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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第02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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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象汇编 乾象典 第二十七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二十八卷
历象汇编 乾象典 第二十九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

 第二十八卷目录

 七政部总论

  北史高允传

  张子正蒙参两篇

  朱子全书天度

  山堂考索总论七政之运行

  熊氏经说左传襄昭间所言岁星与天官书及今历家算木星各不同

  荆川稗编宋濂论月五星 吴澄七政左旋说 史伯璿七政违天右转说 王应

  电七政右旋说

  刘氏杂志论七政

 七政部艺文

  齐七政赋          宋周渭

  七政总叙          明章潢

 七政部纪事

 七政部杂录

乾象典第二十八卷

七政部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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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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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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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与司徒崔浩述成《国记》。时浩集诸术士,考校汉元 以来日月薄蚀、五星行度,并讥前史之失,别为《魏历》 以示允。允曰:“善言远者,必先验于近。且汉元年冬十 月,五星聚于东井,此乃历术之浅事。今讥汉史而不 觉此谬,恐后之讥今,犹今之讥古。”浩曰:“所谬云何?”允 曰:“按《星传》,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 箕,昏没于申南,而东井方出于寅北,二星何因背日 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复推之于理。”浩曰:“欲为变 者何所不可?君独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来?”允 曰:“此不可以空言争,宜更审之。”时坐者咸怪,唯东宫 少傅游雅曰:“高君长于历,当不虚言也。”后岁馀,浩谓 允曰:“先所论者,本不经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语。以前 三月聚于东井,非十月也。又谓雅曰:“高允之术,阳源 之射也。”众乃叹服。允虽明于历数,初不推步,有所论 说。惟游雅数以灾异问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难, 既知复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问 此。”雅乃止。

宋张子正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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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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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纯阴凝聚于中,天浮阳运旋于外,此天地之常体 也。恒星不动,纯系乎天,与浮阳运旋而不穷者也。日 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地在气中,虽顺天 左旋,其所系辰象,随之,稍迟则反移徙而右耳。间有 缓速不齐者,七政之性殊也。月,阴精,反乎阳者也,故 其右行最速。日为阳精,然其质本阴,故其右行虽缓, “亦不纯系乎天。”如恒星不动,金水附日,前后进退而 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镇星地类,然根本 五行,虽其行最缓,亦不纯系乎地也。火者亦阴质为 阳萃焉,然其气比日而微,故其迟倍日。惟木乃岁一 盛衰,故岁历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岁之象也。 凡圜转之物,动必有机,既谓之机,则动非自外也。古 今谓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论尔,不考日月出没、恒星 昏晓之变。愚谓在天而运者,惟七曜而已。恒星所以 为昼夜者,直以地气乘机左旋于中。故使恒星河汉 因北为南,日月因天隐见,太虚无体,则无以验其迁 动于外也。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

朱子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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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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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最健,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之健次于天,一日恰 好行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但比天为退一度, 月比日大,故缓,比天为退十三度有奇。但历家只算 所退之度,却云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此乃截 法,故有日月五星右行之说,其实非右行也。横渠曰: “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此说最好。《书》 疏《玑衡礼疏》“星回于天”,《汉志天体》沈括《浑仪议》皆可 参考。

《历法》,蔡季通说“当先论天行,次及七政”,此亦未善。要 当先论太虚,以见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一 定位,然后论天行,以见天度加损虚度之岁分。岁分 既定,然后七政乃可齐耳。

