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第01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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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家范典

 第十五卷目录

 父子部汇考

  易经序卦传

  礼记曲礼

  尔雅释亲

  刘熙释名释亲属

  白虎通三纲六纪

  张揖博雅释亲

 父子部总论

  易经蒙卦 蛊卦

  书经大诰 康诰

  礼记曲礼 王制 郊特牲 内则 大丧记 祭统 坊记

  春秋四传庄公不书即位 晋侯杀申生 楚商臣弑逆 莒仆弑逆 宋杀痤

  许止不尝药 葬许悼公 蒯聩奔宋 晋纳蒯聩于戚 齐卫围戚 齐陈乞弑逆

  孝经士章 圣治章 广要道章 广至德章 谏诤章

  荀子子道篇

  韩诗外传父子

  大戴礼曾子本孝 曾子立孝

  刘向说苑建本

  白虎通爵 诛伐 谏诤

  应劭风俗通义正失

  袁氏世范睦亲篇

  张载乐说父子异宫

  朱子全书论人伦 甲寅拟上封事 语类

家范典第十五卷

父子部汇考[编辑]

《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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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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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妇》”,然后有父子。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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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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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父曰“皇考。”

更设称号,尊神异于人也。皇,君也。考,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

生曰:“父。”

死曰“考。”

前是宗庙之祭,加其尊称,故曰“皇”也,此谓非祭时所称也。

《尔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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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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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为考。

《礼记》曰:“生曰父,死曰考。”今世学者从之。案《尚书》曰:“大伤厥考心,事厥考,厥长聪,听祖考之彝训,如丧考妣。”《公羊传》曰:“惠公者何?隐之考也。”《苍颉篇》曰:“考妣延年。”明此非死生之异称矣。

《汉刘熙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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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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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甫也,始生己也。

子,孳也。“相生”,蕃孳也。

“无父曰孤。”孤,顾也,顾望无所瞻见也。

老而无子曰“独。”“独”只独也,言无所依也。

《班固白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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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纲六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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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为子纲。

“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转相生也。

父子者,何谓也?父者,矩也。以法度教子子者,孳孳无 已也。故《孝经》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魏张揖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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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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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爸、爹、㸙,父也。

父,矩也。子,孜也。

父子部总论[编辑]

《易经》。

《蒙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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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程传“包”,含容也。二居蒙之世,有刚明之才,而与六五之君相应,中德又同当时之任者也。必广其含容,哀矜昏愚,则能发天下之蒙,成治蒙之功。二能包纳,则克济其君之事,犹子能治其家也。五既阴柔,故发蒙之功皆在于二。以家言之,五父也,二子也

二能“主《蒙》”之功,乃人子克治其家也。本义。九二以阳刚为内卦之主,统治群阴,当发蒙之任者。然所治既广,物性不齐,不可一概取必。而爻之德刚而不过,为能有所包容之象。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为“子克家”之象。故占者有其德而当其事,则如是而“吉”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程传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专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专也。二与五刚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刚中之道,成发蒙之功。苟非上下之情相接,则二虽刚中,安能尸其事乎。

《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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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本义干如木之干,枝叶之所附而立者也。蛊者,前人已坏之绪,故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干之,则饬治而振起矣。初六,蛊未深而事易济,故其占为“有子”,则能治蛊,而考得“无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则终吉也。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本义过刚不中,故小有悔。巽体得正故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程传以三之才。干父之蛊。虽小有悔。终无大咎也。盖刚断能干。不失正而有顺。所以终无咎也。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本义以阴居阴,不能有为,宽裕以治蛊之象也。如是则蛊将日深,故往则见吝,戒占者不可如是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程传以四之才守常,居宽裕之时,则可矣。欲有所往,则未得也。“加其所任”,则不胜矣。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程传五居尊位,以阴柔之质,当人君之干,而下应于九二,是能任刚阳之臣也。虽能下应刚阳之贤而倚任之,然己实阴柔,故不能为创始开基之事。承其旧业则可矣,故为“干父之蛊。”夫创业垂统之事,非刚明之才则不能。继世之君,虽柔弱之资,苟能任刚贤,则可以为善继而成令誉也。太甲、成王,皆以臣而用誉者也。本义柔中居尊、而九二承之以德、以此干蛊、可致闻誉,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程传“《干》父之蛊”,而“用有令誉”者,以其在下之贤,承辅之以刚中之德也。

书经[编辑]

《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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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若昔,朕其逝,朕言艰,日思若考作室,既底法,厥 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 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肆予曷敢不越卬敉 宁王大命?”

蔡注昔,前日也,犹《孟子》“昔者”之昔,若昔我之欲往。我亦谓其事之难而日思之矣,非轻举也。以作室喻之,父既底定广狭高下,其子不肯为之堂基,况肯为之造屋乎?以耕田喻之,父既反土而菑矣,其子乃不肯为之播种,况肯俟其成而刈获之乎?考翼,父敬事者也。为其子者如此,则考翼其肯曰:我有后嗣,弗弃我之基业乎?盖武王定天下,立《经》陈纪,如作室之底法,如治田之既菑。今三监叛乱,不能讨平以终武王之业,则是不肯堂,不肯播,况望其肯构肯获,而延绵国祚于无穷乎?武王在天之灵,亦必不肯自谓其有后嗣,而不弃坠其基业矣。故我何敢不及我身之存,以抚存武王之大命乎?

《康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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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封,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 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 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 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曰: ‘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蔡注大憝即上文之“罔弗憝”,言寇攘奸宄固为大恶而大可恶矣。况不孝不友之人而尤为可恶者,当商之季礼义不明,人纪废坏,子不敬事父大伤父心,父不能爱子乃疾恶其子,是父子相夷也。天显,犹《孝经》所谓“天明”,尊卑显然之序也。弟不念尊卑之序而不能敬其兄,兄亦不念父母鞠养之劳而大不友其弟,是兄弟相贼也。父子兄弟至于如此,苟不于我为政之人而得罪焉,则天之与我民彝,必大泯灭而紊乱矣。“曰”者,言如此则汝其速由文王作罚,刑此无赦,而惩戒之不可缓也。大全朱子曰:“惟吊兹,惟痛悯,此得罪之人也,不于我政人得罪,悯痛之深,恨不自我得罪也。”蔡氏元度曰:“先责子之不孝,然后责父之不慈,先责弟之不恭,然后责兄之不友。《周礼》有不孝不弟之刑,而无不慈不友

之罪即此意也

礼记[编辑]

《曲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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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不同席。

