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第661卷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六百六十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六百六十一卷
明伦汇编 官常典 第六百六十二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官常典

 第六百六十一卷目录

 广文部汇考

  周总一则

  汉总一则 武帝一则 平帝元始一则

  北魏献文帝天安一则

  唐总一则 元宗开元一则

  宋仁宗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庆历二则 神宗熙宁四则 元丰三则 哲宗元祐二

  则 绍圣二则 元符二则 徽宗大观二则 政和三则 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八则

  宁宗庆元一则

  金总一则

  元总一则 世祖至元三则 顺帝至正一则

  明太祖洪武七则 成祖永乐二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正统一则 景帝景泰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孝宗弘治二则 武宗正德二则 世宗嘉靖六则 穆宗隆庆一则

   神宗万历二则

皇清顺治三则 康熙二则

 广文部总论

  图书编教职

 广文部名臣列传

  宋

  胡瑗       舒璘

  王炎泽

  元

  余岳       虞荐发

  明

  徐原       赵谦

  袁时亿      曹端

  饶政       冯芳

  朱旻       刘琯

  应璋       梁以蘅

  王栋       许效贤

  吴俸       李汝桂

  蒋仕       杨以任

  杨文伟      曾以诚

  徐应亨

官常典第六百六十一卷

广文部汇考[编辑]

[编辑]

《周》诸侯国皆设师氏、保氏,为师儒之官。

按:《周礼天官》:大宰之职,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三曰师, 以贤得民。”

订义郑康成曰:“师,诸侯。师氏,有德行以教民者。”黄氏曰:“师,掌教之官,卿、大夫。师氏,保氏也。”吕氏曰:“师言贤而不言道,身即道也。莫重于儒,莫尊于道。至于师而二名皆不立焉。师之任易乎哉!”

四曰“儒以道得民。”

订义郑康成曰:“儒,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黄氏曰:“儒,学士也,通乎其下,传道授业者。”

[编辑]

汉制,郡国置文学掾。

按《杜氏通典》,“经学博士,汉郡国皆有文学掾。”

武帝  年立天下郡国学校官[编辑]

按《汉书。武帝本纪》,不载。按《文翁传》,“武帝时令天下 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

平帝元始三年设学校置经师一人[编辑]

按:《汉书平帝本纪》:“元始三年,立学官,郡、国曰学,县、道、 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庠序 置《孝经》师一人。”

北魏[编辑]

献文帝天安元年诏立乡学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编辑]

按《魏书献文帝本纪》,“天安元年九月己酉,初立乡学, 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按《高允传》, “显祖诏允曰:‘庠序不建,道肆陵迟。朕纂承大业,欲置 学官于郡国,使进修之业有所津寄。卿宜与中秘二 省参议’。”允表请制,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学生 一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八十人;中 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 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其博士取博关经典,世 履忠清,堪为人师者,年限四十以上,助教亦与博士 同,年限三十以上。若道业夙成,才任教授,不拘年齿。 学生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 次及中第。”显祖从之。郡国立学,自此始也。

[编辑]

唐制,府郡置经学博士各一人,掌以《五经》教授。 按《杜氏通典》,“唐府郡置经学博士各一人,掌以五经 教授,学生多寒门鄙儒为之。”

助教、学生各有差。

====元宗开元二十六年敕州县每乡各置一学择师教授====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唐开元二十 六年,敕州县每乡之内。各置一学,仍择师资,令其教 授。”

[编辑]

仁宗景祐四年诏藩镇立学[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景祐四年,诏藩 镇始立学,他州勿听。”

宝元元年令大郡立学[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宝元元年颍 州守臣蔡齐请立学。时大郡始有学,而小郡犹未置 也。

庆历三年五月丁亥置武学八月戊午罢武学[编辑]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按《职官志》:庆历三年,诏置 武学于武成王庙,以阮逸为教授。八月,罢武学。以议 者言“古名将如诸葛亮、羊祜、杜预等,岂专学孙吴故 也。”

庆历四年三月乙亥,诏“天下州县立学。”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按《职官志》:“庆历四年,诏诸 路州军监各令立学。学者二百人以上,许更置县学。 自是州郡无不有学,始置教授,以经术行义训导诸 生,掌其课试之事,而纠正不如规者。委运司及长史 于幕职州县内荐,或本处举人有德艺者充。”

神宗熙宁四年置京东诸路学官[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四年二月丁巳朔,罢诗赋及 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置京东西、陕西、河东、 河北路学官,使之教导。”

熙宁五年,诏“复置武学于武成王庙。”

