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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第02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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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二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曆象彙編 第二十八卷
曆象彙編 乾象典 第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乾象典

 第二十八卷目錄

 七政部總論

  北史高允傳

  張子正蒙參兩篇

  朱子全書天度

  山堂考索總論七政之運行

  熊氏經說左傳襄昭間所言歲星與天官書及今曆家算木星各不同

  荊川稗編宋濂論月五星 吳澄七政左旋說 史伯璿七政違天右轉說 王應

  電七政右旋說

  劉氏雜志論七政

 七政部藝文

  齊七政賦          宋周渭

  七政總敘          明章潢

 七政部紀事

 七政部雜錄

乾象典第二十八卷

七政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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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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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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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與司徒崔浩述成《國記》。時浩集諸術士,考校漢元 以來日月薄蝕、五星行度,并譏前史之失,別為《魏歷》 以示允。允曰:「善言遠者,必先驗于近。且漢元年冬十 月,五星聚于東井,此乃歷術之淺事。今譏漢史而不 覺此謬,恐後之譏今,猶今之譏古。」浩曰:「所謬云何?」允 曰:「按《星傳》,金、水二星常附日而行。冬十月,日旦在尾、 箕,昏沒于申南,而東井方出於寅北,二星何因背日 而行?是史官欲神其事,不復推之于理。」浩曰:「欲為變 者何所不可?君獨不疑三星之聚,而怪二星之來?」允 曰:「此不可以空言爭,宜更審之。」時坐者咸怪,唯東宮 少傅游雅曰:「高君長于歷,當不虛言也。」後歲餘,浩謂 允曰:「先所論者,本不經心。及更考究」,果如君語。以前 三月聚于東井,非十月也。又謂雅曰:「高允之術,陽源 之射也。」眾乃歎服。允雖明于歷數,初不推步,有所論 說。惟游雅數以災異問允,允曰:「昔人有言,知之甚難, 既知復恐漏泄,不如不知也。天下妙理至多,何遽問 此。」雅乃止。

宋張子正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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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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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純陰凝聚于中,天浮陽運旋于外,此天地之常體 也。恆星不動,純繫乎天,與浮陽運旋而不窮者也。日 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地在氣中,雖順天 左旋,其所繫辰象,隨之,稍遲則反移徙而右耳。間有 緩速不齊者,七政之性殊也。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故 其右行最速。日為陽精,然其質本陰,故其右行雖緩, 「亦不純繫乎天。」如恆星不動,金水附日,前後進退而 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鎮星地類,然根本 五行,雖其行最緩,亦不純繫乎地也。火者亦陰質為 陽萃焉,然其氣比日而微,故其遲倍日。惟木乃歲一 盛衰,故歲歷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凡圜轉之物,動必有機,既謂之機,則動非自外也。古 今謂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論爾,不考日月出沒、恆星 昏曉之變。愚謂在天而運者,惟七曜而已。恆星所以 為晝夜者,直以地氣乘機左旋於中。故使恆星河漢 因北為南,日月因天隱見,太虛無體,則無以驗其遷 動于外也。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

朱子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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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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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最健,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之健次于天,一日恰 好行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但比天為退一度, 月比日大,故緩,比天為退十三度有奇。但曆家只算 所退之度,卻云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奇,此乃截 法,故有日月五星右行之說,其實非右行也。橫渠曰: 「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此說最好。《書》 疏《璣衡禮疏》「星回于天」,《漢志天體》沈括《渾儀議》皆可 參考。

《曆法》,蔡季通說「當先論天行,次及七政」,此亦未善。要 當先論太虛,以見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一 定位,然後論天行,以見天度加損虛度之歲分。歲分 既定,然後七政乃可齊耳。