陈注尊卑之等异也。大全临川吴氏曰:“古者一席坐四人,言父子偶共一处而坐,虽止一人,必各坐一席。盖以父昭子穆,父穆子昭,尊卑不同故也。”

《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

陈注《常语》易及,则避讳为难,故名子者不之用。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陈注吕氏曰:事父者,家无二尊,虽母不敢以抗之,故无长幼皆名,不敢致私敬于其长也。事君者国无二尊,虽父不可以抗之,故无贵贱尊卑皆名,不敢致私敬于其所尊贵也。《春秋》鄢陵之战,栾书欲载晋侯,其子曰:“书退。”此君前臣名,虽父亦不敢抗也。

父之仇,弗与共戴天。

陈注吕氏曰:“父者子之天,不能复父仇仰,无以视乎皇天矣。报之之意,誓不与仇俱生,此所以弗与共戴天也。”

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

陈注吕氏曰:“父为士,子为大夫、诸侯,则祭以大夫、诸侯,其尸服以士服,是可以己之禄养其亲,不敢以己之爵加其亲也。父之爵卑不当谥,而以己爵当谥而作之,是以己爵加其父,欲尊而反卑之,非所以敬其亲也。”

《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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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之齿,随行。

《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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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 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

《内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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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 而退,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陈注郑氏曰:“异宫,崇敬也。”大全张子曰:“古者有东宫、西宫,有南宫、北宫,异宫而同财,此礼亦可行。古人虑远,目下虽似相疏,其实如此,乃能久相亲。盖数十百口之家,自是饮食衣服难为得一,故大庖则同之,小庖则异之,不为害。又异宫乃容子得伸其私,所以避子之私也。” 严陵方氏曰:“尊卑之际,辨则敬,同则亵。故父子坐不同席,居必异宫,所以”致其敬也。然责贵者,其礼宜详,责贱者,其礼宜略,故由命士以上,然后父子异宫也。《周官典命》:“子男之士不命”,则士固有不命者矣。

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见。

陈注《注》“读旬为均”,谓适子妾子有同时生者,虽是先生者先见,后生者后见,然皆在夫未与妇礼食之前,故曰均而见也。应氏曰:“子固以礼见于父,父则欲时时见之,又不可渎,故每旬而一见之。若庶人则简略易通,故不必以旬而见。”

《大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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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不次于子。

陈注丧卑,故尊者不居其殡宫之次也。

《祭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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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于祭者子行也, 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 也。

陈注行犹列也。父北面而事子行之尸者,欲子知事父之道当如是也。方氏曰:“十伦皆伦也,止于父子。言伦者,有父子之伦然后有宗庙之祭,则祭之伦本于父子而已,故止于父子为伦焉。”大全长乐陈氏曰:“尸于王父则孙,于祭者则子。以孙为王父之尸,则是以子为祭者之父。子忘其子之卑而事于父,父忘其父之尊而事子,凡此所以明祭者事父之道而已。” 石林叶氏曰:“尸所以象神,取于异姓则嫌于不亲,取于己子则疑于无别。故为尸者子行也,虽以父事之不疑,于父不疑则人伦明矣。”

夫《祭》有昭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 序,而无乱也。

大全严陵方氏曰:“昭穆固所以别父子,而父子之行又各有远近、长幼、亲疏也。”

《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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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不同位”,以厚敬也。

大全严陵方氏曰:“‘此言父子不同位,《曲礼》言父子不同席’,席言所坐之席,位言所立之位,坐立虽不同,其所以辨尊卑之义则一而已

子云:“升自客阶,受吊于宾位,教民追孝也。未没丧不 称君,示民不争也。故《鲁春秋》记晋丧曰:‘杀其君之子 奚齐及其君卓’。”以此坊民,子犹有弑其父者。

陈注方氏曰:“升自客阶而不敢由于主人之阶,受吊于宾位而不敢居于主人之位,所以避父之尊,尽为子之孝而已。父既没而犹未忍升其阶、居其位焉,故曰‘教民追孝也。未终丧,居君之位而未敢称君之号,则推让之心固可见矣,故曰‘示民不争也’’。”

春秋四传[编辑]

《庄公不书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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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庄公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

《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 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

《穀梁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继弑君不言即位之 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不忍即位也。 胡传:不书即位,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也。或曰:庄公嫡 长,其为储副明矣。虽内无所承,上不请命,独不可以 享国,而书即位乎?曰:诸侯之嫡子必誓于王,庄虽嫡 长而未誓,安得为国储君,副称世子也?夫为世子必 誓于王;为诸侯,可以内无所承,上不请命,擅有其国, 即诸侯之位耶?《春秋》绌而不书,父子君臣之大伦正 矣。

大全或问子同生,以太子生之礼举之,是内有所承矣,不书即位,何也?茅堂胡氏曰:“同虽冢嫡,然未尝命于天子,桓公又薨于他国,不及有付托之命也,其内无所承明矣。” 高氏曰:“公上不受于天子,而父以弑逆得位,又不以其道,终无所受之,故不书即位,不正其始也。” 庐陵李氏曰:“《经》不书即位者,隐、庄、闵、僖四公,隐公之”立,特以非出惠公之意,与庄、闵、僖之继弑者不同。《春秋》既托始于隐以明大法矣,而庄公之事,又与闵、僖不同。盖闵、僖之立,犹念念讨贼,故庆父、叔牙卒不得志于鲁。今桓公见戕于齐,固不及有立子之命,况继承之初,创钜痛深,异于他公,不但当请命于天王即位,而父仇未讨,亦当告于天王,以国事委冢宰,专以讨贼为事,今乃泰然居之,曾不以父之无辜见弑于邻国为志,则非人子矣。其不书“即位”,仅比于桓公特书者异矣。然以人子之心处庄公之时,又知庄公之无志,非可与隐、闵、僖比也。

《晋侯杀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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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僖公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左传》: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 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𦅸曰:‘专 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必不可。”弗 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 夫成谋,姬谓太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太子祭于 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寘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 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 “贼由太子。”太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 “子辞,君必辨焉。”太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 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太子曰: “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十二月戊 申,缢于新城。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 吾奔屈。晋侯使以杀太子申生之故来告。初,晋侯使 士𫇭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寘薪焉。夷吾诉之,公 使让之。士𫇭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戚,忧必仇 焉;无戎而城,仇必保焉。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 命不敬,固仇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 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 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尨茸,一国三公, 吾谁适从?”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 不校。”乃徇曰:“校者,吾仇也。”逾垣而走,披斩其袪,遂出 奔翟。