按《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五年六月乙亥,置武学按 《职官志》:熙宁五年,枢密院言,“古者出师,受成于学。文 武张弛,其道一也。乞复置武学。”诏于武成王庙置学。 熙宁六年四月己未,诏置诸路学官。

按《宋史神宗本纪》云云。按《职官志》。熙宁六年。诏诸 路学官。委中书门下选差。至是始命于朝廷。

熙宁八年,令立教授试法。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初,内外学官多 朝廷特注,后稍令国子监取其旧试艺等格优者用 之。熙宁八年,始立教授试法,即舍人院召试大义五 道。”

元丰元年令设州府学官共五十三员诸路惟大郡有之军监未尽置[编辑]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云云。

元丰 年,令设小学,置“职事教谕二人,学长二人,集 正二人。”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元丰官制,小学 置职事教谕二人,掌训导及考校责罚;学长二人,掌 序齿位,纠不如仪者;集正二人,掌籍诸生名氏,纠程 课不逮者。”

元丰七年。令诸州无教官。长吏选在任官兼之 按《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元丰七年。令诸 州无教官。则长吏选在任官。上其名。而监学审其可 者。使兼之。

哲宗元祐元年诏国子司业各举学官二人自是列郡各置教官[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二月“甲寅,诏侍从御史、 国子司业,各举经明行修可为学官者二人。”按《职 官志》:“诏齐庐宿常等州各置教授一员。自是列郡各 置教官。”

元祐 年,令“罢试教官,须命举则论荐。”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元祐中罢试法, 已而论荐益众,乃诏须命举乃得奏。”

绍圣二年定州学制[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二年五月“乙巳,命蔡卞详定 外州州学制。”

绍圣 年,重定试教官法。

按《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绍圣初,三省立 格,中制科及进士甲第,礼部奏名在上三人,府、监、广 文馆第一人,从太学上舍得第,皆不待试,馀召试两 经大义各一道,合格则授教官。”

元符元年七月丁卯令学官试三经[编辑]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元符二年十一月乙未,诏“诸州置教授者,依太学三 舍法,考选生徒升补。”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徽宗大观元年十二月丁酉置开封府府学[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大观四年八月丁亥,行《内外学官选试法》。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元年十一月壬戌以上书邪等及曾经入籍人并不许试学官[编辑]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二年。令试教官。十人取一人。以重其选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政和二年。臣僚 言“元丰召试学官六十人。而所取四人。皆知名之士。 故学者厌服。”近试率三人取一。今欲十人始取一人。 以重其选。从之。自是或如旧法中书选注。又尝员外 添置八行应格人为大藩教官。不以莅职。随废。或用 元丰试法。更革无常。

政和八年。诏诸州教授。兼用元丰法。仍止试一经 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云云。按徽宗本纪政和纪

元只有七年,《职官志》作“八年” ,当是重和未改元前之事也。仍志载之以备考。

高宗建炎三年令教授并罢[编辑]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云云。

绍兴三年令复置四十二州教官[编辑]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云云。

绍兴九年八月己酉,复淮南诸州学官。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十二年,增修学宫,令吏部选差教授。

按《宋史高宗本纪》。十二年二月丙戌。诏诸州修学宫。 四月甲申。增修临安府学。为太学按《职官志》。十二 年。诏无教授官州军。令吏部申尚书省选差。

绍兴十三年,诏“诸州军各置教授,隶于礼部。”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绍兴十三年, 诏“诸州军并各置教授,其礼部长贰正系所隶,合依 崇宁大观格法,许按劾体量及岁举改官。”从司业高 阅之请也。

绍兴十五年,令试教官于《六经》中取二经,以贯穿该 赡为合格。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绍兴十五年,从 国子监丞文浩所言,于六经中取二经,各出两题,毋 拘义式,以贯穿该赡为合格。”

绍兴十六年,诏修建武学,置博谕以诲学者。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绍兴十六年,诏 修建武学武博、武谕,以兵书、弓马、武艺诱诲学者。 绍兴二十六年,诏武学博士、学谕各置一员,州军教 授毋兼他职。”

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二十六年四月癸巳,置武学 官及弟子员百人。五月丁未,诏州军教授毋兼他职。 按《职官志》:绍兴二十六年,诏武学博士、学谕各置 一员,内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 充其学谕,差武举人,后又除文臣之有出身者。又诏 州军教授并不许兼他职。

绍兴   年,罢试教官,又复之。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高宗初年,复教 官试。绍兴中,议者谓“欲为人师而自献以求进,非礼 也。”乃罢试,而自朝廷选差。已而又复之。凡有出身者 许应先具经义诗赋各三首赴礼部,乃下省闱,分两 场试之。初任为诸州教官,由是为两学之选。