山堂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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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七政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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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自混元之初,七政運行,歲序變易,有象可占,有數 可推,由是《曆數》生焉。夫日月星辰,有形而運乎上者 也;四時六氣,無形而運乎下者也。一有一無,不相為 侔,然而二者實相檢押,以成歲功。葢!日窮於次,月窮 於紀,星回於天,此有形之運于上而成歲者也。五日 為候,三候為氣,六氣為時,四時為歲,此無形之運于 下而成歲者也。混元之初,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自此運行,迨今未嘗復會。如合璧連珠者,何也?葢:七 政之行,遲速不同,故其復會也甚難。日之行天也,一 歲一周;月之行天也,一月一周;歲星之周也,常以十 二年;鎮星之周也,以二十八年;熒惑之周也,以二年。 惟太白、辰星附日而行,或速則先日,或遲則後日。遲 而後日,昏見西方,速而先日,晨見東方。要之,周天僅 與日同,故亦歲一周天焉。夫惟七政之行不齊如此, 此其難合也。」世之觀漢史者,見其論《太初曆》之密,日 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而遂以為五星聚于太初之 元年。殊不知此乃論《太初曆》之周密。推原上至于混 元之初,其數之精,無有餘分,故有是言。在《太初》之年, 實未嘗如合璧、如連珠也。何以言之?五星之會,常從 鎮星,五星之行,鎮星最遲,故諸星從之如會。以曆考 之,漢高祖之元年,五星聚於東井,葢,鶉首之次也。自 高祖元年至太初元年,凡百有年也,鎮星二十八年 而一周。當是之時,鎮之周天,葢以三周,而復行半周 有餘,凡八次矣。進在《元枵》之次,「安得有日月如合璧, 五星如連珠,起于《牽牛》之初乎?」

熊氏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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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
襄昭間所言歲星與天官書及今曆家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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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星各不同

襄二十八年「春,無冰。梓慎曰:『今茲宋、鄭其饖哉!歲在 星紀,而淫於元枵』。」注引襄十八年,董叔曰:「天道多在 西北。」謂是年歲星在亥。自襄十八年至二十八年行 十一宮,當在星紀,如《左氏》之法。是歲星午年在亥,未 年在戌,申年在酉,酉年在申,戌年在未,亥年在午,子 年在巳,丑年在辰,寅年在卯,卯年在寅,辰年在丑,巳 「年在子」;襄十八年丙午,據今曆家《躔度約法》,則午年 木星在辰;依《史記天官書》,則午年當在酉;襄二十八 年丙辰,據今曆家《躔度約法》,則辰年木星在午;依《史 記天官書》,則辰年當在亥。皆與《左氏》言歲星不同。又 如昭九年書「夏四月,陳災。」《左傳》鄭裨竈曰:「五年陳將 復封,封五十二年而亡。歲及鶉火而陳卒亡,故曰五 十二年。」本注:「是年在《星紀》。歲五及大梁而陳復封,自 大梁四年而及鶉火。」又曰:「周四十八年,凡五及鶉火。」 愚按:昭公八年,楚滅陳,九年戊辰,據今曆家躔度約 法,辰年木星在午,依《史記天官書》,則辰年當在亥,《左 氏》說歲星自為一家。昭九年戊辰,歲在星紀,正如襄 二十八年丙辰,歲在星紀。所謂五十二年者,當哀公 十二年。戊午不見,陳亡,是年楚公子結伐陳,吳救陳, 未嘗亡也。又如昭三十二年,辛卯伐越,史墨曰:「不及 四十年,越其有吳乎?越得歲而吳伐之。」本注:「此年歲 在星紀。星紀,吳、越之分,歲星所在,其國有福。」按:十二 星本無吳,止有越。以《左氏》歲星例推之,卯年當在寅, 而淫「於星紀者也。」據今曆家算木星約法,則卯年當 在未;依《史記天官書》,則卯年當在子。愚嘗觀天象而 證之,則曆家所算木星,乃歲星之昏見者也;《天官書》 所言歲星,乃歲星之晨見者也,各有其星在焉。昏見 者,先他星而出,晨見者,後他星而入。恆以寅年寅月, 卯年卯月。餘年依例朝昏候之可見,皆謂歲星,惟《左氏》所 言,未知為何星。又如王猛克壺關之年,當海西公太 和五年庚午,申引謂福德在燕,趙秋謂天道在燕,當 時秦太史論彗星,亦云,「尾箕,燕分」,然午年歲星不在 尾箕之分。又如吳救陳伐晉,言「歲鎮守斗,福德在吳」, 當秦世祖建元十八年壬午,亦不當在吳越之分。此 時所謂歲星,與《左傳》午年在亥之例又不同,必有至 當之說,以俟知天道者。

