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第206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明伦汇编 第二百六卷 |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
第二百六卷目录
正朔部艺文
正朔议 晋傅元
改正朔制 唐制集
春王正月考 明吕坤
春王正月论 徐芳
正朔部纪事
正朔部杂录
皇极典第二百六卷
正朔部艺文
[编辑]《正朔议》晋·傅元
[编辑]帝王受命,应历禅代,则不改正朔,遭变征伐则改之。 舜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无改正之文。唐虞正朔皆 同,明矣。夏殷周革命乃改,魏受汉禅,亦已不改,至于 服色,皆从其本,唯节幡用黄。大晋以金德王天下,顺 五行三统之序矣。
《改正朔制》唐·制集
[编辑]朕闻“上皇纂历,则天地以裁规;大圣握图,法阴阳以 施化。故能牢笼品类,陶铸生灵,敷景运于休期,阐宏 基于光大。”昔有隋失驭,率土分崩,赤县为禾黍之场, 苍生遇涂炭之酷。我高祖神尧皇帝龙兴分晋,凤起 寰区,殄枭獍而安八荒,翦鲸鲵而清四海。太宗文武 圣皇帝膺昊穹之历数,鼓雷电之雄威,服远冠巢燧 之前,开边越羲农之际,鸿名迈于三五,茂绩隆于往 初。高宗天皇大帝禀雷泽之灵符,降天纵之神器。湛 恩所被,匝乾坤覆载之乡;至化所覃,尽舟车所通之 境。抚璇丹极,辑瑞苍岩。天平地成,淳风起千年之运; 乐和礼备,宝祚隆三圣之基。“逖听王猷,熙开帝载。朕 以虚薄,虔奉叡图,业业兢兢,不遑寝”食。幸穹昊贻祐, 宗社延祥,河荐合天之符,洛出永昌之箓。时和岁稔, 远肃迩安,斯皆先德所延,屡彰嘉贶。自恭临兆庶,已 积炎凉,尚想移风,未臻于至道;顾循菲德,愧切于深 衷。思弘顾托之恩,再阐混元之始。夫以元穹列象,三 辰以之丽天;厚载含章,五行于焉纪地。《易》曰“三五以 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 下之象。水火相变,其卦为革。《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 言五德更相生,变革万象,故帝王改正施教,明受之 于天,不定之于人者也。仲尼曰:“其或继周者,虽百世 可知也。”盖以文质相因,法度相改故矣。是以伏羲、高 阳、有周皆以建子之月为正,神农、少昊、陶唐、有殷皆 以建丑之月为正;轩辕、高辛,夏后汉氏,皆以建寅之 月为正。后虽百代,可知者以此。虽遭遇之不同,步骤 殊致,未有不表明轨物,以章灵命之符者也。我国家 创业,常有意乎正朔矣,所未改者,盖有由焉。高祖草 创,百度因循。隋氏、太宗纬地经天,日不暇给。高宗嗣 历,将宏丕训,改作之事,屡发圣谟,言犹在“耳,永怀无 及。自五帝缵统,三王驭宇,或父子相承,同体异德;或 金木迭改,应天顺人。故纳麓登庸,粤受终于文祖;干 戈革命,必理历于明时。”然则“开元”配永,肇自阳来之 旦;统历履端,基于朔易之首。孳萌发内,气律由中,品 物任而昭苏,生类荡而敷革。是知夏之人统,不逮殷 之地正;殷之地正,有劣周之天统,元命所苞,实在兹 矣。周文稽古,制礼于成王之日;汉高握德,改元于武 皇之代。则知文制大备,未遑于上业;损益之道,谅属 于中平。朕所以遵饰《礼经》,奉成先志。今推三统之次, 国家得天统,当以建子之月为正,考之群艺,厥义明 矣。宜以永昌元年十有一月为载初,元年正月十有 二日改腊月。来年正月改为一月。自载初元年正月 一日子时已前,“大辟罪已下罪,无论已发觉未发觉, 已结正未结正,系囚见徒,皆赦除之。其谋反大逆缘, 及子孙杀祖父母、父母,部曲容女,奴婢杀主,不在赦 限。布告遐迩,咸知朕意。”