宁宗庆元五年诏诸路州学置武士斋选官按其武艺[编辑]

按:《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编辑]

金制,“教授品级有差。”

按《金史百官志》:“诸府教授一员,诸节镇教授一员,正 八品;诸防御州教授一员,从九品。”

[编辑]

元制,置诸路散府上、中、下州及蒙古教授学正等员。 按《元史百官志》:“儒学教授一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 员及学正一员,学录一员。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 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蒙古教授一员,正九品。”

世祖至元七年夏四月壬午设诸路蒙古字学教授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编辑]

至元二十七年,令立各路教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五月庚午,立各路教官, 有精于艺者,岁贡各一人。”

至元二十九年,令设云南诸路教官。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夏四月辛卯,设云南诸 路学校,其教官以蜀士充。”

顺帝至正二十三年五月甲寅诏授江南下第及后期举人为路府州儒学教授[编辑]

按:《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编辑]

太祖洪武 年诏考学官以立造士之法[编辑]

按《春明梦馀录》:“明太祖初年诏曰:‘惟致治在善俗,善 俗视教化。教化行,虽闾阎可化为君子;教化废,中材 不免于小人。近北方散乱,人鲜务学,其选太学诸生 中年长学优者,往各郡分教,使人务学而兴材之。辍 翰林院修撰、检讨为郡学官。已复令按察司精考儒 学官,不称者送部别调’。”又诏各布政司、府州县官举 秀才人材,必会同境内耆宿长者,访求德行道艺著 闻州里之人,以充邻里保结,命有司验实。盖重荐举 而先德行,俨然成周造士之法也。

洪武二年,诏“天下府州县立学校,学者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十六年、令教官见上司、一遵宪纲行礼。如违、听 巡按司官究问

按:《明会典》:“洪武十六年,令教官生员见上司,一遵宪 纲行礼。如有出郭迎送及妄行跪礼,过为称呼者,听 巡按御史、按察司官依律究问。若上司故违宪纲者, 亦行纠奏。”

洪武十八年。令会试下第举人。俱授学正教谕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二十四年、“命凡学官、位于杂职”之上

按《明会典》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教官选用考核之法”

按《明会典》:“洪武二十六年,以监生年三十以上能文 章者,授教谕等官。训导有缺,以举人及考中监生并 通经儒士选用。”又定:“各处府州县学训导,与教官一 体历俸九年,考满给由。其训导给由到部,出题考试, 将所试文字送翰林院批考。通经者,于县学教谕内 叙用。若不通经者,本处复充训导。自来不通经者,量 才别用。教官考核称职,升一等,平常者本等用,不称 职者黜降,不通经者别用。”又奏准以九年之内,科举 取中生员名数为则,定拟陞降。县学额设生员二十 名。教谕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三名,又考通经者, 为称职,升用。若取中二名,又考通经者,为平常,本等 用;若取中不及二名,又考不通经者,为不称职,降黜 别用。州学额设生员三十名,学正九年之内,科举取 中生员六名,又考通经者为称职升用;若取中三名, 又考通经者为平常本等用;若取中不及三名,又考 不通经者为不称职,降黜别用。府学额设生员四十 名,教授九年之内,科举取中生员九名,又考通经者, 为称职升用;若取中“四名,又考通经者,为平常本等 用;若取中不及四名,又考不通经者,为不称职,降黜 别用。”府州县学训导,分教生员一十名,九年之内,科 举取中生员三名;又考通经者,升教谕。若取中二名 或一名,又考通经,仍充训导。若科举全无取中,又考 不通经,降黜别用。又奏准:“教谕科举及数考不通经, 有司内用科举不及数通经,降训导。”

洪武三十五年、令教授考《通经》。任内止有举人三名 者降学正

按《明会典》云云。

成祖永乐元年定举人署教谕训导者以任内有中式科举岁贡名数方与实授[编辑]

按《明会典》:“永乐元年定举人署教谕事者,任内有科 举中式一名,又有岁贡中式一名。署训导事者,有科 举中式一名,或有岁贡中式一名,俱与实授。”

永乐六年,令“教官考满,吏部同六科都给事选有才 识者考其高下用之。”

按《明会典》:“永乐六年,令教官考满,吏部同六科都给 事中选其有才识者,留六科理事一年,后从本科都 给事中考其高下用之。”

宣宗宣德五年重定教授学正教谕训导以举人名数为陞降[编辑]