山堂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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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七政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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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自混元之初,七政运行,岁序变易,有象可占,有数 可推,由是《历数》生焉。夫日月星辰,有形而运乎上者 也;四时六气,无形而运乎下者也。一有一无,不相为 侔,然而二者实相检押,以成岁功。盖!日穷于次,月穷 于纪,星回于天,此有形之运于上而成岁者也。五日 为候,三候为气,六气为时,四时为岁,此无形之运于 下而成岁者也。混元之初,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自此运行,迨今未尝复会。如合璧连珠者,何也?盖:七 政之行,迟速不同,故其复会也甚难。日之行天也,一 岁一周;月之行天也,一月一周;岁星之周也,常以十 二年;镇星之周也,以二十八年;荧惑之周也,以二年。 惟太白、辰星附日而行,或速则先日,或迟则后日。迟 而后日,昏见西方,速而先日,晨见东方。要之,周天仅 与日同,故亦岁一周天焉。夫惟七政之行不齐如此, 此其难合也。”世之观汉史者,见其论《太初历》之密,日 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而遂以为五星聚于太初之 元年。殊不知此乃论《太初历》之周密。推原上至于混 元之初,其数之精,无有馀分,故有是言。在《太初》之年, 实未尝如合璧、如连珠也。何以言之?五星之会,常从 镇星,五星之行,镇星最迟,故诸星从之如会。以历考 之,汉高祖之元年,五星聚于东井,盖,鹑首之次也。自 高祖元年至太初元年,凡百有年也,镇星二十八年 而一周。当是之时,镇之周天,盖以三周,而复行半周 有馀,凡八次矣。进在《元枵》之次,“安得有日月如合璧, 五星如连珠,起于《牵牛》之初乎?”

熊氏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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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
襄昭间所言岁星与天官书及今历家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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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星各不同

襄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饖哉!岁在 星纪,而淫于元枵’。”注引襄十八年,董叔曰:“天道多在 西北。”谓是年岁星在亥。自襄十八年至二十八年行 十一宫,当在星纪,如《左氏》之法。是岁星午年在亥,未 年在戌,申年在酉,酉年在申,戌年在未,亥年在午,子 年在巳,丑年在辰,寅年在卯,卯年在寅,辰年在丑,巳 “年在子”;襄十八年丙午,据今历家《躔度约法》,则午年 木星在辰;依《史记天官书》,则午年当在酉;襄二十八 年丙辰,据今历家《躔度约法》,则辰年木星在午;依《史 记天官书》,则辰年当在亥。皆与《左氏》言岁星不同。又 如昭九年书“夏四月,陈灾。”《左传》郑裨灶曰:“五年陈将 复封,封五十二年而亡。岁及鹑火而陈卒亡,故曰五 十二年。”本注:“是年在《星纪》。岁五及大梁而陈复封,自 大梁四年而及鹑火。”又曰:“周四十八年,凡五及鹑火。” 愚按:昭公八年,楚灭陈,九年戊辰,据今历家躔度约 法,辰年木星在午,依《史记天官书》,则辰年当在亥,《左 氏》说岁星自为一家。昭九年戊辰,岁在星纪,正如襄 二十八年丙辰,岁在星纪。所谓五十二年者,当哀公 十二年。戊午不见,陈亡,是年楚公子结伐陈,吴救陈, 未尝亡也。又如昭三十二年,辛卯伐越,史墨曰:“不及 四十年,越其有吴乎?越得岁而吴伐之。”本注:“此年岁 在星纪。星纪,吴、越之分,岁星所在,其国有福。”按:十二 星本无吴,止有越。以《左氏》岁星例推之,卯年当在寅, 而淫“于星纪者也。”据今历家算木星约法,则卯年当 在未;依《史记天官书》,则卯年当在子。愚尝观天象而 证之,则历家所算木星,乃岁星之昏见者也;《天官书》 所言岁星,乃岁星之晨见者也,各有其星在焉。昏见 者,先他星而出,晨见者,后他星而入。恒以寅年寅月, 卯年卯月。馀年依例朝昏候之可见,皆谓岁星,惟《左氏》所 言,未知为何星。又如王猛克壶关之年,当海西公太 和五年庚午,申引谓福德在燕,赵秋谓天道在燕,当 时秦太史论彗星,亦云,“尾箕,燕分”,然午年岁星不在 尾箕之分。又如吴救陈伐晋,言“岁镇守斗,福德在吴”, 当秦世祖建元十八年壬午,亦不当在吴越之分。此 时所谓岁星,与《左传》午年在亥之例又不同,必有至 当之说,以俟知天道者。