荊川稗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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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論月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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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濂《楚客對》曰:「宋子泛舟西上,夜泊彭蠡,褰篷而坐, 時長空無雲,明月皎然孤照,眾星環列,一一可數。同 舟有楚客者,忽指月問曰:『日月一也,此何有虧盈乎』? 宋子曰:『不然也。月圓如珠,其體本無光,借日為光,背 日之半常暗,同日之半常明。其常明者,正如朢夕,初 無虧盈。但月之去日,度數有遠近;人之觀月,地勢有 正偏,故若有虧盈耳』。」曰:「然則其有夜食奈何?」曰:「此為 地影之所隔也。月上地中而日居下,地影既隔,則日 光不照,其隔或多或少,故所食有淺有深。葢地居天 內,如雞子中黃,其形不過與月同,大地與月相當,則 其食既矣。唯天之體,沖混無際,然其圍徑之數,及去 地幾千萬里,巧算者亦可以推之也。」客曰:「月之為說, 既聞命矣。五星盈縮,占者時有不合,此何以無定論 乎?」宋子曰:「五星從黃道內外而行,考其盈縮,則于分 段距度,最宜精審。近代占天家于測景授時之法,誠 可謂度越前古。至于星占,則微有不同。且如辛亥歲 正月乙酉朔,火當躔房五度,彼則謂在房之一度;二 月辛巳,火當入斗初度,彼則謂在三月己巳;正月己 酉,金木始當同度,彼則謂在乙巳。其後驗之天象,所 失昭然。若論水星距日之度,盈縮之間,終不踰二十 三度半之外,彼則謂正月癸卯,水躔斗十九度,在晨 疾段中較之日躔虛六度,巳距二十七度,此尤所未解。然天道未易言,必得明理之儒如許衡者出正之 可也。」客曰:「星曆之學,儒者亦在所講乎?」宋子弗答,趣 侍史具衾入舟而寢。

《吳澄七政左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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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廬吳氏曰:「天與七政,八者皆動。今人只將天做硬 盤,卻以七政之動在天盤上行。古來曆家非不知七 政亦左行,但順行難算,只得將其逆退與天度相直 處算之,因此遂謂日月五星逆行也。譬如兩船使風 皆趨北,其一船行緩者,見前船之快,但覺自己之船 如倒退南行然,其實只是行緩,趕前船不著故也。今」 當以太虛中作一空盤,卻以八者之行較其遲速。天 行最速,一日過了太虛空盤一度。鎮星之行比天稍 遲,于太虛盤中雖略過了些子,而不及于天,積二十 八箇月刻,不及天三十度。歲星之行,比鎮星尤遲,其 不及于天,積十二箇月,與天爭差三十度。熒惑之行 比歲星更遲,其不及於天,積六十日,「爭差三十度。太 陽之行比熒惑又遲,但在太虛之盤中,一日行一周 匝,無餘無欠。比天之行,一日不及天一度,積一月則 不及天三十度。」太白之行稍遲于太陽,但有疾時,遲 疾相準,則與太陽同。辰星之行,又稍遲于太白,但有 疾時,遲疾相準,則與太白同。太陰之行最遲,一日所 及,比天為差十二三四度,其行遲,故退數最多。今人 多不曉,以為逆行,則謂太陰之行最疾也。今次其行 之疾遲,天一、土二、木三、火四、日五、金六、水七、月八。夫 土水火,其行之速過于日,金水月,其行之遲又不及 日。此其大率也。