按《明会典》:“宣德五年,重定举人名数。教授五名为称 职,三名为平常,不及三名为不称;学正三名为称职, 二名为平常,不及二名为不称职;教谕二名为称职, 一名为平常;训导一名为称职,不及者皆为不称。称 职者陞,平常者本等用,不称者降。”

英宗正统九年定教官九年任满无举人者降调有差[编辑]

按《明会典》,正统九年奏准教官九年任满无举人者, 试其学问,果优仍任教官。教授、学正、教谕俱降训导, 训导调边远,其考不中者,仍降杂职。又奏准考试考 满教官,初场考《四书》、本经义各一篇,二场论策各一 道。教授、学正、教谕俱本部定中否,训导送翰林院定 中否。考不通经,系举人出身者,教授改吏目,学正等 官改典史、监生。儒士出身者,教授改税课司大使,学 正等官降河泊所官。卫学并选贡衙门,学正考不通 经,亦同前例。冒报举人者送问。无府州县委官保结 者行查。云南各处教官,从选贡衙门例,亦不论举人。

景帝景泰元年令岁贡生员愿就教职者从翰林院考中除学正教谕训导[编辑]

按《明会典》云云。

宪宗成化元年令岁贡及纳马纳粟四十五岁出身者止除训导后惟岁贡考除馀不准进士及内外见任官科目出身愿就教职者听[编辑]

按《明会典》云云。

孝宗弘治二年令九年考满教官考通经举人及数者升用[编辑]

按《明会典》:“弘治二年奏准九年考满,教官,考通经府 州、县举人及数,方陞卫学并选贡衙门,虽无举人,亦 陞。若丁忧复除者,论前后任多少。若任府、州县学日多,从府州、县学论;任卫学并选贡衙门学日多,从卫 学并选贡衙门论。”

弘治十八年、令、举人出身教官历俸六年以上、有才 行出众者、取选科道等官

按《明会典》云云。

武宗正德四年准云贵并各边省卫学及王府教授缺多令愿告远方监生考选除补[编辑]

按《明会典》云云。

正德九年、令、进士就教职者、其俸给照原中甲第品 级关支

按《明会典》云云。

世宗嘉靖四年令诸学教官考不通经有举人者与无举人考通经无过者俱为选用[编辑]

按《明会典》:“嘉靖四年题准,府州县学教官,考不通经, 有举人者,仍照原职选用。又行都司儒学及外卫儒 学教官,考满题准,除考通经,有举人及数,照例升用 外,无举人考通经、查无过者,俱本等选用。”

嘉靖十年令:监生愿告卫学及王府教授者,听其选 补。及岁贡生员愿教职者,送翰林院考试量授。 按《明会典》,嘉靖十年题准,听选监生,愿告卫学及郡 王府教授者,与愿告远方监生一同补选。又令:岁贡 生员愿就教职,送翰林院考试,文学优长居上等者, 量授学正、教谕,其馀仍除训导。

嘉靖十四年令教官内陞两京国子监监丞等官。 按《明会典》:“凡两京国子监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 等官。嘉靖十四年,令于教官内升用。”

嘉靖二十三年令、岁贡生员、年老不愿出仕者。许授 学正教谕职衔致仕。

按《明会典》云云。

嘉靖四十二年令州县正官缺、将岁贡出身教官考 语优者升补

按《明会典》,“凡教官,嘉靖四十二年,题准州县正官缺, 将岁贡出身教官曾经荐举及考语优者升补。 嘉靖四十四年,令教官有贤能卓异者,抚按同提学 御史保荐到部,与进士、推官、知县一体优擢。”

按《明会典》云云。

穆宗隆庆二年令岁贡生员已经廷试不愿出仕者俱遥授训导职衔[编辑]

按《明会典》云云。

神宗万历五年令就教举人以廷试名次前后者授职有差[编辑]

按《明会典》:“万历五年,令乞恩就教举人,廷试名次,在 前者授学正、教谕,在后者授训导,如缺不敷,陆续候 补,不许回籍。”

万历十三年,令淑女父添注京学训导职衔,不得到 任。如系廪生出身,方许实授。

按《明会典》:“万历十三年议准淑女父添注京学训导 职衔,止许带俸,不得到任管事。如系廪生者,方得实 授。有志应举,不愿就官者听;愿回籍者,给文行该地 方,给俸终身。”

皇清[编辑]

顺治元年[编辑]

《大清会典》:“顺治元年,置顺天府所属衙门:儒学教授。”

一员,训导一员。训导,初设六员。顺治三年裁四员。康熙四年悉裁。十五年复设一员。京卫武学教授一员,训导一员。训导初设二员顺治二年裁康熙十五年复设一员

顺治五年

《大清会典》:“顺治初,辽东十五学寄设永平,置三教官。”

