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第011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十一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
第十一卷目录
父母部汇考
易经〈说卦传〉
礼记〈曲礼〉
尔雅〈释亲〉
刘熙释名〈释亲属〉
张揖博雅〈释亲〉
父母部总论一
易经〈蛊卦 家人卦〉
书经〈酒诰 无逸〉
礼记〈曲礼 檀弓 内则 玉藻 丧服小记 祭义 坊记 表记 丧服四制〉
孝经〈全〉
家范典第十一卷
父母部汇考
[编辑]《易经》
[编辑]《说卦传》
[编辑]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
〈大全〉节斋蔡氏曰:干《坤》交而生震巽坎离艮兑,故以能生者为父母,而生者为子也。
又
《干》为父,《坤》为母。
《礼记》
[编辑]《曲礼》
[编辑]祭父曰“皇考”,母曰“皇妣。”
〈陈注〉曰:“皇”,以君之称,尊之也。考、成、妣,媲也。为之宗庙,以鬼享之,不得不异其称也。
又
生曰“父”,曰“母。”
又
死曰“考”曰“妣。”
〈疏〉前是宗庙之祭,加其尊称,故并曰“皇”也,此谓非祭时所称也。
《尔雅》
[编辑]《释亲》
[编辑]父为考,母为妣。
〈注〉《礼记》曰:“生曰父母,死曰考妣。”今世学者从之。案《尚书》曰:“大伤厥考心,事厥考,厥长聪,听祖考之彝训,如丧考妣。”《公羊传》曰:“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苍颉篇》曰:“考妣延年。”明此非死生之异称矣,犹今谓兄为昆,妹为媦,即是此例也。
《汉刘熙释名》
[编辑]《释亲属》
[编辑]父,甫也,始生己也;母,冒也,含生己也。
《魏张揖博雅》
[编辑]《释亲》
[编辑]翁。爸、爹,㸙父也。媓,妣。《奶媪姐》,母也。
又
父,矩也。母,牧也。
父母部总论一
[编辑]《易经》。
《蛊卦》
[编辑]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程传〉初六,虽居最下,成卦由之有主之义,居内在下而为主,“子干父蛊”也。“子干父蛊”之道,能堪其事,则为有子,而其考得无咎。不然,则为父之累,故必惕厉,则得“终吉”也。〈本义〉干如木之干,枝叶之所附而立者也。蛊者前人已坏之绪,故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干之,则饬治而振起矣。初六,蛊未深而事易济,故其占为有子,则能治蛊而考得“无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则终吉也。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程传〉《子干父蛊》之道,意在承当于父之事也。故祗敬其事,以置父于无咎之地,常怀惕厉,则终得其“吉”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程传〉九二阳刚为六五所应,是以阳刚之才在下,而干夫在上,阴柔之事也,故取“子干母蛊”为义。以刚阳之臣,辅柔弱之君,义亦相近。二巽体而处柔顺,义为多,“干母之蛊”之道也。夫子之于母,当以柔巽辅导之,使得于义,不顺而致败蛊,则子之罪也。若伸己刚阳之道,遽然矫拂,则伤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二巽体而得中,是能巽顺而得中道,合“不可贞”之义,得“干母蛊”之道也。〈本义〉九二刚中,上应六五,子干母蛊而得中之象,以刚承柔而治其坏,故又戒以“不可坚贞”,言当巽以入之也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程传〉二得中道而不过刚,“干母”,蛊之善者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本义〉过刚不中,故小有悔。巽体得正故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程传〉以三之才。干父之蛊。虽小有悔。终无大咎也。盖刚断能干。