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乾象典/第045卷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 历象汇编 第四十五卷 |
第四十五卷目录
星辰部汇考二
紫微垣二〈天皇大帝 五帝内座 华盖 传舍 内阶 天厨 八谷 天棓
天床 内厨 文昌 三师 天牢 太阳守 势星 相星 三公 元戈 天理 辅星
北斗 天枪〉
乾象典第四十五卷
星辰部汇考二[编辑]
紫微垣二[编辑]
天皇大帝[编辑]
按《星经》,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中央也。不记数,皆是 一星在五帝前坐,万神辅录图也。其神曰耀魄宝,主 御群灵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钩陈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 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其神曰 耀魄宝,主御群灵,执万神图,大人之象也。”
按《观象玩占》,“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其神曰耀 魄宝,主出命符,以授天子,主五礼,御群灵,秉万机,握 神图。其星常隐隐不明。”
按《历学会通》:“天皇大帝一星,黑色,铭陈口中,稍微者 是。其神曰耀魄宝,主御天下群灵,河洛之命皆禀焉。” 按《管窥辑要》,此星为大帝之座,不遂指为天皇大帝, 其星隐而不见,王者聪明,上睿智,而不敢用其聪明,故 冕旒蔽目,黈纩蔽耳,去极八度半,入室一十一度,在 钩陈口。
五帝内座[编辑]
按《星经》,五帝内座在华盖下,覆帝座也。五帝同座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华盖下五星曰“五帝内座,设叙顺帝 所居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五帝内座五星,在紫微宫华盖下,钩陈 之上,斧扆之象,所以备宸居者。”
按《历学会通》,“五帝内座,各顺方位之色,为五帝之神。” 按《管窥辑要》,“五帝座五黑星,距中大星,去极一十二 度半,入室六度,在华盖下,为斧扆象。”
华盖[编辑]
按《星经》,“华盖十六星在五帝座上,扛九星为华盖之 柄也,上七星为庶子之官。”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华盖,所以覆蔽大帝 之座也。葢下九星曰扛,盖之柄也。 按《隋书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华盖,盖所以覆蔽大 帝之座也。又九星直曰“扛。”
按《宋史天文志》:“华葢七星扛九星,如葢,有柄下垂,以 覆大帝之座也。在紫微宫,临钩陈之上。”
按《观象玩占》:“华盖七星,扛九星,共十六星,在钩陈上, 所以覆蔽大帝之座。”《荆州占》曰:“正上扛盖者,名曰扛 星,次葢大星为母,中央为身,母星下二寸者,妻子也, 其下有一小星。”
按《历学会通》:“华盖七星下九星名扛,即盖之柄偃盖 大帝共十六星,状如伞盖。”
按《管窥辑要》:“华盖十六黑星,其七为盖,距中大星,去 极二十六度,入娄四度。其九为扛盖之柄,距南第一 星,去极一十四度半,入娄十一度,在钩陈上,所以覆 蔽大帝之座,主文章。”
传舍[编辑]
按《星经》传“舍九星在华盖奚仲北,近天河,主宾客之 馆。”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传“舍九星。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传“舍九星,在华葢上,近河,宾客之馆, 主北使入中国。”
按《观象玩占》,传“舍九星在紫微宫外华盖上,近河戍, 宾客之馆舍也,主备奸使。一曰水官也。”
按《管窥辑要》:“传舍九黑星,距西第四星,去极二十八 度,入胃五度,在华盖上,近河。宾客之馆,亦为驿亭。”苏 鹗曰:“传者,以木为之,长一尺五寸,书符其上,又以一 版偕封以御史印章,所以为信。乘传者,依乘符传而 行,若今之使者持节耳。”师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后有 置单马,谓之驿骑。
内阶[编辑]
按《星经》,“内阶六星,在文昌北阶,为明堂头。”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按《晋书天文志》。文昌北六星曰内阶,天皇之阶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内阶六星,在文昌东北,天皇之阶也, 一曰上帝幸文馆之内阶也。”
按《观象玩占》,“内阶六星,在紫微垣外,文昌之北,天皇 之阶也,主明堂。”
按《历学会通》,“内阶”、天阶之属。
天厨[编辑]
按《星经》,天厨六星,在紫微东北维,近传舍北,百官厨。 今光禄厨象之。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紫微垣东北维外六星曰天厨,主盛 馔。”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厨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东北维 外,主盛馔,今光禄厨也。”
按《观象玩占》:“天厨六星,在紫微垣外,天子百官之厨 也,主御膳。”
按《历学会通》:“天厨,造馔百牢之所。”
八谷[编辑]