统之“于都司学,设官一员,兼管自在、沈阳、铁岭、开原四学。于宁远学,设官一员,兼管前屯、锦州、义州、右屯四学。于广宁学,设官一员,兼管永宁、盖州、海州、定辽右卫四学。”五年,改为辽学,置教官一员。其十“五学名色俱裁。”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四年,置奉天府所属衙门:儒学教”

授一员训导一员

康熙七年[编辑]

《大清会典》:“康熙七年,定各府所属衙门儒学教授一。”

员,训导一员。各州所属衙门儒学,学正一员,训导一员。各县所属衙门儒学,教谕一员,训导一员

康熙九年

《大清会典》:国初各官品级,满、汉各有不同。康熙九年

改归画一。从九品:“京府儒学教授,京卫武学教授,各府儒学教授,各卫儒学教授,未入流各州儒学学正,各县儒学教谕,各卫武学训导,各府州县儒学训导。”

广文部总论[编辑]

《图书编》:

《教职》
[编辑]

问:“教之为官也,可以寄士养哉?”曰:“今天下势官谓可 苟具,无所系重轻焉,莫教职。若以其实论之,庶官之 贤不贤,其由教职之懋不懋始耳。天下教官几三千 员,注铨者以御末才。举人乙榜令就教,洪武十八年 例也,而今故以眊钝居乙榜以应之。正统八年,令副 榜限年,非三十不除,盖惜之也。岁贡令就教,景泰元” 年例也。而贡至景泰,非衰敝不能与纳马纳粟。四十 五岁令就教,成化元年例也,而其意固将以备杂流 矣。弘治间,惩其大甚,一切革,不准除正令。举人岁贡 及进士内外见任官,科目出身愿就者听。弘治十五 年,许教官如宪纲例入御史选。然不能实崇之,使得 尽职,抑末矣。今之部使劾有司不职,则曰“堪以任教。” 夫模范不立,乃欲责士以行,岂不甚难矣乎?今欲尊 师寮,核士养,虑于贡员未澄;欲并用三途,虑于贡法 无制。古乡举里选以得士,而今独不可行乎?若科甲 之外,依古荐举而充岁贡之额,严其法必得真才,而 并用以为教,岂不为养士之望哉?

广文部名臣列传[编辑]

胡瑗[编辑]

按《宋史儒林传》:“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以经术教授 吴中,年四十馀,范仲淹荐授试秘书省校书郎。仲淹 经略陕西,辟丹州推官,以保宁节度推官教授湖州。 瑗教人有法,科条纤悉备具,以身先之。虽盛暑必公 服坐堂上,严师弟子之礼,视诸生如其子弟,诸生亦 信爱如其父兄,从之游者常数百人。庆历中兴太学” 取其法著为令,授国子监直讲。瑗既居太学,其徒益 众,太学至不能容,取旁宫舍处之。礼部所得士,瑗弟 子十常居四五。既而以太常博士致仕,归老于家。

舒璘[编辑]

按《宋史》本传:“璘字元质,一字元宾,奉化人。补入太学, 举乾道八年进士,两授郡教授,不赴。继为江西转运 使干办公事。或忌璘所学,望风心议,及与璘处,了无 疑间。为徽州教授,徽习顿异。《诗礼》久不预贡士,学几 无传。璘作《诗礼讲解》,家传人习,自是其学濅盛。丞相 留正称璘为当今第一教官,司业汪逵首欲荐璘,或” 谓璘举员已足,逵曰:“吾职当举教官,舍斯人其谁先” 卒剡荐之,知平阳县。

王炎泽[编辑]

按《金华府志》:“炎泽,字威仲,义乌人。少嗜书,稍长,治举 子业,有声乡邦。闭门授徒,绝口不言仕进者。久之,部 使者起为东阳、常山二县教谕,迁石峡书院山长,所 至以善教称。已而弃官归隐于家,学者尊为南棱先 生。炎泽待人,一本于诚,言论磊落,无所隐蔽,莫不敬 服。为诸生讲说,务推明大义,不事支离穿凿。为文简” 质而主于理。诗极浑厚而间出奇语,不屑以雕刻求 工。所著有《南棱类槁》二十卷。二子:良玉,常山教谕;良 珉,义乌训导。

[编辑]

余岳[编辑]

按《瑞州府志》:“岳,号泗滨,上饶人。至元间,为本路教授。 学行修饬,多士向风。尝建仰高堂于学后,购置官书 贮堂中,仍严课试之条,重小学之法,而又考订丧服 之制,厘正从祀之牌,置具祭乐等器用,学政为之一 新。”