不失正而有顺。所以终旡咎也。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程传〉四以阴居阴,柔顺之才也。所处得正,故为宽裕以处其父事者也。夫柔顺之才而处正,仅能循常自守而已。若往干过常之事,则不胜而见“吝”也。以阴柔而无应助,往安能济。〈本义〉以阴居阴、不能有为、宽裕以治蛊之象也。如是则蛊将日深。故往则见吝。戒占者不可如是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程传〉以四之才守常居宽裕之时,则可矣。欲有所往,则未得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程传〉五居尊位,以阴柔之质,当人君之干,而下应于九二,是能任刚阳之臣也。虽能下应刚阳之贤而倚任之,然己实阴柔,故不能为创始开基之事。承其旧业则可矣,故为“干父之蛊。”夫创业垂统之事,非刚明之才则不能。继世之君,虽柔弱之资,苟能任刚贤,则可以为善继而成令誉也。太甲、成王,皆以臣而用誉者也。〈本义〉柔中居尊、而九二承之以德、以此干蛊、可致闻誉,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程传〉“《干》父之蛊”,而“用有令誉”者,以其下之贤,承辅之以刚中之德也。
《家人卦》
[编辑]《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
〈程传〉《家人》之道,必有所尊严。而君长者,谓父母也。虽一家之小,无尊严则孝敬衰,无君长则法度废。有严君而后家道正。家者,国之则也。〈本义〉亦谓二、五。〈大全〉或问:《传》曰:“家人之道,必有所尊严而君长者,谓父母也。”如此,则“严”、“君”作两字说。然自旧诸家只作一字说,未知如何。朱子曰:“所尊严之君长也。” 赵氏曰:“父义,母慈”,母何以亦称严?盖母之不严,家之蠹也。渎上下之分,庇子弟之过,乱内外之别,嫚帷薄之仪。父虽严,有不能尽察者。必父母尊严,内外齐肃,然后父尊子卑,兄友弟恭,夫制妇听,各尽其道,而后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云峰胡氏曰:“《本义》指二五言,在男女则九五、六二皆正,在父母则九五之刚可谓之严,六二之柔未必能严,故夫子发《彖辞》言外之意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其旨深哉。
书经
[编辑]《酒诰》
[编辑]《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 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 酒。
〈蔡注〉“此武王教妹土之民也。嗣,续,纯,大。肇,敏,服,事也。言妹土民当嗣续汝四肢之力,无有怠惰,大修农功,服劳田亩,奔走以事其父兄,或敏于贸易,牵车牛,远事贾,以孝养其父母。父母喜庆,然后可自洗腆,致用酒,洗以致其洁,腆以致其厚也。” 新安陈氏曰:“此武王通教妹土之民与臣及康叔也。盖欲妹土臣民与康叔先”艺黍稷,后远服贾,以嗣续其股肱之力,而凡用心惟在于事考长养父母,不敢分心于他适也。先用心于黍稷馀力,始从事于服贾,见急于务本而不急于逐末,亦风俗之厚也。服田与服贾者,皆以孝养为先,尚奚暇于纵酒哉?
《无逸》
[编辑]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 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
〈蔡注〉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者,以逸为逸也。《俚语》曰:谚言视小民,其父母勤劳稼穑,其子乃生于豢养。不知稼穑之艰难,乃纵逸自恣,乃习俚巷鄙语。既又诞妄,无所不至,不然,则又讪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无闻无知,徒自劳苦,而不知所以自逸也。昔刘裕奋农亩而取江左,一再传后,子孙见其服用,反笑曰:“田舍翁得此亦过矣。此正所谓‘昔之人无闻知’”也。使成王非周公之训,安知不以公刘、后稷为田舍翁乎?