《史伯璿七政違天右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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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堯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蔡氏傳曰:「天體至圓,周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 一,繞地左旋,常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麗天而少遲, 故日行一日亦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月麗 天尤遲,一日常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朱子 曰:「曆家只算所退之度,卻云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 有奇,此乃截法,故有『日月五星右行之說,其實非右 行也。橫渠云:『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 此說最好』。」問:「經星左旋,緯星與日月右旋,是否?」曰:「今 諸家是如此說。橫渠『天左旋,日月亦左旋』。看來橫渠 之說極是,只恐人不曉,所以《詩傳》只載舊說。《晉天文 志》:『天圓地方,天旁轉,半在地上,半在』」地下。日月本東 行,天西旋入于海,牽之以西。如蟻行磨上,磨左旋,蟻 右行,磨疾蟻遲,不得不西。或疑儒者言日月每日不 及天一度與十三度,曆家言日月每日行一度與十 三度有奇,二說不同。如儒者說,則是日月每日左旋 一周,于天所行不到處,纔一度與十三度耳。如曆家 說,則是日月每僅右「行到此一度與十三度,其餘天 體皆是所行不到之處。其說相反。」愚謂不然。二說雖 相戾,其實只一般。葢!天體非但高圓不動,待日月自 就上運行而已。天亦是運動物事,其行健,又過于日 月。天是動物,日月又是動物。物動物天非有體也,二 十八宿與《眾經》星即其體也。此二十八宿與眾經星 皆繞「地左旋,一晝一夜,適一周而又過一度,日月亦 與之同運,但不及其健,則漸退而反似右耳。其所退 之界分,即日月所不及天之一度與十三度也。是則 日月雖曰一晝一夜,隨天旋轉一周于天」,然其歷天 體,每日只有此一度與十三度,此一度與十三度,即 曆家所謂「右行之處也。譬如有一大磨在此,使三百 六十五人環繞此磨而行」,磨非天,此三百六十五人 繞磨而行者,天也。又別使二人與三百六十五人之 為首行者,從今日子時,並肩起腳同行,行至明日子 時,皆適一周。但此二人者,其一人乃與三百六十五 人之第二人並肩,即日也;其一人乃與三百六十五 人之第十四人並肩,即月也,相去近遠,日月如此。是 則以大磨視之,此三等人固皆一周;以二人與三百 六十五人視之,則此二者雖日與三百六十五人同 行,其實一人僅與三百六十五人之第一人相摩肩 而過,一人僅與三百六十五人之第一人至第十三 人相摩肩而過,此即日月所實歷之天體也。此即儒 者所謂「日月不及天之一度與十三度也,此即曆家 所謂日月右行之一度與十三度也,初豈有二致哉? 但知儒者之論,則是日月五星,亦是天象,不應獨與 眾星相背而右轉,故以左旋為順耳。右轉、左旋,說雖 不同,其實歷天體則皆共此一度,與十三度,非有二 也。不知精于論天者以為何如?姑志此,以俟就」正焉。 許益之《尚書叢說》有《七政疑》曰:「唐堯命羲和居四方 者,天象惟舉分至四中星,而知日之所在。」又言:「以閏 月定四時成歲,而知月之所行。」典文簡古,存其大法。 推步之術未詳。西漢《天文志》始有日月東行天西轉, 而周髀家則有日月實東行而天牽西轉之說。其論 天轉如磨者則非,論日月右行則是。自是志天文者 轉相祖述,以為定論,言日月則五星從可知矣。唐一 行鑄渾天儀,注水轉輪一晝一夜,天西旋一周,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晦明朔朢,遲速有 準。然則二十八宿附天西去而為經,七政錯行而為 緯,其說為得之。而文公《詩傳》亦猶是也。蔡仲默傳《堯 典》,則曰:「天體至圓,周三百六十五度,而四分度之一 繞地左旋,一日一周而過一度。日月麗天亦左旋,日 則一日繞地一周,而在天為不及一度。月則尤遲,一 日不及天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復有 餘分,而與日會合,氣盈朔虛而閏生。」典、謨之傳,已經 文公是正,而公葢詳之矣。其意以為日者陽之精,其 「健當次於天。月,陰精也,其行當緩。月之行,晝夜常過 于日十三度有奇,是陰速于陽,不若七曜與天皆西 轉,則陰陽遲速為合宜。」葢亦祖橫渠先生之意,其說 可謂正矣。然愚以古說較之,其所可疑數有七,而天 左旋,七政右逆,則七政亦附著天體,遲速雖順其性, 而西行則為天所牽耳。然所倚著,各得循序。若七政 與天同西行,恐錯亂紛雜,似泛然無統一也。日,君道 也;月,臣道也。從東行則合朔後月先行,既朢則月在 日後,及再合朔,是月之從日,為臣從君為順。若西行 則日在月前,至朢再合朔,必日行從月,是君從臣為 逆。二也。大而一歲,陰陽升降;小而一月,日月合朔。此 正天地生物之心,而陰陽得此相會合,以造就萬類 者也。以一歲之運陰盛乃生意收斂之時,而品物流 形,舉霄壞之間,曷嘗有一息間斷哉。其所以盛陰否 閉之時,而生生猶不息者,正以日月之合,而輔助元 氣之偏也。然凡進者,陽道也,生道也。退者,陰道也,死 道也。日月東行,則月之進,從日之進西行,則月之退 又符于日之退,三也。日月雖皆進行,比天行不及,則 為退星行無殊。金水在太陽,先後,卒歲一周天為最 速,次火次木。惟土積重厚之氣,入天體最深,故比五 星形最小,行最遲,而二十八歲一周天。若七政皆西 行,則向謂遲者今反速,向謂速者今更遲,是金水最 遲,故一日只退一度,而一歲一周天。土行「最速,常及 于天,大約二十八日便不及天一度,而二十八年然 後周天,四也。星雖陽精,然亦日之餘也。以日之陽次 于天,且一日不及天一度,星之陽不及遠甚,而木十 餘日,土二十餘日,始不及天一度,是木土之精反過 日遠矣,五也。」星以退留遲疾、伏疾遲留,退段者,有遲 有速,有順有逆也。五政推步,姑以歲星言之,大約退 九十三日而留,留二十三日而遲。疾、伏共行百六十 餘日而伏,留而復退,是行常五倍于退,而退四倍于 留之日。然行乃其常,而退乃其變也。若西行則行為 退,退為行,是五星進日甚少,而退何其多與六也?星 家步星,伏行最急,疾行次急,遲行為緩,留則不行,退 則逆而西。此皆以星附著天體而言者也。若七政隨 天西行,則天自天,星自星,不可附著。天體附著,則為 東行矣。然則星家所謂遲、疾、伏,皆為最緩而不及天。 所謂「留」,則不可言,留乃行與之同健,一日皆能過太 陽一度。至于所謂退,乃更速過于天運矣,七也。由是 言之,則古法比《蔡傳》為密,于此不可無疑,姑識于此, 以俟知者而問焉。按:許氏所疑凡七事,大抵皆在于 先儒左旋之說有所未信,而以曆家右轉之說為可 信也。其言似亦有理,愚亦因此不能無疑于先儒之 說。夫先儒謂「日,一日不及天一度;月,一日不及天十 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五星雖行有遲速,然亦皆是不 及于天。夫七政既皆隨天左旋,則宜皆面西而背東, 非有意于退。特以天運過速,故七政不能進與天齊, 而不免退隨天後耳。若然,則其所不及于天之界分, 但依直而退可也。譬猶二人同行,其一足力健者,既 前進而過去,其一足力弱者不能及之,則亦但隨退 其後而已,夫何暇回顧其所退之步數,使之循規蹈 矩,不失尺寸哉?今則黃道循赤道之左右,交出交入, 漸遠漸近,一歲一周,未嘗改易。而月道又循黃道之 左右,出入遠近,亦皆一月一變,各有常度。又如五星 之運,遲留伏逆,各各不同,而各有態度如此。凡此其 勢皆似違天而右轉者,此豈回西背東,無意於退,而 能各有條理若是哉?所謂「術業有專攻,以夫子之聖」, 而猶「問禮問官」,豈老聃、郯子之徒,其智反過於聖人 哉?業專而已。然則窮理盡性,繼往開來,固先儒之能 事。至於天文,自是一家之傳,恐曆家所言,自有源流, 亦未可以先儒所學之大而小之也。