虞荐发[编辑]

按《无锡县志》:“荐发,字君瑞,其先丹阳人。性孝友,处约 而好施,口未尝言利。宋德祐中,避地无锡,乐其风土, 因家焉。无锡学久废,强起荐发为师,招诸生讲说义 理,士皆闻风而至。时士人有田籍者,官俾给驿传。荐 发极言于上官,得免。为乡校官十馀年,未尝受廪禄。 当路交辟,不就,归自号薇山,学者因称薇山先生。延” 祐甲寅初行科举,左丞许某董试江浙,征之,乃曰:“吾 所避者利禄耳,今幸无是。”遂应命。经拟问忠恕,或引 天地忠恕以对。阅者谓天地有忠恕耶?乙其处,荐发 曰:“此程子之说。”于是黜而复取者数人。

[编辑]

徐原[编辑]

按《金华府志》:“原字均善,少从吴礼部游,与吴沉、童梓 为友。博览群书,以诗文名世。所著有《五经讲义》《强学 斋文集》数卷。洪武初,取婺州,与吴沉同命为训导,历主福建、江西考试。”考之《皇明政要》及《元纲目》云:“太祖 改婺州为宁越府,命知府王宗显开郡学,延儒士叶 仪、宋濂为五经师,戴良为学正,吴沉、徐原为训导。时” 丧乱之馀学校久废,至是始闻弦诵之声。

赵谦[编辑]

按《明外史》本传:“谦字㧑谦,馀姚人。早岁孤贫,寄食山 寺,即励志圣学。闻金华郑四表学有根源,往师之。寻 考亭坠绪,归而兀坐坞山万里阁。博览经史,尤精六 书之学。洪武十二年,诏儒臣修《正韵》,谦应聘入都,年 甫二十八。诸儒嫉其立异,以年少毁之。乃授中都国 子典簿。学士宋濂深惜之,遣二子与游,然亦莫能留” 也。明年,又与僚友论事不合,罢归。家居十年,侍郎侯 庸奏荐之,太祖曰:“朕知之久矣,将老其才而大用之。” 庸又言于皇太子,太子曰:“吾识其人,宋先生尝称之。 然其所著书,非静处不能就,可令为教官。”会有忌谦 者,乃以为琼山教谕。琼山在南海外,声教所不及。谦 至作《琼台布》。所著《学范》,慨然以兴起斯文为己任,虽 将门子弟及蛮中荷戈之徒,皆知向学,由是文教大 兴。居二年,因进香入觐,上其所著书,诏下翰林看详, 竟为寝阁。寻卒于官,年四十五。四方学者莫不宗之, 称之为“考古先生。”

袁时亿[编辑]

按《绍兴府志》:“时亿,东安人。洪武末,掌教诸暨。先是,学 官多辟用乡儒,至时亿始从铨选,具冠带备儒官之 仪。而时亿深经术,善文章,喜诱进诸生,孜孜不倦。时 国法严峻,人皆以田里为安,驱之就学,辄逃匿。及时 亿至,乃乐从之游。时亿著《忠臣》《孝子》《辅相》《守令》等篇, 与子弟论说,谓得其义谨行之,天下国家可几而理” 云。

曹端[编辑]

按《明外史》本传:“端字正夫,渑池人。自幼不妄言动,师 事宜阳马子才、太原彭宗古,远有端绪。举永乐六年 乡试。明年以会试副榜授山西霍州学正。善训诱,诸 生翕然从化,上官不敢以属吏临之。居九年,丧父,服 阕,调蒲州学正。考绩至京,蒲人、霍人交章请复任,以 霍人奏先至,得允。宣德九年正月卒于官,年五十九”, 州人为罢市巷哭。端所著有《四书详说》《大极图通书》 《西铭释文》《孝经述解》《儒家宗统谱》《家规辑要》《存疑录》 诸书,学者称“月川先生。”明世北方理学,实自端倡之。

饶政[编辑]

按《安庆府志》:“政字文质,登永乐乙未进士。明年奉敕 运江西粮,三年竣役还朝。同事十三人分别授御史 佥事。政性高澹,不乐仕进,上章自陈曰:‘臣粗通章句, 冒窃科名,才识迂疏,不堪持宪,愿授教职,训诲生徒’。 上可其请。先后四任寿昌、肃藩、罗山、德安,学博二十 年,竟不迁官。一时名臣如总宪张灿、徐廷璋,台省杨” 瓒、何𤣱、熊麟,部郎陈善,皆立《雪政门》者。年八十归里。 德安士林思之,崇祀名宦。