荆川稗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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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论月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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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楚客对》曰:“宋子泛舟西上,夜泊彭蠡,褰篷而坐, 时长空无云,明月皎然孤照,众星环列,一一可数。同 舟有楚客者,忽指月问曰:‘日月一也,此何有亏盈乎’? 宋子曰:‘不然也。月圆如珠,其体本无光,借日为光,背 日之半常暗,同日之半常明。其常明者,正如望夕,初 无亏盈。但月之去日,度数有远近;人之观月,地势有 正偏,故若有亏盈耳’。”曰:“然则其有夜食奈何?”曰:“此为 地影之所隔也。月上地中而日居下,地影既隔,则日 光不照,其隔或多或少,故所食有浅有深。盖地居天 内,如鸡子中黄,其形不过与月同,大地与月相当,则 其食既矣。唯天之体,冲混无际,然其围径之数,及去 地几千万里,巧算者亦可以推之也。”客曰:“月之为说, 既闻命矣。五星盈缩,占者时有不合,此何以无定论 乎?”宋子曰:“五星从黄道内外而行,考其盈缩,则于分 段距度,最宜精审。近代占天家于测景授时之法,诚 可谓度越前古。至于星占,则微有不同。且如辛亥岁 正月乙酉朔,火当躔房五度,彼则谓在房之一度;二 月辛巳,火当入斗初度,彼则谓在三月己巳;正月己 酉,金木始当同度,彼则谓在乙巳。其后验之天象,所 失昭然。若论水星距日之度,盈缩之间,终不逾二十 三度半之外,彼则谓正月癸卯,水躔斗十九度,在晨 疾段中较之日躔虚六度,巳距二十七度,此尤所未解。然天道未易言,必得明理之儒如许衡者出正之 可也。”客曰:“星历之学,儒者亦在所讲乎?”宋子弗答,趣 侍史具衾入舟而寝。

《吴澄七政左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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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庐吴氏曰:“天与七政,八者皆动。今人只将天做硬 盘,却以七政之动在天盘上行。古来历家非不知七 政亦左行,但顺行难算,只得将其逆退与天度相直 处算之,因此遂谓日月五星逆行也。譬如两船使风 皆趋北,其一船行缓者,见前船之快,但觉自己之船 如倒退南行然,其实只是行缓,赶前船不著故也。今” 当以太虚中作一空盘,却以八者之行较其迟速。天 行最速,一日过了太虚空盘一度。镇星之行比天稍 迟,于太虚盘中虽略过了些子,而不及于天,积二十 八个月刻,不及天三十度。岁星之行,比镇星尤迟,其 不及于天,积十二个月,与天争差三十度。荧惑之行 比岁星更迟,其不及于天,积六十日,“争差三十度。太 阳之行比荧惑又迟,但在太虚之盘中,一日行一周 匝,无馀无欠。比天之行,一日不及天一度,积一月则 不及天三十度。”太白之行稍迟于太阳,但有疾时,迟 疾相准,则与太阳同。辰星之行,又稍迟于太白,但有 疾时,迟疾相准,则与太白同。太阴之行最迟,一日所 及,比天为差十二三四度,其行迟,故退数最多。今人 多不晓,以为逆行,则谓太阴之行最疾也。今次其行 之疾迟,天一、土二、木三、火四、日五、金六、水七、月八。夫 土水火,其行之速过于日,金水月,其行之迟又不及 日。此其大率也。