《春王正月考》明·吕坤
[编辑]胡氏谓孔子以夏时纪周岁,昔人疑之。胡氏云:“不曰 《春秋》天子之事乎?”余尤疑之。夫诸侯大夫,天子所得 而诛赏予夺者也。孔子不得诛赏予夺,而正其可诛 可赏、可予可夺之罪,以为是夫也,虽不华衮斧钺于 天子之庭,而得褒贬荣辱于是非之口,此史官法官 之事,非天子之事也。若召而爵之,执而戮之,则天子 “事矣。”“然则孔子罪我”之言何谓也?曰:“是非褒贬之笔, 人之所忌也。爱憎毁誉之口,或罪我不明;乱臣贼子 之徒,或罪我不公,非罪我行天子之事也。”《孟子》《春秋》 天子之说,已加孔子未有之权,胡氏以改正朔为天 子之事,又加孔子以无王之罪。夫改正朔,易服色,异 姓受命之事,非但天子之事也。孔子周人也,而改周 之正朔,岂直无时王,亦无武周矣,行夏之时,不过师 弟之私语。《鲁史》者,公天下垂万世之书也。天下奉正 朔,五六百年矣,习知子之为正月,五六百年矣,非革 命而一旦改之,此岂行天子之事,乃无天子之事耳。
孔子,尊周者也,从周者也。方以有君倡天下,乃革时王之正朔,以无君自“处,何以讨人?非惟不忍,亦不敢矣。”或曰:“春秋岁月,固夏正也,岂能为孔子讳?”曰:“周虽 以建子为岁首,而未尝以十一十二一月为春,二三 四月为夏,五六七月为秋,八九十月为冬。何以知之? 寅月为春。自唐尧命羲和授时以来,虞、夏、商、周未之 有改也。是夏之时,乃唐虞之时,非夏所得专也。寅卯 辰为春,巳午未为夏,申酉戌为秋,亥子丑为冬,非周 所得改也。吾姑以天道明之,日中星鸟,尧殷仲春,周 以为孟夏;日永星火,尧正仲夏,周以为孟秋;宵中星 虚,尧殷仲秋,周以为孟冬;日短星昴,尧正仲冬,周以 为孟春。是尧以天象定四时,而周乱天象也。以物理 明之,鸟兽孳尾,尧在仲夏,周在孟夏,鸟兽希革。尧在 仲夏,周在孟秋,鸟兽毛毨。尧在仲秋,周在孟冬,鸟兽 氄毛;尧在仲冬,周在孟春。”是尧以物理占四时,而周 乖物理也。以文义明之,春者,蠢也,言万物之形动而 神未爽,蠢然无知也,故“蠢”从春。今之子丑寅月,是万 物动时乎?夏,大也,言万物之昌大也。今卯辰巳月,是 万物昌大时乎?秋,揪也,言万物之收敛也。今之午、未、 申月,是万物收敛时乎?冬,终也,言万物之完毕也,今 之亥月,犹近完毕。酉、戊两月,是万物完毕时乎?是苍 颉以文义名四时,而周昧文义也。武、周之谬,亦至此 乎?以商家考之,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 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此太甲即位改元也,曰“惟三 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此太甲 之复辟也。”此见殷人岁正首丑,而未尝以十二月为 春也。孔氏汤崩逾月,则附会之谬耳。以周家考之,《豳 风》,周公作也;曰七月流火,则建申之星躔也;曰九月 肃霜,则戌月之天气也;曰“春日载阳,有鸣仓庚”;五月 鸣蜩,则辰月午月之景物也;八月剥枣,十月陨箨,则 酉月亥月之节候也。“爰求柔桑,采繁祁祁”,则辰月之 人事也。周家改建不改时,此一证也。“四月维夏,六月 徂暑”,此周诗也。谓卯月为夏可矣,谓巳月为暑可乎? 周家改建不改时,此二证也。