冯芳[编辑]

按《宁波府志》:“‘芳,字德秀,善属文,通五经。举永乐十五 年乡试。仁宣朝始谒选。时以皇太后命写《楞严经》千 卷,择贡生善书者任之。制云:‘经完当与进士’。芳与焉。 上章自劾曰:‘臣以佛经授美官,是以异端进也。如名 教何’?昧死辞’。上笑曰:‘腐举人。与教职去’。遂授长寿训 导,转洛阳教谕,前后十八年,竟不得迁。尝自题其像” 曰:“维岁戊申,四十有六。钦授师儒,敬修弥笃。正道自 持,邪说罔惑。程、朱训,垂幸以自淑。”所著有《尚书补注》 《易传发明》,烬于火,学者称为“长寿先生”,从官号也。

朱旻[编辑]

按《苏州府志》:“旻字希仁,璲子。年十九,登正统甲子乡 荐。将上春官,别母,母曰:‘儿必顶进贤冠见吾’。旻跪受 教。比试中乙榜,念母命不冠,不敢归,遂谒选,授诸暨 训导,历浮梁,迁昌平教谕。天顺末,围猎近郊,前驱将 逼陵寝。旻上疏谏,以天寿诸陵,列圣神灵式临,法宜 安静,而负羽之徒,时有驰骤,不无震摇。上愕然,戒有” 司勿猎,著为令。后迁临川、石首谕,于山东、河南、陕西 《三典》文衡,得人甚盛。其门人王约按吴为立坊表之。

刘琯[编辑]

按《广西通志》:“琯,海阳人,举人。成化八年任横州学正, 持身端谨,训诲有方,士皆督入号舍,每日授书讲解 不怠。率五鼓升堂背书,至夜锁舍,暗察其惰者而扑 之,二鼓尽乃就寝。诸生有梗教者,系之明伦堂以示 惩。时州守何尧中修学日,亲至视工,诸生曰:‘盍去迎 之’?琯曰:‘修学,有司职也,各尽其职而已,何迎焉’?坐讲” 不辍,一时文教大异。捷秋试者辈出,诸生贽礼不苟 受,亦不苟辞。积颇赢,则遣人赍至广州,市铜锡祭器, 归酬于学。在任八年归,学者咸称之。

应璋[编辑]

按《明外史李沧传》:“应璋,字德夫,由岁贡生历罗源教 谕,启迪有方。年九十卒,学者称东白先生。”

===梁以蘅===按《绍兴府志》:“以蘅字仲芳,新会人。嘉靖丁未,自庐陵 谕迁绍兴教授。为人美丰仪,寡言笑,动止必有礼,居 常恂恂若无能者。及道义所关,毅然必往,即贲育弗 能挠也。教诸生务敦实行,颁示科条,令中人皆可遵。 诸生有窭甚不能婚丧者,辄捐助之,或抱冤抑,必奋 往力救。然约束甚严,稍有违犯,即高等贵胄必加诃” 让不少假。倘其知改,又辄煦煦进之,无终疾也。以是, 诸生得其喜则欣然以为荣,得其怒则赧然不胜耻。 其持身甚介,一毫不妄取。主试山东,供帐馈赆一无 所受。当路知其贤,檄署县事,亦坚辞不往,曰:“越俎代 庖,吾不能也。”每以母老乞归养,当路不许。久之,迁知 连城,甫阅岁,竟弃官奉母,人益高之。去越三十年,诸 生追思不已,为勒石颂德焉。

王栋[编辑]

按《济南府志》:“栋,泰州人。师事姚江门人王心斋,得正 学。嘉靖乙丑,由乡贡训导泰安,日以濂、洛、关、闽之学 启迪诸生。诸生久泥制举,初不甚解,因出所著《古大 学解》及《一庵会语》十二卷,命诸生昕夕体验。不数月, 咸悦服,佥曰:‘庶不枉过此生’。岱下人士至今知言理 学者自栋始。”

许效贤[编辑]

按《绍兴府志》:“‘效贤,字子官,莆田人。嘉靖中为新昌训 导。喜诵说仁义,论难经旨,辨注疏异同,津津不厌口, 未尝言利。视诸生贫者尤加意恤之,岁时馈遗辄弗 受。诸生有终丧而以币,见者叹曰:‘吾闻《礼》尚赗赙,哀 有丧也’。吾未之能行,而又有受于子乎’?亟麾去,署县 事,乃以赎金置学田若干亩。其律己甚严,而与人甚” 恕,人称“长者。”去之日,为立碑志思云。

