都留守司
[编辑]按《明会典》:“嘉靖十八年,增置兴都留守司。正留守正 二品,副留守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
按:《明一统志》:“兴都,旧安陆州,世宗肃皇帝龙飞于此。 嘉靖十八年,升承天府,建为兴都,设留守司,如凤阳 中都故事。”
皇清
[编辑]《大清会典》、奉天府俱汉缺
正官
府尹一员 ,府丞一员 ,治中一员 ,通判一员 。旧有推官一员。康熙六年裁。
首领官
经历一员
所属衙门
承德县 知县一员 ,典史一员 。其馀县分
在外者见《户部》“州县” 项下。
儒学 教授一员 ,训导一员。
医学 正科一员
国初建置
盛京设辽阳府。顺治十四年改为奉天府,设府尹。
康熙三年,增设府丞、治中、通判等官,品秩与顺天府同。
凡每年恭遇
《皇上万寿》。
太皇太后圣诞。
皇太后圣诞。
中宫《千秋》
皇太子千秋及元旦冬至令节、本府官朝服齐集。
笃恭殿行礼。恭进《庆贺表笺》
凡每月逢五日期、本府官朝服赴
笃恭殿前齐集
凡
陵寝四季大祭、本府官朝服随班行礼
凡每月朔望
陵寝供献。府尹朝服赴
陵前排班。
凡每年二八月、上丁日、致祭
文庙府尹率各官照例行礼
凡每年立春先一日、府尹率各官迎春于东郊。凡遇乡试、府丞造应试生员名册、移咨顺天府考试
凡奉锦二府属文武生童、俱由府丞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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