曾晳《言志》曰:莫春者,春 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辰月浴风,吾已怪其太蚤, 而谓为寅月可乎?或曰温泉自“可浴”是矣。然则舞雩 之风亦温风乎?寅月树木便有可息之荫乎?周家改 建不改时,此三证也。《周礼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 女。”朱子解《桃夭》,已知其时矣,及解《孟子》,又有周七八 月,夏五六月之说,岂以桃夭非丑月乎?又《周礼》仲春 勿用牡,岂非为其孳尾乎?则仲春必非丑月矣。周家 改建不改时,此四证也。《君牙》,《周书》也。曰“涉于春冰”,言 薄也。周之春果在子丑寅,则冰正坚厚,未为薄矣。曰 “夏暑雨,冬祁寒。”周之夏果在卯辰巳即暑,未若午未 月之为暑。周之冬果在酉戌亥即寒,未若子丑月之 为寒。曰“服田力穑,乃亦有秋”,申果周之季秋乎?则百 谷之登,必于酉戌两月而后定其有无,当云乃亦有 “冬矣,周家改建不改时。”此五证也。吕不韦虽秦人,庄 襄未灭周时,犹用周正,其作《月令》犹然夏时,周家改 建不改时。此六证也。秦史纪事,每书元年冬十月,是 前乎周者,商改建不改时;后乎周者,秦改建不改时。 周公之识,果出李斯之下乎?始皇建亥为岁首,徒崇 水德,乖谬已甚,乃能改周时行夏时乎?若夏时复于 秦,则《纲目》大书特书矣。是秦改周,正因周时,周之改 建不改时,此七证也。盖子者,一阳来复之初,万物发 生之始,周历崇天统,故特标为“岁首”,朝觐会同、颁历 授时、郊庙庆贺,皆重此月,犹今之庆长至然。至其纪 月定时,仍以寅为孟春耳。且《周礼》有正月,有正岁,三 正迭建,各有正岁,建以为年首,重以为事先,尊以纪 五行之运气,新一代之制作,与正月之正不相干涉。 盖三建乃岁正,而正月乃月正,犹兄弟十二人,或以 贵,或以贤,首事当尊,惟父母委任,而兄弟之行不可 乱也。此三代建正之说,非改月改时之谓也。或曰:周 以子月为岁首,至寅月将何书?曰“春王正月也。”曰:何 以知之?以秦事知之。秦以亥月为岁首,每岁首云冬 十月,至于寅月则书春正月。如云春正月,赵将张耳、 陈馀立赵歇为王,春正月,项籍尊楚怀王为义帝,是 秦正亦建寅也。由此观之,不可知乎?汪克宽不考《豳 风月令》,而独以改岁在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之后,及 《唐风》“蟋蟀在堂”,“岁聿云暮”之说,明周家之建子为正 月孟春,不知周家子月改岁而未改月,又以《孟子》“七 八月之间雨集”,为夏五六月之证。余以为七八月间 不如五六月之多雨。然七八月之忧旱,七八月之雨 集,亦是常事。公都子曰:“冬日则饮汤,夏日则饮水。”此 所谓冬夏者,夏正乎?周正乎?若云周之冬夏,则卯辰 巳月之热,未必若巳午未月需水之亟;酉戌亥月之 寒,未必若亥子丑月望汤之甚也。何不曰“秋日则饮 水,春日则饮汤”乎?又徒杠舆梁,成于十一月十二月, 疑于太晚。因知十一月、十二月为夏之九月、十月,不 知病涉之人,惟子丑月为甚,谓此时杠梁已成,民未 病涉,非谓至此时始修造耳。自汉以来,言春王正月 者纷纷聚讼,先儒谓为千载不决之论。余之辨析,极其毫厘者,欲以白孔子行天子之事,改正朔之冤,决 千载之疑耳。或曰:“孔子周人也,而曰行夏之时”,何也? 曰:“周以子月为岁首,不如夏以寅月为岁首。”非谓周 以子月为春,不如夏以寅月为春也。只为朱子周七 八月,夏五六月,一解之误,遂启无穷辨口,注书可不 慎乎。
《春王正月论》徐芳