按:《星经》缺。《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五车西八星曰八谷,王候岁。”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八谷八星,在华盖西、五车北,一曰在 诸王西。武密曰:主候岁丰俭。一稻、二黍、三、大麦、四、小 麦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宫北门 之右,司亲耕,司候岁,司尚食。”
按《观象玩占》,“八谷八星,在紫微西蕃之外,五车之北, 华盖之西,主候岁丰凶,土官也。一主稻,二主黍,三主 大麦,四主小麦,五主大豆,六主小豆,七主粟,八主麻。”
天棓[编辑]
按《星经》,天棓五星,入氐一度,去北辰二十八度。 按《史记天官书》,紫宫右五星曰天棓。
〈注〉索隐曰:“天棓五星,主棓人。”《石氏星赞》云:“备非常之变也。”正义曰:“天棓五星,天子先驱,所以御兵。”
按《汉书·天文志》:紫宫右四星曰天棓。
按《晋书天文志》:“天棓五星,在女床北,天子先驱也,主 分争与刑罚。藏兵亦所以御兵,亦所以御难也,枪棓 皆所以备非常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棓五星,在紫微垣外,女床东北,天子 之先驱,所以御难备非常也。主禁暴,防不虞,又主争 讼。”
天床[编辑]
按《星经》,“天床六星,在宫门外听政之前,亦主寝宴会 燕息。”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门外六星曰天床。主寝舍。解息燕休。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床六星,在紫微垣南门外,主寝舍, 解息燕休。一曰在二枢之间,备幸之所也。”
按《观象玩占》:“天床六星在紫微阊阖门外,天子寝息 燕休之所也。”
内厨[编辑]
按《星经》,“内厨二星,在西北角,主六宫饮食,后妃第宴 饮厨府也。”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西南角外二星曰内厨,六宫之饮食。 后妃夫人与太子宴饮。”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内厨二星,在紫微垣西南外,主六宫 之内饮食及后妃夫人与太子燕饮。”
按《观象玩占》:“内厨二星,紫微垣外西南角,宫内饮食 之府也,一曰后夫人饮食之厨也。”
按《历学会通》:内厨,六宫内饮食厨,为太子妃后饮宴。
文昌[编辑]
按:《周礼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
〈订义〉贾氏曰:先郑以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今三台与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故后郑不从。《武陵太守星传》云:“文昌宫六星,一上将,二次将,三贵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禄。”又云:“三台名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禄,而献民数、谷数”,则受而藏 之。
〈订义〉郑锷曰:“考小司寇之职,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以图国用,则祭司民献民数,小司寇之职,《春官》司禄之职缺,其祭司禄之神,或同司民之祭欤?司民,轩辕之角星;司禄,文昌宫之星。又云下台为司禄,禄之言谷也。”
按《星经》,“文昌六星如半月形,在北斗魁前天府,主营
计天下事,其六星各有名六司法。大理按《春秋文耀》钩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为六府。”〈按文耀钩与史记注互异
〉按《史记天官书》:“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 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禄。”
〈注〉索隐曰:《文耀钩》云:“文昌宫为天府。”《孝经援神契》云:“文者,精所聚,昌者,扬天纪,辅拂并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宫。”《春秋元命苞》云:“上将建威武,次将正左右,贵相理文绪,司禄赏功进士。司命主灾咎,司中主佐理也。”
按《汉书·天文志》,“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 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禄,六曰司灾。” 按《晋书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 主集计天道。一曰上将,大将军建威武。二曰次将,尚 书正左右。三曰贵相,太常理文绪。四曰司禄、司中、司 隶,赏功进德。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灭咎。六曰司寇”, 大理佐理宝。所谓一者起斗魁前近内阶者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紫微垣西。” 按《观象玩占》,“文昌六星在紫微垣外,北斗魁前,如筐 形,天之六府也,主集计祸福,明天道,经纬天下。”《天官 书》曰:“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六司之会计也。起北斗 魁前,近内阶。第一星为上将,主建威武;二星曰次将, 主正左右。次三星为贵相,主理文绪。次四星曰司命, 主赏功进德。次五星曰司中,主文过诘咎。次六星曰 司禄,主佐理大宝。”《黄帝占》曰:“文昌者,天府之离宫也。” 按《历学会通》,“文昌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司,主集计天 道。第一曰大将军,主建威武;第二曰次将,主尚书左 右丞;第三曰贵相,主太常卿,均礼乐;第四曰司禄,主 赏罚功能;第五曰司命、司怪,主占风云”气候,第六曰 “司法”,主刑法。