礼记
[编辑]《曲礼》
[编辑]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 争。”
〈陈注〉温以御其寒,凊以致其凉,定其衽席,省其安否,丑同类也;夷平等也。一朝之忿,忘其身则害及其亲。故在群众侪辈之中,壹于逊让
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兄弟亲戚称其慈也,僚友称其弟也,执友称其仁也, 交游称其信也。
〈陈注〉言“为人子”,谓父母在时也。古之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有车马则尊贵之体貌备矣。今但受三赐之命,而不与车马同受,故言“不及车马”也。君之有赐,所以礼其臣;子之不受,不敢并于亲也。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百家为党,二千五百家为州,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孝之所该者大,故其称最广。曰“慈”,曰“弟”,曰“仁”,曰“信”,皆孝之事也。
“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 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
〈陈注〉父之执父,同志之友也。谓之“命之也”,敬之同于父。
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 业。
〈陈注〉出则告违,反则告归。又以自外来,欲省颜色。故言“面游有常身不他往也。习有业心不他用也。”
恒言不称老。
〈陈注〉《恒言》,平常言语之间也。自以老称,则尊同于父母,而父母为过于老矣。古人所以斑衣娱戏者,欲安父母之心也。
又
为人子者,居不主奥,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门。
〈陈注〉室西南隅为奥,主奥中席,皆尊者之道也。行道则或左或右,立门则避,枨𫔶之中,皆不敢迹尊者之所行也。古者男女异路,路各有中,门中央有𫔶,𫔶之两旁有枨也。
《食飨》不为概。
〈陈注〉“食飨”,如“奉亲”、“延客”及“祭祀”之类,皆是不为概量顺亲之心,而不敢自为限节也。
祭祀不为尸。
〈陈注〉吕氏曰:“尸取主人之子行而已。若主人之子,是使父北面而事之人,子所不安,故不为也。”
听于无声,视于无形。
“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暗,不登危”, 惧辱亲也。
〈陈注〉疏曰:不服暗者,不行事于暗中,一则为卒有非常,二则生物嫌,故孝子戒之。 吕氏曰:“苟訾近于谗,苟笑近于谄,服暗者欺人所不见,登危者行险以徼幸,是忘亲也,非特忘之不令之名,且将加之,皆辱道也。”
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不有私财。
〈陈注〉《不许友以死》,谓不为其友报仇也。
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
〈陈注〉《疏》曰:“冠纯冠饰也。衣纯深衣领缘也。”
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
〈陈注〉吕氏曰:“当室,谓为父后者。不纯采者,虽除丧犹纯素也,惟当室者行之。”
又
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
〈陈注〉父以恩,师以道,故所敬同。 吕氏曰:“诺者,许而未行也。”
又
父子不同席。
〈陈注〉尊卑之等异也。 临川吴氏曰:“古者一席坐四人,言父子偶共一处而坐,虽止一人,必各坐一席。盖以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尊卑不同故也。”
又
诸母不漱裳。
〈陈注〉诸母父,妾之有子者,漱,浣也。裳,贱服,不使濑裳,亦敬父之道也。
又
父母有疾,冠者不栉,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 不至变味,饮酒不至变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 复故。
〈陈注〉此言养父母疾之礼。不栉,不为饰也。不翔,不为容也。不惰,不及他事也。《疏》谓惰,讹不正之言。琴瑟不御,以无乐意也。犹可食肉,但不至厌饫而口味变耳。犹可饮酒,但不至醺酣而颜色变耳。《齿本》曰矧,笑而见矧,是大笑也。怒骂曰詈,怒而至詈,是甚怒也。皆为忘忧,故戒之。复,故复常也。
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
〈陈注〉有忧,谓亲疾或他祸患。侧,独也。独坐一席,不设待宾之席,为有忧也。一说侧席谓偏设之,变于正席也。亦通专,单也。贵贱之席,各有重数,居丧则否。吕氏曰:“专席不与人共坐也。”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
〈陈注〉庶人父母早死,不闻“父”之讳其祖,故亦不讳其
“《祖》有庙” 以事祖者则不然也。
《君子已孤》不更名,
〈陈注〉“名”者,始生三月之时,父所命也。父没而改之,孝子所不忍也。
子于父母,则自名也。
〈陈注〉自称其名。 吕氏曰:“子之名,父母所命,敬亲之命,不敢有他称也。”
又
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君有疾,饮 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 其药。”
〈陈注〉吕氏曰:“医三世,治人多,用物熟矣,功已试而无疑,然后服之,亦谨疾之道也。”
《檀弓》
[编辑]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 年。
〈陈注〉饶氏曰:“或左或右,无一定之方。子之于亲,不分职守,事事皆当理会,无可推托,致丧极其哀毁之节也。”
又
子思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 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 悔焉耳矣。”
又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孔子曰:“寝苫 枕千,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父母之丧,哭无时,使必知其反也。”
〈陈注〉“未殡,哭不绝声。”殡后虽有朝夕哭之时,然庐中思忆则哭,小祥后哀至则哭,此皆哭无时也。使者,受君之任使也。小祥之后,君有事,使之不得不行。然反必祭告,俾亲之神灵知其已反,亦出必告,反必面之义也。
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 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首足形,还葬而无 椁,称其财,斯之谓礼。”
《内则》
[编辑]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
〈陈注〉冢宰掌邦治,而治国者必先齐家,降德者,下其德教于民也。孝为德之本,故首言子事父母之道。
“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拂髦,冠緌缨端 韠绅搢笏。”