[编辑]事有疑于传,而信于经者,奚从乎从经?有疑于经,而 信于理者,奚从乎从理?以理饰经,为诬而已矣;以经 轧理,为臆而已矣;以臆益诬,为畔而已矣。《春秋》二百 四十年间,纪天子诸侯大夫陪臣之事,天人得失灾 祥之数,是者进,非者退,笔者荣,削者辱,翼翼乎辨矣。 其弁诸册曰“春王正月”云,犹《书》之稽古帝尧,易乾元 而诗《关雎》也。此而疑,将奚弗疑矣?而舛焉亦将无弗 舛者矣。何居乎测者之烦,而所见之互龁也?故有以 夏时冠周月者,胡安国也。有以周之时月俱改者,郑 元、陈宠也。有以《春秋》之列国异书,周之二时并用者, 刘知几、张敷言、朱晦庵也。安国之说,本于行夏时,似 矣。其言曰:“以夏时冠周月,法后也;以”周正纪事,不敢 自专也。约其指,是周改月不改时也,夫子乃冠之耳。 夫时之传久矣,周不自改,而子改之,使冬而冒春之 名,秋而奸夏之寔,悖甚矣,奚后之法?夫匹夫而擅天 子之正朔,而曰“不自专”,夫谁与之耶?且子将以行夏 时也。向也以夏时还夏而时存,今以夏时谐周而时 亡矣。是亦不可已乎!陈氏《时月俱改》之说,盖惑于周 正而附会之。刘知几考之《传》而不合,因遂以《列国》用 夏正,《鲁史》用周正。而朱晦庵意合之,则以二者各适 而惟人所从;张敷言意分之,则以一为民俗之所用, 一为史策之所书,而并行不悖。是夏与周两存之矣。 后世博综之儒若罗泌、史伯璿、杨慎之徒,皆踟蹰焉 而无所主,岂非事难于定论乎?然而其疵可指也。鲁 与列国,并建为侯邦者也,史不同,其奉周一也。列国 用夏正,鲁奈何独用周正乎?一编之中,书列国一例, 书鲁事又一例,是合两代之时为一书也。《春秋》岂有 是乎?而史之所纪一时,民之所用一时,是又一王之 世两正朔也。政孰严是而可自便若此乎?凡是皆知 《周正》之非,而特不敢断乎为夏,则姑两存之。夫既两 存之,则其是非尚未泯也。至近世阳明王氏之说出, 而始荡而不可测矣。其言曰:“阳生于子而极巳午,故 春尽寅而夏尽巳。阴生于午而极亥子,故秋尽申而 冬尽亥。自一阳之《复》至六阳之《干》而春夏,自一阴之 《姤》至六阴之《坤》而秋冬。果”若是,则夏之“子丑”而冬,卯 辰而春,午未而夏,酉戌而秋,皆误矣,时至周始协也。 《夫子》又取夏时乎?如曰“子亦可春,午亦可秋”云尔, 日与岁无择也。阳始于子,吾将以子后之夜皆为昼; 阴始于午,吾将以午后之昼皆为夜。有不笑其狂悖 者乎?月与时相丽以成岁者也。月统乎节,历二节而 一月成;时统乎月,合十有二月之四时而一岁备。前 不可嬴,后不可缩也。今也取仲冬而孟春之,是夏之 十二月至周胥易次也。《月令》不其淆乎?一时之中,无 故而夺其月;二、三月之中,无故而换其节。六割春之 二以缀前岁之冬,而春为无首;斥冬之二以延来岁 之春,而冬为无终。岁何繇成?而时何繇叙乎?尧之为 治也,羲和之命寔在釐百工、熙庶绩之始,而鸟、火、虚、 昴之四星,候以四仲之分。至历今三千馀年,未之或 爽焉,宁独谬于周欤?周如改时,则是星鸟于夏,星火 于秋也。岂周革商,亦遂能革天欤?有扈氏威侮五行, 启则讨之,羲和俶扰天纪,引侯徂征,爰声厥罪。信如 阳明所云,其去亦宁有几?《王制》:“天子巡狩方岳,命典 礼考时月正日,君有变易礼乐者流之。”今既自紊之 矣,夫谁与考?且礼莫大时,而顾忒之以倡邪?是数者, 质之狂瞽之人无惑焉,而谓出之武王之君,周公之 相,有以知其必不然也。且其绎经者曰:“商而改月,则 《伊训》必不书‘元祀十二月;秦而改时,则《史记》必不书 元年冬十月;周而改时与月,则《春秋》必不书‘春王正 月’’。”而其所援引者,不过杂记纷驳之议,汉儒历数旷 眇之语,蔓衍牵摭,务信其臆,姑不具论。