《王應電七政右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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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夫天左旋,日月星辰皆西墜,夫人而見之,故謂七 政皆從天左旋」,甚似直截明快。因謂昔人推步,咸以 七政右轉者,止以退度數少,易於推算之故,說亦可 通。然細觀之,則有大不通者四:天地之化,一順一逆, 以成化功,故律左旋而同右轉。《河圖》主順而《洛書》主 逆,故七政逆天而行。若皆左旋,是有順無逆,何以示 「凶吉而成化工?」此不可之一。然猶曰此書生常談,渾 渾未足以判。案:夫君道逸,主於無為,故日一日行一 度,歲一周天,故經天者以日為主。臣道勞,主於代君, 故月一日行十三度。一月一周天,故以月之一周天而命之為一月。若謂日月每日皆一周,日不及天一 度,月不及天十三度,是日勞月逸,元首叢脞,而股肱 惰耶?此不可之二也。天下物理,金水之行為最疾。水 一日千里,五金在世,無頃刻停。因命錢曰:「泉火次之, 四時而改;木又次之,一歲而彫。」惟土為不動,故金水 附日,歲一周天,火二歲一周天。木歲居一辰,十二歲 而一周,故謂之歲。土歲居一宿,二十八歲而一周天, 故曰填。一音震,取其以填靜為體;一音田,取其以填 塞為用也。今曰「皆從天左旋」,是金水一歲而不及天 之一周,火星二歲而不及天之一周,木星十二歲而 不及天之一周,土星二十八歲而不及天之一周,是 應速者反遲,應遲者反速矣。且右旋則以所進而名 為日為月,為歲為填,左旋則以所退而名為日月歲 填,其義與名,何乃不經若是耶?此不可之三也。《語》云: 「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人稟天地五行之氣而生。術 家凡立命于天,二十八宿,度數各有所屬。安命之度, 而遇五星之左行者,則其人必悖逆,一生作事顛倒, 其正大順利之人,必值五星之右行者也。設若以左 旋為順,右旋為逆,則豈人之立命,皆值五星,逆行而 間值其順者,且值其順者何反凶?而值其逆者反吉 邪?此不可之四也,言天者尚詳之。