《史伯璿七政违天右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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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 蔡氏传曰:“天体至圆,周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 一,绕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丽天而少迟, 故日行一日亦绕地一周,而在天为不及一度,月丽 天尤迟,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朱子 曰:“历家只算所退之度,却云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 有奇,此乃截法,故有‘日月五星右行之说,其实非右 行也。横渠云:‘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 此说最好’。”问:“经星左旋,纬星与日月右旋,是否?”曰:“今 诸家是如此说。横渠‘天左旋,日月亦左旋’。看来横渠 之说极是,只恐人不晓,所以《诗传》只载旧说。《晋天文 志》:‘天圆地方,天旁转,半在地上,半在’”地下。日月本东 行,天西旋入于海,牵之以西。如蚁行磨上,磨左旋,蚁 右行,磨疾蚁迟,不得不西。或疑儒者言日月每日不 及天一度与十三度,历家言日月每日行一度与十 三度有奇,二说不同。如儒者说,则是日月每日左旋 一周,于天所行不到处,才一度与十三度耳。如历家 说,则是日月每仅右“行到此一度与十三度,其馀天 体皆是所行不到之处。其说相反。”愚谓不然。二说虽 相戾,其实只一般。盖!天体非但高圆不动,待日月自 就上运行而已。天亦是运动物事,其行健,又过于日 月。天是动物,日月又是动物。物动物天非有体也,二 十八宿与《众经》星即其体也。此二十八宿与众经星 皆绕“地左旋,一昼一夜,适一周而又过一度,日月亦 与之同运,但不及其健,则渐退而反似右耳。其所退 之界分,即日月所不及天之一度与十三度也。是则 日月虽曰一昼一夜,随天旋转一周于天”,然其历天 体,每日只有此一度与十三度,此一度与十三度,即 历家所谓“右行之处也。譬如有一大磨在此,使三百 六十五人环绕此磨而行”,磨非天,此三百六十五人 绕磨而行者,天也。又别使二人与三百六十五人之 为首行者,从今日子时,并肩起脚同行,行至明日子 时,皆适一周。但此二人者,其一人乃与三百六十五 人之第二人并肩,即日也;其一人乃与三百六十五 人之第十四人并肩,即月也,相去近远,日月如此。是 则以大磨视之,此三等人固皆一周;以二人与三百 六十五人视之,则此二者虽日与三百六十五人同 行,其实一人仅与三百六十五人之第一人相摩肩 而过,一人仅与三百六十五人之第一人至第十三 人相摩肩而过,此即日月所实历之天体也。此即儒 者所谓“日月不及天之一度与十三度也,此即历家 所谓日月右行之一度与十三度也,初岂有二致哉? 但知儒者之论,则是日月五星,亦是天象,不应独与 众星相背而右转,故以左旋为顺耳。右转、左旋,说虽 不同,其实历天体则皆共此一度,与十三度,非有二 也。不知精于论天者以为何如?姑志此,以俟就”正焉。 许益之《尚书丛说》有《七政疑》曰:“唐尧命羲和居四方 者,天象惟举分至四中星,而知日之所在。”又言:“以闰 月定四时成岁,而知月之所行。”典文简古,存其大法。 推步之术未详。西汉《天文志》始有日月东行天西转, 而周髀家则有日月实东行而天牵西转之说。其论 天转如磨者则非,论日月右行则是。自是志天文者 转相祖述,以为定论,言日月则五星从可知矣。唐一 行铸浑天仪,注水转轮一昼一夜,天西旋一周,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晦明朔望,迟速有 准。然则二十八宿附天西去而为经,七政错行而为 纬,其说为得之。而文公《诗传》亦犹是也。蔡仲默传《尧 典》,则曰:“天体至圆,周三百六十五度,而四分度之一 绕地左旋,一日一周而过一度。日月丽天亦左旋,日 则一日绕地一周,而在天为不及一度。月则尤迟,一 日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积二十九日复有 馀分,而与日会合,气盈朔虚而闰生。”典、谟之传,已经 文公是正,而公盖详之矣。其意以为日者阳之精,其 “健当次于天。月,阴精也,其行当缓。月之行,昼夜常过 于日十三度有奇,是阴速于阳,不若七曜与天皆西 转,则阴阳迟速为合宜。”盖亦祖横渠先生之意,其说 可谓正矣。然愚以古说较之,其所可疑数有七,而天 左旋,七政右逆,则七政亦附著天体,迟速虽顺其性, 而西行则为天所牵耳。然所倚著,各得循序。若七政 与天同西行,恐错乱纷杂,似泛然无统一也。日,君道 也;月,臣道也。从东行则合朔后月先行,既望则月在 日后,及再合朔,是月之从日,为臣从君为顺。若西行 则日在月前,至望再合朔,必日行从月,是君从臣为 逆。二也。大而一岁,阴阳升降;小而一月,日月合朔。此 正天地生物之心,而阴阳得此相会合,以造就万类 者也。以一岁之运阴盛乃生意收敛之时,而品物流 形,举霄坏之间,曷尝有一息间断哉。其所以盛阴否 闭之时,而生生犹不息者,正以日月之合,而辅助元 气之偏也。然凡进者,阳道也,生道也。退者,阴道也,死 道也。日月东行,则月之进,从日之进西行,则月之退 又符于日之退,三也。日月虽皆进行,比天行不及,则 为退星行无殊。金水在太阳,先后,卒岁一周天为最 速,次火次木。惟土积重厚之气,入天体最深,故比五 星形最小,行最迟,而二十八岁一周天。若七政皆西 行,则向谓迟者今反速,向谓速者今更迟,是金水最 迟,故一日只退一度,而一岁一周天。土行“最速,常及 于天,大约二十八日便不及天一度,而二十八年然 后周天,四也。星虽阳精,然亦日之馀也。以日之阳次 于天,且一日不及天一度,星之阳不及远甚,而木十 馀日,土二十馀日,始不及天一度,是木土之精反过 日远矣,五也。”星以退留迟疾、伏疾迟留,退段者,有迟 有速,有顺有逆也。五政推步,姑以岁星言之,大约退 九十三日而留,留二十三日而迟。疾、伏共行百六十 馀日而伏,留而复退,是行常五倍于退,而退四倍于 留之日。然行乃其常,而退乃其变也。若西行则行为 退,退为行,是五星进日甚少,而退何其多与六也?星 家步星,伏行最急,疾行次急,迟行为缓,留则不行,退 则逆而西。此皆以星附著天体而言者也。若七政随 天西行,则天自天,星自星,不可附著。天体附著,则为 东行矣。然则星家所谓迟、疾、伏,皆为最缓而不及天。 所谓“留”,则不可言,留乃行与之同健,一日皆能过太 阳一度。至于所谓退,乃更速过于天运矣,七也。由是 言之,则古法比《蔡传》为密,于此不可无疑,姑识于此, 以俟知者而问焉。按:许氏所疑凡七事,大抵皆在于 先儒左旋之说有所未信,而以历家右转之说为可 信也。其言似亦有理,愚亦因此不能无疑于先儒之 说。夫先儒谓“日,一日不及天一度;月,一日不及天十 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五星虽行有迟速,然亦皆是不 及于天。夫七政既皆随天左旋,则宜皆面西而背东, 非有意于退。特以天运过速,故七政不能进与天齐, 而不免退随天后耳。若然,则其所不及于天之界分, 但依直而退可也。譬犹二人同行,其一足力健者,既 前进而过去,其一足力弱者不能及之,则亦但随退 其后而已,夫何暇回顾其所退之步数,使之循规蹈 矩,不失尺寸哉?今则黄道循赤道之左右,交出交入, 渐远渐近,一岁一周,未尝改易。而月道又循黄道之 左右,出入远近,亦皆一月一变,各有常度。又如五星 之运,迟留伏逆,各各不同,而各有态度如此。凡此其 势皆似违天而右转者,此岂回西背东,无意于退,而 能各有条理若是哉?所谓“术业有专攻,以夫子之圣”, 而犹“问礼问官”,岂老聃、郯子之徒,其智反过于圣人 哉?业专而已。然则穷理尽性,继往开来,固先儒之能 事。至于天文,自是一家之传,恐历家所言,自有源流, 亦未可以先儒所学之大而小之也。