《公羊传》“曷为直称晋侯以杀?”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 甚之也。

《穀梁传》:“目晋侯”,斥杀恶晋侯也。

胡传《公羊子》曰:“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申生 进不能自明,退不能违难,爱父以姑息而陷之不义, 谗人得志,几至亡国,先儒以为大仁之贼也,而目晋 侯斥杀、专罪献公,何也?《春秋》端本清源之书也。内宠 并后,嬖子配适,乱之本也。骊姬宠奚齐、卓子嬖,乱本 成矣。尸此者其谁乎?是故目晋侯斥杀、专罪献公,使” 后世有欲紊妃妾之名,乱适庶之位,纵人欲,灭天理, 以败其家国,知所戒焉。以此防民,犹有以“尧母”名门, 使奸臣逆探其意,有危皇后太子之心,以成巫蛊之 祸者。

大全何氏曰:“甚恶杀亲亲也。” 啖氏曰:“称晋侯,言申生之无罪也。” 陈氏曰:“太子缢于新城,则其斥杀何?《春秋》之法,苟有谗而不见,则其君之罪也,是故

申生以骊姬之谮自杀,宋痤以伊戾之谮自杀,直称君杀而已矣 。家氏曰:“献公残忍不君,溺于内嬖,所与朝夕,潜图密虑,不过为树庶孽之计耳。方东山皋、落之伐,岂无他人?乃以命冢嗣。狐突先友、梁馀子、先丹木之徒,固洞见公之肺肝,而劝太子为避祸之谋,不待归胙于君,人皆知其不免矣。” 张氏曰:“献公嬖宠庶” 孽,听谗如流,轻世适之重,忽社稷之计。申生既死,而公卒之后,奚齐亦被杀。徒设此心,两俱弃之,致晋乱二十馀年,兵败国破,所谓为人父而蒙首恶之名者,此也 。高氏曰:“诸侯世子皆誓于天子,不可专杀也。” 且父子,人之大伦,非他人所得间者,今至于相杀,则人伦废矣。况世子至亲,非其君自杀之,则无敢杀者。是故斥言晋侯,所以深罪其听谗而忍杀其子也。观《采苓》之诗,盖可见其好听谗矣。

《楚商臣弑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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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文公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𫖳。 《左传》:初,楚子将以商臣为太子,访诸令尹子上。子上 曰:“君之齿未也,而又多爱,黜乃乱也。楚国之举,恒在 少者。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不可立也。”弗听。 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太子商臣。商臣闻之而未察, 告其师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𦬒而勿 敬也。”从之。江𦬒怒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杀汝而立 职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诸乎?”曰:“不能。”“能行 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冬十月,以宫甲围成王。 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丁未,王缢,谥之曰“灵”,不瞑。曰: “成”,乃瞑。穆王立,以其为太子之室与潘崇,使为大师, 且掌环列之尹。

“《胡传》书:世子弑君者,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而至于弑 逆,此天理大变,人情所深骇。《春秋》详书其事,欲以起 问者,察所由示惩诫也。”唐世子弘受《左氏春秋》,至此 废书,叹曰:“经籍圣人垂训,何书此耶?”郭瑜对曰:“《春秋》 义存褒贬,以善恶为劝戒,故商臣千载而恶名不灭。” 弘曰:“非惟口不可道,故亦耳不忍闻,愿受他书。”瑜请 读《礼》,世子从之。呜呼!圣人大训不明于后世,皆腐儒 学经,不知其义者之罪耳。夫乱臣贼子,虽陷阱在前, 斧钺加于颈而不避,顾谓身后恶名足以系其邪志, 而惩于为恶,岂不谬哉!持此晓人,可谓茅塞其心意 矣。若语之曰:“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 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 弑诛死之罪。圣人书此者,使天下后世察于人伦,知 所以为君臣父子之道,而免于首恶之名、诛死之罪 也。则世子弘而闻此,必将𢥠然畏惧,知《春秋》之不可 不学矣。学于《春秋》,必明臣子之义,不至于奏请怫旨 而见鸩矣。《传》者案也,《经》者断也。考于《传》之所载,可以 见其所由致之渐,岂隐乎?嫡妾必正,而楚子多爱;立 子必长,而楚国之举,常在少者。养世子不可不慎也, 而以潘崇为之师。侍膳问安,世子职也,而多置宫甲, 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乃欲黜兄而立其弟,谋 及妇人,宜其败也;而使江𦬒知其情,是以不仁处其 身,而以不孝处其子也,其及宜矣。楚𫖳僭王,凭陵中 国,战胜诸侯,毒被天下,然昧于君臣父子之道,祸发 萧墙而不之觉也。不善之积,岂可掩哉?君不君则臣 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春秋》书世子弑其君者,推本 所由而著其首恶,为万世之大戒也。然则商臣无贬 矣。曰弑父与君之贼,其恶犹待于贬而后著乎?

《莒仆弑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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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文公十有八年“冬十月,莒弑其君庶其。”

《左传》:莒纪公生太子仆,又生季佗。爱季佗而黜仆,且 多行无礼于国仆,因国人以弑纪公,以其宝玉来奔, 纳诸宣公。公命与之邑,曰:“今日必授。”季文子使司寇 出诸竟,曰:“今日必达。”公问其故,季文子使太史克对 曰:“先大夫臧文仲,教行父事君之礼,行父奉以周旋, 弗敢失队,曰:‘见有礼于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养父’” 母也。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先 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 以食民。”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 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有常无赦,在 九刑不忘行父”,还观莒仆,莫可则也。孝敬忠信为吉 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 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 也。保而利之,则主藏也;以训则昏,民无则焉。不度于 善,而皆在于凶德,是以去之。

《公羊传》:“称国以弑何?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

大全刘氏曰:“《左氏》云‘莒太子仆因国人弑之’”,则子弑其父也。父虽无直,子可弑乎?子弑父可匿其罪乎?其以君无道书,庶几也。 临川吴氏曰:“称国以弑者,一国臣民之众所欲弑也。如《左氏》之言,则是仆以太子弑父也,《春秋》何以书国弑乎?且仆既与国人同弑君,则当自立矣,又何以奔鲁乎?疑‘仆因国人’之下,‘以’字当作‘之’”,谓仆因国人之弑,君惧并及

祸而来奔也

《宋杀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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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襄公二十有六年秋,宋公杀其世子痤。”