〈陈注〉盥,洗手也。漱,涤口也。栉,梳也。縰,黑缯。韬发者,以縰韬发,作髻讫,即横插笄以固髻总,亦缯为之,以束发之本,而垂馀于髻后,以为饰也。拂髦,振去髦上之尘也。髦用发为之,象幼时剪发为鬌之形。此所陈皆以先后之次,栉讫加縰,次加笄、加总,然后加髦著冠,冠之缨结于颔下,以为固结之。馀者下垂,谓之緌端,元端服也。衣用缁布而裳不同。上士元裳,中士黄裳,下士杂裳也。服元端著韠,又加绅大带也。搢,插也,插笏于带中。韠以韦为之。古者席地而坐,以临俎豆,故设蔽膝以备濡渍。韠之言蔽也。在冕服谓之韨,他服则谓之韠。项氏曰:“髦者,以发作伪髻,垂两眉之上,如今小儿用一带连双髻,横系额上是也。”
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
〈陈注〉所佩之物,皆是备尊者使令之用。纷以拭器,帨以拭手。皆巾也。刀砺,小刀与砺石也。觿状如锥,象骨为之。小觿,所以解小结者。金燧,用以取火于日中者。
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
〈陈注〉玦,射者,著于右手。大指,所以钩弦而开弓体也。捍,拾也,韬左臂而收拾衣袖以利弦也。“管、笔𫸩”,其形制未闻。遰,刀室也。大觿,所以解大结。木燧,钻火之器,晴则用金燧以取火,阴则用木燧以钻火也。
“偪,屦,著綦。”
〈陈注〉偪,《诗》所谓邪幅也。偪束其胫,自足至膝,故谓之偪也。綦,屦头之饰,即絇也。著,犹施也。朱子曰:“綦,鞋口带也。”古人皆旋系,今人只从简易,缀之于上,如假带然。
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衣绅。”
〈陈注〉笄,今之簪也。《衣绅》元端绡衣之上加绅带,士妻之服也。
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縏袠大 觿木燧,衿缨綦屦,以适父母舅姑之所。
〈陈注〉箴管,箴在管中也。縏袠,皆囊属,施縏袠者为贮。箴,线纩也。衿,结也。缨,香囊也。
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痾痒,而敬抑搔之。出 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槃,长者奉 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
〈陈注〉痾,疥也。抑,按搔摩也。温,承藉之义,谓以柔顺之色承藉尊者之意
𫗴酏,酒、醴、芼、羹、菽麦蕡,稻黍粱,秫,唯所欲。〈陈注〉𫗴,厚粥。酏,薄粥也。芼羹,以菜杂肉为羹也。蕡,大麻子。
枣栗饴蜜以甘之,菫荁枌榆免薧滫瀡以滑之,脂膏 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陈注〉饴,饧也。菫,菜名。荁,似菫而叶大。榆之白者名枌免,新鲜者;薧,干陈者。言菫、荁、枌、榆四物,或用新,或用旧也。滫,《说文》:“久泔也。”瀡,滑也。滫瀡,滫之滑者也。凝者为脂,释者为膏。甘之、滑之、膏之,皆谓调和饮食之味也。此篇所记饮食珍羞诸物,古今异制,风土异宜,不能尽晓,然亦可见古人察物之精,用物之详也。
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縰、拂髦、总角、衿缨, 皆佩容臭。昧爽而朝,问“何食饮矣?”若已食则退,若未 食,则佐长者视具。
〈陈注〉总角,总聚其发而结束之为角,童子之饰也。容臭,香物也,助为形容之饰,故言容臭,以缨佩之,后世香囊即其遗制。昧,晦也。爽,明也。昧爽,欲明未明之时。
凡内外,鸡初鸣,咸盥漱衣服,敛枕簟,洒扫室堂及庭, 布席,各从其事。孺子蚤寝晏起,唯所欲食,无时。由命 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 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陈注〉慈,爱也,谓敬爱其亲,故以旨甘之味致其爱。“各从其事”者,各治其所当为之事也。晚朝为夕,郑氏曰:“异宫崇敬也。”
父母舅姑将坐,奉席请何乡;将衽,长者奉席请何趾, 少者执床与坐,御者举几,敛席与簟,县衾箧枕,敛簟 而襡之。
〈陈注〉将坐,旦起时也。衽,卧席也。将衽,谓更卧处也。床,安身之几。坐,非今之卧床也。将坐之时,少者执此床以与之坐。御,侍者举几进之,使之凭以为安卧。必簟在席上,旦起则敛之,而簟,又以襡韬之者,以亲身恐秽污也。衾则束而悬之,枕则贮于箧也。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屦,祗敬之,勿敢 近。敦牟卮匜,非馂“莫敢用与恒食饮,非馂莫之敢饮 食。”
〈陈注〉传“移也”,谓此数者,每日置之有常处,子与妇不得辄移置他所也。近,谓挨偪之也。敦与牟,皆盛黍稷之器。牟,读为堥,土釜也。此器则木为之,象土釜之形耳。卮酒器。匜,盛水浆之器。此四器皆尊者所用,子与妇非馂,其馀无敢用此器也。与,及也。及,尊者所常食饮之物。子与妇非馂,馀不敢擅饮食之也。
父母在,朝夕恒食,子妇佐馂,既食恒馂。父没母存,冢 子御食,群子妇佐馂如初。旨甘柔滑,孺子馂。
〈陈注〉“佐馂”者,劝勉之使食,而后馂其馀也。“既食,《恒馂》”者,尽食其常食之馀也。御食,侍母食也。如初,如父在时也。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 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 唾洟。
〈陈注〉应之辞唯为恭。哕,呕逆之声也。气乏则欠,体疲则伸。偏任为跛,依物为倚。睇视,倾视也。洟,自鼻出者。
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 亵衣衾,不见里。
〈陈注〉“袭”,重衣也。袒与裼皆礼之敬,故非敬事不袒、裼也。不因涉水,则不揭裳,不见里,为其可秽。
《父母》唾洟不见,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澣。 衣裳绽裂,纫箴请补缀。
〈陈注〉《唾洟不见》,谓即刷除之,不使见示于人也。漱澣皆洗濯之事。和灰,如今人用灰汤也,以线贯针为纫。
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燂潘请靧,足 垢,燂汤请洗。少事长,贱事贵,共帅时。
〈陈注〉燂,温也。潘,淅米汁也。靧,洗面也。共帅时,皆循是礼也。
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
〈陈注〉子而孝,父母必爱之;妇而敬,舅姑必爱之。然犹恐其恃爱而于命或有所违,故以“勿逆勿怠”为戒。
若饮食之,虽不耆,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 而待。
〈陈注〉“尝而待”,“服而待”,皆谓俟尊者察其不嗜不欲而改命之,则或置之,或藏去,乃敢如己意也。
加之事人代之,“己虽弗欲,姑与之,而姑使之”,而后复 之。
〈陈注〉尊者任之以事,而己既为之矣。或念其劳,又使他人代为己意,虽不以为劳而不欲其代,然必顺尊者之意而姑与之。若虑其为之不如己意,姑教使之,及其果不能,而后己复为之也
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陈注〉谓虽甚爱此子妇而不忍其劳,然必且纵使为之,而宁数数休息之,必使终竟其事而后已,不可以姑息为爱而使之不事事也。