《王应电七政右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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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夫天左旋,日月星辰皆西坠,夫人而见之,故谓七 政皆从天左旋”,甚似直截明快。因谓昔人推步,咸以 七政右转者,止以退度数少,易于推算之故,说亦可 通。然细观之,则有大不通者四:天地之化,一顺一逆, 以成化功,故律左旋而同右转。《河图》主顺而《洛书》主 逆,故七政逆天而行。若皆左旋,是有顺无逆,何以示 “凶吉而成化工?”此不可之一。然犹曰此书生常谈,浑 浑未足以判。案:夫君道逸,主于无为,故日一日行一 度,岁一周天,故经天者以日为主。臣道劳,主于代君, 故月一日行十三度。一月一周天,故以月之一周天而命之为一月。若谓日月每日皆一周,日不及天一 度,月不及天十三度,是日劳月逸,元首丛脞,而股肱 惰耶?此不可之二也。天下物理,金水之行为最疾。水 一日千里,五金在世,无顷刻停。因命钱曰:“泉火次之, 四时而改;木又次之,一岁而雕。”惟土为不动,故金水 附日,岁一周天,火二岁一周天。木岁居一辰,十二岁 而一周,故谓之岁。土岁居一宿,二十八岁而一周天, 故曰填。一音震,取其以填静为体;一音田,取其以填 塞为用也。今曰“皆从天左旋”,是金水一岁而不及天 之一周,火星二岁而不及天之一周,木星十二岁而 不及天之一周,土星二十八岁而不及天之一周,是 应速者反迟,应迟者反速矣。且右旋则以所进而名 为日为月,为岁为填,左旋则以所退而名为日月岁 填,其义与名,何乃不经若是耶?此不可之三也。《语》云: “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人禀天地五行之气而生。术 家凡立命于天,二十八宿,度数各有所属。安命之度, 而遇五星之左行者,则其人必悖逆,一生作事颠倒, 其正大顺利之人,必值五星之右行者也。设若以左 旋为顺,右旋为逆,则岂人之立命,皆值五星,逆行而 间值其顺者,且值其顺者何反凶?而值其逆者反吉 邪?此不可之四也,言天者尚详之。