劉氏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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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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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輪大,月輪較小。日道近天在外,月道近人在內,故 日食既時,四面猶有光溢出,可見月輪小不能盡掩 日輪也。日月合朔時,月常在內,未有日在內者,故月 食日也。日月相朢則日食月者,月雖資日光以圓于 朢時,然微相參差則光圓,恰相衝射,則日反食之。如 點燈者,正當爐炭炎熾之尖所衝射,則燈反不然矣。 此曆所謂「暗虛」,言月為日所暗,而非日之實體,暗之 乃日之虛衝耳。蓋二曜各有所行之道,如二人各行 水陸之途,朔朢則一人由陸者在橋上,一人由水者 在橋下,稍相先後亦不食,適相對當乃食矣。日行道 周天如循環,月行道亦周天如循環,兩環相搭,有兩 交處,一處謂之天首,一處謂之天尾,天尾為計,天首 為羅。至于木、火、土、金、水五星,不由日道,亦不由月道, 各自有道。木星八十三年而七周天,與日合者七十 六;火星七十九年而四十二周天,與日合者三十七; 土星五十九年而二周天,與日合者五十七。金、水二 星雖隨日一年一周天,然金星八年而合于日者五; 水星四十六年而合于日者一百四十五,其遲速離 合,以宰萬類之生成,司千代之起伏,俯視人寰,奚異 夫甕蚋褌虱之聚散緣嚙也,奈何欲以私意仰干之 哉。孛生于日月之行,遲速有常度,最遲之處即孛也, 故謂之月孛。孛六十二年而七周天,炁生于閏二十 八年,十閏而炁行一周天。炁孛皆有度數,無光象,故 與《羅計》同,謂之四餘。並七政為十一曜也。