子妇未孝未敬,勿庸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 之。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
〈陈注〉《庸》,用也。怒之,谴责之也。不可怒,谓虽谴责之而不改也。虽放逐其子,出弃其妇,而不表明其失礼之罪,示不终绝之也。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 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 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父母有婢 子,若庶子庶孙,甚爱之,虽父母没,没身敬之不衰。子 有二妾,父母爱一人焉,子爱一人焉,由衣服饮食,由 执事,毋敢视父母所爱,虽父母没,不衰。子甚宜其妻, 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 妇之礼焉,没身不衰。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 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舅没则姑 老,冢妇所祭祀宾客,每事必请于姑介妇请于冢妇。
〈陈注〉《老》,谓传家事于长妇也。然长妇犹不敢专行,故祭祀宾客之事必禀问焉。
舅姑使冢妇,毋怠不友,无礼于介妇。“舅姑若使介妇, 毋敢敌耦于冢妇。不敢并行,不敢并命,不敢并坐。凡 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妇将有事,大小必请于舅姑。 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又
《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 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 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 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
〈陈注〉“乐其心”,喻父母于道也;“不违其志”,能养志也。
《玉藻》
[编辑]亲在,行礼于人,称“父。”人或赐之,则称“父”拜之。
〈陈注〉方氏曰:“不敢私交,不敢私受故也。”
父命呼,唯而不诺,手执业则投之,食在口则吐之,走 而不趋。亲老,出不易方,复不过时,亲癠色容不盛此
孝子之疏节也
〈陈注〉《易方》则恐召己而莫知所在。“过时”则恐失期而贻亲之忧。癠,病也。《疏节》谓常行疏略之礼而已,非大节也。
父没而不能读父之书,“《手泽》存焉尔。母没而杯圈不 能饮焉,口泽之气存焉尔。”
《五十》不散送,亲没不髦。
〈陈注〉《丧礼》“启殡以后,要绖之麻散垂,葬毕乃绞。”此言五十始衰,不散麻以送葬也。髦象幼时翦发为鬌之形,父母在则用之,故亲没则去此饰。
《丧服小记》
[编辑]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
〈陈注〉服重者,先稽颡而后拜宾,服轻者,先拜宾而后稽颡。父母尊也,长子正体也,故从重。大夫吊于士,是以尊临卑,虽是缌麻之丧,亦必稽颡而后拜,盖尊大夫,不敢以轻待之也。
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后事,其葬服斩衰。
〈陈注〉父母之丧偕,即《曾子问》并有丧,言父母同时死也。葬先轻而后重。先葬,葬母也,不虞祔,不为母设虞祭,祔,祭也。盖葬母之明日,即治父葬,葬父毕,虞祔,然后为母虞祔,故云“待后事”,祭则先重而后轻也。其葬母亦服斩衰者,从重也,以父未葬,不敢变服也。
《祭义》
[编辑]“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 愉色者必有婉容。”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 如弗胜,如将失之,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成人之 道也。
又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公明 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是何言与! 是何言与!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 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
又
《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遗体也。行父母之遗体,敢不 敬乎?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 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 遂,灾及于亲,敢不敬乎? 亨孰膻芗尝而荐之,非孝也,养也。君子之所谓孝也 者。”国人称愿然曰:“幸哉,有子如此,所谓孝也已。”众之 本教曰孝,其行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 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父母既没,慎行其身,不遗父 母恶名,可谓能终矣。”仁者,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 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乐自 顺此生;刑自反此作
〈陈注〉愿,犹羡也,然,犹而也。其行曰“养。”行,犹用也。
又
《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思慈爱忘劳, 可谓用力矣;尊仁安义,可谓用劳矣;博施备物,可谓 不匮矣”;父母爱之,喜而弗忘;父母恶之,惧而无怨;父 母有过,谏而不逆;父母既没,必求仁者之粟以祀之, 此之谓礼终。
乐正子春下堂而伤其足,数月不出,犹有忧色。门弟 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数月不出,犹有忧色,何也?”乐正 子春曰:“善如尔之问也!善如尔之问也!吾闻诸曾子, 曾子闻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 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 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 孝之道,予是以有忧色也。“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壹 出言而不敢忘父母,壹举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 而不径,舟而不游,不敢以先父母之遗体行殆,壹出 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恶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 身,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