刘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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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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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轮大,月轮较小。日道近天在外,月道近人在内,故 日食既时,四面犹有光溢出,可见月轮小不能尽掩 日轮也。日月合朔时,月常在内,未有日在内者,故月 食日也。日月相望则日食月者,月虽资日光以圆于 望时,然微相参差则光圆,恰相冲射,则日反食之。如 点灯者,正当炉炭炎炽之尖所冲射,则灯反不然矣。 此历所谓“暗虚”,言月为日所暗,而非日之实体,暗之 乃日之虚冲耳。盖二曜各有所行之道,如二人各行 水陆之途,朔望则一人由陆者在桥上,一人由水者 在桥下,稍相先后亦不食,适相对当乃食矣。日行道 周天如循环,月行道亦周天如循环,两环相搭,有两 交处,一处谓之天首,一处谓之天尾,天尾为计,天首 为罗。至于木、火、土、金、水五星,不由日道,亦不由月道, 各自有道。木星八十三年而七周天,与日合者七十 六;火星七十九年而四十二周天,与日合者三十七; 土星五十九年而二周天,与日合者五十七。金、水二 星虽随日一年一周天,然金星八年而合于日者五; 水星四十六年而合于日者一百四十五,其迟速离 合,以宰万类之生成,司千代之起伏,俯视人寰,奚异 夫瓮蚋裈虱之聚散缘啮也,奈何欲以私意仰干之 哉。孛生于日月之行,迟速有常度,最迟之处即孛也, 故谓之月孛。孛六十二年而七周天,炁生于闰二十 八年,十闰而炁行一周天。炁孛皆有度数,无光象,故 与《罗计》同,谓之四馀。并七政为十一曜也。