《左传》:初,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共姬之妾 取以入,名之曰弃,长而美。平公入夕,共姬与之食。公 见弃也而视之尤姬,纳诸御嬖。生佐,恶而婉,太子痤 美而狠,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惠墙伊戾为太子内 师而无宠。秋,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知之,请野享之。 公使往。伊戾请从之。公曰:“夫不恶女乎?”对曰:“小人之 事君子也,恶之不敢远,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 贰心乎?纵有共其外,莫共其内。臣请往也。”遣之。至则 坎,用牲,加书征之,而骋告公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 客盟矣。”公曰:“为我子又何求?”对曰:“欲速。”公使视之,则 信有焉。问诸夫人与左师,则皆曰:“固闻之。”公囚太子, 太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请曰:“日中不来,吾知 死矣。”左师闻之,聒而与之语,过期,乃缢而死。佐为太 子,公徐闻其无罪也,乃烹伊戾。左师见夫人之步马 者,问之,对曰:“君夫人氏也。”左师曰:“谁为君夫人?余胡 弗知?”圉人归,以告夫人。夫人使馈之锦与马,先之以 玉,曰:“君之妾弃,使某献。”左师改命曰:“君夫人。”而后再 拜稽首,受之。

《胡传》:“杀世子母弟直书君者,甚之也。宋寺人伊戾为 太子内师,无宠,谮于宋公而杀之,则贼世子痤者寺 人矣,而独甚宋公何哉?谮言之得行也。必有嬖妾配 嫡以惑其心,又有小人欲结内援者以为之助,然后 爱恶一移,父子夫妇之间不能相保者众矣。尸此者 其谁乎?晋献之杀申生,宋公之杀痤,直称君者,《春秋》” 正其本之意。

大全高氏曰:“晋献公惑骊姬之谗而杀申生,宋平公听伊戾之言而杀子痤,汉武帝、唐明皇犹蹈之,以二君犹尔,晋、宋不足道也。自古谗人之为国患,虽其君之父子不能相保,况臣下乎?” 家氏曰:“宋寺人伊戾,内连宫禁,外结大臣。其造谗而杀太子,宋平寻知其子之无罪,仅烹一伊戾,而芮、弃之宠爱向戍之权任不为之”衰,更立弃之子为太子,此人道之大变,《春秋》谨而识之,《穀梁》所谓“目君以著其恶”者也。传者称痤美而狠,佐恶而婉,婉者巧于自结,狠者疏于内交,佐日以亲,痤日以疏,以至于死。故居近君之地者,自处为难,隋炀所以倾勇,其事似之。勇则痤也,杨素则左师也。独孤后恶其子,杨素从而陷之,及隋文疾革乃悟,则已无及。由明不足以察奸,内外相煽而为谗故也。

《许止不尝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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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昭公十有九年“夏五月戊辰,许世子止弑其君 买。”

《左传》:夏,许悼公疟。五月戊辰,饮太子止之药,卒,太子 奔晋。书曰:“弑其君”,君子曰:“尽心力以事君,舍药物可 也。”

《穀梁传》曰:“弑,正卒也。正卒则止不弑也。不弑而曰弑, 责止也。止曰:‘我与夫弑者,不立乎其位,以与其弟虺? 哭泣歠餰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死,故君子即止自 责而责之也’。”

《胡传》:“按《左氏》,许悼公疟,戊辰,饮世子止之药,卒。书曰: ‘弑其君者,止不尝药也。古者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夫 子之所慎者三,疾居其一。季康子馈药,曰:‘丘未达,不 敢尝’。敬慎其身如此也,而于君父可忽乎?君有疾,饮 药臣先尝之,父有疾,饮药子先尝之。盖言慎也。止不 择医而轻用其药,药不先尝而误进于君,是有忽君’” 父之心而不慎矣。自小人之情度之,世子弑君,欲速 得其位,而止无此心,故曰“我与夫弑者,不立乎其位。” “哭泣歠餰粥嗌不容粒。”未逾年而卒无此心,故被以 大恶而不受。自君子听之,止不尝药,是忽君父之尊 而不慎也。而止有此心,忽君父之尊而不慎,此篡弑 之萌,坚冰之渐,而《春秋》之所谨也。有此心,故加以大 恶而不得辞。书许世子止弑君,乃除恶于微之意也。 而或者顾以操刃而杀,与不躬进药,及进药而不尝 三者,罪当殊科,疑于三传之说则误矣。必若此言,夫 人而能为《春秋》,奚待于圣笔乎?墨翟兼爱,岂其无父? 杨朱为我,岂其无君?孟轲氏辞而辟之,以为禽兽逼 人,人将相食。后世推明其功不在禹下,未有讥其过 者。知此说,则知“止不尝药”,《春秋》以为弑君之意矣。

大全陆氏曰:“世子,君之贰也。许其进药,则乱臣贼子得容其奸矣。故圣人罪止一人,以绝万世之祸也。”张氏曰:“药剂所以致人之死者非一端,故以疟言之。今之治疟,以砒锻而饵之,多愈。然锻不得法,而反杀人者多矣。悼公之死,必此类也。”然止以弑书,何也?《孟子》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以刃与政,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进药而药杀,可不谓之弑哉!其所以异于商臣蔡般者,过与故不同耳。心虽不同,而《春秋》之文,一施之者,以臣子之于君父,不可过也。 番阳万氏曰:许止之事,虽

“若可恕。万一后世臣子幸君父之疾,进药以毙之,而自附于不知尝药之义,是启之为乱原也 。” 庐陵李氏曰:“《春秋》加赵盾弑君,训人以臣道也;加许止弑君,训人以子道也。二事相类。然晋灵公不书葬,而许悼公书葬者,许止自责逾年而卒,其心可知矣。赵盾力能讨贼而不讨,《春秋》不得不终诛之也。若陈氏因左氏‘止奔晋’” 之说而疑止真弑父,则又恐未可以“一家” 一句而尽废诸《传》之文也。

《葬许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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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昭公十有九年“冬,葬许悼公。”

《公羊传》:贼未讨,何以书葬?不成乎弑也。曷为不成乎 弑?止进药而药杀也。止进药而药杀,则何为加弑焉 耳?讥子道之不尽也。其讥子道之不尽奈何?曰:乐正 子春之视疾也,复加一饭则脱然愈,复损一饭则脱 然愈,复加一衣则脱然愈,复损一衣则脱然愈,止进 药而药杀,是以君子加弑焉尔。曰“许世子止弑其君 买”,是君子之听止也;“葬许悼公”,是君子之赦止也。《赦 止》者,《免止》之罪辞也。

《穀梁传》日:“卒时葬不使,止为弑父也。”曰:“子既生,不免 乎水火,母之罪也。羁丱成童,不就师傅,父之罪也。就 师学问无方,心志不通,身之罪也。心志既通而名誉 不闻,友之罪也。名誉既闻,有司不举,有司之罪也。有 司举之,王者不用,王者之过也。许世子不知尝药,累 及许君也。”