殷革夏者也, 建丑而月不改;秦革周者也,建亥而月不改。独周改 之,周之德宁直逊殷人乎?彼秦政之暴狠暗戾,金可 铸,石可鞭,书可燔,边可筑,六国可郡县,皇帝之号可 并建,所以夸前烁后,靡不竭蹶,独于时之在天,犹谨 率焉,乃武周之更张诡恣,更出秦政下耶?然则如之 何?曰:信《经》。《经》曰“春王正月”,则周之必以孟春寅月为 正也可知矣。周必不能以仲冬十一月为正,则周之 时仍夏时,月仍夏月可知矣。周之时月仍夏,则史如 是纪,子亦如是书,而夏时冠周,与周改时之说同谬 又可知矣。至子丑异建,不过用为岁首,爰自别于胜 国,或莅朝于是,颁朔于是,如《伊训》十二月而称元祀, 《周礼》十二月而称正岁之类。其他大礼大政,则断属 之孟春建寅之正月。时以是而授,历以是而颁岁功 以是而始终,昊天以是而钦,若所谓殷因夏,周因殷其在是乎?天地之大,古今之寥廓,吾何准哉?准诸理 而已矣。然则阳明氏非信《经》欤?曰:“信而误吾之信。”《伊 训》即殷之因夏以明,周之因阳明之信《伊训》,即殷之 因夏以疑周之革;吾之信《春秋》信以不改夏者,理之 所必然;阳明之信春秋信以改夏者,事之所或有。盖 胡氏能知行夏时之善,而不能解于变时易朔之戾 于从周;阳明氏能知冠夏时于周月之非,以为《春秋》 惧乱贼而首其僭,夫子所不为,而不能察时月之必 不可更,几欲寘武周于秦政,下加以“俶扰天纪”之名 而不顾,始于执《传》,而中于泥经,终于不信《传》,不信经 而信臆,以益其诬而滋之畔,无宁两存者之疑之乎? 时月如此二百四十年,微文逸事,荒于时代,讹于《载 记》,爚于后儒之覆射者,其可胜道耶?
正朔部纪事
[编辑]《汉书贾谊传》:“谊年少,颇通诸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 士,迁大中大夫。谊以为汉兴二十馀年,天下和洽,宜 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 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谦让未皇 也。”
《后汉书陈宠传》:“元和二年,旱,长水校尉贾宗等上言, 以为断狱不尽三冬,故阴气微弱,阳气发泄,招致灾 旱,事在于此。帝以其言下公卿议,宠奏曰:‘夫冬至之 节,阳气始萌,故十一月有兰射于芸荔之应。《时令》曰: ‘诸生荡,安形体,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十二月阳气上 通,雉雊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三月阳气已至’’”, 天地已交,万物皆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 三微成著,以通三统。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 若以此时行刑,则殷周岁首,皆当流血,不合人心,不 稽天意。《月令》曰:“孟冬之月,趣狱刑无留罪。”明大刑毕 在立冬也。又仲冬之月,身欲宁,事欲静。若以降威怒, 不可谓宁;若以行大刑,不可谓静。议者咸曰:“旱之所 由,咎在改律。”臣以为殷周断狱,不以三微,而化致康 平,无有灾害。自元和以前,皆用三冬,而水旱之异,往 往为患。由此言之,灾害自为它应,不以改律。秦为虐 政,四时行刑,圣汉初兴,改从简易。萧何草律,季秋论 囚,俱避立春之月,而不计天地之正。二王之春,寔颇 有违。陛下探幽析微,“允执其中,革百载之失,建永年 之功,上有迎承之敬,下有奉微之惠。稽《春秋》之文,当 《月令》之意,圣功美业,不宜中疑。”书奏,帝纳之,遂不复 改。