三师[编辑]
按:《星经》阙,《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 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 西。一云:在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在魁西者, 名三师,皆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观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阴阳,弼 成机务。”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师,主宣德 化,调七政,和阴阳,皆天子之辅臣也。”
按《历学会通》:“三师星即三公之位,在北斗魁西,主调 七政,宣德化,和阴阳。”
天牢[编辑]
《按星经》:“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牢。”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晋书天文志》同。 按《隋书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 主愆过,禁暴淫。”
按《宋史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贵人之牢也, 主绳愆禁暴。”甘氏云:“贱人之牢也。”
太阳守[编辑]
按《星经》:“太阳守,在相西北,王大臣将,备天下不虞事。” 入张十三度,去北极四十五度。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太阳守一星,在相西,大将大臣之象 也。主戒不虞,设武备。”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太阳守一星,在相星西,北斗第三星 西南,大将大臣之象,主设武备,以戒不虞。一曰在下 台北,太尉官也,在朝少傅行大司马者。”
按《观家玩占》:“太阳守一星,在天相西,大臣大将之象, 所以守卫天之宫,备守诸门,主武备,戒不虞。”
势星[编辑]
按:《星经》阙,《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太阳守西北四星曰势。势,腐刑人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一曰在玑星 北。势,腐刑人也,主助宣王命,内常侍官也。”
按《历学会通势》:“四星在太阳守西北,阉臣之象。”
相星[编辑]
按《星经》:“相星在北极斗南,总领百司,掌邦教,以佐帝 王,安抚国家,集众事,家宰之佐。”入翼一度,去北辰三 十一度。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南。相者,总领百司而 掌邦教,以佐帝王,安邦国,集众事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第四星南,总百司,集 众事,掌邦典,以佐帝王。一曰在中斗文昌之南,在朝 少师行太宰者。”
按《观象玩占》,“相一星,在北斗南,天之丞相也。所以总领百官,以佐帝王,安邦国,主衣服文章。”
三公〈按三公三师两座异名而象占则一故不妨于重见〉[编辑]
按《星经》,“三公三星在斗柄东,和阴阳,齐七政,以教天 下人。”
按:《史记天官书》《汉书天文志》俱不载。
按《晋书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 三公,主宣德化,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 西。一云:在斗柄东,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宣德化, 调七政,和阴阳之官也。”
按《观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阴阳,弼 成机务。”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师,主宣德 化,调七政,和阴阳,皆天子之辅臣也。”
元戈[编辑]
按《星经》,“元戈一星,在招摇北,一名臣戈。”入氐一度,去 北辰四十二度。
按《史记天官书》:“杓端有两星,一外为盾,天锋。”
〈注〉晋灼曰:“外远,北斗也,在招摇南,一名元戈。”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招摇北一星曰元戈。”
按《隋书天文志》,“元戈一星,在招摇北,所主与招摇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戈一星,又名元戈,在招摇北,主北 方。”
按《观象玩占》,“元戈一星,在北斗杓端,招摇之北,一曰 天戈,主北方。”
天理[编辑]
按《星经》“天理四星,在北斗杓中,主贵人牢,为执法官。” 按《史记天官书》:在斗魁中,贵人之牢。
〈注〉孟康曰:《传》曰:“天理四星在斗魁中,贵人牢,名曰天理。”《索隐》曰:《乐叶图》云:“天理,贵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狱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魁中四星为贵人之牢,曰天理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理四星,在北斗魁中,执法之官,决狱 之职,贵人之牢。”巫咸曰:“水官也,主司三公,纠贵臣。”