胡传何以书葬?《穀梁子》曰:“不使止为弑父也。”观止自 责,可谓有过人之质矣,乃至以弑君获罪,此为人臣 子而不知《春秋》之义者也。古者太子自其初生固举 以礼,有司端冕,见之南郊,过阙则下,过庙则趋,为赤 子而其教已有齐肃敬慎之端矣。此《春秋》训臣子除 恶于微、积善于早之意也。

大全范氏曰:“许君不授子以师傅,使不识尝药之义,故累及之。”

《蒯聩奔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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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定公十有四年“秋,卫世子蒯聩出奔宋。”

《左传》: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太子蒯聩献 孟于齐,过宋野,野人歌之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 豭’。太子羞之,谓戏阳速曰:‘从我而朝少君,少君见我, 我顾,乃杀之’。速曰:‘诺’。乃朝夫人。夫人见太子,太子三 顾,速不进。夫人见其色,啼而走曰:‘蒯聩将杀余’。”公执 其手以登台。太子奔宋,尽逐其党。故公孟𫸩出奔郑, 自郑奔齐。太子告人曰:“戏阳速祸余!戏阳速告人曰: ‘太子则祸余。太子无道,使余杀其母。余不许,将戕于 余。若杀夫人,将以余说余。是故许而弗为,以纾余死。 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

《胡传》:“世子,国本也。”以宠南子,故不能保世子而使之 去国;以欲杀南子,故不能安其身,至于出奔,是轻宗 庙社稷之所付托而恣行矣。《春秋》两著其罪,故特书 “世子”,其义不系于与蒯聩之世,其国也,而灵公无道, 不能正家以危其国本,至使父子相残毁灭,天理之 所由著矣。

大全徐氏曰:“父子天伦,无相去之义。今太子以小小无道,卫侯恶而逐之,又无杀己之意,太子怼而去之。一则讥卫侯之无恩,一则甚太子之不孝。” 胡氏曰:“‘书卫世子奔宋,则以罪灵公也。书赵鞅纳卫世子蒯聩于戚’,则以罪蒯聩也;书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则以罪辄也。” 张氏曰:临江刘氏曰:“《左传》叙蒯聩事,曰‘蒯聩’”欲杀夫人。予谓蒯聩虽不善谋,安有此事哉?且杀夫人,蒯聩独得全乎?彼所羞者,以夫人名恶也。如杀其母,为恶愈大,反不知可羞乎?盖蒯聩闻《野人之歌》,其心惭焉,则以谓夫人。夫人恶其斥己之淫,则啼而走,言太子将杀予以诬之。灵公惑于南子,所言必听从,故外则召宋朝,内则逐公叔,戍赵阳。彼不耻召宋朝,固亦不难逐蒯聩矣。此其真也,不当如《左氏》所记。及蒯聩出,乃奔宋。使真有其事者,宋南子家也。蒯聩负杀南子之名,又走入其家,敢乎哉! 常山刘氏曰:“蒯聩出奔,《春秋》不去其世子者,卫侯之罪也。南子之恶亦已甚矣,其欲去世子之意亦已明矣。如哀姜乱鲁,骊姬乱晋,若此比者不”鲜矣。而灵公听南子之谮,谓蒯聩欲弑其母,不能为辨明,以致其出奔,岂非灵公之罪乎?自古谗妇之诬其子多矣,考二刘之言,足以知《左氏》所记,乃南子之谗言,而非当时之实录也。 汪氏曰:“二刘、张氏之说固善,然皆泥于书世子”之义,故疑《左氏》之说。然楚商臣、蔡般弑君,而书“世子”,岂亦与之乎?窃考蒯聩忘父之丧,而致他人使之谗,忘子之亲,至迫以兵而必夺之位,其于人伦天理,泯灭几尽。则其耻南子之淫行而欲杀之,固有是事。《朱子集注》于《论语》二章,皆以蒯聩欲杀母得罪于父,则《左传》未可尽废也。详观经文,书“赵鞅帅师纳卫世子于戚”,不曰“世子复归”而书“纳”,则蒯聩有罪明矣。何休乃云:“子虽见逐无去

考证

父之义,舍其大而论其细,何居 ?庐陵李氏曰:“‘此条《公》《谷》亦无杀母之事,张氏取二刘之说,极得事情’。谢氏亦曰:‘骊姬害晋,南子害卫,其情一也’。然则申生、蒯聩之贤否虽异,而晋献、卫灵之听谗则同,故皆书‘世子’。”

《晋纳蒯聩于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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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哀公二年“夏四月,晋赵鞅帅师,纳卫世子蒯聩 于戚。”

《左传》:初,卫侯游于郊,子南仆,公曰:“余无子,将立女。”不 对。他日,又谓之。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 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祗辱。”夏,卫灵公卒。夫人曰: “命公子郢为太子,君命也。”对曰:“郢异于他子,且君没 于吾手,若有之,郢必闻之。且亡人之子辄在。”乃立辄。 六月乙酉,晋赵鞅纳卫太子于戚。宵迷,阳虎曰:“右河 而南必至焉。”使太子絻八人衰绖,伪自卫。逆者告于 门,哭而入,遂居之。

《公羊传》:“戚者何?卫之邑也。曷为不言入于卫?父有子, 子不得有父也。”

《穀梁传》:“纳者,内弗受也。帅师而后纳者,有伐也何?内 弗受也,以辄不受也。以辄不受父之命,受之王父也。 信父而辞王父,则是不尊王父也。其弗受,以尊王父 也。”

《胡传》:“世子不言纳,位其所固有,国其所宜君,谓之储 副,则无所事乎纳矣。凡公子出奔,复而得国者,其顺 且易则曰归,有奉焉则曰自,其难也则曰入,不称纳 矣,况世子哉?今赵鞅帅师以蒯聩复国,而书纳者,见 蒯聩无道,为国人之所不受也。国人不受而称世子 者,罪卫人之拒之也。所以然者,缘蒯聩出奔,灵公未” 尝有命,废之而立他子,及公之卒,大臣又未尝谋于 国人,数蒯聩之罪,选公子之贤者以主其国,乃从辄 之所欲而君之。以子拒父,此其所以称“世子也。人莫 不爱其亲而志于杀,莫不敬其父而忘其丧,莫不慈 其子,欲其子之富且贵而夺其位”,蒯聩之于天理,逆 矣,何疑于废黜?然父虽不父,子不可以不子。辄乃据 国而与之争,可乎?故特系“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于“赵 鞅帅师”之下,而鞅不知义,灵公与卫国大臣不能早 正国家之本,以致祸乱,其罪皆见矣。