吴俸[编辑]

按《济南府志》:“俸字廉夫,浙江黄岩人。由选贡。嘉靖间 为淄川教谕,设为科条,口授心印,以造多士。”魏都宪 注公考云:“达材成德,有人立白雪之门;鱼跃鸢飞,无 物缀红炉之点。士之乐育以成者,则有张仪部敬、王 大理晓、王太常教诸人创纂邑乘,省制祭器,修葺庙 庑,购置书史。暇则与邑荐绅赓烟和月,兴会磅礡,若” 弗知身之落落下僚者。任满致政归,年八十许,精神 不衰。一日,语子姓曰:“我有德在淄,其身后之桐乡乎?” 遂端坐以逝。淄人士闻之,祀俸名宦祠中。

李汝桂[编辑]

按《济南府志》:“汝桂,泰安人。总角笃志圣贤之学,继闻 王阳明、邹东廓良知慎独之旨,久之有悟。应隆庆己 巳贡,训导广德,迁安教谕献县,士子皆瞿然顾化。七 十解组,而证修益力。所著有《教言讲馀录》,《训民俚言》。 八十无疾而逝。鹾院题其墓曰‘明理学名儒泰山还 朴李先生墓’。”

蒋仕[编辑]

按《祁阳县志》:仕,萧县人。由明经任武昌府司训。厉冰 蘗之操,矩矱弘笃,引翼士类。隆庆庚午迁祁学教谕。 至即勤课诸生,尤训以礼,一切规例悉屏之。所居布 袍蔬茹,萧然物外,客至或弟子横经,必治具。妻阎氏 躬自理之志,与其夫冰壶相对,体无完衣,拮据中馈 无怨言。明伦堂后崇冈,相传宜种树。仕至即捐赀筑 墙若干丈,召人多植,人亦翕然从之。守宪毛汝贤闻 而嘉奖,令立碑以纪其事。祭器未营,仕议欲贸铜铸 之,悉所有不能办,力与令张照言得助,遂成祭器若 干。士之贫困不能自立者,捐俸金赈之。又为请于学 台,岁得支学田租若干石,以周贫乏。癸酉春,督学姚 公试儒童,取充弟子员几五十人,例谒师有常礼。仕 绝口不言,但顺僚友意。俟两司训纳贽如数,即命迎 送。释奠先师,登堂画卯之明日,汇诸生贽仪,逐一散 还。闻者叹服,太守褒之。寻迁南京武学教授。

杨以任[编辑]

按《江宁府志》:“以任号维节,江西人。辛未成进士。自以 学仕未优,请改应天教授,接引诸生实行,月课一二 高年知名者,忘分引交,绝不以师长尊行自居。诸生 贽礼,尽为谢绝。有序应补廪而贫者,具券以往。以任 挥去之,立为申请,绝不受谢。日手一编,咿吾讽咏,不 分昼夜。遂成瘵疾,卒于南雍。”

杨文伟[编辑]

按《广东通志》:“文伟,南海人。万历十一年,以贡训长乐, 诚正端介,诸生贫者,捐俸济之,有冤抑不平,代白有 司,委盘仓,役从误持升斗秣马,责追还之。卒于任,贫 不能贸棺,诸生醵赙,仍请于直指汪原恤之。”

曾以诚[编辑]

按《广西通志》:“以诚,字惟豫,苍梧人。性严毅,读书博涉, 讲业不倦。万历岁,荐授平乐府训导,以造就人才为 任。选诸生英俊者辟别馆处之,月分俸资其膏火。程 士先德行,后文艺,讲业课文,寒暑不辍。偶一生素无 学行,岁试幸列优等,白督学,竟不准饩。以是人知砥 砺。五年,迁象州学正,造士一如平乐。”

===徐应亨===按《广东通志》:“应亨,字伯阳,兰谿人。崇祯二年由举人 署增城教谕。性笃孝,奉母之官,甫入署,母忽思家,遂 上书求去。诸生诣其母前,群相慰留乃止。居常问寝 视膳,虽公事不废。其教人以孝为本,阐明经学,多前 人所未发,来学者辄却其修脯,又尝出餐钱以修祭 器,并补邑志之缺。暇则集缙绅及诸生之能诗者,日” 相倡和,于声利泊如也。在增著有《罗浮集》《南越集》,人 传诵之。稍迁巴州守,卒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没有标点。标点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诗文断句 v2.1创建,并且经由维基文库用户编辑改善的。本站用户之编辑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发布。

欢迎各位持续修正标点,请勿复制与本站版权协议不兼容的标点创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