《魏志文帝本纪》:黄初元年:“十一月癸酉,以河内之山 阳邑万户,奉汉帝为山阳公,行汉正朔。”
《晋书武帝本纪》:泰始元年“十二月,封魏帝为陈留王, 行魏正朔。”
《宋书武帝本纪》,永初元年“六月,封晋帝为零陵王,令 食一郡,行晋正朔。”
《南齐书高帝本纪》:“建元元年,封宋帝为汝阴王,筑宫 丹阳县故治,行宋正朔。”
《梁书武帝本纪》,天监元年“夏四月,封齐帝为巴陵王, 全食一郡,行齐正朔。”
《陈书武帝本纪》:永定元年“冬十月诏曰:‘礼陈杞宋,诗 咏二客,弗臣之重,历代斯敦。梁氏钦若人祇,宪章在 昔,济河沈璧,高谢万邦,茅赋所加,宜遵旧典。其以江 阴郡奉梁主为江阴王,行梁正朔’。”
《北齐书文宣帝本纪》:“天保元年,封魏帝为中山王,食 邑万户,行魏正朔。”
《唐书李光弼传》:“宝应元年,浙东贼袁晁反台州,建元 宝胜”,以“建丑”为正月。
正朔部杂录
[编辑]《礼记大传》:“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 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陈注〉“正者年 之始,朔者月之初。”全改正朔,所以授民时也。
蔡邕《独断》“三代年岁之别名。唐虞曰载,载,岁也,言一 岁莫不覆载,故曰载也。夏曰岁,一曰稔也。商曰祀,周 曰年。”
《井观琐言》商周改正朔之说,张敷言分史册所用、民 俗所用二项,为言极好。蔡九峰、陈定宇诸儒偏主一 说,各有所碍,终不可通。张氏此说,足为前辈解纷疑, 得事理之实。然朱子答吴晦叔书,已尝曰:“或是当时 二者并行,惟人所用。”则张说亦有所本。
病榻手欥秦以建亥之月为岁首,自是不思古之乱 制。汉之陋儒,伪造《易纬》云:尧以甲子天元为推术,甲 子为蔀首,起十月朔,而谓秦首亥本此是其瞽说,与 《尧典》背矣。宋朱震又曰:“连山首艮,风始于不周,实居 西北,于辰为亥,此颛顼所以首十月也。”是因汉儒之 陋,而又诬颛顼矣《玉堂鉴纲》胡安国曰:“前乎周者,以”丑为正。其书始即 位曰“元祀”,十有二月曰“三祀”,十有二月朔,则未尝改 月也。
《丹铅总录》:“《文选古诗十九首》,非一人之作,亦非一时 也。其曰‘玉衡指孟冬,而上云促织’,下云‘秋蝉’,盖汉之 孟冬,非夏之孟冬矣。汉袭秦制,以十月为岁首。汉之 孟冬,夏之七月也。其曰‘孟冬寒气至,北风何惨栗’,则 汉武帝已改秦朔,用夏以后时也。三代改朔不改月, 古人辨证,博引经传多矣,独未引此耳。”又唐储光曦 诗《夏王纪》“冬令,殷人乃正月。”此亦一证
《续问奇类林》:郑室甫云:“康成谓帝王易代,莫不改正。 尧建丑,舜建子,舜摄位,未改尧正,故云正月上日。即 位改正,故云月正元日,非也,犹云令月吉日良辰耳。” 王肃辈皆言:“惟殷周改正,易民视听,夏已上皆建寅 是也。”
《庸书》或曰:“‘周正改时与月乎?”曰:“改’。予尝思之矣,有至 理存焉:春夏阳也,阳生于子而极于巳;秋冬阴也,阴 生于午而极于亥。夫行夏之时,夫子之议礼也;春王 正月,夫子纪事之文也。礼有因革,事无增损,是非兼 存,裁之在人。若曰夫子截其冬而首春,则弑君变古 者,何以易其文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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