七政部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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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七政赋》
以明主法天用齐七政为韵宋周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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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垂象兮无臭无声,君之立德兮赫赫明明,将同 符而合矩,在璿玑于玉衡。故运彼四时,寒燠随其建 指,齐其七政,有道感于无情,故使黎民于变,万物由 庚,神不秘其福,地不爱其祯。原其天斯覆兮地斯载, 播群芳而作主;日阳德兮月阴灵,俾五星而为辅,谅 无私于照烛,或任晦于烟雨。国风可仰,守官方赞于 羲和;人力不侔,杖策已疲于夸父。夫能文者政乃不 乏,示寰瀛之大法;运天者道在于干,占日月之初躔。 既推历以生律,亦钩深而索元。徒观其如璧之合,如 珠之联。甲子不迷,符太初之朔旦;精意以享,同肆类 于昊天。七政匪差,万邦攸共,采石氏之经,听畴人之 颂。远而望也,粲粲映非云之云;默而识之,昭昭为非 用之用。岁在木而循度,镇居中而不携。荧惑无犯于 奋若,太白莫陵于摄提。将不盈而不缩,岂乍高而乍 低。故我后所以引唐尧而作式,指虞舜而思齐。动于 天兮德有一,丽于天兮曜有七。四海以之升平,千箱 以之充实。岂比见晕珥适背之状,语怪变云气之质。 非训俗以齐人,徒废时而乱日。客有从笔砚而未达, 怀忠信而待命。望莳蓂于朝阶,知如春之圣政。窃昧 谈天之辩,庶俾观象之咏。

《七政总叙》
明·章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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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者,肇于《虞书》。至汉刘歆、张衡,雅善星理,厥术尤 精。歆曰:“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元气转三统五行于 下,三辰合于三统,五行合于五星,三辰五星而相经 纬也。”衡曰:“文曜丽乎天,其动者七,为日月五星,故曰七政皆纬。”又曰:“日,阳精宗也;月,阴精宗也;五星,五行 宗也。日行黄道,月与五星,皆出入黄道也。是故圣人” 有作,齐七政以立元,测圭箭以候气,明九道以步月, 交迟速以推星,考黄道之邪正,辨天势之升降,而交 蚀详焉。噫明乎此,其于王政也,视诸掌乎?夫先王之 以时齐七政也,非曰文也;以时作息,保和也;辨氛祲, 先几也;审象器,定制也;裁成范围,赞化也;推衍德运, 明统也。是以人神式序,天地官也。故日月合璧,五星 联珠。数之值不得已也,非所以为祥。然王者道吉,丁 辰亦可庆焉。日月之会,是谓合朔,会之极不得已也, 非所以为沴。然圣人扶阳抑阴,必谨候焉。《春秋传》曰: “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馀于终。”又曰: “龙见而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裁,日至而毕。”凡 此皆以钦若其道者也。

七政部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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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史》:“遂人氏指天以布躔,而齐七政。”

《诗说灵台》:“文王迁都于丰,作灵台以齐七政,奏《辟雍》。 周公述之,以训嗣王。”

《魏书礼志》:“太和二年,旱,帝亲祈皇天日月五星于苑 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师。三年,上祈于北苑,又祷星 于苑中。”

《隋书李士谦传》,有客问三教优劣,士谦曰:“佛,日也;道, 月也;儒,五星也。”

《续酉阳杂俎》:天宝中,处士崔元微春夜独处,三更后, 有女子姓石名阿措,来言曰:“诸女伴皆住苑中,每岁 多被恶风所挠,但求处士每岁岁日与作一朱幡,上 图日月五星之文,于苑东立之,则免难矣。”元微许之, 乃拜而去。至日立幡,东风振地,折树飞沙,而苑中繁 花不动。

七政部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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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雅释天》:“星纪,斗、牵牛也。”斗、牵牛者,日月五星之 所终始,故谓之“星纪。”

《春秋感精符》:“人主含天光,据玑衡,齐七政,操八极。故 君明圣人道得正,则日月光明,五星有度。”

《春秋运斗枢》,天文地理,各有所主。北斗有七星,天子 有七政也。

《春秋说题辞》:“天文以七,列精以五,故嘉禾之滋,茎长 五尺,五七三十五,神盛,故连茎三十五穗,以成盛德, 禾之极也。”