〈陈注〉“无人为大”,言无如人最为大。
《坊记》
[编辑]子云:“善则称亲,过则称己,则民作孝。”《大誓》曰:“予克纣, 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纣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 小子无良。”子云:“君子弛其亲之过而敬其美。”《论语》曰: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高宗》云:“三年其惟不 言,言乃讙。”子云:“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 孝矣。《诗》云:‘孝子不匮’。”子云:“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 故君子因睦以合族。《诗》云:‘此令兄弟,绰绰有裕。不令 兄弟,交相为愈’。”子云:“于父之执,可以乘其车,不可以 衣其衣。君子以广孝也。”子云:“小人皆能养其亲,君子 不敬,何以辨?”子云:“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书》云:“厥辟 不辟,忝厥祖。”子云:“父母在,不称老。言孝不言慈。闺门 之内,戏而不叹。”君子以此坊民,民犹薄于孝而厚于 慈。子云:“长民者,朝廷敬老,则民作孝。”子云:“祭祀之有 尸也,宗庙之有主也,示民有事也。修宗庙,敬祀事,教 民追孝也。”以此坊民,民犹忘其亲。
又
“父母在,不敢有其身,不敢私其财”,示民有上下也。
又
“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示民不敢专也。
《表记》
[编辑]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母之亲子也,贤则亲 之,无能则怜之。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
《丧服四制》
[编辑]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 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 见无二尊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 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 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书》 曰:“高宗谅暗,三年不言。”善之也。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 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 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彊者可以观其志焉。 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孝经
[编辑]《开宗明义章第一》
[编辑]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 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 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 吾语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 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 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大雅》云:‘无念尔祖,聿修厥 德’。”
《天子章第二》
[编辑]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 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 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诸侯章第三》
[编辑]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 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 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卿大夫章第四》
[编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 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 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 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诗》云:“夙 夜匪懈,以事一人。”
《士章第五》
[编辑]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 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 忝尔所生。”
《庶人章第六》
[编辑]“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 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 之有也。
《三才章第七》
[编辑]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 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 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 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 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 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孝治章第八》
[编辑]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 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懽心以事其先 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 之懽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 妻子乎?故得人之懽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 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 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 顺之。”
《圣治章第九》
[编辑]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子曰:“天地之 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 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 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 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 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君亲临之,厚莫重焉。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 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以顺则逆,民 无则焉”,不在于善,而皆在于凶德,虽得之,君子不贵 也。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德义可尊,作事 可法,容止可观,进退可度,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 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诗》云:“淑 人君子,其仪不忒。”
《纪孝行章第十》
[编辑]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 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 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 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 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五刑章第十一》
[编辑]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 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广要道章第十二》
[编辑]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 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 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 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 也。”
《广至德章第十三》
[编辑]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 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 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 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 大者乎?”
《广扬名章第十四》
[编辑]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 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 立于后世矣。”
《谏诤章第十五》
[编辑]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 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 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 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 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 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 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 为孝乎。
《感应章第十六》
[编辑]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虽天子,必 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庙致敬,不 忘亲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 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诗》云:‘自西自 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事君章第十七》
[编辑]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 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诗》云:‘心乎爱矣,遐不谓 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丧亲章第十八》
[编辑]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 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 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丧不过三 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而 哀戚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为 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生事爱敬,死 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 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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