七政部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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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七政賦》
以明主法天用齊七政為韻宋周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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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垂象兮無臭無聲,君之立德兮赫赫明明,將同 符而合矩,在璿璣于玉衡。故運彼四時,寒燠隨其建 指,齊其七政,有道感于無情,故使黎民於變,萬物由 庚,神不祕其福,地不愛其禎。原其天斯覆兮地斯載, 播群芳而作主;日陽德兮月陰靈,俾五星而為輔,諒 無私於照燭,或任晦于煙雨。國風可仰,守官方贊于 羲和;人力不侔,杖策已疲于夸父。夫能文者政乃不 乏,示寰瀛之大法;運天者道在于乾,占日月之初躔。 既推歷以生律,亦鉤深而索元。徒觀其如璧之合,如 珠之聯。甲子不迷,符太初之朔旦;精意以享,同肆類 于昊天。七政匪差,萬邦攸共,採石氏之經,聽疇人之 頌。遠而望也,粲粲映非雲之雲;默而識之,昭昭為非 用之用。歲在木而循度,鎮居中而不攜。熒惑無犯于 奮若,太白莫陵于攝提。將不盈而不縮,豈乍高而乍 低。故我后所以引唐堯而作式,指虞舜而思齊。動于 天兮德有一,麗於天兮曜有七。四海以之升平,千箱 以之充實。豈比見暈珥適背之狀,語怪變雲氣之質。 非訓俗以齊人,徒廢時而亂日。客有從筆硯而未達, 懷忠信而待命。望蒔蓂于朝階,知如春之聖政。竊昧 談天之辯,庶俾觀象之詠。

《七政總敘》
明·章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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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者,肇于《虞書》。至漢劉歆、張衡,雅善星理,厥術尤 精。歆曰:「太極運三辰、五星于上,元氣轉三統五行于 下,三辰合于三統,五行合于五星,三辰五星而相經 緯也。」衡曰:「文曜麗乎天,其動者七,為日月五星,故曰七政皆緯。」又曰:「日,陽精宗也;月,陰精宗也;五星,五行 宗也。日行黃道,月與五星,皆出入黃道也。是故聖人」 有作,齊七政以立元,測圭箭以候氣,明九道以步月, 交遲速以推星,考黃道之邪正,辨天勢之升降,而交 蝕詳焉。噫明乎此,其于王政也,視諸掌乎?夫先王之 以時齊七政也,非曰文也;以時作息,保和也;辨氛祲, 先幾也;審象器,定制也;裁成範圍,贊化也;推衍德運, 明統也。是以人神式序,天地官也。故日月合璧,五星 聯珠。數之值不得已也,非所以為祥。然王者道吉,丁 辰亦可慶焉。日月之會,是謂合朔,會之極不得已也, 非所以為沴。然聖人扶陽抑陰,必謹候焉。《春秋傳》曰: 「先王之正時也,履端于始,舉正于中,歸餘于終。」又曰: 「龍見而戒事,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裁,日至而畢。」凡 此皆以欽若其道者也。

七政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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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史》:「遂人氏指天以布躔,而齊七政。」

《詩說靈臺》:「文王遷都於豐,作靈臺以齊七政,奏《辟雍》。 周公述之,以訓嗣王。」

《魏書禮志》:「太和二年,旱,帝親祈皇天日月五星於苑 中。祭之夕,大雨,遂赦京師。三年,上祈於北苑,又禱星 於苑中。」

《隋書李士謙傳》,有客問三教優劣,士謙曰:「佛,日也;道, 月也;儒,五星也。」

《續酉陽雜俎》:天寶中,處士崔元微春夜獨處,三更後, 有女子姓石名阿措,來言曰:「諸女伴皆住苑中,每歲 多被惡風所撓,但求處士每歲歲日與作一朱幡,上 圖日月五星之文,於苑東立之,則免難矣。」元微許之, 乃拜而去。至日立幡,東風振地,折樹飛沙,而苑中繁 花不動。

七政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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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釋天》:「星紀,斗、牽牛也。」斗、牽牛者,日月五星之 所終始,故謂之「星紀。」