大全何氏曰:“明父得有子而废之,子不得有父之所有,故夺其国。” 茅堂胡氏曰:“或谓世子,世世子也。君没而称世子者,正疑乎不正,君子与之继世焉。必若此,言亲可杀、父可忘,子得国可夺而有之也。人之不为禽兽也几希,岂《春秋》立言垂范之意乎?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曰:‘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重耳曰:身丧父死,不得与哭泣之哀,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而穆公纳之。今灵公方卒,而蒯聩、赵鞅因以为利,不太甚乎?书“赵鞅帅师”,罪鞅以大夫忧诸侯之事也。书曼姑围戚,诛辄,未尝受灵公之命,特国人以蒯聩不当得国,以辄为可立而立之尔,安得为受之王父“而辞父命哉?” 高氏曰:“灵公卒,卫人以世子在外,遂立其子辄。使辄知己之得立者,以父为世子,故因逆其父而还以位,则子道得而乱息矣。奈何他人纳其父而反拒之耶?” 孙氏曰:“其言于戚者,见蒯聩为辄所拒,而不得入于卫也。” 吴氏曰:“于戚,内弗受也,辄拒父也。后十三年而蒯聩自戚入于卫,卫侯”辄来奔,则是辄拒父也。 家氏曰:“为辄者,能逆其父而君之,人情之顺也。为蒯聩者,能反躬自咎,以己得罪于先君,无君国之理。脱千乘而莫之顾,天理之正也。”乃皆不能。然父不父,子不子,更为争国之计,《春秋》莫适与也。刘氏曰:汪熙曰:“若灵公废蒯聩立辄,则蒯聩不得复称世子;称蒯聩为世子,则灵公不命辄。”然则从王父之言,《穀梁传》失之,其说是矣。 庐陵李氏曰:“程子曰:‘蒯聩得罪于父,不得复立,辄亦不得背父,而不与其国。为辄计者,委于所可立,使不失君之社稷,而身从父,则义矣’。”《公》《谷》“王父命”之说非是。此说得之。大抵蒯聩父子一段,胡氏围戚下一条说极正。但君亲无将,将而必诛,使蒯聩果有杀母之事,则罪在必诛,天地所不容不论。灵公有命无命,决无得国之理,亦何必曲折如此?故不如二《刘氏》之论,明畅条达而无疑也。

《齐卫围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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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哀公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 《左传》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

《公羊传》:“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 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 之义为固,可以拒之也。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 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 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 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 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

《穀梁传》:“此卫事也。其先国夏,何也?子不围父也。不系 戚于卫者,子不有父也。”

《胡传》:按《左氏》,“灵公游于郊,公子郢御。公曰:‘余无子,将 立汝’。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其改图!君夫人在堂, 三揖在下,君命祗辱’。灵公卒,夫人曰:‘命公子郢为太 子。君,命也’。对曰:‘郢异于他子,且君没于吾手,若有郢 必闻。且亡人之子辄在’。”乃立辄以拒蒯聩。蒯聩前称 世子者,所以深罪辄之见立不辞而拒其父也。辄若 可立,则蒯聩为未绝,未绝则是世子尚存,而可以拒 乎?主兵者卫也。何以序齐为首?罪齐人与卫之为恶 而党之也。公孙文仲主兵伐郑,而序求为首,以诛殇 公。石曼姑主兵围戚,而序齐为首以诛《国。夏》,训天下 后世,讨乱臣贼子之法也。古者孙从祖,又孙氏,王父 之字。考于庙制,昭常为昭,穆常为穆。不以父命辞王 命,礼也。辄虽由嫡孙得立,然非有灵公之命,安得云 受之王父,辞父命哉?故冉有谓子贡曰:“夫子为卫君 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 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 不为也。伯夷以父命为尊而让其弟,叔齐以天伦为 重而让其兄,仲尼以”为求仁而得仁者也。然则为辄 者奈何宜辞于国?曰:若以父为有罪,将从王父之命, 则有社稷之镇,公子在我,焉得为君?以为无罪,则国 乃世子之所有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而使我立 乎其位?如此,则言顺而事成矣。是故辄辞其位以避 父,则卫之臣子拒蒯聩而辅之可也;辄利其位以拒 父,则卫之臣子舍爵禄而去之可也。乌有父不慈,子 不孝,争利其国,灭天理而可为者乎?

《齐陈乞弑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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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哀公五年“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六年“秋七 月,齐阳生入于齐。齐陈乞弑其君荼。”

《左传》:齐燕姬生子不成而死,诸子鬻姒之子荼嬖。诸 大夫恐其为太子也,言于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太 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间于忧虞则有疾,疢亦姑谋 乐,何忧于无君?”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立荼寘群公 子于莱。秋,齐景公卒。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 奔卫,公子鉏、公子阳生来奔。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 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陈 僖子使召公子阳生。阳生驾而见南郭且于,曰:“尝献 马于季孙,不入于上乘,故又献此。请与子乘之。”出莱 门而告之故。阙,止知之,先待诸外。公子曰:“事未可知, 反与壬也处。”戒之,遂行。逮夜,至于齐,国人知之。僖子 使子士之母养之,与馈者皆入。冬十月丁卯,立之。将 盟,鲍子醉而往。其臣差车。鲍点曰:“此谁之命也?”陈子 曰:“受命于鲍子。”遂诬鲍子曰:“子之命也。”鲍子曰:“女忘 君之为孺子牛而折其齿乎?而背之也?”悼公稽首曰: “吾子奉义而行者也。若我可,不必亡一大夫;若我不 可,不必亡一公子。义则进,否则退,敢不唯子是从?废 兴无以乱,则所愿也。”鲍子曰:“谁非君之子?”乃受盟,使 胡姬以安。孺子如赖,去鬻姒,杀王甲,拘江说,囚王豹 于句窦之丘。公使朱毛告于陈子曰:“征子则不及此。 然君异于器,不可以二。器二不匮。君二多难,敢布诸 大夫。”僖子不对而泣曰:“君举不信群臣乎?以齐国之 困,困又有忧。少君不可以访,是以求长。君庶亦能容 群臣”乎?不然,夫孺子何罪?毛复命,公悔之。毛曰:“君大 访于陈子而图其小,可也。”使毛迁孺子于骀,不至,杀 诸野幕之下,葬诸殳《冒淳》