辅星[编辑]
按《星经》:“辅星像,亲近大臣。”
按:《史记天官书》:“辅星明近,辅臣亲强,斥小疏弱。”
〈注〉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正义》曰:“大臣象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丞相 之象也。”
按《隋书天文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也。”又 曰:“主危正,矫不平。”又曰:“氶相之象也。”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第九星曰辅星,在第六星左,常 见《汉志》,主并州。”《晋志》:“辅星傅乎开阳,所以佐斗成功, 丞相之象也。其色在春青黄,在夏赤黄,秋为白黄,冬 为黑黄。”
按《历学会通》,“辅”一星,附北斗柄第六星,近密大臣之 位。
北斗[编辑]
“按《春秋运斗枢》,天文地理,各有所主,北斗有七星,天 子有七政也。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杓 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是谓帝车。运于中央,临 制四乡,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 于斗。”第一天枢,第二璇,第三玑,第四权,第五衡,第六 开阳,第七摇光,第一至第四为魁,第五至第七为杓, 合而为斗。居阴布阳。故称“北斗。”
按《星经》,“北斗星谓之七政,天之诸侯亦为帝车。魁四 星为璇玑,杓三星为玉衡,齐七政。”斗为人君号令之 主,出号施令,布政天中,临制四方。第一名天枢,为土 星,主阳德,亦曰政星也,是太子象。第二名璇,主金,刑 阴,女主之位,主月及法。第三名玑,主木及祸,亦名金 星。第四名权,主火,为伐,为天理伐也。第五名衡,主水, 为煞助,四时旁煞有罪。第六名闿阳,主木,及天下仓 库五谷。第七名瑶光,主金,亦为应星枢。入张一度,去 北辰十八度。衡去极十五度,去辰十一度。
按《史记天官书》,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 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用昏建者杓,杓自华 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济之间;平旦建者 魁,魁海岱以东北也。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乡, 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于斗。
〈注〉《索隐》曰:《文耀钩》云:“斗者,天之喉舌,玉衡属杓,魁为璇玑。”《整长历》云:“北斗七星,星间相去九千里。其二阴星不见者,相去八千里也。”《尚书》“璇”作“璇。”马融云:“璇,美玉也。玑,浑天仪,可转旋,故曰玑衡。其中横筒,以璇为玑,以王为衡,盖贵天象也。”郑元注《大传》言浑仪,其中筒为璇玑,外规为玉衡者是也。《尚书大传》云“七政,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
“政也。人道正而万事顺成。” 又马融注《尚书》云:“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主日,法天;第二曰主月,法地;第三曰命火,谓荧惑也;第四曰煞土,谓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谓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谓岁星也;第七曰罚金,谓太白也。” 孟康曰:《传》曰:“斗第七星,法太白,主杓,斗之尾也。尾为阴,又其用昏。昏,阴位在西方,故主” 西南。斗第一星,法于日,主齐也。魁,斗之首,首阳也。又其用在明,阳与明德在东方,故主东北齐分。《正义》曰:杓,东北第七星也。华华山,言北斗昏建用斗,杓星指寅也。杓,华山西南之地也。衡,北斗衡,言北斗夜半建用斗衡,指寅。殷,当也,斗衡,黄河济水之间地也,北斗旦建用斗魁,指寅。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东北地也。随三时所指,有前三建也。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淮南子天文训》:“日冬至则斗北中绳,日夏至则斗 南中绳。帝张四维,运之以斗。月徙一辰,复反其所。正 月指寅,十二月指丑,终而复始。”
《本经训》“取焉而不损,酌焉而不竭,莫知其所由出,是 谓瑶光。瑶光者,资粮万物者也。”
〈注〉瑶光,谓北斗杓第七星也。居中而运历,指十二辰,摘起阴阳,以杀生万物也。一说瑶光,和气之见者也。
按:《大戴礼夏小正》:“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五月大火 中,六月斗柄正在上。”此见斗柄之不当在心也。 七月斗柄县,在下则旦。