《河图始开图》“天地开辟,元历名。月首甲子冬首,日月 五星俱起牵牛。”

《汉书律历志》:“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

《晋书天文志》:“东咸、西咸,在房心北,日月五星之道也。” 东方《角》二星为天关,其间天门也,其内天庭也。故 “黄道经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抱朴子君道》篇:“画法创制,则炳若七曜丽天,而不以 爱恶曲其情。”

《唐书天文志》:“《易》,五月一阴生,而云汉潜萌于天稯之 下。进及并钺间,得坤维之气,阴始达于地上,而云汉 上升,始交于列宿,七纬之气通矣。”

《望气经》天无言,以七曜垂文。

《梦溪笔谈》:“日之在天,月对则亏,五星对则逆行避之, 莫敢当其对。”太冲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门户,天之 冲也。

《容斋三笔》:《尚书·舜典》:“以齐七政。”孔安国本注谓日月 五星也。而马融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 主日,第二主月;第三曰命,火谓荧惑也;第四曰煞,土 谓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谓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谓岁 星也;第七曰剽,金谓太白也。日月五星各异,故曰七 政。”《尚书大传》一说,又以为七政者,谓春秋冬夏,天文 “地理人道所以为政也,人道正而万事顺成。”三说不 同,然不若孔氏之明白也。

王逵《蠡海集》:“七政丽乎天,七窍在乎首。七政之见,在 于极之南。七窍之用,在于面之前。黄道经南天以行, 七政倾于前也。故人之鞠躬亦向前。”

雁生北方,秋自北而南,春自南而北,盖历七政所行, 以顺其情。

枝山。前闻上尝以“尚书咨汝羲和”节蔡沈注误,命礼 部改正。当时礼部札付言:“《书传》曰:‘凡前元科举,尚书 专以蔡《传》为主。考其天文一节,已自差谬。谓日月随 天而左旋,今仰观乾象,甚为不然。夫日月五星之丽 天也,除太阳,人目不能见其行于列宿之间,其太阴 与五星昭然右旋,何以见之?当天清气爽之时,指一 宿为主,使太阴居列宿之西一丈许,尽一夜则太阴过而东矣’。”盖列宿附天,舍次而不动者,太阴过东,则 其右旋明矣。夫左旋者,随天体也,右旋者,附天体也。 必如五星右旋为顺行,左旋为逆行,其顺行之日常 多,逆行之日常少。若如蔡氏之说,则逆行多而顺行 少,岂理也哉?若不改正,有误方来。今后学“《尚书》天文” 一节。当依朱氏《诗传》“十月之交”注文为是。

《震泽长语》:“周天三百六十五度,然天体无定,占中星 以知方位。天行健而不息,如磨之旋,自东运而南,南 而西,西而北,北而东,以为昏明寒暑,二仪运而出没, 五纬随而起伏,列舍就之,隐见炎夏。天道南行,日出 于寅,入于戌,阳盛于阴也,目影随短。穷冬北行,日出 于辰,入于申,阴盛于阳也,日影随长。春秋天道,行于 正中,日出于卯,入于酉,阴阳平也。日影随停,南为明 都,天体所见也。日月五星至是则明,北为幽都,天体 所隐也。日月五星至是则晦,日月五星至北都而晦, 非天入于地也。若天入于地,则日月随之地中,为日 月所照,安得为幽都哉?”此说与浑天不同,然亦不为 无理,故著之。

《丹铅总录》:“日月木火土金水谓之七政,亦曰七曜。”今 术家增入月孛、紫炁、罗㬋、计都四馀星为十一曜,计 生于天尾,罗生于天首,孛生于月,炁生于闰。盖日月 行道如两环,两环相交,一处曰天首,一处曰天尾。天 尾为计,天首为罗,月之行迟速有常度,迟之处即孛 也。炁生于闰二十八年,十闰而炁行一周。天炁孛皆 有度数,无光象,故与罗计同,谓之“四馀。”今七政历亦 有四馀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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