《公羊传》:弑而立者,不以当国之辞言之。此其以当国 之辞言之何为谖也。此其为谖奈何?景公谓陈乞曰: “吾欲立舍何如?”陈乞曰:“所乐乎为君者,欲立之则立 之,不欲立则不立。君如欲立之,则臣请立之。”阳生谓 陈乞曰:“吾闻子盖将不欲立我也。”陈乞曰:“夫千乘之 主,将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者。吾不立子者,所以生 子者也。走矣!”与之玉节而走之。景公死而舍立。陈乞 使人迎阳生于诸其家。除景公之丧,诸大夫皆在朝。 陈乞曰:“常之母有鱼菽之祭,愿诸大夫之化我也。”诸 大夫皆曰:“诺。”于是皆之陈乞之家坐。陈乞曰:“吾有所 为,甲请以示焉。”诸大夫皆曰:“诺。”于是使力士举巨囊 而至于中霤。诸大夫见之,皆色然而骇,开之则闯然 公子阳生也。陈乞曰:“此君也已。”诸大夫不得已,皆逡 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尔。自是往弑舍。

《穀梁传》“阳生入而弑其君,以陈乞主之,何也?不以阳 生君荼也。其不以阳生君荼,何也?阳生正,荼不正。不 正则其曰君何也?荼虽不正,已受命矣。入者,内弗受 也。荼不正,何用弗受?以其受命,可以言弗受也。阳生 其以国受,何也?取国于荼也。”

《胡传》:“阳生曷为不称公子?非先君之子也。为人子者 无以有己,则以父母之心为心者。景公命荼世其国, 己则篡荼而自立,是自绝于先君,岂复得为先君之 子也?不称公子,诛不子也。阳生不子,则曷为系之齐?

《春秋》端本之书也。正其本则事理。阳生之不子也,其
考证
谁使之然也?不有废长立少以启乱者乎?故齐景问”

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不君则 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以阳生系之齐,著乱之所 由生也。然而弑荼者,阳生与朱毛也。曷为书陈乞初, 景公谓陈乞:“吾欲立荼,何如?”对曰:“所乐乎为君者,欲 立则立之,不欲立则不立也。君如欲立,则臣请立之。” 阳生谓乞曰:“吾闻子,盖将不欲立我也。”对曰:“千乘之 主,将废正而立不正,必杀正者。吾不立子者,所以生 子也。”与之玉节而走之。鲁景公死,荼立。陈乞使人迎 阳生,寘诸家,召诸大夫而示之曰:“此君也。”诸大夫知 乞有备,不得已逡巡北面再拜而君之尔。故里克中 立,不免杀身之刑;陈乞献谀,终被弑君之罪。是皆不 明《春秋》之义,陷于大恶而不知者也。

大全张氏曰:“《春秋》讥景公之废长立少,而不称公子阳生,何也?人君立子而不以正者,皆徒设此心,两弃之也。故凡当然而君父处之不以其道者,君子不立乎其位。伯夷、叔齐宁他人有之而不敢当,《春秋》,岂敢遂予之以公子而正名之哉?”

孝经[编辑]

《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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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资”,取也。言爱父与母同,敬父与君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言事父兼爱与敬也。

《圣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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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万物资始于干人伦,资父为天,故孝行之大,莫过尊严其父也。谓父为天,虽无贵贱,然以父配天之礼,始自周公,故曰“其人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

“父子之道”,天性之常,加以尊严,又有君臣之义。

《广要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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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其父则子悦。

《广至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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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

言孝不必家到户至,日见而语之,但行孝于内,其化自流于外。

“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

《谏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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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 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事父有隐无犯,又敬不违,故疑而问之。

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

有非而从,成父不义,理所不可,故再言之。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 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 道,不失其家。

“降杀以两尊卑之差。”争谓谏也。言虽无道,为有争臣,则终不至失天下,亡家国也。

《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

“令”,善也。益者,三友言受忠告,故不失其善名。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

“父失则谏”,故免陷于不义。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 君。

《不争则非忠孝》。

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荀子[编辑]

《子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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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 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 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 命乃敬。”

韩诗外传[编辑]

《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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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为人父者,必怀慈仁之爱,以畜养其子,抚循饮食, 以全其身。及其有识也,必严居正言,以先导之。及其 束发也,授明师以成其技。十九见志请宾,冠之足以 死其意。血脉澄静,娉内以定之。信承亲授,无有所疑。 冠子不言,发子不笞,听其微谏,无令忧之。此为人父 之道也。《诗》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 我,顾我复我出人腹”我。

大戴礼[编辑]

《曾子本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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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之使人也,不敢肆行”,不敢自专也。父死三年,不 敢改父之道,又能事父之朋友,又能率朋友以助敬 也。

《曾子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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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子而不能孝其父者,不敢言人父不能畜其子 者也。故与父言,言畜子,与子言,言孝父。

==刘向说苑==

《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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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所生,地之所养,莫贵乎人;人之道,莫大乎父子 之亲,君臣之义。父道圣,子道仁,君道义,臣道忠。”贤父 之于子也,慈惠以生之,教诲以成之。养其谊,藏其伪, 时其节,慎其施。子年七岁以上,为之择明师,选良友, 勿使见恶少,渐之以善,使之早化。故贤子之事亲,发 言陈辞,应对不悖乎耳;趣走进退,容貌不悖乎目;卑 “体贱身,不悖乎心。”君子之事亲以积德。子者,亲之本 也,无所推而不从命。推而不从命者,惟害亲者也。故 亲之所安,子皆供之。贤臣之事君也,受官之日,以主 为父,以国为家,以士人为兄弟。故苟有可以安国家 利民人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故其君亦 有助之,以遂其德。夫君臣之与百姓,转相为本,如循 环无端。夫子亦云:“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行成于内而 嘉号布于外,是谓建之于本,而荣华自茂矣。”君以臣 为本,臣以君为本,父以子为本,子以父为本,弃其本, 荣华稿矣。

班固白虎通[编辑]

《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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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传》曰:“追赐死者,非礼也。”《王制》曰:“葬从死者, 祭从生者,所以追孝继养也。”葬从死者何?子无爵父 之义也。《礼中庸记》曰:“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 以士;子为大夫,父为士,祭以大夫,葬以士也。”

《诛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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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得为父报仇者,臣子于君父,其义一也。忠臣孝子 所以不能已,以恩义不可夺也。故曰:“父之仇不与共 天下。”《春秋传》曰:“子不复仇”,非子父母以义见煞。子不 复仇者,为往来不止也。

《春秋》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诛犹责也。诛其人,责其 罪,极其过恶。《春秋》曰:“楚子虎诱蔡侯般,煞之于申。”《传》 曰:“诛君之子”,不立讨者何谓?讨犹除也。欲言臣当扫 除君之贼。《春秋》曰:“卫人煞州吁于濮。”《传》曰:其称人何? 讨贼之辞也。