《春秋感精符》:「人主含天光,據璣衡,齊七政,操八極。故 君明聖人道得正,則日月光明,五星有度。」

《春秋運斗樞》,天文地理,各有所主。北斗有七星,天子 有七政也。

《春秋說題辭》:「天文以七,列精以五,故嘉禾之滋,莖長 五尺,五七三十五,神盛,故連莖三十五穗,以成盛德, 禾之極也。」

《河圖始開圖》「天地開闢,元曆名。月首甲子冬首,日月 五星俱起牽牛。」

《漢書律歷志》:「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晉書天文志》:「東咸、西咸,在房心北,日月五星之道也。」 東方《角》二星為天關,其間天門也,其內天庭也。故 「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抱朴子君道》篇:「畫法創制,則炳若七曜麗天,而不以 愛惡曲其情。」

《唐書天文志》:「《易》,五月一陰生,而雲漢潛萌於天稯之 下。進及並鉞間,得坤維之氣,陰始達於地上,而雲漢 上升,始交於列宿,七緯之氣通矣。」

《望氣經》天無言,以七曜垂文。

《夢溪筆談》:「日之在天,月對則虧,五星對則逆行避之, 莫敢當其對。」太衝者,日月五星所出之門戶,天之 衝也。

《容齋三筆》:《尚書·舜典》:「以齊七政。」孔安國本注謂日月 五星也。而馬融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 主日,第二主月;第三曰命,火謂熒惑也;第四曰煞,土 謂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謂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謂歲 星也;第七曰剽,金謂太白也。日月五星各異,故曰七 政。」《尚書大傳》一說,又以為七政者,謂春秋冬夏,天文 「地理人道所以為政也,人道正而萬事順成。」三說不 同,然不若孔氏之明白也。

王逵《蠡海集》:「七政麗乎天,七竅在乎首。七政之見,在 於極之南。七竅之用,在於面之前。黃道經南天以行, 七政傾於前也。故人之鞠躬亦向前。」

雁生北方,秋自北而南,春自南而北,蓋歷七政所行, 以順其情。

枝山。前聞上嘗以「尚書咨汝羲和」節蔡沈註誤,命禮 部改正。當時禮部劄付言:「《書傳》曰:『凡前元科舉,尚書 專以蔡《傳》為主。考其天文一節,已自差謬。謂日月隨 天而左旋,今仰觀乾象,甚為不然。夫日月五星之麗 天也,除太陽,人目不能見其行于列宿之間,其太陰 與五星昭然右旋,何以見之?當天清氣爽之時,指一 宿為主,使太陰居列宿之西一丈許,盡一夜則太陰過而東矣』。」蓋列宿附天,舍次而不動者,太陰過東,則 其右旋明矣。夫左旋者,隨天體也,右旋者,附天體也。 必如五星右旋為順行,左旋為逆行,其順行之日常 多,逆行之日常少。若如蔡氏之說,則逆行多而順行 少,豈理也哉?若不改正,有誤方來。今後學「《尚書》天文」 一節。當依朱氏《詩傳》「十月之交」註文為是。

《震澤長語》:「周天三百六十五度,然天體無定,占中星 以知方位。天行健而不息,如磨之旋,自東運而南,南 而西,西而北,北而東,以為昏明寒暑,二儀運而出沒, 五緯隨而起伏,列舍就之,隱見炎夏。天道南行,日出 于寅,入于戌,陽盛于陰也,目影隨短。窮冬北行,日出 于辰,入于申,陰盛于陽也,日影隨長。春秋天道,行于 正中,日出于卯,入于酉,陰陽平也。日影隨停,南為明 都,天體所見也。日月五星至是則明,北為幽都,天體 所隱也。日月五星至是則晦,日月五星至北都而晦, 非天入于地也。若天入于地,則日月隨之地中,為日 月所照,安得為幽都哉?」此說與渾天不同,然亦不為 無理,故著之。

《丹鉛總錄》:「日月木火土金水謂之七政,亦曰七曜。」今 術家增入月孛、紫炁、羅㬋、計都四餘星為十一曜,計 生于天尾,羅生于天首,孛生于月,炁生于閏。蓋日月 行道如兩環,兩環相交,一處曰天首,一處曰天尾。天 尾為計,天首為羅,月之行遲速有常度,遲之處即孛 也。炁生于閏二十八年,十閏而炁行一周。天炁孛皆 有度數,無光象,故與羅計同,謂之「四餘。」今七政曆亦 有四餘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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