按《后汉书天文志注》,《星经》曰:“璇玑者,谓北极星也。玉 衡者,谓斗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 候之,甲子为东海,丙子为琅琊,戊子为彭城,庚子为 下邳,壬子为广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 日候之,乙亥为汉中,丁亥为永昌,己亥为巴郡、蜀郡、 牂牁,辛亥为广汉,癸亥为犍为,凡七郡。第三星主冀 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为魏郡、渤海,丙戌为安平, 戊戌为巨鹿、河间,庚戌为清河、赵国,壬戌为恒山,凡 八郡。第四星主荆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为南阳, 己卯为零陵,辛卯为桂阳,癸卯为长沙,丁卯为武陵, 凡五郡。第五星主兖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为东 郡陈留,丙辰为济北,戊辰为山阳泰山,庚辰为济阴, 壬辰为东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扬州。常以五巳 日候之。乙巳为豫章,辛巳为丹阳,己巳为庐江,丁巳 为吴郡会稽,癸巳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主豫州。常 以五午日候之。甲午为颍州,壬午为梁国,丙午为汝 南,戊午为沛国,庚午为鲁国,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 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为元菟,丙寅为辽东、辽西、渔 阳,庚寅为上谷、代郡,壬寅为广阳,戊寅为涿郡,凡八 郡。第九星主并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为五原、雁 门,丙申为朔方、云中,戊申为西河,庚申为太原、定襄, 壬申为上党,凡八郡。”《璇玑玉衡占》色:“春青黄,夏赤黄, 秋白黄,冬黑黄。”
按《博雅》,“北斗七星,一为枢,二为璇,三为玑,四为权,五 为衡,六为开阳,七为瑶光。枢为雍州,璇为冀州,玑为 青、兖州,权为徐扬州,衡为荆州,开阳为梁州,瑶光为 豫州。”
按《晋书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枢机,阴 阳之元本也。故运乎天中而临制四方,以建四时,而 均五行也。”魁四星为璇玑,杓三星为玉衡。又曰:“斗为 人君之象,号令之主也。又为帝车,主乎运动之义也。” 又魁第一星曰天枢,二曰璇,三曰玑,四曰权,五曰玉 衡,六曰开阳,七曰瑶光。一至四为魁,五至七为杓。枢 为天,璇为地,玑为人,权为时,玉衡为音,开阳为律,瑶 光为星。《石氏》云:“第一曰正星,主阳德,天子之象也。二 曰法星,主阴刑,女主之位也。三曰令星,主中祸。四曰 伐星,主天理,伐无道。五曰杀星,主中央,助四旁,杀有 罪。六曰危星,主天仓五谷。七曰部星,亦曰应星,主兵, 又一主天,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 主金。又曰:“一主秦,二主楚,三主梁,四主吴,五主燕,六 主赵,七主齐。”
按:《隋书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杓,携龙角,衡殷 南斗魁枕参首,是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海,以建 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乃七政之枢机,阴阳之 元本也。魁第一星曰天枢,正星主天。又曰,枢为天,主 阳德,天子象,其分为秦。”《汉志》“主徐州。二曰璇法星,主 地。又曰,璇为地,主阴刑女主象,其分为楚。”《汉志》:“主益” 州。三曰玑为人主。火为令星,主中祸。其分为梁。《汉志》 主冀州。四曰权为时主。水为伐星,主天理,伐无道。其 分为吴。《汉志》主荆州。五曰玉衡为音主土,为杀星,主 中央,助四方,杀有罪。其分为燕。《汉志》主兖州。六曰闿 阳为律主。木为危星,主天仓五谷。其分为赵。《汉志》主 扬州。七曰瑶光为星主;金,为部星,为“应星,主兵,其分 为齐。”《汉志》:“主豫州。”又曰:“一至四为魁,魁为璇玑,五至七为杓,杓为玉衡,是为七政。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 右,不见。”《汉志》“主幽州。第九曰辅星,在第六星左,常见。” 《汉志》“主并州。其色在春青黄,在夏赤黄,秋为白黄,冬 为黑黄。”
按《观象玩占》,“北斗七星在紫微垣外,太微垣北,七政 之枢机,阴阳之本元也。魁第一星曰天枢,二星曰璇, 三星曰玑,四星曰权,五星曰衡,六星曰开阳,七星曰 摇光。一至四为魁,亦曰璇玑;五至七为杓,亦为玉衡。 杓指龙角,衡中南斗,魁枕参首。枢为天,璇为地,玑为 人,权为时,衡为音,开阳为律,瑶光为吕。又为帝车,运” 乎中央,而临制四方,以建四时,均五行,定纲纪,为号 令之主。
天枪[编辑]
按《星经》,“天枪三星,在北斗柄东,主天锋武备,在紫微 宫右以御也。”
按《史记天官书》,“紫宫左三星曰天枪。”
〈注〉索隐曰:《诗纬》云:“天枪三星,主枪人。”《石氏星赞》云:
“备非常之变也。”正义曰:天子先驱,所以御兵。
按:《汉书天文志》同。
按《晋书天文志》:“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一曰天钺,天 之武备也。故在紫宫之左右,所以御难也。”
按:《隋书》《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观象玩占》,“天枪三星,在北斗摇光之旁,一曰天钺, 天之武备,以守卫紫宫金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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