《谏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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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谏父不去者,父子一体而分,无相离之法,犹火去 木而灭也。《论语》“事父母几谏,下言又敬不违。”臣之谏 君何取法?法金正木也。子之谏父,法火以揉木也。臣 谏君以义,故折正之也。子谏父以恩,故但揉之也。

君不为臣隐,父独为子隐。何以为父子一体而分,荣 耻相及,故《论语》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兄弟相为隐 乎?”曰:然,与父子同义。故周公诛四国,常以禄甫为主 也。

应劭风俗通义[编辑]

《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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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说彭城相袁元服父字伯楚,为光禄卿,于服中生此子,时年长矣。不孝莫大于无后,故取举之。君子不隐其过,因以“服” 为字。

谨按元服,名贺,汝南人也。祖父名原,为侍中,安帝始 加元服,百官会贺,临严垂出而孙适生,喜其嘉会,因 名曰贺,字元服。原父安,为司徒,忠蹇匪躬,尽诚事国, 启发和帝,诛讨窦氏,中兴以来,最为名宰。原有堂构 之称,矜于法度。伯楚名彭,清拟夷叔,政则冉季,历典 三郡,致位上列。贺早失母,不复继室云。曾子失妻而 “不娶,曰:‘吾不及尹吉甫,子不如伯奇。以吉甫之贤,伯 奇之孝,尚有放逐之败,我何人哉’!”及临病困,敕使留 葬,侍卫先公,慎无迎取汝母丧柩。如亡者有知,往来 不难;如其无知,祗为烦耳。虞舜葬于苍梧,二妃不从。 经典明文,勿违吾志,清高举动,皆类此也。何其在服 中生子,而名之贺者乎?虽至愚人,犹不云耳。余为萧 令,周旋谒辞故司空宣伯应贤相把臂言:“《易》称天地 大德曰生。”今俗间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五月生者,以 为妨害父母;服中子犯礼伤孝,莫肯收举。袁元服功 德爵位子孙,巍巍仁君。所见越王句践民生三子者, 与乳母孟尝君对其父,若不受命于天,何不高户,谁 能及者?夫学问贵能“行,君体博雅,政宜有异乎?”答曰: “齐楚之事,敬闻命矣。至于元服,其事如此。明公既为 乡里,超然远览,何为过聆《晋语》,简在心事乎?”于是欣 然悦服。元服、子夏甫前后征命,终不降志,亚作者之 遗风矣。正甫亦有重名,今见沛相载德五世,而被斯 言之玷,恐多有宣公之论,故备记其终始。

宋袁氏世范[编辑]

《睦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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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父子,或不思各尽其道而互相责备者,尤启不 和之渐也。若各能反思,则无事矣。为父者曰:“吾今日 为人之父,盖前日尝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亲之 道,每事尽善,则为子者得于见闻,不待教诏而知效。 傥吾前日事亲之道有所未善,将以责其子,得不有 愧于心?《为子》者曰:“吾今日为人之子,则他日亦当为 人之父。”今吾父之抚育我者如此,𢌿付我者如此,亦 云厚矣。他日吾之待其子不异于吾之父,则可以俯仰无愧。若或不及,非惟有负于其子,亦何颜以见其 父。然世之善为人子者,常善为人父;不能孝其亲者, 常欲虐其子。此无他,贤者能自反,则无往而不善。不 贤者不能自反。为人子则多怨;为人“父则多暴。”“然则 自反”之说,惟贤者可以言此。

慈父固多败子,子孝而父或不察。盖中人之性,遇强 则避,遇弱则肆。父严而子知所畏,则不敢为非,父宽 则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子之不肖,父多优容,子之 愿悫,父或责备之无已。惟贤智之人,即无此患。

张载乐说[编辑]

《父子异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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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宫而同财,此 礼亦可行。古人虑远,目下虽似相疏,其实如此乃能 久相亲。盖数十百口之家,自是饮食衣服难为得一。 又异宫乃容子得伸其私,所以避子之私也。子不私 其父,则不成为子。古之人曲尽人情,必也同宫,有叔 父伯父,则为子者何以独厚于其父?为父者又乌得 而当之?父子异宫,为命士以上,愈贵则愈严。故异宫, 犹今世有逐位,非如异居也。

朱子全书[编辑]

《论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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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欲其亲”云云。曰:“非是欲其如此。盖有父子,则便 自然有亲;有君臣,则便自然有敬。”因指坐间摇扇者 曰:“人热自会摇扇,不是欲其摇扇也。”

《甲寅拟上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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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所以有此身者,受形于母,而资始于父,虽有强 暴之人,见子则怜,至于襁褓之儿,见父则笑”,是果何 为而然哉?初无所为而然,此父子之道所以为天性 而不可解也。然父子之间或有不尽其道者,是岂为 父而天性有不足于慈,亦岂为子而天性有不足于 孝者哉?人心本明,天理素具,但为物欲所昏,利害所 蔽,故小则伤恩害义而不可开,大则灭天乱伦而不 可救。假如或好饮酒,或好货财,或好声色,或好便安, 如此之类,皆物欲也。清明之地,物欲昏之,则父或忘 其为慈,子或忘其为孝,然后造为谗慝者,指疑似以 为真实,指毫发以为丘山。谮之于其父,则使施之于 其子者不无少过;谮之于其子,则使“施之于其父者 寖失其常,然后巧为利害之说以劫之。盖谓如此则 必受其利,不如此则必蹈其害”,利害既有以蔽其心, 此心日益猜疑,今日猜疑,明日猜疑,猜疑不已,子一 举足而得罪于其父,父一出言而取怨于其子,父子 之情坏而祸乱作矣。试于暇时,或于中夜,或于观书 之际,或于静坐之顷,捐去物欲之私,尽祛利害之蔽, 默观此心之本然,则父子之间固未尝不慈且孝也。

《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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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林兄:“看小学如何?”林举《小学》“父慈而教,子孝而箴。” 先生曰:“人既自有这良能、良知了,圣贤又恁地说,直 要人寻教亲切。‘父慈而教,子孝而箴’,看我是能恁地 不恁地。《小学》所说,教人逐一去上面寻许多道理。到 著《大学》,亦只是这道理。又教人看得就切实如此,不 是胡乱恁地说去。”

初间人与人群居天地之中,涣然无统,与禽兽无异 也。自圣人者出,于是各自尽其道,以立人极。为子而 孝,为父而慈,而其父子之相与也亲,以立天下父子 之标准,是父子一伦,本自涣散。今为圣人经纶,成一 统纪矣。夫妇、朋友、长幼皆然,故曰“人纲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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